<
duoshengsheng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将军大人,红颜灼 > 第315章 番外篇1 长安叛乱(1)
    先师唤作风流,是个绝顶风流的人物,外貌极好,朗眉星目,面若冠玉,在翰林书院里打第一眼见到他时。

    我就觉得,他长的是极好的……

    他为人不拘小格,放浪形骸,平生别无所好,唯独好一口桃花酿。

    虽贵为太傅,却没点位居高位的自觉,生则倜傥,博学能文,滑稽多智,蕴藉风流。

    他把一堆还是小孩子的世家子弟,带到青楼做启蒙教育,带去贫民窟看世间艰苦,把他们的零用钱克扣去救助难民,敢和他们一群稚子议论朝政。

    让他们每日做着奴仆的事情,扫撒学堂,修剪花木的枝叶…

    翰林书院的太保们对风流起初有诸多不满,久而久之,却被他待人处事的坦率,治学为文的严谨折服。

    如此这般,风流在长安城混的很开,上至八十岁老妪,下到三岁稚童,无人不知他的盛名。

    当时漠北和南国的战事告急,我阿爹阿娘都在前线,作为微生家的独女,整个长安城里,没人敢惹我。

    靠着我爹的名声,我也极为称职地做一个纨绔子弟,喝酒赌博遛鸟,能干的坏事都干了。

    长安城里的混账们都拿我的名号到处为虎作伥。

    皇帝对此也喜闻乐见,要是我爹断子绝孙,他估计会更高兴。

    自幼年之时,我就是个上蹦下跳,到处胡闹的主。

    为了打架能赢,我学了很多武功身法,每日早晚都要去练武场一圈,微生府的十大护卫轮番给我来一遍问候。

    不过这非但没磨炼了我的脾性,反倒让我把积攒的怒火都发泄在了城南边的那些混混身上。

    看谁不顺眼,就揍谁。

    当时的我,是个混蛋,浑身是刺,把自己刺挠地遍体鳞伤。

    我不好过,也绝对不让别人好过。

    白日里我就在长安城里到处胡闹,偶尔去翰林书院听听风流的课,反正他的课也总是出门活动。

    风流长得好看,这是我唯一留下来听课的原因,武将之女,岂能让那些文臣看笑话。

    这一日是风流的课,但被太保李若庸给抢了,这小老儿。

    坐在我旁边的是丞相家的独生子,李容和,他爱穿白衣,善于诡辩。

    李容和是个三岁能颂诗,四岁能作画,五岁能弹琴,六岁能和先生论辩的年少成名的天才。

    他那点事迹倒不是我刻意记得,实在是听得太多。

    头几年的时候,出于风流的恶劣性格,把我们两个人凑在了一起。

    我是镇西将军府的独女,祖上都是武将,而李容和是李家的家族长子,朝中大半官员都是李家的门生,天下儒生多以李家马首是瞻,是文臣一派的。

    凑在一起除了相互伤害,还能干什么?文武本就不和,两人更是经常被书院里面的太师和太保拿来相互比较。

    只是把我衬托地更像个空有武力值的混蛋了。

    李容和是个武学废柴,而我是个文盲,为了互相帮助,我两形成了长期互帮互助的关系。

    射箭,摔跤,骑马,无论李容和把情况弄得多么糟糕,我都能给它力挽狂澜,弄一个武学甲等出来。

    我会一些唇语,先生出题目的时候,他就在底下给我打暗号,长此以往,我的吟诗作对也得到了与我实力不相匹配的高分。

    集体考试的时候还好,单人考试的时候就个凭运气了……

    今天李容和正襟危坐,我有些好奇,瞥了瞥李容和的书,身子直了一些,目光瞅着李容和的书。

    我身后坐着本朝的小公主长欢,长欢旁边坐着太子宋无清。

    我时常觉得,宋无清老是盯着我,是不是积怨已久,等到他荣登大宝,就立刻把我宰了?

    但我想的也明白,等到战事结束了,爹爹回京城述职,我就跟着爹娘一同去镇西关去。

    躲得远远的。这长安城的人,都讨人厌的。

    李容和的桌上赫然摊着一本山水游记,还是带插图的。

    他面色坦然,毫无任何不安。

    我撇了撇嘴,李容和这厮未免胆子太大了,罢了罢了,人家是百年难遇的天才,就算是看闲书,也能扯出一堆正当理由。

    我借用了一下李容和手里的毛笔,扔到了窗外,没人应声,想必下面是空旷的,应该能安全出逃。

    等我悄无声息地翻墙下去的时候,看到了风流身上穿的那件白色带翠绿纹的衣服上是一道墨痕。

    他的手里握着那根毛笔,神色不变,伸手把那毛笔递给我。

    “微生凉,你这是要翘课?”他挑了挑眉,双手背在身后。

    我无所顾忌地答道:“嗯。”

    “去城东斗蛐蛐,城西掷骰子,城南集市,城北打架?”他悠悠地说道,我却噎住了,一字不差。

    “没意思,不如我带你去地下竞技场看看。”风流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的两块通体漆黑的铁片。

    我喉咙动了动,终究还是摇了摇头,“哼,不要,看一堆门外汉用蛮力打来打去有什么意思?”

    风流挑了挑眉,轻声笑道:“谁说是让你当观众的,我是让你去打。”

    我动心了,那个地下竞技场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一般还去不了,更别说能得到入场券。

    这个地下竞技场,不死不休。

    我一路打倒了十多个,满身是血,这是我第一次杀人,第一天杀人。

    杀第一个人的时候,我的手在抖,等到杀到了第十个人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所有的血液都凝固了。

    风流在我身上下了很多赌注,我看着台下的他忙着往衣服里塞银子,这才明白自己是被一只老狐狸骗了。

    我的体力渐渐透支,等到和第十九个人打的时候,已经双眼模糊,站也站不稳了。

    在还没打的时候,我就投降了。

    台下一片唏嘘,我的内心甚至还有点隐秘的得意,哼,风流,这下子你把身家都输光了吧。

    我退场,跟着风流从暗门离开了地下竞技场,出来的时候就连脚步都是飘着的。

    风流送我回了微生家,把那一大捧的银子都给了我。

    这辈子,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钱。

    那晚月色很冷,风流笑得很好看。

    他说:“我得到了线人的消息,战事焦灼了起来,依我看,没个三年五载,微生将军怕是回不了长安。”

    风流惯来料事如神,掐指算算就能预知未来,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从不说谎,这是他的风骨。

    我哽咽道:“知道了。”

    “微生将军出征前立了军令状,若是赢不了这一战,整个微生家都要丧命,而你就是人质。你若还如现在这般混账,过不久就会被陛下抓住把柄,用来敲打你爹的。”

    他微眯着眼睛,不紧不慢地说道。

    我偏过头去,警惕地问道:“你之前不告诉我,现在告诉我是什么意思?”

    “我想收你当徒弟,我是个弱书生,总要找个能打架的徒弟,他日有个三长两短的,还能有个人给我上上坟。”他轻声笑道。

    以一人的人格魅力,就征服天下学子的,除了风流,世无其二。

    这样的人,只要他振臂高呼,就会有千万人为其抛头颅洒热血,奋不顾身为其摇旗呐喊。

    他会缺少上坟的?

    混蛋如我,还是答应了。

    事情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不能害了老爹,更不能害了微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