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末做枭雄》 第七十二章抢完就跑! 担心马家兄弟真的放火燎原,曹大强带领数百人马冲了出去,试图围而歼之,那知马家兄弟根本不应战,带领着数十名手下扭头就跑,曹大强则带领人马穷追不舍。 马家兄弟及其手下们皆是马户出身,从小就和马匹一起生活,骑术一个比一个精湛,骑乘的又都是良驹,加之有夜色做掩护,想要甩掉追兵并不是难事。 可这些人故意不跑掉,而是压着速度,不快不慢,引着追兵们在大草甸子上兜圈子,好拖延时间。 曹大强能当上护卫首领,头脑自然不笨了,隐隐感觉着事情有点不对劲儿,于是放弃了追击,带领人马回到了牧场。 “开门,快开门,我们回来了!” “人呢,人都那里去了?” …… 回来之后,曹大强大喊了几声,结果大门迟迟不开,里面亦无人应答,再抬头一看,壁垒上竟然一个守卫都没有。 显而易见,情况不对! 可是壁垒的大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又无人应答,这可如何是好? 山谷只有这一个出入口,别的地方根本进不去,没办法,只能是强行破门而入了。 “里面肯定出事了……来人啊,找根粗一些的原木来,把大门给老子撞开!” “曹首领,这深更半夜的,怕是找不到原木啊!” “废物,找不到原木,那就去砍颗大树,立刻就砍!” “诺!” 曹大强命令手下人,到附近的树林当中,用刀剑强行砍倒了一颗大杨树,略加修理之后,由二十几名彪形大汉抬着,奋力撞击大门。 “咚—咚—咚!” “加把劲儿,撞开,一定要撞开!” 山谷入口处的壁垒,是为了防御敌人修筑的,故而修的又高又坚固,大门亦是如此,是用最坚硬的铁木制成的,足足有一尺厚,还用铁皮、铜钉进行了加固。 因此上,护卫们用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连续撞击了好几百下,这才将大门撞碎,得以进入其中,而后就傻眼了。 只见壁垒上的守卫们全都倒在了地上,有的口吐白沫、昏迷不醒,有的被刀剑砍杀了。 再往里面查看,山坡上到处都是尸体,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其中就包括八公子—范人山,脑袋和身子分开了一丈多远,满脸惊恐、死不瞑目。 养在山谷内的几千匹骏马全都不见了,随之丢失的还有库房里的金银、粮食、皮毛、布匹……以及各种贵重物品。 “快找一找,看看还有没有活口了……这是谁干的,这到底是谁干的?” “找到了,有活的!” 一番搜寻之下,还真找到了活口,分别是两名伙夫、两名侍妾,以及一些老弱妇孺,被口塞破布、捆绑起来,分别扔在了比较隐蔽的地方。 将这些人松绑之后,曹大强连忙询问:“快说,是什么人血洗了咱们的牧场?” “回曹首领的话,是一大群黑衣蒙面人干的,就在大半个时辰之前。” “黑衣蒙面人,有多少?” “不知道,黑压压一大片,估计没有一千人,也得有八百人,拿着各种兵刃,个个杀人不眨眼!” “谷口的壁垒坚固无比,又有人在上面驻守,那些黑衣蒙面人是怎么进来的?” “不知道,我们睡的正香,他们就突然杀进来了,杀完了人,抢了东西,而后就跑了!” …… 曹大强连问了十几个问题,却连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问出来,气的暴跳如雷,却又毫无办法,事情已经发生了,接下来,怎么办呢? 带领人马追出去,将丢失的金银、马匹夺回来? 不妥! 那些黑衣蒙面人能迅速的攻破壁垒,并将里面的金银、粮食、马匹全部带走,说明其人数不少,而且战斗力非常之强。 自己手下只有几百人,天色又黑、情况不明,这样贸然的追出去,只怕非但追不回丢失的金银、马匹,反而会赔上自己的性命。 自己只是给范家打工而已,为了一年几百两银子的俸禄,犯不上太拼命,自己要是死了,家里的婆姨、孩子们怎么办? 稳妥起见,还是求援吧! “来人啊,点燃烽火,向威远城的驻军求援!” “诺!” 随着曹大强一声令下,手下人登上瞭望台,点燃了上面的干柴堆,熊熊烈焰立刻冲天而起,数十里外都清晰可见! 威远城的守将—宋耀武是范家家主的女婿,手中握有重兵,见到求援的火光,一定会带领人马前来救援的,两地相距五十余里,以骑兵的行动速度,如果全力奔驰的话,大半个时辰就能赶到了,而后兵合一处,再去追击那些黑衣蒙面人,胜算就大多了。 没想到,曹大强等了大半个时辰,却迟迟不见威远城的援军出现,这是什么情况? 今天晚上的事情,怎么处处邪门啊? 又等了半个多时辰,眼看东方都变成鱼肚白色了,威远城的援军才赶到,来了一千多人马,队形混乱、狼狈不堪,带队的是一名身材魁梧的将领,三十多岁,坐骑枣红马,手持春秋大刀,正是威远城守将—宋耀武! “曹首领,为何点火求援?” “回宋将军的话,之前有一伙贼人来牧场中闹事,说是要放火燎原,在下带领数百人马追杀出去,结果贼人们跑的太快了,没有追上,等在下返回来的时候,才发现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趁着在下不在,又有一伙蒙面贼人冲进了山谷中,抢走了谷内的几千匹骏马,库存的金银、粮食、皮毛,还杀了很多人,就连八公子都被杀了!” “什么,八公子死了,这该如何向岳父大人交代啊……贼人那里去了,你为何不带人追赶?” “贼人们已经逃走了,而且人数众多,天色又黑,在下不敢贸然追击,只好点燃了烟火求援,您怎么来的这么慢啊?” “唉,别提了,前来救援的路上,我的队伍被这个小东西挡住了,还伤了不少人马!” 说话间,宋耀武掏出一个铁蒺藜,上面有四根锋利的尖刺,还沾染了斑斑血迹! 见到牧场方向的求援烟火,知道肯定是出大事了,宋耀武立刻聚集了一千五百名精兵前来救援,那知刚出威远城没多远,前锋队伍就摔了个人仰马翻,一检查才知道,大道上布满了铁蒺藜,队伍根本无法通行。 铁蒺藜的数量太多,清理起来太麻烦了,为了节约时间,队伍只好改走小路,没想到小路上面同样布满了铁蒺藜,还人为的挖了几条壕沟、设置了许多路障,根本就过不去。 没办法,为了快一点救援范家牧场,宋耀武只能带领人马走了野荒地……荒地之中,荆棘遍布、乱石成堆,坑坑洼洼、极为难行,结果用了一个多时辰,才好不容易赶到了范家牧场,途中还摔伤了不少人马。 很显然,这都是贼人们的诡计,一环紧套着一环,用心真是歹毒啊! “宋将军,现在怎么办?” “留下一部分人收拾这里的残局,你我带领主力人马前去追击那些贼人,一定要将丢失的金银、骏马都追回来,再将贼人们一个个斩尽杀绝,为八公子他们报仇雪恨!” “好!” 此时天色已经微亮了,视野变的清晰起来,可以看到草地上面,马群狂奔之后留下的新鲜蹄印。 宋、曹二人带领着主力人马,顺着马蹄印开始狂追……结果追着追着,前面传来了轰隆隆的流水声,原来已经追到了黄河岸边。 “这里的马蹄印非常密集,还有新鲜的马粪,说明贼人们在此处停留过,莫非他们从这里渡河了?” “不可能,你看清楚了,这里是黄龙峡,贼人们怎么可能渡河,除非是肋生双翅飞过去。” “宋大人说的对,在下真是急糊涂了,没认出这里是黄龙峡!” …… 赤儿山往西不远就是黄河,其中有一段河道非常狭窄,水流又急、泥沙又多,远远的望过去,就像是一条黄龙在大地上穿梭,故而得名黄龙峡。 黄龙峡这里不仅水流湍急,而且水下暗礁密布,无论是大小木船,还是羊皮筏子,都无法从这里渡河……强行渡河的话,肯定是船毁人亡! 贼人们不是傻子,又岂会自寻死路呢? 再说了,从贼人们离开牧场到现在,也就是两个时辰左右。 如此短的时间内,区区几百个人,想将几千匹骏马和大量的金银、粮食、物品……运送过河,就是水流平缓的渡口都做不到,更何况是水流湍急、暗礁密布的黄龙峡呢! 由此可以断定,贼人们并没有渡河,依旧停留在黄河东岸! 既然留下了,那就肯定有踪迹可寻。 /135/135267/31744682.html 第七十一章大抢一番! “大人,咱们强攻吧,只要弟兄们豁出命去,一定可以冲散那些守卫,打开大门,接应外面的人冲进来!” “不急,再等一等,看看有没有更稳妥一些的办法!” 山谷入口的壁垒上有六七十名守卫,个个全副武装、举着火把,不停的来回巡视,警惕性极高。 秦锋一方只有十九个人,皆是从军中选拔出来的精锐,如果发起突袭的话,倒是有把占领大门,并将之打开。 问题是,在厮杀过程中,守卫们肯定会大喊大叫,进而惊醒山谷内其他人。 如此一来,韩山君等人冲进来之后,就要面临一场血战了,肯定会付出不小的伤亡代价,而且会耽误很多时间。 秦锋不想耽误时间,更不想让手下士兵们白白牺牲,因此上,还是得想一个办法,无声无息的解决掉那些守卫,而后对山谷内的人发起突袭,如此就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了! 怎么办? 有办法吗? …… 不得不说,秦锋的头脑一等一的聪明,眼珠子转动几下,想到了之前被自己干掉的那个胖伙夫,而后询问手下士兵:“你们刚才守在这里,可曾看到有人给壁垒上的守卫们送夜宵?” “回大人的话,未曾看到!” “那就好,再等一等,机会很快就会出现的。” 既然有人给瞭望台上的守卫送夜宵,同样的,肯定有人给壁垒上的守卫们送夜宵,到时候,在夜宵中做点手脚,不就能无声无息的解决掉那些守卫了嘛,嘿嘿! 事实证明,秦锋的判断完全正确,没过一会儿功夫,两个小矮胖子伙夫出现了,一个挑着两只大箩筐、一个挑着两只大木桶,显然是来送夜宵的。 趁着二人路过之时,秦锋等人闪电般出手,将两个伙夫捂住嘴、强行拖入了黑暗当中,箩筐、木桶也拿了过来,打开一看,前者装着白面馒头,后者装着热气腾腾的小米粥。 两名伙夫猝不及防之下,被强行控制住了,吓得二人魂飞天外,想要大喊救命,奈何嘴巴被捂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秦锋拔出军刺,在二人的脖子上比划了几下,而后低声说道:“我们是来盗马的,并不想多伤人命,与二位更是无冤无仇,如果二位想活命,那就点点头,不要乱叫,否则的话,明年的今天就是二位的周年了,如何?” 人都是怕死的,两名伙夫立刻不呜呜了,同时拼命点头。 示意士兵们松开手,与此同时,秦锋从怀中掏出两颗小黄药丸子,强行塞进两名伙夫口中,并迫使他们吞了下去。 “听真了,刚才给你们吞下的是本人的独门毒药七虫七花丸,乃是以七种毒虫、七种毒花为原材料,历时七七四十九天熬制而成的,其味微甜、含有剧毒,人服用下去之后,如果一个时辰内没有解药,就会血脉逆行、肠穿肚烂,痛苦无比的死去。 不过你们不必害怕,只要乖乖听话,按照我的吩咐行事,事成之后,不仅给你们解药,还会给你们一大笔酬劳,让你们下半辈子吃喝不愁,如果不听话,明年的今天,依旧是你们二人的周年,明白吗?” …… “明白、明白,我们听话、听话!” 两名伙夫已经吓傻了,而且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范家牧场戒备森严,这些黑衣人是怎么摸进来的? 既然摸进来了,为何不去找那些大人物,反而挟持了我们两个做饭的伙夫呢? 另一边,秦锋从怀中掏出几个颜色不同的小口袋,里面装的都是行走四方的必备之物:黑色口袋中是毒药、灰色口袋中是蒙汗药、白色口袋中是金疮药、黄色口袋中则是补药。 打开灰色小口袋,将里面的蒙汗药全都倒入两桶小米粥当中,搅拌均匀、重新盖好盖子,而后又掏出两锭银子、分别塞入了两名伙夫怀中。 “好了,你们继续去送宵夜,而后回到这里来,我自会给你们解药的,还会再给你们一大笔酬劳,如果泄露出去,或者不肯回来,后果你们是知道的。” “大爷放心,我们肯定回来、肯定回来。” “稳住,别慌,就当没事一样,千万别露出破绽,否则你们二人休想活命!” “是,是,不慌、不慌!” …… 秦锋安抚着两名伙夫,让他们稳了稳心神、擦了擦冷汗,差不多平复下来了,这才重新挑起挑子向着壁垒方向走去。 望着渐渐远去的两道身影,手下士兵们不禁担心起来:“大人,这两个家伙会不会出卖咱们?” “呵呵,放心吧,只要这两个人没得失心疯,九成九是不会出卖咱们的!” 秦锋非常自信,而这种自信来源于对人性的深刻了解。 范家牧场里生活着很多人,并组成了一个社会集团,而在这个集团当中,八公子—范人山位于最上层,两名伙夫则位于最下层,而且是最下层中垫底的那一种,这才做起了半夜送饭的苦差事。 而两名生活在集团底层、整天挨骂受气的人,是绝不会为了集团的利益,而不顾自己性命的! 相反的,如果二人内心比较阴暗的话,甚至会暗自窃喜,期盼着集团上层的人们倒霉,这就是人性,赤裸裸的人性! 因此上,秦锋有九成九的把握,两名伙夫为了活命,一定会乖乖听话行事的。 有人问了,为何不是十成把握,而是九成九呢? 因为人性太复杂了,最后一分,谁也无法掌控! …… 事实证明,秦锋又一次说对了。 两名伙夫挑着挑子上了壁垒,将馒头、米粥分给守卫们,等守卫们吃完之后,又迅速的挑着挑子回来了,果然没有背叛。 “这位大爷,按照您吩咐的,小的们都干完了,没露出任何破绽!” “嗯,很好,这是给你们二人的酬劳,拿着吧!” 说话间,秦锋摸出两锭金子,皆是十两重的,交给了两名伙夫,如果二人省着点用,足够用十年八年的了。 “多谢大爷,多谢大爷……那个,解药?” “没有解药!” “啊,大爷,您之前说好的,只要我们二人乖乖听话,您就赐给我们解药的,您不能言而无信啊!” “呵呵,你们根本没中毒,又何需解药呢!” “什么,没中毒,那我们之前吃的是……噗通、噗通!” 没等两名伙夫想清楚呢,秦锋闪电般出手,将二人打晕了过去,而后命士兵们将二人拖到了隐蔽处,用绳索捆绑起来,并堵上了嘴巴。 没错,两名伙夫根本没中毒,之前吃的其实是黄精丸,是晋玉娘调配出来的一种温补之药,专门给秦锋补身体用的。 什么七虫七花丸,瞎编出来唬人罢了! …… 再说壁垒上的守卫们,喝了加料的小米粥,药效很快就发作了,困意上涌、天旋地转,而后栽倒在地上,不断的口吐白沫…… 其中有几个中毒不深的,自知情况不妙,还想吹响牛角号示警……可还没等将牛角号拿出来呢,就被冲上来的秦锋等人补了一刀,送去见阎王爷了。 控制了壁垒之后,士兵们速度打开了大门,秦锋则站在高处,举起一支火把摇了三摇、又画了三个火圈。 看到信号之后,潜伏多时的韩山君以及四百多名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山谷中。 “大人!” “按照计划,分头行事!” “诺!” 士兵们冲进来之后,立刻分成了两路,韩山君带着一部分人,前去抢夺马匹,秦锋带着另一部分人,杀上了山坡,清理守卫人员。 深更半夜,谷内大部分人都在呼呼大睡,结果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其中就包括八公子—范人山,正搂着两名侍妾睡觉呢,就被一刀砍掉了脑袋,成了糊涂鬼! 两名侍妾没杀,而是口塞破布,牢牢的捆绑了起来……若非特殊情况,绝不杀害老弱妇孺,这是秦锋的原则之一! “贼人偷袭……有贼人偷袭!” 山谷内的人不可能都在睡觉,也有少数清醒的,发现情况不对,立刻拔出兵刃反抗,可惜已经没有用了……这些人很快被砍翻在地,做了刀下之鬼! 杀完了人,接下来,搜银子。 士兵们很快找到了银库,砸开之后,里面是成箱成箱的金银,大致清点了一下,共有黄金三千多两、白银十万余两,是范家牧场收购马匹用的公款。 “来人啊,再搜一搜范人山的寝室,仔细的搜!” “诺!” 范人山,人送绰号:赤眼貔貅,出了名的视财如命、只进不出,这样的人肯定有私房钱。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仔细搜索,在范人山寝室的床下发现了机关暗格,打开之后,从中取出了两口大箱子,里面装满了宝石、美玉、珍珠、猫眼、翡翠……其价值难以估计! 搜完了金银珠宝,又将库房里的粮***盐、皮毛、布匹……全都搬出来了。 总之,凡是贵重点的东西,能够搬走的,一律不放过! 另一边,韩山君带着人,将山谷里的四千多匹良马全都牵出来了。 接下来,将金银、粮食、皮毛、布匹……全都驮到了马背上,士兵们也都骑上了马,而后迅速冲出了山谷。 秦锋带领几名士兵断后,等人马都出去之后,将大门从内部重新关闭,横上了三道铁门栓,而后利用绳索从壁垒上滑下来,再撤下绳索,与大队人马汇合,迅速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又过了半个时辰,护卫首领—曹大强带着人回来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81.html 第七十章夜袭牧场! 秦锋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十天之后,果然再次来到了赤儿山—范家牧场附近,与之同行的还有韩山君、熊家兄弟、马家兄弟,以及四百多名士兵,人人身穿便装、黑灰抹脸,携带趁手兵刃,以及各种应用之物。 白天的时候,众人没有轻举妄动,而是躲到了黄河岸边的密林中,吃饱喝足、养精蓄锐。 直到金乌西坠、夜幕降临,这才从密林中走了出来。 “弟兄们,都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好了!” “好,按照计划,分头行动,今夜血洗范家牧场,将里面的马匹全部带走,事成之后,人人皆有重赏!”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按照之前计划好的,兵分三路行动: 第一路是三十名士兵,一人骑一峰骆驼,前往威远城方向,负责拦截那里的援兵。 威远城内有数千人马,仅凭着区区三十个人,能拦截的住吗? 硬拼肯定不行,智取就没有问题了! 原来三十锋骆驼背上,驮着三十个大麻袋,里面装满了一种秘密武器——铁蒺藜! 铁蒺藜上有四根尖刺,三寸多长,伸向四方,无论怎么放置,总有一根尖刺冲上,马蹄或者人脚踩上去,立刻扎的鲜血直流,难以行走。 将三十大麻袋的铁蒺藜、偷偷撒在威远城到赤儿山的必经之路上,再挖上几条壕沟,设置一些路障,就足以延缓援军的速度了。 这些铁蒺藜又是从何而来呢? 原来秦锋利用十天时间,专门去了一趟镇北千户所,请董千户帮忙,让军户中的铁匠们日夜赶工打制出来了,随之一起打制出来的,还有别的工具,今夜全都用的上。 第二路是马家兄弟,带领数十名手下,各骑一匹快马,直奔范家牧场的山谷入口处,同时点燃了数十支火把。 “姓范的,你个缩头乌龟,快点滚出来,否则我们就杀进去,抄了你的王八窝!” “姓范的,再不滚出来,我们就放火燎原了——吼!” …… 马家兄弟带领手下人,在山谷前破口大骂,不断问候八公子—范人山的祖宗十八代,以及家中所有的女性亲属。 山谷入口防备森严,仅仅靠着几十个人,肯定是攻不进去的,里面的人丝毫不惧,可是‘放火燎原’这四个字就太可怕了。 要知道,如今正是初秋季节,加之天气干旱,牧草已经大面积的泛黄了,只要一个火星子扔上去,很快就会形成燎原大火。 一旦牧草被烧光了,谷内的马匹、牛羊没有了食物,就会大量的饿死,这对于范家牧场来说可是灭顶之灾! 灭顶之灾,不能置之不理,于是乎,山谷的大门打开,从里面冲出了数百名全副武装的骑手,为首的缺了一只耳朵,正是护卫首领—曹大强! “该死的马贼,竟敢来这里闹事,老子今天非将你们刀刀斩尽、刃刃诛绝不可!” “弟兄们,风紧、扯呼!” 眼看情况不妙,马家兄弟招呼了一声,带领手下人调转马头,向着东北方向狂奔而去。 曹大强不依不饶、带领数百人紧追不舍。 前者跑,后者追,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调虎离山计,成功了! …… 山谷内的守卫力量,已经被调走了一大半,接下来,秦锋、韩山君带领着数百名士兵,在夜幕的掩护下,悄悄接近了山谷。 虽然守卫力量减弱了很多,可是山谷入口处有又高又厚的壁垒,上面戒备森严,如果强攻的话,区区几百人肯定攻不下来,反而会死伤惨重。 因此上,还是得智取! 秦锋早就观察过了,山谷左侧有一面悬崖峭壁,大约有三十多丈高,翻过去之后,就可以进入山谷当中了。 悬崖非常陡峭,寻常人肯定爬不上去的。 好在秦锋不是寻常人,而是一等一的攀岩高手,当既带领二十名精兵,悄悄的来到了悬崖下面,选好位置之后,秦锋背负着一大捆绳子,利用自己的那套攀爬工具,开始向上奋力攀爬……就像一只灵巧的猿猴,很快就爬到了悬崖顶上。 而后将绳子一端系在了崖顶的一株大树上,另一端扔了下去……二十名精兵在绳索的帮助下,依次爬上了悬崖顶上。 站在悬崖顶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山谷内的情况,灯火暗淡、寂静无声,除了少数的守卫,余者全都进入了梦乡中。 这不奇怪,范家牧场位于蒙、汉交界的地方,这里秩序混乱,马贼多如牛毛一般,经常前来骚扰或者偷盗。 如今晚这样的事情,范家牧场的人已经习以为常了,何况曹大强已经带人追杀出去了,谷口处又戒备森严,贼人们根本冲进不来,因此谷内的人们警惕性并不高,该休息休息、该睡觉睡觉。 放马牧羊,也是很累人的! 山谷内的人们警惕性不高,秦锋放下心来,依旧是利用绳索,带着二十名精兵滑进了山谷中。 接下来,让其他人在黑暗处潜伏下来,不要轻举妄动,秦锋则带了两名精兵,沿着一层层的青石台阶,很快就来到了山谷东侧的瞭望台旁边。 瞭望台有两间房子大小,是用巨大的青石修葺而成,非常坚固,一面设有木门,从里面关闭着,其余三面有瞭望窗,视野非常之好。 瞭望台旁边,还有一片青石台,上面堆放着大量的干柴,那是遇到危急情况之时,点火求援用的。 只要见到火光,或者是浓烟,数十里外的威远城内的边军,就会迅速前来救援。 因此上,要想拿下范家牧场,首先就得解决瞭望台里面的守卫,让其无法示警! 借着明亮的月光,可以看到瞭望台内有人影来回走动,可是木门从里面紧紧关闭着,如何才能潜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里面的守卫呢? 期间还不能闹出动静,否则一旦惊动了山谷里面的人,可就前功尽弃了……真是为难啊! “哒!——哒哒!” 为难之际,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秦锋三人连忙隐蔽起来,借着月光仔细查看,只见一个大胖子沿着台阶走了上来,浑身上下油腻腻的,腰间系着白布围裙,手中提着一个大篮子,里面装着一些食物。 原来是山谷内的伙夫,给瞭望台内的守卫们送宵夜来了。 正愁不知如何开门呢,这下子有办法了。 “嗖!” 只见秦锋如鬼魅一般潜行过去,悄悄来到了大胖子伙夫身后,左手压住头顶、右手托住下巴,而后用力一扭……随着咔嚓一声轻响,胖伙夫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被扭断了脖子,气绝身亡,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 而后扒下胖伙夫的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秦锋低着头,用食物篮子挡在前面,敲响了瞭望台的木门。 “当—当—当!” “谁啊?” “送宵夜的,开门!” “来啦,终于送来了,老子们都饿坏了!” 杂乱的声响中,木门从里面打开了,趁此机会,秦锋窥视了一眼,发现里面共有三个守卫,其中两个躺在木板床上休息,面部冲着里面的墙壁,另有一人到门口接食物篮子。 原来守卫们偷懒了,没有紧盯周围的情况,而是采取了轮番休息的办法,一人站岗、两人睡觉,如此就再好不过了。 “嗯,你是谁,孙胖子怎么没来?” “我姓秦,是新来的!” “新来的,后厨伙房加人了吗,我怎么不知道,我看你……噗通!” 接过篮子之后,守卫看了看面前的秦锋,觉得十分眼生,于是询问了几句,那知话还没说完呢,就被一柄锋利的军刺割破了喉咙,鲜血喷涌而出,人也栽倒在了地上,身体不停的抽搐,想要喊叫示警,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很快就没了呼吸。 另外两名守卫睡的不熟,听到声音有点不对劲儿,纷纷爬起身来查看情况。 “赵二,出什么事了?” “刷——刷!” 还没等两个守卫看清情况呢,秦锋已经冲了过来,又是狠狠的两军刺,将二人的喉咙割断、气绝身亡! 如果这二位脚程快一点,估计能追上前面那位伙伴,而后三个人一起结伴黄泉路,进枉死城、过奈何桥、喝孟婆汤、上望乡台、照三生镜……再一起转世投胎。 下辈子,希望他们不要再遇到秦锋了! “你们两个过来,处理干净,守在这里。” “诺!” 叫过来两名士兵,让他们处理好三具尸体,而后守在瞭望台内,若有谷内其他人前来,来一个、杀一个,以免走漏消息。 秦锋则原路返回,汇合了那十八名士兵,接下来,就该解决谷口壁垒上的守卫们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80.html 第六十九章范家牧场! 赤儿山距离黄河东岸不远,整体上呈东西走向,连绵起伏数十里,层峦叠嶂、高耸入云,山上多岩石,皆呈红褐色,故而得名。 山南麓有一大块平原,水草丰美、日照充足,非常适合牲畜群繁衍生息,范家牧场就设在此地。 放眼望去,蓝天白云之下,绿草如茵、山花烂漫,牛羊成群、骏马奔腾,好一派生龙活虎的景象! …… 再说秦锋一行人,二次东渡黄河之后,很快来到了赤儿山附近,而后躲进了一片树林当中。 “大人,咱们什么时候前往范家牧场?” “不急,此番行动,务必谨慎小心,为了安全起见,我先给你们改换一下容貌,免的泄露了真容,以后引来大麻烦!” “大人,您还会易容术?” “以前学过一些,好长时间不用,都有点手生了,今天正好拿你们练练手,嘿嘿!” 做为一名特种兵,化妆易容是必学科目之一,而秦锋这方面的水平相当不错。 凭着小刀子、小剪子、墨笔、姜黄粉、草木汁……几样简单的东西,很快就将亲兵们一个个弄的‘面目全非’了。 这还是手下留情了,如果动点大手术:拔掉几颗牙齿,在脸部肌肉上动几刀子,再抹点特殊的药汁,足以将一个人的容貌完全改变,就是亲爹亲妈来了恐怕都认不出来。 接下来,秦锋又给自己易容,修了鬓角、画了皱纹、贴了胡子……顿时从原来的小帅哥、变成了一个满脸风霜的中年男子模样,再配上白毡帽、蓝缥衣、牛皮靴子,自己看自己都像个马贩子,这下就不用担心泄露真实身份了。 改换了容貌之后,秦锋没有急着前往范家牧场,而是带着亲兵们在赤儿山周围转悠了起来,将附近的山川地形、道路情况、河流渡口……全都仔细观察了一遍,牢牢记在心中。 又去了一趟五十里外的威远城,将那里的情况摸清楚,而后画了一张精准的地图。 对着地图看了小半天,构思出一套复杂的计划,将每一个细节都推敲清楚了,秦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而后带着亲兵们前往范家牧场,去探查里面的具体情况。 …… “哒!——哒哒!” 秦锋等人刚来到牧场附近,立刻冲过来一队骑手,大约有二十多人,个个背负弓箭、携带刀枪,动作极为麻利,一看就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锐之士。 为首一个三十多岁的瘦子,坐骑黄骠马、身穿牛皮甲、手持虎头大刀……一双小耗子眼中满是警惕之色。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在下萧十一,今日特来求见范八公子!” “哦,你求见我家公子爷做什么?” “呵呵,在下是贩马的客商,最近从草原上弄到了一批好马,听闻范家牧场专门收购马匹,故而前来拜访范八公子,顺便谈谈生意,还请通禀一下……这是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说话间,秦锋扔过来一个荷包。 瘦子小头目接过来一看,里面装着十几两碎银子,而且成色不错,原本阴沉的脸上顿时出现了笑容:“好说,好说,你们在这里等着,不要乱跑乱动,我进去通禀一声。” “有劳了!” 范家牧场常年收购马匹,故而经常有马贩子前来洽谈生意,秦锋说话客气,非常懂规矩,还递上了开门红包。 因此上,瘦子小头目没怀疑什么,询问几句之后,立刻调转马头,跑到牧场里面报信去了。 …… 大约过了一盏茶时间,瘦子小头目返了回来:“我家公子爷有请,你们随我来吧,走这边。” “多谢!” 瘦子小头目前面带路,秦锋等人紧随着,进入了范家牧场当中,并一直来到了赤儿山脚下,眼前出现了一座山谷。 谷口大约有二十丈宽,用巨石修筑了又高又厚的壁垒,中间开有一座大门,是铁木材质的,足有一尺厚,揽以铁皮、加装铜钉,异常坚固……壁垒上有数十名守卫站岗,还配备了强弩、火铳、滚木、雷石等武器,戒备森严! 而在山谷左侧的山峰上,还设有一座瞭望台,居高临下、俯视四方,一旦发现敌情,就会立刻警示,同时可以点燃烟火,向数十里外的威远城求援。 秦锋看在眼中,记在心里,没有任何遗漏。 进入山谷之后,里面的情况不禁让人眼前一亮。 原来这座山谷呈葫芦形,入口处又细又长,内部空间却是极大,而且三面环山、地势平坦,还修建了大量的马圈、牛圈、羊圈。 白天时候,牲畜群在外面自由自在的奔跑、吃草。 夜晚时分,牧人们则将牲畜群赶入山谷当中,而后关闭大门、严加戒备,如此就不怕马贼、野兽来袭击了。 难怪范家人将牧场设在了这里,如此地形条件,的确是得天独厚,不过如此一来,想将那几千匹良马弄出去,可就难上加上了,除非攻克山谷、将里面的守卫全部干掉。 山谷北侧向阳的斜坡上,修建了大量的房屋,八公子—范人山以及手下人等就住在其中,平时接待客人、洽谈生意也在这里。 秦锋等人正想沿着青石台阶上去,不想被瘦子小头目一把拦住了:“且慢,我家公子爷最近定了一条规矩,外客上山,不得超过三个人,而且不准佩戴任何兵器!” “哦,还有这样的规矩?” “前段时间,有几个歹人在这里闹事,砍伤了我们不少兄弟,连我家公子爷都差一点伤到,公子爷一怒之下才定了这条新规矩,还请诸位见谅。” 瘦子没说歹人是谁,可是秦锋心里清楚,说的肯定是马勇、马武两兄弟,大半个月之前,他们两个在这里大闹了一场。 山谷里守卫众多、戒备森严,如此情况下,马家兄弟还能冲杀出去、逃之夭夭,可见二人的确是悍勇异常啊! “开山、裂地随我进去,其余的人在这里等候着,不准随意走动!” “诺!” 让亲兵们留在山脚下,秦锋只带着熊大、熊二,赤手空拳的随着瘦子小头目上了山坡,很快来到了会客大堂中,并见到了那位八公子—范人山,大约二十六七岁,中等身材、皮肤白皙,长条脸、残月眉,下面是一双通红通红的眼睛,都看不见里面的白眼仁,这要是大晚上出去,估计能把鬼吓一个大跟头! 难怪叫做‘赤眼貔貅’,如此样子,的确恐怖。 旁边还坐着一位中年汉子,虎背熊腰、满脸横肉,一只耳朵用药布包裹着,看起来十分滑稽,应该就是那位护卫首领—曹大强! 此人的耳朵,就是被马勇一刀消掉的。 “在下萧十一,见过八公子!” “免礼,请坐,来人啊,上茶!” “多谢!” …… “萧客官是那里人啊?” “宁夏中卫人氏!” “既然是宁夏人氏,怎么跑到我们赤儿山来了?” “唉,西北大旱,民变四起,以至于商道不通,凡是经商的全都倒了霉,无奈之下,在下只能离开了宁夏卫,到别处碰碰运气,听几位贩马的朋友说范家牧场财大气粗、生意兴隆,故而登门求见,冒昧之处,还望八公子多多海涵!” “好说,好说,不知萧客官的盘子有多大,主要走串那种毛缰?”(你的商队有多大规模,主要贩卖那种牲畜?) “盘子不算大,有百八十个孩子,主要贩运风子,有时也倒点岔子和山头子!”(商队不算大,有百八十个伙计,主要是贩卖马匹,有时也倒腾点牛、羊) …… 八公子—范人山问起了贩运牲畜的事情,还用了很多专业术语。 这些东西,秦锋早就跟马家兄弟学过了,因此对答如流,没露出一点破绽。 聊了一会儿,范人山、曹大强对视了一眼,都微微点了点头,显然是认可了秦锋马贩子的身份,接下来,该谈正题了。 “听手下人说,萧客官手中有一批风子(马匹)准备出手?” “正是,在下前段时间,从草原上弄回来一百多匹风子,想要出手,却不知贵牧场能出个什么价格呢?” “哈哈,我们范家牧场做生意,可是出了名的价格公道,这样吧,上等货一百六十两一匹、中等货八十两一匹、下等货四十两一匹,如何?” 八公子—范人山报出的收购价格,比正常马价还要略高一点,当然了,这个价格、可不是真正的价格,而是计谋。 先报个高价将对方吸引住,等马匹赶过来了,正式交易的时候,再以马匹瘦弱、品种不纯、毛色不佳为借口,将原本说好的价格狠狠压下去。 那个时候,对方将马匹千里迢迢的赶过来了,不可能再千里迢迢的赶回去,明知道上当受骗了,也得咬着后槽牙同意下来,靠着这一招,范人山可是坑过不少马贩子,赚过无数黑心钱。 有人问了,如果马贩子脾气硬、死活不同意呢? 好办,那就连人带马一起留下来好了! 马归入马群当中,至于人嘛,就埋到赤儿山的后山坡上,和之前那些不同意的马贩子们一起到地下做伴去吧! 秦锋何其精明,知道八公子—范人山不是什么好鸟,报出如此高的价格,其中肯定有鬼,却故作不知,还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八公子真是出手大方,那这件事情,咱们就说定了!” “哈哈,没问题,说定了,不知咱们什么时候交易呢?” “十天左右,在下一定将风子群(马群)赶过来,不过嘛,在下那一百多匹都是上等货色,按照一匹一百六十两银子计算,合起来就是一万六千多两银子,不知范家牧场可有这么多现银吗?” “哈哈,放心吧,别说是一百多匹上等货了,就是翻上十倍去,本公子也吃得下。” …… 秦锋察言观色,知道范人山没有说大话,换而言之,范家牧场里面果然存有大量的金银,如此,自己就放心了。 “生意谈妥,在下就告辞了。” “不急,本公子做东,请萧客官喝上几杯,吃饱喝足再走不迟。” “初次见面,这怎么好意思呢!” “哈哈,本公子素来好客,萧客官不必推辞,走,咱们喝酒去。” “好,恭敬不如从命!” 本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原则,秦锋带着熊大、熊二,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告辞离开,范人山一直送到了山谷出口处,这才挥手告别。 “萧客官,十天之约,切莫忘记,哈哈!” “放心吧,十天之后,我一定带人过来,嘿嘿!”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9.html 第六十八章又得二马! 万历中后期以来,天下战事不断,中原内地对军马的需求量大增,马价随之一路猛涨,是原来的几倍之多。 眼看有利可图,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黄河东岸—蒙、汉交界处的赤儿山脚下,建设了一座大型牧场。 牧场建成之后,范家又通过各种关系,从草原上走私来了大量的马匹,其中品质比较差的、转卖到中原内地换银子,品质好的则留下来做马种,令其在牧场内生息繁衍,生出更多的马匹,换取更多的银子。 靠着这座牧场,范家日进斗金、大发横财! 从边关草原到中原内地,中间有无数的关卡,对马匹这种战略物资检查的极为严格,范家做为八大晋商之首,人脉极广、手眼通天,自然可以做到畅通无阻了。 马勇、马武这样的小马贩子,没有那种关系网,无法将马匹直接贩卖到中原内地,只能退而求次其,将辛辛苦苦从草原上弄来的马匹,以低价出售给范家牧场。 上等马,三十两银子一匹! 中等马,十五两银子一匹! 下等马,八两银子一匹! 这就是范家牧场开出的收购价格了,如果放在五十年前,那是相当的公道,可是放在如今,那是相当的不公道,连正常市场价格的四分之一都不到。 可是没办法,范家势力庞大、手眼通天,又有边军为之撑腰,明知道这样的价格不公道,小马贩子们也只能默默的忍受着这种剥削。 大半个月之前,马勇、马武带领着手下人,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好不容易从草原上弄回来几十匹上等马,而后赶到了范家牧场,想着卖一个好价钱。 那知道,范家牧场的人卑鄙至极,硬说这几十匹马太瘦弱了,只能按照中等马的价格收购,这相当于强行压下一半的价钱。 马家兄弟不服,与之争论起来,可惜一点用也没有,反而激起了对方的贪心。 范家牧场仗着人多势众,将马家兄弟等人包围起来,准备下手强抢、杀人越货,这样不花一文钱就能白得几十匹上等马,而后转卖到中原内地去,就是几千两白花花的银子! 幸好马勇、马武比较机警,见到情况不妙,立刻带领手下人突围,经过一场血战,硬是冲杀了出去……可也折了十几个手下,兄弟二人还各自挨了一刀,几十匹上等马更是丢了个干净! 冲出来之后,担心范家牧场的人继续追杀,马家兄弟只能带着手下人东躲西藏、四处流浪,日子过得别提多悲催了。 正在走投无路之际,恰好遇到了韩山君,得知韩山君已经弃暗投明,成为了一名军官,马家兄弟十分羡慕,于是跟着一起来到了东胜城,这便是以往经过了。 …… 弄清经过之后,秦锋略加沉吟,而后开口问道:“范家牧场当中,是谁在主持事务?” “是范家第八子—范人山,其人阴险卑鄙、视财如命,还患有一种奇怪的眼疾,双目赤红如血,故而人送绰号:赤眼貔貅,是个光吃不拉的货色。” “除了这个范人山,牧场内还有什么厉害人物吗?” “有一个曹大强,本是边军出身,现任牧场护卫首领之职,心狠手辣、刀法出众,我肩膀上这一刀,就是曹大强砍的,本是冲着脖子来的,幸亏我躲闪的快,这才保住了性命,只伤了肩膀,不过他也没占到便宜,左边的耳朵被我一刀消掉,彻底破相了。” “范家牧场内有多少护卫,装备如何,又有多少匹好马?” “护卫有六七百人,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更胜一般的边军,良马大概有四千多匹,还有大量的骆驼、牛羊,大人,您问这些做什么?” “呵呵,没什么,好奇而已!” …… 酒宴之上,秦锋问了很多关于赤儿山—范家牧场的事情,还询问了周围的地理情况,马家兄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酒宴结束之后,秦锋回自己的寝帐休息去了。 另一边,马家兄弟心里直犯嘀咕,认为这件事怕是不简单,于是私下找到了韩山君求教:“韩大哥,今天的酒宴之上,守备大人问了很多关于范家牧场的事情,这是要做什么啊?” “呵呵,如今军中缺马,大人询问牧场的事情,估计是想弄一批良马回去,好用来组建骑兵营!” “原来如此,可是范人山奸诈狡猾、又黑又狠,守备大人想要跟他购买马匹,只怕要被宰上一刀了。” “呵呵,你们听清楚了,我说的是:大人准备弄一批良马回去,而不是买一批良马回去。” “弄一批回去,买一批回去……二者有什么不同吗?” 马家兄弟有点糊涂了,又反复品品话中深意,似乎想到了什么,可又不敢相信。 秦大人可是朝廷命官,怎么能干那种事呢? 如果秦大人不准备干那种事,又为何详细打探范家牧场的情况呢? 另外吗,秦大人是白城子守备官,大老远的跑到东胜城做什么,还有城内的那些骆驼、物资,又是怎么来的? …… 马家兄弟越是思索,越觉得那种事的可能性极大,可又不十分确定,只好用询问的目光看向韩山君,想得到一个准确答案。 韩山君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腰间的佩刀,答案不言而喻了。 “嘶——嘶!” 马家兄弟同时倒吸一口冷气,而后互相了看看,目光中既有兴奋,又有怀疑。 兄弟二人和范家牧场有血仇,如果秦锋真做那种事的话,就等于替兄弟二人报仇雪恨了,二人自然是兴奋了。 怀疑的是,秦锋真有胆量,敢动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的牧场吗? 询问的目光,又一次落在了韩山君身上。 韩山还是没说话,只是伸出一根手指头,指了指肝胆的位置,又指了指天空……‘自家这位大人,别的东西或许没有,可说道胆子吗,大的足以包天!’ 范家牧场,这次怕是有难了! 韩山君猜的对吗? 完全正确! 寝帐当中,秦锋没有休息,而是在考虑抢劫范家牧场的事情。 天威军刚组建不久,军中非常缺乏马匹,如果能得到范家牧场中的四千多匹良马,就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了。 之前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固然得到了大量的军需物资,可是黄金,白银却没有多少。 范家牧场常年收购马匹,其中肯定存有大量的金银,如果能将这些金银弄到手中,就能解决军饷不足的问题了。 考虑到以上两点,秦锋决定再干一票大的,带人抢劫范家牧场! 横竖自己已经和八大晋商结仇了,还是不死不休的那一种,不怕手中再多一笔‘血债!’ 问题是,抢劫范家牧场,可比劫杀走私商队难多了。 戈壁滩上,人烟稀少,以有心算无心,略施一点小计,就拿下了走私商队,而后杀人灭口,可谓是神不知、鬼不觉! 范家牧场则不同了,位于蒙、汉交界的地方,周围时常发生各种冲突,故而里面的人警惕性极高,防御措施也非常之强。 另外吗,据马家兄弟交代,赤儿山—范家牧场东南五十余里,就是大明朝廷设置的边关之一—威远城,里面驻扎着数千精兵,其中三分之一是骑兵! 威远城守将—宋耀武,三十四岁,太原府—清水县人氏,武艺高强、精通骑射,戍边多年、善于用兵……在军中素有‘宋老虎’之称,绝对是猛将级别的人物。 最关键的是,宋耀武取了范家的女儿为妻,是家主—范永斗的乘龙快婿,是范人杰、范人山的亲姐夫! 一旦范家牧场出事,宋耀武肯定出兵救援的。 牧场距离威远城五十余里,前去报信、集结人马、前来救援……一个半时辰之内肯定能赶到。 这么短的时间内,想要拿下戒备森严的范家牧场已经很难了。 拿下牧场之后,还要将里面的四千多匹良马赶到黄河岸边,再渡过黄河,躲避追踪,不留痕迹……这简直比登天还难啊! 可秦锋认定的事情,那怕比登天还难,也要努力试一试!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先踩踩盘子吧! 第二天,让韩山君留在东胜城,主持大小事务,秦锋则带着熊大、熊二以及十名亲兵,乔装改扮成了马贩子的模样,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而后直奔赤儿山—范家牧场……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8.html 第六十七章马家兄弟! “马勇、马武,还不快快见过守备大人……大人,这是马氏兄弟,和卑职一样都是绿林出身,快马弯刀,武艺精湛,听闻大人正在广招贤才,故而前来投奔!” …… “草民拜见守备大人!” “二位壮士快快请起。” 两个青年人单膝下跪行礼,秦锋连忙伸手搀扶。 与此同时,韩山君做起了介绍,两个青年人是亲兄弟,一名马勇,二十五岁,一名马武,二十四岁,宁夏前卫人氏,出身马户。 别误会了,马户者,不是驴,而是一种职业。 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畜,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战争资源! 可是自古以来,中原内地就缺少良马,故而在骑兵方面,一直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压制,无奈之下,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修筑了万里长城,以阻挡游牧民族的骑兵。 大明王朝建立之后,为了解决军马不足的问题,太祖朱元璋亲自下旨:在北方选择水草丰美、日照充足的地方,设置了许多牧场,用来畜养马匹,还设置了专门的养马人,称之为马户。 马户们不用缴纳赋税,也不用服徭役,只要养好官府下发的种马,令其生息繁衍,再定期上交合格的马匹就可以了。 一开始,这项政策执行的非常好,为国家提供了大量马匹,大大加强了骑兵队伍的力量,开国前期,永乐大帝朱棣能够五征漠北、打的蒙古人望风而逃,就得益于这项马政。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朝廷日益腐败,藩王、太监、官员、奸商互相勾结,使用各种手段,大量的侵占牧场土地,导致牧场日益减少,饲料短缺、马匹消瘦,甚至死亡。 按照律法:如果种马死亡,或者定期交不上合格的马匹,马户是要照价赔偿银子的。 而在中原内地,一匹上等马价值三十两银子,一匹中等马价值十五两银子,一匹下等马价值八两银子……这还是弘治、正德年间的价格。 到了万历、天启、崇祯三朝,因为国家战事频繁,对马匹的需求量大增,马匹的价格自然是水涨船高了,连着翻了好几翻,如今在中原内地,一匹下等马也要卖到三十多两银子,上等马更是价值百两纹银以上,而且往往是有价无市。 因此上,不少马户赔的倾家荡产、赔的家破人亡! 马勇、马武的家族就是宁夏前卫的世袭马户,二人从小跟随长辈们学习养马,天天和马匹打交道,故而练就了一身精湛的骑术。 可是马户的日子太苦了,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还经常受到贪官污吏的欺压。 三年之前,马勇、马武将辛辛苦苦养壮的几匹好马,上交给当地的官府,没想到负责审核的官吏们,硬说二人上交的马太瘦了、不合格,要罚银子,实则是勒索钱财。 兄弟二人忍无可忍,于是暴揍了几名官吏一顿,而后拉上一些同乡离开了宁夏前卫,跑到了汉、蒙交界地带,做起了马贼! 说是马贼,其实更多时候,是从蒙古牧民手里收购马匹、牛羊、骆驼,再走私到中原内地,赚一点辛苦钱罢了。 韩山君当沙匪的时候,经常到山西一带嫌脏,故而和马家兄弟多有来往,交情还相当不错。 这次回来路上,双方恰好在黄河岸边遇到了,一番交谈之下,得知韩山君不仅弃暗投明,还当上了军官,如今混的是风生水起,马家兄弟十分羡慕,也有了效仿之心。 拔掉贼皮、换上官服,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再风风光光的返回故乡,让故乡人另眼相看,这才是有志男儿的选择。 韩山君与马家兄弟相识已久,知道二人不仅武艺高强、精通骑射,而且人品不错,虽然被迫当了马贼,却从来不做伤天害理之事,如今又是诚心弃暗投明的,于是就领着二人回来了,推荐给秦锋。 “马家兄弟,你们真的想弃暗投明,从军入伍?” “我们二人真心投奔,还请守备大人收留!” “好,我收下你们两个了,以后你们只要严守军纪、认真做事,我绝不会亏待你们的。” “多谢大人收留,我们弟兄二人一定忠心耿耿,报答大人知遇之恩!” “好,来人,设宴,咱们好好庆祝一下,哈哈!” 韩山君为人正直、做事沉稳,他推荐来的人肯定差不了,因此上,秦锋很痛快的收下了马家兄弟。 先收双熊、又得二马,如此大喜之事,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了,秦锋下令,大摆酒宴,欢迎四人加入天威军! 丰盛的酒菜很快摆好了,众人一起大吃大喝,举杯痛饮! 而在吃喝的同时,秦锋向马家兄弟询问起了宁夏卫一带的情况,尤其是关于马户们的事情。 天威军有一个骑兵营,可惜只是一个空架子,毫无战斗力可言,根本原因有两个:一是没有优秀的兵员,二是缺少足够的良马。 没办法,中原内地缺少马匹,尤其是缺少良马,有银子都很难买到,北方草原上倒是有很多马匹,可惜没有门路大量的弄过来。 兵员同样如此,不是随便拽过来一个人,再配上一匹马就是骑兵了。 一名合格的骑兵,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刻苦训练,而且训练成本极高,养活一名骑兵的银子,足够养活五六名步兵了。 骑兵营的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而马家兄弟的出现,为解决困难带来了希望! 要知道,宁夏卫一带有朝廷设置的牧场,其中生活着大量的马户,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养马的,不仅深知马匹的习性,而且个个精通骑术,只要稍微训练一下,就是最优秀的骑兵了。 如果将这些人拉拢过来,不就解决骑兵营的兵员问题了吗? 想到这里,秦锋开口道:“马勇、马武,你们手下有多少人,如今安置在那里?” “回大人的话,连我们两个在内,共计是五十八个人,全都是马户出身,个个精通骑射,如今都安置在黄河东岸的一片树林中,随时可以让他们过来。” “哦,如今像你们一样,四处漂泊的马户多吗?” “多,太多了,如今贪官污吏横行,好草场全被霸占了,再加上天旱无雨、牧草枯萎,马匹大量的死亡,马户们被逼的没了活路,只能逃离家乡,四处流浪,日子过的苦透了!” “是这样,本官手下有一个骑兵营,正缺少优质兵员,你们兄弟两个辛苦一下,将四处流浪的马户们拉拢过来,数量越多越好,这是给你们军饷和的招兵经费。” 说话间,秦锋让人抬过一口大箱子,里面装着一千多两黄金,是从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那里弄来的,如今正好用来招募骑兵。 看着一大箱黄灿灿的金子,马家兄弟眼睛都看直了,二人皆是穷苦出身,活了二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多金子呢! 一两金子,能换十两银子。 一千多两金子,就是一万多两银子,足够普通人买房子置地,富足的过一辈子了。 “大人,这么多金子,您是不是多派几个人,和我们一起去招兵?” “不必了,金子交给你们了,至于怎么用,全由你们做主!” “大人,您就不怕我们两个拿着金子跑了?” “哈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本官既然将金子交给你们,就绝对的信任你们,放心大胆的去干吧!” “多谢大人信任,我们弟兄二人一定竭心竭力,不负重托!” 马家兄弟对视一眼,而后双双跪在地上,眼中饱含热泪,第一天认识,就以千两黄金托付,这是多大的信任啊! 韩大哥说的一点不错,这位守备大人年纪不大,可是豪爽大气,待人真诚,是一个值得追随之人! 秦锋则拍拍二人的肩膀,将他们再次搀扶了起来,好言安抚了几句。 常言道:君无财、士不来,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必有死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身为上位者,必须出手大方,视钱财如粪土,才能让手下人拼死效力,而小里小气,吝啬赏赐之人,是永远成不了大器的,历史上的刘邦、项羽就是一正一反两个最好的例子了。 书归正传。 众人一边喝酒吃肉,一边继续聊天,结果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马家兄弟的伤势上面。 “马勇、马武,你们这是怎么负伤的?” “不瞒大人,我们是被范家牧场的人砍伤的,就在十几天之前!” “范家牧场,那个范家?” “就是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大人想必知道吧?” “嗯,知道!” 秦锋点了点头,自己何止是知道啊,就在十几天之前,自己带人伏击了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亲手结果了十三公子—范人雄的性命,还活埋了八百多人……这关系,可不是一般的‘亲密’啊! 只是没想到,范家竟然还有一座牧场,而且距此不远。 “范家牧场的人,为何砍伤你们呢?” …… “我们贩马,他们收马,可是价格开的太低了,没有谈拢,我们不想卖了,他们强买强卖,结果双方就动了刀子!” “他们人多,我们人少,结果吃了点亏,伤了十几个弟兄,我们两个各挨了一刀,好不容易弄来的马也被扣下了!” 马家兄弟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7.html 第一章死而复生! 大明帝国建立之初,为了防止北方残元势力卷土重来,太祖—朱元璋亲自下旨:在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全长一万六千余里的边防线上,依次设置了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山西、榆林(延绥)、宁夏、固原、甘肃九大军事要塞,号称‘九边九镇’,并驻扎了大量的精兵强将、以保卫中原内地的安全。 而在九镇当中,又以位于陕西北部的榆林镇最出名了。 榆林镇,下辖榆林左、中、右三卫,以及镇羌、定边、归德三个守御千户所,防区东西长一千二百余里、南北宽三百余里,扼守着西北地区的咽喉要害,故而又有‘西北第一雄镇’之称! 榆林地区的人们,更是以‘吃苦耐劳、民风彪悍,打起仗来不要命’而闻名天下! 故而大明立国以来,朝廷多次征调榆林子弟从军,南征北战、东挡西杀,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也书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 …… 崇祯元年-三月初三! 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七杀堡! 三月初三,又名‘女儿节’,是华夏民族的传统节日之一,按照习俗,这一天民间要举行祭祀活动,载歌载舞、热烈庆祝,还要为青年男女们搭红线、促成姻缘呢! 可是七杀堡内,却一点欢乐的气氛也没有。 因为有人逝世了! 堡内东北角,一座简朴的院落当中,搭建着白色灵棚,棚下停放着一口白木薄皮棺材,前面还摆放着灵牌、香烛、瓦罐,以及几样简单的贡品! 一名体态婀娜的美貌少女,披麻戴孝、抚棺痛哭……哭的声嘶力竭,真犹如杜鹃啼血一般,可见她是何等伤心了。 “唉,蛟郎今年才十七岁,尚未与玉娘成亲,就这样撒手人寰了,真是可惜!” “谁说不是呢,这年头啊,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真是没有天理了!” “玉娘莫要哭了,小心哭坏了身子!” …… 堡内的军户们聚集四周,有人小声议论、有人唉声叹气,更有几名长者劝慰着少女,莫要太过伤心了,无论遇到什么苦难,人总得向前看不是! 少女名叫晋玉娘,今年一十八岁,相貌俊俏、性格温和,乃是方圆几十里内出了名的好女子,军户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谁家娃子能娶玉娘为妻,肯定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烧的还不止一捆,否则修不来这般福气。 很可惜,上辈子烧了高香的那位,此时正躺在棺材中,接受众人的香火祭奠,他就是晋玉娘的未婚夫婿:秦锋,今年一十七岁,‘蛟郎’是其乳名。 为何有这样一个乳名呢? 皆因幼儿之时,秦锋经常无缘无故的啼哭,怎么也哄不好,按照民间说法,这是有鬼魅作祟、吓唬婴儿。 西北地区有一种驱鬼仪式,名曰:‘大傩’,就是由巫师们头戴面具、扮演十二种上古凶兽,围着篝火蹦蹦跳跳,驱赶鬼魅、保佑平安……十二种凶兽当中,又以蛟龙最为凶猛了,驭雷电、兴风雨,翻江倒海,百鬼退避。 因此上,父母才给秦锋起了‘蛟郎’这个乳名,意在驱鬼魅、保平安! 而类似的乳名,在西北一带比比皆是,算不上稀奇,也没有什么忌讳的。 有人问了,好好一个少年郎,为何命丧黄泉了呢,又为何受到众多军户的祭奠? 说来话长。 大明开国之初,秦家先祖以军户身份来到了榆林镇驻扎,之后和蒙古人的战争中,秦家先祖奋勇厮杀、斩获了几颗敌人首级,因功被朝廷加封为七杀堡-百户官。 百户,正六品,属于边军中下级官职,可以子孙世袭。 于是乎,秦家先祖就在七杀堡扎了根,娶妻生子、繁衍生息,至今已经二百多年了。 按理来说,有世袭的百户官职在,秦家子孙的日子不会太糟糕,事实上是,最近这些年秦家人糟糕透了! 万历三十九年-九月初九,秦锋出生,六个月之后,与邻居家的独生女儿-晋玉娘定下娃娃亲,结为‘秦晋之好!’ 天启元年,秦锋十岁之时,其父暴病身亡。 又过了两年,秦母因为伤心过度,再加上日夜操劳伤了身体,不幸撒手人寰。 …… 秦家人丁单薄,没有别的血亲可以依靠,幸好堡内的军户们热心肠,经常帮衬一下,再加上未婚妻-晋玉娘的照顾,变成孤儿的秦锋才没有饿死。 本想着,随着秦锋慢慢长大,日子会一点点好起来的,万没想到,又有噩运降临了。 榆林一带有个习俗,女儿节这一天,已经订婚的男女之间要交换礼物,女送香囊、男送发簪,已示永结同心之意! 可是父母去世之后,秦家的境况一落千丈,生活上特别拮据,别说贵重的玉簪、金簪了,就连一根最普通的铜簪子都买不起,怎么办呢? 七杀堡东南三十里有一座两狼山,山上草木丰茂,而且盛产一种黄崖柏木,质地坚硬、纹理细腻,还带有一种天然的淡香味,以此为材料,制作出来的木簪子很是漂亮,深受平民女子们的喜爱。 于是乎,昨天上午,秦锋独自上了两狼山,想采集一根黄崖柏木,亲手做一根簪子送给晋玉娘做礼物,不想在采集过程中,秦锋失足摔下了悬崖,等军户们找到他的时候,尸体已经凉透了。 秦家人丁单薄,这代只剩下秦锋一人,如今他不幸身亡,秦家等于绝后了,他的未婚妻晋玉娘也成了可怜的望门寡。 人生大不幸者,莫过于此了。 …… 按照习俗,人死之后要停尸七天,接受亲朋好友们的祭奠,还要请来和尚、道士念念经文,超度一下亡灵,而后才能下葬。 可是七杀堡的军户们太穷了,拿不出更多的贡品,也请不起和尚、道士。 因此上,草草祭奠一番之后,在几名老军户的指挥下,八位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上前盖棺、钉钉,上好了绳索、杠子,开始出殡。 “伸手搭肩离板凳,抬得越高越稳定,后头看着前面肩,腰板挺直不能弯……起棺啦!” “本家人,摔盆子!” “呜呜……呜呜!” 秦家已经没有男丁了,也没有什么亲戚,只好让晋玉娘披麻戴孝、摔了瓦罐,手持召魂幡,在两名妇人的搀扶下走在最前面。 八名壮小伙子抬着棺材跟在后面,其余军户随后,一边吹吹打打、一边抛撒纸钱,出了七杀堡南门……很快来到一座荒土岗上,已经有人事先挖好了墓坑,又深又大! 接下来,只要把棺材放入坑中,填好土、立上坟,这段故事也就结束了。 万幸的是,老天爷不想让故事结束,于是出手干预了。 马上就要落棺之时,天气突然发生了变化,明媚的阳光不见了,紧接着阴云四合、狂风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期间还伴随着一道道的雷电! “轰隆隆……轰隆隆!” 雷声滚滚,震耳欲聋,仿佛有万千魔神在一起呐喊;闪电道道、划破长空,犹如一条条蛟龙在拼命舞动身躯,其势惊天动地! 西北地区常年干旱少雨,三月份下暴雨的情况就更少了。 一时间,送殡的军户们被狂风暴雨吹打的东倒西歪,不少人脸上露出了惊骇之色,天地之威,令人畏惧啊! “咔嚓--哗啦!” 紧接着,一道赤红色的粗大闪电从天而降,不偏不倚、正好劈在了停放在土坑边的棺材上,将白木棺材打的七零八落,碎木屑散乱了一地。 按理来说,闪电威力巨大,连棺材都给劈碎了,里面的尸体还不得劈成一团焦炭啊? 意想不到的是,尸体竟然毫发无损! 更意想不到的是,尸体原本死灰色的脸上,竟然慢慢的出现了一丝红晕,胸口高低起伏、有了呼吸……周围的人看的清楚,这是什么情况? “啊,不好啦,诈尸啦!” “快跑呀,快跑呀!” …… “都站住,瞎跑个什么,一群没见识的东西,不是诈尸,之前蛟郎肯定是假死,现在被雷电震活过来了,都别傻愣着了,快点搭把手把人抬回去。” “假死、活过来了……老天爷保佑,秦家好人有好报啊!” 有几名老者经验丰富,知道‘假死’之说,立刻喝止住了慌乱的人群,而后指挥几名小伙子上前,抬着秦锋飞快的返回七杀堡中,好生救治…… 夭折少年,死而复生,自然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了,可惜高兴的军户们并不知道,原来的那个秦锋早已魂归地府、转世投胎去了。 如今复活过来的,是另一条来自四百多年以后的灵魂! 一条逆转阴阳、穿越时空,即将改变这一方世界的可怕灵魂!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1.html 第二章我是谁? 我是谁? 我是秦锋,二十九岁,华夏军队十大王牌之一‘蛟龙特战队’的中队长,精通指挥、射击、格斗、驾驶、潜水、攀岩……多项军事技能,连续四届全军区大比武总冠军,还获得了‘军中蛟龙’的荣誉称号! 奉命前往西南边境,在茫茫原始森林当中,以一己之力格杀了十九名私闯国界的国际雇佣兵,顺利完成了任务,不想在归队途中、遭遇大雨、而后被一道粗壮的赤色闪电击中了…… …… 我是谁? 我是秦锋,七杀堡中一名军户,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叔伯亲戚,读过几年书,未能考取功名,没有什么生存技能,连最基本的种地都不会,全靠未婚妻养活着…… 老天爷,我到底是谁啊? …… 脑海当中,两种意识激烈冲突着,就像是两头猛兽在打架,很快的,前者占据了绝对优势,把后者打败、吞噬的干干净净! 紧接着,秦锋苏醒过来,缓缓的睁开了双眼,目光有些迷茫,而后逐渐变的清晰起来,看了看身体,左臂上涂满了黑色药膏,还带着两块木夹板,感觉一下,很痛、没有断,估计是骨裂了……身体上还有多处擦伤、撞伤,后脑勺更是火辣辣的疼痛,就像是挨了一闷棍。 再观察下周围的情况,老屋、土炕、破被、旧衣……环境极为简陋,但收拾的很干净,说明这里的女主人既勤快、又细心! 陈旧的炕桌上有一面铜镜,秦锋挣扎着坐起来,用右手拿过来照了照,里面映出一副少年人的面孔,唇红齿白、眉分八彩、目似郎星……妥妥的小帅哥一枚,就是身体太单薄了,看着像个病秧子! 没有做梦,自己真的灵魂穿越了,而且是从二十一世纪越穿到了明朝末年,穿越到了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 灵魂穿越,很不可思议吗? 不,太平常了。 要知道,在秦锋生活的那个时代,穿越者多如牛毛,方式更是五花八门,有意外身亡穿越的、有喝醉酒穿越的,甚至有人睡了一觉,醒来就稀里糊涂的穿越了。 至于穿越地点,有人穿越玄幻世界、操控天下万火;有人穿越修仙世界、修炼成了元婴老怪;还有人穿越到了灵异世界,挥刀四处斩鬼……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相比较之下,秦锋这种历史穿越者,已经相当平常了,连一点骄傲的资格都没有。 问题是,同为历史穿越者,运气好的直接穿越成了皇帝、君临天下,统治千万臣民,后宫中还有无数娇滴滴的小美人,想和谁亲热就翻谁的牌子,天天做新郎、夜夜换新娘,可谓是艳福无边! 差一点的,穿越成贵族公子,有权有势、家财百万,没事约上几个狐朋狗友,吃吃喝喝,逛逛青楼,小日子过的美哒哒! 再不济,穿越成地主家的傻儿子,有几千亩良田、有成群的骡马,吃喝不愁,没事还能调戏一下漂亮村姑,这种生活也不错! …… 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是个破落军户呢,没权没势、家徒四壁,连吃口饱饭都是难事,这人生起点未免太低了一点吧? 人生起点低一点也就罢了,如果是强汉、盛唐、富宋那样的时代,凭着自己的才智弄个小发明、发家致富也不是难事。 郁闷的是,自己竟然来到了明末,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时代:小冰河时期降临,气候变冷、连年旱灾,粮食严重减产,再加上吏治腐败、饥民造反、女真入侵,死难者不计其数! 这种大环境下,别说发家致富了,就是平安活下去都是一种奢望! 人间炼狱,莫过于此! 如果说,穿越一族分成三六九等的话,毫无疑问,自己就是第九等中的下下品了,赤手空拳、要啥没啥,这可怎么混啊? 要不想想办法,再穿越回去? 上吊、跳河、服毒……还是等下雨、打雷的时候,爬到树上骂老天爷? 如果回不去,直接魂飞魄散了怎么办? 冒险、太冒险了,要不就认命吧,凑合着在这个世界活一辈子! …… 正当秦锋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帘一挑,如花似玉的晋玉娘走了进来。 “蛟郎,你醒了、你终于醒了……呜呜……这几天,奴家的心都要碎了,你怎么那么傻啊,为了一根木簪子就去爬十几丈高的悬崖,多危险啊,要是你真有个三长两短,奴家也不想活了,呜呜。” 晋玉娘扑过来,抱着秦锋号啕大哭,既有伤心、又有委屈,更有劫后重生的喜悦。 要知道,昨天的葬礼上,自己是何等的伤心,而且在怀中暗藏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已经做好了随夫殉葬的打算。 幸好老天爷开眼,又把自己的未婚夫送回来了。 “玉姐,别哭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嘛!”略加迟疑之后,秦锋伸手轻抚晋玉娘的鬓角,温言细语的抚慰着她。 既然接收了这具身体,自然要接收与之有关的一切了。 而且有这样一个漂亮、温柔、贤惠的未婚妻,也是自己的福气! 在秦锋的安抚下,晋玉娘慢慢止住了泪水,而后从堂屋中端来了一大碗黑乎乎的药汁:“蛟郎,快点趁热把药喝了,这是补血益气的,奴家熬了一个多时辰呢,对你的身子有好处!” “是,玉姐!” “你的手臂上有伤,不要乱动,我来喂你!” 晋玉娘端着汤药,小心的给秦锋喂下,又用手帕帮着擦了擦嘴角,让他躺在土炕上,小心盖上被子,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而后伸出三根水灵灵的手指,搭在了寸关尺位置上,给秦锋诊断起了脉象…… 没错,晋玉娘精通医术,祖传的,其父是一位神医,不仅有妙手回春之能,更有一副菩萨心肠,经常免费给周围的穷苦军户们治病,救人无数,在榆林右卫一带颇有名气,人送外号:晋妙手! 可惜的是,两年之前,辽东巡抚—袁崇焕被朝廷中的清流们弹劾,被迫辞官归乡,趁此机会,皇太极调动重兵围困锦州、攻打宁远,一时间,辽东岌岌可危,京师为之震动。 为了抵御女真大军的进攻,朝廷从榆林镇抽调了一支兵马,前往辽东地区支援,‘晋妙手’因为医术高明,以随军郎中的身份一起出征了。 开始的时候,还偶尔有书信送回来,报个平安,后来就杳无音信了,再后来,向回来的伤兵们打听才知道,明军在辽东地区连吃败仗,死伤不计其数,晋神医不幸失踪于乱军之中,十有八九是没命了。 至于晋玉娘的母亲,早在多年前就因故去世了。 于是乎,和秦峰一样,晋玉娘也成了一个孤儿。 二人自幼订的娃娃亲,如今又都成了孤儿,干脆就搬到一起住了,互相照顾、相依为命!(分屋而居,尚未成亲圆房。) 反正秦、晋两家是左右邻居,中间就隔着一道土墙,把土墙推到之后,两家就变成一家了,十分方便。 另外吗,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晋玉娘年长一岁,故而虽有婚约在身,秦锋却一直称呼她为姐姐。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晋玉娘诊脉之后,放心的点了点头,秦锋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伤势正在恢复中,就是气血虚弱了一点,需要好好补一补,尤其要多吃肉食。 问题是,家中吃不起肉的! 秦家人一向正直,虽有世袭官职在身,却从不搜刮堡内的军户们,故而十几代人传下来,也没有积攒多少家财。 再加上秦锋性格懦弱,根本不是当兵的材料,为了长远考虑,秦父、秦母在世之时不惜耗费家财,送他进了私塾中读书,希望以后考取功名、光大门楣。 (明朝,军户子弟可以参加科举,比如李东阳、万安、刘吉,张居正等首辅大臣皆是军户出身。) 可惜秦锋太木讷了,根本不是读书的材料,上了七八年私塾,连个小童生都没考中,白白浪费了许多家财,等到父母去世之后,秦家更是一落千丈,连吃饭都成问题了。 至于晋家,同样是家徒四壁、生活贫困。 这两年多来,全靠着晋玉娘织布、采药、为人治病,赚一点点钱财,勉强维持二人的生活,每天能吃上两顿稀饭就不错了,那里吃得起肉食呢。 正在发愁之际,有两位客人登门了。 “蛟郎,身体好些了吗?” “玉娘姐姐好,我们给你送猎物来了,今天刚抓到的,又肥又大,正好用来给锋哥补补身体!” …… “王叔、耗子,辛苦你们了。” “没事,不辛苦!” 一个身材消瘦的中年汉子,带着一个消瘦的少年走了进来,二人身上都沾了不少沙土,手中还拎着几只大地羊。 中年汉子叫王搬山,少年叫王子浩,小名‘耗子’,今年十七岁,与前者是父子关系,同为七杀堡中军户。 与秦家不同,王家不是世袭军户,而是被流放来的犯人。 王家本是豫北-怀庆府人氏,家族世代都是土夫子,就是以盗墓为生的盗墓贼,而且专门盗帝王将相的大墓,在当地颇有名气,是土夫子中的魁首。 万历四十八年,王家人潜入北邙山中,准备盗掘一座王陵,不小心走漏了消息,被官府捉拿住了,按照大明律法是要满门抄斩的。 那知就在行刑前几天,万历皇帝驾崩,泰昌皇帝登基,大赦天下,于是官府免了王家人的死刑,改为充军发配……这才来到了七杀堡。 因为出身不好,王家人刚来到七杀堡之时,颇受当地军户们的排挤,日子过的很艰苦,差一点就活活饿死了,幸好秦父、秦母生性善良,送钱送粮、全力帮助,这才让王家人活下来、并在七杀堡中立住了跟脚。 对此事,王家人感恩戴德,一直牢记心中。 这不,知道秦锋身体虚弱,需要补充一下营养,王家父子不辞辛苦、到附近的原野上挖了一窝地羊,立刻送来了。 地羊,又名‘瞎鼠’,是一种常年栖息于地下的动物,非常难抓,王家父子能活捉好几只,看来祖传的手艺并没有落下。 二人刚把猎物放下,又有其他军户登门了,有的拿几斤粗米,有的拿十几个鸡蛋,有的扛着两捆干柴……都是来探望秦锋的。 虽然礼物不重,却带着浓浓的人情味!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2.html 第三章不速之客! 知道秦锋身体欠佳,需要好好休息,因此上,王家父子以及其他军户没有待太久,留下东西、略加问候,就纷纷离开了。 接下来,由晋玉娘下厨,做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丰盛饭菜,而后一手端饭,一手夹菜,慢慢的喂给秦锋吃,还不是擦拭一下嘴角,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在原来的世界里,秦锋活了二十九年,也整整当了二十九年的单身狗,别说什么亲密举动了,就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 现在好了,有这样一位漂亮、温柔、贤惠的未婚妻,如此细心的照顾自己,秦锋瞬间觉得幸福感爆棚,这可比什么作弊系统、金手指好的太多了,看来老天爷对自己还是不错滴,自己又有奋斗的动力了,哈哈。 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正式迎娶佳人呢? 大明律法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成亲了。 二人的年龄早就达到标准了。 问题是,两年之前,晋玉娘的父亲随军出征,在辽东地区阵亡了。 按照习俗,父母身亡,子女当守孝三年,在此期间是不能办喜事的,否则就视为大不孝,要受到国法、乡规的惩罚。 因此上,二人的婚事只能推迟了! 刚刚用过晚饭,又有客人登门了。 “秦贤侄,身体好些了吗,老夫来看你了,哈哈!” …… 刺耳的大笑声中,先后走进来四个人,为首者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塌鼻梁、大叉嘴……再配上一身墨绿色锦缎长袍,活脱脱像是河里的王八成了精,爬到岸上来了。 后面是个青年人,二十岁出头,身材高大,小模样还算勉强过得去,可惜左边的眼睛又瘪又凹、眼球呈惨白色,显然是瞎掉的。 进屋之后,青年人用剩下的一只眼睛、色咪咪的盯着晋玉娘,就像是饿狼看到了小羊羔,恨不得一口吞下去,还擦了好几次口水,真是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最后是两名彪形大汉,满脸横肉、络腮胡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进来之后,犹如二鬼把门一般牢牢看住了门口,明显不怀好意。 …… “多谢试百户大人惦记着,晚辈已经没有大碍了,只是身上有伤,不便起来行礼,还请试百户大人见谅……玉娘,没看到客人来了吗,你还不回避一下,真是不懂规矩!” “来的又不是外人,奴家何须回避呢!” 秦锋寒暄了几句,又假意呵斥晋玉娘,想让她到别处躲一躲。 晋玉娘却不愿躲避,微微万福行礼之后,迈步来到了秦锋身边,还顺势从土炕上拿起了一柄小剪刀,偷偷藏在了自己的衣袖中,目光中满是戒备之意。 为何如此? 因为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中年人名叫吕冒桂,本是堡内的一名破落军户,品德败坏至极,属于‘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的那一种,之后娶了个媳妇,同样不是什么正经人,整天搔首弄姿、卖弄风情。 夫妻二人好吃懒做,很快把家产败干净了,就连亲爹娘也被他们活活气死,恶名远近皆知,因此上,其他军户都不愿搭理他们。 没想到的是,这样一对人嫌狗都不待见的家伙,后来竟然发迹了,不过发迹的办法很让人不齿。 二十多年前,有一位贩货的骆驼客路过七杀堡,眼看天色已晚,周围又没有客栈,就想到堡内军户家中借宿一晚,明天再继续赶路。 吕冒桂见到之后,立刻假装热心肠,一通亲哥哥、热弟弟的称呼着,把骆驼客哄骗进了自己家中,好酒好菜招待一番,而后安排在厢房中住下。 三更半夜,吕冒贵让自己的媳妇偷偷摸过去,到厢房中勾引骆驼客,等到二人干柴烈火、如胶似漆之时,吕冒桂再手持棍棒跑过去捉奸,进而索要钱财! 骆驼客这才知道中了‘仙人跳’的诡计,只好自认倒霉,说了无数好话,又赔了五峰骆驼、十几驮货物才算了结此事。 这件事之后,吕冒桂变卖了骆驼和货物,得了一大笔钱财,顿时过上了富裕日子,可是这般发家致富的办法,深为堡内的军户们鄙视,都嘲讽的称他为‘绿毛龟!’ 吕冒桂也知道,自己的名声太臭了,于是决定发奋图强,誓要弄个一官半职的,具体操作如下: 一是四处打点、上下钻营,给当官的送礼。 二是从人牙子手中买来一个漂亮小姑娘,认做干女儿,而后把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干女儿,送给了本地的千户大人做了第十一房小妾,算是攀上了亲戚关系。 金钱开路,再加上裙带关系,吕冒桂顿时发迹起来了,不断步步高升……小旗官、总旗官,一直做到了七杀堡的试百户。 秦父病逝之时,秦锋年仅十岁,无法继承百户官职。(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人之后,才能继承官职。) 于是乎,在那位干女婿千户的支持下,吕冒桂就堂而皇之的以试百户身份,代行了百户之职,控制了七杀堡……接下来,这里的军户们倒大霉了。 这家伙掌权以后,巧立名目、乱加赋税、抢占良田、放印子钱……可谓是无恶不作,不少军户被他害的倾家荡产,只能带着妻儿老小逃里七杀堡,到别的地方谋生去了。 …… 站在吕冒桂身后的,是他的独生儿子—吕斗赢,和其父一样,贪婪、卑鄙、无耻……基本上除了不干人事,别的什么事都干,尤其是好色。 十五岁起,这家伙就是青楼里的常客了,之后强娶了三位妻妾仍不满足,还经常带着恶奴们四处调戏良家妇女,甚至闹出过人命,他的那只眼睛就是干坏事的时候,被一位性格刚烈的姑娘给抓瞎的。 即便如此,这家伙依旧是死性不改,整天用一只独眼色四处迷迷的看漂亮姑娘、媳妇! 那两个彪形大汉,一名王勇、一名张强,都是吕家父子招募来的打手,心狠手辣,手上都沾染过人血。 秦、吕两家素无交情,反而是深有隔阂,之前举办丧事之时,吕家父子一个都没有露面,如今却假惺惺的跑来探望,只怕是夜猫子进宅——没安好心! 果不其然,闲聊几句之后,吕冒桂话锋一转,露出了狐狸尾巴:“哈哈,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秦贤侄这次死而复生,以后肯定会时来运转、飞黄腾达的,老夫这里先行恭贺了!” “承蒙吉言,感激不尽。” “对了,秦贤侄那天在山上采集崖柏木,好端端的怎么就摔下去了,其中莫非另有缘故?” “这个嘛,晚辈脑子里一片混沌,着实想不起详细经过了,大概是悬崖边上太陡峭,不小心失足摔下去的吧。” “哦,果真是失足摔落的?” “果真!” …… 秦锋拍了拍脑袋,一副稀里糊涂、的确想不起来的样子,可是眸子深处却闪过一道寒芒。 一大段记忆,随之浮现在了脑海当中…… 原来之前的秦锋,根本不是自己摔下去的,而是脑后挨了一闷棍,而后被人扔下去悬崖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独眼龙—吕斗赢和那两名打手。 秦、吕两家并无深仇大恨,为何要下这般死手呢? 道理很简单,七杀堡百户之职,一直由秦家人世代承袭的,之前因为秦锋年纪太小,无法处理事务,这才由吕冒桂暂代一段时间。 如今秦锋已满十七岁,按理来说,可以继承百户官职了,可是这件事一直被千户所压制着,迟迟不给办理手续。 这件事,压的了一时、压不了一世,早晚有一天吕家得交出权利的。 很显然,吕家父子不想交权,这才谋害秦锋性命。 秦锋是独生子,又没有别的血亲,只要他一死,七杀堡百户之职不就落到吕家手中了嘛。 其心何其毒也! 而吕家父子今天前来,名为探望平安,实则是试探口风来了,看看秦锋记得多少事情,需不需要杀人灭口。 秦锋何其聪明,立刻洞悉了吕家父子的阴险用心,直接装起了糊涂……没办法,如今是敌强我弱、形势不利,只能用这个办法暂且自保了。 不过在内心中,却把吕家父子拉进了黑名单,这两个人渣活在世上,纯粹是浪费米饭。 另一边,吕家父子问不出什么,互相对视一眼,暗暗点了点头,又闲扯了几句,告辞离开了。 不过以吕家父子的性格,这次谋害不成,肯定会再生毒计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 “蛟郎,你没事吧?” “玉姐放心,我没事的。” “没事就好,刚才担心死我了!” 吕家父子走后,晋玉娘长出一口气,放下手中的小剪刀,上面沾满了汗水,而后上下打量秦锋,目光中略带疑惑。 以前的秦锋,性格胆小懦弱、不善与人交际,尤其面对吕家父子的时候,害怕的连说话都困难,不知挨了多少欺负。 今天的秦锋,看似与平常一样畏手畏脚的,实则目光镇定、毫无畏惧之色,就像是换了一个人……这一点,别人或许察觉不到,可是朝夕相处的晋玉娘却能感觉到。 这是什么情况? 莫非经历过生死大劫之后,自己的未婚夫一下子成熟起来了? …… 之后的日子里,在晋玉娘的精心照料下,秦锋的身体恢复的很快,七八天之后就能下地行走了,又过了一个多月,除了左臂伤势未复,其余与正常人无异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3.html 第四章路在何方? 崇祯元年-四月十八,晴天。 清晨时分,用过早餐之后,晋玉娘提着小药锄,背着一只细竹篓,步行到三十多里外的两狼山中采药去了,没办法,如今家中贫困,生活重担全都压在她的肩膀上,容不得一点懈怠。 秦锋本想同去的,却被晋玉娘拒绝了,让他留在家中好好修养身体。 不忍拂了佳人的好意,秦锋只好留下看家了,横竖闲着无事,那就收拾一下个人卫生吧! 关了大门,从院中的深井中提上来一桶清水,秦锋脱掉衣服,仔细清洗起来,很快就洗的干干净净、露出了一身白皙皮肤,上面带有大片赤红色纹路,这是那道闪电留下的痕迹! 纹路从心脏位置开始,向上攀过了左肩膀,从后背延伸到右肋下,再向前绕到了小腹左侧,而后顺着大腿下去……就像是一条赤色蛟龙缠绕身上,首尾俱全、活灵活现! 美中不足的是,这条蛟龙没有眼睛。 有道是:画龙点睛,点睛既飞,直冲九霄云外,傲游宇宙之间! 而没有眼睛的蛟龙,犹如缺少了灵魂,只能困于凡间、难成大器! 洗完澡之后,秦锋坐在一块青石墩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思考人生大计……机缘巧合之下,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中,既然来了,就得好好活下去,而要想好好活下去,首先得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是大明帝国的第十六任皇帝、登基尚且不足一年的—朱由检,今年只有一十八岁,年号:崇祯! 年轻人,难免性情急躁,办事有欠稳妥,皇帝亦不例外。 朱由检登基之后,立刻以雷霆手段,干掉了把控朝堂数年之久的九千岁—魏忠贤、灭三族、杀其党羽数百人,并将朝堂上的阉党势力一扫而光。 铲除权阉,巩固皇权,不能说做的不对。 问题是,之前的大明朝廷上,本是阉党、东林党相互争斗、相互制约的政治格局,如今阉党被一扫而光,东林党就成了一家独大之势。 东林党人素以清流自居,整天喊着‘廉正奉公、振兴吏治,革除朝野积弊’的高尚口号,实际上,他们却是大地主、大商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掌控朝堂之后,他们立刻以‘圣君治国、不宜与民争利’为名,忽悠皇帝免除商业税、关税、矿税,减轻茶税、盐税等等。(大约一百多万两白银,以及若干实物,占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 年轻人,好忽悠,朱由检当即答应了东林党人的建议,结果就是,得了几句‘圣君’的虚名,却损害了国家大计。 辽东连年用兵,军费开支浩大;朱姓皇族人口不断增加,需要大量的钱粮养活;还有文武百官、宫女太监们的俸禄,同样不是小数目……如今国库收入锐减,这些钱粮从何而来呢? 天上不掉银子、地里不长银子、商业税又取消了……没办法,只能从种地的老百姓身上榨油水了。 两个多月以前,崇祯皇帝下了一道旨意:‘从今年起,天下耕田、每亩加征白银三厘,所得款项具用于辽东战事!’ 圣旨下达,天下哗然,更准确的说是怨声载道! 要知道,万历四十六年春,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向大明王朝发起了进攻……大明王朝毫不示弱,立刻决定出兵镇压。 要想打仗,就得花钱! 问题是,大明朝国库空虚,根本拿不出钱来,万历皇帝又是出了名的吝啬鬼,不肯动用自己的私人小金库;没办法,只好增加赋税了……天下耕田,每亩加派三厘五毫,共计得银两百多万两,谓之曰:辽饷! 当时说好了,只征收一年的。 没想到,萨尔浒之战,明军一败涂地,死伤十余万之众,辽东局势进一步恶化,大明朝廷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的增兵增饷:万历四十七年,天下耕田、每亩再加三厘五毫。 万历四十八年、每亩再加二厘。 如今崇祯皇帝登基,非但不为百姓们减轻赋税,反而又增加了三厘田赋,前后合计白银一分二厘,百姓们不骂娘才怪呢。 有人问了,一亩田地,加征一分二厘银子很多吗? 平心而论,不多。 如今的大明王朝,一分二厘银子折合下来,也就是十几枚铜钱罢了,可以购买五斤白米,相对于一亩田地的产出微不足道,对百姓们不会产生多大负担! 问题是,大明朝的吏治太腐败了,上下勾结、层层搜刮。 朝廷征收一分二厘银子,这道命令到了户部,户部官员们认为自己天天为国操劳、太过辛苦了,为了安抚受苦的小心灵,增加一点点灰色收入不过分吧,而且我们也不贪心、数量翻上一倍就行,征二分四厘银子,几斤大米的事,百姓们绝对承担的起! 命令到了各省,布政使认为自己太辛苦了,需要增加一点点收入,不贪心,数量翻一倍就行,四分八厘银子! 知府,再翻一倍。 知县,再翻一倍。 师爷…… 班头…… 小吏…… 大小官吏,层层加价,等到了老百姓身上,需要上交的田赋,已经变成了国家征收数量的几倍、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 南方气候温和,水稻一年两熟,产量又高,老百姓们节衣缩食、使劲勒紧腰带,还能勉强交上赋税。 北方天气寒冷,庄稼一年一熟,产量又低,老百姓们就是把腰带勒断了,也凑不出银子啊! 没办法,为了缴纳田赋,百姓们只能卖耕牛、卖田地、卖房子……甚至卖儿卖女。 等到儿女都卖完了,那就只剩两条路可走了,一是找棵大树上吊,下辈子争取投个好人家;二是把大树砍倒下,伐木为兵,揭竿而起。 事实上,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会选择第二条路。 …… 可以预期的到,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大戏,即将拉开序幕了! 天下将乱,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丰富的经验告诉秦锋(看三流小说得来的),作为穿越一族,最简单、最安全、最有前途的办法就是抱大腿了。 比如说,穿越到了西汉末年,就去抱刘秀的大腿,这家伙是位面之子,运气逆天,打仗开挂,咋打咋赢、不打都赢! 穿越到东汉末年,就去抱曹丞相的大腿,高官厚禄,美女成群,肯定有好日子过。 穿越到隋末,就抱李世民的大腿。 穿越到元末,就抱朱元璋的……等一等,这根大腿太危险了,很可能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还是别抱了,找个地方去隐居为好! 如今是明末,自己又该抱谁的大腿呢? 立刻启程前往京城,面见崇祯皇帝-朱由检,良言相劝,匡扶他的过失,努力做一名辅国良臣,名垂青史? 不妥! 京城远在数千里之外,自己如今身无分文、身体孱弱,路上又不太平,只怕还没走到地方,就一命呼吁了。 退一步说,就算到了京城,自己一个小小的百户之子,如何能见到皇帝呢? 再退一步,就算见到了崇祯皇帝,对方能听从自己的劝说吗? 崇祯皇帝,在历史上可是出了名的刚愎自用、薄情寡恩,杀起大臣来从不手软,跟这样的皇帝混,只怕辅国良臣做不成,反而会丢了项上人头。 皇帝的大腿抱不成,去抱那个银川驿卒的大腿如何,争取做一个开国功臣? 同样不妥。 银川驿卒有雄才而无大略,目光短浅,没有识人之明,而且只知破坏、不懂建设,顶多做一个流寇头目罢了,跟着他混难有一个好结果。 剩下还有谁呢? 姓高的马贩子——志大才疏,难成大事! 姓张的捕快——卑鄙小人,反复无常! 朱家的几位藩王——人头猪脑,一个不如一个! …… 关外‘野猪皮’的子孙——算了吧,自己就是一头撞死、找根绳子吊死、跳进粪坑里淹死,也决不投效鞑子,丢炎黄子孙的脸! 秦锋掰着手指头,把自己知道的明末风云人物挨个过了一遍,结果没有一个入法眼的。 唉,当今世上无英雄,如之奈何? 实在不行,自己当那个救世的英雄如何? 不对,当英雄太累了,还是当个枭雄舒服一些,纵横四方、俾睨天下,不怕世人非议、不怕担当恶名……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嘿嘿!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4.html 第五章冲冠怒,杀心起! 下午时分,晋玉娘回来了,背着满满一竹篓的野生药材,步伐有些蹒跚,看来这次进山累的不轻。 “玉姐,辛苦你了!” “不辛苦,今天运气不错,在一条山沟里挖到了两颗地黄,这种药材性凉、味甘、补气益血,正好给你补补身子!” “玉姐,你的手怎么了?” “没事,采药的时候,不小心让树枝划了一下,小伤而已,敷点药、两三天就好了……你肚子饿了吧,容奴家收拾一下,这就下厨做饭去!” 说话间,晋玉娘放下竹篓,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而后走进厨房中,拿出乡亲们送的米、菜、肉开始做饭,动作娴熟而优美,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 真的没有异样吗? 不,有的! 身为一名特种兵,秦锋的目光非常毒辣,只是看了几眼,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首先,晋玉娘手背上的几道伤痕,根本不是树枝划破的,而是被其他人用指甲抓出来的,而且非常用力。 其次,晋玉娘经常进山采药,体力非常之好,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如今累的走路都没力气了,肯定有特殊情况。 最后,晋玉娘的言谈举止,看似平静如水,实则目光中带着惊吓、慌乱之色! …… 综上所述,这次进山采药,肯定发生了一些事情,而且是不好的事情。 至于是什么事,既然晋玉娘有意隐瞒,秦锋也就没有追问,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该做什么做什么。 吃过了饭,晋玉娘钻进一间小屋中,处理采集回来的药材,分类、晾晒、泡制……需要很多道手续,才能制成治病救人的中成药。 秦锋则以散步为名出了门,而后找到了好朋友‘耗子!’ 秦、王两家交情深厚,二人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虽为异姓,情同手足,一向是无话不说的。 “锋哥,找我有事?” “耗子,玉姐今天进山采药,遇到什么事了?” “没……没什么事啊!” “说实话,休想骗我!” 秦锋询问情况,耗子一开始还支支吾吾的,后来被逼问的紧了,这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晋玉娘今天进山采药之时,从树林中突然窜出两名黑衣蒙面人,拿着绳索、口袋,上来就要绑架她! 幸好晋玉娘性格刚烈,拼死抵抗,这才挣脱了出来,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拔足狂奔,仗着常年采药熟悉地形,与两名黑衣人在山林中周旋起来…… 耗子以及几名军户子弟,刚好在山中打猎,听到了呼救声,立刻跑出来救援,那两名黑衣人眼看无法得手,窜进山林,逃之夭夭了。 “玉娘姐姐怕你担心,这才私下叮嘱我们,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你的!” “那两个黑衣人,可曾看清他们的相貌?” “没有,二人都用黑布蒙面,根本看不清相貌,不过嘛……我看那两个黑衣蒙面人的身形,很像是吕家的两名恶奴:王勇、张强,而且堡内有人看到了,今天上午,这两个家伙鬼鬼祟祟的进了两狼山,手中还拿着麻袋和绳索!” “确定?” “确定!” 吕斗赢乃是色鬼投胎,而且一直在打晋玉娘的坏主意,曾经多次出言调戏,好在晋玉娘小心谨慎、处处防备,这才没有出事。 没想到,这家伙如此卑鄙无耻,竟然派人暗中绑架,若是真让他得逞了,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秦锋的眸子中闪过一道寒光……吕家父子作恶多端,把七杀堡的军户们祸害的不浅,自己本想修养一段时间,等伤势完全愈合之后,再慢慢收拾这对父子。 没想到,吕斗赢这个王八蛋,竟然敢对晋玉娘下手,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做别的事情,自己或许不太在行,可要说杀人嘛,这方世界里,自己若认第二,估计没人敢认第一! “锋哥,千万别冲动啊,这件事明知道是吕家人干的,可是咱们无凭无据的、就算找上门去对质,也奈何不了那对王八蛋父子,何况吕家养着七八个恶奴,个个都是亡命徒,硬拼咱们不是对手,还会吃大亏的……还是暂且忍一忍、慢慢的想办法吧,实在不行,我今晚上偷偷往吕家院子里仍几块牛粪、再把他家的柴禾垛子点了给你出气!” “仍牛粪、点柴垛子就算了,放心吧,我不会冲动的,不过有两件事拜托你:一是今天的谈话不要告诉玉娘,免的她担心;二是以后玉娘进山之时,你找几个伙伴陪着一起去,务必保护好她的安全!” “放心吧,玉娘姐姐菩萨心肠,经常免费给乡亲们看病、赠药,救活了不知多少人,乡亲们都念着她的好,我只要招呼一声,乡亲们肯定帮忙!” “多谢了!” 拍了拍耗子的肩膀,秦锋转身回去了。 望着离开的背影,耗子有点摸不着头脑,自己记忆中的秦锋,胆小、懦弱、怕事……除了读书,别的什么都不会。 可是刚才的秦锋,阴沉如水、不怒自威,尤其是那一瞬间,眸子中散发出浓烈的杀气,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什么情况? 难道说,上次假死,秦锋到阎王殿转了一圈,以至性情大变了? …… 再说秦锋,回到家中之后,继续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说笑笑,显得十分自然! 天黑之后,晋玉娘回屋织布去了,这是这个时代,女人们几乎天天都要做的事情,也是普通人家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咔嚓……咔咔嚓……咔嚓咔……嘣!” 今晚梭机的频率明显有些慌乱,期间还断了好几次线,说明织布者心绪不宁,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和委屈。 这种无言的诉说,更加坚定了秦锋的杀人心,男子汉、大丈夫,如果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就干脆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免得活着浪费米饭! 至于法律、道德之类的东西,在穿越过来那一天,就被秦锋束之高阁了,要知道,如今是一个乱世,乱世有乱世的生存法则,心慈手软、妇人之仁的话,只会被恶人们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要想在乱世中生存,就必须比恶人更恶、比狠人更狠才行! 决心已定,接下来,开始谋划复仇的事情。 如果是穿越之前,就吕斗赢那种垃圾货色,自己一只手能捏死十个,就跟捏死十只蚂蚁一样容易! 可现在这小身板,恐怕一个都对付不了,何况吕斗赢身边,还经常带着几个身手不错的恶奴。 怎么办? 硬拼肯定不行,用计谋取胜才是上策,既要打死狐狸,还不能惹上骚气! 以前在蛟龙特战大队的时候,秦锋是出了名的坏小子,号称‘一步三毒计、计计断人肠’……在屋子里来回转悠了几圈,又摸了摸小肚子,里面的坏水翻涌、很快就涌出了一个绝妙的好计策! 不过要想完成计策,还得准备一件杀人的工具才行,用什么比较好呢? 这东西得好制作、好携带,还不引人注意才行! 略加思索,秦锋钻进了柴房,从乡亲们送来的柴堆当中,找到了一根比大拇指略粗的野枣木棍,这种木材又硬又重、遇水则沉,是制作车轴、门轴、杵棒的上佳材料! 而后用一柄柴刀,将枣木棍削成了三根一尺长的木刺,反复打磨,弄的极为锋利! 接着又钻进厢房中,从晋玉娘采集的药材中找出了几株狼毒花,研磨成烂泥状,涂抹在了木刺上! 狼毒花,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长圆,花朵红白相间、十分漂亮……和其他几种药材一起使用,具有祛痰、止痛,消积清血的作用,堪称是一味良药! 可若是单独使用,狼毒花就是一味毒药了,只需极少份量就能置人于死地! 东西准备好了,接下来,开始‘钓鱼!’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5.html 第六章河边‘钓鱼!’ 崇祯元年-五月初一。 天气晴朗,艳阳高照,晋玉娘忙着晾晒药材,几乎把整个院子都铺满了。 秦锋则以散心为名,出了自家院子,在七杀堡内四处溜达,话说穿越过来以后,自己还没有好好看看这座古堡呢。 七杀堡始建于洪武六年,是一座典型的四方形堡垒,围墙用青石筑基、黄土夯筑,周长二百二十丈,高一丈五尺、宽八尺四寸,开南、北两座大门,壕沟、吊桥、箭垛、烟墩台……样样俱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 当年筑堡之时,军户们从地下挖出了一块古碑,上面别无碑文,只刻有‘七杀’两个大字,于是乎,军堡就以此命名了。 按大明律法:边境一带的驻军堡垒,三年维修一次,所需要的银子、材料、工匠由各镇的总兵府负责调拨,还有专人验收检查,军堡若是不合格,军事主官按律斩首。 实际上,七杀堡已经四十多年没有修葺过了,在风霜雨雪的侵蚀下,变的残破不堪,尤其是东侧的围墙,坍塌出一块四五丈长的大豁口,这要是有敌军来攻,根本不用云梯,直接就冲杀进来了……周围其他堡垒,大致如此。 军堡如此残破,为何不维修一下呢? 因为没有银子! 为何没有银子? 因为大明国库空虚,连年拖欠九边军镇的军饷,偶尔发下来一点点,也被大大小小的官员贪污掉了,至于边防问题,根本没人关心! 如今的大明边防,除了辽东一带还勉强看的过去,其他地方都是处处漏风、薄弱不堪! “蛟郎,身体好些了吗?” “多谢李婶挂念,已经大好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蛟郎就是个有福之人啊!” “呵呵,承蒙吉言,以后若有发迹之日,肯定忘不了乡亲们。” …… “锋哥,什么时候喝你和玉娘姐姐的喜酒啊?” “快了,快了,到时候肯定大摆酒宴,请大家伙好好吃喝一顿!” 堡内住的全是军户,秦锋每到一处,都有人热情的打招呼,长辈们称呼蛟郎,同龄人都叫锋哥。 军户们很热情,也很忙碌。 不是忙着操练武艺,而是忙着讨生活,有人在打铁、有人在编筐、还有人在修理农具……一个个累的汗流浃背仍舍不得休息,就连六七岁的孩子,都力所能及的帮着大人们干活。 如此勤劳的干活,军户们的日子却很苦,住着低矮的房屋,穿着破烂衣服,一日两餐,只能以粗粮、野菜勉强裹腹,几个月吃不上一顿荤腥! 很勤劳、又很苦,是不是有些矛盾呢? 其实不矛盾,军户们过的苦有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 榆林镇往北,就是大名鼎鼎的毛乌素大沙漠,东西六百里、南北四百里范围内,植被稀少、黄沙遍地,狂风一起、天昏地暗。 更可怕的是,因为种种原因,沙漠不断向四周扩张,吞噬了大量的军垦良田,再加上最近几年,天气寒冷、降雨极少,以至于粮食产量不断降低,连正常年份的三分之二都没有,严重影响了军户们的生活。 毛乌素沙漠,被称作榆林镇三害之一! 天灾固然可怕,但与人祸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 大明立国以后,在全国各地设立卫所,并划拨了足够的土地,让军户们一边种地、自给自足,一边操练武艺、保卫家国,可谓是两全其美。 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经夸口道:‘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可是‘仁宣盛世’之后,大明朝的吏治越来越腐败,高层军官们勾结土豪、奸商,不断的侵吞军田、奴役军户,以至于军户们苦不堪言,纷纷逃亡。 就以榆林镇来说,军户逃亡者将近四成左右。 而榆林镇的情况,竟然还不是最糟糕的,内地很多地方、军户逃亡普遍在七八成左右,甚至出现过一个千户所集体逃亡,就剩下一名千户、一名副千户的情况。 ‘唉,乡亲们的日子太苦了,看来得想想办法,改善一下大家的生活水平才行。’秦锋本想着照顾好晋玉娘就可以了,现在嘛,得把这个范围扩大一些了。 感叹过后,出了七杀堡北门,前行二里左右,眼前出现一条河流--白沙河。 …… 白沙河,东西绵延数十里,河面有三四丈宽,水流量颇为充沛,是黄河中游的若干分支之一。 可是今年入夏以来,天气酷热、降雨极少,以至于白沙河的水量骤减,河面缩窄了一大半;河道两侧田地中种植着粟米,因为水位太低,难以引水灌溉,一株株都半死不活的,减产已成必然之事了。 当然了,秦锋今天不是来考察水利的,而是来‘钓鱼’的。 赤手空拳,连鱼竿都没有一根,又如何钓鱼呢? 简单,自己做就是了。 白沙河两岸有不少白杨树,折了一根笔直的树杈、略加修整就是鱼竿了,从怀中掏出一根细麻绳做鱼线,一根弯好的绣花针做鱼钩,一小节木棍做浮漂,再从湿地中挖一条蚯蚓做鱼饵……在左臂带伤的情况下,秦锋仅用一只右手,依旧把这些事做的很好。 “嗖……啪!” 做为一名特种兵,野外生存是必修课,钓鱼更是小儿科。 不到一袋烟的功夫,秦锋就钓上来一条鲫鱼,一巴掌长,不到半斤重,炖着吃小了点,熬汤还是可以的。 天气炎热,鱼如果随意放着,很快就会死掉,那样就不好吃了。 于是乎,秦锋在岸边挖了一个小土坑,又弄进一些河水,再把鱼放进去,这样就能保证鲜活了。 有了第一条,就有第二条、第三条…… 不到一个时辰,共计钓了十一条鱼,都是小鲫瓜子、小白鲢之类的……没办法,这里的水太浅了,养不下大鱼! “嗯?” 眼看日上中天,该回家吃午饭了,秦锋把土坑里的鱼捞出来、用一根草绳串好,数了数,发现数目不对。 自己明明钓了十一条鱼,现在只有九条,少了两条。 莫非自己记错数了? 不可能,自己的记忆力特别好,几十页的密码本,自己都能在极短时间内一字不差的默背下来,更何况记个简单数字呢。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有人偷了自己的鱼。 是谁呢? 自己刚才钓鱼的时候,始终保持着极高的警惕性,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可以非常肯定河岸周围没有人靠近过。 没有人,那又是谁偷的呢? 仔细查看土坑周围,赫然发现了一串竹叶形脚印,还有几根掉落的金褐色羽毛……高抬腿、轻落足,秦锋顺着脚印向前寻找,结果在一片灌木丛中找到了偷鱼贼……竟然是一只金雕! 金雕,属于大型猛禽,主要栖息在北方的草原、荒漠、河谷地带中,性格凶猛、力量极大,飞行速度快如闪电,可以捕杀狍子、野鹿、山羊……等大型猎物,就连凶恶的草原狼,都难敌金雕的利爪,乃是当中无愧的空中之王! 成年金雕,体长可达三尺,翼展可达八尺……眼前这只金雕,体长只有一尺多,金褐色的羽毛中掺杂着一些白绒毛,说明这是一只刚出巢不久的小雕。 左侧翅膀带伤,血肉模糊的,估计是在捕猎过程中,因为经验、力量不足,被拼死反抗的猎物弄伤了。 翅膀受伤之后,小金雕失去了飞行能力,只好躲藏在灌木丛中,因为腹中饥饿难忍,这才偷吃了自己的鱼,否则以金雕的骄傲性格,是不屑于偷东西吃的。 …… 穿越之前,秦锋曾经在北方大草原上参加集训,认识了几位当地的蒙古族老人,还从他们那里学会了不少本领,其中就包括如何驯养猛禽,故而对金雕的习性极熟。 在蒙古人看来,金雕不仅是空中之王,还是长生天的使者,是自由、勇猛的精神象征,如果遇到了受伤的金雕,一定要出手救治,这样可以得到长生天的保佑了。 秦锋脱下长袍,慢慢的靠拢过去:“小家伙,不要害怕,哥哥不会伤害你的!” “啾——啾!” 眼看有人靠近,小金雕立刻警觉起来,浑身羽毛炸起,用坚如铁钩一般的喙猛啄了过来……秦锋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小金雕的脖子,再用长袍一裹、包了个严严实实,顿时无法挣扎了。 接下来,抱着小金雕、拎着钓来的鱼,高高兴兴的返回家中,让晋玉娘出手救治小家伙。 经过检查,发现小金雕伤的不重,就是左侧翅膀下面被某种野兽抓伤了,看着血肉模糊的,其实没有伤到骨头,略加清洗之后,敷上金疮药、生肌散,再包扎一下就行了。 而在治疗过程中,又有新的发现。 金雕的爪子大都是黑褐色的,这只小雕的爪子竟然是纯白色,犹如羊脂美玉一般。 玉爪金雕——金雕一族中的王者,美观漂亮、性格勇猛,战斗力极为强悍,远非一般的金雕可比,而且数量十分稀少,可遇而不可求! 出门钓个鱼,就捡到这么个宝贝,真是运气爆棚啊!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6.html 第七章鱼儿上钩了! 之后一个多月里,秦锋天天到河边钓鱼,每次都能满载而归,至于钓来的鱼,只留一小部分自用,余者都送给了堡内的军户们,算是对他们的一点点回报吧。 至于小金雕,在晋玉娘的精心医治下,已经完全痊愈了,接下来,该如何处置它呢? 自古以来,达官显贵们大都喜欢飞鹰走犬,为此往往不惜重金收购名鹰、名犬。 如今在西北地区,一只健康的金雕大约价值七八十两银子,足够买三四头壮牛了;玉爪金雕数量稀少,价格是普通金雕的十倍,也就是七八百两银子,如果贩卖到京城去,价格还要翻上几倍! 换而言之,只要把小金雕卖掉,秦家立刻鸟枪换炮,不敢说大富大贵,起码一二十年内吃喝不愁了。 秦锋会这样做吗? 当然不会了! 金雕是长生天的使者,更是自由、勇敢精神的象征,岂能为了一点点银子,就把它卖给权贵们玩弄呢? 那是对自由、勇敢精神的亵渎,更会获罪于天! 于是乎,秦锋决定了,放生! …… 六月十二日,又是晴天。 “小雕,去吧,迎风雪、斗寒霜,搏击万里长空,去勇敢面对自己的宿命……记住一句话:不自由,毋宁死!” “啾——啾!” 白沙河边,叮嘱一番之后,秦锋用力向上一抛,小金雕顿时腾空而起,盘旋几周之后,向着远方飞翔而去…… 放生之后,心里空落落的,秦锋叹息一声,开始坐在河边钓鱼。 或许是放生了长生天的使者,从而得到了赐福,今天运气特别好,一连钓上来好几条大鱼,最小的都有二斤多重。 这不,又有一条‘大鱼’上钩了……三道人影向自己走过来,正是独眼龙-吕斗赢和他手下两名恶奴:王勇、张强! 眼看三人靠近,秦锋装出一副恐慌的样子,站起来拱手行礼:“见过吕公子!” “蛟郎,听说你最近迷上钓鱼了?” “唉,没办法,日子过的困难,全靠玉娘一个人苦苦支撑着,我又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无用之人,干不了力气活,只好来河边钓点鱼,好歹贴补一下家里,真是让吕公子见笑了。” “哈哈,天天坐在河边钓鱼太辛苦了,不如本公子发发善心,送你去一个不用干活,还能天天有饭吃、有钱花的地方如何?” “吕公子说笑了,不劳而获,世上岂有那种好地方?” “当然有了,那就是阎王殿,等你下去之后,本公子会经常给你上贡品、烧纸钱,那样你不就有饭吃、有钱花了吗,哈哈!” 吕斗赢一脸狞笑,带着两名恶奴步步逼近,自己早就想弄死秦锋了,上次在两狼山中,就是自己打的闷棍,还把秦锋从七八丈高的悬崖上推了下去。 没想到这小子命大,心跳、呼吸停止了一天多,竟然奇迹般的又活了过来。 最近一段时间,听说秦锋天天到河边钓鱼,于是带着恶奴寻了来,准备再下毒手! 失败的教训,必须吸取。 这次嘛,先用绳子勒死,而后大卸八块,再挖个深坑埋掉,不信他还能再活过来,只要秦锋一死,百户官职、还有晋玉娘那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就都是自己的了,想想就浑身兽血沸腾,恨不得今晚上就入洞房,好好快活一番,嘿嘿! “不要过来,你们不要过来,救命啊。” “哈哈,傻小子,没用的,我们早就查看过了,这里位置十分偏僻,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你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用的,还是乖乖听话,让王大爷送你上路吧。” 秦锋似乎吓坏了,直接瘫坐在地方,身体瑟瑟发抖。 另一边,王勇满脸狞笑,手持一根牛皮绳来到近前,就准备下手勒人。 “嗖……刷!” 那知就在此时,秦锋突然一跃而起,顺手拔出一根藏在靴桶中的坚硬木刺,狠狠扎在了王勇的心脏位置,还用力扭了一下,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看着胸口的大血窟窿,王勇呆愣片刻,想要说些什么,可惜一个字都没吐出来,身体就轰然倒下了! “啊,小子,找死,老子今天非把你大卸八块不可!”另一边,张强反应过来,从腰间拔出一柄短刀,恶狼一般扑了过来。 秦锋毫不畏惧,又从靴筒中拔出一根硬木刺,上前与之交战。 “嗖……嗖!” 身高、力量,武器各个方面,秦锋完全处于劣势,几个回合下来,被逼的步步后退,胸口位置还露出了破绽。 趁此机会,张强狞笑一声,挥刀狠狠刺了过去……再看秦锋,竟然不躲不闪,用木刺猛扎对方右肋。 “啊,卑鄙小子,你又使诈!” “嘿嘿,兵不厌诈,只怪你傻!” …… 眨眼之间,二人几乎同时中招了,结果却截然不同,秦锋仅仅后退了一步,身体毫发无伤,原来他早有准备,偷偷将一面铜镜藏在了胸口位置,替自己挡下了致命一刀。 张强可就倒霉了,右肋上狠狠挨了一击,顿时血流如注,痛的他哇哇怪叫,再也不敢恋战了,一边捂着伤口、一边转身逃跑,连自家主子都顾不上了,只想保住自己的小命! 很可惜,他不知道木刺上涂抹了狼毒花! 如果不跑,或许还能支撑一会儿,如今用力狂奔、加快了血流速度……毒血攻心,只跑出了十几丈就摔倒在了地上,挣扎几下、绝气身亡! “你……你……我……我……不要过来……救命啊!”再看吕斗赢,双目圆睁、嘴巴大张,足能塞进去五个鸡蛋,满脸都是不可思议。 今天,不是自己来杀人灭口的吗? 怎么转眼之间,局势完全逆转了,看似软弱的小羊羔,竟然杀掉了两只饿狼……我这是在做梦吗? 对,一定是做梦,好可怕的噩梦,怎么还不醒啊,咬自己一口试试……啊,好痛,不是梦! “秦锋,你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我给你跪下、我给你磕头、我叫你祖宗,你就是我翻了倍儿的活祖宗……呜呜!” “不杀你,给个理由!” “理由……我想想……有,有理由,之前暗害你的事情,都是吕冒桂那个老王八蛋暗中唆使的,你该去杀他才对,不要杀我,因为我根本不是吕冒桂的儿子,二十多年前,路过此地的骆驼客才是我亲爹,我娘临死前告诉我的,她掐算过时间,我……你……噗通!” 对吕家那点糟烂事,秦锋一点兴趣也没有,拔出最后一根坚木刺,狠狠扎进了吕斗赢的咽喉,后者栽倒在地上,抽搐几下、死不瞑目! 接下来,搜查三具尸体,结果搜出了二十多两银子。 拿着银子、拎着鱼,秦锋沿着河边向上游走去,又找到一处隐蔽地方,脱下沾血的外衣,用河水清洗干净,挂在一根树杈上晾晒。 六月份的日头很毒,一顿饭的时间衣服就晾晒好了。 趁着晾晒衣服的功夫,秦锋把银子藏在一个枯树洞中,又做了些伪装,而后穿戴整齐,不慌不慌的返回七杀堡。 返回的路上,还和遇到的军户们打招呼,闲聊几句,心态显的极为平和。 任谁也看不出,这位刚刚大开杀戒,送了三个人渣下地狱! …… “啾--啾!” 小院中,晋玉娘还在处理药材,小金雕则在屋顶上玩耍,看到秦锋回来了,立刻鸣叫着飞了过来,张大嘴巴要鱼吃! 原来这小家伙放生之后,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子,就飞回来了……管他什么自由精神,还是蹭吃蹭喝更舒服一点! 秦锋:…… 黄昏时分,七杀堡内大乱起来,到处都是叫喊声,准确的说是夹杂着兴奋、快乐的叫喊声。 “大家快出来啊,可了不得了,出人命了!” “啊,谁死了?” “是吕公子和王勇、张强,被人杀死在了河边上,遍地都是血,那景象惨极了,嘿嘿。” 六月天气炎热,几名军户干完活之后,浑身都是汗水,结伴到河边洗澡,结果发现了吕斗赢三人的尸体,连忙跑回来报信了。 出了人命案,怎么办? 如果是中原内地,应该上报官府,由知县大老爷审理案件、派差役捉拿凶手! 榆林镇属于九边,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本没有知县、知府之类的文官,一切军事、经济、刑罚事务,皆由本地千户、百户负责处理,若是处理不了,则上报卫指挥使司,或者榆林镇总兵府。 七杀堡百户之职、如今正由吕冒桂代理着,不过嘛,这家伙恰好不在家,而是去了数十里外的镇北城,给那位干女婿溜须拍马去了。 吕家的恶奴们不敢怠慢了,一边派人看守吕斗赢三人的尸体,守护住凶杀现场,一边连夜派人前往镇北城报丧。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7.html 第八章摆脱嫌疑! “哒……哒哒!” 第二天上午,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中,吕冒桂带着人回来了,随行的还有一名军官,大约三十七八岁,身材高大、相貌刚毅,颇有几分英武之气! 身后跟着几名亲兵,个个身材魁梧、装备精良,一看就是骁勇之士! 仁宣之治以后,大明朝的吏治日渐腐败,军中更是如此,以至于军户大量逃亡,卫所军的战斗力一落千丈! 没办法,为了保卫边境安全,从明英宗、景泰帝时期开始,朝廷开始推行‘募兵制’,从民间、或者军户余丁中招募骁勇之士从军,这种军队经常以营为编制,故而称为‘营募兵!’ 虽然推行了‘募兵制’,可是‘卫所制’并没有取消,因为这是开国皇帝-朱元璋亲自定下的,‘违背祖制’这顶大帽子没有那个皇帝敢戴的! 于是乎,大明朝就出现了营募兵、卫所兵二者并存的现象,前者的待遇高、装备好、战斗力强,主要负责对外战事,类似于后世的野战军;后者装备差、战斗力弱,主要负责防守城堡、类似于后世的城防军! 不过嘛,卫所军中的高层军官们,往往会畜养一些家丁,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上千人,严格训练,再配以最精良的装备,用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这次来的军官带的那几名亲兵就是如此了。 闲言少许、书归正传。 眼看吕冒桂带人回来了,七杀堡内的军户们纷纷涌了出来,一边看热闹,一边窃窃私语:“快看,来的是董副千户,郑千户怎么没来,死的可是他的干小舅子啊?” “哼,两年前那件事之后,郑千户就缩进了镇北城中,别说死个干小舅子,就算是死了干老丈人、亲老丈人,他也不会出来的,别人的命那有自己的命要紧!” “说的是,受了伤的王八,轻易不敢探出壳了,反正他的老丈人、小舅子数量多,死几个也不是什么大事!” …… 秦锋混在人群中、竖起耳朵,倒是听到不少信息。 原来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有一正一副两名千户,正千户叫:郑迁乾,是一个阴险狠毒、贪财好色的家伙,光小妾就纳了十七房,平日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被其害的家破人亡的军户不在少数! 坏事做多了,仇人自然就多。 两年之前,郑千户带领手下出游之时,被仇人暗中射了一只冷箭,正中胸口位置,因为救治的及时、小命算是保住了,可也躺了大半年! 从那以后,这家伙就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生怕再遭到仇人的暗杀,迫不得已,非得出城的话,也会身穿甲胄,带上大批护卫才行。 副千户叫:董勇杰,为人比较正直,且有一身好武艺,在镇北千户所一带风评不错。 另外吗,这两位千户一向是面和心不和,暗地里没少了针锋相对;治下各堡的百户、试百户们也分成了两大派,或是支持郑千户,或是支持董副千户,内耗严重。 出了人命案件,自然要审理一番了,地点就在白沙河边上,这里是第一凶杀现场。 三具尸体还躺在地上,因为天气炎热,已经有些发臭了,吸引来很多大嘴乌鸦,在天空中不断盘旋、鸣叫。 吕冒桂扑上去,抱着儿子的尸体号啕大哭:“我的儿啊,你死的好惨啊,完了……我们老吕家绝后啦,是那个挨千刀的恶人害了我儿性命,待老夫抓到你,非的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呜呜!” 吕冒桂老泪纵横,哭的很是伤心,可惜他至今都不知道,吕斗赢其实是别人的种,自己当了二十多年的绿毛大王八! 与此同时,董副千户仔细检查了三具尸体,又看了看周围的痕迹,不禁倒吸一口冷死! 三人是被枣木刺杀死的,都是一击毙命、干净利落,说明凶手不仅心狠手辣,而且本领高强,下手又准又稳又狠,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绝做不出这么漂亮的活! 问题是,凶手为什么不用刀剑、匕首杀人,而是用了枣木刺呢? 难道说,凶手很穷,连把匕首都买不起? “老实交代,堡内军户当中,昨天有谁来过河边?” “回……回……回副千户大人的话,在……在……在下昨天上午,来过河边垂钓!” 到河边钓鱼的事情,堡内的军户们几乎都知道,因此上,秦锋主动站了出来,说话哆哩哆嗦,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你是谁?” “在下秦……秦……秦锋!” “哦,你就是那个被雷电劈开棺材、死而复生的秦锋,前任秦百户的独生儿子?” “是!” “你的事情,本官早有耳闻,连阎王爷都不收你,真是个命大之人,老实交代,你在河边垂钓之时,可曾看到是谁杀了吕斗赢三人,或者看到什么异常之事吗?” “回……回……回副千户大人的话,在下专心钓鱼,未……未……未曾看到杀人凶手,也没有发现异常之事。” “真的没看到?” “没……没有!” “哼,老实交代,人是不是你杀的?” “不………不是……呜呜!” 董副千户上前两步,目光凌厉如刀,秦锋顺势瘫坐地上、话音中带着哭腔,一副吓坏了的样子。 “姓秦的小子,肯定是你害了我儿性命,我要你偿命!”另一边,吕冒桂张牙舞爪的扑过来,就要用王八拳打人,不想被董副千户一把拦住了。 “吕试百户,不可莽撞,本官刚才检查过了,三人都是被枣木刺杀死的,而且是一击毙命,这说明凶手不仅心狠手辣,还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高手,秦锋只是一个少年人,胆子又小,手臂骨折,绝不可能是杀人凶手,知道你晚年丧子、心中哀痛,可也不能冤枉好人不是!” “这个……这个……唉!” 吕冒桂很不甘心,却不得不承认,董副千户说的有理。 要知道,自家儿子会一点花拳绣腿的,王勇、张强两名恶奴都是刀客出身,心狠手辣、武艺不凡,寻常三五条大汉都近不了身。 再看秦锋,在七杀堡内是出了名的胆小鬼,平时连只鸡都不敢杀,而且身体瘦弱、左臂带伤,说他是杀人凶手,别说他不承认了,就算是他承认了,恐怕也没人相信。 接下来,又询问别的军户,有谁昨天到过白沙河边。 结果是人人摇头,谁也不想趟这趟浑水,生怕成为嫌疑人。 什么都问不出来,这可如何是好呢? 吕冒桂有点小聪明,眼珠转动几下,想出一个好主意——利诱! “大家伙听好了,我儿死的太冤枉了,这个仇必须报,那怕倾家荡场也在所不惜,现在,有谁能站出来指认杀人凶手,或者提供出重要线索,我赏给他纹银二百两、良田五十亩、再加上耕牛两头!” “哗!” 吕冒桂重金悬赏,周围的军户们不禁一阵大哗,交头接耳起来。 现在的市面上,一两银子能买一石精米,三十两银子能买一头耕牛,二百两银子能置办一座不错的宅子,至于良田,更是无数庄家人的命根子,如此重赏谁能不心动呢? 可惜,大家伙是真不知道。 退一步说,就算知道了,也决不能往外说,吕家在七杀堡作威作福多年,住在这里军户谁没受过欺负,家破人亡的都有。 现在有人杀了吕斗赢,替大家伙出了一口恶气,对这样的大侠,就该贡上长生牌位、早晚三炷香跪拜,又岂能出卖呢! 军户们没人站出来,主要是不知道,其次是良心不允许。 …… 威逼无用,利诱也无用,吕冒桂这下彻底没辙了,只能继续抱着儿子的尸体痛哭,董副千户看不下去了,出言安抚了几句: “吕试百户,这件案子太棘手了,没人证、没线索,只怕短时间内很难找不到杀人凶手,如今天气炎热,令郎的尸体不能这样搁着,莫不如先用棺材收敛起来,让他早一点入土为安吧,至于杀人凶手的事,可以慢慢追查,早晚会抓获的。 另外吗,说一句不当说的话,凶手刺杀令郎,十有八九是来寻仇的,即是寻仇,就不会轻易罢手,吕试百户以后出行千万多加小心啊!” 董副千户几句话,可把吕冒桂吓的不轻,两只小绿豆眼都差一点掉出来。 这些年来,自家父子是打瞎子、骂哑巴、刨绝户坟、踹寡妇门……坏事不知做了多少,仇家更是结了无数。 刺杀之事,莫非是那个仇人做的? 儿子死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自己了? 想到这里,吕冒桂只觉的脖子根发凉、小腿肚子转筋,再也不敢多耽搁了,立刻命令手下人把三具尸体抬回去,买来棺材入殓。 按理来说,吕家不缺钱财,应该停尸七天,好好祭奠一番才是。 事实上,第二天吕家就举行了出殡仪式,把吕斗赢埋在了十里外的高岗上,连坑都不用挖,现成的,就是之前秦锋没用的那个。 至于王勇、张强两个恶奴,连口棺材都没混上,用两张破席子一卷,直接扔进山沟完事了。 第三天一早,吕冒桂带着几房妻妾,收拾好了金银细软,以探望干女儿为名,在几名恶奴的保护下离开了七杀堡,到几十里外的镇北城避难去了。 原来老家伙看似嚣张跋扈,其实骨子里特别怕死,担心某天晚上,仇家摸上门来给自己一刀,那不就玩完了嘛。 因此上,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避避风头,等抓住杀人凶手之后,再回七杀堡! …… “呸,老乌龟、真狡猾,算你命大!”得知消息,秦锋暗吐了一口口水。 本想找个机会干掉吕冒桂,彻底除了这个祸害,没想到这老家伙竟然溜走了,除恶不尽,早晚必是祸害,自己还需多加小心才是。 之后的日子里,秦锋开始安心修养,争取早日康复。 或许是晋玉娘医术高明,照顾的好,或许是被雷电劈过,体质发生了变化……又过了一个多月,秦锋的身体就完全康复,就连左臂都取下了夹板,可以自由活动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8.html 第九章薛家商队! 七月十八—晴天。 上午时分,晋玉娘在屋子里忙着炮制药材,挑、拣、颠、筛、刮、捣、碾、压……每一道工序都极为细致,从而保证制做出来的成药不出差错、药效十足。 ‘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人命死生之系’……这可是晋家人的祖训! “嗷——嗷!” “向东飞……向南飞……向西飞……再转两个圆圈……好极了!” 院子中央,秦锋正在训练小金雕,按照自己的指令做出各种飞翔动作。 没办法,连续放生了好几次,可是小金雕转上几个圈子,又会飞回秦家来继续的混吃混喝,怎么都赶不走。 无奈之下,只好收留下了,正式成为家中的一份子,而且秦锋利用空闲时间,开始对小金雕进行军事训练。 没错,就是军事训练! 金雕是一种极有灵性的猛禽,智商颇高,经过训练之后,可以帮助人类捕猎、送信、预警……甚至上阵杀敌! 比如蒙古部落之中,就有专门的训鹰人,可以利用金雕、鹰隼之类的猛禽在高空中侦查敌情,犹如多了一双千里眼,处处料敌于先。 数百年前,成吉思汗的大军能够百战百胜,短短时间内横扫亚欧大陆,这些猛禽功不可没! 穿越以前,秦锋在大草原上接受特训之时,从几位蒙古老人那里学会了很多本领,其中就包括训练猛禽,如今刚好派上用场了。 小金雕非常聪明,很快学会了不少技能,做为奖励,秦锋给它起了一个又好听、又霸气的名字——闪电! 快如闪电,傲视九天,唯有这样的名字才配的上空中之王! …… “来啦,来啦……薛家商队来啦,乡亲们快点出来啊!” “嗯,商队?” 正和小金雕玩的高兴,大街上人喊马嘶,极为热闹,其中还掺杂着军户们的欢呼声。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秦锋走到门口看了看,原来军堡内来了一支商队,大约有四五十挂骡马大车,上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车上还插有认旗,上书四个大字:绥德—薛家! 这四个字,在西北一带可谓是妇孺皆知。 大明朝的商业活动比较发达,商人数量众多,而且几百年下来,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形成了三大商帮: 一是徽商,主要盘踞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经营海盐、丝绸、粮食、茶叶、瓷器……等生意,同时参与出海贸易,赚取了大量财富,徽商财力之雄厚、冠绝天下! 二是晋商,就是山西商人,主要从事票号、典当、煤炭、冶炼生意,晋商们头脑敏捷,小算盘打的最是精明了。 三是秦商,就是陕西商人,主要经营青盐、茶马、玉石、棉花生意,秦商的特点是忠厚为本、诚实不欺! 绥德—薛家就是秦商之中的翘楚,拥有大量的商铺、商队,家财之多,富可敌国,并与花马池-高家、西安府-胡家,并称为‘西北三大秦商!’ 不仅如此,薛家还参与军供生意,组织商队向西北一带的军镇、军堡出售物资,因为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故而深受军户们的好评。 七杀堡比较闭塞,又是出了名的穷困,故而很少有商旅来这里,如今薛家商队一来,真比过年还让人高兴呢。 “伙计,青盐怎么卖?” “和往年一样,十五文钱一斤。” “好,称上五斤!” …… “伙计,棉花呢?” “四分银子一斤!” “来二十斤,最近手头不方便,我用三张羊皮换行吗?” “行!” 七杀堡的军户们涌上前,争相购买薛家商队的货物,有钱的付钱,没有钱的话,以物易物也是可以的,而且价格相当公道。 家中的粮食、油、盐、酱、醋、茶都不多了,秦锋也想买一些,可惜囊中羞涩,连一文钱都没有。 没办法,以前的自己就是个废物,只会混吃混喝,从未赚过一文钱。 上次干掉吕斗赢三人,倒是搜刮了二十几两银子,藏在了河边的树洞里,可是那些银子轻易不敢拿出来,否则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晋玉娘那里也不好交代,总不能说是自己捡来的吧? 那种话,没人信! 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如此穷困潦倒,整天靠着女人养活呢,必须想办法赚钱,过上幸福生活。 问题是,如何赚钱呢? 除了一身杀人技,自己似乎别无所长了,要不然去当杀手,又或者给有钱人当保镖? 胡思乱想之际,有客人登门了,是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身穿蓝色锦缎长袍,看起来挺精神,身后跟着两名伙计、都穿着薛家商队的服饰。 “敢问一声,晋姑娘在家吗?” “你们是谁,找玉娘有什么事?” “老朽孙得贵,是薛家商队的一名管事,今日冒昧登门拜访,皆因我家公子身边的一名丫鬟病了,听堡内的军户们说晋姑娘的医术十分高超,故而前来求医!” “哦,病人现在何处?” “就在外面马车上,病的颇重,不宜行走,还请晋姑娘移步前往医治,诊金好说!” “好,稍等一下!” 秦锋走进屋中,和晋玉娘说清了情况,后者立刻背起一个小药箱,出门和孙掌柜的略加交谈,而后跟着他们去给病人诊治。 秦锋略加思索,也跟着一起过去了。 …… 薛家商队当中,有一辆双马驾辕的银箱车,高大宽敞、装饰漂亮,一看就是富贵人的坐驾。 孙掌柜来到车前,躬身行礼:“启禀公子,女郎中请来了。” “哦,我看看?” 车门打开,里面坐着一位白衣小公子,十六七岁模样,面如冠玉、唇红齿白、皮肤白皙……妥妥的小帅哥一枚! 还不是一般的帅,而是非常帅! 如果说,秦锋的颜值是七分,白衣小公子的颜值起码有十二分,古之潘安、宋玉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车里还有一名小侍女,姿色不俗,可惜小脸上一片蜡黄色,身体斜躺在软榻上,一看就是生病了。 “这位就是女郎中,皎若秋月、秀色可餐,没想到七杀堡这种小地方,还有这样的大美人,真是难得啊……美人姐姐,上车来吧,快给绿柳看一看,她究竟生了什么病?”白衣小公子指了指旁边的位置,示意晋玉娘上来,给自己的小侍女看病。 陌生男女,同车而坐,是一种非常无礼的行为。 不过嘛,军户子弟,没那么多穷讲究,再加上治病救人要紧,因此晋玉娘也就没有挑理,径直上了马车,开始诊脉治病。 小侍女—绿柳看着情况糟糕,其实病情并不严重,就是长途跋涉、水土不服,再加上天气炎热,这才病倒了。 晋玉娘给她扎了几针,推宫过血、正本清源,又取出一颗自制的清心丹,让她吞下去……没过一会儿,情况果然大为好转。 又给了十几枚药丸了,叮嘱绿柳按时服用,三天之内,必定康复如初! “呵呵,姐姐不仅生的漂亮,医术更是高明,堪比扁鹊再生,听说姐姐姓晋,却不知芳龄几何,是否许配人家,本公子姓薛、今年一十七岁,至今尚未娶妻,不知美人姐姐有意否?” “你……无礼!” “呵呵,美人姐姐莫恼,本公子只是心生爱慕、一时间有些情难自禁罢了,这里有纹银十两,算作诊金,请收好!” 说话间,白衣公子递过来一锭银子,并在交接之时,用小拇指划了一下晋玉娘的手心,顺便送了一记媚眼! “你……你……登徒子!” 晋玉娘羞的粉面通红,急忙下了马车,就像受惊的小兔子一样跑掉了,连那锭银子都遗落在了地上。 秦锋一直冷眼旁观,却什么都没说,上前捡起了银子,跟薛家商队的伙计购买了家中急需的米、面、油、盐……等物品,而后搬回了家中。 …… “蛟郎,对不起,没想遇到一个登徒子!”回到家中,晋玉娘依旧坐卧不安,毕竟当着未婚夫的面被其他男人调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 “呵呵,玉姐,不妨事的,一只顽皮的小雌鸟罢了!” “什么,雌鸟……你是说,那位薛公子是女的?” “没错,女扮男装!” 秦锋早就看出来了,毕竟装束能骗人,男女之间的体型差异骗不了人,否则的话,那个男人敢调戏晋玉娘,自己早就拔刀杀人了! 不过嘛,一个女人,竟然喜欢调戏别的女人,倒是很怪异,莫非那家伙是个拉拉? 拉拉,自古有之啊! 另外吗,‘薛公子’毕竟调戏了自己的未婚妻,自己必须报复一下,打她是不行的,骂她也不合适,那就用精神胜利法给她起一个外号吧。 叫什么呢? 有了,就叫她:小兔兔!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再说了,她的确挺小的,一马平川,嘿嘿!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19.html 第十章小兔兔的故事! 一夜无话。 第二天,又是大晴天,晋玉娘决定进山采药,为了安全起见,秦锋这次坚持陪同前往,顺便叫上了耗子,一起进山打点野味,改善一下生活。 还有小金雕-闪电,跟着一起前往,可以帮着捕捉猎物! 三人做好了准备,带上钢叉、猎弓等物出了七杀堡,结果在堡外又遇到了薛家商队。 昨天,和军户们交易完之后,天色已经晚了,薛家商队干脆就在堡外扎营,休息了一晚上,今天一早启程,准备前往六十里外的孤山堡。 从七杀堡前往孤山堡,两狼山乃是必经之路。 “玉娘姐姐,你们这是去那里啊?” “薛公子安好,我们准备进山采药!” “哦,那本公子捎你们一程吧,正好顺路。” “这个……好吧,多谢了!” ‘薛公子’从车内蹦了出来,邀请三人随队同行,说话之间,还不忘一个劲的抛媚眼。 知道她是女儿身,晋玉娘到不介意这些了,只当她生性顽皮罢了,至于同行的事情,在征求秦锋的意见之后,点头答应下来。 三十多里路呢,既然有车坐,又何必步行呢! “玉娘姐姐快过来,和本公子坐在一起。” “多谢!” “不必客气,玉娘姐姐,昨天我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本公子貌比潘安、年少多金,风流倜傥、用情专一……你若是答应下来,立刻就是薛家少夫人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薛公子’拉着晋玉娘上了自己的马车,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还不时搞点小动作,弄的后者哭笑不得,秦锋和耗子则坐上了另一辆货车。 接下来,队伍启程,直奔东南方向而去。 …… “小兄弟,怎么称呼?” “在下秦锋,敢问大叔怎么称呼,在薛家商队干多久了?” “哈哈,我叫刘大壮,绥德州人,在薛家商队快二十年了,一直在赶大车,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 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相貌憨厚、性格纯朴,就是有一点话痨,一路上说起来没完,趁着交谈的机会,秦锋旁敲侧击、打探起了‘小兔兔’的底细,结果还真得到不少消息。 当代薛家-家主叫薛仁礼,精明强干、善于经商,赤手空拳起家,用了不到二十年就赚取了百万家财,被人们尊称为:薛财神! 薛财神不仅财运好、桃花运也相当不错,一连迎娶了十几房娇妻美妾,可谓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惜啊,人生没有十全十美的。 薛财神别的方面事事如意,唯独在子嗣上不顺心,娶了十几房妻妾,竟然没一个生养的。 为求子嗣,薛财神四处求神拜佛、修桥铺路、积德行善……银子不知花了多少,终于在四十岁上得了一个女儿,自然视作掌上明珠一般。 中年得女之后,妻妾们再无所出,因此上,薛家的百万家财自然由这个独生女继承了。 问题是,华夏之地,自古都是男尊女卑的,薛家以后由一个女子继承家业,难免被外人们轻视,怎么办呢? 薛财神苦思冥想之下,决定把女儿当成儿子来培养,从小就给她穿男子装束、学男子礼仪、玩男孩子才玩的东西,还给女儿娶了一个十分中性化的名字:薛瑾瑜! 古语有云:君子如玉,怀瑾握瑜! 由此可见,薛财神希望自己的女儿,志向上不输须眉男子,争取做一个‘女公子!’ 薛瑾瑜今年一十七岁,天资聪明、很有商业头脑,这次随商队一起游走四方,就是为了增加阅历、为日后接管家业打好基础。 …… ‘原来不是天生的拉拉,而是特殊因素造成了心理扭曲、导致了自我性别认识混乱’……弄清情况之后,对这个四处撩妹子的‘小兔兔’,秦锋不再鄙视了,反而生出了几分同情心。 你本是女娇娘,却被逼成了男儿郎,看似风流潇洒、人人羡慕,内心苦楚又有谁人知道,可怜啊! …… 队伍行进了三十余里路,前面出现了一大片山脉,危峰兀立、层峦叠嶂,草木非常茂密,隐约可以听到各种鸟兽的鸣叫声。 中间有一条大峡谷,大约有三十多丈宽,将整个山脉一分为二,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两头巨郎在对峙着,故而得名:两狼山。 望着眼前的高山,秦锋没有感到壮观雄伟,反而生出一种异样感觉:血流加速、心惊肉跳,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不好,有危险!’ 秦锋有一种特殊能力,就是可以欲知危险! 当然了,这种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历经无数厮杀、多次在生死边缘徘徊,从体内激发出的一种潜能。 人有六感,而这种特殊能力,可以称之为‘第七感觉!’ 穿越之前,执行各种危险任务之时,秦锋就是凭着第七感觉,才多次死里逃生的,相当精准。 “嗷——嗷!” 与此同时,小金雕-闪电腾空而起,还发出一阵阵急促的鸣叫声,明显是在示警。 秦锋不在犹豫,一跃而下,快跑几步追上了银箱车,逼停之后,一把拉开了车门:“小兔兔……不是,薛公子,快让队伍停下来,前面树林中有埋伏,十之八九是劫匪,队伍再往前走就危险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怎么会有劫匪呢……哦,我明白了,肯定是你看到本公子和玉娘姐姐亲热,吃醋了,故意跑过来捣乱的,哈哈!” “哼,没时间跟你说笑,若是不信,自己出来看看吧,前面那片松树林,再看看半空中,明白了吗?” “树林、空中,有什么不对……啊!” 小兔兔-薛瑾瑜是个聪明人,探出头看了看,顿时脸色大变。 原来山中有很多飞鸟,时起时落、在树林中寻找食物,前面那片松树林上空,同样有很多飞鸟盘旋,却没有一只落下去的。 这说明什么? 说明松树林中藏着人,数量还不少,这才惊的飞鸟不敢落下。 荒山野岭、密林藏人,明显不怀好意啊……想到这里,薛瑾瑜立刻警惕起来:“来人啊,命令队伍停止前进,靠在路边休息一下,再派人去前面探探路!” “诺!” 命令下达,队伍暂停。 又派了两名机灵的伙计,悄悄到前面查看情况,片刻之后,两名伙计急匆匆的跑回来了,脸色吓得铁青! “回公子的话,前面松树林中的确有埋伏,黑压压一大片,少说也有三四百人,全都拿着刀枪!” “哦,可看清是什么来路了吗?” “怕对方察觉,我们不敢靠的太近,因此看不出来路!” 薛家商队有一百多名伙计,且配备了弓箭、刀枪等武器,一般的小毛贼根本不敢打坏主意,对方既然敢半路设伏,那就肯定不是一般的盗贼。 不是猛龙不过江啊! 与此同时,孙掌柜得到消息,急忙来到了车旁:“公子,既然前面有埋伏,咱们原路返回吧,到七杀堡躲一躲!” “不行,咱们的商队以大车为主,装着沉重的货物,如果掉头的话,速度肯定快不了,一旦劫匪们追上来,就会跟狼群追杀笨牛一样、把咱们吃的干干净净!” “那咱们丢了货物,骑马快跑?” “没有用,咱们的马匹数量有限,而且大都是驽马,跑不快,就算是弃车而逃,还是逃不掉的。” …… 处境危险,冲又冲不出去,逃又逃不掉,怎么办? 关键时刻,还是秦锋出了一个主意,让伙计们把几十辆大车围成一圈,首尾相连,形成一道防线,一众人等手持刀枪、弓箭守在里面,严阵以待。 如此以来,商队就变成了一只刺猬,劫匪们无从下手,或许会自行离去的。 “大家快点行动,就按照秦小兄弟的办法,把车辆围成一个圆圈,劫匪不来就罢了,若是来了,咱们就跟他们拼了!” “诺!” 在孙掌柜指挥下,上百名伙计一起动手,很快摆好了车阵,并把小兔兔-薛瑾瑜的银箱车放在中间,以确保安全。 接下来,众人集中精神、死死盯着松树林方向,一刻钟过去了,没有动静。 两刻钟过去了,没有动静。 三刻钟过去了,还是没有动静。 …… 什么情况,莫非见商队警觉起来,劫匪们悄悄撤走了,又或者,有别的阴谋诡计? 正当众人急躁难安,胡乱猜测之时,松树林中突然冲出一支队伍,大约有三百多人,一个个白沙蒙面、挥舞钢刀,坐下骑的却不是马,而是一头头高大的骆驼! 糟糕了,是沙匪!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0.html 第十一章路遇沙匪! 榆林镇的北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毛乌素大沙漠,而在茫茫沙漠当中,隐藏着很多穷凶极恶的匪徒,被称之为沙匪! 沙匪们来源复杂,有犯了人命案子、受到官府通缉,被迫逃出塞外的内地汉人;有为了讨生活、从草原上流浪过来的蒙古人;还有忍受不了军官欺压、被迫出逃的边镇军户。 这些人聚集在一起,烧杀劫掠,无恶不作,面蒙白纱、坐骑骆驼就是他们的标志! 榆林镇号称有三害:第一害是沙漠,第二害就是沙匪! 沙匪们如此猖獗,官府难道就不管一管吗? 管过……可惜没用。 万历三十九年,榆林镇出动了数千精锐将士,进入沙漠、大举剿匪,誓要将沙匪们一扫而光! 可是沙匪们非常狡猾,不与官兵正面作战,而是利用熟悉地理的优势,化整为零,四处躲藏了起来。 结果就是,官兵们在大漠里搜查了两个多月,却连一个沙匪的影子都没找到,反而因为流沙、风暴、炎热干渴折损了不少人马,被迫灰溜溜的退了回去。 万历四十二年、四十五年,官兵们又先后两次进入沙漠剿匪,同样是损兵折将,无功而返。 到了万历四十七年,前任榆林镇总兵-刘铤带领本镇精兵三万余人,汇合其他三路兵马共同出征辽东、讨伐努尔哈赤,结果萨尔浒一战、明军惨败,总兵-刘铤阵亡,麾下将士十死八九,逃回来者寥寥无几。 经此一役,榆林镇的军事力量大衰,再也无力出兵讨伐沙匪了,而沙匪们变的更加猖狂,人数也越来越多了,无法无天、无恶不作,过往商旅更是畏之如虎、闻之变色!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沙匪们如狂风般席卷而至,却没有立刻发起进攻,而是停在百步之外,把薛家商队的车阵包围了起来。 原来西北地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商队遇到了劫匪,双方会先行谈判,谈成了,商队留下一部分财物,劫匪们让开道路,双方避免死伤、皆大欢喜,谈不成,才会拼个你死我活! 接下来,从沙匪队伍中跑出一只白色大骆驼,上面端坐一位汉子,体型极为壮硕,就像是没毛大狗熊一般……身穿硬甲,头戴铁盔,手持一柄锯齿弯刀,明显就是匪首。 薛家商队这边,由经验丰富的孙管事出面:“前面拦路的,不知是那一路的江湖好汉,我们是绥德—薛家商队,愿留下十车财物,还请好汉们让开一条道路如何?” “哈哈,老东西听真了,老子们今天不要财物,只要一个人!” “一个人,谁?” “你家女公子—薛瑾瑜,我们大当家的吩咐了,请她回去做客!” 薛家乃是三大秦商之一,在西北地区影响力极大,黑白两道人物遇到了薛家商队,多少都会给几分面子。 没想到,今天遇到吃生米的了,这群沙匪一点情面不讲,还要强索薛瑾瑜,做客不过是说辞,实则是要绑肉票啊! “好汉说笑了,我家女公子一直待在家中,并不在这里,我们愿意留下二十车财物,还请让开一条道路如何?” “哈哈,驴粪球的,少拿谎话诓骗老子,老子早就打探清楚了,你家女公子就在这支商队中,乖乖把她留下还则罢了,胆敢说一个不字,老子一刀一个、管杀不管埋!” “这个嘛……事关重大,还请给一点时间,让我们商量一下如何?” “好,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不交人,就杀人!”说话间,匪首让人点燃一支长香,插在地上,开始计时。 另一边,孙管事找来了几位重要手下,商议对策。 女公子—薛瑾瑜不仅是家主的掌上明珠,更是薛家的唯一继承人,肯定不能交给沙匪们了,可是不交人,又该如何是好呢? “召集伙计们,保护公子,一鼓作气杀出重围如何?” “不可,沙匪们人多势众、团团围困,咱们这点人更本冲不出去,厮杀过程中,若是不小心伤了公子,咱们可就罪过大了!” “留下全部财物,求沙匪们让条道路如何?” “公子一人顶得上百万金银,这帮子沙匪又不傻,肯定不会同意的。” …… “实在不行,只有李代桃僵了,或许可以蒙混过去。” 孙管事几人商量来商量去,还真商量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找个人冒充薛瑾瑜,交给沙匪、蒙混过关,可是找谁来冒充呢? 薛瑾瑜号称公子,其实是个女人,冒充她的也得是女人,首选自然是小侍女—绿柳! 问题是,绿柳胆子太小了,见到商队被沙匪团团包围,顿时吓得瑟瑟发抖、眼泪一个劲的流……让她冒充女公子-薛瑾瑜去沙匪那边当人质,非当场吓尿了不可! 最重要的,绿柳虽然姿色不俗,却缺少一种高贵气质,就算穿上华服也没用,侍女就是侍女,永远成不了大小姐,沙匪们又不傻,肯定会看出破绽的。 除了绿柳,还有谁呢? 目光转动之间,孙管事等人看到了不远处的晋玉娘,年轻、漂亮、身材高挑,虽然穿着粗布衣裳,却有一股子天生的高贵气质,若是好好装扮一下,不比薛瑾瑜逊色分毫。 二人的年龄、身材又很相似,很好,就是她了。 不过嘛,让人家当替死鬼,这事还得商量一下,想到这里,孙管事几人围拢了过来:“秦小兄弟、玉娘姑娘,咱们被沙匪包围了,事态紧急、生死攸关,现在只有一个脱困的办法,还望你们帮个忙啊!” “帮什么忙,只怕你们是想让玉娘伪装成薛公子,去给沙匪们当人质、换一条生路吧?” “唉,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委屈玉娘姑娘一下了,放心吧,不会白干的,此事过后,薛家愿以三千两白银相赠,你们好好考虑一下,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没得考虑,不行!” 秦锋何等聪明,立刻猜到了孙管事等人的来意,并当场拒绝! 开玩笑,去给沙匪当人质,那岂不是羊入虎口嘛! “秦小兄弟,如今这世道,花三十两银子就能娶一个漂亮的黄花闺女了,三千两银子,足够你娶一百个了。” “是啊,只要有银子,还怕娶不到媳妇吗,如果嫌少,我们可以再加,四千两如何、五千两如何?” “秦小兄弟,认清现实吧,一个女人而已,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到时候人财两空!” …… “哼,少说废话,玉娘是无价的,谁想动她一根汗毛,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不怕死的尽管过来!” 孙管事等人又是利诱、又是威逼,想要迫使秦锋就范,不想秦锋严词拒绝,还举起了手中猎叉! 面对寒光闪闪的猎叉,以及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孙管事等人一句话也不敢说了,他们感觉的到,再多说一句,眼前这位少年人真敢杀人!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另一边,见到秦锋如此维护自己,甚至不惜与人搏命,晋玉娘感动的热泪盈眶、只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了,那怕今日死在这里,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你们几个混账东西,竟然让别人做替死鬼,可耻!” …… “回公子的话,小的们这也是没办法了,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啊!” “哼,本公子看你们是怕死鬼、软骨头,而且脑袋全都被驴踢了,你们也不想一想,沙匪们敢在这里设伏,肯定事先谋划好了,而且摸清了本公子的底细,小小的李代桃僵之计能瞒过他们嘛?” 小兔兔-薛瑾瑜走了过来,弄清情况之后,大声斥责起孙管事几人,吓得几人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拉拉生气,惊天动地! 与此同时,那名壮汉匪首从怀中掏出一块白色绢布,上面画有一副人头像,五官眉眼、赫然是小兔兔—薛瑾瑜的模样。 “里面的人听着,快点把人交出来,休想拿假的糊弄老子,老子可不是好糊弄的,哈哈!” 果不其然,李代桃僵之计没用! 人质不能交出去,又没有脱身之计,到了这份上,那就只能和沙匪们拼命了,孙管事不再多言,带领大小伙计们手持刀枪棍棒,严阵以待。 “玉娘姐姐,本公子御下不严,让你受惊了,本公子甘愿赔罪—对不起!” “无妨的,他们也是出于无奈,还望薛公子事后不要太过责备!” “呵呵,玉娘姐姐不仅人漂亮,还有一副菩萨心肠,秦大哥真是有福啊,话又说回来了,自古至今,男子往往视女子如玩物,毫不珍惜,遇到危险之时,真能够挺身而出为女子拼命的更是少之又少,玉娘姐姐得夫如此,你也是个有福之人!” …… 不错,‘小兔兔’很明白事理,说话又中听,秦锋对她的好感增加了一丢丢!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1.html 第十二章击毙匪首! 一柱香燃尽,眼看薛家商队不肯交人,沙匪首领不再等待,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小的们听真了,冲进去,活捉薛瑾瑜,那是个女扮男装的家伙,看着像个兔爷,千万要捉活的……余者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冲呀!” …… 呐喊声中,沙匪们发起了猛攻,有的用长枪、有的用弯刀,却没人使用弓弩,大概是怕误伤了小兔兔-薛瑾瑜,那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疙瘩。 另一边,薛家商队的伙计们利用车阵做为屏障,挥舞武器、阻拦沙匪们的进攻。 一时间,喊叫声、怒骂声、兵刃碰击声,以及人临死之前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响彻荒野! …… 生死关头,秦锋、耗子不敢怠慢了,先让晋玉娘跟薛瑾瑜一起躲进银箱车中,而后二人守在一辆大车后面,和商队的伙计们共同奋战。 人头滚滚,鲜血飞溅,耗子的胆量最小了,被如此惨烈的景象吓的浑身颤抖,用猎弓胡乱射了几箭,结果一个沙匪都没射中! 秦锋则很镇定,从一名战死的商队伙计手中捡起一副弓箭,而后挽弓搭箭、稳稳瞄准…… “啪——嗖!” 随着弓弦振动,一支狼牙箭闪电般射了出去,正中一名沙匪的咽喉要害,鲜血喷涌、气绝身亡。 接下来,秦锋频频出手,每射出一支箭、必有一名沙匪摔下骆驼,或死或伤,例无虚发。 这不奇怪,蛟龙特战队的队员全都受过严格训练,不仅能使用高端的精密武器,同样能使用落后的冷兵器,射箭更是必修课之一。 秦锋在这方面下过苦工,八十步内、例无虚发,如今变成了少年人,力量虽说弱了一点,可是射箭的准头还在,一连射翻了五六名沙匪。 可惜的是,一个人的勇猛改变不了整个局势,沙匪们的攻势越来越猛烈了,商队的防线摇摇欲坠。 “顶住,一定要顶住,千万不能让沙匪们冲进来,否则大家就都完了。” “老管事,不行了,怕是顶不住了!” …… 孙管事来回奔跑,指挥伙计们奋力抵抗,可是情况极不乐观,几乎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没办法,商队不是军队,伙计们头脑精明,做起生意来一个顶三个,可拼命搏杀就不是他们的强项了,三个伙计加在一起,未必顶得上一个心狠手辣的沙匪,何况人数上还不占优势呢! 因此上,几个回合下来,商队伙计们死伤惨重,车阵随时有被攻破的危险。 怎么办? 怎么办? 又射翻了一名沙匪,秦锋环顾周围情况,同样心急如焚。 可是危急关头,着急一点用也没有,必须强行镇静下来,想出一个退敌之策才行,否则让沙匪们冲进来,谁也休想活命,包括自己和晋玉娘! 有办法吗? 有吗? …… 有了! 河狭水紧,人急智生,秦锋目光转动之间,发现自己守卫的大车上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坛子,里面全是羊油。 古代照明,富贵人家用蜡烛,或者是带有淡香味的海鱼膏,普通百姓家没有那个财力,只好用价格便宜、味道刺鼻的羊油、猪油。 “耗子,给我火折子!” “好,接着!” 打开一个坛子,秦锋脱下自己的长袍,牢牢塞住了坛子口,用火折子引燃之后,奋力向外扔了出去…… “嗖……砰!” 羊油坛子飞出三四丈远,落地摔了个粉碎,随即化为了熊熊烈焰,直接将两名沙匪烧成了火人,摔落地上、来回翻滚,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很快就没了气息,而且熊熊燃烧的烈焰还拦住了其他沙匪的进攻道路。 “快,快,大家快用火攻,烧死这帮子沙匪!” “嗖……嗖!” 眼看秦锋一击奏效,商队伙计们有样学样,纷纷扔出了带火的羊油坛子,身上衣服不够用,就撕扯货车上的布匹、棉花代替。 一时间,车阵四周都燃起了烈焰,烧的沙匪们哭爹喊娘、死伤惨重,只好扔下数十具焦糊的尸体,狼狈不堪的退了下去。 “赢了……我们打赢了,哈哈!” 眼看打退了沙匪,商队伙计们高兴的欢呼起来,庆祝劫后重生,而后开始救治伤者,这一场激烈的拼杀下来,商队这边死伤了三十多名伙计。 晋玉娘身为郎中,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了,强忍着对鲜血的恐惧,拿出随身携带的药物,跑过去给那些受了重伤的伙计治疗。 秦锋则坐在地上休息,好尽快恢复体力,耗子凑了过来,目光中满是崇拜之色:“锋哥,看你平时窝窝囊囊的连只鸡都不敢杀,不想到了关键时刻如此勇猛,刚才起码射翻了七八个沙匪,厉害!” “没什么,我们秦家世代从军,我又岂能一点武艺都没有呢,只是平时没有显露罢了。” “说的也是,不过你藏的真深,我竟然一点不知道,快说说,你什么时候开始练武的?” “练武的事回头再跟你细说,现在抓紧时间休息吧,这帮子沙匪贼心不死,很快会再攻过来的!” “什么?” 耗子吃惊非小,连忙探出头去查看。 果不其然,沙匪们虽然死伤不小,却没有撤走,而是在匪首指挥下,重新整理队形,很快发起了第二次进攻。 …… “嗖!--嗖!” 眼看沙匪又冲过来了,商队伙计们再次施展火攻,不断扔出羊油坛子;没想到的是,这次沙匪们改变了战术,不再强行冲击车阵,而是在四周游走,保持一定距离。 耗子头脑聪明,立刻看出了沙匪们的目的:“糟糕了,他们这是想消耗商队的羊油,一旦羊油用光,就再也拦不住他们冲锋了,锋哥,要不咱们带上玉娘姐姐突围吧,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不行,沙匪们围的铁桶一般,强行突围只有死路一条。” “那怎么办,留在这也是死路一条啊!” “事到如今,突围、坚守都是个死,要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擒贼先擒王,只要杀掉沙匪的首领,他们就会不战自溃的!” 说话间,秦锋用手指了指,那个骑着白色骆驼的壮汉。 问题是,这家伙身穿数层厚的牛皮硬甲,头戴浑铁盔、上面还有精钢面罩,浑身上下防护极严,一点缝隙都找不到。 而薛家商队这边,能够远距离杀敌的,只有普通的桑木弓、枣木弓,射程、威力都非常有限,根本射不穿牛皮硬甲。 怎么办? “唉,要是有一支火枪就好了,那样的话,取匪首性命犹如探囊取物一般!” “火枪吗,本公子这里有。” 声音从背后传来,原来是小兔兔—薛瑾瑜前来查看情况,恰好听到了两人对话。 “你真有火枪?” “真有!” 说话间,薛瑾瑜从自己的箱车中取出一个精美的长木匣,打开之后,里面赫然装着一支火绳枪,黑火药、铅弹丸、清理工具……皆是一应俱全。 薛家是做军供生意的,而要想做好这门生意,必须和边军中的高层将领们打通关系。 如何打通关系? 两个字:送礼。 为将者,大都有三好:一是宝马、二是盔甲、三是兵器。 这支火绳枪,就是薛家派人到东南沿海地区,用重金从一位葡萄牙商人手里买来的,枪管用精铁制成,威力非常之大,有效射程一百二十步,八十步内可以射穿重甲! 火绳枪买来之后,本想送给一位手握重权的总兵官,现在情况危急,只能拿出来了。 “刷……咔嚓!” 秦锋拿过火绳枪,仔细检查了一遍,长三尺二寸,重十二斤左右,前有准星、后有照门,内部贯通、低端封闭,一侧有蛇形曲杆,为通火之路……与后世的狙击枪、突击枪相比较,这支火绳枪简直不堪入目,可在这个时空中它已经是最先进的热武器了! 弓箭的玩的转,火绳枪更不是问题了。 熟练的倒入火药、填充弹丸、用通条捣实,点燃引火绳……做好准备之后,秦锋找到了孙管事低语了一会儿。 孙管事脸色数变,一番冥思苦想之后,还是狠狠点了点头,事到如今,除了相信眼前这个少年,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接下来,孙管事命令伙计们、减少仍羊油坛子的频率,先是十几个、而后七八个、最后三四个,做出一副羊油消耗殆尽的样子。 …… “哈哈,太好了,他们没有羊油了!” “二当家有令,第一个冲进车阵的赏白银三百两,有活捉女公子-薛瑾瑜的,赏银五百两,冲呀!” 沙匪们果然中计了,高声呐喊着发起了冲锋,很快就杀到了近前,商队伙计们依靠车阵,用弓箭、刀枪奋力抵抗,战斗很快进入了白热化。 秦锋则躲在了大车后面,用火绳枪瞄准了沙匪首领,却迟迟没有开枪! 没办法,沙匪首领相当狡猾,指挥手下人向前冲锋,自己则躲在了队伍后面,距离车阵大约一百二十步左右。 以火绳枪的威力,八十步左右还可以,一百二十步的话,且不说准头难以保证,就算是侥幸击中了,也无法击穿匪首身上的重甲。 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一枪打不死,匪首就会警觉起来,躲得远远的,再想杀他就难如登天了。 因此上,秦锋只能等,等那个未必会出现的机会。 “锋哥,快要支撑不住了,怎么办?” “锋哥,真顶不住了,你快点开枪吧!” …… 沙匪们的攻势猛烈,薛家商队这边死伤惨重,眼看就要撑不住了,耗子不断催促着开枪,秦锋却纹丝不动。 机会只有一次,没有十成把握,决不能轻举妄动,而且秦锋相信,机会一定会出现的! 果不其然,眼看进攻顺利,匪首终于放松了警惕,催动坐下白毛骆驼、向车阵这边冲了过来,一会儿好多抢点值钱的东西。 一百步! 九十步! 八十步! …… 感觉时机已到,秦锋不再犹豫了,用力扣动扳机! “嘭!” 随着一声巨响,弹丸发射而出,正好打中了八十步外、正在挥刀冲锋的匪首的心脏位置上,后者如遭锤击,从骆驼背上狠狠的摔了下去。 “不好啦,二当家的被火枪打中,从骆驼上摔下去了!” “二当家的没气了,怎么办?” “薛家商队怎么会有火器?” …… 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这话一点不假,眼看着首领被一枪击毙,沙匪们顿时大乱起来,惊慌失措,大喊大叫。 趁此机会,秦锋重新装填弹药、射击……再装填、再射击……连续开了四枪,打死了四个试图重新整顿队伍的沙匪小头目。 与此同时,商队伙计们扔出羊油坛子,再次施展火攻。 这下子,沙匪们彻底乱套了,再也不敢继续进攻,而是抬起首领的尸体,如潮水般退了回去,一直退进了远处的松树林中,消失不见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2.html 第十三章和小兔兔成了‘兄弟!’ “老天爷保佑,我们把沙匪打跑了,哈哈!” “不是老天爷保佑,是这位秦小哥厉害,他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啊!” “没错,恩人在上,请受我等一拜,今天真是多亏恩人了,否则我家里的婆姨就要当寡妇了!” …… 死中得活,商队伙计们大声欢呼起来,更有一些人跑过来给秦锋磕头,感谢救命之恩。 秦锋不敢托大,连忙伸手搀扶,其实这次能打败沙匪,真是一半靠实力、一半靠运气。 欢呼过后,孙管事开始整顿队伍,想要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被秦锋给阻拦住了,队伍暂时不能离开,车阵更要保持原样。 道理很简单,沙匪们虽然退走了,却未必真的离开了,很可能隐藏到了周围的树林中,如果商队离开这里,失去了车阵做依托,沙匪们趁机杀一个回马枪,那可就玩完了! “多谢秦小兄弟提醒,小老儿差点犯糊涂了,可咱们不能这么耗下去吧?” “莫急,可以派人到镇北城求援,得知是薛家商队被困了,那些当官的不敢见死不救,只要援兵一到,咱们就安全了。” “好,一切都听秦小兄弟的!” 对于秦锋的能力,孙管事等人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立刻依计行事,挑选了两名精明强干的伙计、持信物前往镇北城求援。 耗子跟着一起去了,他常年在两狼山中打猎,对周围的地形熟悉无比,那怕是山林中藏有沙匪,他也有办法溜出去。 其余伙计则分成三队,轮流站岗、休息。 而在休息的时候,人们自然谈起了沙匪的事情。 毛乌素大沙漠当中,本来有十几股沙匪的,经过互相厮杀、吞并,如今只剩下一支了,大约有七八百人,他们来去如风、无影无踪,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令官府头痛无比,却又一直拿他们没办法。 据说沙匪中有三位首领,出身来历各不相同: 大当家—侯万金,本是中原内地的一名镖师,带着几十名趟子手,靠着给人保镖讨生活。 有一次,侯万金带着手下人,护送一位致仕的五品知府回乡,见其携带的金银珠宝极多,小妾又个个如花似玉,于是起了歹心,在路过一片荒野之时,杀了知府全家、侮辱了女眷,而后夺了金银珠宝,带着手下人逃出塞外当了沙匪! 其性格特点是:贪婪小气、心狠手辣、狡猾多疑,从不相信任何人,那怕是自己的同伴,故而人送绰号:老阴猴! 另外吗,这只‘老阴猴’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甚至惊动了三边总督府,总督大人亲自下令:边军将士中,有能斩杀、或者生擒匪首-侯万金者,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 …… 二当家-特木尔,蒙古人,本是一位部落小王子,争权失败、逃离草原,成为了沙匪一员,为人凶悍嗜杀,善用一柄弯刀,曾多次率队抢劫过往商队,双手沾满了血腥! 之前被秦锋一枪击杀的,十有八九就是这家伙了! …… 三当家—韩山君,本是镇北千户所的一名普通军户子弟,自幼习武,本领不凡,人又生的高大英俊,故而得了一个‘锦毛虎’的绰号。 韩山君有一位童养媳,名叫:叶婉儿,是一位私塾先生的遗女,不仅容貌姣好,而且识文断字、颇有才气,二人自幼一起长大,彼此感情极好! 没想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就在二人准备成亲前几天,韩山君出门购买应用之物,一伙千户所的亲兵闯入家中,以拖欠‘子粒粮’为名,强行带走了叶婉儿,韩父、韩母上前阻拦,结果都被亲兵们打死了。 事后得知,原来是郑千户看上了叶婉儿,想要纳为小妾,这才派亲兵上门抢人! 数日之后,韩山君归来,得知了事情经过,有心上门寻仇,奈何人单势孤,与白白送死无异,于是一怒之下投了沙匪,并立下血誓,一定要杀郑千户报仇。 两年之前,郑千户出行之时,胸口上挨了一支冷箭,差一点命丧黄泉,据说就是韩山君干的,之后郑千户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 另外吗,虽然当了沙匪,可是韩山君的秉性不坏,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故而名声比其他两位首领好多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商队伙计们一齐动手,从周围的土岗上砍伐了不少枯树枝,在车阵内外点燃了十几堆篝火,照的亮如白昼一般。 而后一边警戒着,一边用篝火加热随身携带的干粮,其中又以锅盔为主。 锅盔是西北地区的一种主食,用小麦面粉发酵制成,酥脆,瓷实、个大,一个就有七八斤重,而且极易保存,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放上十几天都不会变质,堪称是出门远行的必备之物。 遥想当年,崛起于西北地区的大秦,能够吞并东方六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以锅盔为主食。 据说,秦军士兵把两个锅盔做为一组,上面各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就像是褡裢一样,行军时如果肚子饿了,就撕下一块咀嚼,又美味、又扛饿,还不耽误行军速度。 如果遇到敌袭,锅盔又硬又厚,还能抵挡冷箭,保护身体,一点不比盔甲的作用差,这也是‘锅盔’名字的由来。 秦锋、晋玉娘围坐在一起,正准备烤一块锅盔烤吃,不想一个红漆食盒出现在眼前,里面装着卤好的牛羊肉,几种美味糕点,还有一坛子金花酒! 随着食盒一起出现的,还有小兔兔—薛瑾瑜,以及小侍女—绿柳! 秦锋没有客气,接过了食盒,和晋玉娘一起分享里面的美食,又打开酒坛子闻了闻,浓香纯烈,滋味一流,当即倒了一碗,大口灌了起来。 身为军人,没有不嗜酒的,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了,一滴酒都没有喝过,今天可以过过酒瘾了,痛快。 小兔兔—薛瑾瑜没有离开,顺势坐在了篝火旁边,还主动给秦锋倒了一大碗美酒:“秦大哥,这次多亏有你了,否则包括本公子在内、商队这一百多号人,恐怕早就做了沙匪的刀下鬼,救命之恩、没齿不忘!” “呵呵,薛公子不必客气,我也是出于自保才不得不拼命的!” “咱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一口一个公子,太生份了,这样吧,以后我叫你锋哥,你叫我瑾瑜,咱们以兄弟论交如何?” “好!” 或许是从小培养的缘故,薛瑾瑜虽然是女儿身,却颇有几分须眉男儿的豪爽气,秦锋也不是扭捏的人,当即接过酒碗一饮而尽,算是认下了这个‘兄弟!’ 既然认了兄弟,说话就随意多了。 “小兔……不是,瑾瑜啊,你们外出经商,经常遇到劫匪吗?” “是啊,商队带着大量货物和金银,难免被贼人们惦记,不过像这种大规模围攻还是很罕见的,这帮该死的沙匪,怎么就盯上我了?” “金银太过沉重了,不好携带、又不好隐藏,你们为什么不用银票交易,那样就方便多了!” “银票,是什么东西?” “银票就是……就是……” 秦锋郁闷的发现,自己一不小心说漏嘴了,现在是大明崇祯元年,银票还没有问世呢。 大明建国之后,倒是印刷过一种宝钞,不过那东西只能称为纸币,不是银票! 而且大明朝没有一套成熟的金融管理系统,大肆滥印纸币,导致通货膨胀、民怨沸腾,到了正德年间,大明宝钞就基本废除了,商业流通依旧以金、银、铜三种金属当做货币。 山西商人比较聪明,倒是发明了一种汇票,甲地存钱、乙地取钱,用起来很是方便,不过汇票只有存取功能,不能当做货币流通,也不算真正的银票。 在原来的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银票,要在清—道光年间才出现,距离现在还差小两百年呢! 喝了点酒,不小心泄露天机了,怎么办? 没办法,秦锋只能圆谎了,说银票是自己设想出来的,一种可以自由存储、兑换、交易的纸币! 说了银票,就牵扯出了银票的发行机构—钱庄! 说了钱庄,又牵扯出了金融学! 说了金融学,又牵扯出了国家、社会、人类、商业、道德、婚姻、爱情、生孩子、为什么生孩子、怎么生孩子、用什么姿势容易怀孕、怀孕后的护理……等一系列话题! 总而言之,秦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用了将近两个时辰才算把银票的事情解释清楚。 解释完之后,累的小舌头都耷拉出来了……同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胡乱泄露天机了。 再看周围的几个人:小侍女-绿柳只是吃东西,连头都没抬过,她是一句也没听懂! 晋玉娘满眼都是小星星,虽然她听懂的不多,可是未婚夫如此学识渊博,连女人怀孕的事都知道,让她很是骄傲! 再看小兔兔—薛瑾瑜,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樱桃小嘴大大张开,一次塞三个鸡蛋进去都没问题,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吃惊了,而是惊神泣鬼、震天骇地! 秦锋的一番话,仿佛在苍穹上打开了一扇窗户,让她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原来,一张纸可以代替金山银海! 原来,钱不是钱,钱只是一串数字而已! 原来,赚钱不是难事,小目标是一个亿! …… 原来,可以先生孩子、再结婚、再谈恋爱,而且爱情不限于男女之间,还有耽美之爱,百合之爱,跨越生死、物种之爱! 整整半个时辰,薛瑾瑜一言不发,她的精神世界受到了巨大冲击,原本微微有些扭曲的三观……一下子扭曲的更厉害了! 半个时辰后,薛瑾瑜回过神来了,用炙热的目光看着秦锋、就像看到了一件举世无双的宝贝。 “锋哥学识渊博,真有经天纬地之才,待在七杀堡这个小地方未免太委屈了,不知可有另谋高就的打算?” “哦,怎么讲?” “锋哥,你来我们薛家吧,担任总掌柜之职、全权负责薛家的生意,若是锋哥愿意屈就,瑾瑜可以做主,凡是薛家的生意都有你两成的干股,再加上绥德城内全新四重院落一套、男女仆人各三十名、良田三百倾,不知意下如何?” 没有想到,薛瑾瑜竟然起了招揽之心,出的价码还不低。 要知道,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拥有百万财富,其中两成股份也有几十万两白银,足够普通人花十辈子了。 再说了,薛家在西北地区影响巨大,当上薛家商号的总掌柜,就是知府、布政使之类的高官见了也得给几分面子,可比当一个小百户强太多了。 这般又有银子、又有面子的好事,秦锋会答应吗?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3.html 第十四章出名未必是好事! 面对诱惑,秦锋坚定的摇了摇头:“多谢一番好意,可惜我无意于经商,你们薛家还是另请高明吧!” “锋哥如此推脱,莫非是嫌价格开低了,这样吧,每年再加五万两银子如何?” “呵呵,此事与银子无关!” “哦,与银子无关,莫非锋哥看不起薛家,认为商人身份低微?” “呵呵,薛家富可敌国,谁敢有丝毫的不敬,再说了,农夫种地、工匠做工、商人经商……大家都是靠本事吃饭的,谁也不比谁低半分!” …… “莫非锋哥顾忌自己世袭军户的身份,这个好办,我们薛家在西北边军中颇有一些人脉,只要花点银子、疏通一下关系,把锋哥、玉娘姐姐由军籍转为民籍不是问题。” 秦锋还是摇头! 这下薛瑾瑜郁闷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秦锋坚拒自己的招揽呢,总得有个理由吧? “因为我是一名军人!”说话间,秦锋挺直了腰板,目光中满是骄傲之色。 上一世,自己是军人,这一世,自己还是军人,如果有下一世,自己依旧愿意当个军人! 军人,征战沙场、保家卫国! 军人,面对困难、百折不挠! 军人,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执守,那怕面对金山银海的诱惑! 军人二字,重于泰山! 虽然拒绝了招揽,对薛瑾瑜的一番诚意,秦锋还是很领情的,略加思索之后,决定给她提个醒:“瑾瑜,我有几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锋哥有话请讲!” “依我看来,这次沙匪们在两狼山中设伏,绝非偶然之事,而是早有预谋的,你以后一定要多加小心,尤其要小心身边的人,需知道,没有内鬼、引不来外贼!” “多谢锋哥提醒,瑾瑜以后一定多加小心。” 薛瑾瑜点了点头,目光中露出思索之色,自己这次随商队一起出行,知道的人并不多,为了安全考虑,途中还变换了好几次路线,就是怕被被歹人算计了。 沙匪们却能在准确的时间、准确的地点,伏击了薛家商队,这说明什么? 说明薛家有人吃里扒外,暗中泄露情报,而且此人就在自己身边,才能精准的掌握情报。 此人究竟是谁,又是受了谁的指使呢? 自己可是父亲的独生女儿,唯一的财产继承人,一旦有个三长两短,薛家的百万家财……细思极恐啊! …… 一夜无事。 第二天上午,两狼山东侧突然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明显是有大队人马冲过来了,商队伙计们立刻戒备起来,生怕是沙匪们又杀了回来。 待到队伍靠近,众人不禁长出一口气,来的不是沙匪,而是镇北城派来的援兵,大约有四百多人,领队的正是董副千户! 昨天晚上,耗子带着两名商队伙计钻进了树林中,小心谨慎、四处兜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溜出了两狼山,跑到了距此不远的董家堡。 董家堡与七杀堡一样,军户逃亡过半,剩下的大都是一些老弱妇孺,根本没法出兵救援,三人只好借了几匹骡马,以最快速度前往几十里外的镇北城求援。 得知是薛家商队被沙匪围困了,两位千户不敢怠慢,立刻决定出兵救援! 可是镇北城内的人马同样不多,只好从周围几个百户所抽调壮丁,好不容易拼凑了四百多人,而后由董副千户带领着前来救援了。 过程太过繁琐,故而耽误了时间,今天上午才赶到了两狼山中。 “商队被贼人围困山中,本官救援来迟,还请薛公子莫要怪罪!” “不敢,还要多谢董副千户才是,若非援兵来到,我们这些人怕是要被困死山中了。” “那里,贵商队的伙计们战力强悍,薛公子指挥有方,竟然挡住了沙匪数次进攻,还杀伤了这么多匪徒,本官佩服至极。” “说来惭愧,不是本公子指挥有方,而是多亏了贵人相助,这才逢凶化吉啊!” …… 通过交谈,董副千户这才得知,原来是秦锋帮助商队打退了沙匪,还击毙了沙匪的二当家,这不禁让他大吃一惊。 原以为秦锋是个胆小、懦弱之人,没想到竟是一个厉害角色,之前一直在扮猪吃老虎,藏的真深,连自己都没看出来。 如此想来,之前吕斗赢三人之死、只怕是另有内幕啊! 不过嘛,董副千户与郑千户一直不对付,捎带着看吕家父子也不顺眼,自然不会追究此事了,反而大大称赞了秦锋一番,同时派人到附近的山林中查看情况。 结果在一片密林中,发现了大量的人畜脚印,还有新鲜的骆驼粪。 这说明,首领被击毙之后,沙匪们没有真的逃走,而是躲在了暗处,等待机会,想再杀一个回马枪。 没想到,薛家商队听从了秦锋的建议,原地坚守不动,让沙匪们找不到一点机会,又见镇北城派来了援兵,这才无可奈何的离开了。 换而言之,秦锋又救了商队众人一命! 对于救命恩人,自然要给予重谢了! 双方分别之时,薛瑾瑜将那只威力巨大的火绳枪送给了秦锋,还有一千五百两白银、两匹骏马,以及十大车货物。 不仅如此,薛瑾瑜还从脖子上摘下一枚羊脂玉佩,正面是百合花纹,背面刻有自己的名字、作为信物送给了秦锋,直言以后若有困难,可以到延长府—绥德城找自己,自己一定鼎力相助! 拼命换来的报酬,秦锋自然不会拒绝了,不过东西有点多,需要好好分配一下: 马匹、火绳枪,玉佩留下自用,银子和货物留下一部分,够自己和晋玉娘过日子就行了,剩下的全分给了七杀堡的军户们,算是感谢大家多年来的照顾。 军户们受了好处,自然对秦锋感激不尽了。 与此同时,秦锋帮助薛家商队,打退了数百名沙匪的进攻,并一枪击毙沙匪二当家的事情迅速传播开了。 方圆一二百里的人都知道了,七杀堡内出了一位少年英雄。 按理来说,出名是一件好事,秦锋却一点都不高兴,道理很简单,这件事看似大出风头,实则后患无穷。 其一,自己坏了沙匪们的好事,又打死了他们的二当家,结下了这样的血仇,沙匪们肯定会疯狂报复的,不死不休那种。 其二,之前杀掉吕斗赢三人,自己凭着精妙的伪装,才没有引起他人的怀疑,这次的事暴露了自己的实力,肯定会引起吕冒桂的怀疑,一旦认真追查起来,可就麻烦了! 怎么办? 凉拌! 事情已经出了,怕也没有用,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为了防患于未然,秦锋将军户们组织起来,先把七杀堡维修了一番,围墙补好、加高加厚,上面准备了大量的滚木雷石、箭矢弓弩,又在围墙外侧开挖了三道深深的壕沟,里面插满了尖刺! 壮丁们分成三班,轮流在围墙上值守,以防沙匪们前来报复! 当然了,个人武力值也要努力提高,秦锋开始打熬筋骨、苦练功夫,随时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问题是,秦锋一向以软弱示人,如今突然变得这么厉害,难免引来别人的疑问,尤其是耗子,有事没事就追问秦锋,什么时候学会功夫的? 晋玉娘的眼神也有点怪怪的了,只是性格温和的她,没有开口询问罢了。 没办法,为了打消众人的疑虑,秦锋只好编了一套瞎话: 就说十年之前,有一天早晨,自己在河边玩耍之时,遇到了一位白发飘飘、仙风道骨的高人,见自己根骨奇佳,就收自己做了徒弟,传授各种武艺。 高人还吩咐了,让自己低调做人,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不得显露会武艺的事情,更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还别说,这番瞎话一出来,周围的人还真信了。 穷困少年,偶遇高人,传授一身本领,而后建功立业、名垂青史……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也是世人最为津津乐道的趣事了。 尤其是堡内的少年们,听了这个故事以后,有事没事就到白沙河边溜达,希望有朝一日也能遇到那位高人,学会一身本领。 …… 当然了,光苦练功夫还不行,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危险,还得准备几件趁手的家伙!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4.html 第十五章准备几件趁手的家伙! 要想打造好兵器,一是要技艺高超的铸造师,二是要上等原材料,而这两者嘛……恰好都有! 清晨时分,秦锋走进了东侧一间耳房中,里面没有别的陈设物,只有一座大大的祭台,上面密密麻麻的摆满了灵牌,都是秦家的列祖列宗。 大明立国之初,秦家祖先就来到了榆林镇戍边,至今二百多年过去了,按理来说,子孙繁衍、生生不息,秦家应该发展成一个兴旺的大家族才是,为何如今只剩下一个男丁呢? 是生育能力不强吗? 非也。 生育方面,秦家人还是挺厉害的,比如说秦家始祖,娶了两个媳妇,生了五个儿子;秦家二祖娶了两个媳妇,生了六个儿子;秦家三世祖就更厉害了,一共娶了三个媳妇、生了九个儿子,全都养大成人了! 这么多人那去了呢? 全都为国捐躯了! 洪武二十一年,秦家四名族人随大将军蓝玉出征草原,在捕鱼儿海大破元军,斩首数万,俘获牛羊牲畜不计其数……此一战,秦家阵亡三人,重伤一人。 永乐二十年,明成祖—朱棣亲率大军出征漠北,大破蒙古阿鲁台部……此一战,秦家六人出征,阵亡四人,重伤两人。 景泰二年,鞑靼部入侵河套地区,秦家九人随军出征,大败,阵亡八人,仅一人侥幸生还。 …… 连年征战,不断有族人倒在战场上,秦家人丁自然发展不起来了,别说发展了,没中途断了香火,就已经是老天爷保佑了! 而秦家的情况,就是九边将士的真实写照,为国戍边二百多年,谁家没有亲人阵亡沙场,谁家没有孤儿寡妇……长城万里、白骨累累,为国戍边、九死无悔!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秦锋跪在地上,对着列祖列宗的灵位磕了几个头,而后从祭台下面拽出一个大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有一顶铜雀盔、一套铁札甲、一柄雁翎刀,皆是祖传之物。 秦锋拔出刀来看了看,保养的挺不错,闪光闪闪、颇为锋利,来回挥舞了几下,稍微有一点重,看来还需要加强臂力、腕力的锻炼! 除了刀、盔、甲,箱子里还有一些钢锭,每一块上都有云状花纹。 秦家人世代从军,故而留下了一条规矩:家中若有男丁出生,长辈们必须准备一些好钢材,以备日后打造兵器、铠甲之用。 这些云纹百炼钢,就是秦父在世之时,用积攒了好几年的俸禄,从一位西域商人手中买来的,都是上等货色。 取出了几块钢锭揣入怀中,秦锋迈步出了家门,而后向左一拐弯,进了邻居家的大门…… “叮当!——叮当!” 邻居家院子里、升着旺旺的红炉火,还有风箱、砧板、磨石、水槽……等工具,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者,正用铁锤敲打一块烧红的铁块,看样子是在打制一柄菜刀。 老者姓胡,本是西安—兵仗局中的大工匠,手艺精湛,善于打造兵刃、铠甲、火器,因为性格正直,得罪了贪婪的上司,结果遭人诬陷丢了差使,还被发配到了七杀堡。 堡内的军户们生活贫困,加之武备疏松,故而打制兵器的人极少,无奈之下,胡老汉平时只能打制一些厨具、农具,免强度日! “胡伯伯安好!” “哦,是蛟郎啊,来老汉这里有事?” “的确有事,晚辈想请您帮忙打制几件东西!” 说话间,秦锋把钢锭拿了出来,全都交到了胡老汉手中,后者略加端详,用力撞击了几下,顿时发出一阵阵清脆之声。 “不错,这样品质的云纹百炼精钢,老汉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到了,好东西啊,你想打造什么东西?” “晚辈最近在练武,想打造几件趁手的兵刃!”说话间,秦锋又掏出几张图纸,都是在家中提前画好的。 胡老汉接过来认真观看,第一张图上,画着一柄匕首:刃长一尺二寸、宽二寸、厚半分,两侧开锋,刃身上有四道深深的血槽……柄长六寸,中空、内藏一丈八尺长细绳索,木柄上还刻有‘军魂’二字! 第二张图上,是一根细铜管,一尺二寸长……另有数十根钢针! 剩下的图纸上,分别画着:飞爪、滑轮、铁锁、小钢锥、小钢锤……足足有二三十种之多。 胡铁匠活了大半辈子,一直以锻造为生,什么样的东西没打造过,可看着眼前这些图纸也有点傻眼了。 说句公道话,不怪胡铁匠见识浅薄,而是秦锋要打造这些东西,根本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它们应该出现在几百年以后。 第一张图纸上,画的是八一军刺! 这种军刺,刀刃厚重、坚固耐用,劈、刺、挑、割皆可,只要挨上一下,鲜血就会从伤口狂喷而出,那怕不是刺中要害部位,也能很快的置人于死地,是一种非常厉害的近战武器! 当然了,更加厉害的匕首,后世不是没有。 只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材料水平、锻造技术,能够打制出八一军刺,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不敢有更高的要求! 第二张图纸上,画的是吹箭,利用强大的肺活量、将藏在铜管里的钢针吹出去,有效射程在三十步左右,无声无息、百发百中! 如果在钢针上涂抹麻药,或者毒药,那就更厉害了,堪称是暗杀神器! 剩下的图纸上,则是一整套的攀爬工具,有了这套工具,高楼大厦、悬崖绝壁都可以来去自如,堪称逃跑神器! 近战、暗杀、逃跑……有了这几样东西,再加上威力巨大的火绳枪,就算遇到再大的危险,秦锋也有一定的自保之力! “嗯,模样怪是怪了一点,不过以老汉的手艺,打造出来不成问题。” “大概需要多久?” “难得的云纹百炼钢,不能糟蹋了,得多费点心血,半个月左右吧!” “好,这是定金,事成之后,晚辈另有重谢!”说话间,秦锋放一锭银子,整整十两! “哈哈,多年老邻居了,不必提钱,想当初你爹、你爷爷活着的时候,可是没少帮衬老汉一家子,他们都是大好人啊!” “一码归一码,请人打造兵器,岂有不付钱的道理,您忙着吧,晚辈告辞!” …… 胡老汉言而有信,半个月之后,果然把东西都打造好了。 秦锋检查了一遍,军刺与设计的一模一样,寒光闪闪、锋利无比,再配上黑檀木的鞘,漂亮的就像一件工艺品! 其他东西,也都是上乘之作。 大喜之下,又给了胡老汉五十两银子作为酬劳! 趁手的家伙准备好了,接下来,就是等着仇人上门,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五天! 十天! …… 又是半个月过去了,却迟迟不见沙匪们的影子出现,这是什么情况? 自己杀了他们的二当家,难道说,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又或者,沙匪内部出了什么状况? 不得而知。 …… 上午时分,秦锋在院子练拳! 什么拳? 形意拳拳! 常言道: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一年打死人! 八极拳是一门实战性极强的拳法,动作简单、快速、刚猛,寸截寸拿、硬打硬开,不出手则已,出手就是杀招! 穿越之前,秦锋凭着这一套拳法,打遍整个军区无对手。 现如今,重活一世、再次练习,自然是事半功倍了……只见他快如闪电,拳拳带风,犹如猛虎上山,又似蛟龙入海! 一套形意拳练完,正想再练练军刺,耗子一路小跑着来了:“锋哥……锋哥……有公文!” “什么公文?” “郑千户派亲兵送来的,说是让你明天中午,前往镇北城—千户所衙门议事,不得有误!” “哦?” 本地的郑千户与秦锋素无交集,二人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这次突然召见是为什么? 对了,郑千户的第十一房小妾,叫做吕秀莲,正是吕冒桂的干女儿、吕斗赢的干妹妹。 难道说,郑千户突然召见,是为了吕家的事情? 那样的话,自己去还是不去呢?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5.html 第十六章郑千户的阴谋! 崇祯元年—八月十八,又是晴天,好久没下雨了。 “哒!——哒哒!” 通往镇北城的大道上,两匹骏马正在奋力奔驰着,端坐在上面的骑手正是秦锋和耗子。 虽然明知道,这次郑千户召见,十有八九是一场鸿门宴,可是军令如山倒,根本无法推脱,只能尽量小心一点就是了。 快马加鞭,中午时分,二人到达了目的地。 镇北城位于窟野河东岸边上,内外结构基本上和七杀堡是一样的,都是纯粹的军事堡垒,只是城墙更高更坚固,占地面积大了六倍左右。 里面的居民也都是军户,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毫无生气可言,一看就知道日子不好过。 “郑千户出了名的贪财,据说就是一把干沙子,他都能硬榨出二两香油来,对军户们更是敲骨吸髓、被逼死的不在少数;郑千户还是个色鬼,光小妾就抢了十七房,全都是军户家的女子……郑千户还是一个笑面虎,喜欢背后算计别人,心狠手辣,锋哥,你可要多加小心啊!” 耗子小声嘀咕着,秦锋没有答话,只是点了点头,其实来这里之前自己早就摸过底了。 郑家祖上本是一名元朝将领,后因元顺帝昏庸无道,导致百姓造反、天下大乱,郑家祖上见势不妙,带领本部人马举白旗投降了朱元璋领导的义军,靠着这点功劳,当上了镇北千户所-千户官,准许子孙世袭。 现在的郑千户,乃是庶出的妾生子,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承袭千户职位的。 可是十五年前,上一任的千户,也就是这个郑千户的同父异母的大哥莫名其妙的病死了,没过多久,三个儿子也先后病逝了,再无别的直系血脉。 于是乎,按照‘有子传子,无子传弟’的规矩,郑千户这才上了位! 对此事,有很多人私下议论,说上一任千户和三个儿子根本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暗中毒死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郑千户本人。 弑兄夺位,天理不容! 或许真是坏事干多了有报应,郑千户上任没多久,突然生了一场怪病,请来不少名医,吃了无数汤药,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一种后遗症——不能人道了。 通俗点说,就是失去了生育功能,面对女人有心无力! 还是治不好那种,吃了无数的药,小弟弟还是站不起来……因此十几年下来,郑千户一个子女也没有。 有人问了,既然面对女人有心无力,郑千户还强抢十七房小妾做什么? 简单,这就是人性了,越是缺乏什么,就越要炫耀什么,就因为不能人道,郑千户才拼命的抢女人,以彰显自己男子汉的威猛! 如此做法,既可恨,也可怜! “走吧,进城,去会一会这位郑千户,就算他坏的冒烟,也不敢生吞了我!” “好——驾!” 二人催马进了城,很快找到了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衙门,占地五十亩左右,修建的极为气派,大堂、二堂、后堂、属衙……一应俱全,门口还有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岗。 通禀之后,耗子留在了大门口,秦锋则由一名士兵领了进去,并在大堂中见到了郑千户:四十岁出头,身材略胖,大脑袋、塌鼻梁、水泡眼……下巴光秃秃的一根胡须也没有,还带着一股子阴柔之气。 这副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职业,就是在大明朝的东厂、西厂中工作的那种,有前途、有地位、赚的银子还多,可惜干这种职业的人吧,很不适合写小说,因为……嘿嘿! 端详的同时,秦锋上前两步,抱拳行礼:“七杀堡—前任百户之子秦锋,参见千户大人!” “哈哈,最近这些日子,本千户经常听人说起,七杀堡出了一位少年英雄,今日一见,果然是器宇非凡啊!” “多谢千户大人夸奖,在下实不敢当!” “当得、当得,快快落座……来人啊,上茶!” “多谢大人赐坐!” …… 落座之后,秦锋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和郑千户虚与委蛇的交谈。 问一句,答一句,绝不多说一个字,同时暗暗猜测着,对方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 “秦锋,你今年十七岁了吧?” “正是。” “嗯,七杀堡百户之职,本来是由你们秦家人世袭的,已经世袭十几代人了,可是你父亲病逝之时,你只有十岁,无法继承百户之职,故而由吕试百户暂且代理,七年过去,你已经长大成人,这百户之职理应归还于你!” 说话间,郑千户掏出一枚正方形铜印,三寸大小,正面刻有撰文: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百户印! 侧面还有一行小字:礼部造—洪武六年四月七日! “收好这枚铜信,以后七杀堡的大小事务,可就全都交给你了,至于正式上任的公文,本千户已经向卫指挥使大人请示了,估计一个月之内就会批下来!” “敢问千户大人,七杀堡的事物交给在下处理,吕试百户那边呢?” “哼,这些年来,吕冒桂欺压军户、无恶不作,名声简直坏透了,他虽然和本千户有一点干亲关系,可是本千户一向公正严明,绝不护短,已经将他关押起来了,待审明罪行之后,再行依法严惩,你尽管放心就是了!” “诺!” 秦锋将铜印收入怀中,做出一副非常高兴的样子,心中却暗暗思量起来:按照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年,可以继承世袭官职,换而言之,早在一年多之前,自己就该正式成为七杀堡百户了。 就是这个郑千户,偏袒自己的干岳父—吕冒桂,才硬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现如今,笑脸相待,主动送还了百户铜印,只怕是‘先礼后兵’吧? …… 果不其然,又说了几句恭贺、鼓励的废话之后,郑千户话锋一转,说起了沙匪的事情。 “一个月之前,沙匪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还杀死了数十名伙计,幸亏秦锋你英雄了得,一枪射杀匪首、吓退群匪,这才保住了薛家商队;此事过后,薛家上报了榆林镇—总兵府,总兵大人极为震怒,下了严令给本千户,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以免他们再劫掠过往商队。 众所周知,沙匪们藏匿于大漠之中,神出鬼没、踪迹难寻,想要剿灭他们难如登天一般,除非找到了匪巢的确切位置,才有可能聚而歼之;周边几个军堡当中,以七杀堡距离沙漠最近了,秦锋你更是文武双全、少年英雄,故而本千户思来想去,这搜寻沙匪巢穴的重任非你莫属了,还请不要推脱。 放心吧,只要你找到了匪巢,本千户立刻发兵讨伐,一举歼灭之,待到大功告成之后,本千户一定为你向上峰请功,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哈哈!” …… 郑千户又是吹捧、又是许愿,换成一般的少年人,非被忽悠的热血沸腾,而后单人匹马冲进大漠和沙匪们拼命不可。 很可惜,秦锋不是一般人,十七岁的身体里面,装的是二十九岁的灵魂,而且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比狐狸还要狡猾,比恶狼还要阴险! 沙匪们藏在茫茫大漠之中,想要找到他们的巢穴,又谈何容易呢? 找到了,有重赏! 若是找不到呢,肯定是重罚了,贻误军机,杀头之罪! 只是军令如山,秦锋就是想推脱,也没有合适的借口,只能先答应下来,而后另谋良策。 “请千户大人放心,卑职一定竭尽全力,早日找到沙匪巢穴,将其扫荡干净、除此祸害!” “好,好,一切仰仗你了!” “若无其他事,卑职先行告辞了,好回去早作准备!” “慢走,不送!” 抱拳行礼之后,秦锋转身离开了大堂。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郑千户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变成了满是杀机的冷笑! 紧接着,从大堂后面走出一个人来,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正是吕冒桂,自从离开七杀堡之后,他就躲到了镇北城中,寻求这位干女婿的庇护。 刚才谈话之时,吕冒桂就躲在后面偷听。 “千户大人,您怎么放秦锋离开了,还把七杀堡—百户官的铜印给了他,之前不是说好的,杀了他为我儿报仇雪恨吗?” 哼,你懂什么,杀了他,说的轻巧,明知道你儿子的死十有八九是秦锋做的,可是你有人证物证吗?” “没有!” “既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又如何治秦锋的罪,本千户总不能无罪而诛吧……别忘了,秦锋救了薛家的女公子,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总督大人面前都说得上话,本千户若是胡乱杀了秦锋,一旦薛家追问起来,这个雷你来扛吗?” 郑千户一番话,说的吕冒桂张口结舌,没想到里面的牵扯如此之多。 “千户大人,难道我儿子白死了不成?” “放心吧,不会让你儿子白死的,这个秦锋一定要杀,可是不能由你我来杀,得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千户大人的意思是?” “本千户归还了铜印,先给这小子一个甜枣吃,捧的高高的,再让他去寻找沙匪们的巢穴,大漠中地形复杂、危险重重,数千大军都搜不到沙匪的巢穴,这小子又如何找的到呢? 一月为期,找不到沙匪巢穴,本千户就办他一个‘贻误军机,剿匪不力’之罪,而后将他交上去,由总兵大人、卫指挥使大人来杀了他,如此不仅杀的光明正大,还跟本千户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就算薛家事后追问,也怪不到本千户的头上,哈哈! 等这小子一死,七杀堡百户官职就是你的了;对了,听说秦锋有一位未婚妻,生的是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等这小子死后,你就把他的未婚妻送到镇北城来吧,本千户再纳一房小妾,哈哈!” 郑千户哈哈大笑,对自己的计策很满意,却也有一点美中不足,就是秦锋的官职太小了,‘贻误军机,剿匪不力’这口大黑锅背不下来怎么办? 嗯,有了,那就再找一个背黑锅的,比如说,董副千户就挺合适的。 这家伙一直和自己不对付,趁此机会除掉董副千户,以后镇北千户所这块地方,自己就真的一手遮天了,哈哈!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6.html 第十七章拜访董副千户! 再说秦锋,离开千户所衙门之后,并没有急着返回七杀堡,而是带着耗子在城内转悠起来,了解一下风土人情,还找到一家羊肉馆,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要了一间上房,把门窗全都关闭,而后坐在床上闭目沉思。 秦锋心中清楚,如今的情况可是大大不妙啊! 郑千户包藏祸心,以剿灭沙匪为借口,想要置自己于死地……沙匪那边呢,更是对自己恨之入骨,早晚会来复仇的,而这两者的实力都比自己强大的太多了。 如今的自己,就好比一只小羊羔,被两只恶狼给前后包围了,无论往那个方向突围,结果都是死路一条。 万幸的是,这两只恶狼不是一伙的,而且互相仇视。 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让它们互相打起来,拼个同归于尽,小羊羔就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了。 问题是,如何才能让这两只恶狼打起来呢? 沉思了一个多时辰,综合各种因素之后,秦锋终于想出了一个‘二狼相争,羔羊得利’的妙计,不过嘛,要想顺利的实施这个计划,还需要一个人鼎力相助才行。 …… 天黑之后,让耗子留在客栈中休息,秦锋换上一身黑衣,头戴斗笠,悄悄离开了客栈,避开大街,专走小巷,绕了几个圈子之后,来到一座院落门前。 院落很大、前后三重,红砖灰瓦、装饰气派,朱漆大门上悬挂着匾额,上书两个大字:董府。 没错,这就是副千户—董勇杰的住宅,门前还有两名亲兵站岗,看到秦锋靠近,立刻伸手拦住:“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在下特来拜访董副千户,还请通禀一声。” “咦,你是秦锋!” “正是,两位认识我?” “上次在两狼山中,有幸见过一次,秦小兄弟真是少年英雄啊!” 上次董副千户带领人马,前往两狼山中为薛家商队解围,这两名亲兵也在其中,故而认识秦锋。 既然认识,那就好办了,询问几句之后,一名亲兵跑进去送信了。 片刻之后,亲兵返回来,神色稍微有一点怪异:“咳咳,那个……我家副千户大人有请,请随我来吧!” “多谢!” 亲兵领着秦锋进了大门,又穿过一座院落,却没有前往会客大厅,而是转弯进了一个侧院。 侧院面积很大,地上铺着厚厚的细白沙,还摆放着石锁、石担、箭靶、兵器架子……原来这里是一座演武场。 中高层军官家中,大都设有演武场,以便操练武艺之用,这不奇怪! 奇怪的是,演武场内不见董副千户的踪影,却站着一个身材矫健的青年人,二十岁左右,容貌上与董副千户有七八分相似,一看就是父子关系。 “你就是秦锋?” “正是,阁下是?” “我叫董天豹,是董副千户的儿子,自幼喜欢练武,最崇拜英雄好汉,听说你在两狼山中救了薛家商队,还打死了沙匪二当家,这段时间,到处都在传颂你的大名,说你是少年英雄、武艺高强……在下不才,想跟你切磋几招!” “原来是董公子,在下是来拜访令尊的,敢问他的何处?” “我爹在后院中休息,你想要见他,必须先打赢我。” “打架,没兴趣,告辞!” …… 两狼山之战以后,秦锋的大名就传播开了,有不少人表示敬佩,可也有一些热血青年表示不服,都想和秦锋较量一下,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董天豹就是其中之一。 这家伙刚才在院子里乘凉,见到一名亲兵跑进来,略加询问,才知道是大名鼎鼎的秦锋来了,这才略施小计,把秦锋骗到了演武场中。 秦锋今晚是办正事来的,可没兴趣陪这个愣头青切磋,当即转身就走,想去找董副千户。 “哼,想走,没门……吃我一拳吧!” 眼看秦锋要走,董天豹突然猛扑了过来,一拳直奔后心要害位置。 秦锋无奈,只好转过身来,同样打出一拳。 “嘭!” 两只拳头撞在了一起,发出沉闷声响,巨大的反弹作用下,秦锋一连退了三步才稳住身形,董天豹却只退了一步,在力量比较上,后者明显占据上风。 “什么少年英雄,也不过如此嘛,被我一拳打退了,哈哈!” “哼,徒有蛮力罢了,希望一会儿你还笑得出来!” 董天豹洋洋得意,秦锋却毫不在意,比武不是掰手腕子,谁的力气大谁就能赢,相反的,华夏武术的精髓正是‘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 技巧,更胜力量! “再接我一拳!” “来吧!” 接下来,二人拆招换式,打斗在了一起。 秦锋不再与之硬碰硬,而是利用身体敏捷的优势,四处游走、避实击虚,很快掌握了主动权。 反观董天豹,空有一身蛮力却根本使不出来,还被耍的团团转,挡得了左边、挡不了右边,以至于空门大开,连着挨了好几拳、疼的他呲牙咧嘴! 又斗了几个回合,秦锋借力打力,一拳闷在了董天豹的后腰上,后者顿时栽倒地上,滚出去了一丈多远。 “小子,服不服?” “不服!” “好,再来!” “来就来,吃我一拳!” 董天豹鱼跃而起,怒吼一声,又挥拳扑了上来…… 五个回合之后,被秦锋一脚踹倒在了地上。 “小子,服不服?” “不服,再来!” “好!” …… 一次、两次、三次……不到一顿饭的功夫,董天豹共计被打倒下八次,打的是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可这小子挣扎着站起来,又发起了第九次挑战。 如此顽强的性格,倒让秦锋有一点欣赏他了,是个当兵的好苗子,就是做事太鲁莽了一些,需要好好调教一番才成。 “咣当!” …… 几个回合之后,董天豹又被打趴下了,可这小子还是不服气,挣扎着爬起来,正准备发起第十次挑战之时,却被一道更加魁梧的身影阻拦住了,非是旁人,正是闻讯赶来的董副千户。 “爹,放开我,我还要跟他打!” “蠢货,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功夫,就整天给老子惹是生非,刚才若非秦小兄弟处处手下留情,你那里还有命在啊!” 董副千户早就到了,看了二人比试的过程,知道秦锋身怀杀招,却未尽全力,否则自家儿子就是有十条命,也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 “犬子无礼,还请秦小兄弟莫要怪罪!” “不敢,深夜拜访,是在下失礼才是,还请副千户大人莫怪!” “哈哈,这里不是讲话之所,请到客厅落座,喝杯茶水!” “好!” 董副千户训斥了儿子几句,而后领着秦锋来到了客厅,分宾主落座之后,自有亲兵奉上茶水。 二人先是闲聊了几句,而后迅速转入正题。 “秦小兄弟今夜前来,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不错,确有一件大事,要和副千户大人商议。” “哦,莫非是剿灭沙匪之事,这事可不太好办啊,弄不好的话,可是会人头落地的!” 白天的时候,董副千户虽然没有露面,可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却是一清二楚,在他看来,秦锋这次深夜来访,应该是知道中了郑千户的奸计,特意跑来向自己求救的,自己救还是不救呢? 救的话,这次的事情太难办了,一个弄不好,还会祸及自身! 不救呢,又有点于心不忍,真是左右为难啊! “副千户大人说的不错,剿匪的事情若是办不好,的确会人头落地的,不过嘛,人头落地的恐怕不止在下一人吧!” “嗯,你这话什么意思?” “呵呵,很简单,剿匪不利这口黑锅太大了,在下的官职又太小了,根本就背不起来,若是属下背不起来,又该由谁来背呢?” “啊!” 秦锋的言语不多,却让董副千户惊出了一身冷汗! 是啊,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乃是榆林镇—总兵府发出的军令,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道军令根本无法完成。 违背军令,按律当斩,秦锋的小命肯定保不住了。 问题是,秦锋只是一个没有正式上任的百户官,让他背这口大黑锅,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总兵府那边也交代不过去。 怎么办? 只能再找一个身份更高的人,来背这口大黑锅! 找谁呢? 把镇北千户所上下人等,全都过上一遍,似乎只有自己是最佳人选了……自己又与郑千户不对付,以这家伙的人品、智商、手段,不借机下黑手才是怪事呢! 想到这里,董副千户明白了,现在不是救不救秦锋的问题,而是自己和秦锋已经栓在一起了,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副千户大人是明白人,肯定知道眼前的处境是何等危险了,不过不用着急,在下有一条计策,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到时候,你我非但无罪,还会立功受赏呢!” “什么,你说你有办法剿灭沙匪?” 董副千户满脸的不相信,沙匪为祸多年了,榆林镇几次出动大军都剿灭不了,一个少年人又能如何呢? 还一个月之内剿灭,这牛吹的太大了吧! “呵呵,生死攸关的事,在下岂会乱说大话,的确有个办法,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不过要想办成此事,还需要副千户大人鼎力相助,更准确的说,我需要两样东西。” “哦,什么东西?” “其一,我要五斤上品金砂!” 金砂不是金子,而是一种从河床中开采出来的含有黄金的砂石,按照含金量不同,又分成上、中、下三品! 上品金砂,含金量大约五成左右,而在大明朝,一斤等于十六两,金、银兑换是一比十! 如此换算下来,五斤上品砂金、大约价值四百多两银子,这对于一位副千户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金砂不成问题,第二件是什么东西?” “听闻郑千户的第十三房小妾—叶婉儿,素有‘小才女’之称,尤其精通绘画、书法之道,我需要她亲手绘制的一幅鸳鸯图,上面最好再提一首情诗!” 董副千户有点糊涂了,剿灭沙匪的事情和郑千户的小妾又有什么关系呢? 难道说,秦锋少年风流,准备送给郑千户一顶绿帽子,那样可就有意思了,嘿嘿! 知道对方糊涂,接下来,秦锋压低了声音,把自己的剿匪计划,更准确的说是计划中的一部分,详细叙述了一遍。 至于计划的另一部分,则属于最高机密,谁也不能告诉。 泄露一句,性命不保!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7.html 第十八章愈是真爱,愈加珍惜! 对于秦锋,董副千户一直很欣赏,认为这是一个文武双全、颇有前途的少年人。 可是听完计划之后,董副千户才惊讶的发现,自己还是严重低估了秦锋的本领,文武双全、心思细腻、胆大包天……更有一副狠辣的心肠! 如此少年,只要中途不陨落,日后肯定会飞黄腾达,成为威震一方的大人物! “好计划、好胆魄、好手段……秦小兄弟放心吧,这件事就交给董某了,三天之内,金砂和鸳鸯图我一定派人送到七杀堡。” “好,如此就多谢副千户大人了,天色已晚,属下先行告辞了。” “不急,不急,难得秦小兄弟来一趟,董某当尽地主之谊,来人啊,弄一桌丰盛的酒菜上来,我要和秦小兄弟好好喝上几杯,哈哈!” 遇到如此前途无量的少年人,自然要好好拉一拉交情了,今天多一分交情,明天就是十分的回报,这个道理董副千户还是明白的。 于是乎,好酒好菜、热情款待,还让自己的儿子-董天豹负责斟酒,后者很是顺从,乖乖的站在一边斟酒……看来秦锋那顿拳头已经把这家伙打服了,只是嘴硬不肯承认罢了。 一直吃喝到了午夜时分,秦锋这才告辞离去,返回了客栈中。 一夜无话。 第二天,秦锋和耗子返回了七杀堡。 又过了三天,董副千户言而有信,派自己的儿子送来了五斤金砂,品质上等,还有一副画卷。 打开之后,正是一幅刚画成的鸳鸯交颈图,落笔精致,栩栩如生,空白处还题了一首绝句: 南山一桂树,上有双鸳鸯, 千年长交颈,欢爱不相忘! …… 字迹清秀漂亮,明显出自女人之手! 金砂是从一位大商人手中买来的,质地非常不错,至于这幅鸳鸯交颈图,则是按照秦锋的办法骗来的,过程很简单: 郑千户和董副千户二人,虽然暗地里勾心斗角,可表面上还算和气,双方家属也常有走动。 于是乎,由董副千户的夫人出面,找到了郑千户的第十三房小妾—叶婉儿,就说自家儿子董天豹已经成年了,准备给他说一门亲事,需要准备一些婚嫁用品。 知道叶婉儿是丹青妙手,想请她画一副鸳鸯图,再题一首情诗,董家人好以此为样本,给未来的两位新人绣一副喜帐。 叶婉儿心地单纯,不疑有他,立刻绘制了画卷,题写了情诗,交给了董副千户的夫人。 用谎言,欺骗一位心思单纯的女人,的确有点不道德。 不过嘛,秦锋早就打听过了,叶婉儿是被郑千户强抢为妾的,自从入府之后,整日里以泪洗面,还经常受折磨,生活痛苦不堪! 这次虽然骗了她,可是用不了多久,自己会给她一个天大的惊喜,也算是补偿这个可怜女人了。 至此,万事俱备,可以开始行动了-进大漠寻找匪巢! …… 深夜,秦锋在寝室中,做着出发前的最后准备:军刺重新打磨了一遍,磨的是光可鉴人、锋利无比! 还有吹箭里的钢针,一半涂上了麻药,一半涂上了毒药,以备不时之需。 又准备了几件特殊东西,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 “当当……当当!” 收拾好了东西,秦锋正准备上炕睡觉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而后晋玉娘走了进来,俏脸上眉头微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玉姐,怎么了?” “蛟郎,进沙漠、寻匪巢的事情太危险了,你不去不行吗?” “呵呵,军令如山,岂能不去,放心吧,我会加倍小心的。” “唉,数年以前,榆林镇总兵调动大队人马,在沙漠中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你一个人又能如何呢,奴家知道这是有人故意陷害,逼着你去送死……实在不行,咱们逃走吧?” “逃走?” “不错,咱们收拾好金银细软,今夜就离开七杀堡、离开榆林镇……去找一个山清水秀、与世无争的地方,耕田织布、安心度日,过上两年,守孝期满之后,咱们就拜堂成亲,奴家给你生三五个孩子,其乐融融,该有多好啊!” “这个嘛……” 以秦锋的性格,就是遇到天大的困难,也只会迎难而上,而不会选择逃跑,可是这一刻,秦锋的内心犹豫了,因为晋玉娘描述的那种生活太让人向往了。 青山绿水、与世无争,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夫妻恩爱,儿女绕膝,一杯茶、一壶酒……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问题是,自己真能一走了之,去过那种神仙日子吗? “玉姐,对不起,咱们不能走,至少现在不能走!” “为什么,你不想跟奴家厮守一辈子吗?” “想,非常想,可现在还不行,之前在两狼山中,我射杀了沙匪的二当家,如此血仇,沙匪们肯定会来报复的,如果我们走了,沙匪们找不到报复目标,肯定会拿这里的乡亲们出气,甚至是血洗七杀堡;退一步说,就算沙匪们不来报复,我若是走了,吕冒桂那个老王八就会回来,乡亲们还会受他的欺压,暗无天日,这几年全靠乡亲们的帮衬,你我才活了下来,如今大难临头,你我又岂能一走了之呢?” “唉!” 晋玉娘长叹一声,认可的点点头,的确,人不能只想着自己过好日子,而不管别人死活,那样太自私了。 可是秦锋此行又太危险了,秦家可就这么一根独苗,若是有个三长两短,那可如何是好? 身为秦家未过门的媳妇,自己又能做点什么呢? 沉思片刻,晋玉娘似乎想到了什么,一张俏脸变得通红,想要说点什么,又迟迟张不开嘴……如此犹豫了好久,终于用蚊呐一般的声音说道:“蛟郎,今天晚上,咱们一起休息吧!” “啊!” 秦锋有点傻眼了,男女一起休息,这句话的内涵可太深了,尤其是‘休息’二字,是一动不动那种,还是动来动去那种……又或者是一个人不动,另一个人拼命来回动? 这方面,自己只有一点理论知识,全无实战经验啊! 要知道,按照大明律法: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成亲了。 如今秦锋十七岁、晋玉娘十八岁,年龄上早就达标了。 问题是,两年之前晋玉娘的父亲随军远征辽东,在战场上失踪了,十有八九是没了性命。 按照习俗,父母去世,子女当守孝三年,期间是不能成亲的,否则就视为不孝,会受到重罚! 因此上,秦锋、晋玉娘虽然符合年龄要求了,却一直没有成亲,更加没有圆房,一直分屋而居。 现如今,晋玉娘主动提出,今夜要一起休息……很显然,她是担心秦锋这一去凶多吉少,想要利用今晚、争取给秦家留下一点血脉。 “玉姐……我……你……咱们两个……那什么……” 如花美人,自荐枕席,就算是木头人也会为之心动的,更何况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呢! 秦锋只觉得有一股火焰,从后脚根一直烧到了头顶上,烧的自己口干舌燥、浑身血液沸腾,恨不得立刻化身恶狼扑倒眼前的小羊羔。 扑吧? 不行! 扑吧,人家女方都主动了,你个大老爷们还犹豫啥,切莫辜负了良辰美景,你看看,今晚的月亮多圆啊,多适合探讨一下人生的乐趣、以及生人的乐趣! 不行,我是个有道德的人,不能做非礼之事。 你们二人早有婚约,扑倒自己的未婚妻根本不算非礼,只是提前上车而已,事后补个票就行了。 不行,坚决不行,人生大事、生人大事,二者都必须慎重对待! …… 秦锋感觉有两个小人在自己的脑海中打架,一个叫欲望、另一个叫理智! 一开始,欲望小人施展出王八拳,攻势异常凌厉,打的理智小人节节败退,差一点就完蛋了;幸好关键时刻,理智小人拿出一根大棒子,狠狠一击,就把欲望小人打晕了,反败为胜! 什么大棒子如此厉害,竟能克制住人的欲望,因为上刻有八个字:愈是真爱,愈加珍惜! …… “玉姐,不行!”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 “不,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能草率行事……玉姐,放心吧,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以后我还会飞黄腾达,而后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风风光光的迎娶你,我对天立誓,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尊贵的女人!”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摸出一支黄木簪,插在了晋玉娘的发髻上。 这是专门跑了一趟两狼山,从悬崖上采集了一块崖柏,而后花了几天时间,用军刺一点点消磨出来的,因为没有经验,木簪子做的有点丑,却代表着秦锋一片真心! 一支木簪,一世情缘,海枯石烂,此情不渝! “玉姐,好好在家等着,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等解决了这些麻烦事,咱们就离开七杀堡,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去,到时候,生三五个孩子可不行,至少给我生十个八个,嘿嘿!” “好,奴家等着你!” 怀抱美人,秦锋许下了承诺。 可惜秦锋忽略了一件事,人生在世、麻烦不断,旧的麻烦解决了,新的麻烦就会出现,想要隔世隐居只怕是遥遥无期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8.html 第十九章守株待兔! 崇祯元年-八月二十四,黄道吉日,宜出行。 上午时分,和晋玉娘依依惜别之后,秦锋和耗子带好应用之物,各骑一匹快马,从七杀堡出发了……直奔毛乌素大沙漠! “锋哥,咱们真要闯进大漠,寻找沙匪们的巢穴?” “怎么,害怕了?” “怕,我才不……不……不怕呢,男子汉、大丈夫,脑袋掉……掉……掉了碗大的疤,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过这件事太冒险了,要不咱们先缓一缓,再考虑考虑、谋划谋划、思量思量……” 耗子,人如其名,胆小如鼠,当秦锋说出一起进沙漠、寻匪穴的事情之后,差一点给他吓昏过去。 好在耗子虽然胆子小了一点,还是很讲兄弟义气的,明知道这次进沙漠非常危险,还是硬着头皮一起出来了。 问题是,人虽然出来了,胆子却落在了家中,一路上喋喋不休……那种又害怕、又不肯承认的样子着实可笑。 后面的事情非常危险,这种状态可不行,必须让他鼓起勇气! “耗子,你还想不想娶小翠了?” “想,做梦都想!” 小翠是七杀堡内的一位姑娘,今年一十六岁,身材苗条、模样俊俏,妥妥的小美人一枚,耗子整天围着人家姑娘转悠,想尽一切办法献殷勤。 可惜啊,小翠却不喜欢耗子,因为王家人出身太差了,是被流放来的盗墓贼。 更重要的是,榆林地区民风彪悍,女儿家选择夫婿,大都喜欢身体强壮、勇猛无畏的少年郎,而耗子的胆量太小了,难入人家姑娘的法眼! “想娶小翠,那就拿出点男子汉的胆量来,随我一起进沙漠、灭沙匪,只要做成了这件事,七杀堡的乡亲们肯定都伸出大拇指来,称赞你耗子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到时候,再备上一份厚礼到小翠家中提亲,还怕不能抱得美人归吗? 要是没这份胆量,你就不要打小翠的主意了,人家姑娘的眼界高,看不上窝囊废、胆小鬼,而且我还听说了,董家堡的董大柱也喜欢小翠、正四处请人保媒呢!” …… “什么,董大柱,那个傻大个连自己的手指头都数不明白,也敢打小翠的主意,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不就是一条烂命嘛,为了小翠,我豁出去了,灭沙匪、当好汉!” 要想让一个男人勇敢起来,有三样东西最管用了,一是金银财宝、二是高官厚禄、三是心爱的女人! 三者当中,又以女人的魔力最大了。 为了娶到小翠,耗子瞬间振作起来,腿也不抖了、肝也不颤了、胆子变的比老倭瓜还大三圈,别说让他和秦锋一起进沙漠了,就是让他单人独马和沙匪们拼命都不带犹豫的。 这下行了,勇气终于激发起来了,可要想办成大事,光有勇气远远不够,还需要高明的策略才行。 毛乌素沙漠纵横八百余里,当初榆林镇出动数千人马,反复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凭秦锋和耗子两个人,那就更没希望了,比大海里捞针都难! 好在秦锋聪明,想到了一条妙计——守株待兔! …… 二人一路前行,小半天之后,来到了毛乌素沙漠的东南边缘地带,眼前出现了一条蜿蜒崎岖的河流—青龙河! 与普通的河流不同,青龙河是一条半地下河,它起源于北边的一座高山脚下,从地下洞穴中喷涌而出,向南蜿蜒流淌数十里之后,又渗入地下不见了。 河水清澈,犹如一条青龙盘踞在大沙漠边缘,故而得名。 接下来,二人在河边扎下帐篷,支起了锅灶,又在岸边的树林中砍了几棵树,做出几个木盆、木槽摆放在河边,摆出一副淘金客的架势。 五斤上等金砂,秦锋只留下三两,余者全都扔进了青龙河中,还有军刺、吹箭……鸳鸯交颈图都藏到了树林中,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 接下来,秦锋又拿出一种药膏,是用几种草木汁混合制成的,把自己和耗子的脸涂成了黄褐色,再对五官略加修饰,二人顿时变得‘面目全非’了。 之前在两狼山中和沙匪们交过手,这样做是为了隐藏身份。 真名也不能用了,秦锋略加思索,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萧十一郎! 这是古龙大大的小说中,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角色,闯荡江湖,纵横四方,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泡最漂亮的妞、杀最恨的人……大丈夫当如是斯! 至于耗子,当时是萧十二郎了。 …… “锋哥,那些沙匪真的会来这里吗?” “放心吧,沙匪也是人,是人就得吃饭、喝水,这条青龙河是毛乌素沙漠东南部的重要水源之一,那些沙匪们进出沙漠,肯定会到这里饮水的;沙匪们来到河边,就会见到咱们、以及咱们怀里的金砂,人没有不爱财的,尤其是沙匪大当家—侯万金,听说是一个嗜财如命的家伙。 如果让他知道了,这条青龙河中出产金砂,他肯定会允许咱们两个入伙,给他淘金赚钱的,如此一来,咱们就能混入沙匪当中,摸清他们的巢穴所在,而后里应外合、一举歼灭!” 对于自己的计划,秦锋非常有信心,诱饵已经抛下,接下来就等着沙匪们上钩了。 一天。 两天。 三天 …… 转眼五天过去了,迟迟不见沙匪们出现,秦锋、耗子只能在河边苦等,好在出发时带了充足的干粮,不必担心饿肚子。 而且在青龙河中有一种白鳞鱼,身长不过半尺,样子很不起眼,肉质却极为鲜美,而且数量极多、容易捕捉,正好用来打牙祭。 …… 第六天-中午时分。 秦锋抓了十几条白鳞鱼,做了一顿正宗的石板烤鱼,和耗子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正吃的高兴呢,远方突然扬起了一股沙尘,紧接着,十几名沙匪骑着骆驼、挥舞弯刀,如旋风一般冲到了河边,把二人团团包围起来。 “那来的两个野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敢闯咱们的地盘,莫非是官兵的探子?” “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官兵的探子,是来投奔入伙的,还请诸位大哥收留!” “什么,来入伙的,搜身!” “诺!” 几名沙匪跳下骆驼,对秦锋、耗子搜查起来,没搜到任何与官兵有关的东西,却搜出一个小口袋,里面装着黄灿灿的金砂……一名沙匪用牙咬了咬,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金子,真是金子……小子,快说,从那弄来的?” “就是从这条河中淘出来的。” “什么,青龙河里有金砂?” 沙匪们来到河边,立刻看到了那些淘金工具,尤其是木盆里还有一些小金粒子,说明秦锋、耗子没有说假话。 “真没想到,青龙河里竟然有金砂,这件事必须禀告大当家的,大当家的最爱黄白之物了,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重赏咱们的。” “这两个小子怎么办,是杀,还是留?” “他们既然是来入伙的,那就暂且留下,带回去,交由大当家的处置吧。” “说得对,带上他们两个,速速返回老巢!” 最近几年,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西北地区的百姓们苦不堪言,为了求一条活路,不少人选择了落草为寇,或者逃出边塞、投奔沙匪。 这种前来入伙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的,因此上,十几名沙匪并未多疑,暂时相信了秦锋和耗子的话,决定带二人返回巢穴。 当然了,沙匪们就是再傻,也不会轻易暴露巢穴的位置,他们自有一套规矩。 沙匪们先用绳索把秦锋、耗子牢牢的捆绑了起来,又用厚厚的黑布把二人的眼睛给蒙住了,确定二人看不到任何东西,这才把他们放到了骆驼背上。 接下来,队伍启程,返回巢穴。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29.html 第二十章进入匪巢!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双眼不能视物的情况下,肯定是无法记路了,可对一名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来说就不一定了。 眼睛看不到了,还有耳朵、鼻子和舌头。 用耳朵细听骆驼蹄子落地的声音,就能知道路过的是沙漠、戈壁、草原,或者河滩。 用鼻子闻,可以闻到沙土味、草沫味、水泽味,人类宿营留下的生活味道,以及牛羊、马匹留下的腥臊味。 伸出舌头,感觉风向,就可以判断出方向! ‘东北三十里,全是沙漠……路过了一片水草地……又路过一片戈壁……嗯,来回转了三圈,又回到原地了,这帮子沙匪真是狡猾,蒙着我们的眼睛还不放心,故意兜圈子……’ 就这样,靠着敏锐的听觉和嗅觉、以及强大到变态的方向感,秦锋在心中默默的画出了一张地图,线路非常清晰。 只是没想到,刚刚画了小半天地图,队伍就停了下来。 原来是沙匪们的巢穴到了! 难怪官兵们几次大规模围剿,都找不到沙匪们的踪迹,原来他们的巢穴根本不在大漠深处,而是隐藏在了大漠的边缘地带……典型的灯下黑,让人意想不到! “并肩子,什么价?”(兄弟,带来的是什么人?) “两个生科子,来挂柱的!”(两个少年人,前来入伙的。) “骝过了没?”(搜过身了没有?) “早骝过了,挺得住,快开虎口!”(早就搜过身了,没有问题,快点开门吧。) …… 巢穴周围,设有不少岗哨。 队伍停下之后,沙匪们用黑话进行了问答,而后响起了一阵隆隆声,像是有沉重的大门打开了。 紧接着,沙匪们把秦锋、耗子从驼背上弄了下来,领着二人进入巢穴,而在进入过程中,二人都明显的感觉到不是在平地上行走,而是向地下深处走去。 脚下是石头台阶,踩起来咚咚作响……走了上百节,起码有四五丈深,什么情况,难道沙匪们的巢穴在地下? 这里不是黄土地,而是遍布流沙的大漠,地下怎么可能藏人呢? “好了,到地方了,给这两个小子松绑吧,再给他们喝点水,休息一会儿,我去禀告大当家的一声!” “诺!” 满心疑问之际,领路的沙匪们停下了脚步,解开了二人身上的绑绳,又摘下了蒙眼黑布。 二人活动着有些麻木的身体,同时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发现身处一间石室当中,大约一丈五尺见方、八尺多高,大石门关闭着,沙匪们已经离开了,留下了一个水囊、一大块锅盔,还有一小盏羊油灯。 借着灯光,可以看到周围的石壁上刻着文字,粗看像是汉字,细看又不是汉字,根本看不懂写的什么? “锋哥,咱们是在一座古墓里面!” “什么,古墓?” “错不了,这是一座西夏古墓,墙壁上刻的是党项文,这里是其中一间陪葬室,看这规模,起码是一座王爷的陵墓!” 耗子出身盗墓世家,这方面的知识相当渊博,他说是西夏古墓,那就肯定错不了。 而根据这一信息,秦锋立刻脑补出了很多东西…… 五代十国末期,党项人崛起于西北地区,之后还建立了西夏王朝,与北宋、契丹鼎足而立,那个时候,毛乌素沙漠的面积还比较小,周边还是丰美的水草地。 某一位西夏王爷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于是大兴土木、为自己修建了一座陵墓,死后葬于其中。 接下来,种种因素下,毛乌素沙漠迅速扩张,在若干年后埋没了这片水草地、也埋没了这座西夏古墓。 又过了一些年,沙匪们无意间发现了古墓,盗取了其中的陪葬品,还把古墓改建成了他们的巢穴,靠着其出色的隐蔽性,屡屡躲过了官兵们的围剿! 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么回事! …… “锋哥,现在怎么办?” “既来之,则安之,稳住心神,一会儿见了匪首千万别露出破绽,匪首若有盘问,咱们就按事先准备好的说,至于别的事情、随机应变!” “好!” 二人耳语一番之后,啃了锅盔、喝了点水,开始闭目养神,准备应对后面的事情。 身处匪巢,如临深渊,一个不小心,就是粉身碎骨啊! …… “你们两个出来吧,跟我们走!” “几位大哥,咱们这是去那啊?” “去聚义大厅,见我们大当家的。” “是,是!” 又过了一会儿,几名沙匪回来了,带着秦锋、耗子离开了石室,穿过几条长长的墓道,来到了聚义大厅。 所谓的聚义大厅,其实是一座巨大的地下宫殿。 用无数巨石修葺而成,其中最小的也有上千斤重,用来支撑的几根石柱更是有三四人合抱粗,两侧站立着数十名手持利刃的沙匪、皆是虎背熊腰的壮汉。 北面放着一副汉白玉宝座,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尖嘴猴腮、身材瘦小……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只大马猴穿着人的衣服坐在那里,说不出的滑稽! 看此人的相貌,应该就是沙匪的大当家—侯万金,人送绰号:老阴猴,一个阴险狡猾的家伙! “就是你们两个小子要入伙,叫什么名字,是那里人啊?” “回大当家的话:俺叫萧十一,这是俺兄弟萧十二,俺们都是河南道—怀庆府人氏!” “哦,怀庆府,那个县的?” “孟津县!” 秦锋、耗子不仅报了假名,还报了假籍贯,而且说话之时,故意带出了豫北口音。 耗子祖籍就是怀庆府—孟津县的,说豫北话自然没有问题了,而最近一段时间,秦锋在努力学习豫北话,凭着聪明的头脑、竟然也学的七八分像了。 这样做,自然是有目的了。 因为这位大当家—侯万金是怀庆府—济源县人,本为镖师,后因贪图财物,杀害了一位致仕官员,被官府四处通缉,在中原内地无处躲藏,这才跑到了长城以外当了沙匪。 孟津、济源两县相邻,风土人情完全一样,可以说是老乡了。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拉近和侯万金的关系,进而取得信任。 “哦,真是巧了,本大当家是怀庆府—济源县人,如此算下来,咱们还是乡亲呢,哈哈!”听着熟悉的乡音,侯万金的目光柔和了许多,可是眨眼之间、柔和的目光又消失了。 “细说起来,本大当家出来十多年了,还真有一点想家了,记的你们孟津县境内有一座慧真寺,香火鼎盛、极为灵验,本大当家年轻的时候还去那里烧香拜佛呢,如今慧真寺怎么样了?” “回大当家的话,俺们孟津县从来没有什么慧真寺,怕是您记错了吧?” “哦,没有吗?” “绝对没有,孟津县内只有一座慧林寺,位于图河北畔,是一座非常大的寺庙,俺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俺爹带着俺还去慧林寺烧过平安香呢!” 耗子上前回话,语气极为肯定。 再看大当家—侯万金,目光重新变的柔和起来:“对、对,是慧林寺,不是慧真寺……是我记错了,人老了,记性不行了,哈哈!” 真记错了吗? 非也! 秦锋在旁边看的清楚,侯万金的记性根本没问题,他是故意说错的,以此来试探二人是不是真的孟津县人氏。 若是回答错误,只怕二人就要人头落地了! 好一个老阴猴,果真大大的狡猾啊……幸亏老子更狡猾,早就预料到这一手了! “萧家兄弟,你们既然是孟津人,怎么跑到榆林来了,还要来这里入伙?” “回大当家的话,俺们是被官府逼迫的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来投奔大当家的!”这次由秦锋回话,详细讲述了二人的出身来历。 本为良民、老老实实的种地,没想连续几年,豫北一带不是大旱就是大涝,庄稼颗粒无收,村子里的人饿死了一大半,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万般无奈之下,二人为求活命只好当了盗墓贼。 盗墓失手被抓,主犯全部斩首,二人因为年纪小侥幸免死,被充军发配到了榆林镇。 来到榆林之后,又被当地官员欺压,整天挨打挨骂还吃不饱饭,受了无数的罪,后来二人听说有一位侯大当家的,仗义疏财、义薄云天,带领一群好汉们在大漠中自立为王,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逍遥自在。 于是乎,二人就从军堡中逃了出来,想到大漠中入伙,因为找不到地方,只好在青龙河边暂且栖身,并在无意中发现了金砂。 为了证明所说不假,又由耗子上前,说了一大堆关于盗墓的事情,条理分明、头头是道,绝对是专业人士才有的水平。 一众沙匪听的频频点头,基本上相信二人了。 “哈哈,说的不错,本大当家的一向是义薄云天,专门收容四方好汉,你们两个既然是诚心来投的,那就留在这里吧,以后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保准亏待不了!” “多谢大当家的收留,我们二人日后必当誓死效力!” “好,正好有一件事需要你们两个效力,明天,到青龙河边走一趟,本大当家的要看一看,河里是不是真能淘出黄金来!” “诺!”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0.html 第二十一章真有金砂矿! 人言老阴猴—侯万金视财如命,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第二天早晨,天色尚未全亮,侯万金就迫不及待的带领数十名沙匪,以及秦锋、耗子离开了地下巢穴,骑着骆驼直奔青龙河而去。 而在离开巢穴的过程中,秦锋、耗子依旧被黑布蒙着眼睛,什么都看不见,由此可见,侯万金虽然答应二人入伙了,其实没有完全信任,依旧小心防范着。 这不奇怪,若非如此狡猾谨慎,这只‘老阴猴’也不可能纵横大漠十余年,多次躲过官兵的围剿了。 …… 小半天之后,一行人来到了青龙河边,而后秦锋、耗子向沙匪们展示了是如何淘金的,过程很简单:先是利用工具,挖出河道中的泥沙,而后将泥沙放入木槽当中,利用河水不断的冲洗。 沙子比较轻,很快就被河水冲刷走了,金砂的质量重,则会留在木槽的底部。 当然了,这样得到的金砂中掺合着许多杂质,必须用‘混汞法’进一步提炼,才能得到高纯度的黄金! “金砂,真是金砂,黄灿灿的,大家快过来看看啊!” “发财了,这下发财了,恭喜大当家的!” “哈哈!” …… 看到淘出来的一粒粒金砂,沙匪们瞬间沸腾了,挥舞刀枪、大喊大叫,就像是一群饥饿的野狼,突然看到了肥美的小羊羔,别提多兴奋了。 世人皆以为,沙匪们独霸一方,肯定是天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要银子有银子,要女人有女人,快乐又逍遥! 事实上,根本没那好事! 为了躲避官兵的围剿,沙匪们大部分时间都躲藏在沙漠中,要吃没吃、要喝没喝,而且环境极为恶劣,白天热的流油,晚上冷的结冰,还要饱受风沙侵食之苦,别提多受罪了。 偶尔出去劫掠,那也是用人命换钱粮,而且未必次次劫的到,比如上次在两狼山中抢劫薛家商队,非但一两银子没抢到,还赔进去上百条人命,其中就包括二当家—特木尔! 现在好了,找到一条出产金砂的河流,只要花点力气就能弄到大量金子,从此有吃有喝有钱花,可比冒险劫掠强的太多了,沙匪们自然是高兴了。 大当家-侯万金更是兴奋的抓耳挠腮,不过在兴奋之余,这只老阴猴心中仍有一些猜疑:“萧家兄弟,干的不错,没想到青龙河中真有金砂,不过嘛,本大当家的以前也经常来这里,为何就没有发现呢?” “回大当家的话,金砂沉重,全都沉积在河道深处了,又被厚厚的泥沙覆盖着,故而很难被人发现的,我们兄弟两个是土夫子出身,干的就是土里摸金的活计,眼力比一般人精湛的多,这才发现了金砂!” “嗯,说的有道理,那依你们两个来看,这条河中的金砂储量如何?” “我们两个仔细查看过了,河中金砂的储量极高,走遍大江南北,恐怕也找不到几条这么富的金砂河了,不过嘛,要想把金沙淘出来,还需要更多的工具、人手才行。” “哈哈,没问题,本大当家手下有七八百号弟兄,个个身强力壮,肯定能把河里的金子都淘出来,发财了、这次发大财了,哈哈。” …… 一番询问之后,侯万金心中猜疑尽去,不禁仰天大笑起来。 更准确的说,那些黄灿灿的金砂已经迷住了他的心窍,让原本猜忌多疑的老阴猴,变成了一只找不到北的傻猴子。 人一旦变傻,距离倒霉也就不远了。 接下来,侯万金下令,让自己手下的沙匪们,以最快速度向青龙河一带集结。 原来沙匪们并不都藏在西夏古墓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分散在了沙漠中的几处绿洲上,一则,分散开来、目标更小,可以避免被官兵找到踪迹。 二则,可以利用绿洲中的水草,喂养骆驼、马匹、牛羊,那可是沙匪们的坐骑,以及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 接下来几天,不断有沙匪汇聚过来,人数很快超过了五百,而后兴高采烈的砍伐树木、打造工具,投入到了轰轰烈烈的淘金事业中,第一天,就淘出了八两金砂。 第二天,十两! 第三天,十二两! …… 随着金砂产量不断增加,侯万金天天都是乐,对秦锋、耗子也更加信任了,认为这是老天爷送给自己的一对福星! 对待福星,自然要好一点了。 之前秦锋、耗子和其他沙匪住在一个大帐篷里,几乎时时刻刻都要受到监视。 现在不同了,二人分到一个新帐篷,单独居住、不受约束,还能天天享受上好伙食,有酒有肉! 可惜啊,已经沉浸在黄金梦中的侯万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时此刻,董副千户已经聚集了三百人马,就隐藏在距此只有大半天路程的七杀堡中……只要秦锋发出信号,这些人马就会立刻杀过来,将毫无防备的沙匪们一网打尽。 以金砂为诱饵,聚拢分散的沙匪,再围而歼之……如此计划,可谓高明! 可是几天过去了,秦锋却迟迟没有发出信号,因为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没有出现,就是沙匪三当家—韩山君。 此人跑那去了? 利用闲聊的机会,秦锋从沙匪们口中得知,原来二十几天之前,韩山君带着一伙人到山西销赃去了。 榆林一带,官兵们对沙匪防备甚严,即便后者抢到了金银珠宝,也没法变换成吃的穿的。 于是乎,三当家—韩山君带领一队人伪装成了商队,把抢劫来的财物运到山西一带出售,再买回来沙匪们急需的粮食、布匹、精盐等生活物资。 队伍已经出发二十多天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则是个未知数。 在秦锋的计划当中,韩山君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今这一环缺失了,怎么办? 继续等下去,无疑会增加风险:一则,董副千户带领人马藏在七杀堡中,时间一久,难免不走露消息,一旦被沙匪们察觉到,可就前功尽弃了。 二则,自己往青龙河中扔了五斤金砂,按照现在的速度,很快就会淘光的,一旦再淘不出金砂,好不容易聚集在一起的沙匪,只怕就要重新分散了。 自己和耗子还要承担沙匪们失望的怒火,只怕是性命难保! 怎么办,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下手? 那样的话,自己有十成把握,可以歼灭聚集在青龙河边的沙匪们,杀掉大当家-侯万金! 问题是,歼灭沙匪之后,郑千户肯定跳出来抢功劳,自己就等于给别人做嫁衣了,光给别人做嫁衣也就罢了,更严重的是,以郑千户的狠毒心肠,以后肯定还会迫害自己,那样就死路一条了。 怎么办? 真是左右为难! …… 一夜难眠,第二天早晨,秦锋刚钻出帐篷,立刻被两名沙匪拦住了。 “萧小兄弟,大当家的让你过去一趟。” “好,容我洗个脸,就去见大当家的。” “呵呵,咱们当沙匪的整天在沙土中打滚,个个都是泥猴子,还穷讲究个啥,快点跟我们走吧!” 两名沙匪不容分说,强行扯着秦锋走进了一座牛皮大帐。 大帐中,侯万金盘膝而坐,一手拿着算盘、一手拿着戥子,正在称量最近几天淘出来的金砂,还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 “见过大当家的!” “萧十一,你过来看看,开始几天淘出来的金砂、是一天比一天多的,可是最近三天出产的金砂却越来越少了,尤其是昨天,好几百人一起下河,竟然只淘出了不到二两金砂,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青龙河里有的是金砂吗?” “这个嘛……大当家的有所不知,河道中地形复杂,水流有缓有急,故而金砂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有的地方少、有的地方多,这几天淘金量变少了,是因为弟兄们没有找到金砂窝子……不过不要紧,只要沿着河道认真搜索,肯定能把隐藏的金砂找出来的!” “哦,果真如此?” “千真万确,小的就是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诓骗大当家的不是!” 秦锋信誓旦旦的保证着,心中却非常清楚,自己扔进河中的金砂,差不多被沙匪们捞干净了。 没办法,必须立刻下手了,否则沙匪们很快就会散去,再想把他们聚集起来可就难了! 可惜啊,自己好不容易制定的计划,就这样半途而废了,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 正当秦锋在内心中,吐槽对老天爷的不满之时,一名沙匪小头目发疯似的闯进了大帐中,双手紧紧合在一起,像是捧着什么东西:“大当家的,快看、快看看啊,哈哈!” “什么事情,慌里慌张的,莫非天上掉金饼了不成?” “没错,就是天上掉金饼了,好多的金子啊!” …… 说话间,小头目分开手掌,里面竟然是几十枚金砂块,大的犹如桂圆、小的犹如黄豆粒,皆是天然形成的。 初步估计,这些金砂块加在一起,差不多有二斤多重。 “这么多金子,那来的?” “回大当家的话,这是弟兄们刚刚淘出来的,就在一个河道拐弯的地方,几铲子下去就淘出来这么多,周围的沙层中肯定还有,弟兄们正在拼命的淘呢!” “好,干得好……萧十一说的一点没错,这是找到金窝子了,哈哈!” 侯万金仰天大笑,还拍了拍秦锋的肩膀,以示嘉奖。 秦锋连忙做出一副胸有成竹,早知道会这样的样子,实则心中震惊不已,犹如九雷轰顶一般! 什么情况,自己明明只扔了不到五斤金砂,而且都是细金砂,现在怎么淘出来这么多,还有大金砂块。 莫非是别人扔的? 不可能啊,谁没事吃饱了撑的往河里扔金子玩? 只有一个解释:这条青龙河中真的有金砂矿! 老天爷,弄假成真了,这运气……太逆天了! 运气来了,泰山都挡不住,就在淘出大金块的当天中午,又有惊喜发生,三当家—韩山君带人回来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1.html 第二十二章沙匪内部的矛盾! 中午时分,一支风尘仆仆的队伍来到了青龙河边,大约有五六十人、上百只骆驼,驼背上装满了各种物资。 带队的是一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矫捷、相貌刚毅,正是沙匪三当家-韩山君,人送绰号:锦毛虎! “三当家的回来了! “三当家一路上辛苦,弟兄们都想你了!” …… 奇怪的一幕发生了,看到三当家-韩山君带人回来了,有的沙匪立刻跑过去迎接,高兴的大喊大叫,有的沙匪则待在原地不动,显的十分冷漠! 原来沙匪们是由三部分人组成的:一是从中原内地逃出来的强盗、窃贼、杀人犯,为首者就是大当家—侯万金! 二是从草原上流浪过来的蒙古人,为首者是二当家—特木尔。 三是忍受不了欺压,被迫出逃的军户,为首者是三当家—韩山君! 三股人马共同组成了沙匪,一起纵横大漠、劫掠为生! 可有句话说的好,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沙匪内部也是如此。 韩山君一伙都是本地人,故而打劫过往商旅之时,往往手下留情,只抢财物、不伤人命,如果遇到了认识的人,有时还会直接放行! 侯万金一伙都是外地人,而且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劫掠之时,刀下从来不留活口,甚至糟蹋妇女、残杀幼童,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于是乎,双方就产生了矛盾,甚至多次大打出手,还出过人命呢! 幸好沙匪们由三伙人组成,互相合作、互相制约,还能免强维持内部之间的平衡。 可是一个月之前,二当家-特木尔死在了两狼山中,手下人马更是死伤不少,如此一来,三角平衡被打破,沙匪们的内部矛盾更激烈了,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找秦锋复仇的原因之一。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得知韩山君带队回来,大当家—侯万金也从帐篷里出来了,皮笑肉不笑的上前迎接:“哈哈,三弟一路上辛苦了,快快进帐休息,为兄给你接风洗尘!” “多谢大哥,大哥,为何这么多弟兄聚集在青龙河边?” “三弟有所不知,最近偶然发现,这条青龙河里竟然储藏着大量的金砂,弟兄们聚集在此是为了淘金,这下发大财了,哈哈!” “哦,河里有金砂,这倒是出乎意料,不过这么多兄弟聚集一起,目标太大了,若是引来官兵围剿怎么办,金砂固然是好东西,可也不能要钱不要命啊,依小弟之见,还是把弟兄们分散开来,只留一部分人淘金即可!” “三弟太过多虑了,榆林镇的官兵个个都是饭桶,又能奈我何,再说了,为兄手下那些耳目可不是吃素的,稍微有个风吹草动,肯定会来报信的,不必担心,哈哈!” …… 韩山君好意提醒,奈何侯万金已经被黄金迷住了心窍,根本听不如去。 当然了,侯万金如此有恃无恐,也是有一定原因的,他早就派出大量心腹人,伪装成商人、工匠、农夫……潜伏在榆林城周围充当耳目,一旦官兵出城剿匪、立刻回来报信。 这也是沙匪们纵横大漠十余年,多次躲过官兵围剿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镇北千户所方面,军户逃亡过半,剩下的大都是老弱妇孺,千户官-郑迁乾更是有了名的胆小鬼,侯万金根本没放在眼中! 相处多年,韩山君深知这只‘老阴猴’的秉性,见钱眼开、视财如命,为了黄白之物,让他卖了亲爹娘都不成问题,既然劝说不动,也就懒得再劝说了。 …… 接下来,在大帐中设下了接风宴! 侯万金、韩山君居中而坐,其余大小头目分坐两旁。 秦锋、耗子因为发现金砂矿有功,也被准许参加宴会了,坐在大帐的一个角落当中;二人很聪明,一句话不多说,就是低头吃喝,同时竖起耳朵偷听两位大当家之间的谈话。 “三弟啊,这次带回来多少货物?” “回大哥的话,共计带回了四百驮粮食、八百斤精盐、三百斤香料……还有一些瓷器、布匹、精铁。” “哦,就这么点东西?” 侯万金有些不满了,因为韩山君这次带走的钱财不少,可带回来的货物却比往常少了一半。 这不禁让他心生怀疑,是不是韩山君暗中贪污了呢? “唉,没办法,最近几年天灾不断,庄稼长的不好,粮食价格自然就高了,粮食价格一高,随带着其他货物全都涨价了,能带回这些东西已经不容易了;怎么,大哥莫非怀疑韩某暗中贪污不成,若是如此,下次让别人去山西采购货物好了,看看是不是这个价,哼!” “三弟莫要误会,你一向人品正直可靠、视钱财如粪土,为兄又岂会胡乱怀疑你呢,不过嘛,去山西采购的事的确辛苦,下次换个人去也好,省的三弟太过劳累了,哈哈!” 侯万金说的好听,却要换人负责采购之事,明显还是怀疑了。 这可把韩山君气坏了,要知道,到山西采购货物并不容易,路途遥远、跋山涉水不说,还要防备官府的通缉,以及江湖人黑吃黑。 比如这次,回来途中就遇到了一次官兵围堵、以及两次黑吃黑,自己带领弟兄们浴血厮杀,这才硬闯出一条道路,把货物带了回来,为此还折了十几个弟兄的性命。 吃苦受累、流血流汗,还要受到莫名怀疑,这个气谁能受? “驴球子的,老子们拼死拼活,好不容易才把货物带了回来,还要被人怀疑手脚不干净,真以为老子们好欺负不成?” “没错,老子们受苦受累,你们待在家里享清福,凭什么啊,大不了散伙,以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 “散伙就散伙,谁怕谁啊,早就看你们不顺眼了!” 韩山君为了大局着想,忍下了这口窝囊气,可手下弟兄们忍不了,纷纷破口大骂起来,有几个脾气火爆的甚至拔出了刀! 侯万金的手下毫不示弱,也纷纷拔出了刀子,上前对骂起来。 眼看情况不妙,侯、韩二人连忙约束住各自手下,这才避免了一场内部火拼。 闹成这个样子,接风宴继续不下去了,只好草草结束,沙匪们各自散去,走出很远了,仍能听到不忿的叫骂声。 角落中,秦锋一直在冷眼旁观,心中高兴不已,没想到沙匪内部矛盾如此之大,下一步计划、自己本来只有六成把握,现在至少有九成了。 …… 夜幕降临,劳累了一天的沙匪们全都回帐休息去了,很快响起了雷鸣般的鼾声。 秦锋没有入睡,叮嘱耗子几句之后,悄悄离开了居住的小帐篷,在夜幕的掩护下,先是来到河边一片树林里,从一个隐蔽的树窟窿中取出了自己的军刺、吹箭,以及那副鸳鸯交颈图,贴身藏好。 而后东走西绕,悄悄来到了三当家—韩山君居住的大帐前,门口有两名沙匪守卫,立刻拦住了道路:“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在下萧十一,奉大当家的之命,带几句话给三当家,不知三当家休息了没有?” …… “我还没休息,让他进来吧!” 两名沙匪让开道路,秦锋顺利进入大帐中,韩山君果然没睡,正坐在一副矮案前喝着闷酒,连个下酒菜都没有。 “属下见过三当家!” “你就是萧十一,那个发现河中有金砂的人?” “正是!” “说吧,大当家的让你带了什么话?” “这个嘛,接下来的话很重要,只能出在下之口,入三当家之耳,还请屏退无关之人!” “哼,事多,你们两个退下吧,到二十丈以外戒备,不准其他人靠近!” “诺!” 虽然心有怨气,韩山君还是挥了挥手,让自己的两名手下退了出去。 至此,大帐中只剩下韩、秦二人。 “小子,现在可以说了吧,大当家的让你带什么话?” “呵呵,实不相瞒,并不是大当家让在下来的,而是有一位姑娘托在下给三当家带一样东西。” “姑娘?” “正是!”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抽出那副鸳鸯交颈图,在桌案上缓缓的展开,韩山君看了一眼,顿时目瞪口呆。 “这幅画是婉儿画的,没错,上面是她的笔迹,我不会看错的……婉儿的画怎么会在你手里,你究竟是什么人……婉儿、我的婉儿,她现在还好吗,有没有受苦……小子,快说,否则老子砍了你!” 看到画卷之后,韩山君瞬间醒酒了,连连提问的同时,拔出弯刀架在了秦锋的脖子上。 “呵呵,三当家的这么多问题,让在下如何回答呢?” “好,我一样一样问,你先回答我,婉儿现在怎么样了?” “婉儿姑娘平安无事,不过在郑千户那里挨骂受气肯定难免了,而且她很想念三当家的,日夜都在盼着你能救她出火海!” “婉儿,我的婉儿,我对不起你………整整四年了,我还是没能把你救出来……姓郑的,老子早晚将你千刀万剐、泄我心中之恨……婉儿,呜呜!” 韩山君扔掉了刀,紧紧抱着那副鸳鸯交颈图,跪坐地上,泪流不止,由此可见,他是多么深爱着叶婉儿。 心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夺走了,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痛苦比山更高、比海更深! 看着眼前伤心欲绝的男人,秦锋心中明白,自己有十成把握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2.html 第二十三章说服韩山君! 许久之后,韩山君慢慢止住了哭声,将鸳鸯交颈图叠好之后,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而后重新拿起弯刀,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秦锋:“小子,老实交代,你究竟是什么人?” “呵呵,实不相瞒,在下秦锋、从七杀堡而来!” “什么,你就是秦锋,那个在两狼山中一枪毙掉二当家—特木尔的秦锋?” “正是!” “好小子,有胆量,竟然混到我们沙匪的大营中来了,信不信,只要我喊上一嗓子,你立刻就会被大卸八块、剁成肉泥喂狗?” “呵呵,三当家的话,在下岂敢不相信,不过嘛……在下若有个三长两短,只怕你这辈子都休想再见到婉儿姑娘,更别想报仇雪恨了!” 秦锋毫无惧色,上前一步、与韩山君对峙起来,二人的目光犹如两道闪电,在半空中激烈碰撞着。 这是一种勇气与意志的较量,勇者胜、弱者败! 片刻之后,韩山君率先低下了头,心神极为慌乱,眼前这个少年的目光太可怕了,鹰睃狼顾、杀气四溢……老天爷作证,手上没有几百条人命,绝养不成这般凶戾的杀气! “你用婉儿威胁我?” “不敢,只是想和三当家做一笔交易罢了,事成之后,保准你杀掉仇人,救出婉儿姑娘,还能成为沙匪的大当家!” “哦,什么交易?” “呵呵,附耳过来,咱们一起这样……这样……再这样……” 秦锋压低声音,嘀咕了好一阵子,听的韩山君脸色数变,真像是见了鬼一样。 还是一只心狠手辣、满肚子坏水,刚从十八层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王! “我与大当家—侯万金立过毒誓,约为兄弟,同生共死……你想让我出卖他,这绝不可能!” “呵呵,三当家的此言差矣,你把他当做兄弟,他有把你当兄弟吗,想想今天宴会上的事情吧,明眼人都看的出来,那只‘老阴猴’已经起了杀心,只怕用不了多久,他就要下毒手了,到时候你还有活路吗?” “这个嘛……” 韩山君犹豫了,倒背双手、在帐篷里走来走去……秦锋的话很直,但说的很有道理。 四年之前,父母被杀、未婚妻被抢走,自己一怒之下投奔了沙匪,想着借助沙匪们的力量夺回未婚妻,找郑千户报仇雪恨。 入伙之时,侯万金也答应了,一定会帮自己报仇的。 毛乌素沙漠当中,原本有十几股沙匪,为了争夺草场、水源、牲畜,经常互相残杀,打的激烈无比。 为了报恩,自己舍死忘生、多次浴血厮杀,帮助侯万金打败了其他沙匪,成为了这片沙漠中的霸主。 可是称霸大漠之后,对于帮自己复仇的事情,侯万金却只字不提了,不仅如此,眼见自己的威望越来越高、手下兄弟越来越多,这只老阴猴更是起了猜忌之心,经常在暗中下绊子,让自己吃了不少哑巴亏。 吃点亏也就罢了,关键是二当家-特木尔死后,沙匪内部的平衡打破了,矛盾越来越大,早晚会有一场火拼的,真等那只老阴猴先下手的话,自己就必死无疑了。 还有自己手下的弟兄们,怕是一个也活不了! 怎么办? 怎么办? …… 没办法,到了这个地步,只能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 权衡利弊之后,韩山君的目光松动了:“秦锋,我承认你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江湖险恶、人心难测,我又凭什么相信你呢?” “很简单,第一:我若是想杀你,今晚就不会来了,既然来了,自然没有害你之意;第二:有句话说的好,朋友的朋友未必是朋友,可敌人的敌人一定是好朋友,我和郑千户同样有解不开的仇疙瘩,自然可以互相信赖了,你说呢?” “你和郑千户有仇?” “不错,他想害我性命,我不甘坐以待毙,自然要奋起反击了!” 接下来,秦锋把自己的情况,以及和郑千户结仇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 “好,你的话,我信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否则就是拼了性命不要,我也会找你报仇的,反之,你真能帮我夺回婉儿、杀掉郑千户报仇雪恨,韩某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以后赴汤蹈火,随你吩咐!”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沉思许久,韩山君点了点头,而后用弯刀割破了自己的左掌心,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秦锋拔出军刺,毫不犹豫的割破了自己的掌心。 接下来,两只染血大手牢牢的握在一起,一个同盟形成了……既然结为同盟,有的话就可以直说了。 “韩大哥,有件事情,可否向您请教一下?” “秦小弟兄请问吧,只要是韩某知道的,一定如实相告。” “一个多月之前,你们的二当家—特木尔带领人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是你们自己谋划的,还是受了别人的唆使?” “自然是受了唆使,否则谁敢轻易劫杀薛家商队!” “具体过程如何?” “嗯,大概一个半月之前,有人找上门来,予以重金、让侯万金带人袭击薛家商队,绑架女公子—薛瑾瑜,还提供了商队出行的具体时间和路线图,那侯万金见钱眼开,立刻答应了下来。 问题是,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西北一带影响极大,劫了他们家的商队,肯定会惹来大麻烦,侯万金自己不敢动手,就派了特木尔那个莽夫带人半路伏击,不想伏击不成、反而死在了小兄弟手中!” “幕后主使是谁?” “不清楚,来人以黑纱蒙面,一点来历都没有透露,和侯万金私下谈妥之后,立刻就离开了……事情过后,我向侯万金打探过,这只老阴猴口风紧的很,不肯透露实情,不过嘛,那个人来的时候,我见了两次,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胖子,脑袋很大,说话时带有山西口音!” “中年胖子,大头,山西口音,莫非此事与晋商有关系,听说最近几年,晋商和秦商之间的矛盾很大啊!” 没有直接证据,此事只能暂且放下了,接下来,秦锋和韩山君商议了一下具体计划,如何互相配合,直到四更时分才告辞离去。 …… 第二天,韩山君以远行疲惫,需要休息为由,带着自己的人马离开了,去沙漠中的绿洲上驻扎。 侯万金一直担心,韩山君会跟自己争夺金砂矿的利益,如今韩山君主动带人离开,正趁心意,自然不会挽留了。 沙匪共有八百多人,其中一百多人驻守在西夏古墓中、两百多人分散在几座绿洲当中,韩山君又带走了一百多人,剩下四百多人留在了青龙河边,全都是侯万金的心腹手下。 至此,秦锋的计划基本完成,接下来,该收网了。 …… 崇祯元年—九月初六,又是晴天。 淘金是个辛苦活,在秦锋的巧妙提议下,侯万金派人弄来了一些牛羊、美酒,好好犒劳一下手下们,好让手下们多出力,淘出更多的金砂。 “弟兄们,都乐起来啊!” “五魁首、六六顺、八匹马--喝酒,喝酒,哈哈!” …… 黄昏时分,青龙河边升起了数十堆篝火,上面架着大块牛羊肉,烤熟之后,香气四溢,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沙匪们十余人围坐一圈,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喝的高兴了,有人扯着嗓子乱嚎,还有人跳起了粗矿的蒙古舞蹈,玩的是不亦乐乎。 如此滥饮,很快就有人醉倒了,东一个、西一个的躺在河岸边,还不时翻滚几下,犹如一只只的醉螃蟹! 秦锋混在人群中,东边敬一碗酒,西边说笑几句,烘托着快乐的气氛。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递给耗子一个眼神,让他留下监视这些喝酒的沙匪们,秦锋则悄悄退出人群,钻进了夜幕当中…… 沙匪们狂欢的同时,并没有完全丧失警惕性,在青龙河四周的树林当中、制高点上设下了十几个岗哨,而且负责站岗的人一律严禁饮酒! 秦锋首先要做的,就是无声无息的把这些岗哨全部拔除掉,办法很简单,只需要一件工具——吹箭! 吹箭,就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铜管,里面装有钢针,上面涂抹了蟾酥、川乌、草乌几种药材,具有强烈的麻醉性……对准目标用力一吹,三十步内、百发必中! 噗通……一个! 噗通……两个! …… 秦锋动作麻利,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就把十四名岗哨全都放到了,而且放到之后,一个都没有杀,而是拖到黑暗处,往这些岗哨身上浇了一些烈酒。 如此一来,就算有人发现了,也只会认为站岗的人贪杯、喝醉了,而不会怀疑别的。 拔除所有岗哨之后,秦锋来到一片相对空旷的地方,脱下长袍,来回甩了几圈,而后伸出了左臂。 “嗖!” 很快的,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稳稳落在了秦锋的臂膀上,正是小金雕—闪电,最近这段时间,秦锋就是靠它和七杀堡那边联系的,汇报沙匪们的一举一动。 金雕腿上有节小竹筒,里面藏着一封秘信,展开之后,上面一个字也没有,全是乱七八糟的符号。 原来秦锋为了保密,特意设计了一套密码,级别不算高,不过在这个时代足够用了。 秘信内容,翻译过来就几句话:‘董副千户带领三百人马,已经离开了七杀堡,正向青龙河边疾驰而来,三更时分必然赶到!’ “闪电,去吧!” 接下来,秦锋掏出一块小红布条系在了小金雕腿上,后者腾空而起,向着东南方向飞去…… 红色布条,是约定好的信号之一:计划一切顺利,队伍到达之后,立刻发起进攻! 接下来,擒贼先擒王,该送那只贪财的‘老阴猴’去见阎王爷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3.html 第二十四章刺杀老阴猴! 人生在世,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凡是事业有成者、必然有其过人之处……好人如此,坏人亦如此,比如说侯万金。 这个人贪财、吝啬、卑鄙不假,可也有一个极大优点:那就是不贪口腹之欲、在生活上极为自律,而且警惕性极强! 沙匪们都在河边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一个个醉的东倒西歪,侯万金则待在大帐中,只吃了几块羊肉,喝了一壶茶水,酒则未沾一滴! 不饮酒,则神志不乱! 神志不乱,就不会轻易犯错,遇到突发事件之时,才能从容不迫的应对。 大帐内还有四名虎背熊腰、佩戴利刃的壮汉,同样滴酒未沾,他们是专门负责保护侯万金的,平时寸步不离左右! 大帐外面,还栓着几匹强壮的公骆驼,驼背上的兜囊中装着干粮、清水、药物、银子……这也是侯万金的习惯之一,无论在那里宿营,身边必须准备好逃生需要的东西。 一旦有危险发生,立刻带着护卫、骑上骆驼逃之夭夭。 凭着这个习惯,十几年来,侯万金多次逃脱了官兵的围剿、仇人的追杀、以及部下的背叛,毫发未伤! 再说秦锋,回到了河岸边和耗子汇合,而后向侯万金居住的大帐走去! …… “启禀大当家的,属下萧十一、萧十二求见!” “进来吧!” “诺!” 秦锋、耗子进了大帐,双双抱拳行礼,显的极为恭顺。 “大晚上的,你们两个不去喝酒吃肉,跑到我这里做什么?” “回大当家的话,这些年来我们两个四处流浪、无依无靠,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差一点就横尸荒野了,多亏了大当家的收留,这才有了容身之地,过上了有酒喝、有肉吃的好日子。 老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们两个思来想去,决定把一件宝贝献给大当家的,以报收留之恩,此宝非同小可,白天人多眼杂、担心走漏了消息,这才深夜来见大当家的!” “哈哈,不错,你们两个小子有良心,说吧,是什么宝贝?” 侯万金一向贪财,听说有宝贝献给自己,顿时来了兴致。 “这个嘛,此宝非同小可,属下只能告诉大当家一个人,若是被旁人听到了,再不小心泄露出去,只怕会引来大麻烦!” “你们几个到大帐门口待一会儿!” “诺!” 眼见秦锋吞吞吐吐不肯往下说,侯万金挥了挥手,让四名护卫站到大帐门口去了。 那个位置,距离六七丈远,听不清帐内的人说什么,又能清楚看到帐内的情况,若是发生意外、立刻就能冲进来救援。 “现在可以说了吧,是什么宝贝,如此神神秘秘的?” “回大当家的话,我们两个一路逃亡的路上,为了凑点盘缠,又做了几次土夫子,结果无意间发现了一大片古墓,而且规模极大,肯定是帝王将相之墓!” “什么,一大片古墓!” 侯万金兴奋的一跃而起,又用力挖了挖耳朵,生怕自己听错了。 西北地区崛起过很多政权,故而地下有很多帝王将相的坟墓,比如沙匪们现在的巢穴、就是利用西夏重臣—齐王—李彦宗的陵墓改建而成。 一座王陵,就让侯万金得了许多钱财! 一大片帝王将相的陵墓,里面又该有多少金银珠宝,若是弄到手中,用来招兵买马、积草屯粮,足以驰骋整个天下了! 面对如此利诱,谁人能不动心? “快说说,那一大片的古墓在那里,好不好挖掘,你们两个又是如何发现的?” “这个嘛……” 秦锋又吞吞吐吐起来,看了看大帐门口的四名护卫,一副此事太大、不可走露任何消息的样子。 “你们四个退到二十丈……不,退到四十丈以外去,没有本大当家的召唤,谁也不准过来、更不准别人过来!” “大当家的,我们出去了,那您的安全怎么办?” “周围都是自家弟兄,有什么好担心的,出去吧!” “诺!” 此时的侯万金,满脑子都是金银珠宝,根本想不到别的了,当即斥退了四名护卫。 眼见于此,秦锋上前几步,继续讲述了起来: “回大当家的话,那些古墓就在毛乌素大沙漠的东面,距离黄河不远了,方圆百里之内几乎没有人烟,只有一片片的荒草地,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玄机,泥土有人工夯筑的痕迹……我们两个用寻龙诀一番测试,发现下面果然有一大片古墓! 大当家不知道寻龙诀吧,我给您说一说: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癍、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秦锋根本不懂盗墓,可是穿越之前,秦锋很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盗墓类小说,故而说的绘声绘色、头头是道。 如此一来,不仅侯万金深信不疑,就连耗子都在心里嘀咕上了,莫非秦家不是世袭军户,而是和自己家一样都是盗墓世家,否则怎么会有这么专业的知识? …… 眼看侯万金听入了迷,时间上也差不多了,秦锋悄悄向耗子使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立刻捂着肚子、以方便为由离开了大帐。 出来之后,耗子从怀中摸出一个酒壶,满脸笑容的走向远处的四名护卫。 “四位大哥辛苦了,大当家的有吩咐,让小的给你们送一壶美酒过来!” “美酒,大当家从来不准我们喝酒,担心误事!” “呵呵,大当家的今天高兴,故而破例一次,何况这么一小壶酒,你们四个人分着喝又不会喝醉,能误什么事啊,四位大哥若是不信,可以进帐向大当家的求证。” 别的沙匪都在喝酒,四名护卫只能干看着,早就馋的口水直流了,何况耗子是从大帐内出来的,想来不会乱传命令。 因此上,四人没有进帐求证,而是接过了酒壶,迫不及待的喝了起来:“好酒,真是好酒,说起来,我有好几年没尝过这滋味了!” “谁说不是,自从当了大当家的护卫,咱们就一口酒都没喝过了。” “咦,是不是太久没喝酒了,这才喝了几口,我就有点头晕了呢?” “我也晕了……噗通!” 四人刚喝了小半壶酒,就觉得头晕眼花、两条腿发软、舌头根发硬……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叫喊几声,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口吐白沫,纷纷栽倒地上。 原来他们喝的酒中下了大量蒙汗药,那怕喝上一小口,也会昏睡几个时辰。 至于蒙汗药,则是让晋玉娘配置的,绝对药效一流! 耗子把四人拖到了黑暗处,又把剩下的大半壶酒倒在了四人身上,做出一副醉酒酣睡的样子,如此一来,就算有人路过这里,也不会怀疑什么。 接下来,就是等了。 等董副千户带领人马赶到,将这些毫无防备的沙匪们一网打尽,那样就大功告成了。 问题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计划的再好终究赶不上变化。 董副千户那边会不会出意外,比如天色太黑了、中途迷失了道路? 又或者心生胆怯、关键时刻不敢进攻了? 侯万金会不会突然察觉到情况不妙,带领沙匪们逃之夭夭? 老天爷,今天晚上,您到底保佑谁呢? …… “杀呀——杀!” “不好啦,官兵来啦,快点起来啊……速速禀告大当家的!” …… 正当耗子焦急万分,暗暗祈求老天爷保佑之时,周围突然响起了喊杀声,原来是董副千户带领人马来到了青龙河边,随即发起猛攻。 董家父子冲在最前面,手中各持一柄大刀、猛杀猛砍,就像两头下山猛虎一般,其余士兵紧随其后…… 沙匪们毫无防备,顿时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尤其是那些烂醉如泥的家伙,稀里糊涂的就掉了脑袋,到了阴曹地府都是糊涂鬼! 话又说回来了,沙匪们常年在刀尖上讨生活,战斗素养非常之高,一阵慌乱之后,那些醉酒不深的沙匪开始拔出兵刃反抗,厮杀的极为凶猛。 相反的,董副千户带来的人,都是各处抽调的军户,平时疏于训练,战斗力相当一般,虽然仗着偷袭占据了上风,可要想歼灭这些沙匪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一时间,战事陷入了胶着状态! …… 另一边,听到了喊杀声,侯万金立刻跑到大帐门口观看,只见火光冲天,到处都是奔跑的人影,完全乱套了…… “来人啊,快来人啊,人都死哪去了?” …… 连叫了几声,不见四名护卫过来,侯万金顿时感觉不妙,又见局势已经无法挽回了,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 大帐旁边有骆驼,趁着混乱骑上一头,在夜色掩护下冲出去不是难事。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召集失散的部下们,重整队伍、恢复实力,查明原因、报仇雪恨! 想法很好,那知没走出几步远,侯万金就觉得后心剧痛,像是被一件利刃扎透了:“啊,是你,萧十一?” “对不起了,大当家的,借你的项上人头一用!” “为什么,背叛我?” “呵呵,不想解释,你就当个糊涂鬼吧!” 原来是秦锋暗下黑手,一军刺刺透了侯万金的后心,用力一拧,向后一拔,大量鲜血喷涌而出,侯万金不甘心的挣扎几下,还是气绝身亡了,两只眼睛圆睁、死不瞑目! 这个一辈子都在骗人的人,终于被更厉害的人给骗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4.html 第二十五章端掉匪巢! 得手之后,秦锋将人头割下来,迈步出了大帐,在一堆篝火旁将血淋淋的人头高高举起:“全都看清楚了,侯万金已经死了,尔等还不弃刃投降,更待何时?” “啊,大当家的死了,咱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赶紧逃命吧!” …… 青龙河边,那些负隅顽抗的沙匪们,在看到侯万金的人头之后,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也崩溃了。 到了这一步,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吧! 沙匪们丧失了斗志,有的扔掉了兵刃,跪在地上任凭发落;有的四处乱窜,试图逃出一条生路,却很快被砍翻在地……结果一个也没逃掉。 战斗结束之后,进行统计,共计斩杀沙匪三百三十八人,生擒七十九人,还缴获了大量的刀枪、骆驼、帐篷……以及十余斤上品金砂。 而军户们方面,只阵亡了二十七人,另有四十多人受伤,与得到的战果相对比,已经算是大胜了! …… “秦小兄弟真是厉害,略施小计,就剿灭了这么多沙匪,还砍下匪首—侯万金的人头,为榆林镇除掉一个大祸害,哈哈!” “承蒙夸奖,愧不敢当,平心而论,这次能够大获全胜,非是在下的计谋厉害,而是这只‘老阴猴’太过贪心了,黄金让他蒙蔽了双眼、丧失了警惕性,最终丢了性命!” 董副千户找到了秦锋,伸出大拇指,赞不绝口,后者却平静如水,脸上毫无骄傲之色。 原因很简单,在普通人眼中,侯万金纵横大漠十余年,连官兵都拿他没有办法,绝对是个厉害角色。 可在秦峰眼中,这不过是个小虾米罢了,如果连这样的小虾米自己都摆不平,以后又如何跟高马贩子、银川驿卒、张捕快……以及野猪皮的子孙们一争高低呢?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侯万金虽然死了,可是匪巢中还隐藏着不少沙匪,对这些人必须斩草除根,而且刻不容缓;留下一小部分人手继续打扫战场,其余大队人马直奔沙匪们的巢穴,秦锋负责带路。 虽然只去过匪巢一次,还是在黑布蒙眼的情况下,可是凭着超一流的方向感,秦锋早已记住了路线。 果不其然,在他的带领下,黎明时分,一行人顺利的找到了匪巢,期间一点弯路都没有走。 匪巢原本是一座西夏王爷的陵墓,不仅隐藏在地下,而且坚固无比,易守难攻,面对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强攻为下、智取为上了。 还是由秦锋出手,拔除了匪巢周围的几个岗哨。 而后让董副千户带领大队人马,牢牢看守住巢穴的出口,以免里面的沙匪们突围。 秦锋则带领十几个人在周围转悠了一圈,很快找到了几个通风口,而后堆上干柴,放上辣椒面……点火、扇风、烟熏。 匪巢深处地下,空气流通本就不太好,如今再被带着辣味的浓烟一熏,里面的沙匪们顿时受不了了,拼命向外突围……结果一连四次,全被董副千户带人用弓弩、火铳打回去了。 万般无奈之下,剩余的沙匪只好高举双手,乖乖的出来投降了,他们认命了,哪怕是当场砍头,也比被浓烟活活熏死强的多,太受罪了! 经过盘点,共计生擒一百一十四人,其中并没有三当家-韩山君。 审问得知,昨天下午,三当家-韩山君带领一伙人回来过,取了一些金银珠宝又离开了,说是再去山西一趟,多买点粮食。 未能全歼沙匪,着实是一个遗憾,不过仗打到这个份上,已经是空前的大捷了! 接下来,就是搜刮战利品。 侯万金烧杀劫掠十余年,在匪巢中囤积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丝绸皮毛、名贵药材……全都是好东西,就是粮食少了一点。 没办法,大灾之年,沙匪手中也没有余粮啊! …… 而在清点战利品的过程中,秦锋又找到了董副千户,建议派两个人回去,把剿灭沙匪的好消息告诉郑千户一声。 没想到,遭到了董天豹的反对。 “哼,姓郑的王八蛋,让咱们在前面冲锋陷阵,自己躲在镇北城里坐观成败,等着捡便宜,告诉他打胜了,他肯定第一时间赶过来抢功劳、抢战利品,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告诉他,咱们把战利品分掉了事,气死那个王八蛋……” “豹子,不得胡言!” 董天豹不断口吐芬芳,句句不离郑千户家的女性亲属。 董副千户斥责了儿子几句,略加沉思,还是派了两名亲兵回镇北城报捷,不管怎么说,郑千户都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剿灭沙匪这么大的事情根本没法瞒着他。 另外吗,这次缴获的战利品太多了,随行的人马根本不够用,还需要郑千户大量召集人手、马匹、骆驼,才能搬运回去。 至于功劳,就让他抢一点吧! …… 转眼一天一夜过去了,战利品清点完毕,全都从匪巢中搬了出来,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至于俘虏的沙匪,则用绳索穿成了长串,准备带回去之后,再根据罪恶大小、按律治罪! 一切都妥当了,郑千户却迟迟没有出现,按照时间、路程推算,早该到了啊! 难道说,这位郑千户不贪财、不贪功了? 就算是太阳从北边出来了,这种事也不可能发生,那又是出什么情况了呢? 正当众人胡乱猜测之际,先前那两名亲兵跑回来了,气喘吁吁、浑身血汗,连下马的力气都没有了,直接从马脖子上出溜了下来。 “副千户大人,不好啦……大事不好啦……沙匪,有埋伏!” “出什么事了,慢慢说……来人啊,给他们喝点水!” 两名亲兵太过疲惫了,连嗓子都是嘶哑的,根本说不出完整话,有人递过了水壶,二人一阵狂饮,恢复了一些体力,这才讲述起来。 原来二人快马加鞭,顺利回到了镇北城,禀报了剿匪大捷的消息。 郑千户闻之大喜,立刻从各处军堡召集人手、骡马、骆驼,准备把那些战利品拉回来。 军堡分散各处,召集人手是需要时间的,可是郑千户争功心切,实在等不及了,干脆带领百余名亲兵先行一步,直奔匪巢而来。 那知过了青龙河不久,突然冲出来一股沙匪,将一行人团团围住,随即展开了厮杀。 郑千户等人寡不敌众,只好一边拼命抵抗,一边派两名亲兵突出重围来找董副千户求援,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留下五十个人看守战利品,余者跟着我前去救援!” “诺!” 虽然和郑千户有很多矛盾,可是这生死关口上,董副千户却不能见死不救,否则日后上峰追问下来,自己没法交代不是。 于是乎,一行人启程出发,前往出事地点救援。 …… 提问,沙漠中什么最难? 答案:寻路。 沙漠中没有明显的标志,只有一座座大小、形状都差不多的沙丘,人马走过之后,虽然会留下一些痕迹,可是风沙吹过,痕迹就会消失了。 因此上,从青龙河出发前往匪巢的过程中,董副千户命令手下人,在沿途立下了大量路标,如此就不用担心迷路了,之前的两名亲兵,就是靠着路标来回往返的。 那知道,沿途立好的路标,全都被人给拔除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毫无疑问,这是沙匪们做的。 没办法,只好让秦锋来引路了,他可是一张活地图。 秦锋也没推辞,引领大队人马继续前进,可是在引路过程中,秦锋似乎犯了迷糊,不时停下来观察周围、辨别方向……如此走走停停,速度自然是快不了,结果一行人用了大半天,才来到了出事地点。 毫无疑问,来晚了! 厮杀早已结束,遍地都是死尸,其状惨不忍睹。 “快点看一看,还有没有活着的了……再派人到周围看看,有没有沙匪的踪迹!” “诺!” 在董副千户的指挥下,人马四散开来,挨个检查,结果一个活的都没有,连尸体都凉透了。 秦锋混在人群中,帮着四处寻找,结果找来找去倒是找到了一个熟人——吕冒桂! 逃离七杀堡之后,这只‘绿毛龟’就投奔了郑千户,希望借助这位干女婿的势力东山再起。 听闻剿灭了沙匪,还缴获了大量战利品,‘绿毛龟’贪心大起,于是跟着一起来了,想趁机混一点功劳,再搜刮一些金银珠宝。 结果金银珠宝没搜刮到,反而丢了性命,被人一刀砍断了大半个脖子,尸体趴在地上,四肢大大张开,倒是和杀乌龟有异曲同工之妙! “呸,罪有应得,祝你下辈子转世投胎成一只真乌***顶绿毛,万古长青!” 吕冒桂死了,算是除掉一个心腹之患,可另一个更大的心腹之患—郑千户在那里,莫非逃出生天了? 疑惑之间,不远处传来了惊呼声:“找到千户大人了,在这里,大家快过来呀!”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5.html 第二十六章郑千户之死! 在众人的努力下,终于在一处沙坑中找到了郑千户,更准确的说是找到了一滩血肉渣子! 郑千户死了,死的非常惨! 被人扒掉了衣服,绑在一副木头架子上,拔牙、割舌、削耳、劓鼻、挖眼……再切掉十根手指、十根脚趾,砸断全身骨头……最后放血、抽筋、扒皮、开膛破肚而死! 在扒下的衣服上,还有四个血淋淋的大字:血债血偿! “呕……呕!” 看着满地的血肉渣子,周围的人无不呕吐,先吐饭菜,后吐胃液,最后连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就连经受过地狱式训练的秦锋,也不禁为之动容了,那只‘锦毛虎’下手真狠啊,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了,而是最残酷的虐杀、虐尸! 话又说回来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二者加在一起,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报复一点也不过分,如果换成自己、更狠十倍不止! 与此同时,董副千户过来了,看着满地碎肉久久无语,而后又盯上了秦锋,目光中神色复杂。 要知道,按照之前的计划,是要全歼这股子沙匪的,别的事都很顺利,为何偏偏遗漏了三当家—韩山君? 秦锋为何提醒自己派人向郑千户报捷,引他前来争功? 秦锋是个活地图,在漆黑的夜幕中,都能带着众人顺利找到匪巢位置,为何大白天的反而多次迷路、拖延了救援的速度? 郑千户是被一伙沙匪劫杀的,而沙匪中与他有深仇大恨者,正是三当家—韩山君! …… 把这几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不禁让人产生怀疑,郑千户不是意外身亡的,而是落入了圈套当中……至于设计圈套之人,不难猜! 为了弄清真相,董副千户准备审问一下,不想秦锋先开口了:“唉,郑千户亲自带队剿匪,不想在厮杀过程中战死当场,真是又壮烈又可怜啊,听说郑千户别无血脉亲人,以后镇北千户所的事情怕是要由副千户大人多操劳了!” “啊?” 董副千户头脑不笨,品品话中之意,立刻明白过来。 是啊,大明朝的卫所军官皆为世袭,父亲没了、儿子接替,如果没有儿子,也可以由孙子、弟弟、侄子之类的血亲接替。 问题是,郑千户坏事做的太多了,虽然一连纳了十七房妻妾,却没有诞下一个子嗣,也没有别的血脉亲人,哥哥、侄子全被郑千户下毒害死了,干干净净,一个不剩,根本没有人能接替他的官职。 千户之职极为重要,又不能长期空缺,由谁替补比较合适呢? 自己是镇北城的副千户,这次又立下了剿匪的大功劳,自然是最合适的新千户人选了。 换而言之,眼下的局势对自己最为有利了,既然对自己有利,又何必多嘴多舌、横生枝节……万一真问出点事情,反而麻烦! 要知道,人生在世,有时候难得糊涂啊! “哈哈,秦小兄弟说得对,以后镇北千户所的事情,本官是要多操劳一下了……弟兄们,打扫一下,凯旋回家了!”想明白之后,董副千户不再多问,而是命令手下人将郑千户的碎尸简单收拢一下,用破布包裹了起来,放在一峰骆驼背上。 又挖了一个大坑,将其他人的尸体扔进去,掩埋了事! 这些都是郑千户手下人,整日里欺男霸女、作恶多端,现在让他们有个葬身之地,已经是莫大造化了。 接下来,又调动镇北千户所的军户们,牛驮马运、肩挑人扛,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缴获的战利品全都拉了回去,顺便把郑千户的尸体也送了回去。 没想到,见到郑千户的尸体之后,他的十七房小妾们,一不哭、二不闹、三不追查死因,而是以最快速度分了家中的金银珠宝,而后一哄而散、各投生路去了。 走的时候,人人兴高采烈,简直比过年还高兴十倍! 眼见于此,剩下的家丁、丫鬟有样学样,各自搜刮一点财物,全都做了鸟兽散……若大的郑家,顿时人去房空,就连看门狗都夹着尾巴逃跑了。 至于郑千户的尸体,被扔在了院子当中,根本无人料理,招来成群的苍蝇、腐臭味飘出老远去! 最后还是董副千户下令,让人买了一口便宜的薄皮棺材,将郑千户的碎尸收敛了,拉到郊外掩埋了事! 至此,郑家在镇北城的故事,彻底结束了! …… 清剿沙匪获得了大捷,自然要好好的庆祝一下了。 夜幕时分,镇北城—千户所大堂上,张灯结彩、装饰一新,更摆下了一桌桌丰盛的酒菜,大肆庆功! 郑千户一死,董副千户的身份最尊贵,自然是坐在首位上了,秦锋则以无可争议的功劳坐在了第二位上;另有百户、试百户、总旗、小旗共计数十人,分坐大堂两旁。 “此番大捷,诸位都辛苦了,喝!” “喝!” “哈哈!” 庆功宴开始之后,人人开怀畅饮、别提多高兴了,待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又聊起了剿灭沙匪的经过,以及运回来的那些战利品。 经过清点,共计缴获了黄金四百余两、白银一万二千余两、铜钱二十多箱,还有一些的布匹、皮毛、精盐……以及古玩字画! 这么多东西,怎么分配呢? 商议之后,众人一致决定了,其中一半战利品充公,作为千户所的日常开销之用,另外一半战利品则按照功劳大小,分给此番参战人员。 毫无疑问,秦锋作为剿灭沙匪的第一功臣,肯定会分到最多的战利品! 不过嘛,在查看战利品清单时,董副千户却产生了一点疑问:“秦小兄弟,我记得你只带走了五斤金砂,为何这里有三十多斤呢,多出来的是?” “呵呵,多出来那些,都是从河中淘出来的。” “淘出来的,你是说?” “不错,青龙河里有金砂矿!” 接下来,秦锋把用金砂引诱沙匪、聚而歼之,不想歪打正着,真发现了金砂矿的经过叙述了一遍! 再看大堂上,人人张大了嘴巴、鸦雀无声,而后有人拧大腿、有人掐胳膊,确定不是做梦之后,顿时响起了阵阵欢呼声:“发财了、发财了,这回真的发财了!” 欢呼过后,众人又议论起来,发现金沙矿不是小事,如此处理最好呢? “要不然,咱们把发现金砂矿的事情、上报给榆林总兵府吧?”一名总旗官提出了建议。 话音刚落,数十道杀人般的目光就集中过来,吓得这位总旗官浑身冒冷汗、差一点钻桌子底下去,再也不敢多说话了! 众所周知,九边当中最穷的是榆林镇,榆林镇中最穷的是榆林右卫,而在榆林右卫的五个千户所当中,最穷的就是镇北千户所了。 临近沙漠、干旱缺水,耕地沙漠化严重,种啥都不爱长。 别的地方,一亩地能产一石六七斗的粮食,镇北千户所这里,就是风调雨顺的好年份亩产都很难到一石! 亩产不到一石,其中六斗还要上交给朝廷,叫做‘子粒粮’,剩下那点才是军户们的,别说吃饱饭了,就连吃个半饱都是奢望! 穷啊! 因为穷,军户们背井离乡、大量的逃亡! 因为穷,小伙子们娶不到媳妇! 因为穷,大姑娘们纷纷选择了远嫁! …… 现在好了,老天爷开眼了,赏下来一座金沙矿,更准确的说是赏下来一个金饭碗! 这个时候,竟然有个脑袋被驴踢过的家伙提议,把金砂矿的事情上报? 上面那些高官,个个都属蚂蝗的,见了钱财犹如见血一般,不吸干净了誓不罢休,让他们知道了金砂矿的事,肯定会巧取豪夺、吃个干净………这里的军户们怕是连口剩汤都喝不上了! “不行,金砂矿的事决不能上报!” “没错,这是老天爷赏给咱们镇北千户所的,决不能拱手让人,老子祖上穷了十几代人,不能让子孙再穷上十几代!” “没错,这座金砂矿是咱们的,谁敢来抢,老子拔出刀子跟他拼命!” …… 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包括董副千户在内,众人一致决定封锁金砂矿的事情,绝对不能泄露消息! 谁泄露出去了,谁就是整个镇北千户所不共戴天之敌,非大卸八块、杀他全家不可! 话又谁会来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就算再严密封锁、金砂矿的事情早晚还是会泄露出去的。 要想永远守住这座金沙矿,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变强大! 只要你变强大了,就没人敢从你手里抢东西!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6.html 第二十七章功劳被人抢了! 庆功宴结束之后,董副千户带着沙匪大当家—侯万金的人头,以及几箱子缴获的金银珠宝到榆林镇—总兵府献功去了。 人头是用来献功的,金银珠宝则是用来孝敬上官、疏通关系! 没办法,如今大明朝的官场比锅底灰还要黑上三分,如果没有金银珠宝疏通关系,那怕你立下了盖世功劳,也得不到一点奖励。 秦锋则留下来,专门负责金砂矿之事! …… 万里无云,烈日炎炎! 青龙河边聚集了数百名军户,分成数组、紧张忙碌: 第一组人,在水流缓、水位浅的地方,利用铁铲、箩筐等工具挖掘河床上的泥沙。 第二组人,把挖掘出来的泥沙放在阶梯形的榆木槽子中,用河水不断的冲洗,冲走杂质、留下金砂。 第三组人,把金砂放入坩埚中,煅烧、融化、提炼……浇筑成一个个的金元宝,按照重量,又分为一两、二两、五两三种。 而后将金元宝装箱、抬进一个新建成的小木屋当中! 第四组人,全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手持刀枪棍棒,专门负责保护小木屋的安全,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严禁任何无关者靠近,就连飞过来一只苍蝇也得分开腿看看公母。 “乡亲们,再加把劲儿,咱们的好日子终于来了!” “吼!” 镇北千户所穷了几百年,如今老天爷开眼赐下一座金砂矿,军户们别提多兴奋了,根本就不用督促,一个个拼命干活,真把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 如此辛勤劳动,报酬自然丰厚! 凡是来淘金的军户,每个月都有四两银子的工钱,这可比种地强的太多了,而且伙食极好。 河岸边搭了几间大窝棚,里面有二十多个厨艺好的妇女,专门负责做饭:锅盔、大饼、油泼面、大烩菜、猪头肉、羊肉汤……品种丰富,香味扑鼻,还管饱! 对于普通军户们来说,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很难吃到这么好的饭菜啊! 秦锋就坐在不远处,一手拿着根羊棒骨啃食,一手翻着账册,计算收益。 军户们辛勤工作,如今一天可以提炼十五两黄金,一个月下来就是四百五十两黄金;去除各项开支,还剩三百五十两金子,折价三千五百两白银,用来修城、铺路、盖房、建学堂……改善军户们的生活。 照这样子下去,用不了几年,镇北千户所就会变成一片富庶之地,到时候,大家伙都有饱饭吃、小伙子们可以娶上媳妇、孩子们也可以读书了! 想到这里,秦锋满意的合上了账册,又拿过来一坛子喜酒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没错,就是喜酒,三当家—韩山君和叶婉儿的喜酒! 郑千户死后,十七房小妾没有一个悲伤的,立刻各奔东西了,秦锋趁机找到了叶婉儿,并按照之前的约定把她送到了韩山君身边。 就在三天之前,这对相恋多年的苦命鸳鸯,在一座绿洲上正式举行婚礼,结为夫妻了。 秦锋专门跑过去祝贺,喝了二人的喜酒,还带了几坛子回来,而在喝喜酒的时候,秦、韩二人有过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期间后者透露出了想要改邪归正的想法。 这不奇怪! 与侯万金那种邪恶之徒不同,韩山君本是良家子弟,父母被杀、未婚妻被抢,又无处可以申冤,这才一怒之下当了沙匪! 可明白人都知道,当沙匪不是长久之计,以后不是被官兵剿灭、砍头示众,就是死在其他沙匪的刀下、难有善终。 退一步说,就算侥幸不死,难道让子孙后代继续为匪吗? 于是乎,已经大仇得报,又和爱人重聚一起的韩山君,才有了改邪归正的想法。 对这种想法,秦锋自然是举双手支持了,可惜这件事不是好办的,需要慢慢谋划才行。 啃完了一根羊棒骨,正想再捞一根的时候,耗子骑着一匹黄骠马出现了:“哥锋,董副千户回来了,请你去镇北城一趟!” “哦,这么快就回来了?” “是啊,穿着正五品新官服回来的,老气派了,肯定是剿灭沙匪的奖赏下来了,恭喜锋哥,你也要升官了!” “呵呵,走,回去!” 秦锋一跃而起,骑着自己的青鬃马,和耗子一起先回七杀堡,再去镇北城。 …… 第二天,二人来到了镇北千户所衙门,看到了归来的董副千户……不对,是董千户,因为剿匪有功、官升一级,正式进封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千户之职,子孙世袭! 其余有功之人,也全都领到了封赏,就连耗子都从一个普通军户进封为小旗官了,从七品。 可轮到秦锋之时,董千户却露出了愧疚之色,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只是推过来一个箱子,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五百两银子,而且都是颜色泛黑、质地极差的杂银,而这种杂银的市价比起雪花白银来至少低三成! 也就是说,五百两银子,只能当三百五十两用,甚至更低。 还有一套正六品百户官服饰,以及一份公文:准许秦锋,正式继承七杀堡百户之职! 落款是:榆林镇-总兵府,还加盖了总兵大印! 沙匪危害极大,故而数年之前,三边总督府颁布过一道政令:边军大小将士,有能生擒、或者斩杀匪首—侯万金者,一律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 现如今,秦锋苦心谋划,冒着巨大的危险拿下了匪首—侯万金的人头,可得到的奖赏呢? 七杀堡百户之职,本就由秦家人世袭的,现在下个任命文书,等于一级没升! 赏银也只有十分之一,还是价值极差的杂银,赏赐如此不公,难怪董千户满面羞愧了。 “秦小兄弟,实在对不起,关于你斩杀匪首的事情,我明明如实上报了,不曾想弄成这样子,真是……唉!” “千户大人不必如此,此事与你无关!” 秦锋何其聪明,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功劳肯定被人贪墨了,如今大明朝的官场腐败至极,这种事情一点也不稀罕! 至于是谁贪墨了功劳,根本不必问,过几天就清楚了。 谁是这件事的受益者,谁就是那个幕后黑手! ……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有消息传来:榆林镇总兵—姜让亲自坐镇指挥,出兵剿灭了大股沙匪,其子千总—姜申旭更是身先士卒,亲手斩杀了穷凶极恶的匪首—侯万金,为榆林镇除掉了一个大祸害。 此事上报之后,三边总督—武之望大喜,好好夸奖了总兵—姜让一番,并将其子—姜申旭连升两级、加封游击将军之职,并赏银五千两。 消息传到镇北城,不少人为此忿忿不平,这明明是秦锋立下的功劳,怎么就变成姜家父子的了? 这世上还有天理吗? 对此事,秦锋极为冷静,一不闹、二不骂,只是认真收集起了姜家父子的情报…… 姜家,西北名门望族,子弟世代为官,根深蒂固、势力庞大,而且一直世袭庆阳卫-指挥使之职,现如今,姜家就更厉害了,出了三个大人物,而且是亲兄弟: 老大—姜让,现任榆林镇总兵官,为人阴险狡猾,坑人无数,人送绰号:九尾狐狸! 老二—姜瓖,现任山西-大同镇总兵官,和其兄一样的狡猾,善于见风使舵、左右逢源,人送绰号:墙头草! 老三—姜瑄,现任山西—阳和镇副总兵官,凶狠残暴,贪财好色,人送绰号:姜阎王! 一门三总兵,这在大明朝的将门当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另外吗,人们常说榆林镇有三害:第一是沙漠、第二是沙匪、第三就是姜家了。 在榆林镇境内,姜家人横行无忌、贪污腐败,抢男霸女、草菅人命,干的坏事不计其数……与姜家人相比,之前的郑千户都算是个大善人了。 弄明白之后,秦锋继续保持沉默,该做什么做什么,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怂了? 非也! 秦锋明白,如今自己势单力薄,根本无法与姜家父子硬碰硬,那样没有好果子吃。 不过嘛,早晚有一天自己会飞黄腾达的,到时候,谁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 姜家父子,等着的! …… 之后的日子里,镇北千户所一带很平静,可西北地区却一点也不平静,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不堪忍受的百姓们终于造反了。 崇祯元年—十一月二十日,陕西府谷人—王嘉胤、王自用带领数千饥民冲进了府谷城,杀掉县令,开仓放粮,率先挑起了造反的大旗! 十二月十八,汉南人—王大梁率领饥民造反,围攻府城。 崇祯二年—正月初七,刀客-王和尚率领饥民造反,攻占了延长县城。 正月二十八,米脂人—高迎祥率领饥民造反,攻克安塞县城,而后一路向南席卷了甘泉、洛川、白水……杀奔关中去了。 …… 一时间,饥民造反的急报,如同雪片一般飞进了固原城—三边总督府当中。 三边总督—武之望,字叔卿,自幼聪慧,好读书、善清谈,万历十六年中乡试解元、次年高中进士……而后加入了东林党。 面对各地送来的告急文书,这位武总督在思考了几天几夜之后,终于想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完美无比的对策: 第一步,找一根白凌子系在房梁上,底下放一个板凳。 第二步,踩着板凳,把脑袋穿过白凌子。 第三步,踹倒板凳! 没错,面对民变,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武总督悬梁自尽了,这到符合东林党人一向的作风: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 平时不干实事,只知道夸夸其谈,自命清高,一旦危险来临,毫无应对的办法,只能用一死来解脱,给自己弄一个死忠的好名声……至于江山社稷、黎民百姓怎么办,则根本不在这些人的考虑范围之内! 三边总督,始设于弘治十年,拥有节制延绥、宁夏、甘肃、陕西四大巡抚,以及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凉州、西州、肃州、兴安、神道岭九总兵的军政大权,堪称是西北地区的擎天一柱! 如此封疆大吏,自然不能空缺了,可是由谁接替呢? 若是平时,大臣们肯定拼命争取这个位置,可如今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谁也不愿意接手这个烂摊子! 没办法,崇祯皇帝召集内阁大臣们,一连商议了好几天,终于做出了决定:由左佥都御史—杨鹤,接任三边总督之职,全权负责平定西北民变! 杨鹤倒是一位有责任心的正直之臣,接到圣旨之后,立刻从京师出发,轻车简从,以最快的速度直奔陕西而来……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7.html 第二十八章途中救人! 西北地区有几句谚语:米脂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小伙子跑马一溜风,讨上米脂婆姨乐死人! 米脂一带的水土好,养出来的女子格外漂亮,比如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貂蝉就是米脂人。 绥德男子高大英俊、孔武有力,神勇无敌的温侯—吕布就是典型代表! …… “哒!——哒哒!” 下午时分,绥德城郊外的大道上,一队骑手正在快速奔驰中,为首一位黑衣年轻人,坐骑青鬃马、腰悬雁翎刀,相貌英俊,精神抖擞………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秦锋不在七杀堡待着,怎么跑到几百里外的绥德来了? 说来话长。 崇祯元年,西北大旱,一连七八个月不见一滴雨水,田里的庄稼旱死了无数,粮食严重减产,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压迫,以至于饥民造反、整个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 榆林一带同样被旱灾波及到了,而且灾情最为严重的就是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 没办法,镇北千户所距离毛乌素沙漠太近了,土地贫瘠、严重缺水,虽然军户们竭尽全力引水抗旱,可粮食还是严重减产了,不及正常年份的三成。 收成如此之少,交纳过‘子粒粮’之后,剩下的就更少了,就算军户们一天只吃一顿,顿顿都喝稀粥,也坚持不到明年秋收。 没有粮食吃,就会饿死人! 怎么办,指望上面的官员赈灾吗? 根本指望不上! 事实上,旱灾发生以后,榆林镇下面的十八个千户、一百八十多个百户……多次联名向总兵—姜让哀求,希望减免今年需要上交的‘子粒粮’,再下发一些救济粮,好让军户们渡过难关。 这位姜总兵给出的答复是:‘子粒粮一粒不能少,救济粮一粒也没有,至于挨饿的军户们,自己想办法挺过去吧!’ 堂堂一镇总兵,如此刻薄寡恩,着实让人寒心啊! …… 旱灾不算严重的地方,咬咬牙还能勉强挺过去,可是镇北千户所一带的旱灾太严重了,就算咬碎了槽牙也挺不过去。 无奈之下,董千户召集手下一众百户们商议对策,如何才能度过难关呢? 商议了大半天,还真商议出一个办法:最近几个月,青龙河中出产了不少金砂,可以把这些金砂拿出来,派人到外地买一些粮食回来、帮助军户们度过难关。 办法不错! 问题是,如今西北一带的局势太乱了,到处都是造反的饥民,道路阻塞严重,要想顺利的买回粮食,必须派一个智勇双全的人前去才行。 谁能担此重任呢? 包括董千户在内,众人一致认为此事非秦锋出马不可了。 为了乡亲们不饿肚子,秦锋没有推辞,可自己不是商人,对于如何采买、运输粮食一点经验也没有,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得找一个人帮忙才行,就是小兔兔—薛瑾瑜! 薛家是西北三大秦商之一,拥有几十支大型商队,而且专做军供生意的,如果肯出手帮忙的话,买几千石粮食轻而易举,不仅价格低一些,还能送货上门呢! 于是乎,秦锋挑选了十名武艺高强、弓马娴熟的士兵,随同自己一起前往绥德城,找小兔兔—薛瑾瑜帮忙。 “锋哥,听人说绥德城的羊杂汤、油馍馍特别好吃,咱们进城之后好好尝一尝吧?” “呵呵,你小子,真不愧叫耗子,一天到晚就想着吃,没问题,进城之后,羊杂汤,油馍馍管够吃!” …… “锋哥,咱们一口气赶了百十里路了,人马俱疲,还是先休息一下、再进绥德城吧?” “也好,大家下马休息一下!” 除了十名士兵,秦锋还带了两个人,一个是好兄弟—耗子,另一个是董千户的儿子—董天豹。 堂堂千户官的独生子,给一个百户官当亲兵,这样的事情放眼整个大明朝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 一开始,董天豹很是抗拒,认为太跌身份了,可是董千户只用几句话就改变了儿子的想法: ‘儿啊,你跟在为父身边,日后最多当一名千户官,难有更大的出息了,可你若是跟在秦锋身边,虚心学习,诚心结交,前途无可限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要考虑清楚啊!’ 董天豹考虑一天一夜,而后就成了秦锋身边一名亲兵! 秦锋对他也不错,带在身边,认真调教,还让他和耗子一样叫自己锋哥。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下了马,坐在路边几块大石头上休息,拿出水壶来饮用,还有人拿出干粮来垫饥。 突然间,秦锋竖起了耳朵,面露警惕之色。 “锋哥,怎么了?” “听,西北方向有狼嚎声,很多,是狼群!” “狼群?” “不错,还有叫喊声,应该是有人碰到狼群了,走,咱们过去看看!” “诺!” 人命关天,不能不管,秦锋立刻跃上马背,直奔出事地点,其他人紧随其后,同时抽出了弓箭、刀枪准备战斗。 跑出一段路程,眼前出现了一座被遗弃的庙宇,风雨侵食之下,已经是残破不堪了,庙门、围墙、两侧厢房全都倒塌,只有正殿还算完整,里面有几个人手持刀枪棍棒、死死的守着大门。 围攻他们的,是二三十条高大健壮、尖牙利爪的恶狼,一边嗷嗷乱叫,一边向前扑咬着……更可怕的,这些恶狼的眼睛全都是血红色的,舌头伸出老长、不断滴答着恶心的口水! 如今旱灾严重,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尸体随处可见,西北地区化为了人间地狱,却成了野兽的天堂。 豺狼虎豹四处啃食尸体,死人肉吃多了,眼睛就会变成血红色,性格也会变的更加暴虐! 很显然,这群畜牲吃腻了死人肉,开始垂涎活人肉了,这才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攻人类! “救人!” “嗖……嗖!” 秦锋一声令下,众人纷纷挽弓搭箭,对着狼群就是一顿疾射,瞬间就射倒下十几条恶狼,余下的哀嚎几声,全都夹着尾巴逃走了。 众人不肯罢休,策马追了上去,又陆续射死了十几条恶狼,只剩一只身材特别强壮的狼王仍在拼命逃窜。 这只狼王不仅身高腿长、奔驰如飞,还特别的狡猾,向着一座土丘冲了上去,马匹的爬坡能力不行,自然追不上它了。 怎么办,任由这只食人成性的畜牲逃走不成? 放心吧,有办法! “咻!——咻!” 秦锋把小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了几声极为嘹亮的口哨。 紧接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金雕从远处飞了过来,在空中盘旋几圈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向逃窜的狼王俯冲而下,后者顿时发出了惨叫。 原来金雕的一双利爪,抓瞎了狼王的一只眼睛以及半张脸,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嗖!——嗖! 接下来,金雕利用速度优势,不断对狼王发起进攻,每次都能抓下一大块皮肉来……如此十几次之后,这才将已经无力挣扎的狼王扑倒在地上,抓碎头骨、撕开皮毛,大块朵颐了起来。 “哈哈,闪电,好样的!” 秦锋伸出大拇指,用力摇晃了几下,而后带着众人回到了破庙处。 被围困者全都出来了,一共是七个人,为首一位蓝袍老者,大约五十多岁,身材略瘦、白面长须,气质随和,还带着一股浓厚的书卷气! 其余六人都是蓝袍老者的随从,刚才的搏斗中,有三个人被恶狼咬伤了手臂、小腿,鲜血淋淋的。 这些恶狼吃过死人肉,牙齿毒的很,一旦被咬到了,伤口很容易溃烂的,甚至会要人命! 幸好秦锋有办法,让三人忍着点痛,用匕首将那些被咬烂的脏肉割掉,再用清水反复的清洗伤口,最后敷上金疮药,如此就没有大碍了! 至于那些狼尸,扒完皮之后,全都挖坑掩埋掉了……吃过死人肉的狼,没人对它们的肉感兴趣! “老夫木易,从京城来西北一带访友,途中走的累了,在这座废庙中休息一下,不想引来了狼群围攻,若非小友等人出手相救,老夫这次怕是危险了。 救命之恩,自当厚报,可惜老夫这次出门太急了,随身携带的银两不多,只有区区之数,还望诸位恩人不要嫌弃!” 说话间,蓝袍老者让随从取来一个小包袱,里面有二百多两银子,送到了秦锋的面前。 秦锋连忙摆手拒绝:“君子为善,不求回报,老先生切莫如此,快将银子收回去吧!” “也罢,些许银两,的确不足以报答救命之恩,还请小友相告姓名、籍贯,容老夫日后再行厚报!” “这个嘛……在下萧十一、庆阳府人氏,自幼喜欢拳脚棍棒,开了一家镖局,带领一帮弟兄们混口饭吃……” 秦锋不求回报,于是又用了一次假名,假籍贯。 按照这个去找,肯定是找一个空虚寂寞,嘿嘿! …… 本想在路边休息一下,就直奔绥德城的,如今为了救人,耽搁了不少时间。 眼看太阳快下山了,估计绥德城已经关了城门,城肯定是进不去了,周围又没有人家客栈可以住宿,众人略加商议,干脆就在这座废庙中将就一晚上吧。 还有蓝袍老者一行人,不敢走夜路,生怕再遇到野兽,也在废庙中留宿下来,双方正好有个伴! 接下来,众人一起捡拾干柴、点燃篝火,拿出携带的粮米和炊具,架锅煮饭……这些不必细说! 吃饱喝足,天色完全黑下来了,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耗子、董天豹等人早就疲惫了,把狼皮铺在大殿内一角,躺在上面睡觉,很快响起了呼噜声! 秦锋精力充沛,一点也不觉得困倦,于是坐在了火堆旁边,充当起了守夜人,以免夜间再有野兽来袭!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8.html 第二十九章夜谈! 长夜漫漫,闲着没事,为了打发一下时间,秦锋借着火光打量起了这座大殿。 大殿极为破旧,到处都是蛛网和尘土,北侧高台上供奉着一座泥胎塑像,破损的极为严重,已经看不出是那路神仙了。 左右各有一根石柱,保存的还算完整,上面雕刻着一副对联,隐约还能认出来。 上联:策马追贤留佳话, 下联:安邦运智著德馨! 行了,不用猜了! 只要有点文化的人,通过这副对联,就知道庙里供奉的是谁了—汉初三杰之一—萧何! 萧何本为沛县小吏,后来辅佐刘邦起义,推翻暴秦、打败项羽,建立了大汉王朝,并以镇国家、抚百姓、供军需、给粮饷之功,成为了汉初三杰之一。 后世人推崇萧何的才能,多有为其立庙祭祀者,比如眼前这座庙就是后人修建的,起码有几百年历史了,可惜没有好好维护,破败成了这个样子。 话又说回来了,萧何最大的本领,不是保障了汉军的后勤供给,而是慧眼识人,举荐了当时身份卑微、毫无名气的韩信担当汉军统帅,这才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楚霸王! 人生在世,要想从微末之中崛起,干下一番大事业,必须得有贵人相助才行,毫无疑问,萧何就是韩信的大贵人! 如今又逢乱世,正是男子汉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候,我也想像韩信那样‘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可是我的贵人又在那里呢? …… 胡思乱想之际,耳旁响起了脚步声,只见那位蓝袍老者走了过来,在篝火旁盘膝坐下。 “老先生,睡不着?” “是啊,人老了,觉就少,既然小友也睡不着,不如咱们来一个长夜之谈如何?” “呵呵,求之不得,老先生从京师而来、肯定见多识广,晚辈正想请教一番!” “不敢当,闲谈而已!” …… 的确,二人初次见面,一开始都抱着闲谈的想法,只聊一些比较浅白的话题。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以及话题逐渐展开,二人竟然越谈越投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秦锋自不必说了,拥有超过这个时代几百年的知识,而且知识面非常广,那就相当于一本百科全书啊! 没想到的,蓝袍老者也是一个博学之人,天文地理、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甚至连军国大事都非常清楚,能说出很多独到的见解! 这不禁让人怀疑了,蓝袍老者究竟是做什么的,如此博学,还知道那么多军国大事,莫非是一位官员? 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 要知道,如今大明朝的官员们特别腐败、特别的讲究排场,那怕是一个七品县令出行,也得坐绿顶大轿,带着数十名随从,前呼后拥、鸣锣开道,摆足了官威才行。 再看这位老先生,穿着普通不说,坐的还是一辆半旧马车,随从只有四个人,行礼只有区区几包……说他是当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或许是京城一带消息灵通,蓝袍老者又是一个好打听事的,这才知道许多军国大事吧! 想到这里,秦锋打消了疑虑,继续和老者交谈……二人谈来谈去,自然而然的谈到了一个敏感话题:饥民造反! “小友谈吐不俗,着实令人敬佩,关于西北民变之事,老夫尚有一些不解之处,还请小友解惑!” “不敢当,老先生请问便是!” “是这样,民变发生至今,尚且不足三个月,就将陕西治下的八府、二十州、九十六个县几乎全部搅乱了,局势糜烂如此之快,却不知是何缘故呢?” …… “西北民变,疾如风火,依晚辈看来原因有三: 其一,西北本就是苦寒之地,百姓们生活艰苦,家中难有积蓄,一遇大灾,顿时束手无策,至于地方官府,非但不开仓赈济饥民,反而是滥增捐税,多如牛毛一般,饥民们被逼无奈,这才挺而走险、杀官造反! 其二,朝廷为了平定辽东,多次从西北一带抽调精锐边军,结果却是屡战屡败、损兵折将,十年之间,西北地区的精兵强将几乎被抽调一空,以至于饥民造反之时,根本无力弹压,只能坐视局势日渐糜烂。 其三,民变发生之后,前任总督武之望自认为愧对朝廷,竟然悬梁自尽了……武总督一死,无人统筹大局,官员们各自为政,军令、政令混乱无章,结果进一步加剧了民变。 现在民变分布西北各地,犹如星星之火一般,必须抓紧时间、立刻扑灭,否则的话,一旦让这些星星之火燃烧起来,形成燎原之势,可就悔之晚矣!” …… 说到这里,秦锋叹了口气,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大口灌了起来。 这次西北民变,虽然一定程度上震惊了大明朝廷,却没有让崇祯皇帝、内阁大臣、以及六部九卿们真正重视起来。 这些高层统治者天真的认为,西北民变只不过是疥癣之疾,很快就会平定下去的……等到他们反应过来,一切全都晚了! 用不了多久,民变就会从西北一省、蔓延到中原五省,进而蔓延整个天下,刀兵四起,生灵涂炭……最终大明灭亡、华夏陆沉,女真人趁虚而入…… 接下来,就是屠杀、剃发、奴化、文字狱、闭关锁国,落后于整个世界……直到三百年后,被西洋人的枪炮敲开国门,带来不计其数的灾难! 身为华夏一份子,秦锋很想竭尽所能的、为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做点什么,可惜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小小的百户官,要兵没兵、要权没权,空有报国之心,却无回天之力! 心情郁闷,借酒浇愁,囊中酒很快喝干净了,一滴不剩! “呵呵,想不到小友年纪不大,却是酒国高手,来,尝一尝老夫的美酒!” 说话间,蓝袍老者拿出一个酒葫芦,纯银打制的,打开之后,浓郁的酒香弥漫开来,沁人肺腑! 秦锋双手接过来、闻了闻,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而后如长鲸吸水一般,一口气喝下小半葫,这才舒服的长出一口气:“好酒,真是好酒,醇香甘烈,四品皆全啊!” “哈哈,当然好了,这可是老夫临出京城之时,皇……咳咳……一位姓黄的朋友所赠,马车上还有几坛子,既然小友喜欢,老夫相赠就是了,权当报答相救之恩!” “如此,晚辈却之不恭了!” 如果是送金银珠宝,秦锋肯定不会接受的,可是送陈年佳酿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没办法,酒色财气当中,其余三样都不算什么,唯独一个酒字,让秦锋喜欢的骨子里,当即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既然聊到了民变的事情,自然要聊一聊如何平定这场民变了。 在这个问题上,二人的观点非常一致:认为首先要向朝廷请旨,免除西北百姓三年赋税,以安人心;同时调遣人马,把守住各府、各州的交通要道,避免造反的饥民们合流,导致局势进一步恶化! 接下来,对造反的饥民们进行招抚。 饥民造反,大都是出于无奈,只要官府拿出诚意招抚,再赦免罪行、妥善安置还乡,相信绝大对数饥民还是愿意接受的,有太平日子过,谁愿意拎着脑袋造反啊! 话又说回来了,招抚的办法的确不错,可真要实行起来并不容易。 招安饥民,就得让饥民们吃饱肚子,这需要大量的粮食,粮食从何而来? 让饥民们返回家乡、安心生产,就得给他们土地、耕牛、种子,这些东西又从何而来? 西北本就贫瘠,再加上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各地府库空空如也,连耗子都能饿死,根本拿不出这些东西来。 拿不出来,再好的平乱策略,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啊! 另外吗,二人的平乱观点基本一致,可也有不同之处,蓝袍老者认为:人性本善、仁者无敌,只要诚心对造反者进行招抚,就足以平定西北之乱了! 秦锋则认为,人性复杂,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因此不能一味的讲仁义,还要有霹雳手段,必须挑选一位良将、训练一支精兵! 那些造反的饥民,肯接受招抚自然最好了,如果有不肯接受招抚的,那就决不能客气了,立刻发兵讨伐,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以免的流毒四方! “饥民造反,皆是出于无奈,对待这些人,当以仁义教化之,又岂能轻言杀戮呢?” “哈哈,老先生此言差矣,治国之道,一张一弛,既要有菩萨心肠,也要有屠夫手段,令百姓们畏威而怀德,如此才能天下太平;这就好比一个人身上生了毒疮,必须狠下心来,用刀挖掉毒疮,而后敷上药物,好生修养,如此才能恢复健康,若是狠不下心来,迟迟不肯割肉挖疮,任由其扩散开来,待到毒气攻心之时,可就悔之晚矣!” 对秦锋这番话,蓝袍老者沉思许久,还是点了点头。 “话虽如此,要想训练一支精兵,只怕不是易事吧?” “哈哈,练兵而已,有何难的,如果交给我来做的话,半年之内就能练出一支百胜精兵!” “小友多大年纪?” “十八岁!” “年纪不大,口气倒是挺大!” “哈哈,霍去病十七岁随军出征,率领八百铁骑横扫草原,杀敌数千人,功劳列为全军第一,汉武帝封其为冠军侯……晚辈今年十八岁了,练一支精兵又算什么呢,可惜空有千里马之志,却难遇伯乐啊!” …… 二人整整聊了一夜,直到第二天黎明,用过早饭之后,双方挥手告别。 “老先生,保重,告辞了!” “小友保重,你我乃是有缘之人,日后一定会再相见的!” …… 望着远去的身影,蓝袍老者十分不舍,那种欣赏的感觉,估计跟当初萧何第一次见到韩信是一样的,人才难得,当为国家举荐之! 这时候,一名随从走了过来:“大人,路上太不安全了,是不是命令绥德卫指挥使、派一队人马护卫大人的安全?” “老夫为了体察民情,这才轻车简从而行的,若是有大队人马护送,还怎么体察民情啊?” “大人言之有理,可是路上太危险了,万一再遇到狼群、匪徒之类的,小人们丢了性命不打紧,大人若有个闪失,岂不是有负圣上的重托吗?” “这个嘛……罢了,王忠,你拿上老夫的手札跑一趟,命令绥德卫指挥使调一队人马过来!” “遵命!” 绥德卫指挥使,乃是堂堂正三品的高官,执掌一卫的兵马大权,如今蓝袍老者一道手札,就要调动这样的高官。 那蓝袍老者的真实身份……细思极恐啊!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39.html 第三十章绥德城! 再说秦锋等人,一路上快马加鞭,终于在中午时分来到了绥德城下。 绥德城是一座长方形巨城,东西二里一百五十步、南北二里一百三十五步,周长八里二百八十步,开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城墙高三丈有余、皆用黄土夯筑而成,外面还包裹了一层厚厚的青砖,高大巍峨、坚固无比! 绥德城不仅巍峨壮观,更是陕北一带秦商们的大本营,每日里商队来往不断,各种货物进进出出,着实繁荣富庶! 富庶之地,更容易讨生活,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因此旱灾爆发之后,方圆百里之内的饥民纷纷汇聚而来,只求有一口活命饭吃……放眼望去,人头涌涌、起码有两三万之众,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饥民数量太多了,绥德城内根本容纳不下,只能待在城外,搭个草窝棚、或者挖个地窨子勉强容身! 住的地方可以凑合,吃的怎么办呢? 官员们是指望不上的,那帮家伙只顾搂银子,根本不管饥民们的死活! 幸好城内的商家们比较有良心,主动出资出粮、在城墙下开设了很多粥棚,向饥民们免费施舍稀粥,一天两顿,吃不饱,可也饿不死人! 凡是免费施粥的商家,都会在粥棚上插一面旗帜,上书自家商号姓氏,其中又以薛家的旗帜做多了,起码有五六十面! 不仅如此,薛家还向饥民们施舍了很多旧被褥、旧衣服,以及其他生活用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看到这一幕,秦锋不禁点了点头,都说绥德-薛家不仅富可敌国,而且乐善好施,是一家有良心的义商,此言不虚啊! 接下来,一行人开始进城,那知走到了城门口附近,发现城墙上贴着一份榜文,周围还聚拢着很多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唉,薛财神一向仗义疏财、乐善好施,乃是难得一见的大好人,怎么就得了怪病呢?” “是啊,大旱之年、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要不是薛家带头开设粥棚,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好人当有好报才对,小老儿这就去庙里请一柱平安香,求大慈大悲观音菩萨保佑薛财神-逢凶化吉、早日康复!” “说得对,一起去,有道是心诚则灵,咱们这么多人一起上香,观音菩萨一定会降福的!” …… 薛财神……怪病……莫非是小兔兔—薛瑾瑜家中出事了? 秦锋立刻钻进人群中,仔细观看城墙上的榜文,果然是薛家出事了,出事的不是别人,正是薛瑾瑜的亲生父亲—薛仁礼-西北三大秦商之一,人送绰号:薛财神! 榜文上写的清楚:就在一个月之前,薛财神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先是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失眠……继而腹痛如绞,浑身抽搐,最后昏迷不醒了。 自从薛财神生病以来,薛家人把绥德城内大大小小的郎中全都请遍了,喝了无数汤药、吃了无数药丸、用了大量的偏方、秘方、邪方……结果也没能治好薛财神的病,非但治不好病,甚至连病因都查不出来。 无奈之下,薛瑾瑜命人在方圆百里内各处码头、渡口、城门口、庙门口……凡是人多的地方都贴上一份告示:‘无论何许人也,只要能救自家父亲一命者,薛家愿以黄金五千两酬谢!’ 五千两黄金,也就是五万两白银,足够置办一份大产业、舒舒服服的吃喝玩乐一辈子了! 告示贴出之后,方圆几百里内的坐堂名医、游方郎中、巫婆、神汉、小半仙纷纷汇聚而来,起码有二三百人之多。 很可惜,扎针、拔罐、念经、跳大神、请狐仙……各种办法都用尽了,还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薛财神’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只怕这几天之内就要蹬腿了,那些受过薛家恩惠的人纷纷为之落泪,这才烧香拜佛、祈求保佑! “锋哥,怎么办?” “走,咱们立刻去薛家,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人命关天,不敢怠慢,秦锋一行人略加打听、很快就找到了薛家大院。 位于城内东北角上,前后数重大院落,占地两百亩以上,围墙又高又厚……黑漆大门、三层台阶,有两名青衣家丁站立两旁,专门负责迎客的。 看到有一队陌生人来到了门前,两名家丁立刻迎了上来:“几位有何贵干?” “你家女公子可在府中,在下特来拜访!” “不好意思了,家主重病、卧床不起,我家女公子正忙着照顾,实在分不开身,阁下若是没有重要之事,还请过些时候再来如何?” “我是你家女公子的好朋友,从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来的,你把这个东西拿给她看,她肯定会见我的!” 说话间,秦锋掏出一枚百合纹羊脂玉佩,晶莹洁白、古香古色! “啊,这是我家女公子的贴身玉佩,贵客请稍候片刻,小人立刻前去禀报!” 一个人的贴身玉佩是轻易不会送给别人的,若是送了,证明二人的交情肯定不一般;家丁们不敢怠慢了,一个留下来陪笑说话,另一个撒腿如飞、跑到内宅送信去了。 片刻之后,一位蓝袍老者走了出来,五十出头、干净利索,正是之前认识的孙管事。 “真是秦公子来了,恩人在上、小老儿这厢有礼了!” “不必客气,听说贵家主身体欠安,如今情况如何了?” “唉,一言难尽,请秦公子跟小老儿到后堂吧,我家女公子在那里等候着!” “好!” 接下来,孙管事领着一行人进了大门,来到第一重院落中,这里竟然聚集了二三百人。 有手持铜铃、背着药箱子的江湖郎中,有身穿八卦仙衣、手持桃木剑的杂毛老道,有身披烫金袈裟、托着紫金钵盂的光头和尚,还有穿着奇装异服,左手抓着羊皮鼓,右手拿着赶神鞭,在地上蹦蹦跳跳、满嘴喷吐白沫子的神棍、巫婆、巫师! 形形色色,难以列举! 有道是病急乱投医,薛财神久病不治、性命垂危,于是薛家人把这帮和尚道士、牛鬼蛇神都请来了,好歹试一试! 结果一点用也没有! 穿过第一重院落,进入第二重院落,这里也聚集了数十人,一个个衣着华丽、佩戴金玉饰品,全都是富家公子哥装束。 “自古以来,都是男丁继承家业,从没有女子继承的,你们说是不是?” “说的没错,女生外向,早晚嫁人,咱们薛家的产业决不能落到外人手中!” “分家、分家,薛家男丁,一人一份!” …… 这群公子哥吵吵闹闹的,话里话外都离不开‘分家’两个字,其中一个身形消瘦、四肢修长,犹如大马猴一般的年轻人跳的最欢实了,还试图带人冲进第三重院落,却被一大群家丁阻拦住了。 “孙管事,这帮是什么人?” “唉,他们都是薛家族人……一群白眼狼啊!” 孙管事压低了声音,向秦锋解释了起来,原来薛家是一个大家族,共有族人三百多口,按照血脉关系、又分成了五房十三支! 其中以薛财神、薛瑾瑜这一支人数最少了,就父女两个人,远远无法跟其他分支相比! 话又说回来了,这一支人数虽然少,可是质量高啊! 薛财神头脑聪明,短短十几年间开设了数百座商铺,不仅赚取了百万家财,更成为了西北三大秦商之一,社会地位极高! 可惜的是,薛财神有百万家财、有十几房妻妾,却没生出儿子来,只得了一个宝贝女儿,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有钱、无子,于是乎,一些薛氏族人就打起了歪主意,整天嚷嚷着什么‘女生外相、不能继承家业’,还要求把女公子—薛瑾瑜尽快嫁出去,等薛财神百年之后,家产全部分给一众薛家子弟们。 薛财神的能力强、威望高,平常时候,这帮人只是私下嘀咕几句,从不敢当面说! 如今薛财神身患重病、昏迷不醒,这帮家伙就跳出来了,成天嚷嚷着要分家,全然不顾血脉亲情! 跳的最欢的那只大马猴叫做薛玉林,算是薛财神的堂侄子,血缘关系比较近,如果分家的话,他能分到最多的一份,故而嚷嚷的最卖力气了。 原来如此! 弄明白之后,秦锋用鄙视的目光、扫了一遍上蹿下跳的薛家子弟们……有这么一帮亲戚、真倒霉! 接下来,孙管事叫来几个家丁,领着耗子、董天豹等人进了一个侧院,用酒菜好生款待去了。 自己则领着秦锋进入第三重院落-后堂之中,这里聚集着十几个姿色不俗的妇人,一个个泪眼汪汪的,全都是薛财神的妻妾。 女公子—薛瑾瑜也在这里,眼圈泛黑、神色憔悴,显然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了,小侍女-绿柳紧随身旁。 “锋哥,你来了,家父病重,身边离不开人,瑾瑜未能出门迎接、还请恕罪!” “无妨,我都知道了,你且放宽心,令尊平时积德行善、是一个难得的大好人,上天保佑,一定会转危为安的!” 安慰了几句,秦锋发现后堂中还有一名青年男子,大约二十六七岁,身材修长、相貌英俊,一双眼睛又黑又亮,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这位是谁?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0.html 第三十一章中毒了! “这位是秦锋、榆林右卫人氏,也是瑾瑜的救命恩人!” “这位是九公子—范人杰,山西—介休人氏,范家乃是八大晋商之首,在山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 薛瑾瑜上前几步,为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做着介绍。 秦锋这才知道,眼前的英俊公子哥,竟然是大名鼎鼎的……不对……更准确的说,是臭名昭著的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九公子! 八大晋商,指的是山西商人中的八个大家族,其现任家主分别是: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 这八个家族和薛家一样,本来都是做军供生意的,就是为边军运送军需用品,从而获取利润。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八大晋商变得越来越贪婪,不再满足于小小的军供生意,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他们干了一件数典忘祖、祸国殃民的事情,就是向蒙古、女真各部走私军需用品! 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之战,十几万明军一败涂地,不仅丢失了辽东大片土地,还丧失了军事主动权! 痛定思痛之后、大明朝廷调整了对策:一边推行军事防御政策,修筑了四百里关宁锦防线,打造的犹如铁通一般,以此阻挡女人铁骑的进攻;一边实行经济封锁政策,严禁粮***盐、铜铁、茶叶、瓷器……诸多物资出关,意在削弱、困死生产落后的女真人。 不得不说,这个计策很高明,如果执行成功的话,足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可是十年过去了,女真人一点也没有变弱,反而是越来越强大了,不断向大明发起进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八大晋商暗中向他们提供了大量军需物资,使其无后顾之忧! 不仅如此,八大晋商还向女真人提供了很多军政机密,合盘托出了中原内部的虚实,并在之后充当了带路党的角色,不客气的说,大明帝国的灭亡八大晋商是重要推手之一! 当然了,私通女真人这件事情,八大晋商一直都是暗中进行的,世人不明真相,还以为他们是正当商人呢! 至于范人杰,本是范永斗的第九子,因为头脑聪明、有很强的经商天赋,故而被立为家族继承人,尤其最近几年,范永斗年老体弱、已经慢慢的退居二线了,将大部分权力都交给了儿子! 换而言之,如今主持八大晋商具体事务的,正是这位九公子—范人杰! 薛、范两家都是大商人,有一些生意上的来往,也算是朋友之交了。 几天之前,范人杰带人来绥德一带谈生意,得知薛财神得了重病,于是前来探望,送了不少极为名贵的药物、补品,虽然没起什么作用,可一片心意感人啊,因此才让他进了后堂款待! …… “秦公子,幸会!” “范公子,幸会!” 范人杰不仅人长的帅,还非常有礼貌、主动拱手行礼! 秦锋回了一礼,看上去和颜悦色的,实则在内心中已经给这位范九公子打上了‘狗汉奸—不可信任—小心防备’的大标签! “瑾瑜,令尊如何了?” “唉,一直昏迷不醒,赵神医在身边守着。” “带我进去看看!” “好!” 薛瑾瑜没有犹豫,带着秦锋进了后堂寝室,范人杰见状、目光转动几下,也顺势跟了进来。 寝室中有一张大型雕花楠木架子床,上面躺着一位老者,大约六十岁左右,双目紧闭、昏迷不醒,呼吸极为微弱,脸上还有一层淡淡的绿气——正是财神爷-薛仁礼! 旁边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郎中,少说也有八十岁了,一边给薛财神诊脉、一边不断摇头叹息。 “赵神医,家父的病情如何了?” “唉,老朽无能,用尽了各种办法,只能查出令尊是邪物入体、腐蚀了五脏六腑,却查不出究竟是何邪物,故而无法对症下药,如今令尊的脉象极为薄弱,只怕是……只怕是撑不了几天了!” “父亲……呜呜!” 白发老者姓赵,是方圆几百里内最有名的郎中了,行医六十余载、专治各种疑难杂症,不知救活过多少垂死的病人……如今连他都束手无策,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薛瑾瑜顿觉得天旋地转,差一点摔倒在了地上,幸好被小侍女-绿柳搀扶住了。 “瑾瑜妹妹,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看开一些、切莫要太过悲伤了,小心哭坏了身子……放心吧,以后一切有愚兄在,不会让你受任何委屈的!”范人杰凑了过来,十分暖心的安慰着,还不断拍着胸脯保证,以后薛家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范家一定鼎力相助。 安慰了薛瑾瑜,范人杰又安慰那十几个姨娘,举止得体、言语暖心,很快树立起了一个高大、善良、正直的形象! …… 另一边,秦锋站立不动,只是认真查看病床上的薛财神,思索片刻,似乎想到了什么:“瑾瑜,先别哭了,回答我几个问题:第一,令尊平时身体如何?” “家父平时注重保养,身体一直很好,连小病都很少生的!” “第二个问题:令尊是不是一个月前发病的,先是腰痛、头痛、手足颤动、走路不稳……继而惊厥、震颤、白日出现幻觉,夜间噩梦不断?” “没错,就是这样,锋哥如何知道这般详细?” “这样的话,我基本可以断定了,令尊不是生病,而是中毒了!” “啊,中毒了,这怎么可能?” 在场众人无不大惊失色,又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薛家经商多年,难免会得罪一些人,为了保证安全,可是定了不少规矩的。 比如说:吃饭之前,一定要用银针试毒,连试三遍,再由丫鬟试吃几口,确认万无一失了,主人家才会入口的,喝水、喝酒也是如此。 而且最近几个月,薛瑾瑜一直和父亲一起用饭,喝的也是同一口井里的水,如果父亲中毒了,为何薛瑾瑜平安无事呢? 与此同时,那位赵神医也发出了疑问:“这位小友何以断定薛员外是中毒了,莫非你精通医术?” “不敢当,略懂而已,不过在下看过一本古籍,里面记载了一种中毒状况、和薛前辈现在的样子一模一样,故而才敢确定!” “哦,是什么毒?” “孔雀胆!” 秦锋说谎了,其实自己并不懂医术,更加没看过医书,可是自己懂杀人术! 杀人之术,千变万化,不仅仅是打打杀杀,还有很多更厉害、更阴险的办法,下毒就是其中之一。 这方面,秦锋受过专门训练,故而一眼就看出薛财神中毒了,而且是孔雀胆的毒……说明一点,孔雀胆不是孔雀肚子里的胆囊,而是一种矿石,有剧毒、其色碧绿,大小犹如禽类胆囊,故而得名。 不过嘛,孔雀胆一般都深藏地下,在这种挖掘技术落后的时代,是很难挖到这种矿石的,如果说有的话,那就只有两个地方:一是云南,那里有大量的银坑洞,挖掘银矿石的时候,顺带能挖到一些孔雀胆。 二是山西,那里有大量煤矿洞,也有机会挖掘到。 想到这里,秦锋不禁瞄了一眼范人杰,这货就是山西人,家中还有很多矿产……是巧合吗? …… “锋哥,你既然认识这种奇毒,可有解毒的办法吗,只要能救家父一命,瑾瑜愿意为奴为婢、报答大恩!” “这个嘛……” 秦锋有点犯难了,孔雀胆的主要成分是碱式硫酸铜,如果在原来的世界里,只要口服一点通用解毒剂,或者去医院打个点滴、输两袋葡萄糖溶液和一克的依地酸二钠,小半天就没事了。 问题是,现在是大明崇祯二年,科学技术还非常落后,没有医院、没有解毒剂,更没有葡萄糖溶液……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怎么办? “瑾瑜,事到如今,我就实话实说了,的确有个解毒的办法,可惜把握不大,若是一个操作不当,立刻就能要了令尊的性命!” “几成把握?” “不足三成!” “啊!” 薛瑾瑜大吃一惊,俏脸上刚出现的一点喜色,又瞬间消失不见了。 不足三成把握,这也太危险了吧! “锋哥,有没有更稳妥一点的办法,若是需要什么奇花异草、名贵药材,纵然是花费万金,我们薛家也在所不惜!” “不好意思,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而且我敢断言,我的这种办法是世上唯一能救治令尊的办法了,到底冒不冒这个险,你快点做个决断吧,否则耽误的时间越长,令尊的情况就会越糟糕,现在还有三成把握,要是拖延下去,只怕就剩一两成了!” 一道生死难题,摆在了薛瑾瑜的面前! 冒这个险,活命的希望不足三成,丧命的危险却有七成。 不冒这个险,以自家父亲现在的情况,最多还能支撑三天,三天之后,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无计可施了! 怎么办? …… 有心和姨娘们商议一下,可是这帮妇道人家只知道掉眼泪,根本拿不出主意。 这时候,九公子—范人杰凑了过来:“瑾瑜妹妹,以愚兄之间,人命关天、不可冒险,还是再等一等的好,三天时间,或许能找到更高明的郎中,或者找到把握更大一些的办法救治世伯……实在不行了,再用这位秦公子的办法不迟!” “的确不宜冒险,可是……唉!” 听了范人杰的劝说,薛瑾瑜的意志开始动摇了,可时间拖的越长救治的把握就越小,到底怎么办呢? 左右为难之际,寝室外面一阵大乱,有人在往里面硬闯……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1.html 第三十二章解毒! “家主病重,正在治疗,还请诸位公子不要打扰!” “呸,家主已经不行了,大半个身子都进了鬼门关,神仙来了都救不活,还治什么治啊,纯属瞎耽误时间,赶紧分家产才是正事,滚开!” …… 嚣张的吵闹声中,大马猴—薛玉林带着一大群家族子弟,不顾家丁们的阻拦,强行闯到了寝室门前。 薛瑾瑜见状,连忙上前阻拦。 “薛玉林,你们要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分家产了,你快点把田契、房契、商契、银库钥匙都交出来,我们要清点过数!” “没错,快点交出来,薛家的产业、就该归我们这些薛家的男人,你个小丫头片子没资格继承!” …… “你们,无耻!” 薛家本是寒门,族人们或是种地、或是做工,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过得很是凄凉! 薛仁礼经商致富之后,没有忘记受苦的族人们,花了大量银子给族人们买房、置地、开商铺,让他们全都过上了好日子。 没想到,如今薛仁礼生命垂危,这些族人不为之担心也就罢了,还厚颜无耻的跑来抢夺家产,不禁把薛瑾瑜气的泪眼朦胧,又不知如何是好。 薛瑾瑜不知道,秦锋却知道,对付这群吃人饭、不干人事的白眼狼,只有一个办法最管用——打! “嗖--噗通!” 秦锋上前几步,狠狠一拳闷在了大马猴—薛玉林的面门上,后者顿时鼻梁骨折、鲜血直流,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痛的满地打滚。 而后一阵拳打脚踢,又放到了七八个闹事的薛家子弟,吓得其他人步步后退,谁也不敢过来了。 “你是谁,凭什么打我们?” “没错,这是我们薛家的事,你又不是薛家人,凭什么插手,赶快滚出薛家大院,否则我们就报官了!” …… “全都闭嘴,我是家主之女,这里的事由我做主,家丁何在,把这群家伙全都赶出去,谁再敢捣乱,就给我打断他的两条腿!” 秦锋的果断出手,激发了薛瑾瑜骨子里的血气,当即命令家丁们过来赶人。 薛家子弟们又狂又傲,平时没少欺负大院里的家丁们,因为身份关系,家丁们敢怒不敢言罢了,如今有了薛瑾瑜的命令,家丁们终于不用忍了,一阵的拳打脚踢、把闹事的薛家子弟全赶到外面去了。 尤其是大马猴—薛玉林,平时最嚣张了,故而挨的拳脚最多,硬是给打成了猪头脸、一个劲的惨叫! 另外吗,经过这件事情,让薛瑾瑜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大事、当断则断,否则反受其乱! “锋哥,我已经想好了,生死有命、贵富在天,与其这样苟延残喘,还不如放手一搏,就按照你的办法为家父解毒吧;如果老天爷保佑、真的救活了家父,我薛家必有厚报,如果不幸失败了,那是家父命该如此,瑾瑜绝不怪罪于你!” “好,那我就动手解毒了,不过我需要一些东西。” “没问题,都需要什么,我立刻让人准备!” “我需要一间特别干净的屋子,里面不能有一点灰尘,还需要一升新鲜的牛血、一些纯净的草木灰、一口新铁锅、一些木炭,一些纱布、几坛子烈酒……对了,我还得洗个澡,换一身干净衣服!” 秦锋要的这些东西,对于薛家来说非常容易,只用了一会儿功夫,就把东西全都准备好了。 接下来,秦锋洗了个热水澡,浑身上下搓个干干净净,又用烈酒擦拭了一遍,而后换上新衣服、戴上白色手套,用白纱布蒙住口鼻,走进了准备好的房间中。 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孔雀胆的主要成分是碱式碳酸铜,只要让它和亚铁氰化钾反应,就能生成不溶于水的物质……排出体外,毒就解了。 亚铁氰化钾,又名‘黄血盐’,这个时代没有,只能自己合成,具体操作如下: 将新鲜的牛血、草木灰放入铁锅中,一边用炭火加热,一边慢慢搅拌………待到锅底烧干之后,把里面的残留物质小心刮下来,溶解在清水之中,再慢慢的搅拌均匀了。 待其充分饱和了,用多层白纱布反复过滤,去掉杂质之后,就会得到一种黄色液! 原来草木灰中含有碳酸钾,牛血中含有亚铁,此外还有碳和氮两种元素,两者混合加热后发生反应,便可得到亚铁氰化钾了,就是这种黄色溶液,俗称:黄血盐! 东西是弄出来了,可受制作环境的限制,纯度肯定不及格,能不能解开孔雀胆的毒,更是没什么把握。 可到了这一步,只能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了。 接下来,秦锋倒了小半碗黄血盐,回到了寝室中,掐开薛财神的嘴巴,小心翼翼的灌了下去………至此,人力已尽,剩下就看天意了! 一刻钟! 两刻钟! …… 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薛财神一点反应都没有,脉搏依旧微弱,脸上还是蒙着一层淡淡的绿气! 一刻钟! 两刻钟! …… 又是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还是一点反应没有。 “呜呜……老爷……老爷……呜呜!” “老爷要是不在了,我们可怎么活啊……呜呜!” 眼看救治无效,薛财神的十几位妻妾不禁嚎啕大哭起来,对于她们来说夫君就是天,如今天塌了,她们的世界也就毁灭了。 另一边,薛瑾瑜也是脸色煞白,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难道天意如此吗? 趁此机会,九公子—范人杰走了过来,目光中隐约带着一丝得意:“瑾瑜妹妹,愚兄刚才就说了,不能拿伯父的性命轻易冒险,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又岂能轻信呢,他要是有回天之能,那我就……” “都别哭了,快过来看看,薛员外的情况有好转了!” “啊!” 听到赵神医的喊声,在场众人全都跑了过去,果不其然,薛财神脸上的绿气消散了许多,呼吸也变的顺畅了,再摸一摸脉搏、有力跳动着。 这说明秦锋的办法管用了,体内的毒素正在消失中。 薛家十几房妻妾又哭了起来,不过这次是喜极而泣,薛瑾瑜更是激动的热泪盈眶,不顾男女之防,紧紧拉住了秦锋的双手:“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父亲有救了……锋哥,救命之恩不言谢,薛家一定会重重报答你的!” “不必客气,令尊的命虽然救回来了,可还不能掉以轻心,让人多取一些牛奶来,每隔上一会儿、就给令尊灌上一碗,这样可以排出体内余毒:另外吗,令尊中的毒虽然解了,可是毒源尚未查明,需要尽快找出来,以免二次中毒……你派个人,带我四处看一看,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如此就有劳锋哥了,绿柳、你负责带路!” “诺!” 绿柳是薛瑾瑜的贴身侍女,绝对忠诚可靠,而且从小在薛家大院生活,对这里的环境极为熟悉,当即带着秦锋出了寝室、四处查看情况。 先是到了厨房,将薛财神平时吃的食材,用的碟子、盘子、碗筷都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问题。 将厨师、厨娘、负责饮食的丫鬟都找来,挨个询问了一边、仔细察言观色,没有任何问题。 接下来,又查看了家中几眼水井,还是没有问题。 …… 这就奇怪了,从薛财神的情况来看,明显是吃了有毒的食物,或者是喝了有毒的水,这才差点一命呜呼的,怎么查不出线索呢? “绿柳,薛前辈平时外出吗?” “回秦公子的话,最近几年,家主上了一些年纪,已经很少外出了,尤其是最近几个月,更是未出家门一步!” “哦,薛前辈平时有什么爱好吗?” “有的,家主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收藏古玩字画,二是喜欢品茶,还专门建了一座茶楼!” “带我去看看!” “诺!” 茶楼坐落在后花园中,上下三层、四丈余高,左依池塘、右靠甲山,周围还种植了很多花草树木,环境极为优雅,却是个品茶休息的好地方。 小楼门口还挂着一块墨绿色匾额,上书三个大字:不语轩! 瑞草如梅早占春,谁将龙凤付仙人, 烹来盏内花犹白,浇出胸中不语尘! 看的出,薛财神虽然是一个商人,自身文化修养却是不低,否则决起不出如此文雅的名字。 接下来,二人推门而入,仔细查看起来,小楼内全是饮茶用的东西:红泥小火炉、上品银霜炭、香樟木茶桌、茶漏、茶荷、茶匙……还有好几大排红木架子,上面摆满了茶叶、茶壶。 身为一名特战队员,不仅是打打杀杀,还要执行一些特殊任务,扮演很多不同的角色,有时是商人、有时是艺术家……有时是茶艺大师! 要想扮演好这些角色,就得多才多艺,因此上,书法、绘画、音乐、诗词、茶道……秦锋全都学过一些,不敢说多精通,却也有几分火候了。 因此上,很快认出了架子上的各种名茶:蒙顶石花、玉叶长春、顾诸紫笋、碧涧、明月、绿花……每一种都是上上品,有的甚至千金难求,看的秦锋恨不得偷几罐走。 检查了一遍,茶叶没有问题,接下来就是茶具了。 “绿柳,你知道薛前辈最近用那一套茶具品茶吗?” “知道,奴婢经常跟我家女公子一起来这里给家主请安,看到家主最近几个月、非常喜欢一套紫砂壶!” 说话间,绿柳从红木架子上,取下一只紫砂雕漆四方壶,此壶颜色古雅,质地紧密、色泽油润,绝对是壶中上品。 秦锋执壶在手,对着阳光看了看,凑到鼻子下边闻了闻,目露疑惑之色? 而后拔出了八一军刺,从紫砂壶上刮下来一些粉末,仔细观察了一遍……小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绿柳,咱们可以回去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2.html 第三十三章下毒者! 薛财神中毒的事情十分蹊跷,连一点线索都没有,在众人看来,要想把这件事追查清楚,只怕要用很长一段时间才行。 没想到,秦锋只用了一个时辰就找到了毒源,就是那把紫砂雕漆四方壶,并将其带回了寝室中。 “锋哥,你是说有人在家父喝的茶水中下毒?” “不,令尊喝的茶水没有毒,真正有毒的是这把紫砂壶!” “什么,紫砂壶有毒?” 众人皆是大惑不解,古往今来,从没听说过茶壶有毒的,这是什么情况? 事实胜于雄辩,秦锋没有多啰嗦,而是让人拿来一把小锤子,从紫砂壶上敲下来一块碎片,又将碎片砸成了粉末,结果在紫色泥粉当中、竟然掺杂着淡淡的绿色! 接下来,让家丁弄来一些米糠、以及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把绿色粉末撒入米糠中,大公鸡啄食之后,没一会儿就两腿一蹬、魂归地府去了,而且尸体呈现出一种淡淡的惨绿色,与之前薛财神中毒的情况一摸一样! 看到这一幕,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凶手真是狡猾,他知道薛财神平时喜欢喝茶,就把孔雀胆磨成粉末和紫砂泥混合在一起、烧制出一把漂亮的紫砂壶,再将这把壶送给了薛财神。 薛财神不明所以,见这把紫砂壶十分漂亮,于是经常用来喝茶,而在泡茶过程中,壶体内的孔雀胆毒素慢慢渗透水中……时间一长,自然就中毒了。 好歹毒的手段、好厉害的心机,鬼神难测,杀人于无形之中,弄明白了其中原因,在场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 不过秦锋更厉害,这么快就拆穿了鬼蜮伎俩,可谓是火眼金睛! 既然找出了中毒原因,接下来,该追查下毒凶手了! “孙管事,这把紫砂壶是谁送给我父亲的?” “这个嘛,容老奴想一想……嗯,老奴想起来了,这是两个多月之前,过新年的时候,玉林公子送给家主的礼物,没错,就是他送的紫砂壶、礼单上有记载的!” “什么,竟然是他,来人啊,立刻把薛玉林给我带来!” “诺!” 孙管事带领几名家丁,很快把大马猴—薛玉林带来了,更准确的说是掐着脖子拎过来的。 “放开本公子,你们这群该死的奴才,家主马上就不行了,只等家主一咽气,本公子就是薛家之主,胆敢对未来家主如此无礼,本公子早晚收拾了你们!” “薛玉林,别叫唤了,看看这是什么?” “啊……噗通!” 刚进来的时候,薛玉林还是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愤的嚣张样子,可是看到敲碎的紫砂壶、毒死的大公鸡之后,整个人瞬间破防了。 一下瘫软在地上,汗出如雨、抖如筛糠! 对付这种货色,根本不用心理战术,把代表家法的两根五色大棒往地上一放,这货就乖乖的招供了。 原来薛玉林是个败家子,平日里不务正业,就知道吃喝嫖赌、挥霍玩乐,银子如流水一般花出去,很快就囊中空空了,还欠了一屁股的赌债、花酒债! 怎么办? 出去挣钱还债,那是绝不可能的,薛玉林找到了大伯—薛财神,一哭二闹三耍赖,目的只有一个—要钱! 一开始,念在血脉亲情的份上,薛财神帮这个不争气的侄子还了债,又送了不少银子,苦口婆心的规劝、让他干一点正经事。 那知薛玉林拿了银子,又去吃喝嫖赌了……等到花光了银子,欠下一屁股的债,再去一哭二闹三耍赖,伸手要银子……如此反复循环,没有止境! 薛财神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可也对这个侄子绝望了,这货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大粪坑,无论注入多少清水,流出来的永远都是粪汤子,于是不再给他还债,任其自生自灭! 因为此事,薛玉林恨上了伯父,整天盼着伯父早死,自己好分上一些财产,就能继续吃喝玩乐了。 几个月前,薛玉林在赌场当中,认识了一个叫癞皮狗—李彪的泼皮无赖,二人臭味相投、很快成了朋友。 有一次,二人一起在青楼中喝花酒,喝的有点高了,于是借着酒劲儿、癞皮狗—李彪讲了很多江湖上打打杀杀的故事,其中就包括孔雀胆-紫砂壶可以杀人于无形! 薛玉林正对伯父—薛财神恨之入骨,得知这种杀人方法之后,立刻起了歪心思,于是通过癞皮狗—李彪,还真弄了一把带毒的紫砂壶,并趁着过年送给了薛财神……想着毒死伯父、自己夺取家业! …… “瑾瑜妹妹,该说的我都说了,念在咱们都姓薛的份上,你就饶了我这一回吧,我再也不敢了,呜呜!” “别哭了,快说,那个癞皮狗—李彪住在那里?” “他住在城东—菊花胡同第四家,门前有一株大桑树,好认的很,如果家中没有人,就去城南—百花楼、或者城北—逍遥洞找一找,肯定能找到那小子,这些坏事都是他唆使的,真不赖我啊!” “孙管事,立刻带上人,把那个赖皮狗—李彪抓回来!” “诺!” 孙管事行动迅速,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就把癞皮狗—李彪带回来了,可惜带回来的是一具尸体。 没错,李彪死了! 死在自家的土炕上,被人一刀抹了脖子,双目圆睁、死不瞑目! 到了这一步,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明白,这是连环计! 有一个幕后黑手,先是收买了李彪,通过他蛊惑了薛玉林,再借薛玉林的手毒杀薛财神,一环紧扣一环,心机真是深沉! “孙管事,杀害李彪的凶手呢,抓到了没有?” “没有,老奴带人赶到之时,凶手已经离开了,李彪躺在土炕上,伤口还在淌血,尸体也是热的。” 尸体是热的,说明人刚死不久,这看似是一件小事,可是细思极恐啊! 试想一下,癞皮狗—李彪明显是被杀人灭口了,为什么不早点灭口,偏偏现在才灭口呢? 只有一个解释:幕后黑手知道下毒的事败露了,这才赶紧杀人灭口,以免牵扯出自己。 问题是,通过紫砂壶、抓住下毒者—薛玉林的事情刚刚发生,消息没有外传,幕后黑手又如何知道的呢? 只有一个解释:幕后黑手在薛家大院中安插了眼线,监视这里的一举一动;又或者,幕后黑手就在薛家大院当中,甚至就在这间寝室当中,他眼看情况不妙、偷偷通知了爪牙,提前杀人灭口! 问题来了,在场众人当中,谁是那个幕后黑手呢? 女公子—薛瑾瑜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周围每一个人,最后落在了秦锋身上。 不要误会。 薛瑾瑜非常清楚,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自己无法确定谁才是幕后黑手,在场的人都有嫌疑,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秦锋绝不是幕后黑手。 在场众人当中,只有秦锋是可以百分之百信任的,如今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秦锋了。 “锋哥,事情到了这一步,我该如何处置为好?” “剩下的,都是你们薛家的家务事了,我一个外人不好插手,还是你自己拿主意吧!” “瑾瑜此时心乱如麻,实在拿不定主意了,还是请锋哥帮我定夺一二,而且在瑾瑜心中,从未将锋哥视做外人!” “这个嘛,好吧,我提四点建议: 第一,癞皮狗—李彪被杀人灭口,线索也随之中断了,想要追查幕后黑手、只怕短时间内无法做到了,此事只能暂且搁置,而后从长计议,我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晚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第二,下毒者薛玉林,可以找个地方关押起来,派人严加看管,等到令尊醒来以后,或是报官判刑、或是家法处置,再行商议不迟。 第三,立刻发一条告示,就说令尊已经转危为安了,以此安定人心,免的对你们薛家的生意造成影响。 第四,在薛家大院内加派人手、日夜巡逻,不准任何无关者进入,令尊身边更要由心腹人看守,一天十二时辰不能离开,喝的每一碗水、吃的每一样东西都要严格检查,以免幕后黑手再下毒害人!” …… “好,都按锋哥说的办……你们都听清楚没有,立刻执行!” “诺!” 薛瑾瑜一声令下,手下人闻风而动,一切有条不紊、算是控制住局势了。 救人、查毒、追凶……整整用了一天时间。 眼看天色已晚,除了负责守夜的人,余者都休息去了,九公子—范人杰也起身告辞,带领手下人返回客栈去了。 秦锋也想告辞,再到城内找个客栈落脚,却被薛瑾瑜给留下了,让人在第三重院子里收拾了一间上房,作为秦锋休息之地。 耗子、董天豹等人,则被安排在了第二重院子里住宿! 命令下达,在薛家大院内又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要知道,薛家作为西北三大秦商之一,经常有客人前来拜访,留宿家中也是平常事。 一般的客人,留宿第一重院落中,交情深的客人,留宿第二重院落中……至于第三重院落,是薛家父女居住的地方,从不留宿客人,这是多年来的规矩了。 现如今,多年的规矩破了,秦锋住进了第三重院落,这是真没拿他当外人啊!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薛家的丫鬟、家丁们看到秦锋的时候,显得格外的尊重,那种巴结的目光,就像巴结新姑爷一样!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3.html 第三十四章就我笨! 再说薛财神,通过灌牛奶的办法、很快清除了体内余毒,一天一夜之后,人苏醒了过来。 苏醒之后,询问情况,知道是秦锋救了自己的性命,还帮着揪出了下毒者,薛财神很是感激,立刻让人请来了秦锋,要好好感谢这位救命恩人! “晚辈秦锋,拜见薛前辈、恭祝前辈身体康复!” “不敢当,秦公子救了老夫性命,老夫本该主动拜谢才是,奈何身体虚弱、行动不便,还请莫要怪罪……瑾瑜,快请秦公子落座、上茶!” “是,父亲……锋哥、喝茶!” 来到寝室之后,秦锋拱手深施一礼,态度极为诚恳,不冲别的,就冲薛财神有一颗仁爱之心,施粥救济了大量饥民,就值自己这一礼! 薛财神行动不便,只好让薛瑾瑜代为还礼,请秦锋坐下,并端来了一杯龙井茶……话说让薛家—女公子亲自侍茶,这可是极难享受到的待遇哦! “之前在两狼山中,沙匪围攻薛家商队,是秦公子救了瑾瑜的性命,如今又救了老夫一命,前后两条人命啊,如此大恩,薛家自当厚报……孙管事,把东西拿上来吧!” “诺!” 孙管事进来了,身后跟着八名家丁,抬着四口金丝楠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全是小船形状的金元宝,共计是一万两,折价白银十万两。 之前薛家贴过告示,谁能救薛财神一命,当以五千两黄金做酬谢,可是薛财神认为,秦锋的对薛家的恩情太大了,故而将酬金增加了一倍! 整整一万两黄金,足以让人富甲一方,过上锦衣玉食、使奴唤婢的好日子,如此巨大的诱惑,有谁能抗拒呢? “呵呵,晚辈出手救人,乃是出于义举,不图金银财物,还请前辈收回去吧!” “唉,人生在世,诚信为先,薛家不能言而无信,老夫更不能知恩不报,还请秦公子务必收下!” “不要,坚决不要!” …… “秦公子坚辞不受,想来是志向高远之人,不爱金银俗物,这样的话,老夫在官场上认识一些朋友,可以疏通关系,助秦公子展翅凌空、鹏程万里如何?” 眼看秦锋不贪钱财,薛财神决定换一种方式报恩,‘展翅凌空、鹏程万里’八个字说的很含蓄,翻译过来就是:秦公子,我出钱给你买个官当吧! 没错,就是买官,这在大明朝一点不新鲜。 正德、嘉靖时期,朝廷为了敛财,暗地里出台了一项政令,普通人只要纳银二百两,就可以成为散官:既一种没有具体职务的虚衔。 散官虽然没有实权,可毕竟也是官啊,一时间,商人、土豪、恶霸纷纷纳银买官,而后穿着官服四处横逛,弄的是乌烟瘴气! 到了万历、天启时期,腐败程度更进一步,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肯花银子,就能买一个国子监生的身份,而后参加科举考试,或者直接到吏部报到,弄一个实权官职。 秦锋这种有世袭官职的人,想要升迁一下就更容易了,只要肯花银子,再加上薛家的人脉关系,副千户、千户……甚至卫指挥使一类的官职都能弄到。 不得不承认,当官可比发财的诱惑力大多了,可秦锋还是摇头拒绝。 想当官,自己可以奋斗,如今是个乱世,机会多如牛毛,只要脑子好用、拳头够硬,以后肯定会高官得坐、骏马得骑! 至于买来的官,当着不硬气,出门都不好意思跟邻居打招呼,不要。 接下来,薛财神又换了几种报恩的提议:比如一座取之不竭的矿山、几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二十名色艺双绝的江南歌姬……全都遭到了拒绝。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秦锋提出一个折中之策,一万两黄金算自己收下了,不过请薛家换成粮食,用来赈济饥民……另外吗,自己也需要四千石粮食,可以用市价买。 提议一出,薛财神顿时愣住了,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重新打量了秦锋好几遍,最终赞许的点了点头。 “赈济饥民之事,薛家自当尽力,至于秦公子需要的粮食,老夫立刻让人安排调运,一定在半个月内送到镇北千户所!” “如此,多谢前辈了!” …… 说完了粮食的事,又谈起了中毒的事,对此,薛财神唉声叹气,满脸愁容。 多年来,自己念在血脉亲情的份上,对族人们照顾有佳,不知给了多少银子,没想到养出了一群喂不饱的白眼狼,自己刚一倒下,这些族人就要谋夺家产,想想就让人心寒。 看来对待这些族人,以后得改变一下方法了,不能一味的给予,还得让他们学会自食其力才行。 至于那个下毒的侄子,就更让自己心寒了,血脉亲人啊,竟要置自己于死地! “爹,您准备怎么处置薛玉林?” “依你之见呢?” “依我之见,薛玉林毒害长辈、罪大恶极,应该执行家法,当着所有族人的面将其乱棍打死,以儆效尤!” “不可,薛玉林的确罪无可赦,可是打死了他,咱们手上就沾了血,难免引来种种非议,说咱们不顾血脉亲情……何况家丑不可外扬,得为薛家的颜面着想啊!” “那怎么办,总不能留着他继续祸害薛家吧?” “瑾瑜啊,为父已经老了,不可能护着你一辈子,有些事情,你的学着自己思考、自己拿主意了!” 薛财神神色复杂,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聪明伶俐、颇有经商天赋,可惜涉世未深,处理事务的能力太差了。 当然了,这不是女儿的错,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要是老奸巨猾才是怪事呢! 可是自己年近六旬,怕是支撑不了几年了,一旦自己倒下了,宝儿女儿怎么办……以后必须多加磨练,让她快一点成熟起来才行,又或者,给她找一个既可靠、又有能力的保护者! 另一边,薛瑾瑜冥思苦想着,却迟迟想不出一个妥善的办法,只好用哀求的目光看着秦锋! 秦锋什么都顶得住,唯独顶不住女人的哀求,又不好明说什么,只好用手指沾着茶水,在桌面上写下了‘出家’二字! 出家,当和尚! 薛瑾瑜的目光亮了起来,另一边,薛财神也是频频点头,这的确是个好办法。 一则,让薛玉林出家为僧,可以避免他再干坏事! 二则,薛玉林是典型的酒色之徒,让他天天吃斋念佛,连个女人的影子都见不到,对他来说简直比死还难受,堪称是最大的惩罚了。 三则,不杀薛玉林,可以避免杀害血亲的恶名,还会得一个胸襟宽大、以德报怨的美名,对薛家父女有利! 一举三得,真真的好主意! 略加沉思,薛财神做出决定,送薛玉林到甘州一带当和尚,那里是大明王朝的西部边界,人烟稀少、远离繁华,遍地草原、风景优美,非常适合出家修行……(为薛玉林默哀一个小时) 接下来,又谈到了幕后黑手的事情,此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还得让薛瑾瑜来思考。 薛瑾瑜想不出来,继续用哀求的目光看着秦锋,后者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指沾着茶水,又在桌面上写下了两个字—利益! 薛家这次的事情,绝对与‘利益’二字有关系,而利益之争,有一个不变的规律:就是谁获利最多,谁的嫌疑最大! 只要想一想,如果薛财神真的死了,薛家四分五裂,绥德一带的秦商们群龙无首……谁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幕后黑手也就呼之欲出了。 “该死的,竟然是他!” 薛瑾瑜沉思片刻,一双杏眼圆睁,终于想出了答案,再看自己的父亲和秦锋,都是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显然二人早就猜出答案了。 此情此景,让薛大小姐不是一般的郁闷,原来在场三个人当中,就属自己最笨啊! “爹,姓范的太阴险了,竟用这般毒计害人,还在我面前装好人,咱们这就找他算账去,让他知道一下,薛家不是好欺负的……哼!” “账肯定要算的,可现在还不是时候!” 薛财神摇了摇头,自己醒过来之后,第一时间就想明白了,这件事肯定是八大晋商在暗中使坏。 最近十几年,靠着走私生意,晋商集团的实力一飞冲天,还要拉着秦商集团一起下水,结果遭到了自己的坚决反对。 八大晋商怀恨在心,这才暗下毒手……可明知是他们的干的,却不能找他们算账,更加不能撕破脸,至少现在不行。 道理很简单:一旦撕破了脸皮,就会引发秦、晋两大商团之间的剧烈冲突,若是平时,秦商一方自然不怕了,可现在西北民变四起,局势乱成了一锅粥。 一旦打起商战来,商道受阻,粮食运不进来,倒霉的肯定是老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百姓们要是都饿死了,秦商们又如何存活呢? 为了大局着想,现在还不能和八大晋商撕破脸,可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 “瑾瑜,你立刻派人送一套茶具给九公子—范人杰!” “送茶具?” 薛瑾瑜双眼画圈,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另一边,秦锋暗挑大拇指,薛财神真是高明啊! 送一套茶具,其中包含着两层意思: 一则是告诉范人杰,你暗中唆使薛玉林在紫砂壶中下毒的事情,薛家已经知道了,以后少干这种龌龊事! 二则华夏民族素来有端茶送客的习惯,这是警告范人杰,赶紧离开绥德城,否则对你不客气了。 如此一来,既赶走了范人杰,又不至于和八大晋商直接撕破脸,进而引起商战,可谓一举两得……难怪薛财神能成为三大秦商之一,果然是老谋深算!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4.html 第三十五章范人杰的阴谋! 正事谈完之后,又闲聊了几句,眼看时候不早,秦锋回去休息了,寝室内只剩下了薛家父女,后者明显有一些情绪低落。 “瑾瑜,怎么了?” “爹,我是不是很笨啊?” “胡说,我的女儿一等一的聪明!” “可我觉得自己很笨,你们都能想的到、看懂的事情,就我想不到、看不懂,这还不是笨吗?” 薛瑾瑜真是郁闷了,自己以前也是骄傲的,认为自己心思敏捷、冰雪聪明。 可通过父亲中毒这件事,让自己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智者搏弈,自己那点水平别说上场了,就连旁观的资格都没有啊! “哈哈,瑾瑜,你今年才十七岁,涉世未深、经验太少,有些事情看不透也是情理之中的,不必为此妄自菲薄!” “锋哥和我是同龄人,他怎么就火眼金睛,凡事看的入骨三分呢?” “这个嘛……” 薛财神有点无语了,是啊,秦锋目光精准、头脑敏捷、遇事沉稳……凡此种种,根本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人,反而更像一个八十一岁、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睿智老者。 没法解释,只能说,秦锋是一个妖孽之才! 还是一个不贪财、不好色、重情重义的妖孽之才! 如今自己年事已高,怕是支撑不了几年了,而女儿经验不足,急需要一个保驾护航之人,如果秦锋肯充当这个角色,自己绝对一百个放心。 问题是,双方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一直给女儿保驾护航呢? 除非二人有点特殊关系,而且是非常亲密的那种! 一男一女,什么关系最亲密呢……薛财神深思起来。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就在薛家父女交谈之时,一套精美的紫砂茶具,被薛家的家丁送到了云梦阁中。 云梦阁位于绥德城东门内,占地上百亩,房屋数百间,装修华丽、打扫干净,饭菜美味、服务一流,堪称是城内最好的客栈了。 既然是最好的客栈,价钱自然也是最高的了,下等房一天是二两银子,中等房一天五两银子,上等房一天十两银子,其他费用另算! 如此高昂的价格,让不少客商望而却步,可是半大个月之前,有一个人却把整个云梦阁包下来了。 谁这么豪气? 非是旁人,正是九公子—范人杰! “啪……啪……啪啪!” 天字一号房内,范人杰已经摔了四个花瓶、六个茶杯、一个茶壶、一方价值百金的古砚……还踹了两个看着不顺眼的仆人,即便如此,仍觉的怒火难消! 什么事情,让范人杰如此恼火呢? 说来话长。 当今天下有三大商团,其中以徽商的实力最强了,称霸整个江南地区,晋商略逊一筹,秦商则再逊一筹! 可是十几年的走私生意下来,晋商集团的实力突飞猛进,野心也随之暴涨起来,准备吞并秦商,挑战徽商,争做天下第一。 问题是,秦商的实力虽然不如晋商,可也不容小觑,加之西北人性格刚毅、宁折不弯,想要吞并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为了此事,八大晋商密谋了许久,终于想出一条诡计,那就是从三大秦商之中的薛财神身上下手。 薛财神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薛瑾瑜,如果控制了这个女儿、就等于控制了薛家,以此为踏板、就能一点一点的控制整个秦商集团。 这个计划,就交由九公子—范人杰来具体执行。 几个月之前,范人杰广布耳目,得知了薛瑾瑜将与商队一起出行的消息,而后不惜重金,买通了沙匪大当家—侯万金,让他派人伏击薛家商队,准备生擒女公子—薛瑾瑜。 待到得手之后,自己再来一个‘英雄救美’,肯定能获得这位女公子的芳心,进而成为薛家的乘龙快婿,,如此一来,自己就能一步步的掌控薛家、进而掌控秦商集团了。 那个时候,秦、晋合并,天下无敌,自己也会成为天下第一豪商,甚至更胜当年的沈万三一筹! 这个计划,堪称完美! 可惜没想到,秦锋横空出世,打退了伏击的沙匪,救下了薛瑾瑜一行人……至于范人杰,则连出场的机会都没捞到。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范家在山西有很多煤矿,在挖掘煤炭的过程中,偶尔会挖出孔雀胆,对这种矿石的毒性,范人杰是一清二楚的。 于是用重金收买了癞皮狗—李彪,让他慢慢的接触大马猴—薛玉林,告之孔雀胆—紫砂壶杀人的办法,进而唆使薛玉林暗中毒杀薛财神。 等薛财神死后,自己再假装好人、设计揭发出薛玉林,如此一来,等于为薛瑾瑜报了杀父之仇,再提两家联姻的事情,肯定十拿九稳,而后再一步步的掌控薛家…… 计划非常完美,差一点就成功了! 没想到,秦锋突然来了绥德城内,不仅解了孔雀胆的毒,救了薛财神的性命,还在一个时辰内揪出了下毒凶手。 幸好自己聪明,在秦锋拿出紫砂壶的一瞬间,就意识到情况不妙了,暗中吩咐自己的护卫,迅速找到了癞皮狗—李彪,杀人灭口……否则事情一旦败露,自己可就倒霉了。 两次完美计划,都被同一个人破坏了,你说范人杰能不生气吗? 怒火中烧之际,一名护卫走了进来:“启禀九公子,薛家家主派人送来了一件礼物,还言明了,一定要让您亲自开启。” “哦,送上来!” 送来的是一个红漆木盒,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一套精美的紫砂茶具,尤其是那个茶壶,和之前让薛财神中毒的茶壶,大小、款式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紫砂壶,范人杰顿时脸色煞白……完了,自做的那点事情,薛家父女已经知道了,这是暗示自己立刻滚蛋呢! 怎么办? 计划连连失败,这样灰头土脸的滚回山西吗? 不甘心啊! 八大晋商之首—范永斗荒淫好色,共计娶了四十多房妻妾,生了二十六个儿子,范人杰既不是嫡子、也不是长子,却能打败诸多兄弟,坐上了继承人的位置,靠的就是八个字—心狠手辣、诡计多端! 到了这一步,吞并薛家的计划彻底失败了,既然如此,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谁也休想得到,彻底毁灭吧! “来人啊!” “九公子,有何吩咐?” “立刻收拾东西,咱们回山西老家去,现在就走!” “啊,现在已经是戌时了,天色将晚、夜路难行,公子还是休息一晚,明天再行启程吧?” “少说废话,立刻收拾东西,咱们连夜就走……还有,把刘胖子给本公子叫来!” “诺!” 八大晋商崛起的同时,用重金招募了不少江湖人:刀客、杀手、窃贼、骗子、采花贼……专门用来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刘胖子就是其中之一,原本是个开黑店的,本领不凡、心狠手辣,手上起码有上百条人命,如今成了范人杰手下心腹之一。 片刻之后,一名头大如斗、满身肥肉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九公子,有何吩咐?” “刘胖子,本公子听你说过,你认识延长县—流寇大头目—王和尚?” “正是,小人和王和尚是同门师兄弟,一起学艺十年,关系情同手足,出师之后又一起闯荡江湖,一起杀人分赃,之后为了生计,才各奔东西的。” 王和尚,不是真的和尚,而是西北地区的一名江湖刀客,小时候生过一场怪病,头发脱了个干净,就剩下一颗锃光瓦亮的大光头,故而得了一个‘王和尚’的浑名。 西北大旱,民变四起,王和尚不甘寂寞,纠集了一大帮山贼、草寇、刀客、流氓……举起了造反大旗,还占领了绥德府-延长县城,如今已经聚集了上万人马,成为西北地区的大流寇头目之一! “刘胖子,你立刻去找王和尚,告诉他绥德城富庶无比,要银子有银子、要女人有女人,秦商们还囤积了上百万石粮食、准备高价出售……再这样……这样……听明白了吗?” “啊,公子爷,这样做是不是太……太……太那什么了,这得死多少人啊,人在做、天在看,小心报应!” “哼,怕什么,老天爷早就瞎眼了,真有报应的话,本公子怎么活的好好的……放心吧,事成之后,亏待不了你,两千两黄金、一套大宅院,还有太原-醉生楼的头牌—玉玲珑,你不是一直馋人家姑娘的身子吗,本公子把她赎出来送给你做妾!” 金子、宅院、美女,三样杀手锏一出,刘胖子的眼睛立刻就红了,仅剩的一点良心也扔出去喂了狗。 自家公子说的对啊,如今这世道,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饿死的全是好人、吃香喝辣的都是恶人,自己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又有什么顾忌的呢! 干了! 想明白之后,刘胖子不再犹豫,昂首阔步而出,带着几名手下骑快马直奔延长县,找同门师兄—王和尚去了。 接下来,九公子—范人杰带领一众手下人,连夜离开了绥德城,东渡黄河、回山西去了。 数天之后,盘踞在延长一带的流寇大头目—王和尚带领本部人马,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5.html 第三十六章流寇来了! 崇祯二年—二月二十三,流寇大头目—王和尚带领万余人马离开了延长县,大举向西挺进,声称要攻打延安府城。 府城内最高军政主官,就是延绥巡抚—吴墉,一个胆小如鼠的白面书生。 得知有大批流寇杀过来了,吴巡抚差一点吓尿了裤子,一边向三边总督府告急,一边命令周围几座重镇的驻军,火速向延安府城集结,一定要确保府城安全。 二月二十七,几路官兵集结完毕,准备死守府城,结果中计了。 王和尚根本没有攻打延安府城,而是虚晃一枪,带领本部人马迅速北上,一举攻下了兵力空虚的延川、青涧、子长几座重镇。 攻下城池之后,流寇们大肆劫掠,将粮食、牲畜、财物一扫而光,房屋全部烧毁……而失去了家园、粮食的百姓们,为了不被饿死,只能加入流寇队伍当中,跟着一起劫掠为生。 于是乎,流寇队伍就像滚雪球一样,人数越滚越多……三月初十,当王和尚带领流寇们抵达青涧河南岸之时,人马已经多达五万之众了。 三月十二,绥德卫指挥使—范通带领本部人马,在青涧河边拦截流寇,随既展开了大战……结果官军一败涂地、四散奔逃,卫指挥使—范通在逃跑的路上,因为惊吓过度,苦胆碎裂而死! 三月十三,得知兵败的消息,绥德知州—费武、同知—典鑫,以及大小官员数十人,先后带着金银珠宝、娇妻美妾连夜逃离了绥德城,到别处避难去了。 武将吓死,文官逃跑,到了这个地步,绥德城已经成了案板上的鱼肉,只能任人宰割了……除非有奇迹发生! …… 绥德城内。 吉祥万商号—宋大掌柜到! 久盛宝商号—周大掌柜到! 隆兴金商号—金大掌柜到! …… 中午时分,二十多位客人来到了薛家大院中,全都是绥德城内有名气的大商人,个个腰缠万贯。 流寇兵锋逼近,城内人心惶惶,全都在做出逃的准备,这些大商人们也不例外,正在收拾金银细软呢,突然接到了薛家的请柬。 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生意极大,威望极高,因此商人们纷纷跑来了,却不知有什么事。 “诸位听说了吗,王和尚带领数万流寇已经渡过了青涧河,距离绥德城只剩下三天路程了。” “唉,流寇一来,寸草不剩,绥德城这次是在劫难逃了,咱们赶紧逃命要紧啊!” “是啊,我家里都收拾好行礼了,刚要出大门,就收到了薛家的请柬,不知有什么事?” “或许是叫大家伙一起出逃,人多点,路上有个照应也不错。” …… 商人们窃窃私语之际,薛财神走进了大堂中,一改往日的儒雅之风,竟然穿上了箭袖紧身服,披着黑色大氅,还提着一柄青锋宝剑,挺胸抬头,气宇轩昂! 女公子—薛瑾瑜紧随其后,同样是全副武装的打扮。 薛家父女这是要做什么,打仗吗……一众商人们面面相觑,弄不清其中缘由。 “诸位乡党,是不是都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逃命了?” “薛前辈,没办法啊,数万流寇马上就杀到了,再不逃,就没命了!” “当官的都逃了,咱们还能怎样,跟着一起逃命吧!” …… “哼,当官的逃了,还可以换个地方继续当官,咱们这些人逃了,以后只能四处游荡,做一辈子孤魂野鬼,你们真愿意那样吗?” 薛财神一句话,正说到一众商人的心坎里了。 是啊,大明朝讲究异地为官,凡是当官的都是外地人,他们离开绥德城之后,花点银子上下打点,还能换个地方继续当官,继续作威作福、吃香喝辣。 在场众人不一样,全都是本地乡党,城外有万亩良田、有成群的牛羊骡马,城内有宅院、商铺、酒楼……都是几代人、十几代人积累下来的财富。 人可以逃走,这些财富却带不走,只能毁于流寇之手,甚至连重建的机会都未必有,想想就心疼啊! “薛前辈,我们也不想走,可是不走又能怎么办呢?” “当然有办法了,今天老夫请大家伙来就是商议一件事情,齐心协力,拒敌守城!” “什么,守城?” 一众商人们面面相觑,绥德卫全军覆没,卫指挥使活活吓死,如今要兵没兵、要将没将的,拿什么守城啊? “诸位不必担心,虽然城内没有军队了,却还有数万百姓,其中不少都是青壮,只要将这些人组织起来,利用坚固的城防,一定能守住绥德城。 流寇人数虽多,可是远道而来,人马一定非常疲惫了,而且携带的粮草有限,咱们只要坚守十天左右,待流寇的粮草用尽,就会不战自溃了,如此绥德城可保无恙,诸位的家财也就平安了!” …… 薛财神讲了很多守城的必要性,以及守城有利因素的话,想以此鼓舞起士气来。 那知说的口干舌燥了,一众商人们还是低头耷拉脑的,没有一个人站起来赞成。 平心而论,商人们不是不想守城,而是担心守不住。 现在逃走,起码还能保住自己和家人们的性命,还有一小部分财富,现在不走,一旦绥德城被流寇攻破,那可就什么都保不住了。 两相比较之下,自然是弃城逃跑更安全一些。 可真要弃城逃跑,又舍不得祖业,可谓是左右为难! 怎么办? 怎么才能激发这些人的勇气,让他们下决心坚守绥德城? 只能用激将法了! 女公子—薛瑾瑜开口了:“都说米脂的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可看看你们这群人,连流寇的影子都还没见到呢,就全都吓破胆子了,你们根本不配当绥德的男人……不,你们根本不配当男人! 胆小的、怕死的,赶紧出城逃命去吧,本大小姐虽是一介女流,可也有保卫乡土,与流寇决一死战的勇气……绥德没有真男人了,可绥德还有不怕死的女人!” …… 对于男人来说,最可耻的事情不是被男人看不起,而是连女人都看不起你,如果是美女的话,这种可耻度还要增加十倍! 商人们互相看了看,全都是满脸羞愧之色。 羞则愤、愤则怒、怒则勇,勇则无所畏惧! “女公子不必说了,绥德城还是有男人的,在下金富贵,愿意和薛前辈一起抗击流寇、守卫家园!” “说得对,祖传的万贯家财,与其被流寇抢走,还不如和流寇拼了,在下吴有财愿意抗击流寇!” “在下孙旺财,愿与流寇决一死战!” …… 士气鼓舞起来了,在场二十多位大商人一致决定,出钱出粮,保卫家园,并推举薛财神来统一指挥这场绥德城保卫战! “承蒙诸位抬爱,老夫就当仁不让了,要想守在绥德城,有几件事必须立刻办: 第一,贴出告示,凡是城内的青壮男子,有愿意登城杀贼者,每人赏银五两、精米两石,有不幸战死者、负伤者,抚恤加倍! 第二,聚集在城外的饥民,全部放入城内安置,以免被流寇裹挟过去,饥民中有愿意登城助战者,与城内百姓一样待遇。 第三,城内的老弱妇孺也要组织起来,负责准备战饭,照顾伤员。 第四,收集火铳、刀枪、弓弩、石块、木头……一切有用之物,堆放在城头上御敌。 第五,召集城内的泥瓦匠,立刻将东、南、西三面的城门用巨石堵死,只留北门一条通道既可,如此有利于防守! …… 薛财神不断下达命令,每一条都非常切合实际,一众商人们听完之后,无不挑大拇指称赞。 没想到,薛财神不仅经商厉害,打起仗来也不含糊,这‘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架势,一点不逊于沙场老将……按照这样布置的话,守住绥德城大有希望啊! 命令下达之后,商人们争先恐后的执行去了,薛家父女则离开大堂,来到了后堂当中。 秦锋就坐在后堂中,正在观看一张牛皮地图,好根据绥德城一带的地形,安排攻杀战守之法! 秦锋不是绥德人,本来可以带着伙伴们离开的,可是略加思考之后,秦锋还是决定留下来,帮助绥德百姓保卫家乡。 原因很简单:保护百姓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乃是军人天职! 既然留下来,就得发挥作用,薛财神之前布置的几条守城策略,其实都是秦锋谋划的,绝对的专业水平。 有人问了,秦锋如此厉害,为什么不站出来亲自指挥呢? 没办法,威望不够啊! 秦锋只是一名小小的百户,还是榆林右卫的小百户,在绥德地区一点名气也没有,根本无法号召商人、百姓们一切坚守城池! 因此上,由薛财神出面主持大局,秦锋在幕后出谋划策,才是最佳组合。 …… 事实证明,这个办法的确有用。 在一众商人们的带领下,绥德城内的百姓们爆发出了巨大热情,青壮年们踊跃报名,很快就聚集了八千多人,其余的人也都行动起来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了保护家园而战! 短短三天,原本是商业中心的绥德城,变成了一座坚固的军事堡垒,就等着流寇们杀上门来,碰一个头破血流!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6.html 第三十七章流寇攻城! 崇祯二年—三月十六,日值凶神-主杀伐! “当当……当当……流寇来了,流寇来了!” “防贼……上城防贼!” 上午时分,绥德城南面的瞭望楼上,响起了阵阵铜锣声,声音嘹亮、响彻全城。 薛财神、薛瑾瑜,以及一众秦商们早已准备妥当,立刻带领家丁、护院们涌上了南城墙,聚拢目光、仔细观看! “隆!——隆!” 只见一条黑线出现在远方,而后慢慢变粗变大,接着化成了黑压压的人潮,毫无秩序的狂奔而来,掀起了漫天尘土。 流寇队伍分成了两部分,冲在前面的都是饥民,大约有三四万人,男女老幼皆有,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举着锄头、镐头、耙子、木棍之类的武器,如此模样,与其说是来攻城的,不如说是来要饭的更贴切一些。 后面还有数千人,皆是身材魁梧的壮汉,手执明晃晃的刀枪,有的头目还穿着铠甲、骑着骡马……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流寇。 如此阵型,便是流寇们惯用的攻城方式了。 先驱赶饥民们攻城,消耗守城一方的力量,等消耗的差不多了,真流寇们再冲上去摘取胜利果实! 这种办法很厉害,也很缺德,完全是用饥民们的生命做攻城工具,每一阵下来都会死伤很多人。 流寇头目们却不在乎,饥民们死就死了,反正只要攻下城池,抢光里面的东西,就会有新的饥民裹挟进来,继续充当攻城的工具,而且数量越来越多,根本不怕不够用。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距离城墙五十丈左右,饥民队伍停下了脚步,而后从中冲出一队人马来,为首一位身披甲胄的中年壮汉,四方大脸,笤帚眉、铜铃眼、阔海口……脑袋又大又圆,上面一根毛都没有,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城墙上面的人听真了,我乃是撞塌天—王和尚是也,你们已经被本王的大军包围了,风雨不透,插翅难逃,你们若是识趣的话,立刻开城投降,本王可以保证,大军进城后只取部分财物,绝不胡乱杀人! 若是不投降的话,待到本王的大军攻破城池,里面的男女老少,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不光杀人,牛羊马猪、鸡鸭鹅犬全都不留,就连耗子窟窿都用开水浇一遍,本王一向说到做到!” …… 王和尚一连喊了几遍,绥德城上毫无回应,薛财神等人已经立誓坚守了,又岂会因为对方几句话,就乖乖的开城投降呢! 再说了,开城投降之后,只取部分财物,绝不胡乱杀人……这种鬼话如果靠得住,母猪真能爬上树了。 再说王和尚,眼看用谎话骗不了,知道守城的都是一些聪明人,不会上自己的当,只好大手一挥,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你们全都听真了,攻下绥德城之后,白面馒头管够吃—冲啊!” “冲啊!” …… 糟乱的呐喊声中,饥民们开始进攻了,冲在前面的人,手中拿着砖头、瓦片、沙袋……拼命的扔进护城河中,想要填出通道来……再看城墙上面,一点反应也没有。 饥民们人数众多,很快就填出了几条通道,而后冲过了护城河,来到了城墙下面……再看城墙上面,还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接下来,饥民们架起了云梯,准备攀爬城墙了……这回城墙上面有反应了,一筐筐的东西扔了下来,就像雨点一样密集。 “啊,什么东西?” 攻城的饥民们发出惊恐的叫声,有的东躲西藏,有的举起铁锅、案板保护身体……可是饥民们随即发现了,一个受伤的都没有。 原来城墙上扔下来的不是石头,而是白花花的馒头! 没错,就是馒头,还是刚出锅不久的,冒着热气呢! “馒头……真的是馒头……抢馒头吃啊!” 饥民们呆愣片刻,随即抓起地上的大白馒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至于攻城的事情,早就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不奇怪,饥民们全都是被裹挟来的,为了吃上一口饱饭,这才拼命的为流寇们攻城。 现在有饱饭吃,目的已经达到了,又何必再拼命攻城呢? …… “该死的,不许抢馒头,谁在抢馒头,本大王就砍了谁的脑袋……攻城,给本大王继续攻城!” 另一边,王和尚火冒三丈,不断大声叫骂着,并派出了一队心腹手下冲到前面督战,可惜一点用也没有。 饥民们一个劲的抢馒头吃,根本不愿意攻城,怎么驱赶都没有用,有的被逼急了,甚至反过来用锄头、木棍猛砸那些流寇,并利用人数优势很快将之淹没了。 有道是法不责众,眼看手下人被砸死了不少,王和尚除了叫骂几声,也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撤下来这批饥民,另换一批继续攻城。 结果一连三次,进攻的饥民们全被馒头雨打回来了,期间一个人都没死,只有一些饥民在抢馒头的时候被挤伤了,还有一些因为吃的太多撑坏了! “吼!——吼!” 初战告捷,绥德城上响起了阵阵的欢呼声。 薛财神更是拍着秦锋的肩膀,大声称赞起来:“秦公子真是厉害,不费一刀一枪,就挫败了流寇们的进攻,还减少了无数杀孽,可谓是功德无量!” “不敢当,多亏了城内一众商家们踊跃捐粮,才有资本打这种馒头仗,不过接下来,怕是要真刀真枪的拼命了。” 秦锋推测的一点不错,眼看几次进攻都失败了,王和尚恼羞成怒之下,开始改变战术了。 将饥民队伍撤了下来,真流寇们涌到了前面,准备进攻。 “弟兄们听真了,全都卖点力气,一鼓作气拿下绥德城之后,里面的男人随便杀,女人随便玩,金银珠宝随便抢,山珍海味随便吃……杀呀!” “杀呀!” 在王和尚的指挥下,真流寇们开始进攻了,扛着云梯、挥舞刀枪,犹如一群疯狗般冲向了绥德城……这次迎接他们的不再是大馒头,而是大石头! “嗖!--嗖!” 几十斤重的大石头,不断从城墙上砸下来,只要被砸中了,不是脑浆迸裂,就是骨断筋折! 石头扔完了,接着仍滚木。 一丈五尺多长,小水缸粗细、上面满是铁刺的巨大滚木扔了下来……一滚就是一大片,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石头、滚木之外,城上还有一种防守利器,就是一锅锅滚烫的金汁,也就是用人畜粪便熬成的汁液,里面还要加上砒霜、乌头、狼毒花之类的剧毒物质。 这东西又脏又臭、又烫又毒,一旦淋到了人身上,不烫死你就毒死你,不毒死你也能恶心死人。 “救命啊……烫死了、臭死了……受不了了,直接一刀杀了我吧……啊!” “不许退……不许退!” 攻城的流寇们可是惨了,有的被石头砸的脑浆迸裂,有的被滚木砸的血肉模糊,还有很多人被金汁浇到了,烫的半死不活、满地打滚,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很快的,绥德城下铺满了尸体,护城河水都染成了红色,流寇们死伤惨重。 相反的,守城一方的损失则是微乎其乎! …… 就这样,双方从中午时分,一直厮杀到了日落黄昏,流寇们连续发起了三次进攻,全都被打了回来。 眼看人马死伤太重了,无奈之下,王和尚只能下令停止进攻,带领流寇大军退到了数里之外,而后安营扎寨、整顿人马,准备明天再继续进攻。 望着如潮水般退走的流寇大军,站在城头上的秦锋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严重高估了流寇们的战斗力! 成员素质差、武器装备差、组织训练差、战略战术差……简直差的一塌糊涂了! 让人郁闷的是,面对如此差劲的流寇,大明朝的军队竟然屡战屡败、丢城失地。 只能说,大明朝的军队更差劲,官员无能到了极点! …… 按照原计划,是依靠绥德城坚固的城墙,严防死守,一点点消耗流寇们的粮草。 流寇们没有稳固的大后方,粮草全靠四处劫掠,数量一定不多,只要绥德城坚守十天左右,流寇们的粮草用光了,就会自行溃退了。 可是见识过流寇们的战斗力之后,秦锋决定改变一下计划,干脆将这数万流寇消灭掉算了,免的他们继续祸害别的地方……至于如何消灭,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天,流寇们继续进攻,失败了。 第三天,流寇们不再白天进攻,而是发起了一次夜袭,结果绥德城内早有准备,又一次把他们打败了。 一连三次失败,流寇们死伤惨重,锐气丧失殆尽……接下来,流寇们还会继续强攻吗?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7.html 第三十八章将计就计! 自从流寇围城开始,秦锋就住在了城楼上面,白天御敌、夜晚巡逻,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生怕出现什么疏漏,给了流寇们以可乘之机,一旦城墙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啊! 如此日夜操劳,一般人早就支撑不住了。 幸好秦锋一直苦练武艺,精神、体魄都比常人强的多,这才能坚持下来,即便如此,也颇有一点疲惫之感了。 …… 中午时分,阳光明媚! 用过午饭之后,秦锋坐在城楼中闭目休息,那知刚休息了一柱香的时间,耗子满脸兴奋的跑了进来:“锋哥,好消息,围城的流寇们撤退了!” “撤了?” 秦锋一跃而起,来到女墙边附身观看,果不其然,流寇们真的拔营起寨了,人喊马嘶,尘土飞扬,就像退潮的海水一般。 什么情况? 难道说,流寇久攻不克,死伤惨重,决定放弃攻打绥德城了! 又或者,其中有别的阴谋诡计? “天豹,带上几个人,悄悄出城查看一下,流寇们是不是真的撤了!” “诺!” “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感觉有危险,立刻退回来,千万别逞强!” “诺!” 为了安全起见,没有打开城门,董天豹带上几个人,用绳索从城墙上溜下去了,而后悄悄的靠近流寇大营,侦察情况。 一个半时辰之后,董天豹等人平安无事的回来了,神色颇为兴奋。 “锋哥,流寇大军真的撤了,原来的营地里一个人都没有,辎重也全都带走了!” “哦,他们撤到那去了?” “向西,撤了整整四十里,看样子还要继续撤,看样子攻不下绥德城,准备到别处劫掠去了!” “向西?” 秦锋沉思片刻,小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下好了,可以好好休息了。 流寇大军全线撤退,绥德城保住了,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 薛财神下令,杀猪宰羊,好好犒劳守城的青壮们,还在城楼上举行了庆功宴,和一众商人们推杯换盏,一直喝到夜幕降临才算罢休,期间不少人喝的酩酊大醉! 绥德城真的平安无事了吗? 没那么简单。 …… 深夜—二更天! 绥德城北门外,一大片树林当中,不断有黑色人影闪动,起起伏伏,密密麻麻,起码有三四千人,为首一个光头壮汉……不是别人,正是流寇大头目—王和尚! 王和尚虽然出身草莽,从来没有读过书,却颇有几分心计,眼看绥德城防守严密,自己的人马久攻不下,死伤颇为惨重,知道继续硬攻不是办法,于是想出了一条妙计。 白天的时候,故意将大队人马西撤四十里,做出一副放弃绥德城,向西攻取其他城池的架势,以此来麻痹绥德城内的人们。 而后从大军当中,挑选出了四千精锐,配备最好的兵器,吃饱喝足,好好休息。 夜幕降临之后,自己亲自率领这四千精锐,从小路绕到了绥德城北门外,潜伏在树林当中,准备发起偷袭,一举拿下绥德城! 又等了一个更次,绥德城内十分寂静,估计人们都和周公下棋去了。 感觉差不多了,王和尚叫来一个四肢修长、尖嘴猴腮的手下:“冲天猴,情况如何了?” “回禀大当家的,绥德城内的人果然中计了,他们杀猪宰羊、热烈庆祝,还举行了庆功宴,不少人喝的酩酊大醉,如今城墙上没有多少守卫,全都休息去了……小人趴在土坑里,看的是清清楚楚!” “好,你带上三十个弟兄,悄悄的爬上城墙,杀掉守卫、打开城门、放下吊桥……而后摇晃三下火把,我立刻带领弟兄们冲杀进去,一举拿下绥德城,事成之后,重赏于你!” “大当家的,您就瞧好吧,弟兄们,跟我来!” 冲天猴带领三十名黑衣汉子,怀揣利刃、背负绳索,悄悄的离开了树林,而后在夜幕掩护下,迅速来到了绥德城下。 这些人都是江湖出身,干这种事非常在行,他们先将五爪钢钩扔上城头,牢牢抓住之后,顺着绳索向上攀爬,很快就爬上了城头…… 片刻之后,吊桥缓缓落下,城门打开,铁闸升起,一支火把用力晃动了三下……偷袭成功了! “弟兄们,跟着老子冲进去,一举拿下绥德城,金银随便抢,酒肉随便吃,女人随便玩,哈哈!” “冲!” 王和尚带领四千流寇,犹如恶狼一般冲出了树林,而后一股脑的冲进了城门,接下来……全都傻眼了。 原来城门内还有一座翁城,面积非常之大,下面也有一道城门,冲天猴一伙人不知怎么弄的,打开了北城门,却没有打开翁城的城门! 于是乎,王和尚和四千流寇,全都拥挤在了翁城当中,无法再进一步! “冲天猴,冲天猴……该死的,跑那去了?” 连叫了几声,没有任何回应,王和尚意识到情况有点不对,就想带领队伍退回去,可惜已经晚了。 “隆……隆!” 一阵巨响声中,北城门重新关闭,数千斤的铁闸落下,吊桥也重新拉了起来。 紧接着,翁城四周的城墙上,出现了大量的人影,弓箭、石头、滚木、金汁……全都准备好了,完全形成了瓮中捉鳖之势! “大当家的,怎么办?” “该死的,中计了,拼了,跟着老子冲出去!” …… 此时想要冲出去,已经不可能了,四周皆是铜墙铁壁,根本无路可逃,与此同时,箭支、石头、滚木……雨点一般落下来…… 一顿饭的时间,战斗就结束了! 四千流寇,死伤大半,余者乖乖放下兵器,跪在地上投降了,至于大首领—王和尚,拼了命的突围,结果被一阵乱箭射死在了城门口附近。 接下来,从城楼中走出一大群人,为首的正是薛财神,秦锋紧随其后。 “秦公子真是神机妙算,若不是你看破了流寇的诡计,绥德城怕是要万劫不复了,老夫替城内数万百姓,多谢秦公子了!” “不敢当,前辈客气了,晚辈只是将计就计罢了!” “将计就计,也需要看破对方的诡计才行,流寇的这一计很是狡猾,老夫等人全被蒙住了,不知秦公子是如何看破的呢?” “呵呵,无他,用心观察而已!” 没错,秦锋早就看破了王和尚的诡计,于是将计就计,将其引入了翁城当中,一举歼灭! 至于如何识破奸计的,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其一,流寇们攻城三天,虽然死伤了不少人马,可是元气犹存,还有继续进攻的实力。 其二,王和尚号称‘撞塌天’,从这个匪号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性格暴虐、执拗之人,这种人一旦认定了目标,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其三,流寇们没有大后方,全靠着劫掠为生,因此进攻也好,撤退也好,必须选择繁荣富庶、人口稠密的地方,这样才能获得粮食补给。 绥德城西边是白洛、高柏、安定……是旱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赤地千里、草木皆无,百姓逃亡、十室九空,流寇头目们的脑袋就是被蠢驴连踢了十次,也不会选择这条撤退路线的,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综合以上三点,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流寇们不是真的撤退了,而是战术性的假撤退,以此迷惑绥德城内的人们,放松警惕性! 接下来,流寇们肯定会杀一个回马枪的,夜袭则是最佳方式! 绥德城有四座城门,出于防守的需要,东、南、西三门都用巨石堵塞住了,只留北门一条通道,这里自然是最佳突破点了。 于是乎,北门设伏,一举全歼! …… 接下来,将俘虏们关押起来,死尸拖出去掩埋,王和尚和几个大头目的首级则砍下来,悬挂在了绥德城门上示众。 围城的流寇大军有数万人,其中大多数是裹挟的饥民,真正的流寇只有数千人罢了。 北门一战,流寇精锐几乎全灭,大头目—王和尚也死了,余者皆是乌合之众,根本就不用打,看到城门上挂出来的首级,顿时一哄而散了。 为了防止这些饥民饿死,一众商人们又捐出大量粮食,开设了数百座粥棚,饥民们有饭吃,也就不会再闹事了! 至此,绥德城算是真正安全了! 不过战事结束之后,在审问俘虏的时候,秦锋得到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几名被俘的流寇头目交代,王和尚本来想带领人马南下,与割据在洛川一带的流寇大头目—张存孟汇合,而后一起南下攻打西安府的。 不想出发前两天,一个叫刘胖子的人前来入伙,说延安府-绥德城是秦商们的聚集之地,城内不仅有大量金银珠宝,还囤积了上百万石粮食。 流寇作战,最重要的就是粮食了,因此上,王和尚才改变主意,带领人马北上攻打绥德城,结果粮食没有抢到,反而弄了个全军覆灭! 王和尚偷袭绥德城之时,刘胖子并没有参加,而是留在了大营当中,之后流寇大军不战自溃,刘胖子就消失不见了…… 巧合吗? 还是另有内幕? 秦锋陷入了沉思中……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8.html 第三十九章离开绥德城! 武将吓死、文官出逃,内无兵马、外无救援,在如此万分危急的时刻,一群商人挺身而出,带领百姓们上城守御,血战数日、抵挡住了数万流寇的疯狂进攻,并对流寇大军进行了反杀…… 绥德城保卫战获胜的消息,迅速传遍了西北大地,并引起了巨大轰动,人们议论纷纷、无不称赞! 消息传到固原城,新任三边总督—杨鹤得知之后,立刻下达三道政令:一是命人抓捕了弃城而逃的绥德知州—费武、同知—典鑫,以及一众大小官员,而后在绥德城东门内设下法场,将一众官员当众斩首,人头悬挂在城门上示众一个月! 以此警示西北地区的大小官员们,谁再敢贪生怕死、弃城逃跑,这就是下场! 还别说,这一招杀鸡儆猴真的管用,得知绥德一众官员们的下场之后,其他各府、州、县的大小官员无不战战兢兢,再也不敢轻易逃跑了,而是竭力坚守城池,抵御流寇们的进攻……于是西北地区的情况出现了好转。 二是重新委派官员,接手绥德城的大小政务,恢复秩序! 三是大大称赞了以薛仁礼为首的一众秦商们的忠义行为,共计二十七人,请示朝廷之后,皆授予‘义商’称号。 不仅如此,三边总督-杨鹤还亲自提写了一块匾额,派人送到了绥德城中,上面四个大字——良商义贾! 一时间,秦商们深明大义、爱国爱民的美名传遍四方! 在绥德保卫战中功劳最大的秦锋,又得到了什么奖赏呢? 不好意思了,秦锋没有得到任何奖赏! 因为战斗结束的第三天,秦锋就带着亲兵们离开绥德城,返回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去了,临行之前还特意叮嘱薛财神,千万不要为自己请功。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功名如粪土,富贵如云烟?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只做好事、不求回报? …… 都不是! 秦锋承认,自己的思想境界,远远没有达到那种高度,之所以放弃功劳是有诸多考虑的。 一则,这次的绥德保卫战,是二十七家秦商带领全城百姓打赢的,自己只是躲在背后出谋划策罢了,并没有站到前台来。 与其分一份功劳,不如顺水推舟,把功劳全部拱手相让,让秦商们欠自己一份人情! 不要小看这份人情,以后肯定会有大用处! 二则,这次流寇大军围攻绥德城的事情,导致不少官员丢了性命,受到牵连的官员就更多了,可谓是‘哀鸿遍野!’ 这种情况下,自己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小小百户官,立功受赏,大出风头,只怕未必是好事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大明朝官场的黑暗程度,秦锋可是领教过的,相当可怕! 因此上,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低调一点吧,免的功劳领不到,反而把自己赔进去。 …… 高柏山位于延安府的西北角上,与榆林中卫紧紧相临,该山南北长而东西窄,纵贯三十余里,山体高耸、草木茂盛,更是大理、怀宁两条河流的发源交汇之地。 “哒哒——哒哒!” 中午时分,高柏山下,一条崎岖的小路上,十几名骑手正在奔驰着,个个满身尘土、汗出浃背,正是返回镇北千户所的秦锋一行人! 其实从绥德城出发,一路向北经过米脂县、碎金镇、银州关……进入榆林右卫,才是最近的返回路线。 可是前些日子,米脂一带发生了饥民暴乱,局势非常胡乱,道路已经无法正常通行了。 无奈之下,秦锋一行人只好舍近求远,从绥德城出发之后,一路向西来到了高柏山附近,准备从这里折而向北进入榆林中卫,再向东返回榆林右卫……几个折转下来,路程起码远了一倍有余。 “这里山高林密、地形险恶,大家伙小心一点!” “诺!” 进入高柏山之后,道路越来越狭窄了,两旁都是茂密的树林,如今西北一带局势大乱,山贼草寇多如牛毛,随时可能蹦出几个拦路抢劫的。 因此上,秦锋一行人格外小心,手就握在刀柄上,随时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好在老天爷保佑,什么危险都没有遇到,一个时辰之后,一行人顺利通过了高柏山,踏上了宽阔的大道。 大道上视野开阔,这样就安全多了,众人长出一口气的同时,警惕性也随之放下了不少。 又往前走了几里路,道边出现了一座客栈,规模不算大,只有二十几间简陋的砖瓦房,以及一前一后两个院子,可是里里外外打扫的很干净。 客栈大门口有把山藤椅子,上面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体型肥胖、头大如斗,满脸都是笑容……看穿着打扮是这里的掌柜。 看到秦锋一行人出现,胖掌柜连忙起身打招呼:“诸位客官,一路上辛苦了,停下来歇歇脚吧,店里有上好的饭菜,还有封存多年的老酒,滋味一流,保准客官们满意。” 配合着胖掌柜的话,客栈里果然传出了阵阵的肉香、酒香,对于长途跋涉,饥肠辘辘的人来说诱惑力十足! 尤其是耗子,馋的一个劲儿擦口水:“锋哥,赶了大半天的路,弟兄们是又累又饿,坐下马也疲惫了,不如停下来歇歇吧,吃饱喝足再走不迟!” “好吧,歇一会儿,吃点东西!” …… 这一路上人烟稀少,大家伙睡了好几天的野地,顿顿都是啃干粮,的确够辛苦的,秦锋不是不通人情的人,当即点头同意。 于是乎,十几个人翻身下马,走进了客栈中,里面有粗糙的原木桌子,一行人分别坐下。 几名伙计走了出来,有的帮着掸掉尘土、有的擦拭桌面、有的把众人坐骑牵入马厩中喂水喂料,服务的很是周到。 与此同时,满脸笑容的胖掌柜走了过来,指了指挂在墙上的菜单牌子:“诸位客官,想吃点什么?” “来二十斤羊肉、五只肥鸡、一盆大烩菜、二十斤大饼子……再来三坛子酒,速度快一点,我们吃完了好赶路!” “好嘞,诸位客官稍候,喝口茶,酒菜马上就好!” 说话间,胖掌柜一面吩咐后厨准备饭菜,一面沏了一大壶茶水,还亲自给众人倒上。 赶了大半天的路,还真有点口干舌燥了,秦锋端起茶杯刚要喝,突然停了下来,鼻子抽动几下,又看了看客栈里的几名伙计,眸子深处露出一丝警惕之色。 而后用桌子下的脚,分别踢了距离自己最近的耗子、董天豹一下,并向二人递了个眼色。 二人整天跟在秦锋身边,已经到了心有灵犀的地步,立刻放下了茶杯,又踢了旁边的人一脚……结果一行十三个人,全都没喝茶水。 “诸位客官,怎么不喝茶啊,莫非嫌小店里的茶叶不好?” “呵呵,茶水太烫了,晾一晾再喝,对了,掌柜的贵姓?” “免贵,姓刘!” “哦,刘掌柜的,你们这家客栈里面,怎么闻着有一股子血腥气啊?” “啊,有血腥气吗……哦,是这样,为了招待客人,今天上午伙计们杀了一只羊,又杀了几只鸡鸭,地面没有打扫干净,这才留下了一些血腥气,嘿嘿。” 胖掌柜呆愣一下,随即满脸堆笑的解释着,为了证明自己说的不假,还指了指客栈的院子里,地面上果然有一些散落的羊毛。 客栈招待四方来客,杀猪宰羊是常有的事,这个解释很合理。 “哈哈,刚杀的新鲜羊肉,吃起来又嫩又香,看来今天是有口福了,把这个拿给后面的厨师傅,让他好好卖卖力气,弟兄们吃高兴了还有赏赐!”说话间,秦锋掏出一小粒碎银子,递了过去。 客人打赏,同样是常见之事,很合理。 “客官真是大方,小人替后面的厨师傅谢谢您了。”胖掌柜不疑有他,一边说的感谢的话,一边伸出手接银子。 那知交接之时,秦锋突然变递为抓,一把抓住了胖掌柜的手腕,另一只手握紧拳头、狠狠砸在了胖掌柜的右眼窝上,后者猝不及防,顿时被一拳打晕了过去,眼珠子都被打瞎了! 紧接着,秦锋拔出雁翎刀,砍翻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两名伙计“这是一家黑店,不要留手,杀!” “杀!” 董天豹等人纷纷拔出佩刀,砍向了周围的伙计们,瞬间又砍翻了好几个。 不想门帘一挑,从后厨冲出七八名壮汉,人人手持明晃晃的刀剑,嚎叫的猛扑过来,随即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厮杀……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49.html 第四十章路遇黑店! 一柱香时间,激烈的厮杀结束了。 凭着擒贼先擒王、先下手为强两样优势,秦锋一方获胜。 当场斩杀十一人,生擒两人,其中就包括那个被打瞎了一只眼睛的胖掌柜。 当然了,秦锋一方也付出了代价,共有五个人被砍伤了,其中就包括耗子,屁股上挨了一刀,幸亏这地方肉厚,没有伤到筋骨,敷点金疮药,再包扎一下就没事了。 不过未来几天,骑马赶路的时候,耗子怕是要受点罪了……其余四人也都是轻伤,无性命之忧! 接下来,秦锋等人对客栈进行了搜索,结果在后面的菜窖里面,发现了九具血淋淋的尸体,从穿着打扮来看,他们才是这家客栈的掌柜和伙计,不幸被歹人杀害了。 而后歹人们顶替身份,意图谋害秦锋一行人,不想秦锋技高一筹,漂亮的进行了反杀! 问题是,这些歹人是谁来了杀谁,只为谋财害命呢,还是另有阴谋、专门针对秦锋一行人呢,这就需要详细审问一下了。 “刷……嗯?” 一大瓢井拔凉水浇在了‘胖掌柜’的脸上,这货缓缓的苏醒了过来,睁开独眼看了看周围的情况,顿时一脸灰败之色! “说吧,为什么要谋害我们?” “没有,我们都是良民百姓,开一家小客栈谋生而已,你们诬陷好人,还滥杀无辜,我要去官府告你们……快点放了我!” “哼,你们是良民百姓,那菜窖里的九具尸体算什么,这个又算什么?” 说话间,秦锋端起一杯茶水,强行灌进了另一个被生擒的‘伙计’口中,伙计顿时脸色紫青,而后痛的满地打滚,十几个呼吸之后,七窍流血而亡,死相恐怖至极。 很显然,茶水里有剧毒! 幸亏秦锋机警,发现情况不对,及时提醒了耗子、董天豹等人,这才没中对方的诡计,否则这会儿就一起去阎王殿报到了。 “这怎么解释,你现在还是良民百姓吗?” “我……我……我们本来是良民的,如今世道不好,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干起了黑道买卖,弄一点钱财活命而已;今天栽在你们手里,我刘胖子认命了,要杀就杀、少说废话,不过临死之前,能不能让我做个明白鬼,我们的计划可谓是天衣无缝,你又是怎么看出破绽的?” “好吧,我这个人心地善良,就满足一下你的愿望: 第一,你们的确很聪明,杀了原来的掌柜、伙计们之后,又专门杀了一只羊和几只鸡鸭,用动物的血腥味来遮掩人血的味道,以免露出了马脚。 可惜你们不知道,本人的鼻子特别灵,对人血又特别敏感,刚坐在桌子边上,立刻就闻出来了,这才心生警觉,没有喝茶水。 第二,光凭着人血的味道,还无法断定什么,于是我借着打赏的机会看了看你的手掌,上面布满了老茧,一般人或许不懂,可是行家能看出来,这不是干粗活干的,而是练武练出来的,看得出,你是个用刀好手,而且以前没少杀人! 第三,你的演技很好,几乎看不出任何破绽,可你手下人就不行了,一个个身形矫健、根本不像是伺候人的伙计,还有目光中的杀机,更是遮掩不住的。 有此三点,如果还看不出这是一家黑店,那就是人头猪脑,死了也是白死!” …… 秦锋一条条列举着,听的‘胖掌柜’是目瞪口呆,自己以前开过十几年的黑店,害死的客人不计其数,从来没有失败过。 没想到今天遇到高手了,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对,应该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与自己相比,眼前的少年人才是魔鬼,一头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嗜血魔鬼! “好了,你的问题我都回答了,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说吧,是谁指使你在半路上截杀我们的?” “没有,老子就是开黑店的,为劫财物,见谁杀谁,不分人!” 对于胖掌柜的话,秦锋当然不信了,对方的种种动作,根本不像是随机行为,更像一场有预谋的截杀,而目标就是自己! “我劝你乖乖招供吧,现在招供的话,还可以给你一个痛快,否则的话,我让你尝一尝下十八层地狱的滋味!” “嘿嘿,老子闯荡江湖二十多年,手上起码有两三百条人命,开膛破肚、摘心挖肺、拨皮抽筋……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你有什么本事尽管来吧,老子要是皱一皱眉头,就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呸!” “好,希望一会儿你不要后悔!” 秦锋不再废话,拎着胖掌柜进了一间屋子,里面很快传出了惨烈的叫声。 有多惨? 这么说吧,一次杀一百头猪,一百头猪的惨叫加在一起,都不如胖掌柜叫声的百分之一! 那真是撕心裂肺、惨无人寰,痛到了灵魂深处! 很快的,惨叫变成了求饶,又变成了窃窃私语……最后随着一声闷响,各种声音全都消失了。 片刻之后,秦锋走了出来,浑身上下干干净净,连一滴血都没有沾到,依旧是那样的高雅! “锋哥,怎么样?” “没事,就是个开黑店的,想谋财害命罢了,已经送去见阎王爷了……把尸体都埋了吧,这座客栈一把火烧掉,免的再有歹人用来做恶!” “诺!” 秦锋说谎了,倒不是有意隐瞒,而是其中牵扯太大了,不想让耗子、董天豹等人担惊受怕! 胖掌柜的全都招了,这件事果然有幕后黑手,就是那位九公子—范人杰。 用毒计谋害薛财神不成,范人杰又不甘心失败,于是回山西之前,让刘胖子找到了流寇大头目—王和尚,想借流寇们的手除掉绥德城内的一众秦商们。 没想到事与愿违,绥德城非但没有攻下,流寇大头目—王和尚还丢了性命,流寇大军也土崩瓦解了。 任务失败之后,刘胖子不知如何是好,这样灰溜溜的逃回山西,肯定会受到重罚的,于是就盯上了秦锋,想拿他的人头回去交差。 又担心秦锋一行人太厉害,硬拼没有多少胜算,于是暗中监视,见秦锋一行人离开了绥德城,刘胖子带着手下人悄悄尾随,又抄小路跑到了前面,在客栈中设下陷阱,准备将秦锋一行人杀掉,没想到计划失败,自己反而丢了性命! 救了薛财神,破坏了八大晋商的计划,肯定会召来报复的,这一点,秦锋早有心理准备。 只是没想到,范人杰如此卑鄙无耻,竟然勾引流寇攻城,还派人暗杀自己……到了这一步,双方算是结下深仇了,不死不休那种! 与八大晋商结仇,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即便如此,如果重来一次的话,自己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帮助薛家的,不为别的,就为了‘天道人心’四个字! 好人,必有好报! 恶人,必有恶报! 至于八大晋商,既然已经结仇了,那就看看谁技高一筹吧,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烧掉客栈之后,秦锋一行人继续赶路,终于在六天之后,顺利的回到了镇北千户所。 又过了半个月,薛家商队来了,足足有两百多辆大车,带队的正是老熟人—孙管事,秦锋闻讯之后,立刻前来接待。 “小老儿孙旺财,见过秦公子!” “孙管事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秦公子,这是礼单,请您过目!” 说话间,孙管事掏出一份礼单来,上面清楚写着,这次运来的货物有精米一万两千石、细布两千匹、精盐两万斤、茶叶五千斤……以及大量的各类生活用品。 之所以是礼单,而不是货物清单,皆因上面写的明白:这次运来的大批物资,是绥德城内一众秦商们为了感谢秦锋的相救之恩,而集体送上的礼物,不收一文钱。 有了这些东西,足够镇北千户所的军户们渡过灾荒了,秦锋自然不会拒绝,当即冲着绥德城方向、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礼,以示谢意! “秦公子,小老儿还带来一份礼物,是我家家主专门送给您个人的。” “哦,什么礼物!” “呵呵,是一匹战马!”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0.html 第四十一章百岔铁蹄马! 世界上最好的马是那一种? 毫无疑问,肯定是出产自中亚地区的汗血宝马了。 汗血马四肢修长、皮薄毛细,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一天可以跑七八百里路程,并创下过十天时间,狂奔八千六百里的无敌记录! 而且汗血马非常耐渴,即使在炎炎烈日下,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因此特别适合长途跋涉。 再次提问,世界上最好的战马是那一种? 不好意思了,这次的答案不是汗血马,而是蒙古马! 汗血马固然神骏无比,可也有两大缺点: 一是太娇贵了,对饲料的要求极高,顿顿都要小麦、粟米、鸡蛋、水果……伺候着,一般人根本养不起,而且容易水土不服,生病。 二是数量太少了,根本没法大规模的装备军队。 因此上,汗血马虽然是世界上最好的马种,却不是最好的军马! 真正的好军马,必须身体粗壮、吃苦耐劳,适应性强、极少生病……可以用粗饲料喂养,种群数量还得足够庞大。 以上种种,蒙古马全都具备,故而蒙古马才是世界上最好的军马,当年成吉思汗能够带领大军,远征万里、灭国无数,靠的就是独一无二的蒙古马!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咴!——咴咴!” 孙管事让伙计们牵来了一匹赤炭火龙驹,高大雄健,神骏非凡,浑身上下火炭红,连一根杂毛都没有。 而且性子非常烈,不时抬起前蹄、仰天嘶鸣,七八个伙计一起用力,这才勉强牵的住! “这是我家家主费了好大功夫,才从草原上弄来的宝马良驹,三岁口、正年少,体型健壮、奔驰如飞,送给秦公子以做骑乘之用,还望笑纳。” “好马,真是一匹好马,我太喜欢了……多谢薛前辈的厚赐!” 对于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来说,有三样东西是难以拒绝的:一是削铁如泥的宝刀,二是奔驰如飞的骏马,三是如花似玉的美人。 秦锋也是个男人,自然是难免俗套了,围着火龙驹转了好几圈,越看越是喜欢,可也有点疑惑。 从这匹火龙驹的体型来看,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这些属于典型的蒙古马特征。 可是蒙古马的体型比较小,四肢较短,这匹火龙驹却是体型高大,四肢修长,而且行走之间,动作异常敏捷,这究竟是什么马种呢? 要知道,蒙古马只是一个统称,根据产地不同,又分成了若干个亚种…… “嗯?” 又转悠了几圈,秦锋不断仔细观看,当看到火龙驹四个敦厚而圆、色如墨玉的漂亮蹄子,目光不禁亮了起来:“孙管事,这匹火龙驹,莫非是大名鼎鼎的百岔铁蹄马?” “哈哈,秦公子真是好眼力,不错,这正是蒙古草原上的三大名马之一—百岔铁蹄马!” 蒙古草原上有一座狼阴山脉,山脉中有一条百岔沟,水草丰美,气候宜人,非常适合放牧! 不过嘛,百岔沟是由无数深浅不等、纵横交错的山沟组成的,沟内小山环抱,乱石遍布,道路崎岖难行。 这里出产的马匹,体型强壮、奔驰如飞,性格坚韧、吃苦耐劳,而且蹄质极为坚硬,在不装马蹄铁的情况下,都可以在山地乱石之中狂奔,故而得名:百岔铁蹄马! 蒙古草原上有句谚语:‘千里疾风万里霞,赶不上百岔的铁蹄马’………就是称赞这种马的。 铁蹄马的数量不太多,故而在蒙古草原上,只有贵族才有资格骑乘这种马,至于流入中原内地的,那就少之又少了。 薛财神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来这么一匹铁蹄马,本来准备送给一位高官,用来疏通关系的……如今为了表示感谢,这才忍痛送给了秦锋! “秦公子,这匹火龙驹固然神骏无比,可是性格极为暴烈,一路上蹄伤、咬伤了我们十多个伙计,您一定要多加小心啊!” “放心吧,我会加小心的,对了,此马可有名字?” “尚未取名!” “哦,那就由我给它起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 秦锋思索片刻,想出了一个又霸气、又好听的名字—疾风! 天马疾如风,红霞映碧空, 草原好驰骋,烽烟天边涌。 骐骥有良种,宝马待英雄, 沙场奋四蹄,天下可横行! 金雕取名‘闪电’,宝马取名‘疾风’,以后自己就是乘疾风、驭闪电,何愁不能横行天下……自恋一个时辰,哈哈! 送完礼物之后,孙管事告辞离开,带领商队返回固原城去了。 至于商队送来的东西,自有董千户等人分配,不必多操心……秦锋则高高兴兴的将火龙驹—疾风牵回了七杀堡,而后开始驯服。 怎么驯? 靠着一身武艺,以蛮力将其强行驯服……那种场面倒是很精彩,可惜不是最好的选择! 穿越之前,秦锋在大草原上集训之时,认识过几位蒙古族老人,从他们那里学会不少东西,其中就包括驯马的技巧。 用那几位蒙古族老人的话说:用蛮力驯服的马,只能称之为马奴,是永远无法与主人心意相通的,那是下乘的驯马之法。 上乘的驯马之法,是不用蛮力、不用鞭子,而是和马匹和平相处,让它慢慢的认可你,将你当成好朋友、好兄弟,如此才能真正的人马合一,纵横驰骋! 秦锋决定照做,和这匹火龙驹-疾风交朋友,努力得到它的认可,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在亲兵们的帮助下,秦锋在自家院子里,修建了一座宽敞明亮、干干净净的马棚,还天天亲自打扫卫生,保证火龙驹住的舒服。 第二,秦锋天天到野外去,亲自割最嫩的青草、煮最香的马料,保证火龙驹吃的顺口,还有晚上添夜草,也是亲力亲为。 第三,秦锋天天带着火龙驹到河边去,给它洗澡,保持干净,再四处溜达溜达,保证身心愉悦! 如此尽心尽力,已经不是交朋友了,简直是在伺候活祖宗,不过这个办法真的有用。 过了半个多月,火龙驹的警惕性大减,不再胡乱咬人、踢人了。 又过了半个多月,火龙驹高兴的时候,准许秦锋摸一摸它的皮毛了。 再过半个多月,终于骑上了马背! …… 上午时分,白沙河边的草地上,火龙驹正在欢快的奔跑着,速度又快,跑的又稳,马背上坐着一位妙龄美女,正是晋玉娘。 没错,那个骑上马背的人,不是秦锋,而是晋玉娘。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天生宠儿,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鬼见鬼投胎、佛见佛发呆! 毫无疑问,晋玉娘就是那种天生宠儿,身上具有一种神秘的亲和力,无论是谁见了她,都会立刻生出好感来,想要与之亲近……不止是人,连动物也是如此。 两狼山中有大量的野兽,晋玉娘经常一人进山采药,却从来没被野兽伤害过。 农村三大恶霸之一—大白鹅,那是见谁拧谁的,却从来没有拧过晋玉娘。 火龙驹亦是如此,晋玉娘只是喂了几把青草,摸了摸它的脑袋,它就乖乖的伏下身子,而后驮着晋玉娘来回奔跑了……如此情形,让秦锋哭笑不得,没办法,谁叫自己没那种亲和力呢! “疾风,停下,你驮着蛟郎跑一会儿行吗?” “咴—咴!” “听话,乖!” “咴!” 还是晋玉娘的面子大,火龙驹—疾风爱屋及乌之下,终于让秦锋骑到背上了,而后奋开四蹄、纵横驰骋,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那叫一个过瘾啊! 正玩耍的过瘾呢,就见耗子骑马来到了河岸边:“锋哥,锋哥!” “什么事?” “新任三边总督—杨鹤大人,要来巡视边防了,第一站就是咱们榆林镇,榆林总兵府下了命令,千户以上官员全部到榆林城内报到,准备迎接总督大人,可是董千户生病了,无法出门,想请你代劳一下!” 耗子口才极佳,很快把事情说清楚了。 自从上任以来,董千户还是很称职的,大小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尤其是旱灾降临之后,更是亲自带领军户们挖渠、引水、浇地……日以继夜,极为辛劳! 因为过度劳累,再加上双脚长时间浸泡在泥水中,以至于董千户得了一种非常严重的病……脚气! 没错,就是脚气,一种不要人命,又要人命的病! 如今的董千户可惨了,两只脚丫子肿的犹如熊掌一般,皮肤溃烂、瘙痒难耐,只能躺在床上静养休息,至于迎接总督大人的事,只能是找人代替了。 找谁呢? 副千户一职尚且空缺,接下来,就是十个百户官了。 智者多忧,能者多劳,董千户一考虑,还是让秦锋走一趟吧! 没的说,接受任务吧! 安排好家中的事情之后,秦锋带着耗子、董天宝以及四名亲兵启程出发了…… 四天之后,一行人顺利抵达了榆林城!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1.html 第四十二章榆林城! 榆林城—位于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之间,这里东倚驼峰山、西临榆溪水,北瞰河套、南蔽三秦……绝对是兵家必争之地。 因为榆林城的军事位置太重要了,成化二十二年、弘治五年、正德十年,大明朝廷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先后对榆林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扩建,号称‘三拓榆林!’ 拓建之后的榆林城,东西长四里又五十五丈,南北宽三里又二十五丈,周长十四里又一百六十丈……城高三丈六尺、宽二丈八尺,墙体内夯黄土、外裹青石,坚不可摧! 设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城门顶上建有两层高的城楼,城门外设有三道地堑,其余如翁城、角楼、女墙、马道、藏兵洞……一应俱全! “倚山临水、龙腾虎踞,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西北第一重镇,果然是名不虚传啊!”第一次见到榆林城的雄伟之姿,秦锋不禁被震撼到了。 难怪榆林城建立两百余年,从来没有过被敌军攻陷的记录,如此铜墙铁壁,再加上名震天下的榆林精兵,只要指挥官不是太饭桶了,就足以坚守此城。 感慨一番之后,秦锋等人打马进城,结果发现城内的街道非常干净,两旁商铺林立、生意兴隆,往来行人全都穿着新衣服,显得很是富足,至于端碗要饭的乞丐,更是一个都看不到。 “没想到,榆林城内如此繁华,比起绥德城都要胜上三分。” “是挺繁华的,又有点奇怪,大灾之年,到处都是饥民,这里怎么一个乞丐都没有呢?” “好了,公事要紧,咱们先去报备吧!” 向路人略加打探,一行人很快找到了榆林镇—总兵府,在大门口的承启处进行了报备,而后拿着公文到城内的军铺中住下。 军铺是专门供边军使用的机构,或二十里一设,或三十里一设,只要手持公文,就可以免费的吃住、换马! 当然了,免费提供的饭菜,水平肯定非常一般了。 如今秦锋兜里不缺银子,不想委屈自己的肠胃,于是放弃了免费的饭菜,带着耗子、董天豹等人上了大街,准备找家酒楼好好的奢侈一把,品尝当地美食。 榆林城内酒楼众多,其中以醉春楼名气最大,位于城南大街上,上下四层,雕梁画栋,飞檐翘角,装修的极为华丽。 “三位客人,欢迎光临!” “开一间清净点的雅间,再来一桌上好的酒席,挑你们的招牌菜上!” “好嘞,天字九号雅间,三位贵客里面请!” 秦锋等人进了醉春楼,一名小伙计上前接待,满脸都是笑容,却又笑的很不自然,就差将‘强颜欢笑’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有客人上门,店家该高兴才对,怎么这副表情呢? 或许是小伙计家中有事,情绪低落吧! 秦锋等人没有多想,在酒楼二层的一间干净、明亮的雅间中坐下,点了满满一桌子的酒菜:手抓羊肉、红烧黄河大鲤鱼、四喜狮子头、带把肘子……而后几个人人甩开腮帮子,颠起后槽牙,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叫来了小伙计结账。 “几位客官,一共是二两银子!” “嗯,二两,伙计,你是不是算错帐了?” “没算错,就是二两银子。” 秦锋等人面面相觑,倒不是价格太贵了,而是价格太便宜了。 要知道,如今可是大灾之年,粮食的价格高的离谱,就拿精米来说,以前是一两银子两石,如今则是四两银子一石,足足翻了八倍,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中。 粮食、蔬菜、肉类的价格全都猛涨了,故而到酒楼用餐的价格,肯定也是水涨船高了。 刚才这桌酒席,秦锋等人估算着,起码要十两银子,甚至更高一些……如今小伙计只要二两,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去吧? 而且看小伙计的样子,奇奇怪怪的,其中必有隐情! “伙计,你们酒楼的饭菜,为何这样便宜呢?” “回几位客官的话,总兵大人治理有方,榆林城内繁荣富庶,粮食、蔬菜、牛羊肉全都便宜,酒楼的饭菜自然也便宜了,这都是总兵大人的功劳啊!” “呵呵,你这番话,连三岁小孩都哄不住,实话实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嘛……” 小伙计吞吞吐吐的,不肯说实话……秦锋见状,摸出一小粒碎银子递了过去。 “赏给你的,说实话吧,否则以后我们天天来这吃饭,顿顿大鱼大肉,小心把你们酒楼给吃黄了。” “别,别……唉,几位客官肯定不是榆林城里人,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小人就告诉你们吧……” 威逼利诱之下,小伙计终于说实话了,原来这一切,都跟三边总督—杨鹤即将前来巡视有关系。 总督大人来巡视了,怎么办? 自然是让总督大人看到一个边防稳固、吏治清明、府库充足、繁荣富庶的榆林城了! 问题是,榆林一带的边防不稳固,吏治不清明,府库不充足,生活不繁荣富庶怎么办? 简单,那就装出一副边防稳固、吏治清明、府库充足、繁荣富庶的样子来。 十天之前,榆林镇总兵—姜让连干了几件事: 一是命令城内的居民们,将大街小巷打扫的干干净净,不准有一点生活垃圾,城墙上有破损的地方,也让工匠们日夜赶工修复好了。 至于修复城墙需要的巨额费用,全部由居民们自行承担,总兵府一文钱也没有下拨。 二是命令城内的居民们,出门必须穿上新衣服,没有新衣服的就去买,买不起就去借,借不到就去偷……反正得穿的人模狗样,做出一副生活富裕的样子。 谁敢穿打补丁的衣服上街,抓住之后,严惩不贷! 三是调动军队,将榆林城内的饥民、乞丐,全都驱逐到五十里之外了,若是不走,打死勿论! 四是命令城内的商铺、酒楼,一律将物价降低五分之四,而且不准关门歇业,不准拒绝客人,违者同样严惩不贷。 …… 于是乎,这样一番操作下来,榆林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来的民不聊生,一下子变的‘繁荣富庶’起来。 问题是,这样的变化表面上是好看了,却苦了城内的居民们,又惹不起总兵府,只能是暗气暗憋、苦苦忍受了。 “难怪进城的时候,看到街道干干净净、人人穿着新衣服,又总是觉得怪怪的,原来是弄虚作假、虚假繁荣啊!”听了伙计的解释,秦锋终于弄明白了,同时想到一个人,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隋炀帝。 隋炀帝好大喜功,为了在胡人使者面前证明自己治国有方、中原之地富庶繁华,于是强行命令百姓们穿着新衣服出门,就连街头卖菜的小商贩,也必须用龙须席铺地,还用丝绸将街道两边的树缠绕起来,装出一副繁荣昌盛的样子。 但凡有胡人使者经过酒肆饭馆的,店主人一定要热情地邀请他们入店就餐,任其大吃大喝却不能收取一文钱,还要吹嘘一番,称颂‘圣君在世,治国有方’…… 榆林总兵—姜让的这番作为,倒是和隋炀帝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如此作为,丧尽天良,真他妈的不是东西……在内心之中,将总兵—姜让的祖宗十八代、整整骂了十八遍之后,秦锋等人离开了醉春楼。 结账的时候,按照原价给了十两银子,酒楼掌柜、小伙计千恩万谢,感激不尽。 离开酒楼之后,一行人在榆林城内转悠了几圈,果然和小伙计说的一样,到处都是虚假繁荣。 如此情况,越看越让人生气,可是生气一点用也没有,要想改变这个邪恶的世道,除非当特别大的官,拥有特别大的权力才行。 人生第一次,秦锋对权力产生了极大渴望! “锋哥,别气了,如今这世道上,黑白颠倒的事情多了,根本就气不过来。” “是啊,锋哥,别气了,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可以去散散心!” “那里?” “无量寺!”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2.html 第四十三章无量寺! 榆林城东门外有一座无量山,高有四百余丈,重岩叠嶂、草木丰茂,景色极为优美。 正德年间,榆林城一带瘟疫频发、灾祸不断,死了很多的人,为了祈求神佛保佑,当地百姓们出资出力,在山腰上修建了一座寺庙,并因山命名,就叫做—无量寺! 无量寺落成之后,前来烧香许愿的信男信女络绎不绝,名气也越来越大,被称为‘榆林城第一福地!’ 如今到了榆林城,要是不去无量寺看一看,绝对是遗憾之事。 于是乎,秦锋一行人换上了便服,骑马出了东门,直奔无量山下,而后下马登山,很快就来到了无量寺的山门前,这里不断有香客进进出出,全都是来烧香许愿、祈求保佑的。 “天豹,来烧香的人真多啊!” “小意思,今天只是平常日子,要是赶上佛诞日、浴佛节,或者盂兰盆节,来上香的人数还要多上十倍不止,据说因为香客太多了,经常发生踩踏事故,还踩死过人呢!” “唉!” 众生虔诚,烧香礼佛,本该算是一件好事,可是秦锋却有一点不同的看法。 人为什么要跪拜神佛呢? 皆因人世上的苦难太多了,瘟疫、水灾、旱灾、蝗灾、兵灾……人们无法抗拒这些灾难,只好寻求精神上的寄托,向神佛跪拜祈求、保佑平安! 因此上,世上的灾难越多,跪拜神佛的人就越多! 比如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战乱不断,百姓们流离失所、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却又看不到任何希望,只好大建寺庙、烧香拜佛,祈求神佛保佑,这才有了‘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佳句。 同样的,如今西北大旱,庄稼颗粒无收,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剥削,导致百姓们苦不堪言,这才全都跑来烧香拜佛了。 可是神佛享受了香火,真能让各种灾难消失吗? 不可能的! 秦锋认为,平定战乱、发展生产,普及教育、大开民智,以法治国、以德育民,如此才是人间正道! 如果有一天,百姓们能够靠着自己的力量,战胜各种灾难,过上幸福生活,就不会将精神寄托在这些虚无缥缈的神佛身上了。 人间无神佛,才是真正的极乐世界!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迈步进了山门,在寺庙中游览了起来。 无量寺占地两百余亩,主体建筑依山而建,山门、钟楼、鼓楼、弥勒佛殿、法堂……居于前,大雄宝殿、罗汉堂、文殊院、藏经阁……位于后,层次分明,布局工整,而且每一栋建筑都是雕梁画栋、飞檐翘角,楼亭殿阁、碧瓦朱甍,体现出了极高的建筑水平! 秦锋等人一路前行,很快来到了大雄宝殿,这里的香客就更多了,还排着长长的人龙,来回绕着圈,起码有三四里长。 原来大雄宝殿内,有几位高僧专门为香客们摸顶赐福,耗子、董天豹几人顿时来了兴致,加入到了长长的人龙当中。 秦锋对此不感兴趣,更不想呆站半天,于是一个人继续前行,又游览了几处地方。 就这样,一路前行,一路游览,很快来到了无量寺的后院,这里的面积很大,香客却很少,周围种植大量树木,中央只有一座大殿,里面供奉着地藏王菩萨! 据说地藏王菩萨法力无边,本来可以成佛的,他却主动坐镇地狱,担负起超度六道众生的重任,还立下一个大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 可惜人世险恶、多争多杀,下地狱者前仆后继,地藏王菩萨想要成佛,只怕是遥遥无期了。 游览了小半天,秦锋出了不少汗,于是在树林中找到一座凉亭坐下,一边歇歇腿脚,一边观看景色。 周围的景色不错,有树林、有假山、有池塘……还看到两个女人,皆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丰满、姿色不俗,身穿黑衣、鬓贴白花,手中提着贡品篮子,从一条林间小路走了过来。 看穿着打扮,这是两个小寡妇,结伴来寺庙中给逝去的亲人祈求冥福的,十之八九是她们的丈夫。 榆林属于边镇,战乱频发,大量成年男子战死沙场,因此看到两个小寡妇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两个小寡妇突然不见了。 更准确的说,从树林中突然冲出几个壮汉,打晕了两个小寡妇,而后装入麻袋中扛走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在寺庙里绑架女人,这还了得,自己不能不管。 “嗖——嗖!” 秦锋一跃而起,快步追进了树林中,很快就拦住了几名行凶者。 共计五个人,为首一位二十多岁的锦衣公子,中等身材、体型消瘦,脸色泛青、眼窝发黑……都不用中医诊脉,一看就患有严重的肾虚之症! 另外四个都是壮汉,满脸横肉,目露凶光,显然不是良善之徒。 “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寺庙中绑架女子,快点将她们放下!” “小子,劝你别管闲事,否则没你的好果子吃!” “哼,这事我管定了,最后警告你们一次,立刻把人放下!” “上,废了他,扔进池塘里喂王八!” “诺!” 锦衣公子一声令下,四名壮汉放下了麻袋,而后犹如四条恶狗一般冲了过来……秦锋毫无惧色,上前与之交手起来。 还别说,四名壮汉的功夫不错,一看就是受过专门训练的,而且出招凶狠,专向要害部位下手,这要是一般人的话,轻则被废,重则丧命! 幸好秦锋不是一般人,使出苦练多时的形意拳,不到十个回合,就把四名壮汉全都打晕了。 这还是手下留情了,不想在寺庙中杀人,否则就不是打晕过去,而是直接让他们变成四具尸体! 再看锦衣公子,双目圆睁,嘴巴张开,吓得小舌头都吐出来了:“你……你……你不要过来,你知道本公子是谁吗,敢动本公子一根手指头,你就死定了,你全家都死定了!” “你是谁,我不知道,我是谁,你知道吗?” “不知道!” “嘿嘿,既然你不知道我是谁,我又有什么不敢动你的,今天就好好教训一下你这个采花贼……看拳!” 百善孝当头,万恶淫为首,秦锋这辈子最看不起的,就是对女人用强的采花贼了。 喜欢女人,可以追求啊! 有颜值的靠颜值,没颜值的靠才华,没有才华用钱砸,砸不动就当舔狗……如果舔都舔不下来,那就活该你打一辈子光棍了。 看锦衣公子一行人的熟练动作,就知道以前没少绑架女子,为了那些可怜的受害女子,今天也得好好收拾他一顿。 想到这里,秦锋闪电般出手,先是摘了锦衣公子的下巴,免的他大喊大叫引来别的香客,那样就不好玩了。 而后一阵乱拳,专往脸上招呼,硬是把锦衣公子不算难看的五官,给揍成了一颗又肿又大的猪头,如此模样,估计就是他亲妈来了,都未必认得出来。 不解气! 又用极重的手法,卸了锦衣公子全身关节,这种手法极其厉害,就算是请郎中装回去了,也会对关节造成永久性伤害,以后容易脱臼不说,阴天下雨还会酸疼难忍,犹如被千万只小虫子啃食一般。 还有被打晕的四名壮汉,全都受到了同样待遇! 不解气! 秦锋又从吹箭当中取出了一根钢针,在锦衣公子和四名壮汉的下丹田-关元穴上使劲捣鼓了几下子,将经脉全部弄碎。 关元穴,乃是人体的精之府,此穴一旦受损,那就一辈子别想再碰女人了,免得这五个家伙以后再干坏事! 还是不解气! 又像拖死狗一样,把五个人拖进了树林深处,里面有一间茅房,是供香客们使用的,后面连接着一个化粪池,里面满是黄白之物,更有大量的蛆虫蠕动,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秦锋一手一个,将五个人全扔下去了,化粪池不算深,恰好能露出个脑袋,淹不死这几个人,如果被熏死了,或者恶心死了,那就是他们活该了。 而后返回原处,将两个漂亮小寡妇救醒,简单诉说了一下经过,两个小寡妇千恩万谢,飞快回家去了,估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她们连家门都不敢出了。 接下来,秦锋若无其事的回到前面的大雄宝殿,找到已经被摸顶赐福的耗子、董天豹等人,又游览了一小会儿,返回榆林城内去了。 之后几天,秦锋以身体不适为由,老老实实的呆在军铺中休息,再没有外出了。 为何? 当然是避难了。 光天化日之下,带着打手,在寺庙中绑架妇女,敢做出这种违法之事,那个锦衣公子肯定不是一般人,十之八九是权贵子弟,而且是地头蛇! 被自己狠狠收拾了一顿,对方肯定要报复的。 说不定,那位锦衣公子此时正带着大群打手,在榆林城内外四处找自己报仇呢,这种情况下,秦锋当然不能轻易露面了。 秦锋想好了,迎接完三边总督-杨鹤的大驾之后,自己立刻回七杀堡,以后轻易不到榆林城来了。 时间一久,此事慢慢淡化,也就不了了之了,嘿嘿! 五月十八日—上午,消息传来,三边总督—杨鹤的车驾已经进入榆林城郊区了。 城内大小官员,一律出南门三十里列队迎接!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3.html 第四十四章姜家父子! 三边总督大人来了! 得知消息之后,榆林城内的大小官员立刻收拾整齐利落,换上崭新的官服,而后带着亲兵护卫,或者骑马,或是乘车,以最快速度冲出了榆林城南门,来到三十里外的迎客亭,而后按照官职大小,在大道两旁整齐列队,绵延数里之长。 秦锋是替董千户来的,故而和十几名千户官站在一起,耗子、董天豹等人跟在身后。 片刻之后,从榆林城内又冲出一支队伍,大约有二三百骑,其中有人举着一面墨绿色飞牙旗,正中一个斗大的‘姜’字! 按照大明军制,只有总兵之类的高层武官,才有资格使用这种旗帜! 董天豹是千户之子,见多识广,立刻凑过来低声介绍:“锋哥快看,飞牙旗下面那个骑枣红马的人,就是榆林镇总兵—姜让,此人奸诈狡猾,一肚子坏水,不知坑过多少人,故而得了一个‘九尾狐狸’的绰号,跟此人打交道一定要多加小心! 后面那个骑大青马的,是姜让的独生儿子—姜申旭,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啥本事都没有,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此人还特别的好色,仗着自家老子的权势,经常四处强抢民女,不知坏了多人良家女子的贞洁。 而且这家伙口味特别重,不喜欢黄花大姑娘,偏偏喜欢已婚的小媳妇,或者是小寡妇,在榆林城一带可谓是臭名昭著,这货也有个绰号:银枪小霸王!” 秦锋一边听着介绍,一边聚拢目光观看,飞牙旗下果然有一匹枣红马,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标准的国字脸,弦月眉、丹凤眼、高鼻梁、薄嘴唇……再配上三绺长髯,标准的中年帅哥一枚! 没错,就是帅哥! 世人常常以貌取人,认为恶人必然是相貌丑陋、满脸横肉,好人则是眉清目秀、英俊潇洒,这种观点其实大错特错了。 大千世界,生人无数,面恶心善者有之,面善心恶者亦有之,比如春秋时期的公孙子都、武周时期的贺兰敏之、唐朝中后期的大诗人元稹……个个是帅哥,个个是人渣! 很显然,总兵—姜让也是这种货色,看似眉目和善、人畜无害,实则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榆林三害,此人为首! 再往后面看,咦……威武雄壮的大青马上,怎么骑着一个猪头人啊,看着还有点眼熟! 认出来了,这不是几天之前、在无量寺后园中带着恶奴绑架小寡妇,结果被自己一顿胖揍、卸了全身关节,扔进大粪池中的那位锦衣公子吗? 他竟然是姜总兵的儿子—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秦锋不禁大吃一惊,而后就是郁闷,非常郁闷。 别的穿越者,个个都是气运之子,随便出门亮亮相,就有达官显贵出手相助,随便虎躯一震,就有大批小弟纳头便拜,随便勾勾手指头,就有成群结队的大美女投怀送抱……那怕出门栽个跟头,都能捡到一个大金元宝! 再看看自己,运气糟糕透顶,第一次进两狼山打猎,结果遇到了大股沙匪围攻,一番血战才得以活命。 第二次,前往绥德城买粮食,结果遇到了数万流寇围城,差一点就回不来了。 这是第三次,游览个寺庙,打个流氓而已,就得罪了总兵公子,这娄子捅的真心不小啊! 郁闷完了,接着是后悔! 不是后悔得罪了小霸王—姜申旭,在那种情况下,即便知道对方身份,自己也会义无反顾出手、救下那两个女人的。 后悔的是,自己不该心慈手软,管他什么佛门净土呢,当时直接杀人灭口就好了,那样就不会留下任何后患! 一念之差,悔之晚矣! 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到了这一步,只能希望小霸王—姜申旭别认出自己来,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立刻离开榆林城,回七杀堡躲起来。 ‘别认出我,别认出我……老天爷保佑,千万别认出我!’ ‘完了,他看到我了!’ ……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越是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小霸王—姜申旭骑马经过之时,一眼就认出了秦锋。 一则,姜申旭之前挨了揍,颈椎也受了伤,只能歪着脖子向右边看,而秦锋恰好站在大道右边。 二则,秦锋和一群千户站在一起,别人都是正五品武将服饰,只有自己一个正六品的,衣服颜色不同,典型的鹤立鸡群,太显眼了,想看不到都难。 “你……你……就是你……我终于找到了!” 另一边,认出秦锋之后,小霸王—姜申旭的神色数变,先是惊讶,接着是畏惧,而后是仇恨。 还不是一般的仇恨,而是一天二地之仇,三江四海之恨,倾倒五湖四海八江之水,水淹你全家,也解不开的仇恨啊! 从小到大,自己一直是锦衣玉食、百般受宠,从未受过任何委屈,那怕是闯了祸事、闹出了人命案子,父母最多训斥几句,也没动自己一根手指头。 没想到,八天之前,自己带人在无量寺后园中猎艳,结果艳没有猎到,却遇到了一个恶魔少年,先是狠狠揍了自己一顿,又卸了自己全身的关节,而后扔进了大粪坑中。 天可怜见,自己在大粪坑中整整泡了两个多时辰,无数只苍蝇在自己周围飞舞,无数条大尾巴蛆虫在自己身上乱爬,有些甚至爬到了脸上、爬进了嘴里……自己却一动都不能动,只能忍受那种恶心的感觉。 最后实在忍不住了,自己被熏晕了过去,随即脖子一歪、被粪水呛醒了过来……再熏晕过去,再呛醒过来……来回反复十余次,那种滋味,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啊! 直到下午时分,有一个大胖和尚来出恭,这才发现情况不对,找人把自己从粪坑中捞了出来,用清水冲洗了二十多遍,而后送回了总兵府中。 又找来几位郎中,用了两个多时辰,才把自己全身的关节装上,期间又疼晕了好几次! 之后几天里,自己不能见一点绿色、黄色的东西,甚至想都不能想,只要一想就会……呕! 整整吐了三天,自己才缓过一点劲儿来,当时自己就对天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恶魔少年,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磨成肉酱喂狗,再把狗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磨成肉酱……如此才能消自己心中之恨! 为了报仇,总兵府派出大量人手,在榆林城内找了好几天,也没寻找到一点踪迹,还以为那个恶魔少年已经逃之夭夭了,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天让自己在这里遇到了,原来是一名小小的百户官…… 想到这里,小霸王-姜申旭恨不得冲过去,像疯狗一样狠狠的咬秦锋两口,出一出胸中的恶气,可是想归想,却没敢付之行动。 没办法,自从经历过上次的事,姜申旭对秦锋的情绪很复杂,既恨的要死,更怕的要命,甚至看秦锋一眼,就会浑身冒冷汗,小腿肚子直抽筋,根本不敢靠过去。 怎么办? 让亲爹帮自己报仇吧! 姜申旭凑到父亲身边,附耳低语了起来,又指了指站在路边队伍中的秦锋,一副你小子死定了的模样! 没想到,听完儿子的控诉之后,总兵-姜让没有当场发作,只是看了秦锋几眼,又把头扭过去了,一言不发。 什么情况,一向宠溺儿子的姜大总兵,不想给儿子报仇吗? 非也! 一则,三边总督大人的车驾马上就要到了,如果现在处置秦锋,秦锋拔刀反抗,肯定会造成极大混乱,进而影响到后面的迎接仪式,一旦总督大人生气了,对自己的仕途不利! 二则,自家儿子采花不成、反而被人扔进了粪坑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如果当众撕破了脸,让这件事传扬出去,岂不是丢姜家的脸面嘛! 考虑以上两点,总兵-姜让才没有轻举妄动,反正人已经找到了,不急这一会儿的,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有的是办法收拾秦锋,非让他尝一尝下十八层地狱的滋味不可,嘿嘿! 堂堂榆林镇总兵,想要弄死治下一个小小的百户官,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 另一边,秦锋不想被捏死,只好苦思破解之策: 第一,请小霸王—姜申旭吃个饭、道个歉,赔偿一点精神伤害费,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这办法不错,自己肯定同意,可惜对方肯定不同意。 第二,立刻逃离这里,快马加鞭返回七杀堡,带着晋玉娘找一个山清水秀、人烟稀少的地方隐居去,从此不问世事。 看看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逃出去的希望几乎为零。 第三,横竖逃不过这一劫了,与其等着被折磨致死,不如牙一咬、心一横,拔刀冲过去和姜家父子拼个同归于尽。 问题是,姜家父子身边的亲兵太多了,个个都是全副武装,自己就算是冲过去了,成功的几率绝超不过一成。 自己死了事小,就怕耗子、董天豹、董千户、晋玉娘……一大群人跟着吃挂落,那样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怎么办? 怎么办? 荒天帝、叶天帝、韩跑跑、苏老魔……那位前辈能给我指点一条生路,秦锋急得双眼冒火,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难道这次真的死路一条了? 有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当秦锋无计可施之时,三边总督—杨鹤的巡视队伍出现了:前面是仪仗队,高举着回避牌、肃静牌、官衔牌、功绩牌……并有随从不断敲打一面铜锣,示意沿途官吏军民人等齐回避。 中间是一乘银顶八抬大轿,由八名壮汉抬着,旁边有亲兵举着一面墨色大纛旗,上面有一行烫金大字:钦命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大臣—杨! 后面是长长的护卫队,差不多有上千人马! 三边总督出巡,果然是威风凛凛啊!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4.html 第四十五章三边总督-杨鹤! “榆林镇总兵官—姜让,携麾下大小将士,恭迎总督大人—大人万安!” “恭迎总督大人,大人万安!” …… 三边总督—杨鹤的出巡队伍出现之后,姜家父子立刻迎了上去,距离十几丈远就滚下马来,而后双膝下跪行礼。 按理来说,总兵是一方镇守大将,见到总督之后,只需单膝下跪就可以了,如果是硬气一点的,立而不跪也不算失礼! ‘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这可是千古不变的规矩。 姜让不仅跪下了,而且是双膝跪地,还磕了几个头,这阿谀奉承的味道不是一般的浓啊! 与此同时,两边列队的大小武官,纷纷下跪行礼,有人双膝、有人单膝,还有一个立而不跪的—秦锋! 不是秦锋不懂规矩,更不是硬装什么龙傲天,而是想到了一个死中求活的办法: 自己是个小百户,姜让是个大总兵,后者想要弄死前者,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简单。 杨鹤是总督,姜让是总兵,后者见了前者得下跪,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害怕。 这种情况下,如果蚂蚁和猫攀上了关系,不就不用怕那只老鼠了吗……理论上可行! 问题是,如何才能攀上关系呢? 杨总督的队伍马上就要进城了,而后举行接风洗尘宴,陪坐的都是总兵、副总兵之类的高级将领,参将、游击将军、卫指挥使……勉强有资格围观一下。 至于自己这种小百户,怕是连远远的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上前交谈、攀关系了。 没办法,要想攀上关系,只能兵行险招了! 想到这里,秦锋不再犹豫,而是用出吃奶的力气,以最快的速度向着三边总督—杨鹤的八抬大轿冲了过去:“七杀堡百户—秦锋,求见总督大人……秦锋……求见总督大人!” …… “什么人,快拦住他,小心是刺客!” “保护总督大人,保护总督大人!” …… 如此隆重的场合中,竟然有人敢直冲总督大人的轿子,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在场众人顿时呆愣住了,而后一片大乱。 有人乱喊乱叫,有人上前阻拦,还有人围住了三边总督—杨鹤的轿子,生怕是刺客行刺! 与此同时,秦锋冲到了距离轿子不到两丈远的位置,而后停下了脚步,不停下不行了,十几名总督府的亲兵拦在前面,手中拿着明晃晃的钢刀,再前进一步,只怕就要血溅当场了。 何况闹出这么大动静,已经足够用了,至于剩下的事,就一切听天由命吧! 局势控制住之后,总兵—姜让跑了过来,看到闹出乱子的人竟然是秦锋,心中是又怒又喜。 怒的是,秦锋在迎接仪式上捣乱,这不是给自己脸上抹黑嘛,一个‘驭下不严’的罪名,怕是跑不掉了。 喜的是,自己正想找个借口收拾秦锋,替自己的宝贝儿子出气呢,没想到秦锋自己跑出来了,这下好了,连借口都不用找了,冲撞总督大人的队伍,直接就能判一个死罪。 “此人冲撞总督大人的队伍,肯定是意图不轨,来人啊,捆起来,关进总兵府大牢中,派人严加审问!” “诺!” 姜让身边的亲兵冲了过来,就要对秦锋进行捆绑,一旦真的关进了总兵府,那可就十死无生了。 怎么办? 计划失败了吗? 万幸这个时候,一直坐在轿子里的那位杨总督开口了:“且慢动手,将人带过来,本督要见一见!” “总督大人,此人意图不轨,还是押下去严刑审讯为好,待审讯出了结果,卑职再行禀告总督大人,现在还是请大人先进城吧!” “不急着进城,把人带过来吧!” “诺!” 总督大人发话了,没人敢抗令不尊,亲兵们立刻把秦锋押了过来。 与此同时,八抬大轿落地,从中走出一位身穿大红色二品文官服饰的老者,大约六十岁左右,相貌端正,气质儒雅,正是新上任的三边总督—杨鹤! 下轿之后,杨总督上下打量秦锋,而后哈哈大笑起来:“果真是你,小友,咱们又见面了!” “啊,您是木老先生!” 与此同时,秦锋也在打量这位杨总督,越看越觉得眼熟,想起来了,之前自己带人前往绥德城买粮食,途中路过一座萧何庙,从狼群口中救下了几个路人,为首的是一位自称叫‘木易’的老者。 老者十分博学,与自己坐在篝火旁畅谈了一个晚上,谈的还都是军国大事,当时自己就怀疑过老者的身份,是不是当官的? 随即又否定这一想法,因为老者一点官架子也没有,而且带的随从太少了,行礼更是简单,咋看都不像是当官的。 没想到,自己看走眼了,老者不仅是当官的,还是当大官的,他就是新任三边总督—杨鹤! 对啊,木易为杨,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真笨! “小友,原来你叫秦锋,是榆林镇-七杀堡的百户官,却谎称叫萧十一,在庆阳府开镖局为生,你可是骗的老夫不浅啊!” “请总督大人见谅,当时情况特殊,卑职这才隐瞒了身份,再说了,咱们彼此彼此嘛!” “哈哈,小滑头,救人性命,不求报答,不错,不错!” …… 萧何庙一夜长谈之后,杨鹤知道自己发现了一个奇才,有心收为己用,故而到固原城上任之后,立刻派人前往庆阳府寻找。 那知庆阳府的官员们,翻遍了本地的户籍黄册,也没找到一个叫萧十一的开镖局的年轻人。 为此事,杨鹤颇为恼火,又派人到别处寻找,同样毫无音讯,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要找的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秦锋,你为何冲撞本督的队伍啊?” “这个嘛……卑职一心想要为国家出力,可惜苦无机会,还请总督大人提拔!” “呵呵,年轻人,想要为国家出力乃是好事,这样吧,本督身边还缺一个中军官,就由你来担任吧!” “多谢总督大人提拔!” 杨鹤身为三边总督,身边拥有大量的亲兵,中军官就是亲兵们的头领,虽然官职不大,却是亲信之中的亲信,任谁也不敢等闲视之。 有了这个身份,就等于贴上了一张护身符,不用担心被姜家父子报复了,秦锋不禁长出一口气,看来自己的运气也不是很糟糕嘛,今天遇到贵人了。 接下来,秦锋站到了总督-杨鹤的轿子旁边,正式充当起了中军官的角色,顺便向耗子、董天豹等人挥了挥手,这几位立刻跑了过来,加入到了队伍当中……跟着锋哥混,前途无量啊! 再看周围的人,全都傻掉了! 什么情况? 冲撞了总督大人的队伍,非但没有受到惩罚,还当上了中军官,而且听二人的谈话内容,之前就认识了,秦锋还救过总督大人的性命! 老天爷,总督大人的救命恩人,有了这一层身份,以后肯定是前途无量啊……中军官,不过是过度一下罢了,以后总督大人勾勾小手指头,秦锋的官职就能像猴子爬树一样--蹭蹭的往上窜啊! “恭喜总督大人,收的良才!” “恭喜秦中军官,步步高升!” …… 对待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自然要客气一些了,周围的武官们纷纷拱手道贺,希望和秦锋拉上一点关系,这样对自己也有好处。 至于姜家父子,面面相觑,就跟吃了绿头苍蝇一样的难受,可到了这一步,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暂且忍下一口恶气,以后再慢慢算账吧! 接下来,在一众武官们的簇拥下,总督-杨鹤的队伍进了榆林城,而后举行了盛大的接风宴。 宴会上的酒菜很丰盛,却又不觉得奢侈,拿捏的恰到好处,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接风宴之后,姜让将自己的一座私人宅院腾了出来,作为总督大人的下榻之处,里里外外、大小事务,全都安排的极为妥当。 之后几天里,姜让亲自陪同的总督—杨鹤,在榆林城内仔细视察了一番,又查看了钱粮库、兵器库、火药库……没有任何问题。 而后巡视了榆林周围的几座军堡,看看军户们的生活情况,没有任何问题! 又巡视了一段长城,检查了边防情况,没有问题! …… 一切都没有问题,因为总兵—姜让早就安排好了,无懈可击,天衣无缝,任谁也挑不出一点毛病! 可惜啊,姜让还是犯了一个错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就是严重低估了一个人—杨鹤! 世人只道,杨鹤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性格温和、待人友善,还没有什么官架子。 世人却忘了,杨鹤是万历三十二年的进士,已经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的耳濡目染,对于官场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那一套早已了熟于心! 二十多年的官场混下来,就是再老实的人,也学会几分心机手段!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5.html 第四十六章杨总督不简单啊! 深夜—二更时分,大多数人都进入了梦乡、和周公下棋去了,秦锋却带领一队亲兵,在临时总督府的大堂门口负责警戒。 大堂内,杨鹤坐在太师椅上,正借着烛光观看一份秘报,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记载的全都是榆林镇的真实情况:军官腐败、贪污成风、侵吞军田、奴役军户……勾结奸商、倒卖军粮、军纪松弛、边防空虚……一桩桩,一件件,看的人是触目惊心! 秘报从何而来? 暗访得来! 原来杨鹤早就预料到了,自己大张旗鼓的前来巡查,肯定什么都查不出来,自己看到的东西,都是底下人事先安排好的,弄虚作假而已。 因此在前来巡查的路上,杨鹤暗中挑选了十几个头脑灵活的心腹人,乔装改扮之后,悄悄的溜进了榆林镇境内,到各处暗中调查,了解一下真实情况。 暗中调查的结果就是,榆林镇的情况非常糟糕,以总兵—姜让为首的一众军官们,更是无恶不作、无法无天。 面对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置呢,杨鹤沉思许久,把目光投向了大堂门口:“秦锋,进来!” “卑职在,总督大人有何吩咐?” “来,看看这个!” “大人,这是机密公文,卑职岂敢随意翻看!” “无妨的,老夫准许你看,仔细的看!” “诺!” 秦锋接过秘报,仔细看了一遍,而后放回原处。 “感觉如何?” “回大人的话:腐败至极,触目惊心!” “说的不错,的确是腐败至极、触目惊心啊,榆林乃是西北第一军镇,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老夫身为三边总督,决不能坐视不理……老夫准备大刀阔斧、好好整顿一下榆林镇,对那些贪污腐化的军官,该抓的抓、该杀的杀,你以为如何?” “此乃军国大事,卑职岂敢多嘴!” “哈哈,真是个小滑头,比泥鳅还要滑手,放心吧,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有什么话尽管说就是了,无论说对说错,老夫绝不怪罪!” “真的?” “真的!” “立字据?” “哈哈,好,老夫给你立字据,言者无罪!” 秦锋当然不会真要字据了,不过是想试一试,这位杨总督究竟有几分真心实意。 还不错,杨鹤没有一点官架子,没拿自己当下属,而是当成一个朋友,想和自己讨论军国大事,就像在萧何庙里的那一次。 人以诚心待我,我自当以诚心待人,秦锋决定实话实说。 “大人,榆林镇的情况,的确是腐朽的厉害,不止是榆林镇,宁夏镇、甘肃镇、固原镇……基本上大同小异,都存在着各种问题,可是现在大刀阔斧的整顿,卑职以为万万不可!” “哦,整顿军务,加强边防,于国于民都有大利,难道不对吗?” “大人有意整顿军务,自然是对的,只是眼下时机未到!” “怎么讲?” “西北大旱,民变四起,局势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如果大人现在大刀阔斧的整顿军务,誓必触动一些军官的利益,进而引起反弹,甚至是激发出兵变,那个时候,民变、兵变一起爆发,局势乱上加乱,可就真的不可收拾了。 依卑职之间,大人应该暂不下手,稳住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四大军镇,不要让边军出事,而后集中精力平定民变,等到西北一带的局势缓和以后,再大刀阔斧的整顿军务,对那些贪污的武官,该抓的抓,该杀的杀,一个都不放过,如此才是上策!” …… 杨鹤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最后满意的点了点头,秦锋这一番话,正说到自己心坎里了。 自己为官二十多年了,自然知道事有轻重缓急的道理,尤其是军国大事上,更要按序就班的处理,千万急躁不得,这就像走路一样,一只脚站稳了,才能迈另一只脚,如果两只脚胡乱走,那是会摔大跟头的。 正因如此,自己才一直故做糊涂,没有当面揭发总兵—姜让等人弄虚作假的事情,怕的就是引发兵变,造成更大的混乱! 之前那样说,只是想试一试秦锋究竟有多少斤两。 要知道,一个人要想担当大任,光有点小聪明远远不够,还得有眼光、有忍耐力、有大局观……而秦锋样样具备。 如此良才,如今收入自己的麾下,杨鹤当然是高兴了,也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了。 “秦锋,老夫记得你说过,要想平定西北民变,必须双管齐下,一是招抚,二是练兵!” “是!” “老夫记得你还说过,只要给你半年时间,你就能练出一支百胜精兵,有这话吧?” “是!” “很好,老夫已经想好了,准备在榆林境内招募一支军队,就交给你来全权负责训练,如何?” “多谢大人栽培,卑职一定尽力!” 有机会掌握一支军队,秦锋自然是千肯万肯了,不过老话说得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位杨总督如此重用自己,肯定有别的条件吧? 果不其然,杨鹤有些不好意思的继续开口了:“你负责练兵,老夫负责招抚,而要想招抚饥民,就得让他们有饭可吃、有衣可穿、有房可住、有田可耕……这就需要大量的银子才行,如今西北大乱,各府、州、县的赋税根本征收不上来,藩库中早已空空如也了,辽东连年征战,军费开支浩大,户部同样调拨不出银子来了。 幸好老夫出京之时,圣上龙恩浩荡,从内库中拿出了十万两皇银,用来救济饥民们,可是西北地区的饥民有数百万之众,区区十万两银子,无异于杯水车薪啊,西北地区的秦商们,生意做的极大,个个腰缠万贯,老夫思来想去,决定跟秦商们借一些银子,用来救济饥民,听说你和秦商之首—薛家的关系不错,可否为老夫促成一下此事呢?” 找秦商们借银子的事,杨鹤已经谋划很久了,也派人商谈过几次,可惜都没能成功,倒不是秦商们小气,而是被官府给坑怕了。 怎么坑的? 具体来说,就是互相推诿,有借没还! 比如说,西北地区闹灾害了,需要大量的银子赈灾,可是底下收不上来税,上面拨不下来款,怎么办呢? 总督甲灵机一动,找秦商们借了三十万两银子用来赈灾,说好了五年归还,利息三分。 过了三年,总督甲身体不好,告老还乡去了,由总督乙接任职务。 又过了两年,还银子的日期到了,可是总督乙拒绝归还,因为这三十万两银子不是自己借的,而是前任总督甲借的,冤有头、债有主,谁借的银子谁来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没办法,商人们只好找到已经退休的总督甲,要求归还三十万两银子,不要利息都行。 总督甲说了,之前是替公家借的银子,公家借来公家还,与私人没有任何关系,再说了,我个人很穷的,要银子一两都没有,要老命有倒是一条,你们看着办吧! 就这样,总督甲、总督乙互相推诿,谁也不肯还银子。 又过了几年,总督乙也卸任了,又换上了总督丙、总督丁……人换的越多,这笔账就越糊涂,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这样的事情,已经连续出过好几次了,秦商们被坑的极惨,大量的银子打了水漂,因此再不肯借银子给官府了。 最近几天闲聊之时,杨鹤得知秦锋认识三大秦商之一的薛家,还救过薛家父女的性命,于是想让他利用一下私人关系,从秦商们手中把银子借出来,好用来救济饥民,推行自己的招抚政策。 “卑职敢问一声,大人这次准备借多少银子?” “三十万两……不,二十万两就可以了,老夫可以签下契约,等到民乱平定之后,一定会归还这笔银子,如果总督府不还的话,就由老夫个人来还,老夫如果不在人世了,杨家的子子孙孙也会还这笔账的,直到还完为止!” 说话间,杨鹤提起笔来,真的写了一份还债契约,一份坑害子孙后代的契约。 杨家是书香门第,读书的本事不错,赚钱的本事就不行了,生活上不算太富裕,三十万两银子,如果不出意外,怕是要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才能还的清了。 如此人间悲剧,自然不能让它发生,秦锋拿过了契约,几下撕扯的粉碎:“大人不必如此,卑职有个办法,可以弄到更多的银子,而且是不用归还那种!” “更多银子,不用还?” “嗯,不用还!” 之前数万流寇围攻绥德城,是秦锋挺身而出,帮助秦商们打败了流寇,保住了他们的产业,事后还把功劳拱手相让。 这件事上,秦商们欠了秦锋一个大人情,如果秦锋出面的话,多了不敢说,借二三十万两银子肯定不成问题! 不过嘛,借银子始终是下策,弄一个双赢才是上策! 接下来,秦锋压低声音,把自己弄银子的计划讲述了一遍,听的杨鹤频频点头,老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 “好,好,真是好办法,就按你说的办,老夫全力配合!” “诺!” 秦锋是个行动力极强的人,第二天就离开了榆林城,直奔神木堡!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6.html 第四十七章神木堡! 榆林镇东西一千二百余里,南北三百余里,在此范围之内,共有大小军堡一百八十余座。 众多军堡之中,如果问那里最富庶,怕是要引起一番争论的,可要问那里最穷苦,肯定能得到一致答案:神木堡! 神木位于榆林右卫的东南角上,西邻窟野川、南接延绥府、东望堡德州……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属于兵家必争之地,洪武六年,朝廷下令,在这里设置了一座军堡,因地而名,称之为神木堡。 神木堡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地理环境则是糟糕透了,周围全都是大山,沟壑纵横、石多土薄,可以耕种的土地寥寥无几,故而粮食产量极低,根本无法做的自给自足,只能源源不断的从外界运送粮食,养活驻扎在这里的军户们。 洪武、永乐时期,大明王朝国力鼎盛,边军供应充足,自然没什么问题了。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王朝的统治逐渐腐朽,国力一日不如一日,边军的供应也越来越少,再供养这样一座军堡就有些困难了,而且随着边防局势变化,神木堡的军事价值也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 于是乎,为了节约边防开支,嘉靖三十三年,朝廷下令废弃了神木堡,堡内军户全部迁走,只留下一座空空的堡垒,任凭风吹雨打、雪辱霜欺。 没想到,六十多年过去了,沉寂多时的神木堡,又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而让它重新焕发出生命第二春的,正是秦锋! 离开榆林城之后,秦锋带着耗子、董天豹等人,快马加鞭来到了榆林右卫—卫指挥所,而后用三边总督府的令牌征调了一千名士兵、以及若干物资,对神木堡开始了大规模的整修…… 与此同时,秦锋以三边总督府的名义,发出了二十七份请帖。 半个月之后,收到请帖的客人们全都来了神木堡,秦锋亲自迎接。 “王掌柜的,里面请!” “宋掌柜的,里面请!” …… “瑾瑜,你也来了,里面请,一会儿坐我旁边。” 共计二十七位客人,全都是绥德一带的大商人,个个身价不菲。 女公子—薛瑾瑜也在其中,还是穿着一身男装,小脸还是那么漂亮,举手抬足之间,却多了几分沉稳之气。 看来上次父亲中毒的事情,对她的精神刺激很大,都说咀嚼痛苦、可以让一个男人迅速成熟起来,如今看来,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女人。 神木堡内的房屋还没有盖好,只好在空地上支起一座大帐篷,里面打扫的很干净,已经摆放好了桌椅板凳。 接下来,秦锋居中而坐,薛瑾瑜侧坐相陪,其余商人们分坐两旁……有士兵端上了丰盛的菜肴,其中以野味居多,都是从附近山中猎来的。 “诸位远道而来,辛苦了,来,干一杯!” “干杯!” …… 酒宴开始之后,秦锋频频举杯敬酒,与一众大商人们谈笑风生,气氛很是融洽。 当然了,融洽只是表面现象,暗地里各有算计! 一众商人们已经知道了,秦锋当了三边总督—杨鹤身边的中军官,这次以总督府的名义请大家伙来过,肯定是为了借银子的事。 如果换成别人,商人们肯定是不借的,吃官府的亏太多了,借出去的银子全都打了水漂,教训深刻。 可是秦锋就不一样了,他是绥德城的大恩人,更是在座商人们的大恩人,恩人开了口,必须给几分面子才行。 因此在来的路上,一众商人们就偷偷商量好了,可以借出二十万两银子给总督府,日后不还也没关系,就当是报答秦锋的恩情了。 不过有一件事,众商人们弄不明白! 借银子的事非同小可,为什么不在固原城,或者榆林城内商议,而是跑到这荒山野岭中来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吃饱喝足之后,将残羹剩饭撤下去,又喝了杯饭后茶,该开始说正经事了。 “诸位都是聪明人,秦某也就不故弄玄虚了,咱们直接开门见山,如今西北大旱、流寇四起,到处攻城掠地,局势乱成了一锅粥,为了平定乱局,总督大人决定推行招抚之策,只要流寇们肯放下刀枪,一律既往不咎! 话又说回来了,要想让流寇们乖乖的放下刀枪,就得让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田耕、有房子住……这就需要大量的银子,今天把诸位请到这里来,就是商议一件大事——做生意!” “做生意?” 一众商人们面面相觑,本以为是借银子,怎么变成做生意了? 再说了,秦锋是军人,又不是商人,如何和大家伙做生意呢,难道秦锋想改行了? 疑惑之际,一队士兵走了进来,抬着几个大箩筐,里面装满了黝黑发亮的煤块,上面还沾着一些湿润的泥土,像是刚从地下挖出来的。 这是什么意思? “锋哥,你的意思是说,神木这个地方有煤矿,要跟大家伙谈这个生意?” 薛瑾瑜果然冰雪聪明,一下就猜出了答案。 秦锋赞许的点了点头。 世人只知道,西北一带土地贫瘠、干旱少雨,故而粮食产量一直很低,远远无法跟江南那样的鱼米之乡相比,被视为苦寒之地! 世人不知道,西北一带其实很富有的,只是‘财富’没有被发掘出来,那就是丰富的地下矿产,金、银、铜、铁、锡、铅、矿盐、玉石、石油……的储藏量都非常大,其中又以煤矿的数量最多了。 秦锋不是学地理的,对于矿产的具体分布情况不是很清楚,不过秦锋知道一点,神木这个地方肯定有煤矿。 因为几百年以后,这里会出现一个人人皆知的巨型煤矿,位居华夏十大煤矿之首,不仅储藏量惊人,而且煤矿石的质量好、埋藏浅、易开采,有些地方甚至可以直接露天开采。 如此巨大的资源摆在面前,如果不知道好好利用一下,那就真是太笨了! “哈哈,没错,这个地方的确有煤矿,而且是一座大煤矿,诸位如果有疑虑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去看看,就全都明白了。”说话间,秦锋领着众人出了神木堡,向附近的一座山峰走去,很快就来到了山脚下。 这里有一个洞口,直径八尺左右,斜着通向了地下深处,为了安全起见,洞内支撑着大量的原木架子,最细的都有成人大腿粗,从而保证不会坍塌。 不断有士兵进进出出,抬出一筐筐新挖的煤矿石,在附近堆积成了一座小山,而负责指挥的,正是耗子的老爹—王搬山! 王家人世代都是土夫子,精通‘分金定穴’之术,一眼就能看出山脉走势、地形变化……既然能盗墓,那就能找矿,二者本来就是相通的,只是一正一邪罢了。 于是乎,秦锋派两名亲兵回了一趟七杀堡,将王搬山请了来,让他负责寻找煤矿,为了加快找矿的速度,还给他配备了一件神器—洛阳铲! 洛阳铲由一个半圆形铲头、和多节铁管组成,连接在一起之后,可以将地下深处的泥土带出来,查看情况,再加上‘分金定穴’之术配合,王搬山很快就找到了几十个矿点,并带人成功挖出了一眼矿井,每天出煤数千斤之多,而且产量还在不断提高。 “煤矿,真的是煤矿,没想到这荒山野岭当中,还有这种好东西!” “哈哈,诸位有兴趣的话,可以亲自下去看一看,放心吧,只有几丈深,打的还是斜洞,里面用原木进行了加固,不会有危险的!” “好,下去看看,眼见为实嘛!” 对于商人们来说,只要是有利可图,别说下煤矿洞了,就是阎王殿他们都敢走一趟。 二十多位大商人,轮流下煤矿洞看了一遍,上来的时候,个个笑容满面,眼睛里都是金光! 早在两汉时期,国人就开始用煤做燃料了。 到了魏晋时期,开采技术进一步提高,可以挖出八丈多深的煤井,容纳一百多人同时作业。 …… 到了元、明两朝,煤炭的使用就更普遍了,不仅是民间,就连王府、皇宫里都在使用煤炭取暖。 比如八大晋商,在山西一带就拥有大量的煤矿,每年赚取大量的利润,多的让秦商们为之眼红,却又无可奈何,现在好了,在神木地区发现了大煤矿,以后秦商们也可以赚大钱了。 接下来,秦锋领着一众商人们,又查看了其他的采矿点,而后又登上一座山坡,居高临下,观看周围的山川地形:如何采矿、如何修路、如何运输、如何出售……全都进行了一番详细的规划,听的一众商人们热血沸腾,满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接下来,一行人返回了神木堡,开始了最重要的议题,就是如何分配这些煤矿? 秦锋取出一张山川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红点,一个红点代表一个煤矿点,共计是八十六处。 想要挖煤吗,想要赚银子吗,那就承包这些煤矿点吧,童叟无欺,价格公道,一个煤矿点五千两银子,承包期是十五年!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7.html 第四十八章有煤矿! 如今在西北地区,一百斤上等煤炭价值一钱八分银子。 按照一口煤窑一天出煤五千斤计算,就是五两二钱六分银子……一年就是两千零五十三两银子,扣除开采、运输成本,还剩一千五百两银子左右。 承包一口煤窑是五千两银子,不到三年半就能回本,剩下十一年半全都是赚的,能盈利一万多两银子。 如果按照秦锋说的,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再加上新式开采工具,回本的时间会更短,盈利的银子能翻好几倍,这么好的生意,傻子才不干呢! “一万五两银子,田家商号要三座煤窑!” “三万两银子,宋家商号要六座煤窑!” …… “薛家商号,要三十座!” 商人们都是算账能手,算出来利润如此之大,顿时来了精神,争抢着承包煤矿,尤其是女公子—薛瑾瑜一下子要了三十座煤窑,可谓是财大气粗! 很快的,八十六口煤窑全部承包出去了,共计得银四十三万两,用来赈济饥民、招抚流寇,起码可以救活几十万条人命! 当然了,秦锋打出神木煤矿这张王牌,不仅仅是为了这点银子,还有更多的好处: 一则,神木煤矿非常之大,它的真正名字应该是神木—府谷—东胜超级大煤矿,覆盖方圆几百里范围,以后随着煤矿开采点的增加,可以跟商人们换取更多的银子,进而救济更多的饥民! 二则,以现在的生产力水平,要想全面开采神木煤矿,起码需要十几万劳动力,这就等于给十几万饥民提供了工作岗位。 一个人有活干,就能养活几个家人,这等于又救了几十万饥民。 三则,随着煤炭的大量开采,不仅可以让百姓们用上廉价燃料,免受寒冬之苦,还可以用来炼铁、炼铜、烧砖瓦、烧石灰、烧瓷器……进而推动这些行业发展。 行业迅速发展,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工作,救济更多的饥民,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四则,等以后时机成熟了,秦锋准备在神木煤矿附近弄一座工业区,再倒腾点新技术出来,而后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真到了那一步,我华夏无敌于世界矣! …… 谈完了煤矿的事情,秦锋又和商人们谈了一笔生意,就是替三边总督府到山西、四川、湖广一带购买粮食,再运送回来。 没办法,如今大明朝的吏治太腐败了,这四十三万两银子,如果交给官员们负责采购,起码被贪污一半,而且买回来的肯定是掺满了草根、树皮、泥土、老鼠屎的发霉粮食,牲口都不愿意吃的那一种。 如果交给商人们采购,既可以让商人们赚一点运输费,还可以避免贪污的事情,买回来价格公道的新粮食,一举多得! 事情全都谈妥之后,一众商人们立刻返回绥德城,凑银子、买粮食、招募人手,准备大干一场! 秦锋则要留在神木堡几天,处理一些细节上的事情,而后再返回榆林城交差。 女公子—薛瑾瑜也留下了,她将作为一众商人们的代表,和秦锋一起去面见三边总督—杨鹤,正式签署承包神木煤矿的公文! …… 金乌西坠,夜幕降临,已经劳累了一天的士兵们,在用过晚饭之后,全都钻进帐篷休息去了,很快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就跟池塘里的蛙鸣一样热闹。 秦锋没有休息,而是趁着没人注意,离开了自己的帐篷,而后在夜幕掩护下,高抬腿、轻落足……悄悄来到了薛瑾瑜的帐篷旁边。 恰好小侍女—绿柳端着一盆水出来,连忙躬身行礼:“秦公子有事?” “嗯,瑾瑜休息了没有,我有一些事情要和她谈谈!” “我家女公子还没有休息,秦公子请进帐就是了。” “哦,你要不要进去通禀一下,这深更半夜的,怕是有些不便?” “嘻嘻,不用了,我家女公子早有吩咐,如果是秦公子来了,不管什么时候,随时可以进帐,不必通禀!” “好吧!” 男女之间有大妨,纵然是大白天的求见,也得事先通禀一声,更何况是晚上呢! 现如今,薛瑾瑜下了这样一道命令,那就只有两种解释:一是没拿自己当女人,二是没拿秦锋当外人……不管那一种情况吧,秦锋还是迈步进去了。 帐内收拾的很干净,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闻起来很是舒服……薛瑾瑜只穿了一件中衣,斜卧在羔羊皮毯子上,披头散发,光着小脚丫……在灯光的照耀下,看着倒是别有一番魅力! “锋哥,深更半夜不睡觉,偷偷跑到我这里来,莫非是想偷香窃玉不成,小心玉娘姐姐知道了,罚你跪洗衣板呦!” “哼,少拿我打趣,今晚来找你是有正经事谈!” “嘻嘻,对你们男人来说,偷香窃玉、不就是最大的正经事吗……要不先喝点酒,助助兴致?” “好!” 秦锋没客气,一屁股坐在羔羊皮毯子上,拿起一壶西域葡萄酒喝了几口,嗯,滋味不错,兴致一下子就上来了。 别误会,上来的是酒兴,可惜没有七分熟的牛排,否则就更好了。 喝了小半壶葡萄酒,秦锋这才压低了声音,将绥德保卫战结束之后,自己返回榆林右卫途中,在客栈中被人截杀的事情详细讲述了一遍。 “什么,流寇围攻绥德城之事,竟然是九公子—范人杰暗中唆使的,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竟然狠毒到了如此地步,我非找他算账不可!” “你想怎么算账?” “干脆,趁着这次面见三边总督—杨大人的机会,告范人杰一个勾结流寇、祸害百姓之罪如何?” “没用,告不倒他的!” 秦锋摇了摇头,九公子—范人杰非常狡猾,总是躲在幕后操纵,不留任何把柄,光靠着自己一面之词,根本告不倒他。 当然了,证据不足是次要的,主要还是这家伙背后的势力—八大晋商! 最近一段时间,秦锋一直在暗中收集八大晋商的情报,结果情报收集的越多,越是觉得心惊胆颤! 八大晋商在山西经营多年,利用送银子、送珍宝、送女人等龌龊手段,编织出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边军武将、地方文官、监军太监……乃至于晋、代两大藩王,全都被其给买通了,进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 互相勾结,牵一发而动全身! 别说是三边总督—杨鹤了,就是当今的崇祯皇帝,想要动一动八大晋商利益集团,只怕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没办法,其中牵扯的人和事太多了,甚至会动摇国家根基。 因此上,告状肯定不行的! 话又说回来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攻不破的堡垒,既然正面强攻不行,那就从背后偷袭好了。 想到这里,秦锋摸了摸小肚子,让里面的坏水翻涌起来,很快就涌出了一个坏主意。 “瑾瑜,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钱庄、银票的事情吗?” “当然记得了,我和父亲私下里说过这件事,父亲对你是赞不绝口,还说如果你肯经商的话,肯定能成为天下第一大商人,甚至超过洪武时期的财神爷-沈万三!” “很好,你找个合适的机会,将钱庄、银票的事情传播出去,最好直接传到八大晋商的耳朵里!” “啥,告诉他们?” 薛瑾瑜有点傻眼了,钱庄和银票可是一件神兵利刃,一件可以斩获无数财富的神兵利刃! 如果让八大晋商掌握了这件神兵利刃,岂不是让他们的财力更加雄厚、更加难以对付了吗? “没错,就是告诉他们,而且是一点不漏的告诉他们,八大晋商的贪婪成性,知道这件事之后,一定会开钱庄、印银票……那个时候,咱们只要略施小计,就算不整死他们,也让他们吐几口老血!” 天下之事,凡是有大利者,背后往往隐藏着大患,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就拿钱庄、银票来说吧,如果操作好了,固然能获得不计其数的财富,可要是操作不好,顷刻之间就能让人倾家荡产,甚至连内裤都赔本进去。 秦锋虽然不是学金融的,可凭着四百多年的知识优势,玩起金融游戏来,绝对能把八大晋商玩死,嘿嘿! 另外吗,这个时代的金融结构还很不成熟,社会秩序又很混乱,一旦钱庄、银票问世,肯定会遇到很多无法预测的困难,其危险程度,就像让一个人趟过一条暗流汹涌、不知深浅的大河一样。 现在吗,让八大晋商走在前面,试一试那里有漩涡、那里有深坑、那里会淹死人! 以后自己想开钱庄、印银票的时候,只要摸着八大晋商的尸体过河就行了,安全,嘿嘿! 接下来,秦锋把自己的计划,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薛瑾瑜,后者听的目瞪口呆,而后敬佩的挑起了双手大拇指:“锋哥!” “啥事?” “我发现你坑人的样子真帅!”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8.html 第四十九章棋逢对手! 三天之后,秦锋、薛瑾瑜一行人离开神木堡,返回榆林城报捷去了。 本以为能弄到一二十万两银子就不错了,没想到一下子弄了四十三万两,还是不用还的那一种,总督—杨鹤喜出望外,大大夸奖了秦锋一番。 当然了,如此大功,光夸奖几句可不行,还得兑现之前的承诺,让秦锋负责组建一支新军,这件事上却出了问题。 组建新军,非同小可,纵然杨鹤身为三边总督,也得跟榆林镇的高层将领们商议一下才行。 对于组建新军,以总兵—姜让为首的将领们举双手赞成,因为多组建一支军队,就能多领一份军饷,他们就能多贪污一点银子,自然是极力赞成了。 可让秦锋负责组建新军,却遭到了姜让等人的坚决反对,理由是:秦锋只是一名百户,官职卑微、年纪又轻,难以担当重任! 不仅如此,姜让还极力推荐一个人,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就是自己的儿子。 别误会,不是那位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那种干啥啥不行,只知道吃喝玩乐、欺负小寡妇的大草包,根本就拿不出手。 姜让推荐的是自己的螟蛉义子:榆林镇-游击将军-雷大鹏! 总督—杨鹤有心栽培秦锋,扶植一股自己的亲信力量,以制衡那些拥兵自重的将领们,自然是不肯让步了。 于是乎,一个总督、一个总兵,为此事明争暗斗了好几轮,终于达成了一个协议:军队当中,强者为尊,干脆让秦锋和雷大鹏当众比试一番,谁赢了,谁就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面对挑战,秦锋当然不怕了,当即答应下来。 话又说回来了,不怕归不怕,可也不能鲁莽行事,必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于是乎,秦锋四处收集对手的信息,很快有了结果: 雷大鹏,二十六岁,榆林左卫—征西千户所—三兴堡人氏,家境贫寒,八岁丧父、十岁丧母,没有兄弟姐妹,全靠着堡内的军户们轮流接济、吃着百家饭长大的。 长大之后,雷大鹏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更学到了一身好武艺,拳术、箭术、骑术皆精,善用一口六合大刀,重八八六十四斤,持之在手,舞动如飞! 天启二年,有一队蒙古斥候偷偷潜入榆林左卫地区,刺探情报,恰好遇到了外出打猎的雷大鹏。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雷大鹏单人匹马,就凭着一副弓箭、一口大刀,连杀二十七名蒙古斥候,而自己毫发无伤,经此一战,雷大鹏名声大震,响彻榆林三卫! 军中高层将领,素有收养义子、以为羽翼的习惯。 雷大鹏的刚烈勇猛,吸引了总兵—姜让的注意,于是施以恩惠,收为螟蛉义子,屡屡提拔,让他当上了游击将军! 虽然成了义父义子,可二人的性格、行事作风完全不一样。 姜让贪财好色、阴险狡猾,惯于用毒计暗中伤人,是出了名的九尾狐狸! 雷大鹏则是性格豪爽、仗义疏财,善于结交朋友,而且从不出入烟花柳巷之地,也没有别的恶*****十分捡点。 前些日子,雷大鹏带人到边境巡逻去了,故而一直没有露面,直到几天之前才回到榆林城中。 …… “明珠暗投,误入歧途,真是可惜了啊!”看完资料之后,秦锋点了点头,又叹息的摇了摇头。 这个雷大鹏,忠诚勇猛、光明磊落,堪称是军人之中的典范! 可惜这样一条好汉子,竟然当了姜让的干儿子,这就好比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不慎掉进了大粪坑里,真是太糟蹋东西了。 叹息过后,就是兴奋,这次遇到厉害对手了,自己必须好好准备,全力以赴才行,这次组建新军的机会,自己绝不能让给别人! …… 与此同时,秦、雷二人要比试高低的消息,迅速在榆林城内传播开了,大街小巷,议论纷纷。 议论的结果是,九成九的人认为肯定是雷大鹏获胜,公认的榆林镇第一猛将,又岂会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呢? 这件事情,很快传到了秦锋的耳朵中。 秦锋非但不生气,还高兴的手舞足蹈,而后把薛瑾瑜拉进了小黑屋中,嘀嘀咕咕了一番。 没过两天,有一位‘无名氏’大富商在榆林城内开出了盘口: 赌雷大鹏胜的,压八赔一! 赌秦锋胜的,压一赔八! 盘口一开,榆林城内立刻沸腾了,那些好赌之徒纷纷掏出银子,一致的压雷大鹏获胜,就连姜家父子都下了重注,而压秦锋获胜的则少之又少……只有董天豹压了五十两、耗子压了二十两。 又过了几天,在万众期待之中,比武的日子到了。 崇祯二年—六月十二,晴天! 上午时分,榆林城南门外—小校军场内,甲士环绕、旌旗飘摆,鼓声隆隆、宛如雷鸣。 北侧高台上,三边总督—杨鹤居中而坐,总兵官—姜让侧坐相陪,其余大小武官百余人,全都顶盔掼甲、佩戴兵刃,依次分列两旁。 在众人的注视下,两名比试者来到了中央空地上,相向而立: 秦锋站在东侧,身穿墨色劲装,腰系素银带,足登云锦靴……气势凝重,含而不发,就像是一条蛰伏在水中的蛟龙! 雷大鹏站在西侧,身穿赤色劲装,腰系银花带,足登牛皮靴……目光如电,气势张扬,好似一头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金翅大鹏鸟! 二人谁也没有说话,都在打量着对方,目光不停碰撞,而后同时高度警惕起来。 常言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其实对真正的高手来说,根本不用伸手,只要感觉一下对方的气势,就知道有没有真本事了。 秦、雷二人已经互相试探过了,并产生了相同的感觉:‘厉害,这次碰上硬茬子了,需要小心对付!’ “今日比试,乃是为国家选材,你们二人点到即止,切不可伤及人命……好了,开始吧!”随着总督—杨鹤一声令下,比试正式开始了。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二人共比三场,第一场是拳脚功夫。 再看秦锋、雷大鹏,比试开始之后,二人谁也没有出击,全都弓缩身体、紧盯对方,犹如两头对峙的猛兽! 一个呼吸。 两个呼吸。 三个呼吸。 …… 上百个呼吸过去了,二人还是一动不动。 就当看台上的众人都有些急躁,准备催促一下之时,秦锋、雷大鹏终于动了。 “砰!” 二人同时猛冲向对方,在半空中碰了一拳,而后快速分开,互相对视一眼,又向对方猛冲过去,随即打斗在了一起。 一时间,拳如锤、掌如刀、腿如钻,身形快如闪电……二人打斗的极为激烈,拳脚撞击的声音不绝于耳。 十个回合。 二十回合。 …… 二人动作极快,转眼五十个回合过去了,不分胜负。 “好、好,真是好功夫啊!” “是啊,如此精彩的对决,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呢,你们说谁会赢?” “不好说,不好说!” …… 看台上大都是武官,看到如此精彩的对决,不禁大声喝彩起来,同时对二人评头论足。 平心而论,雷大鹏身材魁梧,在力量上占据了上风,拳脚呼呼作风,频频发动进攻。 秦锋力量上略逊一筹,可是身体灵活、速度极快,对方的拳脚根本沾不到他的身体,还不是发起反攻,攻势相当凌厉! 这两个人进行对决,真应了一句老话:上山虎遇到了下山虎,云中龙遇见雾中龙,铜门遇上铁刷子扫,丧门神遇上吊客星! 六十回合。 七十回合。 …… 一百个回合过去了,依旧是不分胜负! “砰!” 狠狠对碰一拳之后,二人再次分开了,全都累的气喘吁吁,而后互相打量对方,目光中除了敌意,还多了一丝敬佩之色。 “秦锋,你很厉害!” “雷大鹏,你也不错!” “这场平分秋色吧!” “好!” 一番打斗下来,二人已经心知肚明了,拳脚功夫上难分伯仲,这样下去,那怕再斗几百个回合,也是分不出胜负的。 与其死缠烂打,不如算做平手,进行下一局比试! …… 第二场—打靶! 一只标准的硬木靶子,立在了一百步远的位置上。 有士兵送上了一副箭桶,以及一张巨大的铁胎弓。 这种弓是特制的,在弓背中镶入了百炼精铁条,弓身多处用铁皮包裹,弓弦中绞入了金属丝,没有三百斤以上的力气,休想拉开,更别说射杀敌人了。 再看雷大鹏,脱掉外衣,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活动了几下手臂,而后左手紧握铁胎弓,右手搭上狼牙箭,而后吐气吞声,用力拉开,稳稳瞄准了百步之外的靶子! “嗖——嗖嗖!” 一连射了六箭,全部射中了靶心,而且一支插在中心,其余五支整齐环绕周围,组成了一幅漂亮的梅花图案! “好,好箭法,六箭连珠,举世无双!” “早就听说雷将军是神射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三国时期,辕门射戟的吕布、箭断船帆的赵子龙,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一场,雷将军赢定了!” …… 小校军场内响起了如雷般的喝彩声,看台上的一众武官们,更是人人伸出了大拇指。 不服不行啊! 今日在场的人当中,会射箭的很多,可能拉开铁胎弓的很少。 拉开铁胎弓,又能射中百步外靶心的人就更少了! 不仅射中靶心,还让箭支排列出一幅整齐的梅花图案,榆林镇数万将士当中拥有这般绝技的,恐怕只有雷大鹏一人了。 “哈哈,秦锋,该你了!” “不必了,我的箭术远不及你!” 对自己的箭术,雷大鹏非常满意,而后大笑着递出了铁胎弓,秦锋却摆手拒绝了。 莫非是认输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59.html 第五十章将遇良才! 在秦锋的人生字典当中,有临危不惧、有血战到底、有视死如归……却唯独没有‘投降认输’四个字! 但是秦锋不得不承认,自己射箭的技术水平、比起雷大鹏来差远了,比试的话,自己没有赢的可能! 射箭射不过,又不肯投降认输,怎么办? 好办! 这一局比的是打靶,打靶不是非要用弓箭的,还可以用……火绳枪! “耗子!” “锋哥?” “枪!” “来啦!” 随着秦锋一声招呼,耗子从人群中跑了出来,递过一个长条包裹,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支精美的火绳枪,正是女公子—薛瑾瑜赠送的那一支! 自从得到了火绳枪,秦锋经常练习,射击水平越发的高超了,还对这支火绳枪进行了一番大改造:先是用工具在枪管内壁上割出了一圈圈的螺旋膛线,如此弹丸出膛之后,就会飞快的旋转起来,进而大大增加了射程、威力、稳定性。 准星、照门、枪托都进行了更换,使其更容易瞄准,更加的稳定! 弹丸也改进了,由原来的纯铅弹丸,改成了半铅半铁的弹丸,如此减轻了质量,加强了射程! …… 经过一系列的改造,如今这支火绳枪,比原来可厉害的多了。 “砰!——砰!砰!” 接下来,秦锋熟练的填药、装弹、点火、瞄准、射击……二次填药、装弹、瞄准、射击……连续开了六枪,枪枪命中靶心,打出了六个大窟窿! “好枪法,真是好枪法!” “没想到,这个秦锋年纪不大,却有这般厉害手段,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看出来没有,秦锋用的火绳枪不一般,打的又远又准,肯定改造过了!” …… 小校军场内再次响起了雷鸣一般的欢呼声,不过人们的注意力,更多还是集中在了那支火枪上面,其中就包括总督—杨鹤。 “秦锋,将你的枪呈上来,让本督看一看。” “诺!” 秦锋将自己的火绳枪,交到了杨鹤的手中,后者反复看了看,显然没太看懂。 没办法,秦锋只好将改装火绳枪的事情,以及改装之后的种种优点,全都讲述了一遍。 “好,好,没想到你不仅火枪用的好,还如此心灵手巧,只是改装了几个零件,就大大提高了火枪的威力,大善! 这样吧,比试结束之后,你立刻将改装火枪的办法,详细写成一份图本,交予本督,本督再将之呈送京师,请圣上过目,而后下发工部,用来改良我天朝的火器,而后大规模装备军队,如此一来,定能大大加强我大明军队的战斗力,哈哈!” 总督—杨鹤非常高兴。 秦锋却认为高兴的太早了,要知道,大明朝不缺乏能工巧匠,改造火绳枪不是什么难事,可要想大规模的装备军队,那就比登天还难了。 因为造价太高了。 秦锋计算过,打造这样一支火绳枪,至少需要五十五两银子,就算是之前没改装过那种,也要五十两银子,而且费时费力,光是钻出一根合格的枪管,就需要一名熟练的工匠忙碌大半个月时间。 正因如此,火绳枪传入大明几十年了,却迟迟无法大量装备军队! 如今大明军队中装备的,大都是三眼火铳,就是将三根短铁管成品字形铸在一起,后面安装一个木柄,旁边留有火门,内装火药、发射弹丸……因为结构简单,不到三两银子就能打造一支。 话又说回来了,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 三眼火铳的造价便宜,可打起仗来就不行了,故障率极高,经常发射不出去,就算将铅丸打出去了,有效射程还不足四十步,穿甲能力差,准头就更差了……只能让士兵们紧紧站在一起,靠着密度来杀伤敌人。 用这样简陋的火器,对付铁蹄弯刀、强弓硬弩的女真大军,很难占到便宜的。 闲言少叙,书柜正传。 第二场比试,雷大鹏用铁胎弓、秦锋用火绳枪,二人皆是六发六中,该如何判胜负呢? 经过一番讨论,在场众人一致认为,在射击精度上,二人平分秋色,都有百步穿杨的本领;在射速方面,铁胎弓明显胜过了火绳枪,后者开一枪,前者起码射出五箭! 可在威力上面,铁胎弓就远不如火绳枪了,在同样距离上,火绳枪可以洞穿重甲,铁胎弓则未必能够射穿。 还有一点,就是铁胎弓对射手的体力消耗极大,如雷大鹏这般的壮汉子,最多连射十几箭,就会双臂酸麻无力了,火绳枪的体力消耗则小的多,连开上百枪都没有问题。 话又说回来了,火绳枪也有一个大缺陷,就是阴天下雨就用不了了,铁胎弓则没这个问题。 …… 反复讨论之后,武官们得出了一致结论:平手! 不仅是两个人平手,两种武器的优劣同样平手! 对于这个结果,雷大鹏、秦锋都表示认可,不过后者的目光更加自信,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火枪肯定会胜过弓箭的……那一天,并不遥远。 前两场皆是平手,接下来,第三局:比试兵刃! “来人啊,抬刀来!” “诺!” 两名士兵抬过来一柄六合大刀,长九尺九寸、重六十四斤,乃是用上等寒铁打造而成,切金断玉,锋利无比。 雷大鹏单手接刀,耍了几个漂亮的刀花,干净利落,快如旋风,顿时迎来一阵喝彩声。 “秦锋,刀枪无眼,死伤难免,如果你害怕的话,现在认输下场还来得及,雷某绝不为难你,而且乐意和你交个朋友!” “呵呵,在下也愿意与雷将军交个朋友,至于害怕、认输的话就免了吧,男子汉,大丈夫,无惧无畏!” “好,那你挑兵器吧,咱们一决雌雄!” 小校军场内有兵器架子,上面摆满了十八般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槊棍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样样俱全! 没想到,秦锋一件都没有选,而是从自己的靴筒中拔出了军刺,就用它比试第三场了。 “哗!” 小校军场内一阵大哗,人们看向秦锋的目光,就像看到了那种整天蹲在村口的守村人一样,这家伙傻了吗?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兵器比拼,讲究的是一寸长、一寸强! 用一尺多长的匕首,对抗将近一丈长的大刀,这就像让一只小猫和一头老虎打架一样,前者毫无胜算啊! “秦锋,换一件兵器吧,雷某不想占你的便宜,那样赢了也不光彩!” “呵呵,不必了,此物名叫军刺,足以胜过你的大刀,不信试一试就知道了!” “哼,既然你不听良言相劝,那就休怪雷某手下无情了,谁让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呢!” 雷大鹏话中有话,原来比试开始之前,义父—姜让私下交代过自己,在比试过程中,找个机会废了秦锋。 一则,小霸王—姜申旭被人狠狠揍了一顿,扔进大粪坑中泡了两个多时辰的事情,已经在榆林城内传播开了,不知有多少人笑破了肚皮,让姜家的名声受损,此仇非报不可,而罪魁祸首就是秦锋。 二则,秦锋崛起的势头太快了,又受到了总督—杨鹤的青睐,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很可能威胁到姜家在榆林镇的地位。 因此上,姜让才吩咐雷大鹏,在比试之时下狠手,就算不杀了秦锋,也要断了他的手脚,让他当一辈子的残废。 可是两场比试下来,秦锋高强的本领,豪爽的行事风格,渐渐赢得了雷大鹏的好感,这才屡屡出言暗示,希望秦锋投降认输,那样就可以免于伤害了。 可惜秦锋毫无退让之意,坐在看台上的姜让,更是暗暗打了好几次手势,催促雷大鹏下死手……没办法,只有打了! “看刀!” “嗖!” 雷大鹏晃动大刀,刚要发起进攻,不想秦锋抢先下手了,将军刺狠狠的投掷过来,直奔面门……雷大鹏连忙躲闪,心中则是万分不解。 什么情况,那有刚一交手,就扔掉兵器的,后面还比不比了? 难道说,秦锋要赤手空拳,对抗自己的六合大刀吗? “嗖!” 可接下来一幕,却让雷大鹏目瞪口呆,已经扔出去的军刺,又嗖的一下回到了秦锋手中。 原来军刺的木柄是中空的,里面藏着一丈八尺长的细绳索,如今秦锋将绳索甩了出来,一头握在手中,原本短小的军刺瞬间变成了长长的链子枪! 不是一寸长一寸强吗,如今一丈八尺多长的链子枪,可比六合大刀长多了。 “嗖!——嗖!” 接下来,秦锋甩动链子枪,频频的发起进攻,速度又快、角度又刁,有时还能拐弯……打的雷大鹏手忙脚乱,完全落在了下风。 不行,兵器上太吃亏了。 这样下去,自己必败无疑,得想个办法扭转局势,怎么办? 有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0.html 第五十一章秦锋获胜! 雷大鹏习武多年,临阵经验极为丰富,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扭转局势的办法,只见他突然向前猛冲,同时用力一扭刀柄。 原来这柄六合大刀是特制的,刀柄可以拆卸开,一分为二之后,长刀就变成了短刀,这样舞动起来可就敏捷多了。 一寸短一寸险! 雷大鹏继续向前猛冲,试图拉近双方的距离,而后利用手中短刀、近身战获胜! 对此,秦锋毫无畏惧,将绳索飞快的缠绕在手臂上,链子枪又变回了军刺,上前交战起来。 不就是一寸短一寸险吗,我的军刺更短、更险! “嗖!--嗖!” 刺、扎、挑、抹、豁……军刺在秦锋的操控下,仿佛化身成了一只漂亮的幽冥蝴蝶,只要挥挥翅膀,就能收割人命。 远战、近战都占不到一点便宜,反而越来越被动了,雷大鹏不禁变的焦急起来,心一急、神则乱。 神一乱,招更乱,结果被打的步步后退、汗出如雨,完全落在了下风! 又斗了十几个回合,雷大鹏的动作稍微慢了一点,心窝位置出现了破绽,秦锋抓住机会,军刺闪电一般刺了过来…… ‘完了……这回完了!’ 眼看已经无法躲闪了,雷大鹏只能闭目等死,同时在这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起了很多人和事…… 战死沙场,尸骨无存的父亲! 含辛茹苦,劳累致死的母亲! 心地善良,经常接济自己的乡亲们! 还有温柔贤惠的妻子,以及妻子肚子里的孩子,再有三个月就该出生了,不知道是男是女,长的像自己,还是像妻子? …… 嗯,想起了这么多人和事,自己怎么还没死啊? 雷大鹏疑惑的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浑身上下毫发无伤,原来秦锋手下留情,在关键时刻收回了军刺。 英雄惜英雄,好汉惜好汉! 雷大鹏对秦锋有好感,同样的,秦锋对雷大鹏的印象也不错,欣赏其武艺和人品,故而没有下死手。 “多谢手下留情,雷某欠你一条命,以后必当奉还!” “呵呵,比武切磋而已,雷将军不必太当真了!” “大丈夫恩怨分明,说了还你一条命,早晚肯定还你一条命,不过我不会这么轻易算了的,以后有机会,一定再向你讨教!” “好,在下随时恭候!” …… 雷大鹏倒也干脆,抱拳行礼之后,走下了比武场。 输了! 号称‘榆林镇第一猛将’的雷大鹏,竟然输了,输给了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秦锋! 这样的结果,出乎绝大多数人的意料,小校军场内一片寂静,而后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有人兴高采烈,哈哈大笑,比如说耗子、董天豹……以及坐在看台上的总督—杨鹤,笑的胡子翘起来老高。 有人垂头丧气、如丧考妣,都是在雷大鹏身上下注的,这下输惨了………其中输的最多的人,正是总兵—姜让,足足压了四万两银子,本想赚上一笔的,结果输了个干净! 整整四万两银子啊,那是自己贪污军饷、盗卖军械、搜刮军户……用尽各种手段,好不容易才积攒下的‘辛苦钱’,就这样没了? 还有组建新军的权利,就这样放弃了? 不甘心,不甘心啊! 可是雷大鹏已经输了,又能怎么办呢? 若是换了别人,肯定没办法了,姜让则不一样,‘九尾狐狸’的绰号可不是白叫的,两只漆黑的眼珠子转动几下,立刻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 按照约定,这次比武的获胜者,将全权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如今秦锋获胜了,总督—杨鹤大喜过望,正准备当众进行任命,不想总兵—姜让抢先站了出来:“总督大人且慢,末将以为由秦锋负责组建新军,尚有一些不妥之处。” “哦,有何不妥?” “回总督大人的话:秦锋武艺精湛、勇冠三军,这一点自是毋庸置疑的了,可是常言说的好:兵在精而不在多,将在勇而不在谋,要想成为一军主将,光有匹夫之勇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过人的谋略、精通排兵布阵之法才行。 末将建议,让秦锋和雷大鹏再比试一场,这次不比武艺,而是比试谋略,如果秦锋再次获胜的话,就由他全权负责组建新军之事,末将绝对再无异议!” 姜让的小算盘打的很精明,自己的义子—雷大鹏十六岁当兵,在军中摸爬滚打了整整十年,期间经历了大小数十战,积累了丰富的军事经验、且精通排兵布阵之法。 至于秦锋,今年才十八岁,之前一直窝在七杀堡那种小地方,别说军事经验了,怕是连军营都没进去过。 两相对比之下,除非秦锋是天生的军事奇才,否则这一局,雷大鹏赢定了。 只要雷大鹏赢了,自己就能将不利的局势翻转过来,如今担心的是,总督—杨鹤不同意再比一局怎么办,要不要鼓动其他将领,一起施加点压力呢? “嗯,姜总兵言之有理,既然如此,就让秦、雷二人再比试一场好了。”没想到,总督—杨鹤答应了,还答应的非常痛快。 什么情况,这是被忽悠了吗? 非也! 杨鹤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之所以让秦锋负责组建新军,不是因为秦锋救过自己的性命,而是因为秦锋却有军事才能。 最近这段时间,杨、秦二人经常一起讨论事情,其中讨论最多的就是军事了,在这方面,秦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将古今战例、以及攻杀战守之法,说的是入木三分,体现出了极高的军事才能。 秦锋不光是说,而且付之行动了,以中军官的身份,对总督府的亲兵们进行了一番整训,队列组合、徒手格斗、兵器格斗、潜伏侦查、夜战混战……样样俱全。 如此一番整训下来,总督府的亲兵们的精神状态、战斗素养都提升了一大截子,提起秦锋来,更是人人伸大拇指称赞。 因此上,面对再比试一场的提议,杨鹤没有拒绝,正好趁此机会让秦锋展示一下才能,在军中树立起自己的威望,也让姜让等人无话可说。 不过嘛,秦、雷二人先后比试了拳脚、打靶、兵刃,精神体力消耗极大,加之天色已晚,今天是不能再比试了。 略加商议,决定让二人好好休息一下,三天之后,二人再行比试谋略、以及排兵布阵之法。 商议已定,人们离开校军场,各自回去休息。 与此同时,秦锋在比武场上,三阵击败了雷大鹏的事情,以极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榆林城,并引起了巨大轰动。 谁也没有想到,堂堂的榆林镇第一猛将,竟然输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这简直比兔子蹬鹰还要稀奇,一时间,大街小巷,有人议论纷纷,有人垂头丧气,前者都是好事的,后者都是好赌的。 就秦、雷二人比武之事,之前有‘无名氏’大商人开出盘口: 赌雷大鹏胜的,压八赔一。 赌秦锋胜的,压一赔八。 城内的好赌之徒们,纷纷掏出银子压雷大鹏获胜,结果输了个干净,自然是垂头散气、如丧考妣了。 不过很快的,这些赌徒们又振作起来了,因为翻本的机会来了,针对秦、雷二人再次比试的事情,那位‘无名氏’大商人又开出新盘口了,和上次的情况一样: 赌雷大鹏获胜的,压一赔八。 赌秦锋获胜的,压八赔一。 于是乎,赌徒们又兴奋起来了,经过反复对比之后,绝大多数人还是将银子压在了雷大鹏身上,而压秦锋获胜的少之又少。 这不奇怪,雷大鹏从军十年、历经大小数十战,排兵布阵的经验极为丰富,而秦锋属于初出茅庐,毫无军事经验可言。 两相对比,之前秦锋赢了雷大鹏一场,已经是奇迹了,而奇迹这种东西,不可能连续出现的,因此赌徒们还是更看好雷大鹏,纷纷在其身上下注。 其中下注最多的就是总兵-姜让,本着砸锅卖铁的精神,又凑了四万两银子,全都压了上去,誓要将之前输掉的捞回来。 ……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第二场比试的时间到了。 依旧是在小校军场内,高台之上,总督-杨鹤居中而坐,总兵-姜让侧坐相陪,另有副将、参将、游击将军……共计百余人,分列两旁。 秦锋、雷大鹏上场比试。 谋略、排兵布阵之法又如何比试呢? 让二人各领一支兵马,真刀真枪的打上一场,看看谁高谁低,那显然是不现实的。 只能用一种简单的办法了——纸上谈兵! 就是出一道军事难题,让秦、雷二人回答,谁的答案最精辟,谁就是胜利者! 大明朝的武举考试,就是用这种方式选拔人才的,比如大名鼎鼎的戚继光,就参加过武举考试,因为谋略出众,还中了武状元呢! 至于考试题目,为了公平起见,决定抽签。 将古往今来上百场经典战例,分别写在小纸条上,折叠好之后,放在了一个铜盆当中,而后用力摇动几下,使其混在一起。 按理来说,应该由总督—杨鹤负责抽签的,杨鹤却摆了摆手:“姜总兵,你来抽签吧。” “总督大人面前,卑职岂敢僭越!” “无妨,就由你抽签吧,免得有人胡思乱想,以为本督会暗中偏袒!” “嘿嘿,那末将就僭越了!” 说实话,姜让的确在担心,抽签的时候,杨鹤会不会暗中动手脚,来个‘偷天换日、暗中泄题’之类的。 杨鹤也知道这一点,这才姜让来抽签,以示公正无私。 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穿了,姜让不禁尴尬的笑了笑,而后厚着脸皮,从铜盆中抽出一张纸条,当众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五个字——萨尔浒之战!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1.html 第五十二章再比一场! 谁也没有想到,总兵-姜让会抽出这样一道题,而要想回答这道题目,首发得知道一下萨尔浒之战的经过。 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建立后金,称‘天命汗’,并定都-赫图阿拉。 万历四十六年四月,趁着大明王朝内部党争激烈,边防松弛的时机,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出兵,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清河等地,大肆杀戮大明百姓。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大明朝廷从全国各地抽调精锐部队,再加上朝鲜、叶赫两部的仆从军,共计十四万大军、以及军马四万余匹,由辽东经略—杨镐负责指挥,四路出兵、分进合击,试图直捣赫图阿拉……当时女真一方的兵力只有六万人,不及明军的一半。 可是努尔哈赤极为狡猾,采取了‘凭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的策略,利用辽东一带复杂的地形,集中优势兵力,对四路明军各个击破,因其主战场位于后金都城-赫图阿拉附近的萨尔浒地区,故而称之为‘萨尔浒之战!’ 此一战,明军死伤十万以上,战死各级将领三百余人,粮草、军械、马匹……损失不计其数,并从此丧失了军事主动进攻权! 战后,辽东经略—杨镐因罪下狱,斩首示众。 杨镐虽然死了,可是十年以来,关于萨尔浒之战的争论,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远,无数人都在讨论过这个话题,发表过各种不同的意见,其中有真知灼见,亦有大话空言。 …… 大明之患,首在辽东,而辽东局势如此危急,皆从十年之前的萨尔浒之战始,那一战,建奴大胜、我军大败,损兵折将、丢城失地……每当谈起此世,国人莫有不扼腕叹息者;此番考试,以此为题,若你二人为当时的辽东经略,统帅十数万人马,可有扭转乾坤、消灭建奴之策? 说话间,杨鹤让人取来了一幅巨大的辽东地图,山川地势、城池堡垒,皆是一目了然,而后悬挂在了高台之上。 秦、雷二人紧盯着地图,皆是沉思不语。 大约过了一顿饭功夫,雷大鹏自信的上前两步:“启禀总督大人,末将已经有了答案。” “哦,试言之!” “诺,以末将之见,萨尔浒之战,我军之所以惨败收场,前辽东经略—杨镐负有不可推卸之责: 我军十四万人马,乃是从全国各地抽调而来,兵不识将、将不识兵,毫无默契可言,这种情况下,就该好好整顿一番,操练攻杀战守之术,使兵将们互相熟识,而后才能出征见仗,杨镐却不管不顾,不待大军整顿完毕,就急于发起进攻,此一误也。 用兵之道,首看天时,天时不利,不可出兵。 杨镐不懂天时,竟然选择了二月份出兵,彼时辽东一带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而我军将士当中有不少人是从四川、湖广、闽浙……抽调而来,不适应北方寒冷天气,尚未交战、冻伤无数,战力大减,此二误也。 用兵之道,聚则强、分则弱,此古今不变之法,杨镐不懂兵法,分兵四路出击,彼此不能呼应,以至于让建奴抓住机会、各个击破,此三误也。 有此三误,纵然我军兵力远远多于建奴,亦难逃败亡的结局!” 说完了对萨尔浒之战兵败的见解,雷大鹏喘了几口气,又开始讲述自己的战术。 “末将若为统帅,首先会整顿各路兵马,使其互相熟识、上下一心,而后等到冰雪消融,春暖花开之时,再行出兵,十四万人马全部集中一起,步步为营、缓缓推进,如此一来,不敢说必能战胜建奴,亦可立于不败之地!” …… 接下来,雷大鹏手指辽东地图,讲述起了如何进兵、如何驻扎、如何选择战场、如何排兵布阵……条理清晰,头头是道,体现出了极高的军事才能。 在场众人听完之后,包括总督—杨鹤在内,无不暗暗点头称赞,雷大鹏果然有大将之才,这一番回答,高分。 接下来,该秦锋了。 “秦锋,对于萨尔浒之战,你又有何看法?” “回总督大人的话,依卑职之见,萨尔浒之战大败,前辽东经略—杨镐虽然有责任,却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故而这战败之责,不能完全归罪于杨镐!” “哗!” 秦锋的话一出口,顿时引起了一阵大哗。 要知道,十年以来,世人虽然对萨尔浒之战争论颇多,可在批判杨镐的问题上,却是出奇的一致,都认为杨镐刚愎自用、胡乱指挥、急功近利,这才导致了萨尔浒之战的惨败,乃是兵败的第一罪人! 现如今,秦锋却说杨镐有苦衷,不能一味责备,难免引来众人的侧目,看向秦锋的目光,又跟看村口的守村人一样了,这货不会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完全是个军事白痴吧? 只有总督—杨鹤神色不变,还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秦锋,细细说来。” “诺,世人皆道,萨尔浒之败,乃是杨镐刚愎自用、急于出兵导致的,可是诸位有没有想过,杨镐为何急于出兵呢? 答案只有四个字:粮饷不足! 我大明地大物博,物产丰富不假,可是万历二十年到二十八年之间,我大明先后发起了宁夏之役、朝鲜之役、播州之役。 三场大战下来,兵马、粮食、军械消耗不计其数,银子更是如海水一般花了出去,以至于国库空虚、民生凋敝,军费开支严重吃紧。 万历四十六年,朝廷准备出兵辽东,却苦于军饷不足,无奈之下,这才颁布了政令:天下田亩,具加征白银三厘五毫,共得赋银二百余万两,这才勉强凑齐了出征需要的军饷。 可是诸位想过没有,十四万将士、四万多匹军马,再加上后方几十万民夫,一天要消耗多少银子? 二百多万两银子,又能支撑多久呢?” 随着秦锋的讲述,在场众人的目光又发生了变化,这货不是军事白痴,反而考虑的非常全面,而后默默的计算起来…… 这种军费开支的大账,不是一般人能算明白的,但是总督—杨鹤恰好知道。 “万历四十六年,本督恰好在户部任职,查看过军费开支的账册,辽东苦寒之地,粮食出产有限,自用尚且不足,根本无法为十四万大军提供补给,只能从内地运输。 朝廷当时征调了几十万民夫,先将粮食从江南地区、通过大运河运到了山东,再陆运到登州,而后海运到辽东地区,供应大军支用……因为路途过于遥远了,每运输一石粮食,就要消耗四两白银,十四万将士,按个人月粮一石计算,一个月就是十四万石粮食,需要耗银六十四万两!” “哗!” 在场大都是厮杀汉,只知道当兵吃粮,上阵杀敌,对于后勤供应的事情,却是很少关心,也轮不到他们来关心。 如今听了总督—杨鹤的解释,不禁一阵大哗,没想到用兵辽东,开支如此之大,仅士兵们的口粮一项,一个月就要六十四万两银子。 再加上军马、军械各方面的开支,又该是多少银子,以大明朝当时的国力,又能支撑多久呢? 《孙子兵法》有云: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大军出征,首先考虑的就是后勤粮草,粮草供应不上,大军就会不战自败! 如果按照雷大鹏说的,先行整顿人马,待到春暖花开之时,再步步为营、缓缓推行……只怕还没见到女真人的影子,十四万大军就因为粮草断绝而不战自溃了。 面对这种情况,唯一的选择就是不管不顾、速战速决! 而杨镐就是这样做的,他力排众议,不待大军整顿完毕、不待天气转暖,就强行出征了,并采取了‘四路出兵、分进合击’的计策。 唯有如此,才能从不同方向,一点点压缩女真人的活动空间,逼迫女真人决战,进而达到速战速决的目的。 可以说,在那种情况下,杨镐的策略没有错。 只是没想到,努尔哈赤太狡猾了,女真八旗太厉害了,这才导致了明军一方的惨败,而惨败的主要责任在大明朝廷、未能向前方提供充足粮饷,还一个劲儿的催促出兵、决战。 这件事,其实皇帝和重臣们全都知道,只是无法说破而已,至于前辽东经略—杨镐,则成了这件事的替罪羔羊,不仅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还挨了无数的谩骂! 有点冤。 又不是太冤。 身为统帅,在有利的条件下打胜仗,不算本事,在不利的条件下打胜仗,那才是本事! 很显然,杨镐没这种本事,没有本事,又不肯退位让贤,强行难行之事,这叫做没有自知之明,故而死的不冤!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2.html 第五十三章秦锋再胜! “杨镐满腹经纶,廉洁奉公,用来治学、可为鸿儒,用来治民、可为干吏,然其志大才疏、不通机变,着实不是治军之才,又无自知之明,强行难行之事,以至于误国误军误己,着实可悲啊!” 万历四十七年,朝廷任命杨镐为辽东经略、负责率领大军征讨女真人的事情,曾经受到过很多大臣的反对,其中就包括当时还是监察御史的杨鹤。 杨鹤等人认为,杨镐只是一位白面书生,虽然读过几本兵书,负责过兵部事务,却没有真正的统军之才,恐怕不是奴酋-努尔哈赤的对手,建议朝廷另选贤才、负责统军出征之事。 问题是,当时朝廷上的党争十分激烈,很多有才能的人被压制住了,无法得到重用,只好矬子里面拔将军、推出了对军事半通不通的杨镐统军出征,结果导致了惨败。 如此算来,萨尔浒之战的失败,与其说是败于军事,不如说是败于政治更妥当一些。 如果当时换一位更稳重,更有才能的重臣坐镇指挥,或许可以避免萨尔浒之败,辽东的局势也就不会糟糕到如今这个地步了。 辽东局势缓和,军费开支减少,朝廷就不用一个劲儿的增加赋税,百姓们的压力减轻,也就不会发生大规模的民变了。 可惜,河水无法倒流,犯下的错误同样无法挽回! …… 暗暗叹息之后,杨鹤开口道:“秦锋,如果你是当时的辽东经略,可有逆转乾坤、克敌制胜的计策吗?” “回总督大人的话,依卑职之见,若想战胜敌人,必须先了解敌人的优劣长短,而后避其长、制其短,如此方有胜算!” “哦,那你说一说,女真人有何长处,又有何短处?” …… “回总督大人的话:女真人生于白山黑水之间,吃苦耐劳,强悍骁勇,战场厮杀之时,人人皆可以一当十,此其一长也! 女真人实行八旗制度,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社会组织严密,政令、军令畅通无阻,此其二长也! 努尔哈赤、洪台吉父子虽为奴酋,然其足智多谋,善于用兵、善于用人,此其三长也! 有此三大长处,故而女真人能迅速崛起于辽东,建立政权、攻城掠地,成为了我大明朝的心腹之患! 不过嘛,女真人虽然强悍,却也有几大短处:人口稀少,只有数十万之众,故而兵源不足,死一人,少一人,难以进行补充,而且善于野战,却不善于攻坚,面对深沟高垒,往往无计可施,此其一短也。 生产方式落后,依旧处于半农耕、半渔猎的状态中,再加上辽东之地苦寒,农作物不易生长,故而粮食等物资积累极少,对天灾的抵抗性极弱,此其二短也。 努尔哈赤虽然统一了女真各部落,可是统一的时间尚短,内部凝聚力差、矛盾极多,比如女真八大姓之一的叶赫那拉氏,就和努尔哈赤的爱新觉罗家族有不共戴天之仇,而这种仇恨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消除的,此其三短也。 针对以上几点,卑职认为,对付女真人,当以军事征讨为辅,经济绞杀为主,进而分化瓦解,令其国自灭。 军事上:不必调动太多兵马,只需从关内增兵两万,再配合辽东本地兵马,就足够用了,如此调动的兵马少了,消耗的军需粮草就少,朝廷不会有太大的负担。” …… “且慢,你说增兵两万,加上辽东本地兵马,仅靠着这点兵力,能是女真人的对手吗?” 对于秦锋的这一观点,包括总督—杨鹤在内,在场众人皆抱以怀疑的态度。 要知道,万历年间,辽东镇作为九边之一,在册的将士数量是九万五千多人,不过嘛,军中素有吃空饷的恶习,实际人数,能有在册人数的一半就不错了。 换而言之,辽东镇只有四五万士兵,加上关内支援的两万人,也不过六七万士兵,和当时女真人的兵力只在伯仲之间罢了。 而明军士兵的战斗力,是远远不及女真人的,三个打人家一个,都未必能打的赢,何况是一个打一个呢? “呵呵,卑职知道,仅靠六七万兵力,根本不是女真人的对手,别说进攻了,就是全线防守只怕都非常吃力;故而卑职的计划是,放弃进攻、收缩兵力,重点防守,具体来说就是将开原、铁岭、抚顺,沈阳,辽阳……这些重镇全部放弃掉,烧毁庄稼,坚壁清野,而后将士兵、人口全部迁移到大辽河以西,依托大河,深沟高垒,牢牢坚守!” “嘶!” 秦锋这几句话一出口,在场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因为按照秦锋这个计划,等于一下子舍弃了大半个辽东,虽说这只是一场纸上谈兵,可也未免太大胆了吧?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真的舍弃大半个辽东,收缩兵力,凭险而守,以女真人当时的兵力和攻坚能力,怕是很难越雷池一步的。 可付出如此巨大代价,仅仅守住了大辽河以西的地盘,这未免有点得不偿失了吧? “呵呵,诸位放心,固守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反攻了。 女真人乃是半农耕、半渔猎民族,故而在一年四季当中,以夏、秋两季最为重要了,这时候的女真人要入山打猎、下水捕鱼、收割庄稼……如此才能获得足够的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物资。 针对这一特点,春、冬两季,我军可以按兵不动,坚守城池,待到夏、秋两季之时,则频频调动兵马,做出一副进攻的态势,以此逼迫女真人抽调大量精壮男子备战,如此就会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产了。 与此同时,请朝廷组建一支精锐水军,长期驻扎在辽东南部的长生岛、西中岛,一则通过海路,为辽东将士运送补给;二则利用海路,袭击女真人的大后方。 女真人没有水军,辽东半岛却有数千里的海岸线,我方水军可以朝发夕至,在任何一个地方登陆,而后展开游击战。 所谓游击战,就是一种以袭击为主要手段的战术,其核心精锐精髓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疲我打,敌逃我追,在运动中打击敌人,积小胜为大胜,将女真人的大后方搅个稀巴烂…… 如此一来,女真人的生产受到了极大破坏,又无法通过战争得到任何补给,国力肯定会越来越弱,国力一弱,内部矛盾就会爆发出来,如此快则十年、慢则二十年,其民必乱,其国必亡!” 讲完了整体战略,秦锋又手指辽东地图,讲起了具体战术,如何修筑城池,如何提供补给,如何加固防线……用了整整一个时辰,才算讲解完毕。 再看在场众人,一个个全都呆愣住了,有的还捂着心口,显然受到的刺激不轻,尤其是雷大鹏,满脸沮丧、自信全无,比霜打的茄子还要蔫上三分。 “可惜、可惜,真是太可惜了!”过了好一会儿,总督—杨鹤首先回过神来,而后连说了几个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这只是一次纸上谈兵,可惜秦锋出世太晚了。 如果秦锋早出世二三十年,如果秦锋是当时的辽东经略,以其才智、按计而行,就算不能消灭女真人,也能将其死死的压制住,令其无法做大。 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 十年之间,女真人连战连胜,攻克辽东大量的城池,获得了大量的人口和财富,还获得了很多先进技术,而后东克朝鲜、西服蒙古,又获得了兵源上的补充,其国力已经今非昔比了。 现如今,再想对女真人实行绞杀之策,已经无济于事了。 不过嘛,秦锋讲的战术当中,有几条还是有用的,比如春守秋战、创立水军、骚扰敌后……自己可以整理出来,一份上奏皇帝,一份送给现任辽东经略—袁崇焕,对于辽东战事肯定大有裨益的。 想完这些之后,杨鹤将目光落在了姜让身上:“姜总兵,秦、雷二人已经比试完了,这一局,你认为谁胜谁负啊?” “这个……这个……” 姜让满头冷汗,郁闷的都想撞柱子了,虽然自己非常想说义子-雷大鹏赢了,可是自己的脸皮再厚,也说不出这话啊! 在场众人都看的清楚,在排兵布阵方面,雷大鹏勉强可以跟秦锋比一比,可是在战略格局和眼光,前者比后者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而战略格局和眼光的高低,决定了二人未来的成就,具体来说:雷大鹏可为将才,独当一面,秦锋可为帅才,统御全局。 从古至今,帅高于将,这一局,又是秦锋胜了。 可怜自己的银子,又打水漂了。 怎么办,认输吗? 那就不是九尾狐狸了,姜让的眼珠转动几下,立刻有了新主意:“呵呵,秦锋谋略高超,这一局,自然是他胜了,按照之前约定好的,由秦锋组建新军之事,末将再无异议了。 不过嘛,秦锋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百户,官职卑微,年纪又轻,如果骤然担当重任,只怕军中人心不服,以末将之见,不如先让秦锋立上一些功劳,提拔一下官职,而后再委以重任,那样就名正言顺了!” “立功?” “不错,榆林镇以北是毛乌素大沙漠,其中隐匿着不少沙匪,这些匪徒忽聚忽散、神出鬼没,四处劫掠、危害不小,虽然官军多次进行围剿,可惜收效不大。 以末将之见,可以派秦锋为使者,前去招降这些沙匪,如此可有三大好处: 一则为榆林镇除一大害,让过往商旅免受劫掠之苦。 二则,让秦锋立下功劳,而后名正言顺的提拔重用,如此军中人心可服! 三则,总督大人正在推行招抚之策,若能先招降这些沙匪,正好做一个榜样,以体现总督大人的诚意,各地的流寇们得知之后,肯定纷纷接受招抚,如此平定乱局,指日可待了!” …… 总兵—姜让这一番话,说的是慷慨激昂、有理有节,若是不明真相的人听了,还真以为他是在为秦锋着想,为西北大局着想! 实际上,这条九尾狐狸是在暗中使坏呢。 别人或许不知道,姜让却非常清楚,沙匪大当家-侯万金,就是死在了秦锋手中,秦锋还带人捣毁了隐藏在大漠中的沙匪巢穴,这可是不共戴天之仇啊! 现在提议让秦锋前去招降,如果这小子真的去了,十有八九会被沙匪们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的,如此就达到了借刀杀人的目的。 如果秦锋不肯去,自己就以胆小怯懦,难担大任为借口,搅黄了让他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总之一句话,无论去与不去,都对秦锋不利,都对自己有利,嘿嘿! 唯恐自己一个人的话份量不够,姜让又向周围的将领们递了个眼神,十几名心腹死党立刻站了出来。 “启禀总督大人,姜总兵言之有理,末将附议。” “末将附议。” …… “秦锋若是不敢去,说明他胆小如鼠,根本无法承担重任,那样的话,让他负责组建新军,末将第一个不服气!” “没错,不服气,我们全都不服气!” …… 姜让这只老狐狸又耍诡计了,这次秦锋如何应对呢?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3.html 第五十四章升任守备官! 秦锋想笑,哈哈大笑,可是又不能笑出来,只能强忍着,一边在心中偷偷的笑,一边默默的问候姜让的祖宗十八代。 这只老狐狸真是阴险狡猾,这明显是要借刀杀人啊? 可惜老狐狸再是阴险狡猾,也有算计不到的地方。 不错,自己的确杀了沙匪大当家—侯万金,还带领人马捣毁了沙匪们的巢穴! 不过嘛,这些事都是自己和三当家—韩山君一起联手做下的,自己还帮助韩山君报了血海深仇、杀掉了郑千户,夺回了未婚妻—叶婉儿。 事情过后,韩山君对天盟誓,一定会报答自己的恩情,而且和自己结为了莫逆之交,韩、叶二人成亲的时候,自己还专门去了一趟,喝了二人的喜酒呢。 喝喜酒的时候,韩山君就说过想要改邪归正,不再当沙匪了,只是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罢了。 这件事,秦锋没有忘记,就在几天之前闲聊之时,和总督—杨鹤诉说了部分经过,希望杨鹤能下一道命令,招降韩山君及其手下沙匪们,让他们弃暗投明、为朝廷效力。 杨鹤答应了。 准备比试结束之后,就处理这件事情。 没想到,姜让抢先一步提了出来,这正中秦、杨二人的下怀,二人对视一眼,决定顺水推舟,促成此事,来个一箭双雕! 接下来,杨鹤不露声色,装模作样的想了想,而后开口道:“姜总兵言之有理,招降沙匪,却是一举三得的好事……既然如此,秦锋,此事由你全权负责,不得有误!” “既然是总兵大人提议,总督大人下令,卑职不敢推辞,一定竭尽全力招降沙匪,不过嘛,沙匪们凶悍顽劣至极,要想对其进行招降,必须恕其前罪,给予免死文书,再给他们安排一条出路才行;即便如此,卑职也没有多大把握,若是招降之事不成,还请总督大人、总兵大人勿要怪罪才是!” 秦锋心里乐开了花,脸上不能带出来,反而装出一副畏惧、迟疑、没有把握的样子,演技之精湛,足够拿几个小金人的了。 “没问题,你告诉那些沙匪们,只要他们肯改邪归正、接受招抚,前罪既往不咎,本督还会妥善安排,让他们为朝廷效力,得一份锦绣前程!” “总督大人放心,卑职明白,那免死文书之事?” “本督现在就写!” 杨鹤言而有信,当即亲手写下了一份免死文书,并在上面加盖了三边总督大印! 有了这份文书,韩山君等人就有了一道保障,不会出现那种先招降、再杀降的事情了。 秦锋接过免死文书,贴身收好,这下放心了。 长话短说。 秦锋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回去略加准备一番,第二天就带着耗子、董天豹出发了,直奔毛乌素大沙漠,前去招降沙匪。 一天。 两天。 三天。 …… 转眼十天过去了,秦锋几人进入沙漠之后,没有一点消息传回来。 得知情况,总兵—姜让可是高兴坏了,决定好好庆祝一番。 榆林城—总兵府—大堂内! 姜让及其心腹将校十余人,正在推杯换盏、开怀畅饮。 今天的酒宴相当丰富,那真是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坑里蹦的……一切应有皆有。 不夸张的说,这一桌酒席起码价值四五百两银子,足够普通百姓人家吃用一辈子了,而在姜让这里不过是一顿寻常宴会罢了。 灾荒之年,如此大吃大喝,倒是真应了一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总兵大人真是高明啊,只是略施小计,就让那个秦锋自己去鬼门关报到了,哈哈!” “说的不错,整整十天了,一点消息也没有传回来,估计秦锋早就被沙匪们大卸八块、连骨头都被沙漠里的野狼啃干净了,哈哈!” …… “哼,那小子害的本总兵输了十万两银子,大卸八块都算便宜他了,若是落入本总兵手中,非将他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 面对众人的吹捧,姜让非常得意,不过在得意之余,又隐约的感觉有一点点不对劲。 虽然和秦锋接触不多,可是自己感觉的出来,那是一个胆大,心狠,多谋的小子! 如此足智多谋的一个人,肯定能看穿自己的借刀杀人之计,既然看穿了,为何不想办法推辞掉招降沙匪之事呢? 就算是推辞不掉,那也该多准备准备,多谋划谋划才对啊! 事实上,秦锋第二天就出发了,行动如此迅速,完全不像没有一点把握的样子,难道说,这小子有什么倚仗不成? 想了又想,还是想不通! 为了弄清情况,姜让决定多派一些人手,到大漠附近探听一下,看看秦锋到底是生是死,那样自己也好放心。 刚要下命令,就见一名亲兵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启禀总兵大人,大事不好啦!” “慌什么,慢慢说,出什么事了?” “是秦锋回来了,他还带回了沙匪大头目—韩山君,招降之事成功了,总督大人大喜,正在设宴款待二人呢!” “什么,招降成功了,这怎么可能?” 在场众人全都傻眼了,原以为秦锋就算不死在沙匪手中,也会铩羽而归,到时候众人再一起落井下石,整他一个半死。 万万没想到,秦锋竟然成功了,他究竟是怎么劝降沙匪的,这完全没有道理啊! 邪门,太邪门了!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次的事情弄巧成拙了,非但没有坑住秦锋,还让他立下了功劳,再想阻挠让他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可就找不到任何借口了。 怎么办? 换成了一般人,此时怕是真没办法了,可姜让不是一般人,而是大名鼎鼎的九尾狐狸,肚子里的坏主意比臭茅坑里的蛆都多,随随便便就是翻出一条来。 事到如今,再想压制秦锋是不行了,既然压制不住,干脆顺水推舟,送他去一个好地方。 “哼,秦锋招降沙匪有功,理应提拔重用才是,你们全都听好了,明天和我一起上奏总督大人,保举秦锋担任白城子—守备官之职。” “白城子,那可是咱们榆林镇最危险的地方了,当那里的守备官,就等于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总兵大人高明啊!” “如果秦锋不肯去白城子怎么办?” “哼,榆林镇各处的官职,只有白城子那里有空缺,咱们保举秦锋前往上任,乃是合情合理之事……他若是不去,咱们就参他一个不服军令、临阵畏缩之罪,看姓杨的如何处置!” “高、高,总兵大人真是高明啊!” 十几名将校呆愣片刻,而后同时伸出了大拇指,不愧是九尾狐狸,出的主意真是又黑又损又缺德啊! 这一次,秦锋就算是不死,也得脱三层皮了,白城子,那就是鬼门关的入口啊 …… 崇祯二年—八月初八,经过榆林镇总兵—姜让等人的一致保举,三边总督—杨鹤正式下令:任命秦锋为白城子—守备官,同时负责组建新军之事,新军的名额定为四千人。 守备官,正五品,在明军的序列当中,已经属于中层军官了。 同时下令,将韩山君及其手下沙匪,全部改编成官军,并在秦锋的手下效力。 升了官,又得到一员大将,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了。 当天晚上,秦锋、耗子、董天豹、韩山君……以及女公子—薛瑾瑜围坐一起,推杯换盏,热烈庆祝,这些就不必细说了。 吃饱喝足之后,其他人各自回去休息,秦锋却把薛瑾瑜留下了,带到自己的寝室中,关好门窗、拉上窗帘,而后二人做起了不太光彩的事情——分赃! 之前有‘无名氏’大商人,针对秦锋、雷大鹏比试之事,接连开出了两次盘口。 榆林城内的好赌之徒们,利令智昏,纷纷压雷大鹏获胜,结果输了个干干净净,‘无名氏’大商人则赚了个钵满盆满。 其实所谓的‘无名氏’大商人,是薛瑾瑜找人假扮的,而整个事情都是秦锋在暗中谋划的,为的是狠狠赚一笔银子用。 薛瑾瑜拿出一本账册,上面记载着这次赢钱的数目: “锋哥,两次盘口,共计赚了十八万八千六百五十四两白银,其中有一半是那位姜总兵贡献的,输了这么多银子,怕是够他心疼一阵子了。” “哼,姓姜的常年吃兵肉,喝兵血,让他吐出一点来,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锋哥,按照事先说好的,你我五五分成,你的这份是要银子,还是兑换成金子,或者珠宝?” “一半要银子,另一半给我换成粮食,布匹,铜铁之类的物资,而后送到白城子去。” 秦锋马上要组建新军了,那可是非常花钱的事情,这些赢来的不义之财,正好用来练兵。 一切准备妥当,接下来,启程前往白城子!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4.html 第五十五章白城子! 白城子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 南北朝时期,刀兵四起、天下大乱,匈奴人首领—赫连勃勃趁机在西北地区建立了一个大夏国,而后强征胡、汉民夫数十万人,为自己修建一座坚固的都城。 据说修筑城墙之时,采用了一种极为残暴的方法: 每筑好一段墙体,赫连勃勃就命令一名大力士用大铁锥锥之,铁锥若是刺入墙体一寸深,就将负责修筑这段城墙的民夫全部杀掉,并将尸体一起筑入墙内,以此警告其他人。 民夫们为了活命,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工程质量自然是超一流的,城墙筑的坚固无比,甚至达到了‘击之火出、其坚可以砺刀斧’的地步! 都城建好之后,大夏王—赫连勃勃亲自取名:统万城,示意自己要统一天下,君临万邦。 可惜赫连勃勃空有满腔野心,却没有足够的才略,更没有帝王之命,统万城筑成没多久,这个残暴的家伙就一命呜呼了,其子无能,屡战屡败,国家随之灭亡。 之后的岁月里,统万城多次经历战火蹂躏,内城、外城具毁,完全变成了一片废墟,就连名字都被世人遗忘了,只有坚固的城墙依旧存在,因为墙体是用一种白色胶泥筑成的,于是就有了‘白城子’这个称呼。 大明王朝建立之后,调集民夫对白城子的内城进行了简单的修复,并设置守备官一名,带领人马长期驻扎,使之成为了西北防线中的一个重要据点。 因为地理位置前出,靠近河套大草原,蒙古人南下劫掠之时,白城子总是首当其冲,故而战事极为频繁。 尤其是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大战之后,眼见大明边军精锐损失惨重,国力又极为空虚,蒙古人南下劫掠的频率就很高了,白城子一带的战事也更加激烈,驻军死伤惨重。 短短十年之间,白城子一共换了十二任守备官,其中七位战死沙场,四位重伤残废,还有一位被蒙古人捉走了,至今生死不明。 于是乎,白城子守备官一职,成了人人闻之色变的存在,谁也不敢来担任这个职务,生怕成为下一个刀下鬼! …… 崇祯二年七月初六—黄道吉日,宜上任。 上午时分,白城子第十三任守备官—秦锋带着几位好兄弟,以及四百多名由沙匪改编成的士兵,浩浩荡荡的前来上升了。 来到了白城子附近,秦锋没有急着进城,而是在四周转悠了几圈,仔细查看这里的山川地形,还不时满意的点点头。 “锋哥,这里靠近大草原,蒙古人说来就来,几乎年年都有战事发生,姓姜的举荐你当这里的守备官,明显是要借刀杀人啊!” “锋哥,这里太危险了,你为什么不禀告总督大人,换一个安全点的地方任职呢?” …… “你们不懂的,古语有云:天下之事,顺逆相生,这里的确是一处险地,可也是一处风水宝地,只要善加利用,以后就是咱们建功立业的基地,哈哈!” 秦锋何等聪明,早就看穿了总兵—姜让的险恶用心,自己之所以没有拒绝来白城子当守备官,是有一番考虑的,具体来说就是三大利: 白城子距离榆林城有二百八十里远,在这个地方,自己是最高长官,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受总兵—姜让的约束,这是第一利! 白城子东通榆林,西接宁夏,南靠无定河水,北控河套草原,扼咽喉而控四方,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这是第二利! 白城子本是大夏国的都城,如今虽然残破不堪了,可是整体结构还算完整,只要好好修复一下,就能重振往日雄风了,这是第三利! 有此三利,足以成就一番大功业了! “弟兄们,随我进城,咱们的好日子就从这里开始了!” “诺!” 接下来,一行人快马加鞭,很快来到了白城子的东门。 只见大门紧紧关闭,吊桥高高挑起,几名士兵正在城墙上巡逻,发现有人马来到了城下,立刻挽弓搭箭,做出一副戒备姿态。 “来者何人?” “我是新任守备官—秦锋,今日前来上任,快快打开城门!” “把总大人有令:无论何人,要想进白城子,必须验明正身才行,还请秦大人出示一下凭证,否则我等不敢开门!” “好,凭证在此,你们查看吧!” 没想到,白城子的守军还挺认真的,对此秦锋很是满意,军人嘛,本来就该时刻保持警惕,如此才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紧接着,从城墙上坠下一个小篮子,秦锋把自己的上任公文、守备官印都放了进去,小篮子又被拽了上去,几名士兵查看之后,立刻跑去报信了…… “隆……隆!” 片刻之后,吊桥放下,城门打开,从中走出一队衣衫褴褛的士兵,为首一位中年汉子,大约三十五六岁,五短身材、大头圆眼,满脸皆是风霜之色,一看就是个有故事的人。 “把总—项玄武,恭迎守备大人前来上任,迎接来迟、还望恕罪!” “无妨!” “请守备大人进城,卑职立刻让人准备酒菜,为大人接风洗尘!” “不急,先带我到城内巡视一番,接风的事随后再说吧!” “诺!” 一般的官员上任,都要好好享受一顿接风宴,吃饱喝足了,休息个三五天,而后才会办正事。 这种刚刚进城,连凳子都没坐一下,水都没喝上一口,就要巡视城防的事情,项玄武从军二十年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不禁让他对这位年轻的新守备大人有一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难道说,终于遇到一个干实事的上司了? 接下来,在把总—项玄武的陪同下,秦锋开始了巡视。 白城子分为内、外两层城区,外城早已毁于战火之中,只余下一些残垣断壁,内城的情况略好一些,可也有不少残破的地方,刀劈斧砍的痕迹更是随处可见,说明这里经常发生战斗。 又看了看军营、马厩、兵器库、火药库、粮草库……全都干净整齐,由此可见,这位项把总在治军上颇有两下子。 就是这里的士兵们太瘦弱了,一个个衣衫褴褛、面有菜色,比之叫花子强不了多少,而且兵器老旧、战马羸弱,存粮更是少的可怜。 “项把总,城内一共有多少人马?” “回守备大人的话:包括卑职在内,共有官兵五百四十三人,战马四十八匹,其中只有一半可以用于作战,其他都是老马、伤马,只能勉强拉拉车,推推磨罢了。” “嗯,你们多久没有领到军饷和粮草了?” “回大人的话,卑职等人已经有半年没领到军饷了,粮草拖欠了三个多月,兵器、军服、铠甲、战马……更是四五年没有补充过了;没办法,肚子饿了,弟兄们只能抓野鼠、挖野菜充饥,衣服鞋袜破了,就缝缝补补的瞎凑合,日子过的苦啊!” 项把总诉说着手下士兵们的苦楚,而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了。 为了抵御女真人的进攻,如今国家财政收入的七成以上,都投入到辽东战场上了,其余军镇的粮饷供应则是不断减少,连正常需求量的三分之一都达不到。 再加上高层军官腐败,克扣粮饷、盗买军需,以至于基层将士们苦不堪言,像白城子这种半年领不到军饷、三个月领不到粮草的情况,在边军中比比皆是。 士兵们吃不饱、穿不暖,又没有银子养家糊口,自然无心为国征战了,而且大量的逃亡。 而逃亡的士兵当中,又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参加了流寇,四处攻城掠地、烧杀抢夺……如今西北一带的流寇越来越多,战斗力越来越强,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项把总,让士兵们轮流到这里来,六个月的欠饷,本官一次给你们补齐,至于粮草辎重,本官已经联系过绥德—薛家的商队了,半个月左右就会送到这里。” “啊?” 项把总大吃一惊,原想着接风宴结束之后,多说一些溜须拍马的话,把这位新守备大人哄高兴了,自己再提粮饷的事情。 没想到,自己一句话还没说呢,这位新守备大人主动补发粮饷,而且是一次性补齐,这是真的吗? 不是吹大牛吧? 眼看项把总不动地方,知道他有些怀疑,秦锋没有解释,只是让手下士兵抬来一些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装满了白花花的银子,共计是六万四千三百二十七两。 其中一万两银子,是离开榆林城之前,秦锋跟总督—杨鹤提前支取的军饷,用来组建新军之用。 而且说明了,以后再发军饷,全都直接发到白城子,不经过榆林城—总兵府,以免被人克扣节流。 其余五万四千三百二十七两,是‘分赃’得来的,秦锋一并带来了。 “银子,真是银子,卑职多谢守备大人,您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是弟兄们的大恩人啊……弟兄们,快点过来啊,守备大人给咱们发军饷了,六个月的全部补齐,哈哈!” 项把总揉了揉眼睛,又抓起几枚大银锭掂了掂,确定无疑了,立刻跪在地上,对着秦锋连连叩首,而后招呼手下士兵过来领银子。 瞬时间,白城子内响起了一片欢呼声,真比过年过节还要热闹,还要高兴十倍不止!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5.html 第五十六章项玄武! 白城子中心位置,有一大片长方形的古建筑群,材料皆以巨石为主,上刻日月星辰、花鸟鱼虫图案,既美观,又坚固,虽然经历上千年的风吹雨打,依旧傲立不倒! 据说,以前是匈奴大王—赫连勃勃的王宫。 之后明军驻扎于此,将其中几座建筑物修缮了一下,作为白城子—守备官的衙门,前面办公、后面居住。 发完军饷之后,项玄武为了表示谢意,命令手下士兵在其中最大的一座石殿内准备酒宴,为秦锋等人接风洗尘。 说是酒宴,其实根本没有酒,饭菜也很粗糙:又黑又粗的面饼子,里面还掺杂着许多麦子壳,白水煮蘑菇、白水汆泥鳅、白水炖鲤鱼、白水煮野鸡蛋……色、香、味俱无,让人看着就没又胃口。 “这里条件艰苦,只能弄到这样的伙食,实在是委屈大人了!” “无妨,与士兵们的伙食相比,这已经很不错了!” 秦锋是过过苦日子的人,因此一点也不挑剔,大吃大喝、狼吞虎咽,还不时谈笑几句,如此豪爽的军人作风,瞬间赢得了项玄武等人的好感。 无论什么时候,一个能和部下同甘共苦的上司,永远都是受欢迎、受尊敬的! “项把总,今年贵庚,当兵多少年了?” “回守备大人的话,卑职今年三十六岁,从十六岁开始当兵,已经整整二十年了。” “项把总身上隐隐带着一股子杀气,想来打过不少仗吧?” “是啊,当了二十年的兵,没少了四处征战,跟西南的番人打过、跟草原上的蒙古人打过,随军远征辽东,还跟女真人打过,大大小小,起码有五六十场仗了。” …… “哦,那你在白城子驻守多久了?” “天启四年,卑职从辽东回来之后,就一直驻守这里,算起来也有六个年头了。” …… 吃饭的时候,秦锋利用闲谈的机会,很快弄清了这位项把总的情况。 项玄武,三十六岁,榆林左卫—征南千户所—新兴堡人氏,家境贫寒,为了吃口饱饭,十六岁就从军入伍了,从一名普通士兵干起,一点点熬成了把总。 万历四十七年,项玄武随军一起远征辽东,参加了萨尔浒之战,结果明军大败,前任榆林镇总兵—刘綎当场战死,将士死伤极为惨重,只有极少数人逃了回来,其中就有项玄武,之后被编入了辽东军中,驻扎辽阳城。 天启元年,辽沈之战,明军大败,辽阳、沈阳、开原、铁岭……诸多重镇失守,辽东经略—袁应泰自焚而死,明军将士死伤不计其数,只有极少数人生还,其中又有项玄武。 天启二年,广宁之战,明军再次大败,总兵刘渠、祁秉忠战死,部下几乎全军覆没,逃生者寥寥无几,其中还有项玄武。 之后又经历了几次大战,明军次次大败,项玄武次次死里逃生、毫发无伤! 因为败仗打的太多了,以至于军中人人讨厌项玄武,认为他就是个扫把星,人在那里那里倒霉,于是找了个借口又把他踢回了榆林镇老家。 再之后,项玄武因为得罪了人,又被踢到了白城子,一待就是整整六年! …… 弄清了项玄武的人生经历之后,秦锋不禁暗挑大拇指,生出了满满的敬佩之情。 没错,就是敬佩! 要知道,沙场征战,凶险万分,能在兵败将亡的情况下逃生一次,可以说是运气好! 连着逃生两次,可以说是运气逆天! …… 连着逃生多次,那就不是运气了,而是本领。 一种可以预知危险,善于保护自己,在逆境中顽强生存的厉害本领! 正是凭着这种本领,项玄武才能在又危险、又艰苦的白城子待了整整六年,一直活蹦乱跳的。 玄武者,大龟也,背负坚壳,遇到危险就缩起来,令敌人无可奈何,故而极为长寿……项玄武,人如其名啊! 另外吗,项玄武因为得罪了人,才被踢到了白城子。 得罪了谁? 没说。 可秦锋猜的到,十之八九是得罪了总兵官—姜让,或者是与姜家有关系的人,才遭到了这种报复。 既然有着共同的仇人,那就可以信任,可以深交! “项把总,从此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一起驻守白城子,一起同甘共苦、建功立业!” “大人,您和卑职交朋友,您不嫌弃卑职是个屡败之人,不吉利?” “哈哈,辽东战事,屡战屡败,乃是朝廷的用兵方略有误,再加上统帅无能导致的,与你又有什么关系,相反的,能多次从乱军中活下来,说明你是个有本事的人,秦某相信,以你的一身本领,以后肯定有大显神威、出人头地的那一天!” “多谢大人赏识,卑职以后愿效犬马之劳!” 项玄武的双目湿润了,整整二十年了,自己在军中一直受人排挤,献计献策从未被采纳过,还因为多次死里逃生,被人骂做‘老乌龟、老不死’的等等,饱受屈辱。 现如今,时来运转,终于遇到一位赏识自己的上司。 士为知己者死,自己这次遇到知己了,呜呜! …… 半个月之后,姜家的商队来到了白城子,送来了整整八千石大米,还有布匹、棉花、油盐、酱醋、茶叶……以及各种生活必需品,有了这些东西,就可以改善士兵们的生活水平了。 半个月当中,秦锋也没闲着,亲自跑了一趟七杀堡,等返回白城子之时,身边多了一个人—晋玉娘!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最近一段时间,秦锋得遇贵人、升官发财,可谓是春风得意! 可在春风得意的同时,也结下了不少仇人,其中就包括九公子—范人杰,榆林镇总兵—姜让,此二人皆是阴险狠毒之徒,时刻欲置秦锋于死地。 正面对决,斗智斗勇、斗黑斗狠,秦锋不惧任何对手! 秦锋担心的是,有人背后下手,暗中伤害晋玉娘怎么办,那样自己会悔恨一辈子的。 因此上,才把晋玉娘接了过来,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还有韩山君的妻子—叶婉儿,也接到了白城子中居住,正好和晋玉娘做个伴。 解决了后顾之忧,接下来,该开始组建新军了,至于兵源吗,这个问题好解决,‘就地取材’就行了。 要知道,榆林属于九边重镇之一,境内有一百八十多座军堡,堡内生活着大量的军户,而军户子弟不一定都是军人,还有很多余丁。 比如说,一名卫所士兵娶了个媳妇,生个五个儿子,其中只有一个儿子能继承父业,继续成为一名卫所士兵;其余四个儿子只能另谋出路了,种地、做工、经商、求学、当营募兵都可以。 而在各种出路当中,榆林人最喜欢的就是当兵了,身披坚甲、手持利刃,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用敌人的头颅换银子、换一世的荣华富贵! 于是乎,秦锋派出了十几支队伍,分赴各处军堡招兵。 半个月后,十几支队伍都垂头丧气的回来了,连一个新兵都没有招到。 如今榆林一带正在闹旱灾,军户们没有粮食吃,四处寻找活路,有当兵吃粮这样的好事,军户们应该踊跃报名才对,怎么会一个兵都招不来呢,这也太奇怪了吧? 暗中探查,很快弄清楚了,原来又是总兵官—姜让在暗中捣鬼。 知道秦锋要招兵,姜让就暗中通知了各处的卫指挥使、千户、百户……约束好手下军户,谁也不准去白城子当兵,否则就会遭到狠狠的报复。 军户们畏惧总兵—姜让的淫威,故而无人敢报名参军! …… “姓姜的,一肚子都是坏水,老子诅咒他断子绝孙、不得好死,死后喂狗,狗都不吃,吃了就拉稀,拉的还是臭黑稀!” “没错,姓姜的太缺德了,总是暗中下绊子,锋哥,你去找总督大人,狠狠告上一状,让总督大人收拾姓姜的。” …… 弄清原因之后,可把韩山君、董天豹等人气坏了,先是对着榆林城方向一阵破口大骂,问候了姜让的祖宗十八代,而后建议秦锋到三边总督府告状。 秦锋却摇了摇头,区区一点小事罢了,若是劳烦总督大人,那也显得自己太无能了,不就是玩阴谋诡计吗,看谁的段位更高! “耗子,你的口才最好了,明天去四处溜达溜达,而后这样……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锋哥,你真是高明,这次够姓姜的喝一壶了。” “山君、天豹,明天跟我一起去招兵,咱们这样……再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大人高明,咱们这次肯定满载而归!” …… 安排好之后,秦锋决定明天亲自去招兵,第一站,选择那个军堡比较好呢? 取出地图,略加研究,选了一个好地方:榆林左卫—征东千户所—八方堡。 选择这个地方,原因有二:一是路程比较近,距离白城子不足一百里,二是八方堡这个名字好,吉利! 天下大乱,龙蛇起陆,荡平八方,舍我其谁!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6.html 第五十七章招兵! 八方堡,始建于洪武四年,本有军户一百余户,男女老幼五百余人,之后不断的开枝散叶、生息繁衍,在弘治皇帝时期达到了顶峰,堡内人口超过了三千之数,乃是方圆百里内数一数二的大堡,出了名的人丁兴旺。 再之后,开始走下坡路了。 战乱、瘟疫、旱灾、蝗灾……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剥削,堡内的军户们死走逃亡,数量不断减少,到了崇祯二年,只剩下不足一千五百人了,而且还在继续减少中…… “当!——当当!” “议事喽,议事喽……大家都到土地庙议事喽!” 上午时分,八方堡内响起一阵清脆的铜锣声,随即军户们纷纷走出了家门,向堡内中心位置汇聚过来,这里有一座小土地庙,里面供奉着土地爷爷、土地奶奶。 庙前还有一座台子,大约有三丈长、两丈宽、四尺高,用大块青石修葺而成,打扫的很干净。 一名又高又瘦的中年男子站在青石台子上,穿着一件半旧的正六品武官服饰,正是八方堡百户—高兴安。 眼看军户们基本到齐了,高百户上前两步,开始大声讲话:“乡亲们,静一静,听本官讲几句,去年大旱,地里的庄稼收成不好,起码减产了一半,今年开春以来,又连着几个月不见一滴雨水,庄稼成片成片的旱死,今年的收成,怕是还不如去年;照这样下去,再过几个月,怕是家家户户断顿,要饿死人了……今天本官召集乡亲们过来,就是群策群力,想想用什么办法能渡过这次的灾荒!” …… “还有什么办法,就照老祖宗的规矩办呗。” “没错,照老祖宗的规矩办,堡内的余丁都当兵去,那样不仅能省下不少口粮,还能往家里赚银子呢!” …… 遇到了灾荒年,没有粮食吃了怎么办? 卖田、卖耕牛、卖家具、卖房子……家当全都卖完了,就带着妻子儿女一起出门逃荒,四处沿街乞讨,这是大多数老百姓的选择。 榆林地区则不同了,民风彪悍、强横好斗,一旦遇到了灾荒年,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当兵。 当兵多好啊,有军服穿、有军粮吃、有军饷拿,还可以上阵杀敌,用敌人的首级换银子,如果砍的特别多,还有机会加官进爵、封妻荫子、衣锦还乡,那该有多威风啊! “咱们到榆林城当兵吧,那里离家比较近,回来探亲容易一些!” “不好,我大哥就在榆林城当兵,隶属于总兵府麾下,他说当官的特别黑心,根本不拿士兵当人看,吃的饭里全是沙子,还经常克扣军饷,他当兵三年多了,连一两银子都没有寄回来,全让当官的贪污了。” “要不去宁夏镇吧,那边情况应该好一些!” “唉,天下乌鸦一般黑,如今这世道,就没有不喝兵血的官!” …… 正当军户们议论着,去那里当兵比较好的时候,一队骑手冲进了八方堡内,迅速来到了土地庙旁边。 为首一名英俊年轻人,看样子不到二十岁,坐骑一匹神骏的赤炭火龙驹,身上穿着正五品的守备官服饰,余者皆是亲兵。 出于对官员的畏惧,堡内的军户们纷纷向两旁闪退,百户—高兴安则跳下青石台子,快步来到近前,双手抱拳行礼:“八方堡百户—高兴安参加守备大人,不知大人尊姓大名?” “我是白城子守备官—秦锋!” “啊,您就是秦锋、秦大人!” 高兴安早就听人说过,榆林右卫—七杀堡中出了一位少年英雄。 先是在两狼山中,一枪击毙了沙匪二当家—格木尔,救下了薛家商队;而后深入大漠、巧施妙计,杀掉了恶名昭著的沙匪大当家—侯万金,还一举端了沙匪们的巢穴。 之后又在小校军场的擂台上,当众打败了榆林镇第一猛将—雷大鹏,而且是打败了两次……而后受三边总督—杨大人的赏识,被提拔成了白城子守备官。 如今在榆林地面上,提起秦锋的大名来,可谓是妇孺皆知,更有无数少年人视其为偶像、无数少女视其为梦中情郎,其中就包括自家的两个闺女,整天张口闭口的不离秦锋,连说梦话都是‘秦郎’,都快魔障了! 没想到,今年见到秦锋本尊了,看这小模样,比传说中的更年轻、更英俊啊! …… “不知守备大人,今日来到我们八方堡有何贵干?” “奉三边总督—杨大人之命,白城子正在组建一支新军,本官今日是来招兵的,不知贵堡的军户子弟当中,可有愿意报名从军者,有的话,只要被选中了,先发二两银子的安家费,以后好吃好喝、按月关饷,决不拖欠!” 说话间,秦锋挥了挥手,两名亲兵从马背上抬下一口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满是白花花的银子。 “银子,真的是银子!” “当兵就有二两银子的安家费,这位秦守备真是出手大方啊!” “出手大方的人,对手下肯定差不了,真想到秦守备大人麾下当兵,可惜……唉!” 看到整箱的银子,军户们瞬间骚动起来,不少人都起了参军的心思,可惜没有一个人敢过来报名的。 原来二十多天之前,榆林镇—总兵府私下传出话来,警告各堡的军户们,谁也不准到白城子守备官—秦锋麾下当兵,若敢违背,就报复其全家老小。 总兵—姜让是出了名的专横霸道、心狠手辣,军户们心中畏惧,故而没一个人敢报名参军。 眼看无人报名,秦锋开口道:“高百户,贵堡的小伙子不少,为何没人愿意报名参军呢?” “这个嘛……回守备大人的话,本地连续两年大旱,田里的庄稼旱死了无数,堡内的乡亲们正商议着、趁着今年夏闲的时候多挖几条大渠引水灌溉,这样就能抵抗旱灾了;挖渠的活太苦重了,若是小伙子们都去当兵了,留下一群老弱妇孺的,怕是三年五载也挖不成,所以才没人报名参军,还请守备大人见谅!” “嗯,连年旱灾,挖渠引水的事的确重要,既然如此,本官亦不强求了,走,咱们到别的军堡看看去。” “啊?” 挖渠引水,只是托词罢了,连鬼都糊弄不了,高百户原以为说出来之后,秦锋肯定大发雷霆,而后不依不饶,狠狠的收拾自己一顿。 自己也做好了被收拾的准备,没办法,一边是得罪守备大人,一边是得罪总兵大人,两相比较之下,自己只能得罪官职小的了。 没想到,秦锋一点未生气,反而调转马头准备离开了,这位守备大人如此好脾气吗? 高百户胡乱猜疑之际,又有几名骑手进了八方堡,看样子是秦锋带来的亲兵。 “参见大人!” “情况如何了?” “回大人的话,我们分别去了清水堡、安塞堡,两个地方的军户全都踊跃报名参军,争抢的十分厉害,还请大人前去选拔兵员。” “好,你们去告诉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凡是想要参军者,立刻到清水河边集合,本官在那里进行选拔,只要选拔上了,立刻发放二两银子的安家费,绝不食言。” “诺!” 几名亲兵答应一声,立刻调转马头,传达命令去了。 秦锋则带着其余亲兵,前往十五里外的清水河,准备在那里选拔兵员。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八方堡的军户们窃窃私语起来:“你们听见了没,附近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报名参军了,他们就不怕总兵府报复吗?” “哼,大灾之年,家家断顿,人都快要饿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横竖都是死,当个饱死鬼总比当个饿死鬼强吧!” “说的对,既然清水堡、安塞堡的人都不怕,咱们怕什么,咱们也报名参军去,只要选拔上了,就有二两银子的安家费,足够全家老小顶一阵子了!。” ……… 上古之时,蟹六跪而二螯,模样狰狞恐怖,故而无人敢吃。 可是某一天,一位勇敢的吃货站了出来,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吃螃蟹的人紧跟着出现了,这就是表率的力量。 同样道理,总兵—姜让在榆林镇横行霸道多年,军户们畏之如虎,谁也不敢得罪。 可当有人站出来,第一个摸了老虎屁股,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就会随之出现了。 “乡亲们,冷静、冷静,千万不要冲动……咱们看看再说,看看再说!” 得知附近两个军堡的军户们、已经踊跃报名参军了,八方堡的军户们顿时恐惧感大减,嚷嚷着也要去报名参军,却被百户—高兴安给阻拦住了。 在高兴安看来,这件事太过重大了,不能鲁莽行事,最好还是看看真假,而后再做定夺: 如果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真的报名参军了,那八方堡的人就跟着一起参军,有道是法不责众,事后就算总兵府知道了,也不可能找这么多人的麻烦。 相反的,如果秦锋在说谎,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根本没人参军,八方堡的人就同样不参军,以免做了出头鸟、遭到报复。 军户们认为有理,于是成群结队的前往清水河边,看看这件事到底是真是假……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7.html 第五十八章天威军! 清水河边,秦锋带领着一众亲兵们,已经布置好了招兵场地。 这次招兵,可不是来一个收一个,而是要精挑细选、务必选拔出最优秀的兵员才行,具体来说就是三项要求: 一是年龄,只招收十八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的青年人,而且是未婚者优先,没有老婆孩子,就少了后顾之忧,这样的士兵打起仗来更勇猛、更不怕死。 二是体格,身高要求在五尺三寸以上,身体健康、孔武有力,能扛着一百五十斤重的大麻袋,在一柱香时间内,行走三百步。 三是智力,头脑越灵活越好,要是能认识几个字就更好了,没有知识的军队是愚蠢的,有知识的军队才能战无不胜,这可是一位伟人说的。 如果三样都不达标,怎么办? 不要灰心,还有一个当兵的机会,那就是你得有一技之长! 比如说会爬树,比猴子还要灵活的,收下。 精通医术,能给士兵、战马治伤看病的,收下。 精通水性,能够畅游大江大河,在水下憋气很长时间的,收下。 …… 不仅收下,还要格外优待,因为这些有一技之长者,全都是当特种兵的好苗子,经过训练之后,可以发挥出巨大作用,有时更胜万马千军! 场地设置好了,却迟迟不见有人来报名参军,亲兵们不禁嘀咕起来:“大人,那些军户真的会来吗?” “呵呵,放心吧,他们肯定会来的。” “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们做好准备吧,一会儿来报名参军的人会特别多,有你们几个累的!” 秦锋话音刚落,就见到八方堡的军户们成群结队的出现了……紧接着,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也都出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 三处的军户们互相看看,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们,立刻争先恐后的跑了过来……“报名参军!” “大人,我们要报名参军!” “好,好,全都排好队,一个一个接受考核,只有考核合格的人,才能成为秦大人的兵!” …… 亲兵们立刻忙碌起来,对报名参军者进行考核,考核过关者,当场签字画押,而后领取安家银子,就算是入伍的新兵了……如此仅用了小半天时间,就招募了数百名合格的士兵。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猜到了吧……没错,秦锋又耍花招了,而且招数很简单: 第一步,先跑到八方堡,告诉堡内的军户们,附近的清水堡、安塞堡的军户们踊跃报名参军了。 第二步,再跑到清水堡,告诉堡内的军户们,附近的八方堡、安塞堡的军户们踊跃报名参军了 第三步,再跑到安塞堡,把之前的谎话又复述了一遍。 军户们畏惧总兵—姜让的淫威,故而不敢报名参军。 可当他们得知,其他两处军堡的人都报名了,顿时畏惧感大减,纷纷跑来查看情况。 结果就是,三堡的军户们全都来了,原来的假话也就变成真的了……而同样的小花招,在榆林镇很多地方都在上演着,于是招兵的事情一下子顺利起来。 长话短说。 十天不到,四千新兵就招募齐了,可新的麻烦又出现了。 连年大旱,粮食减产,军户们穷困潦倒,天天为了填饱肚子发愁,如今秦锋招兵,待遇极好,各堡的军户们蜂拥而来,都想吃军粮、领军饷,好养活一家老小。 可有的军堡位置偏僻,军户们得知消息晚了,待到赶来之时,四千名额已经招满了。 可是后来的军户子弟们,都聚集在招兵地点,苦苦哀求、不肯离开,有人甚至下跪磕头,只求补一个名字。 怎么办? 现在多招一个士兵,就等于多拯救一家人活命。 可是多招一个士兵,就得多消耗一份粮饷。 两难之间,秦锋一咬牙、一跺脚,以‘白城子过于破旧,需要进行大规模修复’为名,又招募了三千多名民夫,说是民夫,其实就是新兵,和之前招募的四千人一起,全都带回了白城子。 白城子原有驻军五百多人,韩山君手下有四百多人,如今又招了七千多人,三者加在一起,整整有八千人,超出了编制名额一倍。 多招了四千士兵,秦锋就不怕上司怪罪吗? 不怕! 一则,白城子距离榆林城数百里,前者这边做点什么,后者那边根本就不知情;退一步说,就算总兵府派人来检查士兵人数,秦锋也有办法瞒天过海,将多出的四千人藏起来。 二则,如今大明朝的军队中,实际士兵人数和编制上的人数,就没有能对上的,全都在谎报。 不同的是,别处都是编制上人多,实际上人少,当官的好吃空额、贪污军饷,秦锋这里截然相反,编制上人少,实际上人多。 横竖大家都对不上数,那就谁也别挑谁的毛病了。 …… 接下来,就是对新兵们进行整编和训练了,这又是一个难题。 要知道,大明朝的营募兵根本没有统一的编制,如何编练军队,如何指挥作战,全凭主将自己的喜好决定。 比如大名鼎鼎的戚家军,实行的是队、哨、官、总、营的编制, 如今大明最精锐的关宁铁骑,实行的是伍、队、哨、司、营的编制。 …… 于是乎,秦锋冥思苦想了几天,根据现在的兵员素质、武器装备、实战情况,创造出了一种最适合这个时代的军队编制: 十六个士兵为一队,内设正、副队长各一人,兵种上面:火枪手四人、弓箭手两人、牌刀手四人、长枪手六人。 打仗的时候,牌刀手在前,负责抵挡敌人的进攻,火枪手在后,负责射杀敌人,弓箭手跟在火枪手后面射击,以弥补火绳枪射速不足的问题,长枪手负责护住左右两翼,刺杀冲过来的敌人。 如此一来,十六个人互相配合,可攻可守、可进可退,能将战斗力发挥到最大! 四队为一排,另设正、副排长各一人。 四排为一哨,另设正、副哨长各一人。 四哨为一营,再加上配属的火头兵、勤务兵、医疗兵、传令兵、游骑兵、马夫……全营共计一千三百五十人,设正、副营长各一人。 营长,亦称‘千总’,正六品。 共计编了四个步兵营。 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要想带出好兵来,首先要有智勇双全的军官。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秦锋做出了以下的人事安排: 韩山君,性格刚烈、武艺高强,又当过沙匪的三当家,有相当不错的指挥能力,负责统领第一营。 董天豹,敢打敢拼、忠诚可靠,经过秦锋的一番调教,已经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了,负责统领第二营。 项玄武,人虽然看着其貌不扬的,实则有一身真本领,而且身经百战、经验丰富,负责统领第三营。 至于第四步兵营,还没有合适的带兵人选,暂且由秦锋亲自统领。 骑兵一营:因为缺少马匹,以及精通骑战的军官,这个骑兵营暂时只有一个架子,人员、马匹再行慢慢补充。 除了四个步兵营、一个骑兵营,又编成一个辎重营,负责运输军械粮草,保证后勤供应,由耗子负责统领。 耗子胆子太小、武艺稀松,不是冲锋陷阵的材料,不过管管后勤还是没问题的。 另有工兵一哨,负责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修筑壁垒等任务。 特种兵一哨,由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士兵组成,执行特殊任务。 还有亲兵一哨,是从八千士兵当中选拔出来的精锐,个个武艺高强,专门护卫秦锋安全。 本来还想再编一营炮兵的,因为缺少火炮,以及这方面的人才,只能以后再说了。 全部人马合称为一标,由秦锋全权负责,还给这支人马起了一个又威风、又霸气的名义——天威军! 天恩如海,天威如狱,敢有抗拒天威者,必死无疑! …… 榆林城—总兵府—大堂内。 啪……啪……啪。 混账,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秦锋,老夫与你势不两立,有你没我! 得知秦锋招募齐了士兵,正式组建‘天威军’消息,总兵—姜让火冒三丈,连摔了十几个茶杯,而后像头拉磨的老驴一样,在大堂里来回转圈子,思考对策。 怎么办,报复那些不听话的军户们吗? 不敢下手啊。 报名参军的人太多了,他们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加在一起,起码有好几万人,而且遍布榆林镇各个军堡。 自己的权势再大,也不敢一次得罪这么多人啊,万一逼的军户们造了反,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这就叫法不责众。 另外吗,秦锋是三边总督—杨鹤的心腹爱将,真把事情弄大了,秦锋告上一状,总督—杨鹤亲自过问此事,会引来很大麻烦。 没办法,只能是暗气暗憋,以后再慢慢想办法吧。 总兵—姜让这边忍了! …… 另一边,秦锋日夜忙碌,操练自己的八千子弟兵!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8.html 第五十九章练兵!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 …… “第一套军体拳,分解动作,准备格斗: 第一式弓步冲拳—吼! 第二式穿喉弹踢—吼! 第三式马步横打—吼! ……” 白城子东门外,新建成的校军场中,数千名士兵列队整齐,正在秦锋的带领下练习军体拳。 军体拳共有三套,由格斗、摔打、夺刀、夺枪、袭击……诸多动作组成,步稳势烈、动作刚劲,非常适用于近身战。 练完了军体拳,士兵们又开始进行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战术动作训练……一时间,校军场内尘土飞扬,各种口号声直冲云霄! 看着刻苦训练的士兵们,秦锋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又抬头望向半空中,金雕—闪电正在展翅翱翔、还不断做出各种动作。 这些动作大有含义,包括了方向、人数、移动速度、距离远近……等诸多信息。 不客气的说,有了金雕—闪电,就等于有了一双千里眼,以后打起仗来,秦锋就可以处处料敌于先,立于不败之地了,嘿嘿! 又看了一会儿,让董天豹、韩山君继续带领士兵们训练,秦锋则骑着火龙驹回到了城内。 “叮当……叮当!” 城内东北角上新建起了一座兵器局,里面有很多工匠,一个个挥汗如雨,正忙着打造各种兵器,叮当声不绝于耳。 组建一支精锐之师,不仅士兵们要刻苦训练,武器装备同样重要! 因此上,秦锋致书三边总督—杨鹤,从固原、西安、凤翔几处兵仗局中,抽调了一批经验丰富的工匠,自己又用重金招募了一批工匠,共计四百多人,组成了一个兵器局,专门给将士们打造兵器、铠甲。 而负责统领这个兵器局的,正是以前的老邻居—胡老汉! 胡老汉本是西安—兵仗局中有名的大工匠,手艺精湛,善于打造多种兵器,就连火炮都会铸造,因为性格耿直得罪了上司,才被发配到七杀堡的。 秦锋上次回七杀堡接晋玉娘,顺便把胡老汉也请来了,让他发挥特长,负责打造武器。 胡老汉手持重锤,正在火炉边打造一柄长刀,看到秦锋来了,立刻放下了锤子,单膝下跪行礼:“小的参加守备大人!” “胡伯伯快快请起,以后见了我,不必行此大礼,太见外了!” “您现在可是守备大人了,老汉岂敢无礼呢!” “胡伯伯,我的铠甲打造好了吗?” “已经打造好了,正准备请您过目呢!” …… 说话间,胡老汉让人抬过来一口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套全新的金漆山文甲,由头盔、护肩、护心镜、护臂、护腹……共计二十多个部件组成,形成了从上到下的整体防护。 而且是真材实料,防护性极强,八十步距离上可以挡住强弓硬弩的射击,近身厮杀之时,可以挡住普通刀剑的劈砍而不破,称之为‘宝铠’亦不为过。 在几名亲兵帮助下,秦锋穿上了这套金漆山文甲,对着一面铜镜子照了照,又举手抬足试了试,不仅威武美观,大小还特别合适,不愧是量身制作的铠甲! 美中不足的是,这种金漆山文甲的制作程序太复杂了,极为费时费力,造价更是高达七八百两银子,只有高层军官才穿戴的起。 普通军官,只能选择次一级的铁扎甲、锁子甲,至于普通士兵,一律装备棉甲! 将上好的棉花打湿之后,拍打成很薄的棉片,再将多张棉片挤压成厚实的棉垫,两层棉垫之间放入铁片,内外皆以铜钉固定……这样制造出来的棉甲,份量轻、防御强、性价比高,还有极佳的保暖效果呢! 如今是小冰河时期,天气寒冷的厉害,士兵们穿着棉甲作战,就等于穿了一件棉大衣,相当实用。 如今大明、蒙古、女真的军队当中,都装备着大量的棉甲,不客气的说,棉甲就是这个时代的主流铠甲! 根据秦锋的设计,天威军的棉甲以纯黑色为主,再根据兵种不同,搭配上不同的辅助色: 火枪兵——黑、红两色! 弓箭手——黑、白两色! 牌刀手——黑、蓝两色! 长枪手——黑、紫两色! 救护兵——黑、绿两色! …… 如此一来,只要看一眼铠甲颜色,就能知道士兵的种类了,不仅方便将领们指挥做战,还有利于不同兵种的集结、互相配合。 “胡伯伯,八千套棉甲,还有与之搭配的刀枪、盾牌、弓箭、火绳枪……需要多久才能打造好?” “回守备大人的话,如果铜铁、布匹、棉花、筋角……各种材料充足,老汉们再日夜赶工一下,三个月左右就能全部打造出来了,如果材料不够的话,那就不好说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胡老汉一句话,说出了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严重缺乏材料,更准确的说是严重缺银子。 兵器局的人统计过:一把钢刀,造价二两银子! 一张角弓,造价三两银子! 一套棉甲,造价是八两银子! …… 最贵的是火绳枪,一支造价高达五十五两银子,而且费时费力,光钻出一根合格的枪管,就需要一名工匠忙碌大半个月时间。 正因如此,火绳枪传入大明几十年了,却迟迟无法大量装备军队,如今军队中装备的都是射程近、精度低、极不靠谱的火铳。 秦锋不想让自己的士兵们、拿着便宜货上战场,那样无异于草菅人命,可要想装备精良武器,就需要大量的银子! 来白城子上任之前,三边总督—杨鹤批了一万两银子的军饷,作为组建新军之用。 又‘分赃’了几万两银子。 如果是正常开销,这些银子足够用半年以上的,可惜秦锋太能造了,这才两个多月时间,就把银子花的差不多了。 八千名士兵,一人二两银子的安家费,共计是一万六千银子。 军饷方面,如今最精锐的辽东铁骑,一个月是一两半银子,一年是十八两银子。 天威军的士兵,一个月是二两银子,比辽东铁骑多了四分之一,而且按时发放、决不拖欠,发的还都是上品雪花银,而不是那种坑人的杂色银。 如此下来,军饷一项,每个月要一万六千两银子。 再说伙食,辽东兵是一天两顿,稀饭多、干饭少,基本处于半饱状态,一个月难吃一次肉,半年难喝一次酒。 天威军的士兵,一天三顿,顿顿管饱,十天吃一次肉,一个月喝一次酒,逢年过节还有加餐。 …… 再加上修葺城墙、修校军场、盖新营房、打造兵器、购买战马……那几万两银子已经花的差不多了。 怎么办? 降低一下士兵们的待遇,以后不管饱、不吃肉、不用好武器了? 秦锋打死都不愿意! 要知道,强大的军队,都是用银子堆出来的,舍不得花银子,就无法打造出一支虎狼之师! 虎狼,就得大口吃肉、大口喝血……如果吃青草,那就变成小羊羔了。 再跟上面要点军饷? 如今总督—杨鹤正在实行招抚政策,到处都需要钱,一文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如果自己伸手要军饷,就等于从饥民们的嘴里扣粮食……秦锋干不出这种事!! 找薛家借一点? 以双方的关系,只要秦锋开开口,借个十万八万的不成问题,可靠着借银子过日子,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啊! 怎么办? 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 当天晚上,秦锋找来了韩山君。 “参见守备大人!” “呵呵,韩大哥不必客气,坐下说话!” “诺!” “韩大哥,你以前做三当家的时候,经常带人到山西去,对那边的情况一定很熟悉,现在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辛苦一趟了。” “请大人吩咐,卑职一定尽心竭力!” “是这样,咱们缺银子了,我准备着……” 秦锋压低了声音,讲述着自己的计划。 如今辽东战事吃紧,女真人需要的大量的军需物资,其中相当多一部分是由八大晋商走私过去的。 大量的军需物资,与其让那些汉奸拿来资助敌人,还不如自己借过来用一用呢! 秦锋的计划就是,让韩山君带上几个人去山西一带踩踩盘子,摸清八大晋商的走私路线,而后自己带上一营人马半路截杀,将那些军需用品抢过来。 如此一来,既解决了天威军的装备问题,又教训了那些汉奸败类,又截断了女真人的军需供应,可谓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另一边,韩山君听完之后,惊的是目瞪口呆。 没想到,秦锋如此胆大包天,竟然敢打八大晋商的主意,真是……真是太让人佩服了。 “回大人的话,让卑职去踩踩盘子没有问题,可是白城子距离山西太远了,等卑职摸清了情况,再派人回来送信,往返起码一个多月时间,那个时候,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早就走远了,想半路劫杀恐怕也来不及了吧?” “放心吧,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到了,咱们可以用野营拉练的名义,带领一个营的士兵到东胜城旧址去,那里紧邻黄河,过河就是山西了;你把金雕—闪电带上,一旦摸清了情况,就让它回来送信,以金雕的飞行速度,几个时辰就能将信带回来,而后我立刻带人渡过黄河,日夜兼程,追上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再来个一锅端,嘿嘿!” “大人真是神机妙算,卑职佩服的五体投地,哈哈!” …… 接下来,二人商议了一下具体行动步骤,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了,第二天开始行动。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69.html 第六十章东胜城旧址! 崇祯二年—十月初六,秦锋以‘野营拉练’为名,带着耗子、韩山君以及天威军第一营离开了白城子,由荒野小路向东进发…… 第一营的士兵当中,有不少是由沙匪改编过来的,杀过人、见过血,还具有丰富的抢劫经验,最适合执行这次的任务了。 八天之后,一行人来到了东胜城。 更准确的说,是来到了已经被遗弃了二百多年的东胜城,如今只剩下几面残破的城墙,里面长满了半人多高的荒草,连一户居民都没有的。 东胜城为何被遗弃了呢? 说来话长! 洪武二十五年,明太祖—朱元璋亲自下旨:从山西境内大规模的籍民签军,而后在黄河西岸、河套草原的南端设置了东胜卫,并修筑了一座东胜城。 之后又在周围设置了玉林、云川、镇虏、宣德……几个卫所,不断迁移军户,修筑城池。 老朱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经营河套草原,将这片沃土完全融入大明版图之中! 可惜这个计划还没有完成,老朱就龙御归天了。 接下来,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赶走了侄子—建文帝,自己当了大明天子,而后放弃南京、迁都北京,来了一个天子守国门! 问题是,靖难之役打了四年,河北一带是主战场,饱受战火摧残,百姓们死走逃亡,没剩下多少人口了。 如今迁都北京,周围却没有多少人口,不利于国家发展,怎么办呢? 于是朱棣下旨,放弃了河套地区的东胜、玉林、云川、镇虏……几个卫所,全部内迁到了北京附近,以充实京畿地区的兵力、人口。 至于经营河套草原的事情,因为兵力、人口严重不足,只能暂且放下了。 永乐二十二年,朱棣驾崩于北征途中,之后的洪熙、宣德、正统几位皇帝倒是想过重新经营河套草原,可惜为时已晚了。 经过数十年修养,蒙古人重新强大起来,不断向大明发动进攻,尤其是土木堡一役,大明最精锐的三大营全军覆灭,连正统皇帝—朱祁镇都成了俘虏,从此只能采取守势,再也无力经营河套草原了。 黄河岸边上,只留下一座东胜城,任凭风吹雨打,逐渐变成了一片废墟! …… 到达东胜城的第二天,韩山君带着十名士兵,化妆成普通客商,东渡黄河、到山西一带踩盘子去了。 金雕—闪电随同前往! 秦锋则带领大队人马留在了东胜城,一边等待韩山君的消息,一边干起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就是查看东胜城周围的地形,考虑如何重新筑城、开垦荒地、引水灌溉……以及如何防御敌人的进攻! 作为一名穿越者,秦锋深深的知道,如今正处于小冰河时期,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西北一带的旱灾不会消失,反而会越来越严重,湖广、河南、山西、山东……乃至整个天下都会受到波及,粮食严重减产。 那个时候,饥民就不是几百万了,而是数以千万计! 如此众多的饥民,根本就救济不过来,会饿死很多很多人,会引发更大规模的民变,直到将大明王朝给彻底毁灭掉! 有办法改变这一切吗? 有的,一是种植高产耐旱的新农作物、多产粮食,二是移民、开垦! 将中原内地的饥民们,迁移到一个土地肥沃、水源充足,空间足够大,人口又非常少的地方,而后开垦荒地、生产粮食,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 环顾大明周围,只有一个地方符合这些条件,那就是河套草原。 常言道:黄河百害,唯利一套! 河套草原的面积足够大,而且水草丰美、宜耕宜牧,如果全面开发出来,安置一千万人口决不成问题。 秦锋的计划是,等到自己的力量足够强大之时,就重建东胜城,而后以此为踏板,一点点的收复河套草原,进而实现移民大计! 如此,黎民受益,功德无量! …… 秦锋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借点钱用用。 有人问了,东胜城周围一片废墟,连个人影子都没有,能跟谁去借钱呢,难道跟鬼借吗? 没错,就是跟鬼借钱! 当初为了消灭沙匪,秦锋用发现古墓群的事情、欺骗过大当家—侯万金,并趁其不备杀了他。 其实呢,秦锋没有说谎,毛乌素沙漠东边就是东胜城,这里真的有古墓群,是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匈奴大贵族的古墓群。 匈奴,曾经是北方草原上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而且在秦末、汉末、晋末的时候,多次出兵南下,占据了水草丰美的河套地区,而后留下了无数故事、无数古墓、以及无数陪葬品。 那些价值连城的陪葬品,一直在地下沉睡着。 直到二十世纪末期,一个牧羊人无意中捡到了一顶匈奴王冠,引起了考古界的注意,经过一番仔细的探查,结果在东胜城遗址附近、找到了匈奴大贵族的古墓群,里面出土了大量金银财宝。 这条引起巨大轰动的新闻,秦锋恰好看到过,这才有了‘找死人借钱’的想法,说白了,就是盗墓! 盗墓这种事,有损阴德! 可为了天下大计,为了给无数百姓闯出一条活路来,就是有损阴德的事也只能干了。 再说了,匈奴是汉族的敌人,挖敌人的坟墓,良心上过得去。 “耗子,过来!” “锋哥,有什么吩咐?” “该你大显身手了,立刻带上十几个人,拿着洛阳铲都周围给我好好的探查一遍,一定要找出来。” “锋哥,找什么?” “古墓!” 啊! 耗子有点傻眼了,东胜城周围都是平坦的草原,没有封土、没有墓碑、没有古迹……咋看都不像是有古墓的样子。 不过他知道,秦锋从来不说空话,肯定是有把握的,既然如此,那就找一找吧! 于是乎,耗子带上十几名士兵,扛着洛阳铲出发了,四处探查,寻找古墓的踪迹。 …… 三天之后,耗子带着满身泥土,兴冲冲的回来了:“锋哥,你真是神了,说的一点不错……古墓、好多古墓,我们找到了!” “哦,找到了,在那里?” “东北三十五里,一块草地下面!” “好,看看去!” 在耗子的引领下,秦锋带着大队人马一路急行,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大片草地,非常茂盛,还生长着很多小树,高不足一丈,枝繁叶茂,挂着一串串沉甸甸的紫红色果子,让人看着非常有食欲。 有几名嘴馋的士兵,就要摘食那些果子,立刻让秦锋给大声喝止住了,同时命令所有人,谁也不准靠近那些小树,更加不准摘食上面的果子。 别人不认识,秦锋却认识,这种小树叫做马桑树,又名‘千年红’,看似非常漂亮,实则暗含剧毒,人一旦吃了它的果实,就会恶心、呕吐,头晕、腹泻……甚至是死亡。 这种植物比较耐干旱,分布在西北地区,数量不多,故而认识它的人很少,没想到东胜城附近竟然有这么大一片! 再说草地,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异样,可是用洛阳铲打下去,带上来的泥土却有夯筑的痕迹,说明下面有古墓,而且规格不小、数量颇多,已经探明的就有二十多座,而周围的草地下面肯定还有更多的古墓。 没错了,就是这里,一千多年前的匈奴古墓群! 匈奴是游牧民族,本来实行天葬的,就是人死之后,将尸体放置在荒野中让野狼、鹰隼来‘消灭’干净。 之后匈奴人不断南下,在与汉民族征战厮杀的同时,也学习了不少汉家文化,尤其是一些大单于、大贵族,开始了修墓、土葬! 与汉族的土葬不同,匈奴大贵族下葬之后,不建封土、不立墓碑、不留痕迹,还会驱赶万马踩踏,踏成一片平地,待其长出茂盛的青草,就和周围的环境完全融为一体了,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有坟墓。 不留痕迹,后人又如何祭祀祖先呢? 匈奴人有办法,他们会找来一对母子骆驼,而后将小骆驼杀掉,埋在坟墓旁边。 需要祭祀祖先之时,就将母骆驼牵到这片草原上来,任其自由行走,如果母骆驼突然停下,跪在地上不断发出哀鸣声,那就是坟墓的所在地了。 这种秘葬之法,如今的蒙古人依旧在使用,草原上有一首民歌《孤独的小骆驼羔》,就是这种事情的体现了。 “耗子,这些古墓好挖吗?” “放心吧,我试探过了,好挖的很,就是外行人来了都能把这些古墓挖开!” 匈奴人虽然学会了土葬,却没有学到汉家精湛的防盗技术,暗箭、翻板、流沙、断龙石……一概没有。 于是乎,耗子指挥着士兵们,就准备对其中一座古墓下手,却被秦锋给拦住了,而后给他来了个约法三章: 第一,盗墓可以,不准破坏古墓的整体结构,不准动棺椁、更不准亵渎死者的尸体。 第二,只取陪葬品中的金银珠宝,其余的陶瓷、古画、铁器、铜器……一律不准动! 第三,取完金银珠宝之后,将盗洞重新封堵起来,从而保护里面的东西。 秦锋的意思很清楚,不能把事情做绝了,得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点东西考古之用。 这就有点难办了,又要取出金银珠宝,又不能破坏墓体,怎么办呢? “嗯,有了!” 不亏是盗墓世家出身,水平相当的高,耗子略加思索,顿时想出一个好主意——鹞子翻身法!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0.html 第六十一章匈奴古墓! 鹞子翻身,乃是盗墓的一种方法! 第一步:先探明陵墓的大小、方位、深度,而后判断出中心墓室的准确位置。 第二步,在陵墓旁边数丈位置,向下打一个可以容人进出的洞穴,要比墓室底部深一丈左右,而后横着打洞,直接通到中心墓室底下。 第三步,向上打洞,进入中心墓室,取出里面的陪葬品,而后重新填埋好盗洞,不留痕迹。 …… 如此一来,既能得到陵墓中陪葬的金银珠宝,又不会破坏陵墓的支撑墙壁、以及内部结构,从而保证陵墓不会倒塌、不损害墓主人的尸体,算是一种比较文明的盗墓方式了。 话又说回来了,‘鹞子翻身’这种方法固然高明,可对盗墓者的技术要求特别高,如果眼力不行,判断位置失误,进而打歪了盗洞,轻则盗墓失败,重则导致陵墓坍塌,会将盗墓者埋在里面。 耗子作为盗墓世家传人,技术方面相当不错,就是经验欠缺了一点,好在有神器—洛阳铲的帮助,自信可以使用‘鹞子翻身法’,拿下这些匈奴古墓! 计划已定,开始行动。 作为盗墓世家子弟,耗子还是挺讲究的,没有急着盗墓取宝,而是按照这一行的规矩先祭拜祖师爷! 盗墓贼还有祖师爷? 当然有了,因为盗墓风格不同,盗墓届分为发丘、卸岭、搬山、摸金四大门派,各有各的祖师爷,而且都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人物: 第一位是伍子胥,春秋时期-楚国人,因为全家老小三百余口被昏君—楚平王杀害,于是逃到了吴国,并成为了吴国大将,而后率领吴军一举攻陷楚国都城,掘了仇人—楚平王的陵墓,鞭尸三百、以泄怒火——因为手段酷烈,被尊为发丘一脉的祖师爷! 第二位是项羽,推翻暴秦之后,项羽带领数十万将士挖掘骊山—始皇帝的陵墓,虽然没有挖开主墓,却挖开了不少陪葬墓,取得大量金银财宝——因为手段强横,成了搬山一脉的祖师爷! 第三位是董卓,曾经命人挖掘东汉十二皇陵,以及大量后宫嫔妃的陵墓,其盗墓手段极为残暴,以至棺椁尽毁、尸骨遍地,其状惨不忍睹——于是成了卸岭一脉祖师爷! 第四位是曹操,为了筹措军费,专门组建了一支盗墓部队,号称‘摸金校尉’,四处摸金取宝——于是成了摸金一脉的祖师爷! 耗子的祖上就是摸金校尉出身,这一脉的规矩是:不动平民百姓的坟墓,只对帝王将相的大墓下手,而且只取财物,不毁尸、不毁墓、不损风水,保持了对已故之人一定范围内的尊重。 书归正传。 只见耗子从脖子上取下一根挂坠,上面是一枚古旧的穿山甲的爪子,锋利尖锐,镶嵌黄铜,这是耗子祖上传下来的、大名鼎鼎的摸金符! 摸金符是摸金一脉的信物,一符在手,鬼神皆避! 接下来,耗子将摸金符放在一块石头上,杀了一只大公鸡,将鸡血洒在了地上,而后非常虔诚的上香、叩首、祷告:“祖师爷在上,弟子有礼了,今日江湖救急、下墓摸金,还请祖师爷多多关照:一保安全不塌窑、二保有货不空膛、三保亡者不怪罪!” …… 祭祀结束之后,耗子将摸金符收了起来,而后带领一众士兵开始干活,目标是古墓群中最大的一座,先用洛阳铲测好了大小、方位、深度,而后选好了位置,开始向下打洞。 随着泥土不断挖出,一个直径六尺的圆洞出现了,深度挖够了之后,又开始横向挖掘,之后再向上挖掘…… “通了,挖通了!” “别急着进去,里面封闭多年,肯定有瘴气,先通一会儿风!” “诺!” 一个多时辰之后,盗洞非常顺利的打通了,位置准确无误,耗子等人却没有急着进去。 而是通了一会儿风,又弄来了几只大野鹅放了进去,野鹅在里面嘎嘎乱叫……确定没有任何危险了,耗子这才带人进入了墓室,随即里面的陪葬品一件件送了出来: 黄金项圈、黄金串珠、黄金锁链、黄金权杖……其中最精美的是一顶黄金王冠,冠顶上站立着一只金雕,展翅翱翔,威武霸气,周围则镶嵌着五色宝石,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以黄金权杖、王冠做为陪葬品,看来这座古墓的主人就算不是匈奴大单于,也是一个部落的大王,而且相当富有。 很快的,古墓中的金银珠宝全都取出来了,整整装了八大箱子,其余陪葬品则留在了墓中,棺椁更是未动丝毫。 待耗子等人出了古墓,将挖出来的泥土全都填充回了盗洞中,压的严严实实,又在地面上撒了草籽、浇了水。 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重新长出茂盛的野草,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不留任何痕迹。 接下来,第二座、第三座、第四座…… 十天时间,共计盗了十八座匈奴古墓,得到了六十二箱金银珠宝,其价值难以估算。 因为这些不仅是金银珠宝,更是拥有一千多年历史的古董,其价值远远超过了金银珠宝本身的价值……若是遇到了识货的大富翁,随便取出其中一件来,就能卖几千、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两银子。 这么大一笔财富,自然要谨慎保存了,秦锋下令,贴上封条,装在骆驼背上,让耗子带领五百名士兵保护着,连夜返回白城去了,而后妥善的保管起来。 …… 就在耗子带人离开的第三天,金雕—闪电飞回来了,腿上绑着一封密信,上面是韩山君一行人探查出的消息: 几天之前,八大晋商组织了一支走私队伍,从大同府出发,一路向北出了杀胡口,再折而向东,进入了蒙古大戈壁滩……前往女真人控制的辽东地区进行交易。 这支队伍极为庞大,共有骆驼两千多峰,护卫八百余人,皆是骁勇强悍之士,而且配备了包括火铳在内的大量武器,战斗力更胜一般的边军部队,带队的是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一位公子。 鉴于这支走私队伍过于强悍了,是否按照原计划在半路上劫杀,韩山君希望秦锋好好考虑一下。 的确,事关重大,是得好好考虑一下! 秦锋带了一营人马来到东胜城,其中一部分护送盗墓得来的金银珠宝返回白城子了,还剩下八百多人,而这八百多人,并非人人能用。 其中真正能用的,是那四百多名由沙匪改编的士兵,杀过人、见过血、胆量大,抢劫多年,经验丰富,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 余者都是新兵,没经历过什么风浪,带着他们盗墓可以,用来抢劫就不行了。 怎么办? 带领着四百多人,长途跋涉数百里,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劫杀一支战斗力极强的有八百多人的队伍,这件事未免太冒险了。 而且挖掘匈奴古墓,得到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已经解决了天威军粮饷不足的问题,如此一来,还有必要冒险吗? 是不是该放弃原来的计划? …… 秦锋反复权衡利弊,最终做出决定——原计划不变,那怕冒着巨大风险,也要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 人生在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好好的计算一下,不仅会算小账,还要会算大账! 算小账的话,这次行动太危险了,应该取消计划。 可是算大账的话,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 如今辽东一带战事频繁,天聪汗—皇太极率领女真大军猛攻关、宁、锦防线,大有破关而入,直捣北京城之势。 为了抵御女真大军的进攻,崇祯皇帝重新启用了被弹劾回乡的袁崇焕,任命他为蓟辽总督,赐尚方宝剑,全权负责辽东战事。 打仗,是要花钱的。 如今辽东的军费开支,一年就高达六百多万两银子,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为了填这个无底洞,崇祯皇帝拼命的四处划拉银子,甚至拿出了自己的私房钱,可是依旧不够用,只好增加田赋,跟老百姓们要银子,这才引起了西北民变。 …… 如果让八大晋商将军需物资走私到辽东,女真大军的实力就会进一步增强,攻势也会随之增强,为了抵御进攻,大明朝廷就得加固关宁锦防线,增加兵力、增加军费……大批的银子从那里来? 如今东林党把持朝政,肯定不会增加商税的,那就只能增加田赋,继续跟老百姓要银子,逼迫更多的饥民造反! 相反的,如果劫了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削弱女真大军的实力,辽东战场的情况就会缓和一点点,军费开支降下来一点点,田赋也就能少收一点点了。 别小看这一点点,那可能是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饥民的性命,因此上,秦锋才非要冒险行动不可。 话又说回来了,敌强我弱、不宜硬拼,得想一个万全之策,还得找到一个合适下手的地点,想到这里,秦锋取出一份地图,仔细查看起来…… 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出杀胡口,再折而向东,那里是蒙古大戈壁滩的南端,人烟稀少,干旱少雨。 走私队伍有八百多人,两千多峰骆驼,行走在大戈壁滩上,肯定需要补充饮水,那就必须路过这个地方——奄遏下海子,一个非常适合下手的地方。 想到这里,秦锋立刻写了一封书信,由金雕-闪电带回去,告诉韩山君等人前往奄遏下海子,与自己在那里汇合,一起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 而后命令四百新兵留守东胜城,其余四百多名老兵,脱下军服、换上常服,各带一峰骆驼,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 过河之后,没有急着出发,而是从当地人手中,买了两百多只大肥羊,全都捆绑起来,放在了骆驼背上,这才启程出发……白天休息,夜晚赶路,以最快速度前往奄遏下海子……一场激烈的厮杀,即将在那里爆发!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1.html 第六十二章走私商队! 万里无云,艳阳高照! 蒙古大戈壁滩上,一支商队正顶着炎炎烈日行进着,队伍的规模极大,足有八百多名伙计,每个伙计配备三头骆驼,一头用来骑乘,两头负责驮货,货囊全都鼓鼓囊囊的。 伙计们都携带武器,刀剑、弓弩、长矛、火铳一应俱全,装备之精良程度,更胜一般的大明边军! 奇怪的是,这支商队没有插认旗,也没有任何标志。 而且在行进过程中,还不时派出游骑到四周侦查情况,稍有一点风吹草动,立刻进行戒备,如此小心翼翼的样子,不像是在防贼,反倒像是在做贼! 没错,就是做贼! 原来这支庞大的商队,正是八大晋商派出的走私队伍! 如今辽东一带战事激烈,女真大军急需要物资补充,于是派人联系了八大晋商,愿意出高价购买粮食、铜铁、布匹、棉花、药品……各种军需物资。 本着只要有银子赚,连亲爹亲妈都能出卖的原则,八大晋商立刻答应了女真人的要求,而后组织了一支走私商队,携带大批物资出了杀胡口,前往辽东进行交易。 大明律法明文规定:严禁粮食、铜铁、棉花……之类的军需物资出关,违者以通敌之罪论处,满门抄斩! 现如今,八大晋商大规模的走私货物出关,难道山西一带的边关守军就不管吗? 的确不管! 因为八大晋商用白花花的银子开路,早就将山西一带的边关守军收买了,甚至有一些守军将领,就是八大晋商的家族子弟在担任,自然是顺顺当当,一路畅行无阻了。 难道说,就没有铁面无私,不肯接受贿赂的将领吗? 有! 可惜这样的将领,不是莫名其妙的丢了官职,就是莫名其妙的丢了性命。 如今山西地面上,八大晋商几乎可以一手遮天! …… “前面到那里了?” “回禀十三公子,再往前走二十里左右,就是奄遏下海子,咱们可以在那里补充饮水,好好休息一下,洗洗身上的尘土!” “好,吃了十几天的沙子,总算是要见到水了,告诉伙计们加速前进,今天就在奄遏下海子边上宿营了。” “诺!” 带领这支队伍的,是一位二十出头的紫袍青年人,身材修长、相貌英俊、目光灵敏,一看就是个机警之人。 商队的伙计们都尊称青年人为十三公子,因为他叫范人雄,是介休—范家的第十三子,与九公子—范人杰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这次走私的货物数量极多,价值数十万两白银,还有几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为了安全起见,本来是准备让能力最强的九公子—范人杰负责带队的。 可最近一段时间,有小道消息传来,说是绥德—薛家联络了一伙秦商,正准备着开钱庄、印银票,进而汇通天下! 得知消息,八大晋商震惊不已,商议一番之后,认为必须抢在秦商们的前面将钱庄、银票弄出来,抢占先机,而这件事情由九公子—范人杰全权负责,如今正在紧张筹划之中。 范人杰忙的分不开身,这才让亲弟弟—范人雄负责带队,前往辽东与女真人交易。 范人雄知道这次走私的货物非常重要,故而一路上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出现意外。 好在出来十多天了,一切平安无事! …… 队伍前进了二十余里,眼前果然出现了一大片湖水,正是大戈壁滩上非常重要的水源之一奄遏下海子! 海子,蒙古语中意为湖泊。 “水,好清凉的湖水啊,这下可以喝个够,再洗洗身上的尘土了,咦,这里有一块带字的白木桩子,上面写的什么?” “别过去,大家不要过去,谁也不准喝这里的湖水,有毒!” …… 队伍在戈壁滩上行走了十几天,太阳暴晒、风沙狂吹,伙计们一个个全都变成了土猴子,而且口干舌燥的厉害。 如今见到了湖水,立刻欢呼着冲了过去,准备好好舒服一下,那知到了湖边之后,发现每隔一段距离,地上就插着一根劈开的白木桩子,上面还有蒙、汉两种文字。 有识字的人看完之后,立刻就傻眼了。 原来木桩子上写着:最近一段时间,附近草原上发生了瘟疫,而且有带病的牛羊死在了湖边,以至于湖水遭到了污染,警告附近的牧民以及过往的商旅行人,千万不要喝这里的湖水,以免传染上瘟疫。 与此同时,有几名伙计在湖岸边上见到了几大堆牛、羊的头骨,而且码放的很整齐,周围还用石块围了起来。 这是草原上的习俗之一,告诉那些不识字的牧民们,湖水已经被污染了,千万不要饮用。 如此一来,这可把伙计们给吓坏了。 要知道,草原上的瘟疫相当可怕,动辄置人于死地,而且传染性极强。 以前打仗的时候,游牧民族一旦输红了眼,就会将病死的牛羊、马匹掩埋在重要水源附近,令其繁衍出疫病,用这种手段杀伤进攻的汉军! 据说大名鼎鼎的冠军侯—霍去病就是中了这种瘟疫,才二十四岁英年早逝的。 生死面前,谁不害怕,那怕是口干舌燥的厉害,商队伙计们还是纷纷后退,谁也不敢喝一口湖水,那怕洗洗脸都不行。 眼前有水却不能饮用,其中痛苦,可想而知。 更重要的是,队伍进入戈壁滩十几天了,携带的饮水消耗大半,如果不补充一下饮水,队伍是无法继续前进的,甚至连返回都很困难,会活活困死在大戈壁滩中。 而且伙计们仔细观察之后,又觉得有点疑惑,因为湖水十分清澈,还有鱼群游来游去,一点不像感染了瘟疫的样子。 莫非其中有诈? 伙计们不知如何是好,连忙将情况上报,请十三公子—范人雄拿个主意。 “瘟疫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告诉大家伙,谁也不准喝这里的湖水,否则杀无赦;再多派点人到附近查看一下,有没有干净的水源,找到之后,立刻报告本公子!” “诺!” 范人雄亲自到湖边查看了一番,反复权衡之后,决定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这次携带的货物太多了,价值数十万两白银,还有几件稀世珍宝,是送给女真大汗—皇太极的礼物,决不能在自己手上出现意外。 至于水源的事,只能祈求老天爷保佑了。 还别说,老天爷真给面子,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有几名出去探查的伙计跑回来了:“启禀十三公子,我们在东南二十里左右,发现了两顶蒙古包,附近还有几个蒙古牧民正在提水饮羊!” “饮羊,有水,好,咱们过去看看!” …… 范人雄指挥着队伍向东南前进,没过多久,果然看到了两个蒙古包,里面各种生活物品齐全,炉灶上还煮着一大锅奶茶,香喷喷的,却不见一个人影,看样子是逃跑掉了。 不奇怪! 荒野草原,无法无天,杀人是常有的事,突然看到大队人马过来,原来的主人不跑才怪呢! 事实上,走私队伍进入大戈壁滩以来,遇到落单的牧民,都会立刻杀掉,一是防止走漏消息,二是抢走牛羊补充食物。 蒙古包旁边有一个人工挖掘的圆形大坑,深两丈左右,里面有水,十分清澈……坑边有长木水槽,还有一大群羊在啃食青草。 “十三公子,这肯定是瘟疫发生之后,蒙古牧民为了生活,挖掘出来的水坑,这里距离湖泊比较远,里面的水应该可以饮用!” “嗯,话虽如此,还是小心一点为好,先取一些水上来给那些羊喝,看看是何反应。” “诺!” 范人雄也认为坑里的水应该是干净的,可以饮用,可是他生性机警,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试一试的好。 接下来,十几名伙计一起动手,用木桶取上来水,倒在了地上的水槽中,羊群立刻涌过来喝水,咩咩乱叫个不停。 喝完了水,有的羊儿继续吃草,有的则撒开了欢,在草地上来回乱跑…… 与此同时,范人雄下令:就在水坑旁边搭建帐篷,埋锅做饭,准备好好休息一晚上,明天早晨再看结果。 草原上的瘟疫凶猛,如果坑中的水有问题,一晚上时间,足够这些羊发病的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伙计们出帐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羊群的情况。 结果一夜过去了,羊群一点事也没有,反而格外精神。 队伍中有随行的兽医,抓过来几只肥羊,仔细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任何问题,这下伙计们算是彻底放心了,纷纷围拢到水坑旁边,争抢着喝水、清洗,顺便把携带的水囊全部灌满了。 接下来,又取上来一些水,准备给驮货的骆驼饮用,那知意外发生了。 “哎呦,我肚子疼!” “哎呦,我也肚子疼,疼得厉害,就像肠子断了一样!” “呕——呕!” 数百名伙计,有人肚子剧痛,有人恶心呕吐,还有人头痛欲裂,甚至活活痛晕过去了……很显然,这是集体中毒了。 众人是喝过水之后,才出现不良状况的,莫非坑中水有毒? 问题是,羊群也喝了坑中水,为何一点事没有,反而格外活泼呢? 没等这个问题弄明白,又有情况发生了。 “哒!——哒哒!” “全都包围起来,一个不要放走!” “有劫匪,跟他们拼了……哎呦!” 一支队伍如旋风般席卷而至,大约有四百多人,个个黑布蒙面、坐骑骆驼、挥舞弯刀……迅速将走私队伍团团围住了。 伙计们有心反抗一下,奈何个个身中剧毒,五脏六腑都快吐出来了,根本没有反抗的力气,只能乖乖的做了俘虏,全被被捆绑了起来,一个漏网的都没有。 …… 谁这么大胆子,敢半路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而且活干的如此漂亮,不伤一兵一卒,就把一支全副武装的大型商队拿下了? 自然是胆大包天、足智多谋的秦锋!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2.html 第六十三章一律活埋! 早在三天之前,秦锋就带领着四百名士兵,日夜兼程来到了奄遏下海子,而后和韩山君等人汇合,准备在这里伏击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 走私商队有八百多人,自己一方才四百多人,敌众我寡,硬拼乃是下策,智取才是上策。 于是乎,秦锋开始布局了:第一步,在奄遏下海子旁边插上一些木桩子,再写上瘟疫蔓延、湖水有毒! 第二步,用洛阳铲试探,在附近有水脉的地方挖出一个深水坑,并在水坑中下毒。 第三步,将带来的两百多只大肥羊,放养在水坑旁边,而后让几名士兵扮成牧民,支个帐篷,假装放牧。 第四步,将人马埋伏在周围,耐心等候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进入精心设置的陷阱中。 第五,让金雕-闪电在空中侦察,监视商队的行动走向。 …… 结果天遂人愿,这只‘小肥羊’真的落入陷阱中了! …… 再说走私商队这边,来到奄遏下海子之后,见到了那些木桩上的字,担心湖水被瘟疫感染了,果然不敢饮用。 而后四处寻找水源,自然就找到了挖出的水坑……喝了里面的水,结果全都中毒失去战斗力,乖乖的做了俘虏。 整个过程,天衣无缝! 有人肯定问了,既然坑中水有毒,为何羊群喝了没事呢? 很简单,因为秦锋下的不是一般的毒,而是马桑树的毒! 之前挖掘匈奴古墓的时候,在附近发现了一大片马桑树,这种树的根茎、枝叶、果实都带有剧毒,人一旦吃了,就会引起剧烈的头痛、腹痛、呕吐……甚至是丧命。 奇妙的是,世上有一种动物对马桑树的毒完全免疫,那就是羊! 羊的胃比较特殊,就像一个高效的微生物活体发酵罐,可以生成复杂多样的共生细菌、原虫及厌氧真菌,这些东西可以迅速分解马桑树的毒素,将之转化成有益物质。 因此上,羊吃了马桑树的枝叶、果实,非但一点事没有,还有赠膘的作用呢! 马桑树在北方分布不多,故而知道这一点的人非常少。 秦锋恰好知道,于是利用这点知识,兵不血刃的拿下了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 这时候,有人将十三公子—范人雄押了过来,这位同样中毒了,小肚子痛的厉害,可是强烈的求生欲,让他大喊大叫:“大胆的贼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抢劫商队,你们知道吗,这些都是军需物资,是要送到宣府镇的。 你们抢了军需物资,朝廷是不会放过你们的,上天追到凌霄殿,入地追到鬼门关,不把你们斩尽杀绝,决不罢休! 识相的话,立刻放开本公子还有商队的伙计们,归还全部货物,本公子宽怀大度,可以既往不咎,再送你们三千两银子的辛苦费,大家全当交个朋友,如何?” 范人雄软硬兼施,还编了一套为边军运送物资的瞎话,如果换成一般人的话,恐怕真被他吓唬住了。 很可惜,这次出手抢劫的不是一般人,而是要命的阎王爷! “哈哈,为宣府镇运送物资的话,你们为什么不走内地,反而走这人烟稀少的戈壁滩呢……这些军需物资,只怕不是送到宣府,而是要送去辽东—女真人那里吧?” “啊,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就是范家公子,自我介绍一下,本人秦锋,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七杀堡人氏,现任白城子守备官之职!” 说话间,秦锋取下黑布,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还取出守备官印亮了亮,证明自己所说不假。 范人雄傻眼了,之前听九哥—范人杰说过,控制绥德—薛家的计划之所以失败,就是一个叫秦锋的人捣的鬼。 九哥很是恼火,于是派人中途劫杀秦锋,结果失败了。 又派人前往七杀堡,准备暗杀秦锋,或者杀秦锋几个亲属,出一口恶气……结果扑空了。 事后打探得知,原来秦锋受到了三边总督—杨鹤的赏识,当上了榆林镇—白城子的守备官,并负责组建、训练新军之事。 而且秦家人丁单薄,一个亲戚都没有,只有一个未婚妻,还被秦锋提前接走了,想杀都没得可杀! 九哥—范人杰不死心,想通过大同镇总兵—姜襄、联系上榆林镇总兵—姜让,暗中给秦锋小鞋穿,最好找机会杀了他。 没想到,计划还没实施呢,秦锋先出手了! “秦锋,你身为守备官,竟然带兵抢劫商旅,这可是杀头之罪,你知道吗?” “姓范的,你们身为商旅,竟然走私物资、通敌卖国,这可是诛灭九族之罪,你知道吗?” “我……我……你究竟要干什么?” “没什么,秦某有一些问题,与八大晋商有关,希望范公子能如实相告,那样的话,秦某可以大发慈悲,让范公子死的痛快一点,如何?” “呸,白日做梦,本公子宁死不屈,你休想知道任何事!” 范人雄都快气疯了,别人审问俘虏,都是如实交代,就给你一条活路……这个秦锋呢,如实交代,只给一个痛快死法。 横竖都是死,自己为何要交代,不如死的硬气一点! “呵呵,范公子不肯配合,那就休怪秦某手黑了,这样吧,我给你上一堂活体生物课,课题的名字就是:人体痛觉神经分类,坐骨神经、三叉神经、肋间神经、脊椎神经……咱们一样一样尝试,看看究竟那个最痛了!” 说话间,秦锋掏出几根钢针,开始认真的上课。 范人雄立刻惨叫了起来,一开始还是人声,后来似犬吠、似狼嚎、似牛吼……简直成了一首百**响曲。 小半个时辰之后,活体生物课顺利结束了,作为讲课的报酬,秦锋知道了很多事情: 万历四十年左右,八大晋商就和女真人勾结上了,前者卖给后者大量的物资,后者用这些物资装备军队,攻打大明城池,屠杀大明百姓,再把抢来的血腥之财支付给八大晋商,如此反复循环。 八大晋商不是铁板一块,内部有很多矛盾,其中又以范、翟、黄三家的矛盾最大了,勾心斗角,阿谀我诈! 范家内部也不消停,二十六个儿子,内斗的相当厉害。 范永斗有四十六个妻妾,一人分身乏术,根本照顾不过来,妻妾们又耐不住寂寞,于是给范永斗戴了不少顶绿帽子,其中有几顶竟然是儿子们孝敬给老子的……这一家子真乱啊! …… 问清事情之后,秦锋言而有信,给了范人雄一个痛快的死法,一刀抹了脖子,让他去鬼门关报到了。 有人问了,如今人赃并获,为何不把范人雄和缴获的物资,一并交给三边总督—杨鹤,而后上报朝廷,定八大晋商一个通敌之罪呢?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一则,秦锋是白城子的守备官,带人跑到几百里之外拦截商队,这事要是捅出去,首先就得办一个‘擅离职守’之罪,这可是杀头大罪! 二则,八大晋商在山西经营多年,编织出了一张非常庞大的关系网,不仅是地方上的豪商恶霸、文武官员,甚至连内阁重臣、皇宫太监、皇亲国戚……皆在其中。 事情上报的话,肯定有人跳出来阻扰、和稀泥、打马虎眼……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根本无法置八大晋商于死地! 三则,此事一旦上报,八大晋商及其有关之人,一定会进行极为疯狂的报复,不惜一切代价那种。 秦锋只是一名守备官,力量太过弱小了,根本无法抵挡那种疯狂的报复,肯定会丢了性命,手下众人也会受到牵连。 考虑以上三点,还是将事情隐瞒下来的好,自己偷偷发财就行了。 至于八大晋商,早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书归正传。 处理掉范人雄之后,韩山君来到旁边,指了指被俘虏的伙计们:“大人,如何处置这些家伙?” “哼,数典忘祖,通敌卖国,这些人不配活在世上,挖个大坑,活埋了吧!” “啊,八百多人,全都活埋了?” “埋了,一个不留!” 两个民族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拼个你死我活,那是很正常的事情……拼完了,化敌为友、和平共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明明是汉家子弟,为了一点点黄白之物,就暗中资助敌人,让敌人杀戮自己的血脉同胞,这样的行为着实可恨。 这样的汉奸败类,秦锋见一个杀一个,绝不手软! 望着秦锋冰冷的目光,韩山君不禁打了个冷颤,自己以前当沙匪的时候,也没少做刀头舔血的事情,可这种一次活埋八百多人的大手笔,却是一次也没做过。 别说做了,就是听都没听过。 而且韩山君感觉的到,如果今天埋的不是八百人,而是八千人,八万人……秦锋照样下的去狠手,这就是一个天生的人屠,心如铁石,冷酷无情! 如此人物,日后必建丰功伟业,也会造成无边杀戮! 想到这里,韩山君不敢再多说什么,而是带领手下人迅速挖了一个大深坑,将八百多名俘虏全扔了下去,活埋、踏平、不留痕迹! 那个水坑也掩埋起来了,免的有不知情者来喝水,误中水中的马桑树之毒。 趁着挖坑、埋人的间隙,秦锋检查了一下缴获的货物,共计是黄铜三万斤、精铁二十万斤、棉花八百大包,棉布两百大箱,金疮药一百箱……全都是军需物资。 此外还搜出了整整一千多两黄金,是供商队沿途开销用的。 秦锋正为军队装备的事情苦恼,如今有了这些东西,可算是解决大问题了,装备八千人绰绰有余。 紧接着,又让人把十三公子—范人雄骑乘的一头特别强壮的公骆驼牵了过来,上面驮着两口大箱子,贴着封条,挂着铜锁。 据范人雄交代,箱子里面有三件珍宝,是八大晋商献给女真大汗—皇太极的礼物。 现在吗,由秦锋笑纳了!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3.html 第六十四章三件珍宝! “当……当……哗啦!” 秦锋找来一柄三十多斤重的鬼头大刀,用刀背连着猛砸了几下,将其中一口箱子上的铜锁砸落,打开之后,里面是一长一短两个精致的木匣子。 打开长木匣,里面装着一柄战刀,长四尺二寸、重八斤四两,刀鞘是用黄金、白银、红木、皮革混合制成的,刻有古朴漂亮的花纹,并镶嵌了珍珠、猫眼、玛瑙、水晶、美玉、琥珀、珊瑚共计七种珍宝,交相辉映,光华夺目! 刀柄是铁梨木材质,坚如钢铁、色如美玉,握起来手感一流,上面还刻有两个篆文:逆鳞! 据范人雄交代,这是八大晋商费了无数人力,采五山之精铁、六合之精英,又请来山西一带最好的铸造师,用了一年多时间,才铸造出来的绝世宝刀,可以切金断玉、削铁如泥。 并为之取名:逆鳞,乃是‘龙有逆鳞,触之者死’的意思! 逆鳞刀的品相一流,可是否像说的那样锋利,还得试一试才知道。 想到这里,秦锋右手拔出逆鳞刀,左手捡起鬼头大刀,刀刃对着刀刃,用力进行互砍! “叮!” 一声轻响之后,鬼头大刀断成了两截,断口光滑无比,就像专门打磨过一样! 再看逆鳞刀,一点破损都没有,依旧是寒光闪闪、冷气森森! “哈哈,好刀,真是一柄好刀,放心吧,以后握在我的手中,一定让你痛饮人血!”秦锋执刀在手,反复擦拭,简直喜欢到骨子里了,自己正缺少趁手的长兵刃呢,没想到老天爷就送来了一柄宝刀,真是天遂人愿啊。 不过逆鳞刀太过显眼了,回去之后,让胡老汉把刀鞘、刀柄重新装饰一下,那样就不怕被认出来了。 …… 打开第二个盒子,里面是一支单筒望远镜,外壳是红铜镀金的材质,共计分成了三节,全部拉开足有四尺长,合起来只有一尺多长,插在腰间非常方便。 秦锋拉开望远镜试了试,清晰度不错,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 如果放在几百年以后,这就是小孩子的玩具,可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一件神器了,毕竟这东西才发明出来几十年,在原产地欧洲的数量都不多,流传到大明朝的就更少了,属于有钱都很难买到的宝贝。 而这支望远镜,是八大晋商费了好大力气,派人到南方沿海地区,从一位葡萄牙大商人手中买来的,本想孝敬给皇太极,如今被秦锋中途截胡了。 以后用来观察敌情、指挥打仗,再合适不过了。 还有第三件礼物,装在另一口大箱子里,不是珍珠钻石、翡翠玛瑙,而是几百本册子,分成了上下两部: 上部中记载着:大明朝两京一十三省的山川地理、交通道路、人口数量、物产多少……还有一张张详细的省、府、州、县地图。 下部中记载着:大明朝二十五位藩王、六大世袭国公、四十四位侯爵……以及四百多名五品以上文武官员的简历,出身来历、性格爱好、家庭情况……全都写的清清楚楚。 据范人雄交代,这是八大晋商利用经商的机会,花费了十年时间,一点点收集来的,精准度非常之高,尤其是里面的地图,比大明朝工部绘制的地图还要详实。 可以想象的到,如果这些册子落入女真人手中,就等于将大明朝的内部虚实全都一五一十告诉人家了,以后女真人入关,可就容易的太多了。 “呸,该死的八大晋商,卖国卖到了这个份上,真是无耻之极,老子早晚将你们满门抄斩、诛灭九族,不仅人要杀光,鸡鸭鹅犬一样不留,就连耗子窟窿都用开水浇一遍!”暗暗发誓之后,秦锋开始安排队伍返程的事情。 这次来了四百多人,骑乘着四百多峰骆驼,如今又缴获了两千多峰骆驼,还驮着大量的货物,如果一起往回走的话,目标太大了,很容易泄露行踪,进而引来麻烦。 不如化整为零,将士兵们分成若干小组,各自驱赶一些骆驼,分别返回黄河西岸—东胜城旧址,如此目标就小多了。 命令下达,队伍分散开了,共计分成了三十八组,人数多少不同,行走路线也不同。 有的直接往西走,有的先往北走、再折而向西,有的在大戈壁滩上兜几个圈子、再向西走……如此复杂的行走路线,任谁也无法查出踪迹来。 三十八组士兵,无法一一讲述,单说秦锋这一组,共计是十三个人,以及四十八峰骆驼,离开了奄遏下海子之后,一路向西北行进数十余里,再折向西南行进数十里,再向西北……再向西南……用曲线方式行进。 而且每次途中休息之后,一定将营地收拾的干干净净,篝火堆、遗弃物全部掩埋掉,不留一点痕迹。 …… 靠着这份谨慎小心,十五天之后,一行人顺利来到了黄河岸边。 “大人,河对面就是东胜城旧址,咱们总算是安全回来了,一连赶了十几天路,弟兄们累的不轻,要不休息一下,明天再渡河!” “古人有云: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最后几步路,越要小心谨慎,这里还不是绝对安全,不能休息,找个水缓的地方,咱们立刻渡河!” “诺!” 万里黄河,不是随便找个地方就能当渡口的,必须是地势平坦、河面宽阔、水流缓慢……又没有暗礁的地方才行。 一行人运气不错,沿着河岸没走出多远,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点。 渡口找到了,没有船只怎么办? 放心吧,这一点秦锋早就准备好了,那就是羊皮筏子。 选强壮的公山羊,杀掉之后,剥下完整的羊皮筒子,再经过去毛、去脂、熟皮、灌油……等多道工序之后,一只成品的羊皮囊就做好了。 不用的时候,可以折叠好,放在行囊当中,又轻又不占地方。 需要的时候,用嘴吹气,使其胀满,系以小绳,而后和木架子捆绑在一起,就是一件实用的渡河工具。 很快的,一具由上百个皮囊组成的大羊皮筏子组装好了,秦锋一行人正准备渡河呢,不想从附近的树林中突然冲出两个人来,对着秦锋一行人大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胆敢说不字,上前揪脑袋,死在荒郊外,管杀不管埋,送上望乡台,永远回不来!” 来者是两个壮汉,身高九尺、腰阔十围,四肢极为粗壮,就像是两头没毛大狗熊一般,而且说话瓮声瓮气的,明显带着山东口音。 一开始,把秦锋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八大晋商得知情况,派人追杀来了,之后才弄明白,原来是遇到了两个拦路抢劫的贼人。 自己这趟带人到黄河东岸来,就是为了抢劫,没想到抢劫的人又遇到抢劫的人了,真是奇葩。 没想到,下面的事更奇葩! “嗖!——嗖!” 两名壮汉大喊大叫一番之后,并没有冲杀过来,而是原地耍起了功夫,一招一式,还真有点模样。 耍完了功夫,二人又各自搬起一块大石头,起码有三百斤重,高高举过头顶,显示出极强的臂力! …… 什么情况,这是来拦路抢劫的,还是来杂耍卖艺的,秦锋一行人全懵了,有点弄不清情况。 耍了一阵子之后,两名壮汉将石头扔在地上,其中一人将上衣脱掉,露出了黑铁塔般的身躯,上面满是疙瘩肉。 另一名壮汉摸出一柄短刀,随手一挥之间,就砍倒了旁边一株成人手臂粗的小树,以示刀子非常锋利,而后对着同伙的腹部连砍了三刀……结果毫发无损,只留下了三道白印! “金钟罩,好厉害的硬气功!”秦锋是识货的,看过之后,不禁暗挑大拇指。 金钟罩,又名‘金刚不坏神功’,据说是少林寺的四大神功之一,为达摩禅师所创,共有十二关。 据说这门功夫练成之后,不惧拳打脚踢、不怕刀劈斧砍,就像身上罩了一口金钟一般! 金钟罩非常厉害,可是练成这门功夫的人少之又少,皆因练这门功夫太难了。 首先,要苦练《洗髓经》,作为内功基础,再将内气散布到身体表面,形成一种排坚抗锐的能力,接下来,要用败布拧成一锤,用力锤击身体,初觉甚痛,击之既久,渐不觉痛;再换木棰,继续锤击身体。 木棰锤击久了,身体不觉痛苦之后,再换成铁锤,如此千锤百炼,才能达到金刚不坏的境界! 试想啊,凡人皆是血肉之躯,这样天天的承受痛击,又有几个人能坚持的住呢,故而练金钟罩的人极少。 没想到,从树林中蹦出两个贼人,竟然会这门厉害功夫! 这两位,不是一般人啊!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4.html 第六十五章熊大、熊二! 乱世之中,要想成就一番大业,有三件事极为重要: 一是发现人才! 二是招揽人才! 三是驾驭人才! 能做到以上三点者,进可以一统江山、君临天下,退也能偏霸一方、自立为王! 比如汉高祖刘邦,本是一个泼皮无赖,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却偏偏长了一双识人慧眼,看人一等一的精准,又善于拉拢人心,故而得到了萧何、张良、韩信等人相助,崛起于草莽之间,而后三年灭秦、五年灭楚,创立了大汉四百年江山! 还有汉昭烈帝刘备,自幼丧父,家境贫寒,靠着织席贩履为生,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就凭着会掉眼泪、会笼络人心,得到了众多人才相助,这才三分天下有其一,建立了蜀汉政权!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如今人才就在眼前,秦锋自然不能错过了,可是如何招揽呢? 身躯一震,王霸之气四溢,小弟顿时纳头便拜,从此死心塌地跟随左右……这是十八流脑残小说里才有的情节,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 要想招揽人才,唯有以诚相待、恩威并施,如此才能让对方心悦诚服、永远跟随,不过在此之前,还得试试二人到底有多大本事,以及人品如何? 如果人品不好,那怕本领再大,也不值得招揽。 因为有才无品之人,招揽到身边来,非但成不了助力,反而容易养虎为患,那位专杀义父的吕布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 想到这里,秦锋上前几步,按照江湖规矩抱拳行礼:“江湖路上一枝花,横阁兰荣是一家,万物归蓝蓝回水,水漫五行归八卦,两位好汉在此占山开局,不知想要多少枸迷杵?” “那个,你说的是啥,俺们听不懂!” “哦,我是问问你们,拦住我等道路,想要多少买路银子?” “银子,俺们不要银子,俺们要吃的东西,快点把你们的干粮都交出来。” “干粮?” 光天化日、拦路抢劫,不要银子、只要干粮,这样奇葩的事情秦锋还是第一次遇到。 这二位,有点意思! “想要干粮,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呵呵,在下不才,想跟二位好汉讨教几招,二位若是赢了,我就把带的干粮全给你们,二位若是赢不了,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哈哈,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浑身没有多少肉,俺们用两根手指头就能给你戳倒下,还是算了吧,俺们只想要点干粮,可不想伤人性命,真想打的话,换个身强力壮的来,或者你们一拥而上也可以。” “呵呵,群殴就不必了,有我一人足矣,不信的话,你们来看!” 正好旁边有一株小树,大约成人手臂粗细,秦锋来到近前,深吸一口气,双手做虎爪状,狠狠拍在了小树上。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小树顿时从中折断了——猛虎出山,形意拳中的杀招之一! “嗯,看走眼了,原来是个练家子,手上功夫还挺厉害,好,俺来陪你过上几招,说好了,你要是输了,就把干粮都给俺们!” “没问题,请!” 眼看秦锋露了一手绝招,两名壮汉不敢再轻视了,互相看了看,穿红棕色衣服的壮汉走了出来,与秦锋互相抱拳行礼,而后拉开架势,斗在了一起。 “嗖……嗖!” 棕衣壮汉率先发起了进攻,仗着身大力不亏,横冲直撞、拳脚呼呼带风,就像是一只暴怒的踏山巨熊! 秦锋何其聪明,知道不能与之硬拼硬,于是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展开了狼斗之术……东边一拳、西边一掌,避实击虚、专攻要害! 五个回合。 十个回合。 十五个回合。 …… “砰!” 秦锋找准机会,快速绕到了身后,一掌拍在了棕衣壮汉的后背上。 没想到,连小树都能拍断的手掌,竟被反弹了回来,而且震的秦锋连退数步,手掌又酸又痛,就像是拍在了一块钢板上。 再看棕衣壮汉,非但一点事没有,还仰头大笑起来:“哈哈,俺练的可是金钟罩,浑身上下坚硬如钢,连刀剑都伤不得一分一毫,更别说你的拳脚了,你还是认输吧,俺不难为你,交出干粮就行。” “呵呵,金钟罩的确厉害,可也并非无解,再接我几招试试……看掌!” 武术界有句名言: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意思是说,天下没有那一种武功是不可破解的,皆有其要害之处,比如金钟罩这门功夫,防御性的确厉害,可也有几处罩门,就是眼睛、下巴、腋下、肚脐、下阴这几个地方,一旦击中,顿时破功。 真正无法破解的,是速度,快如闪电、先发制人,则可无往不胜! 因此上,秦锋第二次冲上来,加快了出招的速度,那真是疾如风、快如电,身形如鬼魅! 几个回合之后,瞅准了一个机会,秦锋双手成熊掌状,狠狠击在了棕衣壮汉的下巴上,后者连退十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只觉天旋地转,眼前满是金星飞舞,脑瓜子里面嗡嗡直响…… 贴山靠—形意拳中的又一杀招,用双掌击打对手下巴,劲力透过天突直达大脑,进而震晕对手。 这还是秦锋手下留情了,如果用出十成力道,那就不是震晕了,而是直接震成脑白痴,人就废了! “大哥,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俺没事……就是脑瓜子有点晕,眼前直冒金星子,记得爹以前说过,下巴是俺们的罩门之一,遇到高手千万小心,这次怕是真遇到高手了。” “或许是凑巧呢,大哥你休息一会儿,俺跟他过几招试试!”说话间,褐衣壮汉冲了上来,想要为兄长报仇。 结果十几个回合之后,被秦锋用同样一招击中下巴,满眼金星的瘫坐在了地上。 “呵呵,二位可服气?” “哼,不服,俺们十几天没正经吃东西了,肚子饿的厉害,身上没有力气,这才打不过你的,要是俺们吃饱喝足了,倒下的肯定是你!” “这样吧,我请客,二位随便吃,吃饱了咱们再比试一场。” “你真请我们吃饭?” “真的!” 说话间,秦锋从行囊当中拿出了一大袋子干粮:锅盔、馒头、肉干、梅菜、咸菜……不仅种类丰富,而且份量十足,足够十个人饱餐一顿的了。 见到有食物,两名壮汉连忙跑了过来,直接席地而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比拳头还大的馒头,两口就吞下去一个,看得出,这二位真是饿坏了。 怕这二位吃的太急,噎着了,秦锋又递过去一大壶美酒,让二人边喝边吃。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在下秦锋,榆林人氏,尚未请教二位好汉尊姓大名,家乡何处?” “好吃,真好吃,俺叫熊大,这是俺弟弟熊二,俺们老家是山东—济南府的!” “熊大,熊二……这名字,真好,而且是山东的,这口音听着的就亲切,让我想起很多事情来,敢问一声,二位以前是不是住在大山里面?” “咦,你咋知道的,俺们以前一直住在大山里,靠着种田、打猎为生。” …… 趁着吃饭的功夫,秦锋和两名壮汉闲聊,一番旁敲侧击下来,很快摸清了二人的底细。 二人是双生兄弟,穿红棕色衣服的是哥哥、叫熊开山,穿红褐色衣服的是弟弟、叫熊裂地,二人今年都是二十三岁,山东—济南府—梁父山人氏。 而熊家兄弟的故事,得从二人的父亲那里开始讲起。 熊父不是一般人,乃是少林俗家弟子出身,天赋极高,又肯吃苦,故而练了一身好功夫,刀剑棍棒、长拳短打、内功外功……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有道是:学会文武艺,货卖帝王家。 熊父练了一身好功夫,也想为国家效力,于是跑到了九边之一的宣府镇报名参军,凭着一身好功夫,再加上过人的胆量,在战场上立了不少功劳。 功劳立下了,官职却没提升,一是没有背景,二是没有银子,三是性格耿直、不会溜须拍马,这样的人,在腐败的边军当中自然是没法出人头地了。 于是乎,熊父一怒之下离开了军队,回到了山东—济南府老家,在山中开垦了几十亩田地,靠着耕种、打猎为生,倒也逍遥快活。 之后娶山民之女为妻,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两个儿子出生之时,体型就比别的婴儿大了许多,圆头圆脑的,就像是两头小熊崽子,于是父母给他们起了乳名:熊大、熊二。 熊大、熊二慢慢的长大了,熊父本想将一身好功夫传授给两个儿子,让他们有个安身立命的本事。 奈何熊大、熊二身体强壮,脑子却不太灵光,就像狗熊掰棒子一样,今天学十招,明天就能忘掉九招,后天连剩下那一招也记不清了,根本学不了高深武艺。 无奈之下,熊父只好因材施教,教了两个儿子一门笨功夫,就是金钟罩,这门功夫不需要费脑子,只要能吃苦,能挨痛就行了。 还别说,熊大、熊二脑子不太灵,身体素质却是超一流的,天生神力、皮糙肉厚,只用了七八年时间,就将这门硬功夫练的炉火纯青了。 功夫运用起来,浑身顿时坚硬如铁,刀砍一道白印,枪扎一个白点,甚至可以抗住强弓硬弩的射击,着实厉害无比!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5.html 第六十六章收服双熊!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熊大、熊二十六岁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了,没过几年,母亲也撒手人寰了,只剩下兄弟二人相依为命。 二人没有别的本事,就继续留在深山之中,靠着种田、打猎为生,虽然日子过得不太富裕,也能勉强混个温饱。 可是最近几年不行了,天气反常的厉害,不仅西北地区在闹灾,山东一带也出现了灾情,而且是最厉害的蝗灾,蝗虫一起、铺天盖地,不仅将庄稼吃个干干净净,就连山里的树木、野草都遭了殃,青山变成了秃山,野兽们没了踪迹。 没了野兽,打不成猎了,庄稼也被蝗虫吃光了,熊大、熊二的生计成了问题,只能从深山中走出来,倒外面谋一条生路。 投亲,没有门路。 做工,没有手艺。 当长工,卖苦力,因为吃的太多了,东家养不起,连着几次被赶了出来。 …… 走投无路之际,来了几名山西商人,在灾民当中招工,说是去山西一带当店铺伙计,包吃包住不说,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的工钱,如果干的好,年底还有分红。 于是乎,熊大、熊二报了名,签了卖身契约,和几百名同乡一起到了山西,而后就傻眼了。 原来那是几名奸商,用谎话将人骗到山西之后,根本不是做店铺伙计,而是下黑煤窑挖矿。 煤窑中阴暗潮湿、空气污浊,环境极为恶劣,而且非常危险,经常出现塌方事故,一百人下去挖煤,用不了三个月,就得死伤一小半。 不仅危险,待遇还差,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饭,根本拿不到工钱,还经常受监工们的毒打,打死了,就直接扔到山沟里喂狼,毫无人性可言! 熊大、熊二好几次差点死在了煤窑底下,幸亏二人天生神力,又有刀枪不入的功夫,这才坚强的活了下来,之后找到个机会,打倒了十几名监工,从黑煤窑中逃了出来,而后四处流浪,居无定所,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悲催日子。 几天之前,二人流浪到了黄河岸边,饥饿难耐之下,这才决定当一回绿林好汉,抢劫过往行人的干粮。 不想第一次抢劫,就遇到了秦锋一行人,而后一人挨了一记贴山靠,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 熊家兄弟的来历说清楚了,那一大包干粮也被吃干净了,连一点渣子都没剩下,而且看二人的样子,似乎还有一点意犹未尽。 难怪他们在山东老家找不到雇主呢,如此宽大的食肠,一般人还真养不起他们,吃都能把雇主给吃穷了。 “二位没吃饱吧?” “嗯,七成饱!” “呵呵,那就继续吃,直到你们吃饱了为止!” 说话间,秦锋又取出一大包干粮,还有一大壶美酒,请熊家兄弟继续吃喝。 二人也不客气,继续大吃大喝了起来,又造下去不少干粮,一大壶美酒更是喝的点滴不剩,这才拍着圆鼓鼓的肚皮,满足的打起了饱嗝。 “自从离开老家之后,俺们连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今天总算是吃饱了一次,真舒服啊,秦锋、谢谢你,你是个大好人!” “呵呵,一顿饱饭而已,二位不必客气,话又说回来了,在这里拦路抢劫,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不知二位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以后嘛……唉!” 好不容易吃了顿饱饭,熊大熊二很是高兴,可是想想以后的日子,又瞬间变的沮丧起来。 以后怎么办,回山东老家吗? 山东远在千里之外,如今二人身上连一文钱都没有,又如何回的去呢? 退一步说,就算是回去了又如何,老家正在闹饥荒,兄弟两个还是吃不饱饭啊! 不回老家,留在这里,四处流浪,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也没有地方安身,或许那一天就冻饿而死了。 熊大、熊二不想被冻饿而死,可是以二人的智慧,实在想不出出路在那里? 这个时候,需要有一位智者为二人开导一下,指出一条明路。 于是乎,秦锋开口了:“二位若是没有好的去处,我倒是有个主意,可以让二位天天吃的饱、穿的暖,不知二位想不想听?” “俺们听,快说,什么主意?” “二位天生神力,又有一身刀枪不入的好功夫,埋没荒野之中太可惜了,不如去当兵吃粮吧!” “当兵,俺们试过了,没有黄册、没有保书,当官的根本就不收俺们,还差一点将俺们抓起来。” 熊大、熊二直摇头,从黑煤窑逃出来之后,为了吃口饱饭,二人去报名参军过,可惜不成功。 参军,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提供户籍黄册,证明自己是安分守法的良民,还得有里长、甲长写的担保书,如此军队才收。 熊大、熊二没有担保书,户籍黄册也被奸商骗走了,因此军队根本不收二人,还差一点将二人当成流寇抓起来,砍下人头,冒功领赏! 幸亏二人功夫好,强行冲了出来,否则就成冤死鬼了。 “呵呵,小事一桩,不足挂齿,实不相瞒,秦某就是军中之人,现任白城子-守备官之职,如今正在招募四方豪杰,一起保国安民;如果二位不嫌弃的话,以后可以跟着我,做我的左右护卫,我保证待你们亲如兄弟一般,让你们以后天天吃的饱、顿顿有酒有肉,如何?” “天天吃饱,有酒有肉,好,俺们以后就跟着你了,你是个大好人,俺们相信你!” 就这样,在美酒美食的诱惑下,熊氏兄弟选择了跟随秦锋,成为了左右护卫。 这一跟,就是一辈子! …… “好了,渡河,回去!” 收服熊氏兄弟之后,秦锋一行人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很快回到了东胜城。 之后几天里,其他队伍陆续回来了,还带回了成群的骆驼和大量的军需物资。 这么多骆驼和物资,放在东胜城肯定不行了,目标太大,一旦被别人发现了,很容易引起怀疑,进而泄露出劫掠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的事情。 运回白城子? 同样不妥! 东胜城距离白城子数百里之远,长途跋涉的运回去,难免中途不泄露行踪。 再说了,就算是运回去了,又如何向所有人解释呢,总不能说是路上捡的吧? 解释不清,人多嘴杂,一旦泄露点口风出去,引来的就是塌天大祸啊! 因此上,还是将这些骆驼和物资、暂且隐藏起来的好。 至于隐藏地点,秦锋早就想好了,就是毛乌素大沙漠中的几处绿洲,那是韩山君等人以前的据点,不仅位置隐蔽,还有遗留下来的房子,用来当库房正合适。 再留下一些人,在绿洲中看守这些库房,那就更万无一失了。 于是乎,在秦锋的安排下,大量的骆驼和物资分批分批的进入了沙漠中,妥善的隐藏了起来。 以后嘛,再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一点一点的运回白城子,需要多少、运送多少,对外就说是薛家商队资助的,如此就能掩人耳目了,嘿嘿! 物资的事情安排妥当了,又一件事情出现了。 当初劫掠成功之后,为了减小目标,以免引人注意,秦锋将队伍化整为零,共计分成了三十八支,沿着不同路线返回东胜城。 如今经过清点,三十八支队伍,共计回来了三十七支,还有一支没有回来,就是韩山君带队的那一支。 这就奇怪了。 要知道,韩山君带队的那一支,走的路线并不是最远的,反而相对比较近一些,按理来说,早就该回来了。 而且韩山君为人为重,不可能无故迟到的,如今却迟迟不见踪影,莫非中途出了意外? 秦锋有点不放心了,当即挑选了四十名好手,准备重返黄河东岸,寻找韩山君一行人的下落,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 那知刚要启程,韩山君带着一队人回来了,秦锋连忙出来迎接。 “大人,卑职延误了归期,还请恕罪!” “韩大哥,无妨的,平安回来就好了,这两位壮士是?” 双方见面之后,少不了一阵问候,与此同时,秦锋发现在韩山君的队伍中多了两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高大,目光敏锐,一看就是精通武艺之人。 另外吗,二人身上都带着伤,一个伤了左臂、一个伤了右肩,都用白布包裹着,仍有殷红的血迹渗透出来。 韩山君带了两个陌生人回来做什么?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267/31744676.html