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二十七章故事 转眼间,已是第二天早晨。 海上的生活是如此的无趣,活动空间是如此的狭小。 天气闷热,潮湿。 使得洛萨更愿意待在般若的旁边。 她身上源源不断散发的冷气,就像个小空调。 芙琳吉拉就没这种能耐了。 尽管她的体温也是冰冰凉的,但那得贴近了才能感觉到冷意。 他们的亲密度还没到这个阶段。 可是,就算再不想出去,洛萨也必须履行一个骑士应有的社交活动。 比如嘱咐两位侍从,对男性领民们进行培训;吩咐女性领民为她们同村的男同胞们缝制印有他的纹章的罩衫。 监督船员们是否有尽心尽力照料他们的马匹,以及马匹是否有晕船生病的症状。 汉斯完全可以独力处理绝大多数的事。 但洛萨也不能就此便做了甩手掌柜,他得维系自己的威望。 唯器与名,不可假手于人。 登上甲板上时,海面上,正蒙着一层薄雾。 船员们认真操帆,驾船。 神父握着木制十字架,依旧在对乘客们布道。 洛萨站在一旁默默听着,“虔诚”地在身前画十字,并认真祷告。 等他布道结束,洛萨才走上前去攀谈:“我们到哪了,贝克特神父?” “已经通过了爱奥尼亚湾,我们完全驶离了亚得里亚海了。” 贝克特神父语气微顿,指向模糊一片的海岸:“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我们这时应该能看到摩里亚的灯塔,那里是东帝国的国土,有着与你们的故乡截然不同的风土人情。” “东帝国啊。” 洛萨不禁有些神往。 “有朝一日,等到圣地的战事告一段落之后,我一定要去一趟君士坦丁堡,见识见识这座七丘之城‘万城女王’(vasileousapolis)的风采。” 贝克特调侃道:“那你可要小心了,像你这样勇猛善战的骑士,一定会得到那些帝国贵妇们狂热的追捧的。” 洛萨开玩笑道:“如果是拉盖娅女皇,那我恐怕真的会动心。” “谁不是呢。” 贝克特感慨道:“毕竟那位可是世间最美丽的女子,及最有权势的女子。如果说娶了西比拉公主,就能成为耶路撒冷的王储。那么娶了拉盖娅女皇,就将成为东帝国的皇帝。” 两者的含金量,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洛萨笑了笑,没再接话。 他不是个喜好幻想的人,成为东帝国的皇帝这种遥不可及的梦,也就是嘴上说说罢了。 “洛萨骑士,你知道吗,刚刚在我布道时,船员们都在提醒我,今天要小心海妖。” “往常,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诺曼人,摩尔人和柏柏尔人的海盗,现在却要警惕压根儿就没几个人见过的海妖。” 神父的语气有些嘲讽。 他往来亚平宁半岛和圣地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了,从没真正见识过有什么海妖。 在他看来,海妖就是无聊的水手们编撰出来的的传说罢了。 突然有人开口道:“神父,没几个人见过,是因为见过的人都死了。” 说话的,是这艘船的船长。 一个满脸沧桑的中年男人。 “就像您肯定不知道被卖到非洲酋邦的基督徒,究竟过着怎样悲惨的生活一样。” “您也无法知晓那些曾经目睹过海妖的船员们,到底迎来了怎样的结局。” “但不知道,不代表就不存在。” 船长语气凝重地叮嘱道:“据说,海妖习惯在没有太阳的天气下出没,用歌声勾起人们的欲望,再把受惑者一点一滴撕碎吞下。” “如果你们听到奇怪的声音,一定要捂住自己的耳朵!” 他的语气很严肃,说完就有些紧张地离开了。 留下两人面面相觑。 洛萨深以为然道:“我倒是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没见过,不代表就不存在,我曾经在利恩茨的骑士竞技大赛上就曾手刃过一头狼人。” “这最起码能证明那些民俗传说里的生物,并非就是不存在的。” “可海妖...那是异教神话里的传说。” 洛萨没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贝克特神父欲言又止,半晌,才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会把船长的嘱咐,告知这艘船上的乘客们。” 在圣地厮混过的神父,在很多方面都会更灵活些。 毕竟,即使是在耶路撒冷,也是欢迎拜火教徒的商队来往的。 ... 傍晚,雾气越来越大了。 整个世界都仿佛因此而晦暗了下来。 芙琳吉拉站在甲板上,放肆舒展着曼妙的曲线,这个时候人们大都睡了,她不必担心太过引人注目。 她有些慵懒地趴在船舷上:“领主大人,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无趣了。” “我今天跟般若那个女人一起面壁了一整天,感觉我的吸血鬼生都黯淡了许多。” 洛萨瞥了她一眼,无奈道:“无聊或许会有些,但怎么也不至于比你躺在棺材里沉睡时更无聊。” “沉睡时跟现在能一样吗?” “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肯定不会感觉无聊啊。” 芙琳吉拉扶住洛萨的手臂,水汪汪的眼眸里满是期待:“求你了,让我去随便找个男人吸一下就好了,我会把他的尸体丢到海里,鱼儿会清理掉所有痕迹,没人会知道是我做的。” “不行。” 洛萨皱起眉:“芙琳吉拉,你得清楚一点,我是人类,你要吸血的也是人类,所以别这么轻描淡写说出这种话——并且,我警告过你,没我的允许,不能对任何人下手。” 芙琳吉拉哼道:“我这不就是在征求你的同意吗?” 洛萨严肃道:“我的答案已经很明确了。” “还有,据说这片海域,会有海妖袭击过往船只,海妖是一群居住在深海的怪物,它们讨厌光明,所以今晚的天气,正适合它们活动,你最好小心些。” “切,区区一些海妖罢了,那群喜欢找人类交配的浪荡货,难道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厉害本领吗?” 芙琳吉拉有些不屑。 如果海妖是校园怪谈级别的怪物,那么吸血鬼起码要高出两个档次,属于都市传说。 “还是别掉以轻心。芙琳吉拉,你的实力还没恢复,被压制得很厉害,比起这个世界的超凡生物,未必能强出多少。” 洛萨絮絮劝道:“傲慢是七罪之首,我跟你说过很多次,这个世界并不比你们那个世界简单多少。我不希望哪一天你会因为傲慢而丧命。” “唉哟,我知道了,大人你怎么跟个喋喋不休,一板一眼的老古董一样烦人?” 芙琳吉拉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以及,亲密度增加的提示。 这个嘴硬的小孩儿。 洛萨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别那么不耐烦,待会儿回舱室里,我给你和般若讲故事总行了吧。” “好吧。” 芙琳吉拉露出勉为其难的表情。 实际上她期待极了。 饱经网文熏陶的洛萨,脑袋里装了太多太多有意思的故事了。 “还讲那只猴子的故事吗?” “你不愿意听吗?” “唔——听听也行。” 芙琳吉拉语气有些含糊不清,蹦蹦跳跳加快了脚步。 有种掩饰不住的雀跃。 从没有人给她讲过睡前故事。 /129/129935/30273235.html 第二十六章圣地局势 “洛萨骑士,你要加入圣殿骑士或是医院骑士吗?” 修士布道结束,热情地对洛萨说道:“听我说,你这样虔诚而英勇的骑士,加入圣殿骑士团再合适不过了。” “圣殿骑士们勇猛善战,从不与异教徒们妥协,与作风保守的医院骑士相比,更适合你建功立业!” “抱歉,贝克特神父,我不打算誓发终身愿,我的父亲曾为鲍德温陛下效力,并参加了那场著名的蒙吉萨战役,击败了阿尤布的王。我也希望能延续这样的传统,以封建领主的形式,为国王尽忠。” “难怪你身上的罩袍,像是旧式耶路撒冷王家骑士的罩袍,原来令父竟曾获得如此显赫荣誉,实在失敬。” 贝克特若有所思道。 “但是洛萨骑士,请你宽恕我的直率,你不了解圣地的局势,就我一己之见,选择直接效忠陛下,并不是明智之举。” “陛下也未必还有心思见你,更别说授予你封邑了。” “骑士团的确是个好去处,尤其是圣殿骑士团,加入骑士团,也不影响你为国王陛下效忠。” 贝克特开始为洛萨介绍这个时代骑士团的显赫,以及在圣地那恐怖的影响力。 圣殿骑士团虽然名义上只是个军事修会,但他们在公教世界拥有成千上万座庄园和城堡,十几块大小不一,分散在各处的领地。 除此之外,他们还时常会收到来自各方的巨额捐赠。 并且圣殿骑士团的领地,都是享受免税政策的,他们自身就是神权的代表,也无需担忧会有人来收取十一税。 富有,使得他们开办了这个时代最早的“银行”,这艘船上的许多朝圣者,就是向骑士团贷款,才有钱置办行李,购买船票。 这是一条盘踞在圣地的巨鳄,名义上的骑士团,实际上的国家。 不仅富可敌国,军事实力,也丝毫不弱于任何一个欧陆上的大国君主。 医院骑士团比之实力虽然差不少,但也是同一档次的存在。 只是风格偏向于保守,没有圣殿骑士团那样激进。 两大骑士团的存在,极大遏制了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四世的权柄,甚至一度凌驾于王权之上。 但迫于外界威胁,国王不仅无法驱逐和打压,还必须笼络两大骑士团。 耶路撒冷的街头有俚语说:国王虽然头戴神圣的王冠,但杰拉德(圣殿骑士团大团长)才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洛萨跟贝克特神父在船头畅谈着,这位神父曾多次乘船,来往于地中海上,致力于到西方世界募捐,号召十字军。 再把他们带到圣地去,作为军事修会的兵源,或是封建主底下的领民,以获得资助。 实质上跟掮客的性质很像,只是人们都认为这是神圣之举。 贝克特在圣地已经居住了两年的时间,对那里的很多事了解颇深。 “萨珊和阿尤布已经联合,而王国内部却还在不断倾轧,骑士团各自拥有着自己的支持者,试图让他们迎娶国王陛下的姐姐西比拉,成为下一任王储。” 贝克特罕见露出了一丝悲观的神情:“我不知道‘号召’这么多的基督子民去圣地究竟是对是错?那些异教徒的铁蹄,或许会毁灭一切。” 你那不是诓骗吗? 洛萨暗暗吐槽,嘴上却道:“我实未料到,王国内的局势竟已严峻到此等地步,但据我父亲所说,鲍德温陛下可是一个十分杰出的君主,怎可能放任局势发展成现在这样?” “没错,国王陛下的确是个杰出的君王,有着非凡的军事才能和人格魅力,但罹患麻风病,使他的统治越发羸弱不堪。” 贝克特的眼眶有些发红:“我们都知道,当初那个意气风发,在蒙吉萨击败数万异教徒大军的少年国王已经一去不复返。如今剩下的,只有一个苟延残喘,终日忍受着剧痛的麻风病人。” 洛萨微微有些沉默。 维尔纳伯爵的想法,是让他投靠鲍德温三世,还给他带了一封信。 但现在看来,国王的这条大船,远远没有他想象的那般坚固。 只是有利也有弊,正因为这条船不够坚固,他才更容易崭露头角,引起国王陛下的信赖与器重。 鲍德温国王即便再怎样,依旧是耶路撒冷唯一合法的国王,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正统”二字,在中世纪有时候要比东方世界还要更加重要。 至于麻风病…如果抽取到一个治疗扈从,似乎也不是不可能治愈。 他思索片刻,决定还是按照原计划,效忠鲍德温国王,哪怕暂时无法得赐封地,也比去投效人才济济的两大骑士团要靠谱。 要知道,许多伯爵级的大贵族,宁愿捐赠所有的财产,也要加入圣殿骑士团,或许有其虔诚的因素在内,但也能看出骑士团的水有多深了。 锦上添花,永远也比不上雪中送炭。 而且骑士团作为军事修会,要想加入,除非是捐赠巨额财产破例,否则就必须誓发终身愿,放弃领地继承权和婚配的权力。 这跟封建领主完全是两条泾渭分明的线。 “我会好好考虑您所说的话的,贝克特神父。感谢您同我谈论这些关于圣地时局的事,这对我帮助很大,愿天父保佑您。” “阿门。” 和贝克特道别。 洛萨正准备返回船舱。 就看到一个穿着华服的肥胖男人,正挥舞着皮鞭,怒斥那些聆听修士布道的船员们:“我花费十枚大银币雇佣你们,可不是让你们在这儿发呆的,都给我动起来,去擦拭甲板,去晾晒衣服,去缝补备用的船帆!” “无论做些什么,都不要让我再看着你们在这里闲聊!” 肥胖男人是这艘船的主人,那名不讲信誉的威尼斯商人。 莱恩昨日的破口大骂,一语成箴。 这位威尼斯商人,还真是一名犹太人。 视财如命的犹太商人,听起来似乎跟威尼斯这个商业立国的共和国还挺搭。 但实际上即使是威尼斯人,也很看不起犹太人,他们将犹太人隔离在专门的城区,并命名为“隔都”。 他们不能从事正常的商业活动,仅能当高利贷者,或是如这艘柯克船的船长一般,做一些模糊的客运行业。 实际上,除了少数亚平宁半岛上的商业城邦,绝大多数地区都是严禁犹太人雇佣基督徒的。 歧视,使得犹太人跟基督徒的裂隙越来越深。 而裂隙,又使犹太人丝毫不顾及这些异教徒们的死活,哄抬粮价,放高利贷...致使名声越加恶劣。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值得一提的是,彼时的欧陆,犹太人仅能在伊比利亚的拜火教徒们的统治下,得到相对公平的待遇。 “他们没在闲聊,你这不敬神灵的犹太商人,他们是在聆听我的布道,而你,分明是没有资格聆听的!” 贝克特修士大声反驳道。 男人冷笑了声,肥脸上满是不屑,但又看了眼洛萨,才没跟贝克特争辩。 “洛萨老爷,您对舱室还满意吗?那可是我特意腾出来最宽敞的房间,正适合您这样尊贵的骑士携带女眷居住。” 洛萨从犹太商人的面前走过,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对方脸颊肥肉间的小眼睛。 敷衍着点了点头,便带着属下的扈从和领民纷纷进了船舱。 犹太商人的脸上丝毫没有因被冷落而愤怒的情绪,他目视着洛萨一行的背影逐渐消失,嘴角勾起一个微妙的弧度。 wap. /129/129935/30273234.html 第二十五章扬帆,启航 海风轻拂。 依稀能看到远方薄雾掩映间,建筑林立的沿海港城。 一艘有着滚圆腹部,张着横帆的商船,正行驶在亚得里亚海的海面上。 这是一艘柯克船。 由西西里的诺曼人从北欧带来的船种,很快就适应了地中海气候,被广泛应用于商船上。 身穿白色麻布衣衫,手握木质十字架的穷苦修士,正对围拢在身边的船员和乘客们布道。 “耶路撒冷,存在于天堂与尘世的瑰宝,作为地上之城,它美轮美奂,作为天上之城,它荣耀无双。” “耶路撒冷,一个神圣之地,现在,它正处于野心勃勃的异教徒们的包围下。阿尤布和萨珊,这两个庞然大物,是可憎可鄙的魔鬼。” “它们毁坏神的教堂,在神殿中央点燃他们所谓的‘圣火’,亵渎神圣的天父,将基督同胞们杀死,掳掠,贩卖到各处。” “朝圣者们在通往小亚细亚的道路上,被它们豢养的突厥骑兵们袭击,遭受非人的虐待,或囚禁,或杀死。” “它们想用火焰焚烧救世主的圣墓,侵占我们的地上天国,耶路撒冷。这是无论公教徒与正教徒都无法容忍之举。” “用我们手中的武器,去消灭异教徒,去那圣经中记载的‘流奶与蜜之地’,去赎你们的罪,你们将得到天国的永恒荣耀!” 人们纷纷高喊道:“这是天父的旨意!” “阿门!” 披着暗红色罩袍的洛萨,在汉斯,莱恩,莫德尔的拱卫下,站在人群中,面色虔诚地祷告着。 他从不是公教徒,也未曾信奉过任何神灵。 但他觉得,这既然是个具备超凡力量的世界,或许真的存在那所谓的“天父”。 既然如此,不妨信一点。 只要不碍着自己的事,他会一直很“虔诚”。 若是有朝一日,羽翼丰满,他也不惮于像约瑟夫大帝一般,问出那句经典的“教皇?他有几个师?”。 当然,这个时代的教宗陛下,是真有很多个“师”! 教宗国占据了中亚平宁半岛的广袤直属领地,其余各大主教区理论上也隶属于教宗管辖。 如非必要,即使羽翼丰满,他也不愿意跟教宗陛下撕破脸。 一行人是在今天下午时才登船的。 今天早晨时他们便早早起来赶路,由威尼托的北部城镇,去到南方的港口乘船。 如今,才刚出发不过两个小时,海岸上还能看到罗马涅的城堡。 修士突然指向人群中的洛萨,说道:“洛萨·冯·哈布斯堡——这是一位来自施瓦本的英勇骑士,他不顾那渎神的亨利国王阻止,毅然决然踏上了保护圣地的道路,是对天父与教宗陛下的虔诚敦促他如此行事。愿天父保佑你,尊敬的骑士!” 由于教宗开除了亨利皇帝的教籍,所以许多教士们也不认为这由教宗陛下加冕的“皇冠”还奏效。 所以称亨利为国王。 乘客们也纷纷对洛萨投以崇敬的目光。 “赞美你,尊敬的骑士。” 修士满脸笑容地邀请:“洛萨骑士,请你为大家讲几句吧,大家需要你的鼓舞。” 洛萨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 和像逃荒的难民,更胜于军队的穷人十字军们相比,这艘柯克船上的乘客们,要富裕一些,不乏城镇手工艺者和城市商贩。 他们跟洛萨的目标一致,同样是去往圣地,响应教宗陛下对东征的号召。 洛萨不想欺骗他们,说出违心之话。 但人们的盛情欢呼,又使他委实难以推脱。 思索许久,他才缓缓开口:“这是一场伟大的事业,为了天父,为了圣地不被异教徒玷污,即使战死,也将魂归天国。” “没错,死去的人,将魂归天国,而生者,将获得荣誉。” 修士继续高声布道。 而作为一名“虔诚”的十字军骑士,洛萨也实在没有不聆听布道的理由,更何况这位修士还如此热切地追捧他,为他扬名。 看那些领民们,他们此刻看向洛萨的眼神,充满了忠诚与敬畏。 在信仰已经与人们生活融为一体的这个时代,即使是伪装,洛萨也必须伪装成一个虔诚的信徒。 ... 两个戴兜帽的女子,坐在客舱里。 一个高大,一个娇小。 两人相对而坐,谁都没理对方。 芙琳吉拉按捺许久,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好无聊啊,傻大个儿,领主大人为什么要听那个老男人喋喋不休?” 般若微微抬起眼,不含感情地盯着芙琳吉拉。 一直看得芙琳吉拉都感觉身上有些发冷,才继续盘坐在木板床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喂,般若,你是个机器人吗?就不会感觉无聊吗?” 芙琳吉拉翘着两条小腿,上下摆动着:“你可真是个没有情趣的女人,如果有朝一日,你跟领主大人在一起了,他一定会被逼疯的。” 般若皱起眉,脸上的情绪终于有了少许波动:“你在说什么鬼话?” “哈,你回我话了?” 芙琳吉拉一脸奸计得逞的模样:“我就知道,你果然对领主大人有想法!你这个诡计多端的女人。” “但我告诉你吧,你跟领主大人是不可能的。” “虽然你的胸很大,屁股也很大,腰也很细,皮肤也很细腻,长相也很漂亮...” 芙琳吉拉掰开手指细细数着,突然一愣:“哇,你这个坏女人居然有这么多优点?坏了,没准儿还真有戏!” 般若的嘴角抿了下,脸上依旧是古井无波的表情,她冷冷道:“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芙琳吉拉扬起笑脸:“鲜血王庭和你的恩怨,是他们的事情,跟我无关,般若,正如大人所说的那样,我们今后会是并肩作战的袍泽,需要互相掩护的战友,我不希望跟你闹得不愉快。” 般若皱了皱眉:“于我而言,公是公,私是私,即使我再怎样敌视你,也不会在战斗中打半点折扣。” “所以你不必多虑,更不必故意讨好我。” 芙琳吉拉的嘴角微微翘起,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般若,你果然对领主大人有意思,如果你真有想法,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呵,你以为这样说,我就会像凡俗的普通小女生那样娇羞吗?” 般若面无表情道:“我对领主,仅仅只是战友及臣子所应有的感情,并无你所说的那种‘想法’。” “真的吗?我不信!” 芙琳吉拉调笑道。 “你信与不信,与我无关。” 般若闭上眼,这次彻底不再说话了。 芙琳吉拉则得意的像一只偷到了鸡的小狐狸一样,露出狡黠笑容。 如果般若真的一点都不在意,压根儿就不会接她这话茬。 但随即又生出了些紧迫感。 领主大人应该是我的才对,可不能让你这个鬼族女人抢了先。 wap. /129/129935/30273233.html 第二十四章准备启程 这是什么修罗场! 帮般若,很显然会掉芙琳吉拉的亲密度。 而芙琳吉拉的亲密度重要吗? 这是毋庸置疑的。 他现在只是个骑士,但若是能共享到芙琳吉拉的天赋,立刻就能掌握神秘的鲜血魔法,从近战炮灰转职为高贵的施法者。 在游戏中,为了平衡,法爷或许比射手,战士,坦克强不了多少,甚至还有容易暴毙,腿短等重大缺陷。 但这可是现实! 施法者就是要比臭近战的高贵。 但是若要帮芙琳吉拉,自己好不容易跟般若培养起来的感情,恐怕也会出现裂痕。 洛萨没有多做权衡。 从单纯的利益角度来讲,或许帮芙琳吉拉说话更合适。 但他从来都不是个只讲究利益的冰冷机器。 “芙琳吉拉小姐,注意你的言辞。” “我不希望你刚到这个世界上就与我最信赖的挚友发生冲突,哪怕是言语上的。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我希望你能对你的主君我,在言语上有起码的尊重。” “这个世界并不简单,比你和般若都厉害的人物大有人在。” “即使你们曾是宿敌,现在既然是同僚,也该通力合作才对。” “还有你,般若,我很清楚芙琳吉拉到底是怎样的存在。所以,如果你担心我会被她诱惑,则大可不必。” “嗯。” 般若依旧面无表情,但亲密度上涨的提示音说明她对洛萨帮她说话还是很受用的。 不过芙琳吉拉的亲密度不仅没降,反而上涨了一点就让洛萨有些看不懂了。 洛萨暗出了一口气,说道:“芙琳吉拉,你跟我出来一趟,我会把你介绍给我的追随者。” 两人来到走廊上。 洛萨语气微顿,严肃道:“我得提前警告你,抑制住自己吸血鬼的本性,别对我的追随者们动手,也别随意伤害普通人。这里不是鲜血王庭,是个有女巫,吸血鬼,恶魔存在,水很深的异世界,平时最好不要随意显露自己的独特之处。” “吸血鬼?” 她舔了舔嘴角:“这个世界也有吸血鬼?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见到这些同族,让它们臣服于我的裙下了。” “如果你能做到,会有机会的。” 洛萨语气微顿,又强调道:“记住我所说的话。” 芙琳吉拉微笑着矮身,说道:“当然,我尊敬的领主大人,您的任何吩咐,都将得到无条件的服从。” 洛萨点了点头:“现在,我得先带你换一身衣服,你身上的衣服虽然好看,但跟这个时代太过格格不入了。” “好的,领主大人。” 芙琳吉拉的态度很乖巧。 但耳畔传来的“亲密度下降”的提示音,还是说明了她的心情。 也不知是不愿受管束,还是不愿意换衣服? 洛萨深深地看了芙琳吉拉一眼,对付这个把心切开,两瓣都是黑的女吸血鬼,可不能像对待般若一般。 在设定中,死于她手的人类,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是个不折不扣的女魔头! 洛萨带芙琳吉拉取了一套这个时代很普通的女装换上了。 跟般若一样,她也被要求佩上了面纱。 只不过她的头发是罕见的白色,还额外裹了条头巾。 叮叮叮—— 连续三次亲密度下降的提示音,令洛萨确定,芙琳吉拉的确是十分反感换一套在她看来如此丑陋的衣服的事。 不过洛萨也不着急。 他已经回忆起了自己当初对于芙琳吉拉的设定。 这是个缺乏管教,打小就肆无忌惮的鲜血王庭大小姐。 自幼父母便死于神庭,孤零零居住在自己豪奢的宫殿里。 由于天赋高超,血脉尊贵,在王庭里属于无人能管的小魔王。 她表面上肆无忌惮,似乎还有着小孩子的逆反心理,时常不顾禁令,跑出王庭,在人世间肆意妄为。 实际上,又对亲情和爱情有着发自内心的憧憬。 她其实是期待着有一个人能为了她好,来管制她的,说白了就是欠缺长辈疼爱的野孩子。 之所以洛萨选择偏袒般若,没有令她失望,反而使她亲密度上涨,是因为她自始至终就不喜欢那些因美貌而对她另眼相待的人。 设定中,任何被她迷惑的男人,都会被她毫不犹豫吸干所有鲜血。 所以,洛萨只要像个兄长一样好好照顾她,管制她。 哪怕她表面上逆反,不服气,亲密度也只会越来越高。 在游戏中,玩家需要精英化之后才能一点一滴解锁芙琳吉拉的设定集,读到这些故事后,再专门进行攻略。 但洛萨不同,没人比他更清楚这些扈从的性格。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系统中所有可抽取的扈从,都是他的儿女。 “芙琳吉拉,这个世界是很危险的,我跟般若就曾经遇到过一个比她更厉害的一个女巫。我知道你很爱漂亮,但你的安危更重要。” 洛萨语重心长地说道。 芙琳吉拉微怔,轻哼了声,用一种很不耐烦的语气说道:“我知道了,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洛萨语气温和了下来:“委屈你了。” 系统提示音如预料的那样响起。 亲密度增加。 ... 威尼托位于亚平宁半岛的东北部,位于阿尔卑斯山和亚得里亚海之间,北与奥地利边疆辖区接壤。 在洛萨前世的历史上。 威尼托也曾被纳入到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很长一段时间,不过那都是在地中海贸易衰退,大航海时代到来很多年之后了。 现如今,威尼托地区的掌控者,是威尼斯共和国。 作为亚得里亚海当之无愧的王者,整个地中海海上实力最强的城邦共和国之一。 此时能在地中海上,跟威尼斯人一较高下的,也就只有热那亚人的舰队了。 连占据东方丝绸之路,威尼斯人曾经的宗主国——掌握希腊火这种海战利器的东帝国,都必须要在诸多方面与威尼斯人达成妥协。 历次十字军东征,大军若是想要走海路,也势必要求助威尼斯人的船队。 威尼斯共和国能在整个亚平宁半岛绝大多数国家都被纳入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的统治的情况下,仍旧保持着自己的独立地位。 其实力可见一斑。 尽管这个时代的商人,是受人鄙视和嘲讽的。 但没人能否认他们手中掌握着的庞大财富,是任何封建领主,哪怕是帝国皇帝都要望尘莫及的。 在这个时代,只要有钱,就能组织起大量的精锐雇佣兵,他们远比农奴征召兵更加勇猛善战。 莱恩和汉斯回来了。 一进门,莱恩便用施瓦本的乡野俚语,破口大骂着:“这群贪婪可鄙,面目可憎的猪猡,居然敢开出一张船票三枚金币的天价,简直是把我们当肥猪宰!” 莫德尔有些疑惑道:“你说了我们是要到圣地参加圣战了吗?” “说了,那个该死的家伙居然不以为然地告诉我,如果连船票都掏不起,到了圣地也是做地痞流氓,终日游手好闲,使圣地蒙尘。” “我真怀疑威尼斯人到底是不是真的信仰天父!这些人简直跟犹太人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假信天父的异端!” 洛萨忍不住笑道:“或许,威尼斯人信仰的是赫尔墨斯才对。” “赫什么墨斯?” 莱恩一脸疑惑。 汉斯解释道:“是希腊人曾经信仰过的,主管商业的异教神。” 这个时代,受教育权大多掌握在神学家们手中。 即使是作为领主,甚至是国王,大字不识一个也并非什么罕见的事。 莱恩恍然,有些尴尬地应和道:“没错,这群贪婪的威尼斯人,对天父的虔诚,远不及他们对钱币的虔诚。” “在上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原本都谈好了价钱,威尼斯人还敢临时加价,那可是有教宗圣谕的。” 洛萨笑道:“没关系,他开这么高的价钱,不代表别人也会开这么高。” “现在又不是所有十字军齐聚亚平宁的时候,高卢的十字军主力还在筹备粮秣辎重,离威尼托还远。” “他们现在涨价未免也太早了,你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执意加钱,我们会去找热那亚人坐船。” 作为商人,他们本就来往于地中海之上。 区区十几个舱位,敢开出每人三枚金币的价格,那是真拿他当冤大头了。 洛萨没有亲自出面的想法,区区一个商人,自己若是表现得太平易近人,反而会被认为是好欺负。 一直到下午时分,莱恩和汉斯才再度回来。 这一次,两人的脸上虽然都有些不满,但跟之前愁云密布相比已经完全是两码事了。 洛萨询问道:“谈下来了?” “嗯,谈下来了,每人一枚苏勒德斯金币。那伙商人还想在契约上做个漏洞,把我们安置在底舱,多亏汉斯识字,给认出来了。” 洛萨皱起眉。 硬了。 拳头硬了。 洛萨有些疑惑:“就没有别家可以商谈?” 他不想坐这种没信誉的商人的船,他怕到时候不是去往圣地,而是想把他们贩卖到北非去当奴隶。 当然,这样做的后果只可能是他们成功反杀,并且喜提一艘船的财富。 商队雇佣的护卫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莱恩摇头道:“没了,据说是因为最近通往克里特岛的航线上有海妖出没,所以航线暂时中断了。我们明天就得跟着他们的商队一同前往港口乘船。” “好吧。” 洛萨点了点头,他不打算再在威尼托耽搁上个把月了,早些到圣地,也早些着手获取封地的计划。 有系统在手,多发育一两个月,结果可能就是天地之差。 至于海妖? 他不认为有芙琳吉拉在,还解决不了一些全靠魅惑人,和力气大些的怪物。 “那就这么定了。” “莱恩,莫德尔,汉斯,你们三个待会组织领民去采购一批金属矛头和盾牌,如果强盗们的武器中还有能用的,也可以留下来备用。我打算先把男性领民都编为长枪手。” 长枪手比起剑盾手培养起来会更便宜,难度也更低。 wap. /129/129935/30273232.html 第二十三章紫色品质的扈从 恭喜您,已完成里程碑——侠义骑士,你阻止了一起强盗对商队的袭击,并且覆灭了两支强盗团伙。 您的侠义之心理应得到褒奖,获得高级扈从抽奖券:1。 高级扈从抽奖券:使用后,必定获得一名“罕见”品质及以上品质的扈从。 在游戏中,一星对应普通品质,白色。 二星对应稀有品质,是蓝色。 三星对应罕见品质,绿色。 四星对应超凡品质,青色。 五星对应史诗品质,紫色。 六星对应传说品质,金色。 也就是说,这张抽奖券,最低也能获得一个三星扈从! 洛萨回头望了一眼强盗据点。 不知为何,他的心中并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 游戏里司空见惯的打怪升级,放到现实中,还真是让人感觉沉重。 莱恩率领的车队,缓缓开进强盗据点。 辛勤的领民们将便于携带的,有价值的东西,搬了个大概,只给困守在“议事厅”的妇孺们留下了一些口粮和种子。 收益有些出人意料。 大概是刚洗劫过一个小商队,还没来得及销赃。 这一次获得的战利品,若是在附近城镇里换成钱财,大概能有三十枚成色最好的苏勒德斯的样子。 这已经能在乡下购买一座庄园了。 离开强盗据点。 一行人便直接开赴威尼托。 威尼托此时正处于,地中海上的一个大势力,威尼斯共和国的统治范围内。 他们在一座城镇停下修整。 洛萨派汉斯和那名原先骑士的贴身男仆一起,负责处理缴获,换取需要的物资。 自己则和般若早早提前回到了旅店。 洛萨准备立刻进行抽卡! 随着五颜六色的高级扈从兑换券变成飞扬的粉末,一张闪烁着浓郁紫色光辉的卡牌缓缓浮现。 洛萨屏住了呼吸,感觉自己心脏跳得厉害。 作为“昨日巨舰”游戏的总策划,他再清楚不过抽卡系统能抽到五星和六星扈从的几率有多低了。 他本来都已经做好只出三星的准备了,谁曾想,自己的运气居然来了个小爆发。 卡牌有着尊贵的紫色边框,并且在顶端中央处,还镶嵌着一枚紫色宝石。 作为史诗品质的扈从,是具备跟最强的传说扈从并列的资格的,即使是一些氪佬,最强阵容中也不乏五星扈从的身影。 在卡牌正当中,描绘着一名笑容甜美的邻家少女形象。 她留着白色的齐刘海,穿着薄纱长袖,外套黑色紧身衣,穿着黑色短裙,露出穿着长棉袜的光洁白腿。 整个人除了头顶长了一对蜿蜒双角外,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危险气息。 名称:芙琳吉拉·采佩什 类别:术士 品质:史诗级(五星) 等级:1 亲密度:冷淡 力量:10 敏捷:12 体力:23 耐力:12 精神力:35 简介:她是来自鲜血王庭的贵女,在暗夜唱响挽歌,头顶着红月,一点一滴将看中的猎物吸干最后一滴血。 天赋:鲜血魔法专精:芙琳吉拉是一位基本功扎实的鲜血魔法师,只要她的精神力足够,就能施展绝大多数的鲜血魔法。 鲜血魅惑:芙琳吉拉的声音充满了女性吸血鬼们诱人犯罪的魅力,她可以轻易俘获一些意志不坚定的男人的心。 技能:渴血:芙琳吉拉能够汲取任何富含生命力量的鲜血,来作为补充自己消耗掉的体力及精神力的养料。 血池化:(需精英化解锁) 暴君化:(需精英化解锁) 紫色的光辉闪过。 空气中,涌现出一股浓郁的甜腥味,有些馨香,又有些令人作呕。 张牙舞爪的红色雾气,弥漫开来。 片刻后,又猛然聚拢在一起,汇聚成了一个看上去最多不过一米六的黑裙少女。 和立绘上一样。 少女有着修长笔直的大白腿,看起来酷似白丝,但实际上应该是棉制的裤袜,与短裙间的绝对领域,惹人遐思。 一股强烈的占有欲从洛萨的心中涌现。 但紧跟着,一股清冷的气息便从他面前轻轻拂过,使他恢复了清明——那是般若的气息。 与立绘唯一的不同点在于,芙琳吉拉失去了那两根蜿蜒的双角。 芙琳吉拉的大眼睛眨了眨,仰起头望着洛萨,脸上露出楚楚可怜的模样:“master,你终于把我召唤出来了,我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她向前走了两步,扶住洛萨的手臂,轻轻摇晃着:“master,我好渴啊,你能给我一点血喝吗?” “行了,跟我没什么可装模作样的。作为高级吸血鬼,鲜血对你而言就像是吃甜点,根本不是必需品。” 洛萨是一手打造昨日巨舰游戏的总负责人,自然清楚这位看似只是邻家少女的女孩,其内核究竟是什么东西了。 在解锁精英二级的专有技能“暴君化”后,芙琳吉拉会化作一只生满血色触手,每一根都能刺穿敌人身体,汲取鲜血的可怕怪物。 她表面上所有的可爱与美丽都是伪装的,实际上,是跟人类截然不同的另一个物种。 芙琳吉拉的眼眸上蒙了一层水雾,可怜兮兮道:“领主大人,您连扈从这么一点点要求都没办法满足吗?明明您身上的血气如此充沛,是刚杀过很多人吧?” 或许是般若身边的“冷气”的缘故,洛萨丝毫没有被迷惑。 他皱起眉,询问道:“你头顶的双角哪去了?” 芙琳吉拉“啊”了一声,惊讶道:“什么角,人家的身体,可是跟正常人类女性没有任何区别的哟。” 她眨了眨眼,坏笑道:“只会更好。” 坐在房间另一端的椅子上,自始至终就没开口过的般若,终于说话了。 她的语气中带着显而易见的厌憎:“你们这些从地狱里潜逃出来的可憎畜生,皮囊下掩盖的丑陋身躯,简直令人作呕。我警告你,别再用这种恶心的语气来跟领主大人说话。” 洛萨有些头疼。 游戏中,芙琳吉拉所属的势力是鲜血王庭。 而鲜血王庭是一群从地狱中逃出的吸血鬼所创建的势力,根据地在瓦拉几亚。 跟般若所属的地狱阵营,不仅不存在羁绊,反而是死敌。 两者是警和匪的区别。 不过也没什么,能得到五星扈从,而且还是稀罕的施法者,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即便带点副作用,他依旧血赚! 芙琳吉拉瞥了般若一眼,尤其是那面鬼面浮雕盾牌,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浓郁的忌惮之色。 她的几个先祖就是被般若强行带回地狱的。 但随即又衍变成不屑:“般若,你不过比我早服侍大人一段时间罢了,不然你现在还真未必能打得过我。” 她觉得,以自己的本事,肯定比般若这种冷冰冰的蠢女人更受领主大人宠爱,只要领主大人多多给自己升级,甚至精英化。 即使相差一个品质,般若也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 “再者说了,大家现在都在领主大人手底下干活,难不成你还想对我动手不成?” 芙琳吉拉一副有恃无恐的态度。 般若看向洛萨,清冷的眼眸中罕见有一丝怒意。 她不擅长言语之争,眼下,明显是想让洛萨帮她说话。 洛萨顿时感觉一阵头皮发麻。 这怎么搞? wap. /129/129935/30273231.html 第二十二章完成里程碑 强盗据点里。 天色虽才刚亮,人们就已纷纷起来劳作。 这个时代的人们,没有夜生活,睡得早,醒的也早。 男孩紧握着手中,父亲为他亲手制作的木剑,不住眺望着村口,满脸期盼:“爷爷,父亲还没回来吗?” 小木屋前,跛足的老人正打磨着手中的柴刀,闻言也有些忧心忡忡。 这都一夜了,该不会是被那些贵族老爷们的卫兵给追上了吧? 但脸上还是露出笑容,安抚道:“就快回来了。别急,这次你父亲肯定能带回来很多肉食和钱币,到时候我去城里的裁缝铺,给你裁一身新衣。” 男孩顿时露出了缺了一颗门牙的笑脸:“不,我不要新衣服,要父亲先给爷爷打一副拐杖。” 老人脸上的褶子挤出了个笑脸:“乖孙真是孝顺,不过我这条腿也不碍事,还是先给你裁新衣吧。” 祖孙俩说说笑笑。 但男孩的脸色突然僵住了,他满脸恐惧地指着老人身后:“爷爷,是魔鬼,魔鬼来了!” 跛足老人回头看去,只见在村口的地方,一个满脸惊恐的村民,正被一个披着红色罩袍,身着铁甲的男人一脚踹翻。 殷红的鲜血正从铁皮人手中的剑刃上淌落。 那人手握染血的剑,宛如地狱走来的魔鬼,向村子里缓缓走来。 跛足老人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当初,村子里的那个飞扬跋扈的骑士老爷,他的这条腿就是被那位骑士老爷打断的。 没人比他更清楚,一位骑士的可怕! “走,快走,躲到屋子里的柜子里!” 跛足老人推搡着男孩,小声呵斥道。 ... 洛萨双臂发力,用剑劈下。 手半剑锋利的剑刃仿佛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干净利落地将眼前这名强盗的半边肩膀,连带着想要用来格挡的木质长矛一同劈开。 啊—— 尖锐的惨叫声响起。 剧烈痛苦,使这名强盗在地上不停翻滚着。 血水流淌一地,汇聚成小水洼。 洛萨桶盔下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悲悯,双手握住剑刃,稳稳地刺入了对方的心脏。 惨叫声戛然而止。 金属与血肉摩擦的滑腻感借着剑尖涌来。 他拔出手半剑,再度向迎来的两名强盗劈去。 般若站在他的身侧,宛如影子一般跟着。 她起先没有出手,这些羸弱不堪的强盗丝毫没有让她动手的想法。 直至,有一名强盗,似乎把她当成了软柿子,想要挟持般若,好使那个横行无忌的恐怖骑士,投鼠忌器。 但还未靠近,脖颈处便飘起一串血花。 鬼面三角盾的三个尖角上,有血水滴落,般若侧身避开了喷溅而出的血水,脸上的神情依旧没有任何波动。 血水逐渐渗入盾牌。 那上面的鬼脸浮雕,露出满足的微笑,立刻发出催促之念,试图让般若去杀死更多的活人。 但般若依旧没有动作,只是默默跟在洛萨身边,看不出任何情绪。 ... 青壮的强盗们逐渐被清理一空。 洛萨抬脚踹翻一个拿着粪叉的老农,他的目光从对方苍老的面容上扫过。 随即毫不犹豫一剑捅穿了对方的心脏。 他不敢轻视粪叉这种可笑的武器。 因为据说曾经有位猎魔人便是被粪叉杀死的。 既然手持武器,便应该心怀死在他剑下的觉悟,无论是否是老弱妇孺。 ... 汉斯和莫德尔互相掩护着,跟敌人拼杀着。 两人的武艺和装备都远胜于这些人。 再加上清晨起来,猝不及防之下,这座强盗据点里,根本没人是他二人联手的一合之敌。 砰—— 汉斯举起盾牌,撞翻了一个跛足老人,一脚踹飞了对方手握的柴刀,身旁莫德尔一剑刺出,扎进对方的喉咙。 咯咯—— 老人还想说些什么,但脖颈处喷涌的鲜血堵住了他的气管。 他无力地倒在地上,眼神看向自己藏在木屋里的孙子,随即气绝。 “不!” “爷爷!” 眼含泪水,满脸憎恨的男孩儿,从木屋中飞奔而出。 他捡起地上,老人丢掉的柴刀便向汉斯扑来。 汉斯只是稍一犹豫,险些被柴刀劈中,是他身边的莫德尔及时站出,用盾牌抵住了这一刀。 “你这个长角的恶魔,我要杀了你!” “我要杀了你!” 男孩儿嘶吼着,拼命挥砍手中的武器。 但柴刀太钝,他的力气又不足。 汉斯有了防备后,盾牌护在身前,任凭他再怎么疯砍,也像是蚍蜉撼树。 “住手小孩儿,立刻放下武器!” 莫德尔怒喝道:“只要你不攻击我们,看在你年幼的份上,我们会饶恕你的性命。” “大人,我该怎么做?” 带角巨盔下,汉斯的神情有些迷茫。 此时,喊杀声已经停歇。 这些强盗们留守的都是些老弱病残,即使有几个手持猎弓的强盗,箭簇甚至都是骨质和木质的,根本威胁不到四人。 这是一场压倒性的屠杀。 莫德尔有些不耐烦,要他说,这种不识好歹的小孩儿,就该一剑砍死了事。 左右不过是些强盗后裔,耳濡目染之下,长大了也是个该上绞架的恶棍。 但他又有些犹豫。 自己的主君明显是个仁君,自己若是做出这种屠杀幼小的事,会不会显得太过血腥冷酷,不符合骑士精神? 要知道,昨晚主君才表示,以后有可能会册封他们为骑士! 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使莫德尔没能下得了手。 不远处,洛萨甩了甩剑刃上沾染的鲜血,不疾不徐地走来。 他略一打量,便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沉默片刻,开口道:“既然拿起武器,就是敌人。” “汉斯侍从,莫德尔军士,对付敌人该怎么做,不用我教你们吧?” 啪—— 莫德尔一个盾击,将小男孩儿撞了个屁墩儿。 洛萨盯着眼前满脸仇恨的小男孩,神情有些怜悯:“你的父亲在屠杀别人父亲的时候,想必也曾目睹过这样的神情。” “当你吃着你父亲蘸着他人鲜血的面包的时候,肯定不会认为那是罪恶的,反而会满脸崇拜地认为你父亲真棒。” “对吧?” 洛萨竖起一根手指,神情冷漠:“我最后给你一个机会,放下手中的武器。” 小男孩倔强地握着手中的柴刀,咬牙切齿,眼神中的恨意,仿佛要化作墨水流淌而出。 洛萨摇了摇头,背过身去。 “动手吧,汉斯。” 汉斯咬着牙,高举起手半剑。 唰—— 鲜血在地面肆意流淌。 洛萨微微低下头,在身前画了个十字:“天父在上,他们是否有罪皆由你审判,我无法细致甄别,更没有判断他们是否罪不至死,所以只能送他们去见您。阿门。” “继续吧,手握武器,还敢反抗的人,如果劝不动,就统统处理掉。” 洛萨下了命令。 片刻后,这座静谧宛如世外桃源的小村庄,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到处都是尸体,鲜血肆意流淌。 妇孺尖叫着躲入一个像是议事厅的建筑。 “大人,我们跟这些强盗有区别吗?” 汉斯的神情有些迷茫。 洛萨也同样。 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对的。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在汉斯这个仰慕自己的扈从面前表露出任何迷茫。 他沉声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况且,我们只杀了那些拿着武器的人,没有牵累别人,这已是最大的仁慈了,不是吗?” 他没有下令攻打妇孺们所在的议事厅,而是吩咐道:“敌人已经基本肃清。莫德尔,你去通知莱恩他们过来,接收物资...记得给那些未曾抵抗的人,留下些口粮和种子。” 洛萨来到“议事厅”前,看着那一张张有些麻木和恐惧的面孔,没有再说些什么来表达自己代表正义。 这些人中,或许被掳掠来的女眷,但更多的还是强盗本身的家人。 他们,包括很多死者,或许都很无辜,未曾伤害过别人。 但当他们享用那些有罪者带来的食物,钱财时,他们也就没那么无辜了。 都说祸不及妻儿,但拿着老赖钱财避居国外的女儿,真就无辜吗? 她若无辜,那些穷困潦倒,指望着这笔钱救命的人又何其无辜? 这就是洛萨的处事之道。 既宽仁,又残酷。 耳畔,响起里程碑已完成的提示音。 洛萨神情沉重,率先离开了这座村庄。 “呵,侠义骑士。” 洛萨低声自嘲道。 wap. /129/129935/30273230.html 第一章哈布斯堡 比武场上,黑色的马鬃随风飘扬。 铁蹄踏在松软的草地里,掀起大片的泥土。 头戴桶盔,只露眼部一条缝隙作为观察口的骑士,身穿锁子甲,外套黑色罩袍,骑乘在一匹来自高卢的黑色妮萨安战马,正对着一具充当标靶的稻草人进行冲锋。 沉重的白榉木骑枪被他夹在腋下,与手臂和身体构成了一个标准的直角三角形。 这种姿势能给骑枪提供一个稳定的支点,也是当今世界,几乎所有骑士都必须掌握的夹枪冲锋战术。 他手中的骑枪是实心构造,前细后粗,极为笨重,在骑士比武大会上广为使用,但由于质地较脆,很容易断裂。 第一轮冲锋。 骑枪精准命中,金属质的枪尖透过稻草人的胸膛,强大的冲击力将整具稻草人都挑飞到了半空中。 骑士擎着稻草人,横空一挥,将其抖落。 随即他丢弃了沉重的骑枪,纵马驰聘,在路过一旁的武器架时,身手敏捷地从中抽出了两把短矛。 在重新调转马头冲锋之时,骑士反手持枪,举过头顶,自上而下插落,精准地钉在了一具稻草人的脖颈处。 这里往往是敌人护甲的薄弱处。 战马掠过宽阔的比武场,骑士反手抽出另一把短矛,力贯周身,将其狠狠投掷而出。 但很可惜,这一下没能命中。 短矛插在了稻草人旁边的泥地里。 洛萨摘下头顶的沉重桶盔,露出一张英气逼人的年轻面孔。 他将桶盔随手放在比武场上的圆桌上,举起装满清水的陶罐大口猛灌,这才将方才一番剧烈运动所带来的燥热强行压了下去。 他看着自己面前的属性面板,擦拭了下鬓角淌落的汗水,有些欣慰。 经过一周的康复性训练,他成功使自己的力量和体力均得到了一点的提升。 并且完全适应了这具身体的原主,经过多年的骑士训练,所锻炼出的战斗技巧。 无论是常用的轻重骑枪,短矛,盾牌,手半剑,还是比较冷门的单手锤,连枷,手斧,他都能熟练使用。 作为一名专职战斗的骑士,他已经完全合格,只可惜暂时还未得到册封。 洛萨是一名穿越者。 前世,他曾是一家游戏公司的老板,在晚上和员工一起加班制作游戏的时候,不幸猝死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取代了在一次训练中,不慎跌落战马,撞到了石头后昏迷不醒的日耳曼贵族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他苏醒后,他本以为自己穿越而来的是历史上记载的,被称作黑暗时代的中世纪。 但在彻底融合原主记忆后,他才意识到这里与前世所知的中世纪绝对不是一码事。 譬如北方的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冯·霍亨斯陶芬,在去年冬天,聘请了一位女巫作为皇家顾问,并且征召了上万名农奴,聚集在施瓦本的奥格斯堡,要建造一座独属于女巫的高塔,邀请各地女巫进驻。 这还不算离谱的,阿尔比恩的国王,那位有名的狮心王理查,居然迎娶了一位女巫作为自己的妻子,并且担任整个王国的财政大臣。 这在前世,教权至上的中世纪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个世界里,女巫跟教会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没有前世那样紧张——最起码表面上如此。 姓名:洛萨·冯·哈布斯堡 爵位:无 职业:贵族 所属势力: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阿尔高伯爵领(下勃艮第,非勃艮第公国)。 扈从:无 力量:9(正常成年男性平均属性均为5) 敏捷:7 体力:8 耐力:8 精神力:10 天赋:两世为人(融合了两个灵魂的你,天生就拥有比常人高出一倍的精神力,精神力上限永久+5)。 技能:无 系统的名字叫做:“昨日巨舰塔防系统”,源自于他穿越前,正挑灯鏖战,数日不眠不休,亟待完善并发布的一款山寨塔防游戏。 游戏的内容并不新鲜,说白了就是通过抽卡召唤各种各样的英雄角色,防守和强化自己的领地,以抵御一波波敌人的进攻。 可问题在于,这款游戏开局就是有领地的! 而洛萨现在,别说领地,就连空头爵位都没有一个,根本就没办法激活系统。 所以至今,他也没能抽取任意一张卡牌。 训练结束后,洛萨返回城堡的房间。 在侍女的帮助下,将身上的罩袍,锁子甲脱下,换了身轻薄的亚麻衬衫,径直来到了城堡的塔楼上。 这座城堡被称作“鹰堡”,音译为“哈布斯堡”,也是他们家族名称的来源。 在高卢和日耳曼,分别用“德”以及“冯”这样的前缀,冠以姓前,意思是“来自”,代表有封地的贵族出身。 “鹰堡”是一座坚固的山间城堡,地势险要,倘若粮食储备充足,即使是千军万马,也很难攻破。 洛萨抚摸着垛墙上的凸起,吹着山间的凉风,有些感慨。 在前世,哪怕是工薪阶级,也能住在冬暖夏凉的空调房,拥有柔软的床垫,二十四小时的自来水。 而在这个时代,哪怕是贵族,过得也远远算不上如意。 尤其是比较尚武,习惯住在城堡里而非乡下庄园的日耳曼贵族,居住环境更是堪称恶劣。 潮湿,阴暗。 老鼠,跳蚤。 司空见惯。 毕竟,城堡在这个时代,军事意义远大于居住意义,最先考虑的永远是坚固性而非舒适度。 塔楼下,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头戴脊盔,身披罩衫的军士低声说道:“洛萨少爷,老爷请您过去,该吃午餐了。” “嗯,我知道了。” 洛萨点了点头,随他径直前往了城堡的主厅。 鹰堡的这些军士都是脱产士兵,跟战时才会被征召,平时在田地里务农的农兵不同,他们都是职业军人,整个鹰堡也就只有一百余人罢了。 在战时,他们将和伯爵麾下的骑士们,组成军队的核心,相当于东方将军的“亲兵”。 走进城堡主楼的大厅里,最醒目的,便是石拱穹顶的尽头,那悬了一张挂毯的灰色墙壁上,悬挂着的三面盾徽。 左侧是黄底三黑狮盾徽,中间是黄底黑色单头鹰盾徽,右侧的是黄底红色跃狮盾徽。 前者代表的是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所效忠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六世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族;中间则代表大日耳曼尼亚帝国;最右侧的才是洛萨所属的哈布斯堡家族。 在盾徽下的条形长桌上,女仆已摆满了菜肴。 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已经跟他的兄长奥托落座了,至于他的母亲,伊莉丝女士,在一年前就已经病故了。 看到洛萨,维尔纳伯爵微微颔首,用眼神示意他入座。 这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 他的颧骨很高,眼窝深凹,留着棕色长发和胡须,脸颊有着一道深刻的疤痕,从外貌上来看,他远远算不得英俊。 但他的儿子们,无论是长子奥托,还是次子洛萨,都是相貌堂堂。 见他落座,维尔纳伯爵抬起手在面前,由上而下,由左到右画了个十字。 “感谢天父赐予我们食物,也求您能赐予那些贫苦困顿之人以饮食,以父之名,阿门。” 念完祷告词,维尔纳伯爵才示意两人开动。 今天的菜品还算丰富,主菜是山羊肉炖胡萝卜和土豆,配菜有烤鹌鹑,水果派以及一筐用精细小麦粉制作的白面包。 餐具是银质的,上面有细密的花纹,据说是维尔纳伯爵年轻时,参加十字军东征时带回来的战利品之一...不然,单凭阿尔高这块穷乡僻壤,想要在举办宴会留作备用之余,再凑出一套日常使用的银质餐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ps:1.本书世界观架空,部分角色,家族及国家有原型,但切莫考据,譬如维尔纳伯爵就是十一世纪初的角色,而这个时代很显然还没有桶盔,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不是霍亨斯陶芬家族,而是萨利安家族。 要强调的是:本书是奇幻分类,不是历史频道! ps:2:众所周知,中世纪有三个勃艮第,哈布斯堡所在的下勃艮第,不是高卢的勃艮第,而是位于今天瑞士境内。 ps:3:本书绝大多数人物省略“教名”。 wap. /129/129935/30273209.html 第二章骑士 洛萨很饿。 习练武艺是很消耗体力的事。 再加上今天的午餐不错,所以他吃的有些急。 这时,他突然听到有人用手指扣动桌面,发出笃笃的声响。 见洛萨循声看来,伯爵看了一眼他的兄长奥托,继而说道:“教宗陛下号召,要发起新一轮的圣战。” “在遥远的东方,埃及人已经和萨珊波斯联手,这群邪恶的,信仰拜火教的异教徒魔鬼们,在数十年来不断蚕食着东帝国在小亚的领土,他们残忍迫害着我们的同宗兄弟,阻断朝圣道路,将耶路撒冷王国团团包围。” 伯爵说到这儿,语气微顿: “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和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杰拉德,在前些日子里,分别向教宗陛下写了一封信,要求动员所有信仰天父的骑士们,帮助东帝国解放小亚,重新打通去往圣城耶路撒冷的道路。” “在高卢,已经有王公们组织了两千多名骑士,并且雇佣了两名随军女巫顾问,踏上了东征的旅途。” 兄长奥托有些振奋道:“父亲,我们大日耳曼尼亚的十字军什么时候出发,总不能让高卢人抢了先。” 维尔纳伯爵皱起眉,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没有理会他,而是对洛萨说道:“洛萨,你准备动身吧。” 正听得入神的洛萨有些惊诧:“我?” 维尔纳伯爵的灰色眸子注视着洛萨:“为神而战,是我们哈布斯堡家族应该履行的义务,你作为家族次子,责无旁贷。” 他又看向欲言又止的奥托,冷冷道:“你就不要再想了,哈布斯堡家族已经为天父尽了我们应尽的义务。” 洛萨神情微怔。 的确。 现在已经不是还盛行“分割继承制”的中世纪早期了,现在欧陆的主流,施行的是“长子继承制”。 继承制的变革,根源在于,“分割继承制”会产生类似于汉朝“推恩令”的效果,使家族的领地越分越小,不利于在欧陆这种群雄割据,大小领主互相兼并的环境下生存。 所以像洛萨这样的家族次子,基本上只有两条出路。 一条是成为领主麾下的骑士,用战功博取领地和爵位。 另一条就是进入修道院,成为一名侍奉神灵的僧侣。 比如他的两个弟弟,就在阿维尼翁修道院进修,未来如果家族显赫,能有余力扶持,再加上个人能力突出,或许还有一些可能,成为一处教区的大主教这种带有神职者属性的封建领主。 洛萨只能选择前者,因为他得作为他哥哥的备胎,在兄长无子嗣,可能会战死或病故的情况下,作为继承人登上伯爵的宝座。 所以他注定不可能走上神职者的道路。 至于十字军东征...这是一条危险重重,但同样有可能一夜暴富的道路。 如果维尔纳伯爵当初没有参加东征,现在恐怕跟那些穷困潦倒,每天啃着粗粝黑面包的低等贵族没什么区别。 现如今,在日耳曼尼亚和高卢,封地已经被瓜分得一干二净,即使作为骑士,在其余领主麾下效力多年,也未必能换取一片贫瘠的封邑。 对于需要领地和声望来解锁系统的洛萨而言,去效忠另外的领主,远不如到圣地去跟异教徒做斗争回报更快。 至于风险... 想要功成名就,哪有不需要风险的。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洛萨可不再愿意甘于平凡。 “我明白了,父亲,我会去的。” 洛萨低头拿起汤匙,往嘴里塞了一口土豆浓汤。 这时。 维尔纳伯爵突然声色俱厉地开口说道:“跪下,洛萨!” 洛萨有些茫然地放下了勺子,随即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推开椅子,在长桌前跪下。 伯爵站起身,一把抽出了腰间锋利的长剑,将其搭在了洛萨的肩头:“洛萨·冯·哈布斯堡,以战士之名赐予你勇敢,以天父之名赐予你公正,以圣母之名赐予你守护无辜之人。” “现在,向天父骑士的八大美德发誓:你将竭尽全力打击异教徒和天父的敌人,锄强扶弱,荡尽贼寇。” “父亲,我向天父和八美德发誓,我将友好对待弱者,勇敢面对强敌,惩奸除恶,匡扶正义,忠诚公正,至死不渝。” 啪—— 伯爵的巴掌狠狠抽在洛萨的脸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记住,成为骑士,你将面临无数苦难和艰险,希望你能始终如一,铭记着骑士的准则。” 这一下可够狠的。 洛萨心里嘀咕,面不改色道:“我会的,致我所效命的封君。” 伯爵的眉头微微舒展,他将手中的骑士剑横端在手中,说道:“那就接剑吧,洛萨骑士。对于你的德行,我或许还看不真切,但在个人武艺上,我很确信,你无愧于它。” 这是一把武装剑,也就是常说的骑士剑。 区别于洛萨惯用的,既可以双手握持,又可以单手握持的手半剑,武装剑只适合单手使用,一般会搭配一面筝形盾或鸢盾使用。 洛萨接过武装剑和剑鞘,将它佩在腰间。 维尔纳伯爵轻叹了一口气:“你不必称我为封君,我能给你的,只有一个骑士封号,而无封邑...现在,家族麾下的骑士们还有三位是无封地的——他们已为我效忠多年,即使在战争中获得了新的领地,我也必须优先考虑他们的需求。” 洛萨点了点头:“我明白。” 伯爵轻叹了一口气:“洛萨,在启程前,你可以挑选两个精明能干的扈从和一应所需装备,记住要慎重挑选,即使是最穷困的骑士,也需要扈从的协助,扈从既是骑士的双腿,也是盾牌。” “感谢您的慷慨,父亲。” 洛萨诚恳道谢。 维尔纳伯爵待他这位次子,不能说有多好,但也在平均水平之上了。 至于这场受封仪式,虽然有些草率,既没有主教的见证,也不像自诩骑士之花的高卢人那样还有剪鸢尾等仪式,更没有赐予他至关重要的封地。 但洛萨心中还是颇为激动,因为耳畔响起了系统清脆的提示音。 只见系统面板上的爵位一栏,悄然变成了银白色:骑士。 你已激活爵位系统,获得首席扈从:般若(6星扈从) wap. /129/129935/30273210.html 第三章金色传说 你已解锁里程碑系统:首战告捷(你成功获得了一场最低限度为三十人的武装冲突的胜利) 冠军骑士(你累计赢得了三场由伯爵及更高等级贵族组织的骑士比武大会。) 侠义骑士(你惩奸除恶,累计阻止了三次强盗势力对平民的劫掠行动,或是清剿了三伙规模不下于二十人的强盗势力。) 模范封邑(你的封邑拥有至少两千英亩土地和超过二百温饱线以上的人口) 里程碑相当于游戏中的成就系统,奖励还算丰厚,但洛萨只是粗略扫过,意识到短时间内没有一个可以完成的后,便将注意力集中于自己的第一名扈从身上了。 只见系统之中,一张闪烁着灿金色光辉的卡牌缓缓浮现。 卡牌有着华丽的金色边框,并且在顶端,还盘踞着一只振翅欲飞的黑色巨龙。 在卡牌正当中,描绘着一名手持黑色三角形巨盾的少女,那面盾牌上绘着一幅鬼面浮雕,双目赤红,獠牙森森,仿佛随时都会活过来,择人而噬。 少女有着一头黑色长发,身材修长,穿着一身黑色皮质机车服,裸露出两只洁白胳膊,抱胸而立,神情冷淡,宛如冰霜女神。 下方的介绍是: 这是来自地狱的看门人,般若。 她手中的盾牌,即是地狱的门扉。 没有人能够击破这面盾牌,攻击她守护的人。 恭喜您获得第一名扈从,请加快建设您的领地,使她变得繁荣富强,参与世界争霸吧! 洛萨嘴角抽了抽。 我倒是想... “般若”,是这游戏里,每个新手进入游戏时,都会赠送的顶级扈从。 虽然她看似穿得轻薄,但却属于重装战士,防御力极强。 之所以新手给重装战士,是因为这玩意儿在游戏初期既是刚需,没有根本扛不住伤害,能给新手兜底,同时又不会提升新手的“打怪”效率,要想迅速刷怪,就只能选择充值,以解锁那些高等级的输出型扈从。 不然,就只能凭借完成里程碑奖励的抽奖次数,用输出非常拉胯的低星输出扈从,以“日活”的形式来为游戏公司贡献价值了。 这种作法的俗称是:逼氪。 “本想噶韭菜,结果反倒噶到自己头上了。” 洛萨有些后悔,早知今日,当初一定把新手奖励做的更丰富些,比如一上线就免费白送所有六星扈从... 不过这种后悔的情绪很快就被他一扫而空。 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兴奋。毕竟般若可是最顶级的扈从,即使是未经过强化和升级,实力也绝对跟这个世界的女巫一样,超过凡人的范畴了。 放到三国时期,保准得让曹老板来一句“我本以为吕布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竟然有人比他还勇猛,这是谁的部将?” 维尔纳伯爵用过午餐后,率先离席。 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奥托这才开口道:“洛萨,恭喜你,终于得偿夙愿,成为了一名骑士。” “谢谢。” 洛萨道了声谢。 他跟兄长奥托的关系说不上有多差,但也绝对算不上有多亲近。 因为只要洛萨还存在,就有盼着奥托死的嫌疑,而常年给奥托当备胎,原主心中也确实有着不少怨怼。 不过这总比许多贵族家庭里,长子和次子为了继承爵位,兄弟阋墙,各施毒计,斗得你死我活要强得多。 很快,两人便先后吃完了午饭。 洛萨下午的时候没有出门,而是返回到卧室准备午休,现在正值盛夏,午后阳光炽烈,实在不适合外出训练。 而城堡内不分春夏秋冬,几乎一年四季都是阴冷潮湿,虽然未必有多舒服,但这个时间段,呆在卧室里总比冒着烈日在外面要强。 卧室的窗户很小,透进来的光芒十分有限。 洛萨伏在书桌前,用羽毛笔蘸了墨水,打算规划一下自己的出行路线,以及所需携带的物资和装备。 十字军的传统路线有两条,一条是走海路,在威尼斯或是那不勒斯,西西里的港口乘船,走海路经罗德岛,塞浦路斯,抵达圣地。 这条路线耗时较短,但风险却不小,地中海上盘踞着大量的海盗,如果被凿沉了船,任凭他有吕布之勇,也得葬身鱼腹。 至于走陆路,经奥地利边疆区,穿越东帝国的大片疆土,自君士坦丁堡穿越海峡,进入小亚细亚的路线,也不见得会有多安全。 因为现如今小亚细亚的大部分,都已被拜火教的国家占据,他们尊萨珊波斯的王为万王之王,受波斯王册封,虽然彼此之间也不乏互相攻伐,但洛萨这样的十字军骑士,很显然会更受敌视。 笃笃笃—— 房门突然被敲响。 洛萨皱起眉,道:“进。” 穿着麻布衣的女仆推门走了进来。 她捧着一件有些陈旧的,明显经过了多次缝补,上面刻画着很多黑红十字架的罩袍,放在他的床上。 “这是老爷曾经在圣地征战时所穿的罩袍,老爷吩咐我将它送给你...我已经洗过了,很干净。” 洛萨点了点头:“把它放在床上吧。” “是。” 女仆脸上带着淡淡的羞怯,眼神中的爱慕几乎能满溢出来,但很显然,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洛萨,对她都没什么兴趣。 这个时代的西方女子,或者说绝大多数的西方女人,对洛萨而言都没什么吸引力。 女仆如此,洛萨在维尔纳伯爵召开的宴会上,所看到的那些贵族女子,也是如此,一群歪瓜裂枣。 有几个长相还算过得去的贵妇,也是惯于豢养情夫的放荡之人,他才懒得招惹。 反正远比不上系统里的这些纸片人。 作为自己带领团队一手研发的游戏,他可太清楚这里面可以召唤的角色,都是怎样的神仙颜值了。 尤其是6星卡牌,清一色全都是穿着清凉的小姐姐。 团队经费有一多半,都是花在这些小姐姐们精美的立绘上了。 即使是重装战士类的角色,依旧秉承着穿的越少,防御越强的原则。 战裙裸露出大片大片的白腿,根本就是常规操作。 一下午很快就过去。 傍晚,洛萨再度登上鹰堡的塔楼,远眺群山。 夜晚的鹰堡,跟正午时分又是两个极端。 带着些许从阿尔卑斯山吹来的料峭寒意,洛萨裹紧了身上代表十字军骑士的罩袍。 他暂时不打算召唤出般若,因为很难解释得清她的来历,即使这个世界的公教会不像前世,动不动把人吊死在火刑架上烧掉。 但他也没打算招惹这些麻烦。 wap. /129/129935/30273211.html 第四章般若 身后传来脚步声。 奥托,他的兄长来到他的身边,微笑道:“我就知道你在这儿,你心情烦躁的时候,总喜欢来这儿透气。” “这可真是好地方,视野开阔,令人神清气爽。” 洛萨皱起眉:“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奥托温和地笑了笑:“弟,我只是感觉你有些紧张。” “你想多了,我有什么可紧张的。” 洛萨有些言不由衷地说道。 他前世连只鸡都没亲手宰过,这就要奔赴远方,拿着枪与剑,跟敌人搏杀了,怎么可能不紧张? “洛萨,十字军是神圣的事业,圣城群狼环伺,危在旦夕,我们是为神而战,这是我们的使命。” 奥托语气微顿,有些怅然:“如果不是皇帝被教宗陛下开除了教籍,想必我们大日耳曼尼亚也已经开始动员了。”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 “奥托,你真的认为十字军有多么神圣吗?一群人千里迢迢,跑到别人家里去烧杀抢掠,真的谈得上正义吗?” 奥托皱起眉,毫不犹豫说道:“教宗陛下说过,杀异教徒不算杀人,我们是在拯救他们,免堕于魔鬼的怀抱。” “呵。” 洛萨笑了笑,想起前世,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这群来自西方的强盗们不仅将矛头指向了同宗兄弟,甚至还攻破了君士坦丁堡,狠狠地烧杀抢掠了一番。 要知道,东帝国信奉的正教,跟公教可都是基督兄弟啊。 “你说得对,是我想太多了。” 洛萨转身离去,没有跟这个时代的人辩驳的兴致...他怕说太多了,会被奥托当作是渎神者。 转眼就到了洛萨启程的日子。 他带着两名精心挑选的侍从,收拾好全套装备,牵着自己的那匹妮萨安战马,来到了城堡的门口。 两名侍从其一是弩兵,叫莱恩,另一人是盾步兵,叫莫德尔,都是“鹰堡”的常备军士,经过多年训练,战斗技巧出众。 他们所牵的驮马需要用来负载装备和辎重。 两人严格意义上并不算“侍从”。 骑士侍从作为预备役贵族,放在乡间,也算是乡绅一流的角色了。 一些穷困骑士会借此敛财,收那些市民阶层的孩子为侍从,换取财富,而那些市民阶层则借此实现阶级跨越。 但洛萨毕竟才刚成为骑士,真想要两名骑士侍从,一来短时间内难以挑出合适的人选,二来实用性也不高。 毕竟骑士侍从可是要追随骑士进行冲锋的轻装骑兵,要骑乘正经的战马,需要携带的物资只会更多。 而且在狭窄山地,面对可能遇见的强盗,两名真正的骑士侍从,效果明显不会比两名军士更好。 临行前。 维尔纳伯爵面色严肃地递来了一封用蜡封封好,盖有他的私人印章的信:“洛萨,我曾经在蒙吉萨战役中,跟随鲍德温陛下,沐浴着大十字架的光辉,发起对埃及人的冲锋。我们饱尝战胜的果实,痛击了数倍于我们的异教徒。” “时至今日,我也时常在睡梦中,回到那一天。” “你要记住,鲍德温陛下是天生的王者,他值得你用勇武向他效命,并且一定会物超所值。” “持我的信件,替我向陛下带去我的问候,就说来自施瓦本的维尔纳,向他曾效命的主君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洛萨接过信封,微微颔首:“我会的,父亲。” 鲍德温即鲍德温四世,耶路撒冷之王。 在洛萨前世那个世界里,有人认为他天纵奇才,也有人认为他懦弱平庸——所谓蒙吉萨战役,不过是他的贴身骑士臆想编造出来的妄语。 但此世的鲍德温四世,倒是的的确确有着非凡的军事才能和人格魅力。毕竟,就连亨利皇帝,都没受到过维尔纳伯爵如此吹捧。 和维尔纳伯爵道别,洛萨带着莱恩和莫德尔两名侍从,走在了山间小道上。 刚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传来阵阵马蹄声。 奥托骑着战马,从后面追了上来,居高临下看着洛萨。 “有什么事吗?” 洛萨挑了挑眉。 奥托沉默了片刻,向洛萨丢出了一个布袋。 洛萨接到手中,晃了晃,沉甸甸的钱袋里,顿时传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你哪来这么多钱?” 奥托闷声道:“我把父亲最喜欢的那两盏银质酒杯偷出来了,余下的,是我这些年攒下来的积蓄。” 洛萨有些好笑道:“呵,奥托,你就不怕我活着回来,再跟你抢夺继承权。” 奥托跃下战马,来到洛萨的面前。 他拍了拍洛萨的肩膀,犹豫了下,又伸出手抓了抓洛萨的短发:“如果真到了那时候,我们各凭本事就是。” “老实说,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平安归来。” 洛萨沉默片刻,笑道:“我会回来的。” “但不是为了跟你争夺一个小小的伯爵领的继承权。” “到时,我会以比阿尔高伯爵更尊贵的头衔,接受你的致敬。” 奥托也笑了起来,笑声开怀且畅快:“一定会的,洛萨。我相信你能做出一番大事,哈布斯堡将以你为荣。” 洛萨点了点头。 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他翻身跃上马背,不再逗留。 “走了。” 他低声道了句,没再看奥托的表情,也不等身后的两名牵马侍从,便驾驭坐骑,在山道中驰骋了起来。 从今天起,他就是一名流浪骑士了。 不过和绝大多数身为穷光蛋的流浪骑士不同,他有着一套很不错的骑士甲胄,一把手半剑,一把武装剑,一把骑枪,一匹战马,两匹驮马和两名全副武装的侍从。 这样的力量,无论是在哪位领主麾下效忠,都会受到欢迎。 身后,奥托在面前画了个十字,轻声呢喃:“愿天父赐予我的弟弟洛萨一个好运气,愿他在战场上无往不利,利刃与锋矢皆不能加身。” ... 傍晚时分。 洛萨一行来到了山脚的小镇上休息,这里仍旧属于阿尔高伯爵领的范围,并且还是维尔纳伯爵的直辖领地,并未分封给别人。 在小镇里,哈布斯堡家族的庄园中,洛萨迫不及待来到了一间密闭的房间里,打开系统,选择召唤出自己的首席扈从“般若”。 房间内,顿时闪耀起金色的光芒。 耀眼,高贵。 威严,冷峻。 仿佛有神祇降临于世,普渡人间。 许久,光芒散去。 身穿跨时代的黑色机车服,手持黑色三角形盾牌的高大女子,正直视着洛萨的双眼。 系统中,女子的信息缓缓浮现。 般若: 品质:传说级 等级:1 亲密度:冷淡 力量:18 敏捷:12 体力:30 耐力:30 精神力:15 天赋:坚石(开启后,在接下来的三秒钟内,般若将免疫一切物理伤害。) 鼓舞(开启后,以般若为圆心,半径三百米的范围内,所有友方获得耐力+10的增幅) 技能:酣战(般若饱饮鲜血和死亡,在连续杀死十名敌人之后,在接下来的一分钟内获得全属性百分之五十的加成) 荆棘(需精英化解锁) 鬼门(需精英化解锁) 黑发女子真的很高,跟一米八往上的洛萨相比,也毫不逊色。 她平视着洛萨的双眼,神情疏离地询问道:“你就是我的master?” 看起来,这位首席扈从并没有任何恭敬的意味。 洛萨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这亲密度系统自然也是他一手缔造出来的。 在游戏中,增加亲密度不仅能够解锁更多语音,同时还能使扈从获得百分比战斗力的加成,解锁玩家和扈从共用的羁绊天赋。 但到了现实中... 这位名为般若,手持三角鬼面大盾的女子,在背景设定中,可是地狱看门人的角色,真的会臣服于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新晋骑士? 尽管在没有经过海量材料的培养,她还远远没有背景故事里那种横扫无敌的力量,高阶技能更是一个都没解锁。 但即便如此,单凭属性碾压,她都能一只手把自己这个训练有素的骑士给干翻。 洛萨不动声色道:“没错,女士,是我召唤你而来。” 幸好,般若只是轻蹙娥眉,便俯下首表示效忠:“那么从今日起,我便为您而战了,领主阁下。” 洛萨暗暗松了一口气,询问道:“般若,你从哪来?” 般若皱了皱眉:“领主阁下,作为鬼门关的看守,我当然是从鬼门关而来。” 是按照背景故事的设定来的吗... 洛萨微微皱眉,“般若女士,你似乎不太看得上我。” 般若凝视着洛萨,眼神中看不出悲喜等情绪,只是道:“领主阁下,无论我看中您与否,都将用我的盾牌抵挡一切射向您的明枪暗箭,因为我因您而存在,为您效命,天经地义。” “那就够了。” 洛萨拔出了手中的骑士剑,搭在了对方的肩膀处:“我接受你的效忠,般若女士,并且…我会在未来,向你证明我是个合格的主君,值得你付出这一份效忠。” wap. /129/129935/30273212.html 第五章小镇 “请多指教。” 般若微微点头,神情依旧是淡淡的,虽无恭敬,但也不显得无礼。 铿—— 不知由何材质制成的黑色三角盾牌拄在地上。 般若抬起头,棕色的眸子里透露出些许探寻的意味,似乎是想问他接下来有什么吩咐。 洛萨挪开了眼神,莫名有些心虚。 他刚刚仔细打量了一遍般若的相貌,跟立绘上相比,有了一定的修正,但仍不愧是纸片人老婆,肤若凝脂,连半点瑕疵都没有。 洛萨就喜欢这种,追求完美是人类的本能。 他从不喜欢雀斑,更不认同西方宣传的所谓的雀斑审美。 “你得先换件衣服,这一身还是太扎眼了。” 黑色机车服,听上去似乎没短裙热裤那么暴露。 但她穿的,却是洛萨特意魔改的紧身皮装,能完美勾勒出般若完美的身材,视觉上给人带来的冲击还是太大了。 再加上般若堪称完美的样貌,肯定会招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反倒是她的那头黑色长发倒是没那么显眼,虽然过于柔顺光滑了些,但无论是欧陆还是中东地区,都不乏这种发色。 “好吧。” 洛萨询问道:“你很喜欢这身衣服吗?我的意思是,相对于你的战斗风格,你会不会更喜欢穿一件重甲?” 般若微微皱眉:“抱歉,但我从来没有靠装甲来防御的习惯,给我拿一身普通衣物就好。” 洛萨愣了下。 下意识扫了一眼般若裸露在外的白净手臂,看上去软软嫩嫩的,白白净净,丝毫不像防御力惊人的重装扈从。 很难想象,她的体力和耐力,都达到了普通人的六倍,力量也近乎于普通成年男子的四倍了。 他脑海中莫名闪过了一幅画。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 般若出现在莱恩和莫德尔两名侍从面前时,已经换了一身崭新的白色亚麻布衣,还戴了面纱和头巾...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设定中的地狱看门人。 她的体温始终是冷冰冰的,离她若是近一些,即使在盛夏时分,洛萨也能感受到一股令人舒适的凉意。 这使他油然而生一种想要抱着般若,躲在房间里大睡一场的冲动。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一方面亲密度还不到位,般若未必会同意,另一方面,他觉得这样做有些卑劣,道德感使他无法接受自己做出这样的举动。 哈布斯堡在小镇的庄园里,没有穿着白色小短裙和白丝裤袜的女仆,也没有穿着燕尾服,彬彬有礼的管家。 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是个典型的日耳曼军事贵族,他更热衷于居住在那座由他在斯特拉斯堡当主教的兄弟资助,自己筚路蓝缕,一手主持修筑的鹰堡,而非山脚下这座明显要更宜居的庄园。 镇子上,到处都是穿着破衣烂衫,忙完了一天农活,准备回家休息的农奴和自由民。 小镇的建筑大多数都是黏土和木头制成,少数用石砖堆砌,用芦苇和秸秆铺顶的,便算得上是富农了。 中世纪之所以被称作是黑暗时代,是有原因的。 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都没办法填饱肚子。 一个皮肤像枯树一样的老人坐在街道旁,一群小孩儿簇拥着他,听他讲着故事。 他的身上遍布着陈年旧伤,斑驳的疤痕纵横交错,完好的部分也像是缩了水一般皱在一起。 他的眼睛上蒙了一层厚厚的翳,让人不禁怀疑他到底还能否看到东西。 “他身上有剑创,箭伤,还有一些根本看不出来的伤口...” 洛萨皱起眉。 “他是谁?” 莫德尔开口说道:“一个老瞎子,据说曾经到过耶路撒冷朝圣,还杀死了一名马穆鲁克骑士...但我觉得这应该是他自己的吹嘘。” 他是洛萨亲手挑选出来的,曾经在步战中,一对一击败过一名骑士的精锐剑盾兵。 小镇由一名驻守骑士带领哈布斯堡家族的五十余名军士管理。 军士来回轮换。 莫德尔和莱恩自然也曾在小镇上居住过。 “可惜他瞎了,不然我们或许能有一位不错的向导。” 洛萨叹了一口气,将目光收回。 在小镇正中央的广场上,有一座简陋的蓄水池,周围围满了头顶陶罐,准备汲水的农妇。 “洛萨,你怎么来这儿了?” 来者是小镇上的本堂神父,主持小镇上和附近农庄的一切祈祷,婚礼,丧葬事宜。 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法衣,戴着顶白色头巾,带着和善笑容走到跟前说道:“好久不见洛萨,唔,你已经佩上雄狮纹章了,你的父亲终于册封你为骑士了吗?” 洛萨微笑道:“没错,索约神父,我已经决定踏上十字军,解救圣地耶路撒冷的旅途,明天一早,我就会出发。” 索约顿时露出了一脸惊喜的神色:“恭喜你洛萨,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天父会因你的虔诚之举而保佑你的。我有一匹还不错的驮马,或许你可以带上,当作我为你的朝圣事业所作的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感谢您的慷慨。” 洛萨低头行礼。 好一阵子,才应付走这位神父。 他有些无奈道:“索约神父还真是热情,一匹驮马可值不少第纳尔。” 一旁的莱恩小声嘀咕道:“当然,索约神父可是个好人,白天帮寡妇挑水,晚上替寡妇忏悔。” “哦,对了,那寡妇的丈夫曾经是个骑士,名叫约瑟夫,后来听信了神父的话,变卖了土地和所有家产,好购置东征的路费和装备,丢下寡妇就跑了。” 洛萨脸上的笑容僵了下。 沉声道:“他没回来吧?” “当然没有。” 莱恩摇头道:“去年,跟他一块去的老约翰...就是刚刚咱们看到的那个老瞎子,拄着拐杖从圣地回来了。” “那约瑟夫,这位骑士怎样了?”洛萨随口问道,“战死了?” “那倒不是...事实上,他根本就没到耶路撒冷,在半路上,遭到了海盗的抢劫,被变卖为奴隶了。” 洛萨皱起眉:“就没人给他交赎金吗?” “没有,那位寡妇跟神父厮混得正开心呢,哪有钱去赎她的丈夫...而且我听说,约瑟夫在的时候,对她也不好。” “少爷,我想说的是,不是谁都有幸抵达耶路撒冷的,朝圣是一个漫长的旅途,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只有被神眷顾的人才能抵达天国。” 洛萨沉默了片刻,赞同道:“你说得对。” 在耶路撒冷跟异教徒拼杀很危险,但在去往圣地的道路上,同样充满了艰险与坎坷。 绝大多数的穷人朝圣者们,是根本无法负担去往圣地的“巨额”船费的,他们只能凭借双腿,一路上,不知有多少人倒在瘟疫,饥荒,强盗面前。 ps:欧陆中世纪货币复杂,日耳曼尼亚流通的是芬尼,但应该也有旧第纳尔,这里用的不严谨,勿考据。 wap. /129/129935/30273213.html 第六章信念与目标 深夜,洛萨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明天,在庄园补充完粮草,水源,以及三匹驮马,一匹战马的饲料后。 他们就该沿着阿尔卑斯山,一路向东,经由奥地利边疆辖区,去往威尼斯乘船。 翻越阿尔卑斯山,直接进入到意大利地区坐船,只是看起来更近些。 实际上,阿尔卑斯山上到处都是悬崖峭壁,即使是走海拔较低的地方,也很容易一不小心,跌入深谷。 不然的话,汉尼拔和凯撒翻越阿尔卑斯山,也不会被誉为军事上的奇迹了。 “良好的休息,对于一名战士而言,是至关紧要的。” 般若不含情绪的声音突然响起。 她就坐在与房间相连的客厅里,一张铺了薄毯的毡床上,正闭目养神。 夜风从她的方向吹来,变成习习凉风,使她像个小空调。 “般若,我有些迷茫。” “我想跟你聊一聊,毕竟,这世上我最值得信任的人就是你了。” 尽管态度冷淡,但从系统召唤出来的,并且由他亲手设计的般若,跟他的关系无疑是最亲密的。 这一点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兄长奥托所无法相比的。 客厅里,起先并没传来任何回应。 等待良久,清脆的女声才响起:“你说吧。” 还真是冷淡啊... 洛萨笑了笑,说道:“前世我只是个普通人,很普通很普通的那种,在上学时候,成绩算不上最好,但也不算最差,遵守纪律,但偶尔也调皮捣蛋,喜欢唱歌,跳舞,打篮球,玩电子游戏。” “但不管是学习还是这些兴趣爱好,无一例外,我都很平庸。跟绝大多数人都一样,我就像社会上的一颗螺丝钉,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罗斯皇帝曾提出过一个名词——耗材,我感觉很贴切,因为没了我,世界不会有任何改变,随时都会有新的螺丝把我替代。” “对于穿越到这个世界,说实话,我并没有太大的抵触,尽管这个世界上的国王生活也未必比我前世好多少。” “因为我很想过一段崭新的人生,一段没那么平庸,充满刺激和惊喜的人生。” “我需要一块领地,一个头衔,去增强我的力量,这就需要我去凭借骑枪和利剑,夺取功勋和财富。” “但我又很清楚一点,十字军不是正义的,为了权力和财富,千里迢迢跑到圣地,去夺走他人的性命,跟强盗又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是这个世界的土著,或许也会认为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我不是啊...就这个世界而言,我很清楚我是特殊的。” “系统给了我开拓领地的目标,但我自己却没有,就像海上漂泊的小船,茫然跟随者灯塔的指引,却不知道灯光的尽头,到底是什么。” “我没有信仰,没有信念,也没有目标,我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难道就是单纯按照系统的意志前行吗?” 洛萨的语气很认真。 “如果没有信念的话,就给自己找一个好了。” 般若的语气微顿,说道:“你觉得这个世界怎么样,很美好吗?” 洛萨摇了摇头:“当然不,生产力水平太落后了,即使是伯爵,选帝侯,大主教区总主教,乃至于国王,皇帝,过得其实也就那样。底层百姓如果摊上个悭吝的领主或是神父,过得更是苦不堪言。” “想改变吗?” 般若反问道。 洛萨点了点头:“当然。” “那就把这当做你的目标,让那些忠诚于你的领民安居乐业,吃上饱饭,让那战乱之地归于一统,人们不再因为可笑的信仰,彼此攻伐。” 般若清冷的声音响起,语气有些平淡,没那么慷慨激昂,但就像一盏灯,在洛萨眼前的黑夜中亮起。 洛萨忍不住侧目。 般若见他许久没回话,皱眉道:“怎么?” “你说的太好了,般若。” 洛萨用惊叹的语气说道:“没错,你说的这些,的确是我愿意去做,并且感觉十分有意义的事。” “那就去做吧。” “嗯。” 房间归于寂静。 许久,洛萨开口道:“谢谢你,般若。” “嗯。” “晚安。” 般若没再回话。 脑海中,系统悦耳的提示音响起:般若对你的亲密度有所提升,目前亲密度:冷淡。 仍旧是冷淡吗? 洛萨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冷淡就冷淡吧,总归不是那种完全没办法打交道的类型。 即使般若对他态度不太好,但总归是值得信任的。 他翻了身,沉沉睡去。 ... 庄园里。 莱恩和莫德尔坐在房檐下,正在激烈讨论着般若的身份,洛萨没跟他们解释。 事实上,他也没想好该怎么编。 但同时,他也没有解释的义务。 两人是洛萨的侍从。 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跟奴仆在表面上看,其实是没多大区别的,干的都是伺候人的活,区别在于本质不同。 “那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或许是东帝国的皇室?” “不不不,你没感觉到她身上的气息吗,真的很吓人,明明只是一个女人,但给我的危险感,还要更胜于山狮。” 莫德尔以一种很笃定的语气说道:“她是个女巫!” “你确定?” 莫德尔沉默了下,摇头道:“不确定,但绝对不是普通人,你知道我的直觉,向来很可靠。” 莱恩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少爷居然还认识一位女巫...据说高卢整个十字军队伍里,也才雇佣了两名女巫顾问。” “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旅程会安全很多?” “或许吧,但也可能截然相反。” 莫德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愁绪:“女巫是神秘的,强大的,美丽的...但同时也是危险的,恐怖的,令人敬畏的。” “我想象不出来她为什么要跟着少爷...说难听点,少爷真的配不上一名女巫的投效。” “嘿,伙计,你想太多了,或许是因为爱情呢...女巫爱上英俊的骑士,小说里都这么写,少爷可是我见过最英俊的骑士。” “总之,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事,我们只是侍从,而且还是不那么正式的侍从,少爷是我们的主君,我们没有对此置喙的资格。” 莫德尔沉默良久,点头道:“没错,莱恩,你说的很有道理,从今天开始,我们以后就不能再叫‘少爷’了,他已是我们效忠的‘主君(lord)’,即使是伯爵大人,也不再能命令我们,我们只听从于他。” 莱恩拍了拍莫德尔的肩膀:“别小看少爷,他或许比我们都年轻,但也比我们都聪明,他会指引我们走正确的道路的。” 他语气微顿,又补充道:“即使错了,换作我们来也未必就能做的更好。” 莫德尔笑道:“或许吧,但愿只是我想多了。” 两个侍从的心中也有些迷茫,他们不知道跟随着洛萨究竟能迎来怎样的前程,是有朝一日被册封为骑士,还是还未到圣地,就因为一场疾病猝然长逝? 没人知晓。 “愿天父能庇佑祂虔诚的信徒们,阿门。” wap. /129/129935/30273214.html 第七章强盗与商队 洛萨并不知道自己的两位侍从,已经将般若的身份脑补成了女巫,或者说知道了也不会在乎。 因为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猎巫运动,女巫甚至能堂而皇之,充当一国皇帝的顾问。 而且,这种脑补也不能算错。 事实上,他觉得一般水平的女巫,根本不可能是般若的对手。 系统给出的五项属性中。 力量最好理解,涵盖了攻击力,速度,负重能力等方方面面。 敏捷则代表了速度和反应神经。 体力代表战斗的续航能力,恢复能力以及血条。 耐力同样代表续航能力,但更多的是防御力。 精神力也好理解,即蓝条。 般若即便不算技能,单从属性上来看,也算是跟巫师一个档次的超凡者了。 只不过是甘道夫这种炼体流巫师。 再加上她手中的那面,在设定中是用鬼门关碎片制作成的盾牌,妥妥的神器,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巫术,几乎都没有办法穿透它。 ... 一望无际的高原上,一支打着红白条纹旗帜的车队正缓缓行进。 穿着五花八门,纹章各异的骑士和扈从们,在队伍前优哉游哉地骑着马。 身后是布衣的奴仆和侍从,以及十余名穿着链甲衫的军士。 队伍的最前方,一名头顶佩着孔雀翎羽装饰,身穿蓝色罩袍的骑士,颐指气使道:“都警醒些,这里可是通往蒂罗尔的商道中,最危险的一段路,那些穷得只能啃卷心菜和芜菁的逃奴和强盗,随时有可能抄着粪叉和斧头,从山坡上冲下来跟我们拼命。” “如果惊吓到尊贵的伯爵夫人,你们所有人都将被挂在绞刑架上。” 军士们有气无力地回道:“是,老爷。” 孔雀骑士的神情有些严峻。 瑞士穷乡僻壤,山地繁多。 西部好歹属于施瓦本大区,也就是帝国皇帝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核心统治区域,还比较稳定。 但越往东,越靠近由特伦托主教区管辖的边界,便越加贫困和混乱。 百姓困顿,再加上领主剥削严重,便会产生大量逃跑的农奴,进山为寇,再加上这里位于两地交界,两方领主又都懒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清剿。 似乎是印证了孔雀骑士的预感,地平线尽头的土丘上,突然出现了十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终于得窥全貌。 赫然是三十余名穿着锁子甲和皮甲的骑兵。 他们绝非孔雀骑士所提防的山民或是强盗,而是一支骑兵部队! 他们一字排开,站在山坡上,冷冷注视着不远处的车队。 车队立刻停住了。 军士和奴仆人心惶惶。 谁都知道,这种空旷的地带是骑兵的天下,如果战败了,他们连跑都跑不掉。 马车上,伯爵夫人妩媚的声音响起:“弗雷德,发生什么事了?” “伯爵夫人,有敌人来了。” 孔雀骑士凑到马车边低声提醒了一句,随即高喊道:“所有人准备迎敌,保护夫人的马车,不许任何人靠近。” 随即,他带着两名骑兵跟他一同上前,向逐渐靠近的骑兵队伍喊话。 “站住!这是来自奥格斯堡的卡尔夫家族的车队,你们冒犯的,是流淌着尊贵血脉的女伯爵,请立刻退开。否则,我和我的士兵们,将会割断你们的喉咙,任由山上盘踞的野狗群嚼碎你们的骨头。” 骑兵们离得越发近了。 他们大概有三十余人的样子,有的穿着件破夹袄,有的则穿着链甲衣,装备看上去一般,但散发出的剽悍气势,还是令孔雀骑士颇感棘手。 为首的骑兵,脸上露出了一丝讥讽的笑,他挽起一把猎弓。 箭矢“夺”得一声,钉在了孔雀骑士手持的鸢盾上。 他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自始至终,他们就没有谈判的想法。 骑士暴怒,大喊道:“骑士们,跟随我前进,其余人依靠马车防御!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车阵!” ... 另一边的山坡上,莫德尔皱起眉,询问道:“大人,我们要插手吗?” “不插手也不行了。” 洛萨指着不远处,两名没有参与进攻,在一旁游曳的斥候骑兵:“他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即使丢掉所有辎重,我们也不可能躲过一群来去如风的轻骑兵的追击的。毕竟般若,莱恩,还有你,只能骑驮马。”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随即高声道:“侍从,取我骑枪,准备作战。” 他将连帽锁子甲和罩袍的兜帽戴上,又将那顶只露出双眼一条缝隙的桶盔扣在头上,世界顿时变得安静了下来。 他的呼吸声,在沉闷的桶盔中回荡,显得越发粗重。 莱恩将他的那杆重型骑枪递了过去,他右手持枪,左手佩上筝形盾,又将武装剑悬在马鞍上。 般若低声道:“要我跟你一起吗?” 洛萨摇了摇头:“你这匹马恐怕不太行。” 般若乘的这匹马,是小镇上的索约神父赠送的那匹驮马,驮马和真正的战马的区别,其实是相当大的。 驮马更侧重耐力,对品种的要求也不高。 而战马不仅相较于驮马更加高大,速度快,爆发力强,就连胆量也要比驮马大许多。 般若皱眉道:“我不需要坐骑也能追上你。” 洛萨愣了下,还是摇头道:“算了,这多多少少有些惊世骇俗,你们在这里做好准备,我相信乔伊的速度。” 乔伊是他的那匹妮萨安战马,每天吃的都是精饲料,三匹驮马携带的物资,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专供给它的。 在伯爵领,乔伊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快马了。 他自信自己即使打不过,想要逃跑还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自信的,从小经历的骑士训练,使他堪称是一架战争机器,只不过还没经历过战争的洗礼。 再加上他这一身精良甲冑,翻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般若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在这儿准备接应你。” 两名侍从也已准备好了作战,一人手持剑盾,另一人给弩机上弦,但在这种开阔地带,他们两个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洛萨当初之所以选择他们,是想着在山地战中发挥作用。 未曾想第一战居然是在开阔的高原上。 “呼——” 洛萨长出了一口气。 沉闷的桶盔里,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水雾。 薄薄的一道视界中,那两名在旁游曳的斥候骑兵,已经向这边发起了冲锋。 洛萨轻夹马腹。 马蹄声顿时响彻耳边。 洛萨紧握着手中的骑枪,只觉肾上腺素飞快分泌,心脏如同一面战鼓,鼓声雷动。 夹枪冲锋,是骑士们排成队列,齐头并进时才会使用的战法,没有战友的掩护,夹枪冲锋很容易导致骑士露出破绽。 所以他采取的是正常持枪的姿态,这会减少冲锋带来的伤害,但也使他变得更加灵活。 wap. /129/129935/30273215.html 第八章寡妇与女皇 眨眼间,洛萨便已欺近至敌人两百米的地方。 他甚至已经能够清晰地看到对方脸上,那脏兮兮,满是油垢,乱如蓬草的胡须。 黑色眼睛,黑色头发和胡须。 这是匈牙利人? 他猛夹马腹,妮萨安战马逐渐由缓步小跑转变为了狂暴的冲锋。 耳畔有风声呼啸,蹄声隆隆。 在他跟敌人即将交错的一瞬间,骑枪刺出,锋锐的枪尖直接贯穿了左手边这名骑兵的胸膛,将其狠狠挑飞了出去。 剧烈的冲击力震得洛萨手臂发麻。 但他心里却舒了一口气。 这名只穿了一件夹袄的轻骑兵,不仅武器装备比他差了太多了,战斗技巧也相当一般,看来不是什么厉害对手。 鲜血顺着枪杆往下流淌。 洛萨顺势丢弃骑枪,任由它跟着死去骑兵的尸体一同掉落在地,抽出马鞍上的武装剑,向着另一名骑兵挥去。 铿。 敌人的马刀砍在盾牌上,只在上面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印痕。 两方错身而过。 洛萨调转马头,再度向骑兵冲去,但这人眼看着自己的同伴只一瞬间便送了命,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 只敢在一旁游曳,根本不敢再冲上来跟他搏杀。 洛萨也没有追他的意思,妮萨安战马的速度即便负重高于对方,依旧要略胜于对方的坐骑,但要想追上他仍旧要消耗大量马力。 而自己的后方,有般若坐镇,他也不怕被人偷家。 于是,他重新拔出洞穿敌骑的骑枪,放着那名骑兵不管,向着围攻车队的骑兵们缓缓奔去。 敌人的鲜血并没有使洛萨感觉到紧张不安。 也没有小说里描述的第一次杀人后的恐惧与呕吐欲。 他反而感觉到了浓浓的兴奋! “难道我骨子里其实是个变态?” 还未靠近,敌人便分出了两名骑兵向洛萨奔来。 洛萨眼睛死死盯着迎面高速冲来的敌人,胯下坐骑由小跑逐渐加速。 终于,两方交汇! 咔嚓! 随着一声巨响,骑枪硬生生洞穿了对手的盾牌。 那人被这排山倒海般的巨大冲击力直接撞飞了出去,但与此同时,白榉木质的骑枪杆也随之断裂。 洛萨将骑枪随手一抛,换成武装剑。 此时,另一名骑兵的攻击已经接踵而至,那是一柄双手骑矛,被他用盾牌格挡开,震得他手腕发麻。 他反手一剑,劈在对方的蒙皮圆盾上,两人停马,陷入到近身搏杀当中。 洛萨无论是力量还是体力都远在对方之上,很快就瞅准一个破绽,用剑尖刺穿了对方的手腕,使他被迫放弃了手中的盾牌。 旋即反手一剑将对方的腰部剖了开来,鲜血和内脏喷涌而出,染红了他胯下坐骑的棕色毛发。 一股酣畅淋漓之感,使洛萨恨不得发出一声长啸。 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这么猛!?” 远方,骑兵队伍的首领冷冷地看着这一幕,低声说了一句,顿时又有四名骑兵呈互相掩护着向他迎了过来。 洛萨凛然不惧,手持剑盾,向敌人迎上。 … 车队的反抗很顽强,队伍前的六名骑士和扈从,在孔雀骑士的带领下,发起了有效的反击。 但敌人的数目是骑士的好几倍,在这样空旷的地带,步兵的军士们只能提供有限的火力支援,根本不敢冲出车阵,跟敌人展开搏杀。 一名大胡子骑士大喊道:“快看,是那名支援而来的义士,他简直就是一道黑色的闪电!他杀过来了!那四个狗杂种根本拦不住他!” 另一名骑士露出钦佩的神情:“的确厉害,要我看,这名骑士的武艺,完全可以在上次的维也纳骑士竞技大赛拔得头筹。” 孔雀骑士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伙计们,我们也该发起反攻了,好叫这群骑兵们知晓,骑士跟骑兵之间的差距!” 六名骑士和扈从排成队列,宛如钢刀一般迎着敌人冲去。 三名浑身披甲的重装骑士在中间,三名轻装扈从在一旁掩护,他们将骑枪夹在腋下,用出了标准的夹枪冲锋战术。 挡在他们面前的骑兵们顿时宛如摧枯拉朽一般,被硬生生撕开了一个口子。 即使是侍从,也是经历了多年训练的职业军士,他们跟各自主人的配合更是默契非常。 骑兵首领回头看了一眼洛萨,四名包围过去的骑兵,转眼间又被他解决掉了两人。 这特么从哪杀出来一个罗宾汉? 他权衡着,最终还是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骑兵们如同退潮般迅速离去,只留下十余具尸体和无人操控的坐骑,在草原上来回踱步。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 恭喜你完成了第一座里程碑:首战告捷。 你获得了一次普通品质的抽卡机会。 洛萨长出了一口气,没有追击的意思。 这些骑兵更像是一伙游牧民,装备陈旧,战法落后,无论从哪方面,都很难比拟从小经历严格军事化训练的骑士。 但蚂蚁足够多,也是能吞噬大象的。 一名大胡子骑士蹲在地上,仔细端详着死去骑兵的尸体,沉声道:“是马扎尔人(匈牙利人别称),大概率是从边疆辖区流窜进来的。” 孔雀骑士愤怒地咆哮道:“该死的达舍迈尔,居然雇佣了一伙马扎尔人袭击伯爵夫人,我要到御前,向皇帝陛下申诉他的罪行!” 贵族间的谋杀,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原因千奇百怪。 不过大概率都是为了继承问题。 譬如洛萨如果谋杀掉奥托,他就将成为阿尔高伯爵领的第一继承人,一般人很难不动心。 洛萨摇了摇头:“没有证据,想要控诉一个实权伯爵,恐怕很难,更何况他还是一位公爵麾下的封臣。” 洛萨知道达舍迈尔,这是北方的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麾下的一名封臣。 不是所有公爵麾下都有伯爵,虽然公爵的爵位比伯爵更高,但伯爵在大日耳曼尼亚已经多为直属于皇帝领导的独立领主。 所谓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 一个伯爵如果向公爵效忠,同时就不必再向皇帝履行自己的义务,皇帝只能管制公爵,而不能绕过公爵去管制他手下的封臣。 孔雀骑士微笑着迎来,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头金灿灿的长卷发:“感谢你的帮助,骁勇善战的骑士,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吧?我见过你的纹章。” 洛萨也报以微笑:“没错,我是阿尔高的洛萨,我的父亲是维尔纳伯爵,此行是打算从这儿经由奥地利边疆区,南下在亚得里亚海乘船去往圣地,参加这一轮的十字军东征。” “啊…原来您是一位伟大的十字军战士!” 骑士和侍从们顿时肃然起敬。 一名奴仆从车队中跑来,喊道:“这位勇敢的骑士,鉴于您的英勇无畏,请跟我来,伯爵夫人要召见你。” 洛萨没有拒绝,翻身跃下坐骑,对孔雀骑士说道:“我的侍从们还在后面,等他们到了让他们在此等我就好。” 洛萨很快就被领到了马车中央。 那里正站着一名身穿白色亚麻布裙,留着披肩长发的贵妇。 贵妇微笑着说道:“这个纹章我认识,我跟维尔纳伯爵有着不错的交情,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谁?奥托,还是洛萨?” 洛萨不卑不亢道:“是的,夫人,我是维尔纳伯爵的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伯爵夫人的声音很妩媚,相貌也算得上出众,只不过仔细看去,就会发现她眼角的细纹和密密麻麻的雀斑。 她微笑道:“我是来自奥格斯堡的玛丽安娜,我是个寡妇,达舍迈尔想要占据我亡夫的领地,这次的袭击不用想,我都知道是由他一手策划的,也唯有他,跟匈牙利的几位王公关系密切。” “跟我回去吧,洛萨。阿尔高是个穷地方,但战士却很剽悍,而奥格斯堡虽然富有,但却没有像你这样勇猛的战士,我们两方应该缔结盟约,互通有无。” 洛萨有些疑惑道:“缔结盟约这种事,夫人您应该找我的父亲。” 伯爵夫人愣了下,微笑道:“或许我说的还不够清楚,我是希望你做我的丈夫,成为奥格斯堡的伯爵。” “坦白来讲,这就是一场政治联姻,我需要你家族的力量支持我对抗达舍迈尔。” 洛萨皱起眉。 伯爵夫人有些疑惑:“你在犹豫什么?对于你这样的家族次子,娶了我这样的有钱寡妇,立刻就能获得大笔的嫁妆,还能继承我的领地和爵位,难道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吗?” 在欧陆,贵族寡妇的确抢手。 但是… 洛萨轻笑了声:“抱歉,夫人,我无意于此。如果真要当个吃软饭的小白脸,我还不如去君士坦丁堡,博取女皇的青睐。” 东帝国的先皇阿莱克修斯驾崩后,朝政由他的遗孀,女皇拉盖娅把持,她声称会在皇储成年后,让出权力。 但这仍旧使她变成了所有贵族们眼中的香饽饽。 任何人只要被女皇看上,立刻就能飞黄腾达。 “呸,痴心妄想!” 伯爵夫人啐道:“想要傍上这位富婆的王公贵族,佣兵头子和军区将领简直不胜枚举。你凭什么?” 洛萨咧开嘴,微笑着说道:“哈,我肠胃好,本来就没打算吃软饭。” “呵,你可想清楚了,我跟几位选侯的关系都不错,当今陛下没有皇储,如果你想的话,我甚至可以为你争取皇位的继承权。” 伯爵夫人语气有些不善,她的追求者可不少,肯选择洛萨,一是看他武艺高强,相貌出众,但更多的还是想借助哈布斯堡家族的力量。 维尔纳伯爵虽然蜗居在瑞士,但在帝国境内可不是无名之辈,当初皇帝对斯拉夫人的征服战争,可是钦点他为帝国军队统帅的。 “皇位继承权?” 洛萨沉默了。 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对标的是洛萨前世的神圣罗马帝国。 伏尔泰对神罗的评价:“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虽然偏颇,但也有合理之处。 譬如此时主宰大日耳曼尼亚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亨利皇帝,直辖领地比起几位帝国大诸侯,并不占什么优势。 这个时期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领土虽然广袤,但皇帝的收入恐怕还及不上东帝国女皇的十分之一。 要知道,东帝国如今已经衰落得不像话了,小亚细亚内陆基本已经全部沦丧,北方的保加利亚人时而叛乱,时而南下劫掠。 伯罗奔尼亚半岛也时常遭遇诺曼人,北非海盗的侵扰。 饶是在这种情况下,东帝国依旧远比大日耳曼尼亚富庶得多。 强枝弱干,一直是困扰大日耳曼尼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不过好在大日耳曼尼亚还没沦落到后来,颁布金玺诏书,明文规定皇帝由七个选帝侯共同选举出来的地步。 选举制虽是部落时代延续下来的传统,但还没根深蒂固,还有得救。 所以问题来了,到底要不要吃这个软饭? wap. /129/129935/30273216.html 第九章第二次抽卡 “好了,女士,你还是别给我画饼了,您的人脉如果真如此有效,也不会需要和我的家族订立盟约了。” 起步一个伯爵领,听起来诱人。 但要面临的问题也不少,首当其冲的恐怕就是要被戴绿帽子了。 这个时代的有相当一部分的贵妇,私生活都很混乱,这取决于婚姻双方力量的对比,夫强妇弱,妇人自然就不敢太过胡来。 当然也存在琴瑟相和的那种,只不过是少数罢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很多人而言,戴一顶绿帽子根本就不算什么,各玩各的呗。 你玩你的情夫,我找我的情妇,反正是政治联姻。 只要孩子是洛萨的,奥格斯堡伯爵领的头衔就会落到哈布斯堡家族。 如果是维尔纳伯爵跟这位伯爵夫人谈,估计会很乐意答应下来。 绿帽子暂且不提。 领地里无论是下级封臣还是军士,效忠的目标都是伯爵夫人,还会招惹到一个背靠狮子亨利的实权伯爵。 这会极大限制他的发展。 况且,在传统的天主教世界,要想扩张,本就容易引来周围邻居的恐慌。 历史上,这位狮子亨利就是因接连获得了萨克森和巴伐利亚两大公爵领,还试图染指皇位,被一群诸侯组建了“反狮子亨利联盟”,两者足足打了两年仗,狮子亨利虽然赢了,但后来还是被皇帝放逐出境,就此在权力的游戏中败北。 洛萨从没有因他有抽卡系统就小觑这个世界上的弄潮儿,别忘了这个世界还存在掌控超凡力量的女巫。 有女巫就会有其他的超凡力量制衡,只不过他不知道罢了。 想明白这一点,洛萨立刻就坚定了下来:“夫人,请恕我不能答应您的要求。” 伯爵夫人冷哼道:“骑士,你在怀疑卡尔夫家族的底蕴?” 洛萨摇了摇头:“抱歉,夫人。我绝无冒犯之意,我只是觉得,选出来的皇帝,自身没有实力,也未必能坐得稳当。” “而且,韦尔夫家族的狮子亨利作为帝国境内,最强大的诸侯,他才是皇位的有力继承人。” 狮子亨利在巴伐利亚,萨克森,皆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力,在帝国境内的势力,完全可以跟皇帝分庭抗礼。 伯爵夫人微微笑道:“但你不觉得,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不可能坐上皇位吗?” “哈布斯堡家族的年轻骑士啊,没人想要一个强势的顶头上司。” 洛萨沉默了,伯爵夫人说的其实也有道理,但越是如此,他越觉得继续留在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境内,越制约他的发展。 即使费劲千辛万苦拿到了空头皇位,还得面对国内的诸多反抗势力,属实糟心。 还不如跑圣地发育一波,有朝一日带着千军万马杀回来来得靠谱。 “抱歉女士,您的魅力如天上的星辰,可我却肩负着保卫圣地的伟大使命,我毕生追求就是为了天父的荣光,跟异教徒们搏杀,所以我只能拒绝您的好意。” “好吧。” 伯爵夫人有些意兴阑珊,她当然知道洛萨说的只是场面话,所以态度立刻变得冷淡了下来。 “那你说吧,我该如何酬谢你的英勇相助,洛萨骑士。” 洛萨毫不犹豫道:“两匹战马,一些钱币就好了,您也知道,阿尔高伯爵领是个贫瘠的地方,我的父亲对我的资助有限。” “这是伟大的事业,我愿意赞助你。” 伯爵夫人微微颔首。 “战马你可以从那群马扎尔人遗留下来的坐骑中挑选,那本就该是你的战利品,除此之外,我还会另外赠予你一百枚成色不错的苏勒德斯金币。” 一匹普通战马的价格大概相当于十枚苏勒德斯金币。 苏勒德斯金币是由东帝国铸造的金币,曾经的购买力十分坚挺,但随着东帝国的衰落,金币的成色也越来越差。 不过最近新发行的一批,含金量倒是十足,据说达到了九成以上。 不光是金币,第纳尔银币也面临着成色越来越差的问题。 一百枚成色不错的苏勒德斯金币,的确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但也就是中规中矩罢了,毕竟光战败的马扎尔人留下的坐骑,价值就超过了这个数字。 更别提若是没有洛萨出现,车队可能会造成的损失了。 但要说坑了洛萨也不尽然。 毕竟究其根本,洛萨也只杀了六名马扎尔骑兵,战利品全部变卖掉,也不值一百枚苏勒德斯金币。 “感谢您的慷慨,女士。” 洛萨向伯爵夫人行礼,脸上丝毫看不出不满。 伯爵夫人冷哼了一声:“退下吧,你这不识好歹的野蛮人。” 说罢,拂袖离去。 洛萨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身旁,以一副看傻子的表情看他的侍从,将沉甸甸的钱袋放到了洛萨的手中。 他愉快地转身离去,心情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分外舒畅,一来,今天收获了一笔不小的财富,还完成了一个里程碑。 二来,他终于印证了自己的实力。 的确很猛! 他决定到下一个住宿的地点,就使用这次因完成里程碑而获得的抽卡机会! ... 当晚。 他们进入蒂罗尔境内的一座小镇,在旅店住了下来。 依旧是洛萨跟般若一个房间。 一进门,洛萨就急不可耐道:“般若,今天我打算给你召唤一位新战友...或许还是你的老相识呢。” 在背景设定中,般若虽然是个寡淡性子,但所属的“地狱”阵营中,也有不少相熟的扈从,如果能召唤到足够的同阵营扈从。 还能形成羁绊,对扈从的属性进行全方位增幅。 般若没说话,只是淡淡地看着洛萨,仿佛在看一个傻子。 洛萨笑了笑,在面前画了一个十字,祈祷道:“天父在上,请务必保佑我出五星和六星”。 随即选择了抽取。 系统清脆的提示音响起:恭喜您,获得了一星防御类扈从:预备役骑士。 洛萨的脸色顿时一黑。 一星扈从在游戏里,属于除了新手阶段没得选,根本就不会有人会特意培养,即使没那资本组建全五星和六星的银河战舰,玩家起码也会用三星四星阵容凑活。 一星扈从存在的唯一意义就在于——污染卡池。 所以不光属性很差劲,就连立绘都很草率,往往连张脸都不露,用头发或头盔遮掩,也没有正式姓名,堪称偷工减料到了极致。 这是他一手设置的概率,怨不得旁人。 他一阵咬牙切齿,但也只能选择接受现实。 出来吧,预备役骑士。 身着铁甲,戴着面罩的男人缓缓显现在房间内,远没有般若第一次出场时金光熠熠,宛如神降的气势。 品质:普通级(一星) 等级:1 亲密度:冷淡 力量:10 敏捷:7 体力:10 耐力:8 精神力:5 技能:无。 简介:这是自中世纪末期便存续于普鲁士的条顿骑士团国训练的预备役骑士,他们自幼便经历了严格的骑士训练,是战场上绝佳的战士。 只是白光一闪,预备役骑士便被洛萨召唤了出来。 洛萨上下打量着对方。 预备役骑士比立绘上展现出来的,要更有气势的多。 他身着缀有黑十字纹章的白色罩袍,下面是全覆式链甲衣。 手持一面绘有白底,黄十字,及单头鹰盾徽的筝形盾,另一手紧握骑士剑,头戴带有如同公牛角的翼盔。 洛萨知道,预备役骑士按照史实是无法佩戴翼盔的,翼盔是装饰,也是荣誉,还起着指挥官标识的作用。 但问题在于,他设计的那款游戏,从来也没考虑过什么追求史实。 这一点,使洛萨很是欣慰。 甭管预备役骑士的品质有多差,但最起码这身盔甲是实打实的,扒下来能换取一个村庄封邑的那种——要比般若的黑色紧身机车服强多了。 单从属性上来看,这名一星扈从跟自己不分伯仲...也就是说,自己也就相当于一张一星扈从,难怪般若看不太上自己。 “您就是我的master,对吗?” 男人的声音意外很有磁性,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头金灿灿的长发,和一张相当英俊年轻的日耳曼人面容。 “没错。” 般若皱起眉:“这就是你说的要给我召唤的同伴?我可没和这么弱小的凡人一起共事过。” 洛萨讪讪道:“呵,和预估有些偏差。” “般若将军?” 一星扈从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喜:“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没想到我竟能追随您一起作战?” 般若有些冷淡地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道:“不是跟随我,是跟随领主大人。” 洛萨询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预备役骑士?” 汉斯闻言,连忙单膝跪地,行礼道:“我叫汉斯,来自东普鲁士的条顿骑士团国,很荣幸能成为您的扈从。” 汉斯... 真可怜啊,连名字都这么敷衍。 洛萨有些遗憾,至于汉斯口中的,“来自条顿骑士团”...其实不过是他在游戏背景中杜撰出来的,借用了历史上条顿骑士团的盾徽。 毕竟这只是一星扈从,能多省点美工钱最好。 当然,这个世界也有条顿骑士团,目前也在圣地,全称“耶路撒冷的德意志圣玛丽医院骑士团”,但完全没办法跟圣殿和医院两大骑士团相比。 wap. /129/129935/30273217.html 第十章巨蟒 洛萨开口道:“汉斯,你对我现在的情况了解多少?” 汉斯的面露歉意:“抱歉,领主大人,我知道的并不多,这个世界是历史上的中世纪?” “是,但不完全是。” 洛萨点了点头,将自己的近况,目前所处时代的背景,简要概括了一下,讲述给了汉斯。 十字军东征对于条顿骑士团而言,同样是一个关键节点。 汉斯出身于条顿骑士团,对这一时期的历史自然也会有所了解。 汉斯恍然道:“原来是这样…这个世界也有条顿骑士团吗?” “当然,只不过还没什么影响力。” “我是一名哈布斯堡家族的骑士,你应该也听过这个赫赫有名的名字。但那是在后世,现在的哈布斯堡家族还没发迹,唯二的两个继承人前者窝在瑞士的穷山沟里,后者就是我,正准备前往圣地。” 汉斯恭敬道:“有您在,我毫不怀疑哈布斯堡家族依旧会如我们那个世界记载的那样崛起。” “呵,承你吉言。汉斯,从今日起,你便是我的侍从了,我会在你立下足够的功勋后,晋升你为真正的骑士。” “到时候,你可以用白底黑鹰或是白底黑十字作为你的个人纹章。” 洛萨将手中的武装剑搭在了他的肩膀上:“现在,向我发誓效忠吧。” “汉斯,你是否愿意对我宣誓效忠,终其一生,做我忠诚的骑士,用你的勇气,武力和智慧为我服务?” 汉斯立刻单膝跪地,恭敬道:“天父在上,我发誓将会向我的主人洛萨奉献我的忠诚,遵守骑士的美德,矢志忠诚,不离左右。”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您与扈从“汉斯”的亲密度提升至友善。 “还真是...简单。” 洛萨有些无奈,相较于般若,汉斯的亲密度提升未免也太容易了。 不过即使是低星扈从,也相当于一个不错的战力了,实力肯定要比自己从鹰堡带出来的两名“侍从”都要强出不少。 不过到底只是普通人的范畴,跟人均小超人的高星扈从根本没办法比。 但愿下一次的抽卡,能给自己来一个输出类的高星扈从。 洛萨将汉斯介绍给了莱恩和莫德尔,便离开了。 他可没打算让汉斯也跟自己住一个房间。 莱恩看着汉斯这一身精良的装备,有些不敢置信:“汉斯,你真是大人新收的侍从,而不是哪个高级领主的私生子吗?” 莫德尔满脸羡慕:“这身装备,即使是正式的骑士,也没多少能穿得起的吧?” “你这头盔上是维京人的角吗,真有气势!” 汉斯的脸上有些不好意思,笑道:“只是装饰罢了,我是自带装备效忠大人的,我曾经在一家修会进行过骑士训练,只是没得到正式的骑士头衔。” … 夜色渐深。 般若棕色的眼眸中倒映着摇曳的烛火,她如瀑般的黑色长发,垂在雪白的手臂间。 她就像一座雕塑,闲暇时候也不会多说话,更没有什么解闷的小动作。 有时会显得很无趣。 但漂亮的人本身就是如艺术品那般,什么都不做,也会令人赏心悦目。 这时,她清冷的眸子里突然闪过了一丝惊讶。 她回头看向洛萨,询问道:“你做了什么?” 洛萨扬起头,指了指桌上,一堆已经失去了金灿灿的色泽,变得暗淡无光的金币,里面的金子已经全数被抽取干净了。 “刚刚研究了下氪金系统,给你升了十级。没想到竟然这么贵。” 首战告捷,他本身的等级条也往上动了动,只差一点就要升至2级了。 但他升级的效果有限,六星扈从之所以强力,除了技能强势以外,还在于每次升级都能获得六个属性点。 而他作为领主,每次升级只能获得三个属性点。 不过好在领主和扈从的亲密度够高的话,还能使用扈从的技能,以后他或许打不过六星扈从,但战斗力也绝不会低。 “你手中的钱财有限,还是不要花在我身上了,我现在的实力,暂时已经够用了,如果遇到强敌,临时再做提升也不晚。” 般若皱眉道。 古往今来,如果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没有钱财是万万不能的。 招兵买马,置办装备... 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士,在战场上如果运用得当,可以轻松击垮数倍,乃至数十倍之前所遇到的马扎尔轻骑。 但武装一位骑士要耗费的钱财,即使对于一位国王而言,也不算小数目了。 洛萨的脸上满是笑意,如果不是系统提示“亲密度”上涨的声音响起,他恐怕就当真了。 他从善如流道:“好吧,那目前就只这样了,等我们在耶路撒冷打下一块领地,挣了大钱,一定给你升到满级。” 般若微微点了点头:“谢谢。” 洛萨说道:“时间不早了,明天还得继续赶路,早些休息吧。” “晚安。” “嗯。” 深夜里。 街道突然变得极为静谧,虫鸣声,蛙叫声,尽数消失一空,仿佛目睹了何等恐怖的巨物,被吓得丝毫不敢言语。 正熟睡着的洛萨,只觉一股强烈的危机感涌上心头,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他睁开眼,发现般若正站在窗户边上,凝视着窗外。 他露出问询之色。 般若摇了摇头,指向窗外,示意洛萨走近些看。 洛萨来到窗户边上,这一看,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只见窗户外的街巷中,一具庞大如同火车般,覆满黑色鳞片的巨蟒,正缓缓从小镇正中央的泥泞道路中蜿蜒爬过。 身后的泥泞中留下一道深深的沟壑。 这时,它似乎也察觉到了两人的目光,原本即将远去的头颅高高扬起,伸向正处于旅店二楼的两人面前。 铿—— 黑色的鬼面盾牌被般若竖在身前,一股恐怖的死亡气息飘扬而起,她的黑发狂舞,无风自动,恐怖的气势宛如风暴,将房间内的一切陈设卷的飞起。 洛萨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般若竟然掌握着这样恐怖的力量,一时间竟有些不敢相信她那纤弱的身躯中,竟有如此凛然威仪。 巨蟒不含丝毫感情的眼眸如同两盏大灯笼,与般若对峙着。 虽然看似它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实则已经将般若视作能威胁到自己的大敌,鳞片都开始有规则的律动起来。 许久。 巨蟒低下了头颅,向着远方蜿蜒爬去。 洛萨松了一口气。 “它走了?” 般若点头:“嗯,它没把握击败我,或者说,即使能击败我,它也害怕自己受到重创。” “般若,你居然这么厉害!” 般若摇了摇头:“其实没有,这只巨蟒很强,绝非我现在所能对抗的,之所以被吓走,是因为被我的气息吓到了。” 洛萨点头道:“我明白了。” 设定中,满级才是六星扈从的真正状态,充值提升,不过是在解锁扈从身上的封印罢了。 即使实力不达标,但“位格”犹在。 “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不知道。” 般若摇了摇头,语气罕见有些凝重:“看来,这个世界真的不简单。” wap. /129/129935/30273218.html 第十一章穷人十字军与骑士竞技大赛 即使巨蟒已经离开多时。 洛萨仍然感觉自己心脏跳的厉害。 以他前世今生,加起来两世为人的阅历,也从没见过如此恐怖的巨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存在体型这么大的怪物?” “不单单是体型大的事。” 般若沉声道:“它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体内蕴含着一股极为强大的魔力,这种力量跟我的一些术士同僚有些相似。” 黑暗中,她的眸子闪过了一丝兴奋:“它或许是一个女巫?” “女巫...” “是变形术吗?” 洛萨猜测道。 他虽然没真正见识过女巫,但从传奇小说和市井传闻中,多多少少也听说过这种巫术。 般若询问道:“那是什么?” “据说女巫能够通过服用含有特定怪物血液的魔药,变身成各种各样的恐怖巨怪,以借助其力量,但同时也会因变身而逐渐被兽性吞噬。” “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不由自主变化成怪物。” “童话传说中,灰姑娘之所以快到十二点时,便迅速离开了王子的视线,便是因为她是一位精通变形术的女巫,即将化身成巨怪。” 洛萨皱眉道:“当然,我也只是猜测,这个世界对你而言陌生,对我而言同样如此。”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仅仅只是个乡下土财主罢了。 般若轻声道:“未知才足够有趣,这算是好事。” 洛萨轻叹道:“我更希望这个世界是低魔水平的那种,凭借你我就能轻松称王称霸,而不是得时刻警惕着会不会哪天就被女巫悄无声息诅咒而亡了。” 般若抿了抿嘴唇,给出建议:“那你可得努力召唤一名医疗扈从了,我能替你挡实体性伤害,却挡不了无形无质的诅咒。” 洛萨无奈道:“这可不是我能决定的,系统虽然由我创造,但规则既定,我连给自己开个后门的权限都没有。” 他看向窗外。 巨蟒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但在地面上留下的泥泞痕迹却依旧清晰无比。 啪嗒。 有水珠落下。 空气变得湿润,淅淅沥沥的雨点很快就落了下来。 洛萨惊异道:“下雨了?该不会是那条巨蟒为了掩盖自己经过的痕迹,用巫术降的雨吧?” 般若摇了摇头:“不知道,但的确有这种可能。” ... 第二天。 依旧是阴雨绵绵。 整个世界都仿佛变成灰蒙蒙的了。 由于下了一整晚的雨,小镇的街道上,巨蟒留下的痕迹早就被冲刷掉了。 一行人,六匹马,早早便离开了旅店,走在了乡间的泥泞小道上,身上的罩袍,衣衫,都因这鬼天气而变得潮湿不堪。 女伯爵手下的骑士们是厚道人。 她许诺的两匹战马,是骑士们从普通马匹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匈牙利马,据说是由本土马种和阿拉伯马培育出来的。 虽然相较于洛萨的妮萨安战马要矮上不少,但也是不错的战马,被洛萨直接分给了般若和汉斯。 莱恩和莫德尔倒也没有因后来者居上而心怀怨忿。 毕竟他俩本就不擅长马上作战,骑战马也没用,再者,前者疑似女巫,并且跟主君关系密切的;后者是自带装备的精英骑士,他俩也没胆量怨忿。 汉斯穿越来的时候,没有携带骑枪和战马,但那是因为立绘上没有画,不代表他作为骑士侍从不会骑术和枪术。 这时,他们看到前方有密集的人群在不断前进。 他们的穿着破破烂烂,拖家带口,里面既有流氓地痞似的人物,也有穿着锁子甲的雇佣兵模样的人。 三教九流,成分复杂。 洛萨随手拦下个人,询问道:“你们是哪里人,去做什么的?” 男人诚惶诚恐道:“回禀老爷,我们是要到圣地朝圣的农民,我跟我的同伴们都来自勃兰登堡边疆辖区。” “原来如此。” 这是,新一版的穷人十字军? 洛萨带队,挤在路上。 穿着破旧,肮脏,风尘仆仆的平民们,很自觉让开了道路。 马蹄溅起的泥水,飞到路旁平民的脸上,他们也敢怒不敢言。 但洛萨立刻制止了这种做法,示意众人下马步行。 在这种拥堵路段,即使骑着马也跑不快,而普通平民们看到一行人,也不敢冲撞,纷纷自觉避让开。 前方一个带车厢的大篷车上,时不时传来一阵男女的喘息声,不多时就有一个神情萎靡且畅快的佣兵,提着裤子走了下来。 莱恩嘿嘿笑道:“这是跟随队伍一同前进的妓女,用流莺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她们跟着朝圣者们一同前进,赚取路费,最终可能在沿途城市定居下来,也可能就此一路跟到圣地,去洗涤自己的罪孽。” 洛萨下意识问道:“就不怕得病吗?” 莱恩乐不可支道:“嘿,在大城市里做就不会得了吗?这些流莺跟着朝圣者们,反而能少被那些领主老爷们收税。” 洛萨沉默了下。 “连出卖身体挣到的钱都得缴税?” “当然,而且还不低呢,再算上十一税,劳役和军役税,领主为了一己私欲发明的新税种...” 莱恩说到这儿,语气微顿:“大人,您的父亲是个好心的领主,但绝大多数领主都是不把平民当人的。” 洛萨点了点头,他看了一眼般若,又想起了那晚跟她的谈话。 既然是穿越者,面临这世道总归要做些什么的。 即使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最起码,要在将来,使自己的领民们过得幸福一些。 道旁,不时有生病,或饿得走不动道的人们一头栽倒在泥泞中。 有人拿着破碗,来到洛萨面前行乞:“尊贵的老爷,行行好吧,我的妻子就快要被饿死了,请您布施我一些谷物吧。” 也有人举着自己缝制的十字军旗帜,高喊道:“骑士老爷们,我们也是十字军,请让我们追随您吧,我们可以做侍从,奴仆,为您喂养牲畜,耕耘田地。” 满脸泪水的老妪抱着自己瘦的像皮包骨头的女儿,恳求道:“请您收留我的女儿吧,她就快要饿死了。” 洛萨有些动容。 但莫德尔立刻小声提醒道:“大人,你帮不了所有人。” 洛萨点了点头:“的确,即使能帮一时,我也帮不了一世,给出几枚银币,施舍几块面包可救不了命。” 这种由穷苦教士带领的穷人十字军,恐怕最终能抵达圣地的,还不一定能有三分之一。 “但总归要做点什么。” 洛萨小声吩咐道:“莫德尔,你待会儿去给那个妇人送些粮食,其他人也能帮则帮,把我们携带的干粮送出一半吧。” 他叮嘱道:“记住,不要太引人注目,万一引来其他人争抢,就不是帮人而是害人了。” 有人拉着一个面庞白净的少年凑到妮萨安战马跟前,谄媚道:“骑士老爷,那些干瘪跟火柴棒一样的小姑娘没什么可玩的,不如尝试下。” “快滚开!” 头戴牛角盔的骑士举起马鞭,怒斥道:“你居然敢向我尊贵的主君推销如此不洁之物,是想让我的主君犯下不可饶恕之罪孽吗?” 在公教教义中,同性恋可是大罪! 那名推销的商人顿时露出惊恐之色,他本以为这名看起来同样勇武的骑士应该是洛萨的同伴,却不曾想竟是侍从。 洛萨的地位在他眼中顿时也从骑士拔高到了高等的贵族,毕竟骑士麾下是不可能有骑士效忠的。 “请饶恕我的罪过,但他并非男人,而是以东帝国宫廷秘术自小阉割的阉伶,非是不洁之物,东帝国的皇帝们最喜欢任命宦官为心腹,为他们治理国家。” 商人诚惶诚恐。 阉人在很多地方都已被视作第三性别者,深受王公贵族们的喜爱。 但仍有很多人认为阉人不过是残缺不全之男人,并且深深鄙视,厌恶。 洛萨向他挥了挥手,示意对方赶紧离开。 “汉斯,别太激动,阉人早已存在了好几百年了,在东帝国,甚至有阉人担任过大牧首,这可是和教宗陛下对等的神阶。” 他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很疑惑你到底是天父的骑士,还是只服务于我,哪怕我委身于异教的魔鬼,依旧忠贞不二的骑士。” 洛萨翻身跃上坐骑,向前奔去。 汉斯头盔下的脸色大变。 他的嘴唇失去血色,不住哆嗦。 片刻后,他缓缓拨马跟了上来,对洛萨说道:“我的主君,抱歉,我可能对这个世界融入的太好了。假使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天父,您依旧是我的造物主,唯一敬拜的主,请原谅我冒昧为您做出的决定,我现在立刻去寻那商人,将那宦官买下。” 洛萨哭笑不得道:“大可不必,我并非喜爱那宦官,更没这种特殊的兴趣爱好,但我很看重你的忠诚,汉斯。” “有位哲人曾说过,忠诚不绝对,即为绝对不忠诚。” 洛萨很严肃地说道。 如果他成为领主,势必要跟教会产生矛盾的,他不可能让教会分享自己一半的权柄,更无法接受领民更忠诚于教会而非是他。 汉斯连忙道:“请您务必相信我的忠诚,我的剑与骑枪,都是为您而生,为您所用的。” 般若淡淡的声音响起:“他没说谎...洛萨,你大可不必忧虑于我们忠诚与否,我们因你而存在,即使我讨厌你,憎恨你,依旧要听命于你,更不可能做出危害你的事。” “我明白了。” 洛萨微微颔首,旋即又试探着问道:“般若,你讨厌我吗?” 般若愣了下,拧紧眉头,半晌,轻声道:“并不。” 洛萨脸上顿时露出笑意。 汉斯跟在他的身后,满脸懊恼与惭愧,连般若将军都对大人另眼看待,我区区一个一星扈从竟敢为大人擅作主张,实在是大大的僭越。 亲密度不降反升。 洛萨面色古怪地拍了拍汉斯的肩膀,只觉自己可能是掌握了pua的精髓了。 人潮变得越发密集。 前方出现了一座由军士们把手的哨卡,一名骑士骑在棕色战马的背上,按着腰间佩剑,高声喊话。 “远道而来的朝圣者们,前方是巴本堡的利奥波德大人的领地,利恩茨。我奉大人之命向你们布施谷物,但你们不得再向深处前进,那里正举办着一场骑士竞技大会,诸多贵人和骑士都云集于此,你们若是冒犯了贵人们,必将迎来严惩。” “所有人,领了谷物立刻向南去吧,但凡我们的巡逻队再碰到你们,必将会施以残酷刑罚!” 洛萨长叹了一口气:“已经到利恩茨了啊。” 这里,已经属于奥地利边疆辖区了。 这里是属于巴本堡家族的领地。 统治这里的利奥波德伯爵,虽然名义上只是伯爵,但权柄和军力,都远远超过了一般伯爵的范畴。 奥地利边疆辖区,论大小,恐怕连一般的公爵领都无法相比,但毕竟地处边疆,山地繁多,还很贫瘠。 汉斯跟在洛萨身后,小声表着忠心:“大人,这里应该归属于您的家族才对。” 的确。 奥地利在历史上一直都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基本盘。 洛萨摇头道:“我听父亲提起过,这位利奥波德伯爵,也不是好惹的,而且,哈布斯堡家族在历史上之所以能崛起,靠得也不是奥地利,这里虽是基本盘,但并非不可替代。” 洛萨没有打奥地利主意的想法,波西米亚国王和狮子亨利都早已对此地觊觎良久,他即使从圣地返回,也不会贸然向此地下手。 如果有的选,他更希望能在低地地区打开局面,那里才是真的富庶。 利恩茨是一座围绕城堡修建的城市。 城堡在城市的最中央,拥有最高,最坚固的围墙。 而城市的外围,只剩了一层小矮墙,杂乱排布的建筑群,让人很难意识到这里已经算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了。 城门外,有专门的仆从在做登记,看到洛萨后,连忙打招呼道:“这位大人,您也是来参加骑士竞技大赛的吧,如果想要报名,请随我来,马上就要到截止时间了。” 洛萨询问道:“竞赛的奖励是什么?” 仆从微笑道:“胜者将有可能博得我的主人,利奥波德大人的青睐,有可能得赐封地和荣誉头衔,也有可能获得大笔闪闪发亮的钱币,娇俏可人的女仆。” 封地很诱人,但他已经打定主意,自然不会动摇。 至于女仆,更没必要。 唯独这财富,是他需要的。 洛萨点头道:“我和我的侍从,都将参加,你带我去报名吧。” “侍从?” 奴仆有些不屑:“哈,大人,您可不要小瞧了这次大赛。名声卓绝的骑士们数目可不少,规模一点也不比上次在维也纳召开的那场小,如果只是侍从,很可能招架不住,被活活打死的。” 侍从一般都是无甲的。 而骑士竞技大赛可是要自备甲胄的。 “你可别小看了我的侍从。” 洛萨指了指汉斯:“他铠甲齐备,武艺高强,即使是许多正式骑士都不是他的对手。如果不是还没立下功勋,我早就册封他为真正的骑士了。” 他一边报名,一边对身后的莱恩说道:“莱恩,我需要四杆白榉木制作的骑枪,两杆苹果木制的骑枪,再给汉斯准备一面制作精良,要蒙皮或是包铁的鸢盾。” 白榉木骑枪质地较脆,容易断裂,在比武中使用最合适不过了。 而苹果木骑枪就要坚韧多了,适合在战场上使用。 莱恩得了吩咐,立刻拿着钱袋走人了。 汉斯有些激动道:“大人,我一定不会给你丢人的。” 奴仆一脸诧异:“他竟是个侍从,这一身铠甲,看起来竟是比个真正的骑士老爷都更像骑士老爷。” 他唰唰在登记的纸上写下了两人的姓名,汉斯没姓,便也借用的哈布斯堡的姓氏。 “两位,竞技大赛在下午,城外的猎场上准时开始,请两位提前做好准备。” wap. /129/129935/30273219.html 第十二章大赛开幕 利恩茨城很热闹。 最起码今天很热闹。 酒馆,武器铺,铁匠铺里,人满为患,打着各式方旗,穿着花花绿绿的骑士,贵族,贵妇,以及更多的奴仆们,挤满了这座小城。 洛萨一行在旅店暂且安置了下来。 莫德尔蹲在壁炉前,烘烤着大家被这连绵细雨淋湿的衣物。 莱恩很完美完成了使命,带回来了洛萨和汉斯所需骑枪和盾牌,并且在后院监督伙计们铁匠铺的伙计给新获得的两匹匈牙利马钉蹄铁。 洛萨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燕麦粥,小口喝着。 汉斯擦拭着刚到手的骑枪,神情明显有些紧张。 他跟洛萨一样,此前只是侍从,还没真正上过战场。 所以,尽管从属性上来看,他的武艺已经相当不错了,但没得到检验,总归让人有些信心不足。 竞技大赛的具体召开时间未说,但当午后,几乎整个城市的人都开始往城外的猎场涌去,他们自然而然就知道大赛要开始了。 猎场是领主私用的。 私自打猎是犯罪行为,罪名可大可小,严苛的领主甚至会因此而处死盗猎的领民。 平民百姓被许多领主都视作只配吃谷物的牲畜,只有贵族这种食肉者才配称作是人。 洛萨一行跟着人群一路来到猎场。 这里已是人满为患。 在猎场最中央的地方,环绕比武场建立起的木质看台,竟颇有几分古帝国斗兽场的宏伟。 利奥波德伯爵的座位在最上方。 那里从左到右,分别悬挂着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的鹰标盾徽和巴本堡家族的红白盾徽。 两边是环绕式的看台,自上而下排布。 对于绝大多数竞技大赛的场地还很简陋的中世纪,这简直相当于后世一座能容纳上万人的大型体育场。 洛萨有些感慨:“这位利奥波德伯爵也是个雄心勃勃的人啊。” “据说,这位利奥波德伯爵也打算参加这一轮的十字军东征,只是碍于皇帝陛下的颜面,暂时仍处于筹备阶段。” 前些年,皇帝跟教宗斗的正厉害。 皇权与教权的斗争,几乎已处于白热化,皇帝眼热一群神职者们富可敌国,试图削减神职者们的力量。 教宗恨不得拉起一票忠于神权的诸侯,向霍亨斯陶芬家族开战。 虽然后来因为种种因素而没打起来,但教宗也把皇帝的教籍给开了。 即使现在两方都有缓和的意思,但在教宗恢复皇帝教籍之前,一些中小封建主还是不敢擅作主张。 大日耳曼尼亚虽然松散,但皇帝还是有其权威的。 毕竟作为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家主,这位亨利皇帝拥有的施瓦本领地,也位列帝国初始四大邦国(即施瓦本,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实力雄厚。 皇帝既是帝国皇帝,同时又是帝国境内最强大的封建主。 当然,真要说起来,波西米亚才是帝国境内最强的邦国,但波西米亚居住的主要是斯拉夫人,一直游离于帝国的权力中心之外。 洛萨之所以说利奥波德伯爵是个有野心的人,从他此次举办的竞技大赛的规模就可见一斑。 实际上,绝大多数骑士竞技大赛都是不设奖品的。 冠军会获得名望和荣誉,这就是最大的奖励。 而每一场比斗的胜利者,都能像真正战争中赢得胜利了一样,向败者要求赎金,或是获得对方的盔甲和马匹作为奖励。 所以,召开一场骑士竞技大赛,在很多时候,对于领主而言都是一件惠而不费的事。 而骑士们也能彰显个人勇武,无论是吸引领主的瞩目,从无地骑士脱颖而出,摇身一变成为采邑骑士。 还是博得名望,使自己出名后,再待价而沽,都是不错的事情。 可以说,骑士竞技大赛就是一场大型招聘会,是几乎每一名骑士都参加过的盛会。 只可惜,洛萨的父亲,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实在是太穷了。 他根本养活不了更多的骑士,所以从来也没召开竞技大赛,招揽骑士们的想法。 因此,迄今为止,洛萨还没能真正参加过这种中世纪贵族骑士们风靡的娱乐活动。 当然,骑士竞技大赛也是一项很危险的活动。 历次大赛,罕有不出现伤亡的。 即便使用容易断裂的白榉木骑枪,圆形的钝剑头,真打起来了,依旧很容易酿成伤亡和终身残疾。 尤其是甲胄不齐全的,家道中落,只剩下一副祖传的,堪称老古董的甲胄的穷光蛋骑士。 往往一个照面,他盔甲的薄弱处就会被敌人找出来,给予致命一击。 但他们依旧趋之若鹜,希望能被封君看重,招纳自己做采邑骑士。 莫德尔兴致勃勃道:“大人,我听说像我们这种步战的侍从也能参加大赛。” 洛萨摇了摇头:“最好别,只有骑士才能杀骑士,万一你一不小心,失手杀死一名骑士,很可能要抵命。” 这番话顿时给莫德尔泼了一盆冷水。 这时,人群中传来悠扬的歌声。 来自阿尔比恩北部的吟游诗人,怀抱着鲁特琴,一边弹唱,一边跳着舞。 这些居住在岛屿上的凯尔特人,仿佛天生就是能歌善舞的舞者,他们唱着一些经久不衰的名曲。 偶尔也会即兴发挥。 有个吟游诗人看到了戴着面纱的般若,眼前一亮,便弹奏着鲁特琴,在一旁跳起舞来:“啊,来自东方的黑发美人,她与我们勇武的骑士并肩而行...” 一边唱,一边露出讨好的笑容,向洛萨伸出手来。 洛萨很无奈地笑了笑,示意莱恩将钱币放在对方手心里。 般若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幕,她是个表情管理大师,单看眼睛,丝毫看不出半点心理波动。 一张巨型长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烤野鸡,孔雀,乃至天鹅,种种野味,以及大瓶的佳酿,任由宾客取用。 像极了后世的自助餐。 已经有骑士和同伴们喝得酩酊大醉,跑到看台下,伴随着吟游诗人的歌声,放浪形骸地跳着舞蹈。 在伯爵看台下,比武场地的中央,有一道长长的挡板,周围用简易的木栅栏隔开。 当大赛开始时,骑士们将会在挡板两侧分别入场,然后进行比斗,这是为了避免战马相撞,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 看台上,已经有不少贵妇率先到达了。 她们交头接耳,打量着比武场上出现的骑士们。 有的贵妇毫不掩饰自己对场中某些骑士的青睐,向他们抛去媚眼和花环。 诸多由政治联姻而走到一起的贵族夫妇,互相之间很少约束对方的行为,这也使得两方虽都已结婚,但均可放荡不羁。 这些贵妇们若是看中了哪位骑士,据说不仅会招为入幕之宾,还会资助一笔钱财,供骑士购买装备,甚至发展为长期的情人。 前方,头顶插着彩绘鸟羽,宛如一支努力开屏,求偶的孔雀的骑士,正向看台招着手。 他的相貌英俊,皮肤白皙,顿时引来一大片贵妇尖叫。 参加比武大会,争取看台上的贵族妇人和小姐们的青睐,以获得资助,甚至白嫖,同样是骑士们的追求。 洛萨很敏锐地注意到,在人群中,有一个穿着陈旧甲胄的骑士,和看台上的一名小姐对视了一眼。 那位小姐的眼神中充满忧虑,而骑士却是满脸坚毅。 很显然,这是一个落魄骑士和贵族小姐间的爱情故事。 一旦骑士能赢得比赛胜利,或是崭露头角,博得青睐,他就有门当户对,迎娶这位贵族小姐的希望了。 但洛萨并不认为他有多大的期望。 一套精良的甲胄,能使洛萨这样的骑士,在与马扎尔的游牧民骑兵的战斗中,以一敌十。 有甲和无甲,精甲和旧甲,完全是两个概念。 “这个时代的竞技大赛,还真是有趣。” 洛萨感慨道。 “汉斯,你参加过类似的活动吗?” 汉斯摇头道:“我们那个时代的竞技大赛,已经转变为了社交性质的演出,骑士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像野鸡一样,根本不用比斗。” 他也看得眼花缭乱,心潮澎湃,已经开始幻想在这种场面下,轻松击败敌人,博得满堂喝彩了。 “快看,伯爵大人来了。” 有人激动地大喊着。 人们顿时沸腾了。 在这缺乏娱乐的时代。 他们万分感激这位慷慨的伯爵,能掏出这样一大笔钱,来供他们享用如此热闹的盛会。 wap. /129/129935/30273220.html 第十三章比武 利奥波德伯爵是一个留着短卷发和红色胡须,皮肤苍白的年轻男子,看上去最多不超过三十岁。 他今天穿了一件紫红色的罩衫,系着金色的腰带,奴仆们拎着他身后的红色披风,亦步亦趋,跟着他来到御座前。 他在座位前站定,伸手按在腰间镶嵌了黄金和象牙的剑鞘上,衬托的整个人越发高贵不凡。 洛萨心中暗叹:虽然都是伯爵头衔,但维尔纳伯爵若是跟利奥波德伯爵站在一起。 即使身上戴满了他自圣地带回来的财宝,也像个乡下土财主。 这个时代并不是越往西越发达。 正相反,无论是东帝国还是埃及的阿尤布帝国,都被视作膏腴之地。 掌控西欧与东帝国陆上贸易枢纽的维也纳的利奥波德伯爵,权势可见一斑。 紧随利奥波德伯爵身后来到台上的,却并非是伯爵夫人。 而是一位头戴披肩式棕色兜帽,穿着大红华贵长裙,只露出洁白下颌的神秘女人。 台下有人小声嘀咕道:“这位女士据说是伯爵大人聘请的女巫顾问,有人称曾在皇帝陛下的寝宫中见到过她。” 有人面露不满:“这种放浪的女子,也能堂而皇之坐在比我们更高的尊位之上?” “小点声,这可是女巫!” “我听说,皇帝最信任的行宫伯爵得罪了一名女巫,当场就被那个邪恶女人施法变成了老鼠,最后是皇帝出面,才使她将伯爵变回了人类。” 耳畔满是窃窃私语。 尽管感谢利奥波德伯爵召开的这场盛会,但人们依旧对他宠幸女巫的行为心怀不满。 般若突然开口道:“她的气息有些熟悉。” “熟悉?” 洛萨一惊。 似乎是心有所感,台上的女人落座后,目光立刻扫了过来。 洛萨连忙低下头,心中猛然生出了一个猜测:“你说的是昨晚我们看到的那条巨蟒?” “嗯。” 般若微微点了下头:“她也认出我了,不过应该是把我当成了一位女巫同行,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就是了。” “嗯。” 洛萨点了点头,但心底还是不自在。 在一只随时有可能杀死你的雌狮眼皮子底下比斗,即使明知道雌狮不会跳下来把他吃掉,依旧感觉浑身不自在。 利奥波德伯爵抬手虚按了一下,示意众人安静。 随即,他在身前虚画了个十字,虔诚诵道:“诸位骑士,贵族,自由民们,赞美天父!” “永生永世,阿门!” 人们虔诚念道。 利奥波德沉声道:“感谢诸位勇士,能给鄙人薄面,赶赴此地。来自东方的邪恶异信已经威胁到了圣地的安危,作为天父的骑士们,势必要效仿我们的先辈们,重新高举十字军旗,向东方发起远征。” “但鄙人暂时有不得出征之理由,只愿能资助更多忠诚于天父的猛士,此次比武,无论输赢,但凡愿意参加东征者,都将得到一百枚第纳尔的路费。” “现在,请诸位骑士向我们展示你的勇武吧,除资助十字军以外,我还有意甄选出一位贴身骑士,不仅将赠予维也纳林山为他的封邑,还将委以其他重任。” 骑士们一听,顿时沸腾了,不说他们动心,就连一些在场的男爵都有些跃跃欲试。 维也纳林山是一座山地城镇,虽然远远无法跟富庶的维也纳相比,但那好歹是一座城镇,相当于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赞美天父,赞美伟大且慷慨的利奥波德殿下。” 洛萨暗暗感叹:“真是大手笔啊,一座城市的封地,说拿出来就拿出来了,估计也只有还在不断开拓领地的奥地利边疆伯爵能有这手笔了。” “整个大日耳曼尼亚,除这位之外,即便是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皇帝,也不可能拿出一座城市来作为骑士竞技大赛的彩头吧?” 比武一场接一场上演。 每一名参赛者都是抽签与敌人捉对厮杀,胜者晋升下一轮,败者直接退场。 洛萨在看台上观摩了好一阵,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个想法:就这? 这些骑士们的水准参差不齐,但就目前来看,洛萨还没感觉到有能让自己明显感觉到有压力的对手。 他有些诧异,是我太猛了,还是这些骑士们太弱? 类似于报幕员的奴仆高喊道:“接下来即将对战的是,阿尔高的洛萨·冯·哈布斯堡,与托斯卡纳的阿韦拉多·美第奇。” 美第奇? 这不是后世统治了佛罗伦萨数百年的那个显赫家族吗? 洛萨心中一凛,立刻起身,招呼着莱恩帮自己拿着装备,牵着坐骑准备入场。 洛萨入场明显较早。 等了许久,对手才姗姗来迟。 他穿着蓝底,白鸢尾的罩衫,骑在高头大马上,频频向看台上的观众们挥手致意,周围也响起热烈的欢呼声。 显而易见,阿韦拉多这个名字拥有着不低的知名度。 相反,洛萨就显得有些默默无闻了。 “哈布斯堡,这是哪个家族?” “阿尔高...呵,瑞士的那个穷乡僻壤吗?” “别瞎说,那位伯爵可是个厉害人物,皇帝陛下对他都青睐有加,甚至邀请过他担任帝国军队的统帅。” “有什么意义?他厉害,不代表儿子也厉害,更别提还是个次子。” “阿韦拉多可是以——曾追随查理曼大帝的名将阿韦拉多为名的强大骑士,曾经横扫过伦巴第所有的竞技大赛,如果不是生性放荡不羁,早就在哪位王公手下做封臣了。” 嗡嗡的议论声,听得般若有些皱眉:“你们下决断也太早了,如果以名气论胜败,干脆这个阿韦拉多一上场,其余人就都认输算了。” “呵,女人你懂什么?” 有人不屑道。 “对于骑士而言,名声就代表实力。” 他满脸不屑地看向般若。 脸色的表情顿时一僵,即使戴着面纱,但单看般若露出的眉眼,也能分辨出这绝对是一个绝世美人。 他顿时改弦易辙道:“小姐,你说的其实也有道理。” “我是来自洛林的梅尔根骑士。小姐,你对骑士竞技大赛很感兴趣吗?要不要我跟你仔细讲解一番?” 般若干脆地拒绝道:“不必了。” 梅尔根还想纠缠:“小姐,我也是个非常厉害的骑士,曾在下洛林公爵举办的骑士竞技大赛上斩获过第二名的好成绩。” 般若皱起眉,捏在栏杆上的手微微用力,随即松开,在上面烙上了一个深深的凹陷,连指纹都清晰可见。 梅尔根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能把这么粗的木栏杆掰断,捏碎的人他见过,但怎么也想不到这世上竟有人能在上面烙下四根清晰可见的手指印的。 “抱...抱歉,打扰了,女士,请原谅我的冒昧。” 般若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般把他赶走了。 ... 阿韦拉多的神情并不倨傲,但眼神极富侵略性。 他上下打量着洛萨,仿佛一只恶狼瞄准了猎物。 “你的甲胄是出自米兰的一位大匠师之手吧?我不识得你的纹章,但我知道这位匠师制作的铠甲是十分精良的。” “但很可惜,它和你的坐骑马上就都要归属于我了。” 阿韦拉多银灰色的眼眸中满是冷酷与不屑,他曾多次在骑士竞技大赛中获得冠军骑士的称号。 显而易见,他并没有把洛萨这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放在眼里。 “但愿你的本事能跟你的嘴一样硬。” 洛萨嘴角微微翘起,露出嘲讽的笑容——他深知对方是高傲之人,用这样的语气和神态,最能激怒对方。 而愤怒,就会失去理智。 只是对面的骑士眼神中依旧充满了冷静与冷酷。 两种情绪完美糅合在一起,丝毫不受洛萨的影响,既自信,又谨慎——这是个相当厉害的对手! 他从侍从手中接过骑枪和盾牌,将头盔佩好,说道:“快些开始吧,早些击败了你,我还要将这份微不足道的荣誉,献给一位观礼的女士。” 说罢,他便拉下面罩。 洛萨戴上桶盔,擎起骑枪和筝形盾,吩咐莱恩准备好替换的骑枪,便催动战马,向前小跑着奔去。 阿韦拉多率先加快马速,展开了冲锋。 他用盾牌护着自己盔甲的薄弱处,手中的骑枪左右轻微地抖动,在这冲锋之时,尚且敏锐地观察着洛萨的弱点。 咔—— 伴随着一阵碎裂声。 两根骑枪同时扎在对方的盾牌上。 洛萨只觉一股巨力袭来,整个人直接被掀翻了下去。 而对方也不好受,两人竟是双双同时落马。 但落马不代表战斗结束。 阿韦拉多立刻就想翻身重新上马,而洛萨则是截然相反,抽出腰间的武装剑便向阿韦拉多扑去。 论骑术,他并非对方的对手。 但在力量上,他要更胜对方一筹。 面对这种敌人,势必要扬长避短。 嗤啦—— 洛萨的武装剑在对方的罩衫上划出了一道口子,随即便卡在甲胄的锁环中,不能再进一步。 影视作品中,甲胄往往跟薄纸一样脆弱。 但真要是打起来,才知道,披着一副精良甲胄的骑士,简直就是一架坚不可摧的重型坦克。 阿韦拉多也只好放弃了重新上马的打算,拔出手半剑和洛萨应战。 两人纠缠十余回合,剑刃上火星四射,却是棋逢对手,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利奥波德看得兴起,吩咐侍从将两人分开,说道:“你二人之表现,均是杰出非常。不必非要在此时便决出胜负,干脆双双晋级,在此后的决战中,再分高下吧。” 两人只好罢手,纷纷向场外退去。 洛萨摘下头戴的桶盔和链甲兜帽,长出了一口气,莱恩立刻递上盛有清水的陶罐,供他大口畅饮。 莫德尔恭敬道:“大人,这位阿韦拉多骑士很厉害啊,您年纪还小,最好不要跟他硬拼。” 洛萨点了点头。 “你们放心,我心里有数。如果打不过的话,我会果断投降认输的。” 莫德尔和莱恩一身荣辱皆系于他,自然不希望他在比武场上跟对手拼命。 他走到般若的面前,低声询问道:“会不会太无聊?” 般若轻点了下头,道:“的确有一些。” 以般若的实力来看骑士竞技大赛,就像是在看蚂蚁打架一样。 “等我一下。” 洛萨在她不解的目光中,径直走到不远处,装满琳琅满目,各种食物的长桌前,片刻后又悠然返回。 般若突然感觉手心里被塞了些什么,低头一看,是一捧榛子。 洛萨解释道:“吃一些,权当解闷。” 般若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属于人类。 但她也可以吃人类的食物,只是吃多吃少,都没什么关系。 她并不需要通过进食这种较为原始的方式来补充能量。 般若并没有拒绝,剥开一颗榛子仁塞进嘴里,微微点了点头:“还不错,你去休息吧,接下来还有其他对手,你需要保持良好的体力。” “好。” 洛萨点了点头。 wap. /129/129935/30273221.html 第十四章冠军骑士 比赛仍在继续。 时不时有骑士和战马的尸体被抬出比武场。 洛萨第二轮的对手,就是之前看到的那位,曾在场下,与看台上的贵族小姐眉目传情的穷苦骑士。 他不仅头上戴的是便宜的脊盔,罩衫也被浆洗得发白,甲胄上的环片上,甚至隐隐露出斑斑锈迹。 尽管他的武艺还算不错,但洛萨依旧很干脆地击败了他。 他并没有成人之美的想法,因为他很确信,即使自己故意输给这位贫苦骑士,这人依旧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出局。 下一场的对手,可未必有自己这么仁慈。 这位贫苦骑士血洒当场的可能性实在是太高了。 他很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诚恳道谢:“感谢您的手下留情。” 洛萨摇了摇头:“不必客气,但恕我直言,你至少要先搞一身过得去的盔甲再来参加竞技大赛,。” 贫苦骑士满脸苦涩:“我本来寄希望于能在第一轮击败个富裕骑士,好使用对方的盔甲的,但可惜对手也是个像我这样的无地骑士。” “总之,还是不要这样冒险了,比武场对你而言,有时候比战场还要更加残酷。” “在混乱的战场上,即使是一个穿着布衣,拿着粪叉的农兵,也有可能杀死高贵的骑士,但在比武场上,这是永远都做不到的。” 贫苦骑士长叹了一口气,这番话把他比作卑贱的农兵,在一些自视甚高的骑士眼中,无异于羞辱。 但他是能理解其中善意的规劝的。 更何况,对一个没有封邑,穷困潦倒的骑士而言,他从不认为自己就真的比田野里劳作的农兵高贵多少。 “感谢您的规劝,我是来自荷尔施泰因的奈德·史塔克,在比武过后,我会将赎金交给你的侍从的。” 洛萨摆了摆手:“不必了,这些钱你还是自己留着,置办身像样的盔甲吧,你的武艺不错,是装备拖累了你。” 他瞥了一眼看台上,满脸担忧攥着手绢的贵族小姐,满怀深意道:“愿天父保佑你,心想事成。” 这样一个对手,虽然容易解决,但也榨不到什么油水。 非逼得人家倾其所有,挤出那么丁点钱财来充当赎金,这不符合他的价值观。 “感谢您的慷慨。” 奈德满脸感激:“愿天父能庇佑您这样的道德高尚之士,使您建功立业,诸事顺遂。” 洛萨摆了摆手,径直离开了比武场。 ...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反而越发明亮。 天空中的阴云逐渐散去,露出耀眼夺目的太阳。 洛萨又经历了很多对手。 来自科隆的教会骑士,某小骑士团的僧侣骑士,还有如阿韦拉多这种追求荣誉,腰包很鼓的贵族骑士。 他们来自伦巴第,高卢,阿尔比恩,日耳曼尼亚...此次骑士竞技大赛,几乎云集了大半个基督世界的骑士品类。 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怀着跟洛萨一样的目标,准备经此,去往威尼斯乘船,或者走陆路经东帝国,去往圣地参加东征。 唯独没有伊比利亚的骑士们,那里仍处于再征服运动的前线。 摩尔人的势力虽然已经有些萎靡不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加上背后摩洛哥等国的支持。 那里本就是十字军前线,再抽调多少力量去往圣地,也不现实。 几轮战斗和观战下来,洛萨不得不承认的是,绝大多数情况下,越有钱的骑士实力便越强。 有两位来自伦巴第的富裕骑士,甚至已经穿上了这个时代十分稀罕的半身板甲(非史实),对手连破他们的防都难。 即使刨除装备的因素,富裕骑士依旧普遍更厉害。 一方面他们平时吃的肉食更多,体质更强。 另一方面,他们还能请更优秀也更昂贵的骑士教练和剑术教练,或者干脆就是家学源远,具备某种武技传承。 穷文富武,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道理。 好在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本就是个武艺高强的骑士,再加上他从十字军战争中夺得了不少财富,使得洛萨也勉强能归属于“富骑士”的范畴。 ... 终于,参赛者越来越少。 洛萨的休息时间也越来越短,往往他刚击败对手退场后不久,过个两三轮,就又要重返战场。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张弓,弓弦绷得越发紧了。 汉斯的战斗经验还是太少,虽然属性不弱,仍在击败了三名对手后,遗憾告负。 所幸对手也没占据太大的优势,将其击败后没能乘胜追击,只能勉强保持站立,所以也没索要赎金的余地。 汉斯三胜,赢得了三十枚成色不一的苏勒德斯金币,败者身家都还算不菲,决定掏钱来赎回自己心意相通的坐骑和宝贵的盔甲。 而洛萨的运气就差远了。 他的对手大多数都是些穷鬼,靠着武艺和运气,一路跌跌撞撞闯进来,即使胜了,能挣取的赎金也十分有限。 洛萨甚至收到了成色发黑的第纳尔银币,这说明其中的银含量简直少得可怜。 不过他最终还是接受了对方的报价。 他也不想太过悭吝,非要把对手身上,那质量一般的陈旧铠甲扒下来,把场面弄得太难看。 慷慨的名声对于一位骑士而言是很重要的。 太过锱铢必较,很容易被在场的骑士和吟游诗人们,传颂出“阿尔高的犹太人”“阿尔高的夏洛克”这样的绰号。 当然,现在还未到文艺复兴时代,还没有经典的“威尼斯商人”一书发行。 … 到了倒数第二场的时候,无论是洛萨还是对手,都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 受限于体能的消耗,两人都失去了速战速决的把握,只能一次次进行武器,盾牌,甚至是身体的碰撞。 终于,洛萨捕捉到对手的一个疏忽。 一记盾击,撞开了对手的盾牌。 反手用剑柄砸在对方的头盔上,震得对手七荤八素之际,直接摘下了他的头盔,一记头锤,将对手击晕当场。 终于赢了啊! 大概是因为没见血,洛萨击败这些骑士获得的经验值少的可怜。 但他距离二级本身就不远了。 击败这人,成功将经验条往上推了最后一步。 顷刻间,他感觉自己原本已经消耗殆尽的体力再度变得充盈。 整个人的状态瞬间被补满。 就连几天辛苦赶路积攒的疲惫也被宣泄一空。 洛萨举起手中的剑,向观战的人们致意。 人们也报以热烈的掌声。 他们对这个一路连胜,闯进决赛,且十分慷慨,减免了不少穷困骑士赎金的年轻人充满了好感。 此次竞技大赛过后,即使洛萨没能摘取冠军骑士的头衔,也将成功使阿尔高的洛萨之名,响彻东欧边境。 他日,若是洛萨在耶路撒冷受封领主,虽不说振臂一呼便有无数骑士前来投效,但也比无名之辈要强太多了。 至于新获得的三个属性点。 洛萨肯定不会考虑加在精神上,虽然增加精神也能提高他的反射神经,精神抗性,但最主要的还是蓝条。 他一个主动技能都没有,要蓝条也没用。 此外,力量也被排除在外。 作为骑士,他冲锋时主要借助的是马力,攻击力是绰绰有余的,而步战时,即使力气再增大些,也很难砍破敌人的盔甲。 左右他战斗下去的,一方面是体力,另一方面就是耐力。 但耐力主要提升的还是防御力。 即使洛萨将三个属性点统统加到耐力上,皮肤的坚韧程度也很难比得上坚固的盔甲。 而且现在洛萨没能抽取到治疗扈从,以这个时代糟糕的医疗水平,可能一场感冒,或是一场瘟疫就能要了他的命。 他眼下最主要的,还是保命! 所以他将新获得的三个属性点尽数投入到了体力一栏。 如果说之前的洛萨,体力有8点,只能说是符合一个强大骑士的基本水平,那么现在的十一点,就说明他已经开始超过人类的范畴了。 一般的疫病,已经无法对他生效,换作常人能丧命的伤势,换他也就是重创罢了。 不仅如此,高达十一点的体力,使他感觉自己的精力变得越发澎湃,浑身像是有用不完的力气,想要立刻宣泄出来。 看台上,利奥波德伯爵身旁的女巫顾问深深看了洛萨一眼。 嘴角微微翘起,但也没说什么,而是将目光投向了般若。 她将洛萨身上的变化,归功于了般若这个她认为跟她处于同一水平的强大女巫头上了。 她倒也不疑惑一个如此强大的女巫,为何会委身于一个小小骑士的麾下。 因为女巫本就是情绪化的动物。 为了爱情,变得盲目的屡见不鲜。 wap. /129/129935/30273222.html 第十五章野兽之眸 洛萨离场后。 阿韦拉多再次登场。 这位曾在伦巴第斩获多次冠军骑士荣誉的骑士,的确是位不容小觑的高手。 他一路轻松杀入决赛。 即使是那两位穿着半身板甲,宛如铁罐头的骑士,也被他通过精妙的战术击败。 “不愧是曾追随查理曼大帝的名将阿韦拉多的名号的使用者啊,阿韦拉多全程都处于碾压状态,差距实在是太悬殊了。” “阿韦拉多参加竞技大赛的经验明显更丰富,比洛萨骑士这样的年轻人更擅长保存体力。” “看来决赛已经没有悬念了,这位阿韦拉多,将再度斩获冠军骑士的荣誉头衔。” “真可惜,我大日耳曼尼亚举办的骑士竞技大赛,竟然让一个伦巴第人取得了最高荣誉。” 洛萨皱起眉。 倒不是对人们不看好自己而感到不满。 毕竟阿韦拉多是曾经在伦巴第诸城邦中的竞技大赛横扫无敌的前辈,自己不如对方也正常。 如果没有系统的加持,原主也就是个天赋不错的骑士罢了,离天赋异禀还差得远。 只是,连番大战至此,阿韦拉多的体力依旧如此充沛,实在是让人费解。 保存体力的方式有很多,但这人使用的可是手半剑,大开大阖,即使掌握有某种特殊技巧,也不该如此游刃有余。 “我是开挂的也就算了,怎么你个普通骑士也能这么持久?” 洛萨皱起眉。 场上的局势依旧是一边倒。 阿韦拉多的对手明显也消耗了大量的体力,面对阿韦拉多如同狂风骤雨般的猛攻,只有招架的份儿。 不多时就被他窥到了一个破绽,打飞了手中的武装剑。 阿韦拉多,胜! 由于对手输的实在太快,导致洛萨只来得及喝了口水,便再度在莱恩和莫德尔的帮助下,重新翻上马背。 他接过从之前击败的对手手中,获得的白榉木骑枪,之前购买的两根均已在之前的战斗中断裂。 擎起描绘有立狮纹章的筝形盾,这扇包铁的盾牌一轮大赛下来,也已伤痕累累,上面满是被骑枪洞穿的破洞。 但他却无法更换从其余骑士手中获得的战利品盾牌,那上面有他们的专属纹章,在不抹掉之前,使用这种盾牌是不荣誉的。 更何况,那些盾牌的状况比起洛萨手中的这面也强不出多少。 而阿韦拉多则不同,他的经验更丰富,早就备有换用的盾牌。 他的纹章是九枚散布排列的金珠,涂料中可能还掺杂有金粉,在太阳的倒映下,反射出夺目光辉。 只听报幕者大喊道:“接下来,是见证冠军骑士诞生的关键时刻,来自阿尔高的洛萨骑士,将与来自托斯卡纳的阿韦拉多,进行最终的决战。” “天父在上,祂将注视着这两位勇士,获得最后的荣誉,阿门!” 在人们的欢呼声中,两人缓缓入场。 “你能打到最后,真没让我失望。” 阿韦拉多举起骑枪,枪尖对准了洛萨:“但很可惜,接下来的战斗,我将不再留有余力,你可以及时认输,以避免酿成不可挽回的损伤。” 洛萨的声音从桶盔下传出,显得有些瓮声瓮气:“这番话我同样送给你。提早认输,以免损伤。” 两个人都没什么后台。 阿韦拉多出自托斯卡纳的美第奇家族,属于家族次子,究其根本也不过是个在外闯荡的无地骑士,只是声名显赫了些。 洛萨也一样。 他了解阿尔高伯爵,即使自己死了,他也不会有多心痛。 这是位看重家族利益,胜过一切的人,绝不会意气用事,因此而对阿韦拉多下黑手。 毕竟,在比武场上被杀,是光明正大的决斗,任谁也挑不出错来。 如果有人想要报复,是会遭受整个贵族世界唾弃的行为。 “那就开始吧。” 阿韦拉多用骑枪敲了下盾牌,脚后跟猛夹马腹,发出一声暴呵:“allez!(驾!)” 洛萨也提振马速。 比武场地有限,两人根本没有多少提振马速,展开猛烈冲锋的时间,只能使坐骑尽量跑得更快些,以增加冲锋的威力。 砰—— 两杆骑枪同时穿透了对方的盾牌,马儿发出不堪重负的悲鸣,磅礴巨力,将两人直接掀飞了出去。 洛萨只觉浑身如同散架了一般,被对方骑枪戳到的胸口,更是传出阵阵剧痛,绝非只是淤青的轻伤,恐怕连肋骨都断了。 反观阿韦拉多,虽然同样被洛萨手中的骑枪命中,但他却很快就再度站立起来,举起手中的骑士剑,宛如已经得胜般回应着场上的欢呼。 “阿韦拉多!” “阿韦拉多!” 人们疯狂欢呼着阿韦拉多的名字,如同见证一颗新星冉冉升起。 阿韦拉多头盔下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他一直没有选择效忠某位领主,就是在待价而沽。 很显然,利奥波德的大手笔,成功征服了他。 站在看台上的般若,攥紧了木栏杆,神情中罕见流露出了一丝冷意。 汉斯,莱恩和莫德尔也急切大喊着:“大人,你没事吧?我们认输了,快把我们的主君抬出来!” 洛萨拄着手中的武装剑缓缓爬起。 他向焦急的众人摇了摇头,示意他们不要妄做决定。 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胸口,那里的罩袍已经被戳破,露出下面变形的环锁片。 锁子甲对劈砍,戳刺的防御力是很强的,但却防不了钝伤。 如果不是他的体力已经被提升到了非人的地步,这一下他恐怕就彻底失去战斗力了。 看台上的人们也注意到了这一幕,欢呼声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阵阵惊奇的议论声。 阿韦拉多看向洛萨,有些疑惑道:“还要继续吗?你不是我的对手,能坚持到现在,你已经算很不错了。” 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纷纷鼓噪:“加油,洛萨,干翻这个托斯卡纳的小白脸!” “别丢了大日耳曼人的脸,给我上!” 仅剩下两人在角逐冠军骑士的名号,他们已成为所有人眼中的焦点。 围绕骑士比武场的那些诸如弓箭,步战,投枪等比赛,早就没人观看了,所有人都云集于此,用法语,拉丁语,德语发出各种各样的叫好声。 洛萨没说话,桶盔下,他的呼吸声变得极为粗重。 他握紧了手中的剑盾,来到阿韦拉多面前,用剑敲了下手中的盾牌,其中含义,不言而喻。 “我不明白,早些结束,对谁都好。” 阿韦拉多轻叹了一口气:“不过,既然你坚持,那就继续吧,我会让你知道,比武场上十二连胜的冠军骑士,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咔! 他直接跨过比武场上,用来分割两边的木质挡板,来到洛萨面前。 他当头一剑劈下。 锐器斩破空气,带着呼啸声,狠狠砸在洛萨手中的盾牌上。 洛萨格挡住这一剑,握持盾牌戴着链甲手套的手指都是一阵发麻。 只觉此时的阿韦拉多,比起初次交战时,力道增加了至少一半。 他之前绝对隐藏了实力。 铿—— 钢铁相交的声音响起。 洛萨的反击被阿韦拉多的手半剑直接格挡了开来。 “感受到了吗,这才是我的真正实力。” 阿韦拉多的头盔下,传出有些沙哑的嗓音。 他干脆丢弃了手中的盾牌,双手握持手半剑,高举过头顶,在洛萨瞅准时机,冲上来之际,当头劈下,将洛萨铁箍的筝形盾牌硬生生削掉了一边。 洛萨也丢弃了不堪大用的盾牌,努力平复剧烈的呼吸,他的眼眸顺着桶盔的缝隙死死盯着对方的动作。 下一刻。 阿韦拉多再度挥剑向前,洛萨一手握剑刃,一手握剑柄,将武装剑横于面前,格挡下了这一击。 趁着对方脚下不稳,一脚踹出,蹬在对方腰间,使其踉跄了几步向后退去。 洛萨好不容易逮到了反击的机会,自然是得势不饶人,一个箭步冲上,利用了对方手半剑更适合劈砍而非戳刺的特点,闯进对方怀里。 紧跟着,一顿连环头槌,磕得两人均是一阵头晕目眩。 但就在这几乎是贴面作战之时,洛萨赫然发现对方的桶盔缝隙中,赫然是一双瞳仁竖起,宛如野兽般恐怖眼眸。 洛萨眼神中下意识流露出的惊骇。 阿韦拉多也立刻意识到了什么,翻身将洛萨掀翻,高举手中长剑想要顺着桶盔的缝隙,戳向洛萨。 他打算用杀招了! 洛萨心头骇然,拼命挣开对方单手的束缚,躲过这一记刺杀。 锐利的手半剑贴着他的脸颊刺入比武场的泥地中,洛萨抬起双腿,狠狠将按着他的阿韦拉多踹飞了出去。 他反手骑在了对手身上,利用自身体重压制了对方。 战斗进行到这一步,两位骑士俨然跟地痞流氓间的厮打没什么区别了。 但懂行的骑士都知道,越是这时候,越是要分生死。 看台上,红发女巫兜帽下的阴影中,唇角微翘,利奥波德伯爵则是满脸可惜。 他对女巫说道:“洛萨骑士和阿韦拉多骑士都是很杰出的人才,可天父要他们今天必定决出胜负,实在可惜。” wap. /129/129935/30273223.html 第十六章狼人 咔! 倒地的阿韦拉多,双手硬生生握住了洛萨捅下来的锋刃。 链甲手套的甲片,将洛萨武装剑的剑刃卡在其间,不得寸进。 “好,很好,你成功激怒了我!” 在看台上的观众们都以为局势即将逆转,洛萨要反败为胜之际。 阿韦拉多猛然发力,他的肌肉鼓胀,变得如花岗岩一般坚硬,硬生生将骑在他身上的洛萨掀翻了出去。 他随即立刻起身,想要拿回自己插在泥地里的手半剑。 但洛萨哪可能给他这个机会,强悍的体力使他迅速从地上爬起,一个猛撞,将阿韦拉多扑倒在一旁。 他的双手分别握住武装剑的剑柄和剑尖,想要刺入阿韦拉多桶盔的缝隙。 但这人的动作更快,双臂护在胸前,抵住这一剑后,双手一绞,握住了洛萨的剑刃,将其硬生生扭成了两截。 “给我滚开!” 他的口中发出声嘶力竭的咆哮。 砰—— 洛萨再度被阿韦拉多踹飞了出去。 两人这下都变成了赤手空拳。 桶盔下的呼吸声喘得像是风箱。 洛萨注意到,阿韦拉多的体型比之前变得更高大了。 原本宽松的罩袍,此刻被撑得鼓鼓囊囊,他有些佝偻着腰,仍显得像个小巨人。 “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洛萨的语气有些凝重。 阿韦拉多冷笑道:“你猜呢。” 外界的喧嚣,使场上的对话并未使别人听见。 洛萨也没有振臂一呼,道破对方真身的想法,刚刚只是惊鸿一瞥,他也没办法确定对方真是什么怪物。 即使他百分百确定对方不是正常人类,但没有证据,也奈何不了阿韦拉多,反而衬托得自己像个小丑。 更何况,现在场上如此混乱,他即使喊话,别人也根本听不清。 “如果我认输呢?” 阿韦拉多低声笑道:“已经太晚了。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只要你敢抬手做出动作,我就会立刻杀了你!” 抬手示意认输。 这放在平时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 但在面对阿韦拉多这样的对手时,无异于主动将破绽露出来,届时,阿韦拉多杀死自己,也能推脱是条件反射,下意识的行为。 比武场上,生死由命,没人会因此而责怪他。 “那可真糟糕。” 洛萨嘴上敷衍着,下一刻,身体却如绷紧的弓弦骤然松开,直接冲向阿韦拉多方才遗失的手半剑。 “这个狡猾的小崽子。” 阿韦拉多心中暗骂,猛扑了出去,沉重的铁甲丝毫没有影响他动作的敏捷。 在洛萨即将握住手半剑剑柄之时,阿韦拉多直接攥住了他的小腿,将他一个踉跄拉倒在地。 在洛萨倒地之时,他直接提起拳头,狠狠砸向洛萨的腿部,剧烈的痛苦瞬间占据了洛萨的全部心神。 他咬紧牙关,强忍着没喊出来。 在一脚踹在对方的头顶,将他蹬开之际,洛萨也成功拿到了手半剑,只是阿韦拉多明显一点也不慌。 他站在洛萨对面,语气轻挑:“瘸了一条腿,你接下来该怎么跟我打?” “呵呵。” 洛萨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他将手半剑撑住骨折的那条腿。 随即看向场外的般若。 “这次,我的小命算是系在你身上了,般若。” 他无声呢喃着。 如果早知道阿韦拉多拥有着如此恐怖的力量,他压根儿就不会硬拼下去。 左右不过是一个冠军骑士的称号以及一笔钱…他可没打算做利奥波德伯爵手底下的封臣。 就在阿韦拉多以为洛萨失神,打算绕到他背后发起攻击之时。 正在围栏外观战的般若,脸色像是蒙了一层寒霜,周围的人们下意识离她远去,隔开了十余米。 洛萨的耳畔,系统提示音宛如天籁一般响起。 您与传说级扈从般若的亲密度提高至友善。 解锁第一项羁绊共享天赋:坚石(在接下来的三秒内,免疫所有物理伤害。) 你将分享给扈从:般若一项自己的天赋。 鉴于你仅有一个天赋,该天赋默认为:两世为人(融合了两个灵魂的你,天生就拥有比常人高出一倍的精神力,精神力上限永久+5)。 洛萨没有再关注系统的提示音,果断选择了开启“坚石”天赋。 阿韦拉多的重拳,砸在洛萨的身上,却没给他带来任何痛感,他只是身体被巨力带的一个趔趄,便再度站稳。 “给我倒下!” 阿韦拉多猛扑了上来,将他手中的手半剑远远击飞了出去,把洛萨按倒在地。 砰砰砰—— 铁拳砸在身上的声音不绝于耳。 洛萨似乎已经彻底失去了反抗的能力,任由阿韦拉多势大力沉的铁拳不断砸在自己身上。 看台上的贵妇们有的面露潮红与兴奋之色,但更多的则是连忙掩过面,做出不忍的表情。 “阿韦拉多实在是太强壮了,就是不知道在床上是否也有这样的本事?” “那个叫洛萨的骑士也很厉害,只可惜,阿韦拉多更强。” “天父在上,实在是太残忍了,想不到文质彬彬的阿韦拉多骑士,在战场上竟如此凶残。” 突然,阿韦拉多的身体僵住了。 只见洛萨手中,一块碎裂的剑尖,被他拿在手中,从后面扎进了由于低着头,而被拉薄的链甲护颈中。 “天呐,他做了什么?” “是他的那把武装剑的剑尖,他是什么时候捏在手里的?” “这是不荣誉的行为,他居然用诡计杀死了阿韦拉多!” 看台上,人们纷纷鼓噪了起来。 噗通。 洛萨将身上沉重的男人掀翻在地。 他能感受到阿韦拉多原本鼓胀的身体,如同漏气了一般,正迅速变得干瘪。 “呵呵...” 令人头皮发麻的可怖笑声响起。 在阿韦拉多头盔的缝隙间,溢出大团乌黑的血沫。 阿韦拉多断断续续的虚弱声音响起:“原来,你他妈的,也不是人类。你等着吧,迟早,你会像我一样的。” “天父不会眷顾我们这种人的。” 洛萨没有理会耳畔响起的争论声。 他看向不远处的般若,对方面纱上方的双眸,依旧清冷如月。 似乎自始至终就没担心过他的安危。 咔—— 洛萨掀开了阿韦拉多头盔下的面罩,露出了一张生满灰色毛发,宛如恶狼般的恐怖头颅。 看台上的喧嚣声为之一滞。 紧跟着,是更加喧嚣的议论声。 “我的天,阿韦拉多...那是阿韦拉多吗?” “天父在上,我刚刚看到了什么?阿韦拉多的脑袋竟是一颗狼头!” “原来阿韦拉多竟然是邪恶的狼人,我们之中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难怪他的体力竟然如此充沛!” “这个洛萨,竟杀死了一只狼人,这可是传说中的魔物!” 利奥波德伯爵看向了身旁的女巫顾问,神情中有些疑虑和不解。 红袍女巫微笑道:“阿韦拉多的确是一只狼人,但他身上的血气并不浓郁,也没有冤魂缠绕,这证明他并非滥杀之人。” 利奥波德有些恼怒道:“为什么不提前跟我说?” 红袍女巫脸上的笑容依旧:“为什么要跟你说?招揽一位战力强悍的狼人为手下,对你有什么坏处吗?” 利奥波德沉默了。 没人注意到这一段简短的对话。 此时比武场上,恐怖的喧嚣声简直要掀翻天。 而他们议论的焦点,洛萨,此刻却一个踉跄,跌倒在地,跟阿韦拉多的酣战,已耗尽了他的所有体力。 ... 傍晚。 在利恩茨的澡堂里。 洛萨任由身体漂浮在水面上,他恢复的速度很快,超过十点的体力值,使他续航能力远超常人。 身上的淤青已经消掉了大半。 连最严重的小腿上的淤青,此时都已没那么明显了。 还好他的小腿上也穿着链甲护腿,如果是那些打绑腿的穷苦骑士,估计腿骨都要直接断掉。 这座澡堂据说是由古帝国时代遗留下来的改造而成的,显得极为空旷,大气。 一旁还点着熏香,女仆恭敬等候在一旁,曼妙的身姿在薄纱后若隐若现,随时可以供他享用。 这里曾属于古帝国的诺里库姆行省。 帝国虽亡,但人们对于那个埋葬于历史废墟中的国家,还是充满憧憬和向往的。 时至今日,东帝国依旧是文明之光。 历代利恩茨的领主,都保留,并且在此基础上修缮了这座澡堂。 只可惜,它已由公共浴池,转变为了领主的私有物。 中世纪的人们不洗澡的习惯,是从黑死病肆虐后才有的,因为有神父认为,洗澡会打开毛孔,更容易被病毒侵入。 在这之前,中世纪的人们也是酷爱澡堂这种兼顾社交和休闲的场所的。 wap. /129/129935/30273224.html 第十七章奖励 你击杀了一头狼人,解锁里程碑:猎魔人(击杀任意三只包括狼人,吸血鬼,恶魔,女妖在内的黑暗生物)【已完成1/3】 你目睹了一名女巫,解锁里程碑:女巫猎人(和超过三位以上的女巫进行体液交流)【未完成】 你成功获得了第一个冠军骑士的头衔,里程碑:冠军骑士【已完成1/3】 洛萨的脑海中闪过一系列里程碑的信息。 在没有获得封地之前,想要获取抽卡次数的机会,就只能在里程碑上下功夫了。 【女巫猎人】暂且不用考虑,但凡女巫,选择投效的对象无一不是大领主,最次也是利奥波德伯爵这样的一方诸侯。 往上还有狮心王理查,大日耳曼尼亚皇帝亨利两个典型例子。 她们的眼界高着呢。 再者说,洛萨也看不上这群女巫。 虽然利奥波德伯爵身边的红袍女巫应该也是个美女,但跟般若比起来,属实差得远,单皮肤一项就没得比。 除了女巫猎人以外。 【冠军骑士】和【侠义骑士】两个里程碑可以考虑尽快完成。 前者还需获得两次冠军骑士的头衔,如果在威尼斯没碰到机会,可以放在抵达耶路撒冷之后再做。 后者要简单许多。 这个时代,到处都是山匪强盗,尤其是圣地附近的游牧强盗,就跟苍蝇一样多得数不清。根本不愁遇到。 猎魔人里程碑的难度要高一些。 毕竟是超凡生物,而且善于藏身于普通人当中,甄别困难。 再者说,即使能甄别出对方的身份,也很难将其击杀,般若强则强矣,但优点不在于杀伤力和速度上。 熏香的味道,使他有些昏昏欲睡。 临近傍晚时,和中世纪建筑相比,带有古帝国风格的澡堂,采光要出众不少,皎洁月光从穹顶的窗子洒在大理石地板上。 唰—— 水流声响起。 洛萨猛然惊醒,随后便看到身着纱衣的漂亮女仆,正宛如美人鱼一般向他这边游来。 “你是谁?” “我是陛下的女仆长,娜姿。” 女仆划着水,缓缓游来,面露挑逗之色:“您似乎对我们之前安排的礼物不太满意,所以我只能亲自为您服务了。” 洛萨恍然。 原来是见自己一直没动那位安排在一旁伺候的女仆,这位女仆长亲自出马了。 他连忙摇头道:“抱歉,我并无不满,只是我曾对天父发誓守身,在驱逐圣地周围的异教徒之前,不会接近女色。” “是这样吗?” 她忍不住低头看向水面下的地方。 “千真万确!” 洛萨努力放空大脑,以避免血液下流。 “您不愧是天父的虔诚骑士,是我冒犯了。” 女仆长站起身,被水打湿了的纱衣下,一切曼妙都是纤毫毕现。 她缓步走出浴池,指了指池边的一叠衣服,说道:“请您换上礼服,随我觐见陛下,我会在外面等您。” ... 洛萨换了身缀有紫色流苏的黑色修身礼服,跟随女仆长向城堡内部走去。 紫色无论是在东西方都是十分贵重的染料,尤其是在西方世界,除了富庶的东帝国贵族,几乎没人能穿得起紫袍。 故此,一条小小的紫色流苏,也成了彰显财富的重要装饰。 澡堂通往城堡的一段路,完全用大理石板铺成,沿途时不时还能看到装备精良的军士四处巡逻。 要知道,利恩茨可不是利奥波德伯爵的治所,只能算是行宫,维也纳才是他的老巢。 利奥波德伯爵的富有,可见一斑。 这时,城堡的铁栅门吱咔咔被绞盘拉开。 利奥波德伯爵站在城门口,很亲切地对洛萨说道:“怎么样小洛萨,我准备的礼物你还满意吗?” 洛萨有些拘谨道:“当然满意。” “哈,不必紧张。第一眼的时候我甚至都没认出你,当初我曾跟你的父亲一同领兵东征,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利奥波德拍了拍洛萨的肩膀,示意他跟上。 边走边道:“维尔纳是个死板的老顽固,你是他的儿子,看来,也不知不觉间沾染了这样的毛病。” “我们是很亲近的关系,没必要那样一板一眼。” 洛萨微笑道:“的确。” 的确善于笼络人心。 他可不记得维尔纳伯爵说过跟利奥波德有什么亲密友谊。 “你打算什么时候接受我的册封?纹章官和工匠都准备好为你制作私有的纹章了,维也纳林山男爵。” 利奥波德面带笑意地问道。 洛萨有些愕然:“您打算册封我为男爵?” 利奥波德满脸欣赏地说道:“当然,但不仅仅是男爵,我还打算让你跟在我身边,做贴身骑士。” “这是竞技大赛前我便允诺的奖励,我可不是信口开河之辈。” 洛萨连忙道:“陛下,您的慷慨众所周知,但我此次出来,是打算到威尼斯乘船前往圣地和异教徒做斗争的,我无法履行封臣的义务。” 陛下这一称呼应用的并不严格,许多领主的臣子和奴仆都会以此来称呼自己的封君,这一点越靠东方越能体现。 至于利奥波德的奖赏。 的确令人心动。 但天上没有平白无故掉下来的馅饼,封臣是需要履行封建义务的,他根本不可能留在奥地利当一个小男爵。 那意味着他这辈子估计也就是个男爵了。 毕竟他根本没有向周围扩张的渠道,只能凭借为利奥波德伯爵效劳,指望对方能慷慨赠予自己新的封地。 这种可能性很小。 因为利奥波德本身就是个伯爵,册封男爵已经顶天了。 总不至于学某位吕姓将军跳反,干掉领主,那自己的名声可就彻底臭了。 利奥波德摆了摆手道:“我知道这些,但先别急着拒绝,我最近打算谋求将奥地利边疆辖区,升格为奥地利公国。如果这件事做成了的话,只要你表现出色。后续,我会考虑册封你为伯爵,跟你父亲并列。” 洛萨深吸了一口气:“抱歉,陛下,我很想立刻点头答应您的慷慨要求,但我心中的信仰阻止我违背神圣的誓言。” “陛下,你应该也知道,我曾发誓去守卫圣地,与异教徒战斗。” 利奥波德皱起眉,神情渐冷。 “小洛萨,你知不知道这是多么大的恩荣?如果不是你机缘巧合,在这么多人面前解决了伪装成狼人的阿韦拉多,你恐怕这辈子都只能是个骑士!” 对于普通骑士,这一点倒是确实。 绝大多数无地骑士,在建功立业的过程中就死掉了。 剩下相当一部分,也会折损在继续建功立业的过程,另外一大部分,则是作为一个小领主,度过庸碌的一生。 洛萨摇头道:“我知道,再次感谢您的慷慨,但请恕我不能接受。” 利奥波德沉默了许久,浓郁的威严甚至使洛萨都萌生了一种恐惧感。 仿佛是学生时代,在教导主任面前唯唯诺诺。 随即。 “哈哈哈,不愧是维尔纳的儿子,果真跟他一个德性。” 利奥波德脸上的严肃尽数消弭,取而代之的是开怀大笑:“不必担忧,小洛萨,我也是天父虔诚的信徒,怎么会因你的虔诚而生气呢?” “正相反,我会资助你一笔钱,等到你在耶路撒冷站稳脚跟后,还可以写信给我,我会派人运送物资前去帮助你。” 看着洛萨满脸惊讶的神情,他再度拍了拍洛萨的肩膀:“总之,我的麾下永远有你一席之地,等你从圣地回来那天。” 洛萨笑着说道:“万分感谢,只是陛下您不是也打算前往圣地参加东征吗?或许到时我们还能并肩作战。” “的确如此,等我处理好国内的事务,以及...皇帝陛下和教宗冕下的事,我就会带军出发。届时,让我好好看看你带兵打仗的本领。” 两人好一阵寒暄,当真是宾主尽欢,才相互道别。 目送洛萨离去的利奥波德,站在城堡的火把旁,久久没有说话。 红袍女巫来到他的身边,微笑道:“居然这都没能成功招揽到他,呵,身旁有女巫的他,可没有嘴上说的那么虔诚。” 利奥波德点头道:“的确...他是个有野心,也有能力的人,普通人是不可能正面击败一头狼人的。” “而耶路撒冷,很显然是他最佳的舞台。” “在那座城市,即使是来自巴黎的流浪汉,也有可能某天便摇身一变,成为高贵的领主。” 女巫鲜艳的红唇勾出迷人的弧度:“既然无法收为己用,那就结盟吧,多多少少也能弥补那只我为你准备的狼人骑士的损失。” 利奥波德冷哼道:“住口,你怎敢在我面前说出这种渎神之语,我与邪恶的狼人不共戴天!” “算了吧,跟我有什么可装的。你是个很务实的人,只要能帮巴本堡家族崛起,别说狼人,就是吸血鬼,恶魔的力量,你都会毫不客气拿来使用。” 女巫洁白的胳膊像是一条无骨的蛇,纠缠住利奥波德的腰:“放心大胆去用吧,有我在,没人能反噬你。” 利奥波德抓住了女巫的手臂,脸上闪过了一丝迷恋,但很快就恢复清醒:“洛萨身边的那位女巫有多强?跟你比呢?” 女巫轻哼道:“怎么,你动心了?” 利奥波德摇头道:“怎么可能,我只是想借此判断洛萨的潜力,好考虑该花费多少代价用来投资。” 女巫点了点头,沉声道:“我也不知道,但一定很强,不比女巫之塔的那两个老女人差多少。” “我明白了。” ... “回来了。” 般若坐在旅店的椅子上,听到洛萨进来,也只微微抬了下头。 “今天真是多谢你了。” “不必客气。” 般若摇了摇头,上下打量了一遍洛萨,鼻头轻轻抽了下,微皱的娥眉才舒展了——没那些奇怪的味道。 洛萨犹豫了下,询问道:“般若,如果我白天时,实在没办法击败阿韦拉多,你会出手吗?” 般若眼眸低垂,没有回话。 如果最后洛萨没能借用他的天赋反杀,在关键时刻,她还是会出手的。 规则归规则。 打破规则,虽然会使洛萨在未来变得举步维艰,但前提是还有未来。 但这种话她是不会说出口的,没有生死间的磨砺,总抱有“般若会出手救我”的心态,洛萨永远也不会成长为她所信服的主君。 见般若沉默,洛萨若有所思道:“我明白了。” wap. /129/129935/30273225.html 第十八章赐金 洛萨盘坐在床上,用白色亚麻布擦拭着手中的手半剑。 维尔纳伯爵赠予自己的武装剑已经寿终正寝。 他手中的这把手半剑,是杀死阿韦拉多后获得的战利品。 阿韦拉多已死,赎金虽然落空了。 不过他的那套甲胄和战马按照规则,也归了自己所有。 他的那匹阿拉伯战马,不比自己的这匹妮萨安战马差。 连带上整套甲胄,即使算上折旧费,也能卖出将近一百枚金币的高价。 般若突然询问道:“作为冠军骑士,利奥波德伯爵准备给你什么奖赏?” 洛萨笑道:“利奥波德原本是想让我当他的封臣——维也纳林山男爵,还给我画了张日后晋封伯爵的饼。” “只不过我拒绝了。所以最后换成了一笔钱的资助,以及等我们在圣地站稳脚跟后,会给我们输送物资的承诺。” “这个承诺很宽泛,可能是给我们提供武器盾牌,盔甲箭矢,也可能是粮食种子,铁匠工匠。” “没有具体数额,但到时候具体能要到多少,恐怕还得看我的表现,值不值得利奥波德伯爵进行投资了。” “这很正常。” 般若点了点头,没有对此发表什么评价。 “准备睡觉吧。” 熄了灯,般若平躺在了地面上的薄毯上。 就像往常那样睡去。 但这一次,或许是亲密度增加的缘故,两人间的氛围到底不像往常那样疏离了。 黑暗中,洛萨凝视着般若月光下的完美侧脸,许久没有入睡,直至对方的睫毛微颤,似乎要睁开眼时,才匆匆闭上眼。 ... 第二天清早,洛萨便再度拜访了利奥波德伯爵,并且婉言谢绝了午宴,提出了辞行的请求。 从他手中,洛萨获得了一袋沉甸甸的,足有一百枚成色远胜苏勒德斯,由热那亚城邦近几年发行的弗罗林金币。 弗罗林金币每一枚重3.5克,比东帝国新铸的索利德金币要轻1克。 苏勒德斯金币只是一个统称,它可以指索利德金币,也可以指诺米斯玛金币,反正都是东帝国发行的金币。 按规制,所有苏勒德斯金币都是4.5克。 只是不同时期发行的苏勒德斯,成色也良莠不齐。 东帝国由拉盖娅女皇新发行的索利德金币,就是含金量十足的足金,跟热那亚发行的弗罗林金币成色差不多。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这位女皇是有打算挽救早已是声名狼藉的东帝国货币体系的,而非只顾自己享乐的摆烂崽。 不然再像之前那样下去,整个东帝国的市场将充斥着热那亚,威尼斯等商业城邦的货币。 这一时期,金银兑换比是十二比一,也就是说,一枚成色十足的金币,能兑换十二枚等重的银币。 但由于银币往往只有1克出头,所以按照道理来讲,一枚金弗罗林,大概能兑换40枚银第纳尔。 当然事实上往往不可能这样兑换。 因为银质餐具等广泛应用,绝大多数银币的成色比金币还要差,譬如高卢的一位国王,就曾铸造含银量十分之一的黑币。 东帝国也有皇帝,发行了含银量不足二十分之一的镀银币,甚至某些闭塞的地区,迄今仍在使用毫无流通价值的青铜币。 这个时代,由于四分五裂,遍地都是能私铸货币的封建领主,币制实在太混乱了。 不过普遍来讲,这个时期,一头猪大概价值1.5枚弗罗林金币。 一枚弗罗林金币,能购买五十条品质不错,没有掺杂麦麸和砂砾的面包。 一匹上等战马,如洛萨的妮萨安战马,大概在60枚弗罗林金币左右,是马扎尔人骑乘的草原战马的6倍。 而一匹顶级的,王室专用的御马,大概要500枚弗罗林金币左右。 至于普通驮马,也就值五枚金弗罗林。 城内旅店的年租金,是6枚弗罗林金币。 一座城堡的造价,大概是在2000枚弗罗林左右。 一套精锐军士或下级骑士穿戴的精良锁子甲,大概值30枚弗罗林金币;如果是订制的骑士全身盔甲,需要50枚弗罗林。 一套王室专用的四轮马车,大概需要240枚弗罗林。 当然,这只是个约数,具体物价会随供求关系而浮动。在后世,仍会因瘟疫,封闭城市等因素,而导致物价暴涨,更别提中世纪了。 可能一场旱灾下来,面包的价格就在犹太商人的哄抬之下,暴涨数百倍。 等到犹太商人挣够了钱,精明的当地领主往往又会找个由头,将其处死,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这不仅能使沸腾的民怨被平息,还能间接从领民的手指缝里掏出每一颗铜子儿,供自己享用。 所以洛萨现在的全部家当,有一百枚金弗罗林,八十枚金苏勒德斯,将近五百枚银第纳尔,两盏奥托赠予他的银质酒杯,两匹草原战马,一匹妮萨安战马,一匹阿拉伯马,两匹驮马。 以及一套多余出来的精良锁子甲和桶盔。 银币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汉斯击败对手,获得的赎金。 这笔钱大概能武装十名穿皮甲,手持铁剑和长枪的军士,雇佣一个规模在三十到五十人之间的小型佣兵团为自己效力。 “果然,打仗就是烧钱,想要在耶路撒冷崭露头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战场不比比武场,个人勇武的作用,永远比不上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最起码我跟汉斯是比不上。” 洛萨盘点着自己的小金库,叹了口气。 般若是个近战,防御类扈从,可以在战场上保护好自己,但指望她横扫无敌,就有些困难了。 回到旅店时,莱恩已经结清了房费,收拾好了全部行装,牵着马匹在外等候了。 “大人,这是您的坐骑,食物和坐骑的饲料都已准备妥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莱恩谦卑地躬下身子,满脸敬畏道。 莫德尔则来到战马跟前,伏下身子,准备充当洛萨的踏板,好让他上马。 自从昨天洛萨击败了阿韦拉多这位狼人骑士后,他和莫德尔看自己的神情就与以前截然不同了。 简直是敬若神明。 倒是汉斯,依旧如往常一般,没什么变化。 在他看来,洛萨杀死狼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连大名鼎鼎的地狱守门人都为领主服务了,区区一只狼人,根本不算什么。 洛萨面色肃然呵止了莫德尔的行为:“站起来,莫德尔!” “如果需要奴仆,我会拿钱去买,但我现在需要的是勇猛善战的勇士,而非卑贱的奴仆,永远不要在我的面前做出如此卑微的举止。” “莱恩,你也一样。” 在两人有些愣神的表情下,洛萨翻身上马,冷哼道:“我们即刻出发!” 其实,一个忠诚的奴仆,在战场上往往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威力,譬如阿尤布帝国的马穆鲁克骑兵。 但洛萨完全接受不了这种作践人的行径。 他距离彻底融入这个世界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洛萨宁愿自己永远都不会融入。 ... 下午时分,洛萨一行在一座小镇前停步。 这是一座被火焰焚烧过的小镇,满目疮痍,遍地废墟,刺鼻的烟火气和焦糊味,令一行人不禁大皱眉头。 身首分离的男人倒在路边,密密麻麻的乌蝇趴在死者的口鼻与伤口处,进进出出。 马蹄声一靠近,顿时掀起黑色的风暴。 掠食的野狗在废墟中撕咬着已经因夏日炎炎而有些腐烂的尸体,即使见了人,也丝毫不见恐惧。 富有经验的老兵莫德尔沉声道:“这些强盗刚走不久,废墟中尚有余烬。” 洛萨皱眉道:“巴本堡的边境巡逻队也不管吗?” “应该是管了的,您看几具尸体,身上和脖颈上都有穿戴盔甲时的勒痕,他应该是个军士,只是甲冑都被人剥掉了。” “能找到吗?” 洛萨的语气很平静,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发生,这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强盗,就连贵族间争斗,也时常会劫掠村庄。 将男男女女统统抓回作为农奴,老弱病残则统统杀掉,减轻负担。 贱民的命,从古至今都不值钱。 莫德尔仔细观察了一阵,点头道:“没问题,他们走的并不匆忙,还带了俘虏,辎重,牲畜,速度不快。我们沿着这几条车辙,肯定能找到他们。” 洛萨回首,对众人说道:“有人说,在战争中,贵族提供武器装备,富人提供钱财和粮食,而穷人提供他们的孩子;在战争结束后,贵族建功立业,富人收获更多钱财,而穷人只能寻找自己孩子的坟墓。” “最好的战争也比不过最差的和平。” 洛萨的目光从一具具尸体上扫过,一位老人手里还拿着被利刃劈断的农具,脖颈上有个箭矢的贯穿伤。 但箭矢最后肯定是被收回了。 这种贱民的命,甚至不值一根箭矢的陪葬。 “但战争,永远不会消失。” “我改变不了这个时代,但我发誓,若我成了领主,将尽己所能,庇护自己领地上的子民,清剿盗匪,御敌于外。” 莱恩和莫德尔的脸上露出了惊异的神色。 这个时代,能说出“子民”这种词的,根本没几个。 农奴也算人? “莫德尔带路,我们即刻出发,去抓住这群强盗,以天父之名,送他们入地狱。” 他必须承认,追捕强盗,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为了完成里程碑。 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是希望能救回那些被掳走的人们。 杀死那些残忍的强盗,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wap. /129/129935/30273226.html 第十九章剿匪 “天父在上,但愿这鬼天气不要说变就变。” 一路追寻牲畜蹄印和车辙的莫德尔望着逐渐阴沉下来的天色,在身前画了个十字。 别指望一群乌合之众的强盗能具备多强的反追踪意识,他们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掩盖自己的行踪。 毕竟这座村庄所属的骑士要么已经阵亡,要么就是出逃了。 如果是出逃,短时间内,他想要从所效忠的领主那借到足够的力量,好卷土重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是阵亡就更好说了。 所以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慌。 天快黑的时候。 遥远的山头上,终于隐约能够看到点点微弱火光了。 担任斥候的莱恩眺望许久,回禀道:“三丛篝火,大概三十个人的样子,应该是那伙强盗没错了。” 洛萨下令道:“所有人,准备着甲。” 在平时赶路时,洛萨和汉斯是不佩甲的,装备大多寄存在驮马身上。 因为不管是他,还是汉斯的锁链甲,甲环都是很密集,编织手法很复杂的高档货,重量是莱恩和莫德尔这种军士的链甲衫的一倍。 如果不是囊中羞涩,他和汉斯甚至都不该乘坐战马,而是去乘驮马,以节省马力。 战马是种精细动物,跟好料理的驮马不同,不仅不能久骑,平时得喂**细饲料,吃的有时候比人都要好。 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在战场上,一名骑士的性命,跟坐骑的体力是否充沛息息相关。 “大人,要贴浮动甲片吗?” “不用了,对付一群蟊贼不必如此慎重。” 洛萨摇了摇头,不是他太过轻敌,而是骑士在小规模冲突中,对于这些无甲,布衣的强盗而言,根本就是降维打击。 在这个平民普遍吃不饱的时代。 即使是落草为寇,该吃不饱还是吃不饱。 他们的战斗力比起领主们强行从农田里拉出来的农奴征召兵强,但强得有限。 中世纪的步兵,除雇佣兵,长弓手等少数特例以外,本就不值一提。 步兵中最强的战斗单位,往往是失去坐骑的步行骑士。 前方属于丘陵地带,乘马冲锋并不稳妥。 所以离近了。 洛萨便嘱咐莫德尔留下,照顾马匹,自己和般若,汉斯和持弩的莱恩,从两方的树林包夹了过去。 锁链甲并不影响他动作的灵活,这副甲胄,包括链甲护腿,护臂在内即使全套加起来,也不超过二十五公斤,对他而言并不算重。 ... 强盗们聚在篝火旁,火光照亮了他们油亮兴奋的面孔,许久未曾打理的胡须上,满是污渍和隐约可见的跳蚤。 被绑缚在马车旁的俘虏们,满脸绝望与麻木。 尤其是女眷,在押送路上就少不了被揉捏。 等到这帮强盗酒足饭饱之后,等待她们的命运,可想而知。 强盗们此时正兴高采烈地举杯畅饮,从村庄里抢来的劣质酒水顺着胡须淌落。 架在火堆上炙烤的禽畜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有人蹲在瓦罐里沸腾的肉汤旁,望眼欲穿地等待着。 “这次可真是大丰收,安德尔那个愚蠢的骑士居然带着侍从跑到利恩茨去参加比武大会了。我要是骑士老爷,肯定天天窝在庄园里,大口吃肉,猛干女人。” “就是,什么狗屁骑士的荣誉,哪有美女和佳肴香?” 有人迫不及待地撕下一块肉,咀嚼着,含混不清地问道:“头儿,这次我们每个人应该都能分到三十…哦不,或许有五十枚第纳尔吧?” 强盗头子神情一冷,哼道:“前提是先把这群奴隶带到南方的市场上卖掉,不然最多分给你们十五枚银币。” 强盗们面面相觑。 他们一手展开的劫掠,对这次获得的战利品数额,也有大概的印象。 按照他们约定的分成比例,落到个人手上,怎么也不至于只有十五枚第纳尔。 其实若是十五枚成色十足的大银币也就算了。 但他们清楚,以强盗头子的性格,恐怕只会分给他们“黑币”或是那种小的可怜的小银币! 有人面露不满: “头儿,这不符合我们当初以天父之名起誓,订下的规矩吧?” 强盗头子满脸红晕,得意洋洋地说道:“是你们先打破规矩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私藏了战利品,放心,十五枚银币也够你们潇洒很久了,再者说了,这儿不还有好多姑娘供你们享用嘛。” “想想看,若是在威尼托的的城市里,想上那些妓女流萤,怎么不得三枚大子儿?” “这里的姑娘可都是良家女,而且还任由你们摆弄,在把她们卖出去之前,你们都能过上跟领主老爷们一样的日子,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强盗们下意识看向被绑在马车旁的女人们,面色稍霁。 能喝酒吃肉玩女人,这待遇似乎还真不错。 但就在这时。 一声宛如石破天惊般的呐喊声响起。 “恶徒们,你们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之罪孽。只有天父能宽恕你们,而我则负责送你们去见天父!” “届时,祂将决定你们是在地狱的硫磺火湖中沉沦一百年,或是一千年。” 循着声音看去。 黑暗中,一个巍然伫立的铁面人正手持双手剑,宛如神使般居高临下看着他们。 那仅存于头盔上部的一字窗,仿佛来自地狱的门扉,恐惧感顷刻间席卷每个人的心头。 披着黑色斗篷的高大女人站在铁面人的身旁,鬼面盾牌上的恶鬼浮雕,仿佛活了过来,露出冰冷,贪婪的微笑。 “骑…骑士老爷?” 有人惊惧地大喊着。 这些强盗多是领主底下的逃奴,对于骑士的畏惧简直是刻入骨髓的。 “都别慌,他就两个人,给我砍死他们,谁杀了他,他身上的铠甲统统归你,我还会额外再分他一百个小银币!” 强盗头子大喊着想要稳定军心。 但就在这时,身后的树林里响起另一声呐喊:“以天父之名,条顿骑士,冲锋!” 恐怖的牛角盔下,披着白色罩袍的汉斯宛如白色死神,从树林里一跃而出,挥舞着双手大剑,宛如猛虎下山般杀入毫无防备的强盗群中。 伴随他冲出的,还有一支被夜色掩盖的锋锐弩矢。 弩矢精准命中了强盗头子的脖颈,他捂着脖子倒地,鲜血喷涌而出。 莱恩躲在密林里,早已锁定好了几个站在篝火旁的显眼目标。 那几个穿着链甲衫,皮甲,或是棉甲的,必然是这伙强盗的头目,只要杀死这些人,本就乌合之众的强盗团伙,立刻就会崩溃。 而强盗头子还不知躲避,站在原地发号施令,当然第一时间就被莱恩解决掉了。 作为维尔纳伯爵麾下一百军士的佼佼者,莱恩可不是只会喂马,伺候人的男仆。 很快,喊杀声便停歇了。 强盗们几乎被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三个早早投降的软蛋,跪在地上,连连求饶。 被绑在马车后的青年男女,满脸惊恐地望着眼前高大的骑士,不知迎接他们的将会是怎样的命运。 别以为这个时代的骑士能多么富有骑士精神。 公然带队劫掠村庄,抢劫过往商队,设卡勒索路费,甚至是以杀人为乐的刽子手比比皆是。 “你们自由了。” 洛萨举起剑,砍断了束缚他们的绳索:“我是利恩茨伯爵的朋友,你们不必忧虑我会将你们变卖为奴。” “从那些强盗们手中拿回属于你们的财物,返回去重建家园吧。” wap. /129/129935/30273227.html 第二十章领民 人们看着浑身浴血,宛如魔神般将那些残暴的强盗如砍瓜切菜般砍杀的洛萨,噤若寒蝉,完全不敢相信他所说的话。 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才有人战战兢兢地站起来,面露愁苦地说道: “尊敬的老爷,感谢您从那些恶棍手中拯救了我们,并且慷慨赐予了我们自由,可我们现在还有哪里可去呢?” 洛萨沉默了下。 那座村庄被焚烧得很彻底,想要重建,要花费的精力和时间都太多了。 男人继续说道:“我们的领主是个残酷悭吝的人,我是他的贴身男仆,没人比我更了解他。” “当他得知我们没有保护好他的庄园,他虽然不会处死我们,但肯定会选择将我们变卖为奴,抢走我们手上所有的财物。” “尊敬的骑士老爷,他根本就不会帮助我们重建家园,他只会榨取到最后一点油水后,抛弃这里!” 洛萨皱起眉,感觉有些棘手。 “抛弃封邑,他的领主不会制裁他吗?” “我不知道,或许会,但肯定不会有多严重,因为他是领主的妻弟。” 男人诚恳地低下头,单膝跪地说道:“请您让我们成为您的追随者吧,在这里还活着的,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我保证,他们会像最勤恳的骡马一样劳作,像最忠诚的猎犬一样为您效劳,只求能得到您的庇护。” 他身后的男男女女也纷纷开口保证,自己会辛勤干活。 他们也能看出来,洛萨是一个罕见的善良的领主。 给他做奴仆,跟被卖到奴隶市场上做奴隶,可完全是两个概念。 更重要的是,这位领主明显更强大。 他的身旁拥有如此盔甲鲜明的战士的效忠,杀死那些强盗们也是干净利落,比他们原先的骑士领主强太多了。 洛萨有些为难道:“抱歉,我知道你们的苦衷和难处,但我并没有封邑来收容你们。” “我们此行是要前往圣地,跟异教徒们做一番艰苦卓绝的斗争,你们若是追随我,必定会遇到很多危险。” 他的确需要追随者。 这十几名青壮年正处于体力的巅峰期,而且男女比例均衡,是很不错的领民。 比起在圣地招募朝圣者…能在如此艰苦的朝圣旅途中存活下来的穷人朝圣者,良善之辈究竟有多少,可想而知。 “赞美天父,朝觐圣地是光荣且神圣的使命,若我们追随于您,您的荣光也将照耀我们这些卑微之人。” 村庄的幸存者们全部随着那名男仆跪倒在地。 他们有些人尚且还懵懵懂懂,但那名男仆的“睿智”形象,想必早已深入人心。 有他带头,余下的人也丝毫没有犹豫。 “好吧。” 洛萨不再犹豫,开口道: “我是来自阿尔高的哈布斯堡家族的骑士,洛萨·冯·哈布斯堡。我接纳你们的投效,并承诺不视你们为奴仆,而是领地内的自由民。在我获得封邑后,你们都将获得属于自己的土地。但同时,你们必须以天父的名义向我发誓效忠,履行赋税和兵役!” 他仔细数过了,总共有七个男人,六个女人,总共不过多支出十三人的船票费用。 他们的吃喝,有强盗们洗劫来的财物打底,不需要他额外再付钱。 而且,强盗们洗劫来的财物明显还会有剩余,毕竟听这些人的口吻,强盗们可是洗劫了一位骑士的庄园的。 “莱恩,你去把莫德尔叫过来吧。” “汉斯,你负责去清点缴获与财物,并把原属于这些领民的财物归还给他们,并分配给他们车马照料。” 莱恩和莫德尔都是文盲,连用金币换算成银币都不会,书记员这种工作暂时由汉斯代理。 处理完这些。 洛萨和般若来到三名幸存下来的强盗们面前。 洛萨看着这三个抖如筛糠的软蛋,皱眉道:“说吧,你们的老巢在哪,那里留有多少人防守,有无陷阱?” 不是为了“除恶务尽”,而是他想试验一下,同一伙强盗,是否能被系统判定为两伙。 如果可以的话,在拔掉这伙失去主力的强盗据点后,他就能完成“侠义骑士”的里程碑了。 他越来越感觉人才难得。 哪怕是汉斯这种系统评价为一星的扈从,也是这一时代,自己区区一个骑士根本不可能招募到的优秀人才。 三人没一人开口。 洛萨有些纳闷,怎么这群不作抵抗直接投降的软蛋,此时骨气倒是硬了起来。 洛萨冷哼道:“交代实情,我会饶你一命,我向天父发誓!” “机会难得,谁先开口,谁就能活命。” 终于有人意动,他试探着举起手,小声道:“老爷,我们的据点离这儿不远,我们本来是想在这儿享用完...再回去的。” “皮克,你这狗娘养的住口,难道你忘了我们曾在天父面前发过的誓言了吗?违背誓言,难道你想在火狱中沉沦吗?” 旁边的强盗立刻破口大骂。 皮克也不甘示弱地回骂道:“你跟老约翰在据点都留了妻儿,我孑然一身,就想保住自己的命有什么错?” “凭什么你们的妻儿要我豁出命去保护?” 洛萨点了点头:“你很聪明,现在老实交代地点,我警告你,别耍花样,我会带你抵达你们的老巢后,再把你放走。” 皮克立刻如竹筒倒筛子一样把事情交代了出来。 他很相信洛萨。 这个时代的人还是很重视誓言的,尤其是洛萨这种骑士。 一名轻易背弃誓言的骑士,将会被视作是不荣誉的,基本上可以说是社死当场了。 皮克满脸谄媚的笑道:“老爷,我都交代清楚了,包括他们布置的陷阱,绝对没有一项疏漏。” 洛萨点了点头,随即高声道:“领民们,这三个人中,是否有人曾杀害你们的亲友,抢夺你们的财产。” 这些刚刚拿回自己财物的男女们,立刻面露憎恨。 “就是他,他杀了我的母亲,还奸污了她!” “那个人杀了我的父亲,还砍掉了他的头颅串在长矛上恐吓别人!” “那个独眼的畜生,我亲眼看到他把我刚三岁的儿子摔死在墙上,他小小的脑袋都瘪了下去。呜呜呜。” 女人说着,便恸哭了起来。 “那便,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吧。” 洛萨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皮克满脸惊恐:“骑士老爷,您曾许诺要饶恕我的性命。” 洛萨头也不回地说道:“我的确饶恕了你,但他们不愿饶你。我作为他们的领主,赐予他们公平公正,报仇雪恨的权力。” 这些压抑着愤怒的男女们,很快便拿起了强盗们的武器,向着这三个被绑缚着的强盗,宣泄着自己的怒火。 身处边境,他们绝非顺从而不知反抗的绵羊,更别提眼前只是三个手无寸铁的强盗。 惨叫声逐渐衰弱,直至悄无声息。 男仆率先拿着一把染血的武装剑,跪伏到洛萨的面前。 “感谢您,感谢我们所效命的领主,您不惜冒着违背誓言的风险,也愿意赐予我们报仇的权力,我发誓,将会永远效忠于您。” 洛萨摇了摇头:“这份权力不是永久的,当我获得领地后,我制定法律,不再容许有仇杀的行为发生,一切按照法律行事。” 他随即又道:“而且,我并非违背誓言,不要再提。” wap. /129/129935/30273228.html 第二十一章侠义骑士 强盗们的据点的确很近,就位于威尼托与奥地利边疆辖区的交界,距此不过几公里的路程。 只是需要牵着驮畜,马车,翻山越岭,还得走上一段很漫长的夜路,这对于绝大多数都有夜盲症的人而言,无疑是个无法克服的难题。 这伙强盗之所以没直接返回据点,就是这个原因。 洛萨最开始还以为是因为这伙强盗家有悍妇,才不敢堂而皇之带着一群掳掠来的女奴,回去玩弄。 略一琢磨便回过味来。 这个时代底层女性地位非常之低。 即使贵族阶层中,存在少数女大公,女皇,受人追捧的女爵。 以及那些隐藏在领主幕后,令人生畏的女巫。 依旧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一来,女性很难履行封臣对于封建主服兵役的义务,致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无法像男性那样,通过战争实现阶级跨越。 二来,是受宗教压迫,女性被视作邪恶的诱惑者,具备“原罪”,没有受教育的权力,一切都得依附于男人。 强盗们不敢赶夜路。 洛萨自然也没有这种想法,他吩咐莱恩和莫德尔,带领新招收的领民们,在山间的开阔地安营。 熊熊篝火很快便重新燃起。 洛萨将强盗们没来得及享用的食物,分发给了麾下的领民们,又拿出驮马上携带的食物,拿到篝火上加热。 洛萨吩咐道:“莫德尔,莱恩,你俩就别在这儿傻站着了,去看看领民们都有什么需求,从今天起,他们就归你俩管了。” “啊?” “别犯傻,你们俩以后可是我的军士统领,现在人手虽然还不多,但他们以后可都是骨干,得你们好好培养。” “我明白了。” 两人闻言都有些振奋。 他们很敬畏洛萨,也认定洛萨能做出一番伟业,这也使得洛萨对他们的看重,更使他们感激。 两人相继离去。 心中都萌生了一个往日不敢奢望的想法。 “大人有朝一日若是成了领主,该不会真的分封我们为骑士吧?” ... 篝火噼啪作响。 洛萨小口喝着肉汤,神色坦然。 曾几何时,他还是个小菜鸟,但现在已经是大战过后,连杀十余人依旧能面不改色地喝肉汤的老练战士了。 他蜕变的很快。 总有种自己是不是天生就是个喜好杀戮的变态疯子的感觉。 “什么?你想给我倒杯水?” 洛萨做出侧耳倾听状,随即点头道:“那就谢谢你了,般若。” 般若:“…” 她面无表情地取出木杯,接了杯热水递了过去。 洛萨接过水杯,轻吹了下上面的水汽,才小口啜饮着。 般若张了张嘴,有些无奈道:“你有要求可以直说,不用拐弯抹角的,作为你的臣下,我会听命行事。” 洛萨扬起眉毛,盯着对方火光映照下的暖橘色面庞,笑道:“那行,我想借你的膝盖躺一会儿。” 气氛一瞬间有些压抑。 洛萨能清晰感觉到一阵寒意从对面袭来。 迎着般若清冷的眸子,他咽了口温水,但眼神中却没流露出任何恐惧的情绪。 许久。 般若才道:“抱歉,这不是作为臣下应尽之义务。” 感觉到气氛不那么僵硬了,洛萨才有些讪讪地开口道:“我就那么一说。” “领主大人,我可以的…” 汉斯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满脸憨笑:“您如果疲倦了,臣下愿意充当您的枕头,让您能获得一个良好的睡眠。” 这可怜的孩子,大概是品质太低,仅有一星,所以亲密度涨得飞快。 打开系统一瞅。 豁! 已经从“友善”上涨到了“崇拜”。 “还是算了。” 洛萨连忙摇头道:“我只是同般若开个玩笑,没有那么娇气。” 汉斯暗暗心想:“大人就是大人,居然敢跟般若将军开玩笑。” 这个老实孩子,压根儿没看出洛萨在调戏般若。 因为在他眼里,从来没把般若当女子看待,确切来讲,连人都不是。 是地狱看门人! ... 第二天凌晨。 天还未亮,一行人便启程。 洛萨,汉斯,般若,莫德尔轻装简从,沿着山路艰难跋涉。 这次轮到莱恩在据点附近被留下来,跟领民们一起看守驮畜和马车。 仅仅这么短暂的相处时间,洛萨不可能完全信任这群领民,所以临行前,特地嘱咐莱恩长个心眼儿,防止他们暗地里串联。 防人之心不可无。 几率再小,也得防备。 有防备的莱恩,手握弩机,甲胄在身,如果那些领民真是利欲熏心,也很难得逞。 至于为何不带这伙领民杀上强盗据点,是因为尽管他们之中的青壮,拿起强盗们留下的武器就是一员合格的“征召兵”。 但他可没想把这些新招募的领民当做炮灰使用。 而是打算交给莫德尔和汉斯训练成正规士兵。 即使他没有财力将他们都训练为“军士”,也不会把一群破衣烂衫,从未经过训练的农民强行拉上战场。 再者说了,圣地附近的领民,大多数都是信仰正教和少数信仰拜火教的异文异种。 这十几个领民好歹也是同文同种的日耳曼人,到时候也是一支更值得信任和器重的关键力量。 既防备,又寄予厚望。 两者并不矛盾。 路程过半时,汉斯突然开口问道:“大人,如果碰到妇孺怎么办?” 洛萨略一思索,便道:“如果有威胁就杀,没威胁就放她们自生死灭,总之,一切以自己的性命为重。” 虽然洛萨知晓,即使是老弱妇孺,既然她们享用着强盗们杀人掳掠来的钱财和食物,也就没什么无辜可言。 但真要他“斩草除根”,他还是有些下不去这个手。 汉斯点头道:“我明白了。” 他还是个新兵蛋子,但受时常侵略斯拉夫人,烧杀抢掠的条顿骑士前辈们的影响,也不是什么妇人之仁的人。 翻过个小山坡。 目的地终于映入眼帘。 “这就是所谓的强盗据点?” 站在山坡上,汉斯大皱眉头:“这分明就是一座村庄!” 他们甚至开辟了一小块农田。 据此不远处,还能看到一大片果园,上面开着淡黄色的花,香气扑鼻,简直像是个世外桃源。 洛萨也有些疑惑:“那个强盗该不会故意给我们指错路了吧?” “我去探探!” 莫德尔一马当先,向据点走去。 不多时便快步跑回,面露惋惜道:“没搞错,那个强盗所说陷阱的位置和布局都是对的,这就是他所说的那座强盗据点,他不敢骗我们的。” 洛萨沉沉叹了一口气。 这应该是一座由逃跑的农奴组成的聚集地,既能避免领主的压迫,重税,偶尔还能组团下山,劫掠一番。 或许他们原本也是一群可怜人。 但当他们拿起屠刀时,便不再可怜。 “汉斯,莫德尔,你们两人从侧翼包抄,我跟般若从正面突破,记住我的嘱咐,一切以保护自己的性命优先。” 他现在手头力量有限,可靠的人拢共就这么几个人。 在真正获得领地激活系统前,靠里程碑来抽取扈从,能得到的机会也十分寥寥。 wap. /129/129935/30273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